妇联工作家暴残疾妇女儿童自查工作报告(17篇)妇联工作家暴残疾妇女儿童自查工作报告 妇联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汇报妇联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汇报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受到社会和相关部门的关注市人大对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妇联工作家暴残疾妇女儿童自查工作报告(1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妇联工作家暴残疾妇女儿童自查工作报告
妇联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汇报妇联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汇报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受到社会和相关部门的关注市人大对该法的宣传和推行十分重视委派我会针对xx市家庭暴力现状进行调研汇总并作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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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汇报
20XX年XX月XX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受到社会和相关部门的关注,市人大对该法的宣传和推行十分重视,委派我会针对XX市家庭暴力现状进行调研汇总,并作工作汇报。
一、我市家庭暴力的现状1、家庭暴力信访总量偏大。在20xx年接待的x件婚姻家庭类纠纷中,涉及家庭暴力的占x件,所占比例为x%,暴力受害者均为妇女。2、家庭暴力数据逐年上升。由于妇女自我保护和法律意识的增强,家暴投诉数据从20xx年x例、20xx年x例增长到20xx年x例。3、家暴群体多元化。施暴者中农民占x%,无业人员x%,个体经营者x%,城区有固定职业者x%。家庭暴力不仅发生在农村、无业人员家庭,在干部、教师、医生、私营老板之间也多有发生。4、家暴形式多样化。很多家暴已不局限于常见的肉体损伤,施暴者用棍棒、匕首、剪刀、烟头甚至硫酸等残害或威胁女性的屡见不鲜。相对肉体伤害,更多的现代家庭出现了冷暴力,他们不打不骂,以冷漠、轻视的态度对待对方,拒不履行家庭义务,在精神和感情上摧残对方。行为暴力较多存在于农村,冷暴力则发生在知识分子家庭和高素质人群。5、家暴危害严重化。家庭暴力的消极影响从个人、家庭、社会角度来说都是显而易见的。它直接影响了婚姻质量和家庭稳定,也辐射着下一代的成长,阻碍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二、妇联在反家庭暴力中的相关工作1、热心接访,为妇女排忧解难。信访接待是倾听妇女呼声的窗口,对每一位来访妇女,我们都热情接洽、温情相待。妇联干部积累了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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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接访经验,针对不同的来访情况,采取不同的调处方式。有一对桃林的年轻夫妇,女方林某是外地媳妇,能干要强,夫妻间没少打架。林某哭哭啼啼找到妇联要离婚,言语中得知她有一对儿女,对丈夫也有感情。我们感叹这种家庭如果破裂的话太可惜了,于是先安抚好林某的情绪,私底下与她丈夫沟通。来来回回四个回合,第一次是电话里向男方询问情况听听他的想法;第二次请他到妇联来坐坐,聊聊家常,倒倒苦水;第三次安排小两口在一起,让他们眼瞪眼地互相指责对方的过错,之后建议两个人分开几天,换位思考反思自己;第四次把男方带到女方借住处,男方作出保证“我再不打你了”,小两口笑呵呵回家。在多年的接访中,我们发现很多家庭矛盾并没到不可调和的地步,让当事人渲泄完不良情绪,认真帮他们分析矛盾的症结,适当地予以指导并告诉他们努力的方向,对他们多一些理解和真诚,少几句批评说教,纠纷就在温言细语中化解了。
2、群策群力,共同打击家庭暴力。对较为重大的家暴信访件,我们会协同受害妇女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派出机构报警,然后申请司法部门作伤情鉴定。如果受害妇女的人身长期受到威胁和伤害,感情确已破裂,我们会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指导其走司法程序。有这样一个典型案例:赵某因长期受到丈夫叶某的暴打和恐吓,曾经向法院提起过离婚诉讼,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请求。之后丈夫并不悔改,变本加厉地以各种方式折磨赵某。赵某来妇联求助的时候,数次表达自己生不如死,要与叶某同归于尽。我会速帮赵某申请了法律援助,并派出一名经验丰富的维权专干与民事法官和立案庭沟通,将所了解的真实情况以及当事人的极端情绪告知,力求再次立案。之后到城东派出所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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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以前的接警记录,协同赵某备案,请求保护其人身安全并严惩叶某的家暴行为。在我们的指导下,赵某下载了受暴的图文信息和视频资料,收集了居委会的解调笔录和旁观者的证人证言。大量新证据的提供、参与部门的建议、舆论的同情和控诉、我会的全程陪同,让起诉得以受理并胜诉
3、弘扬美德,倡导文明和谐新风尚。为弘扬良好社会风尚和家庭美德,我会大力开展了一系列文明创建活动。积极组织了XX市“十佳好婆媳”、“五好文明家庭”的评选和表彰,倡导家庭成员平等谦让,夫妻之间尊重关爱;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家风”、“最美女性”系列活动,树立和宣传“最美”典型,鼓励广大妇女崇德向上,求善求美。
4、带动创业,提升妇女自身价值。20XX年至今,我会定期举办女性创新创业培训班,带动妇女创新思路,鼓励妇女一人学一技,自力更生。经过近两年的摸底和收集,我会建立了全市创业女性数据库,为达标项目争取配套资金,并且促成了与外界的横向交流,实现了创业个体之间的资源共享与合作。在创业的热潮中,很多女性找到了求生存谋发展的基本手段,拥有了经济独立权,赢得了在家庭和社会中应有的平等地位和权益。
三、反家暴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是宣传推广不够深入。部分人对身边的家暴行为持麻木心态,认为“家务事”不触及法律;基层组织和一些部门明知家暴是违法行为,但不知如何有效处理。建议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尽快完成《反家庭暴力法》在全市范围的宣传,尤其在社区、村,入户知晓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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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联动配合不够有力。家暴行为大都持续、循环地发生,调解和警告不起作用,需要合理地“以暴制暴”。建议司法部门、社会团体、基层组织之间加强配合,构筑反家暴社会网络,并对一些家暴恶性案件予以专项治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起到警示、教育、惩戒的作用。三是救助渠道不够广泛。走访发现,很多家暴受害人存在经济、居住、医疗、诉求等方面的困难。建议增加救助渠道,例如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减免司法鉴定费用、提供庇护场所、及时医疗诊治等等,共同给予受害者有效的帮助和保护。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它的和谐稳定是构建幸福生活的基础,因此,反家庭暴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新法的出台,表明了国家对家庭暴力的态度,畅通了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渠道,规定了相关部门的强制报告、受理义务,增强了反家暴工作的可操作性。今天,作为一级妇联组织,我们庆幸《反家庭暴力法》的诞生;作为妇女同胞的娘家,我们感谢各位在这里共商保护妇女权益之大计。在此,我代表妇女工作者作出承诺:反对家庭暴力,我们甘当己任,义不容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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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妇联工作家暴残疾妇女儿童自查工作报告
2022妇联工作自查报告5篇
妇联工作自查报告1心和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妇联围
绕市、区妇联的工作看法,围绕我镇的中心工作,结合自身的实际状况,主动仔细地开展工作,实现村妇女主任进“两委”比例达标。现将我镇妇女儿童工作自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状况(一)、帮助弱势群体,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协作民政部门做好助残活动、慰问孤寡老人,多措并举,帮助更多的妇女实现就业和创业。仔细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件,耐性细致地做好说明和服务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接着做好“春蕾安排”活动,为“春蕾”女童广泛争取社会关注与资金资助,在迎“六一”期间,镇妇联慰问了镇中心小学,激励他们好好学习,营造关切、支持妇女儿童发展的和谐氛围。(二)、深化推动“巾帼创建”活动。我镇仔细学习区妇联相关文件精神,主动创建“巾帼文明示范村”和“巾帼文明示范岗”,以“双学双比”为动身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农村面貌,以帮助农村妇女增收为重点,加强对村妇代会主任实力的培育,提高她们“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实力。
(三)、组织开展了“三留人员”(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摸底调查活动。建立了三留人员登记台账,并将调查结果刚好上报区妇联办公室。同时还发放了《市中区留守妇女生产生存与发展状况参考调查问卷》1000余份。仔细协作妇联组织开展20xx年“市中区关爱留守妇女、儿童、老人暨市中区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活动”启动仪式,我镇共有6名人员得到了市中区妇联的资金救济。
(四)、帮助政府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截止我镇已有5人参与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达25万余元。主动开展xx市妇联“两癌”筛查贫困户的统计,我镇已上报了9名患病人员。
二、存在的问题我镇妇儿工委基层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肯定的成果,也摸索到一些阅历,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须要我们下一步努力加以解决。如村妇女主任干部队伍整体素养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农村妇女法律维权意识差、地位低;妇女创业实力不强;留守儿童教化等问题。三、做好基层妇儿工委工作的对策思索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仔细总结阅历,查找差距,制定目标,努力使我镇妇联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要建立长期整治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打击一切违法犯罪活动,特殊是对拐卖、妇女、遗弃、残害妇女儿童案件,要加
大打击力度,切实爱护妇女儿童人身平安,实现社会治安状况的根本好转。要提高相识坚持党的群众路途,贯彻“男女同等”基本国策的高度来加强妇女儿童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妇联工作自查报告2
一、综合工作主动争取乡党委政府支持,结合全乡实际,仔细探讨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群团改革,主动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促进妇女儿童工作发展。主动协作参加县妇联组织的各项活动、会议等,完成县妇联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11月完成1篇妇女、儿童调研文章并于11月底前交县妇联。全乡“妇联通”全覆盖,融合传统媒体、新媒体力气,大力做好妇联新闻宣扬、妇女思想宣扬、舆情工作,构建大宣扬格局。刚好上报各类信息简报,每月至少一条信息和图片报县妇联。将天全县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xx-2022)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工作安排,统筹支配、同步实施,措施有力、成效显著。乡党委、政府重视妇联工作,有领导分管,召开妇联工作专题会议2次,有专职妇联主席,有活动场地,全年拨款6954元,全年参与培训3期。二、巾帼建功行动建立了禾林村妇女居家敏捷就业示范基地,成立了老场乡禾林村山药农夫专业合作社。全年举办重楼种植技术、山
药种植技术、猕猴桃防病治病技术培训3期,参训人员258人次。培训贫困户中妇女的种养殖技术,帮助她们“四改”
扎实做好全乡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救助的摸底工作,全乡4户确定为救助对象.
三、素养提升行动主动参加并完成好20xx年全省妇联系统干部岗位培训班、雅安市第十一期女干部培训班,主动参加相关培训全乡县举办女性素养提升讲座或培训10场次以上。利用“妇女之家”等阵地,带头举办女性大讲堂、父母大课堂、妇女创业就业、家庭文化建设等群众性教化,加强宣扬引领,提高女性素养。大力建设巾帼志愿者队伍,组建巾帼志愿服务队。四、巾帼维权行动利用各种节日活动,进一步宣扬《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爱护法》,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全乡无一例因遭遇侵权、家暴上访和通过法律解决的案例。无人吸毒和染上艾滋病。1.源头维权。乡妇联对全乡妇女儿童侵权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广泛调研,今年向县妇联提交妇女儿童调研报告1件。2.投诉受理。加强12338热线建设,做到工作时间有专人接听,能够供应有效的询问看法或正确转介。刚好受理群
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上投诉。对县妇联交办的典型个案刚好处理、回复,做到案结事了,为困难妇女儿童供应法律救济服务。
3.普法宣扬。充分利用“三八维权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律八进”(含进家庭)活动,重点宣扬反家暴法、禁毒防艾、防拐反拐等,引导全乡广阔妇女主动参加“建设法治天全老场乡妇联在行动”活动,帮助广阔妇女学法、懂法、用法、遵法。
4.机制建设。完善舆情监测机制和应急预案,主动发觉和上报本乡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舆情并适时发声。建立信访代理/协理制度,解决冲突纠纷。
5.队伍建设。建立了巾帼维权智囊团、服务团和婚姻家庭纠纷调委员会以及法律救济队、爱心调解队、普法宣扬队。广泛开展了维权干部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12338热线接线员、信访代理/协理员等业务实力提升培训。主动联系、大力培育维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五、强基固本行动1.根据《转发省妇联的通知》(雅妇发〔20xx〕59号)要求,创建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县(区),开展了创建示范乡、村活动。村妇代会和“妇女之家”组建率100%,主动推动村妇代会改建成村妇女联合会工作。2.着力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妇联组织和妇联
篇三:妇联工作家暴残疾妇女儿童自查工作报告
妇联预防家庭暴力调研报告
妇联预防家庭暴力调研报告家庭暴力,作为一抹极不与谐的色彩,存在于当今社会,严重危害着广大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并成为干扰与谐社会进步的不稳定因素,随时潜伏在幸福人群的左右。它严重地践踏了法律,侵害了妇女儿童的基本权益,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可小视的问题,也成了妇联组织接待信访的重点。作为基层妇联组织,不仅要深刻剖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更要积极探索如何发挥妇联组织职能作用,使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更有成效,把家庭暴力对受害者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从而使社会更加与谐、进步。一、基层妇联组织开展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优势基层妇联组织开展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保障公民尤其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时具有一定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职能优势。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与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基层妇联组织一直承担着针对妇女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受理有关妇女权益的投诉,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个性侵权案件,建立妇女法律帮助机构,直接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等职能,理应成为受到家庭暴力侵害妇女的“娘家人”与“庇护者”。2、网络优势。就我区而言,基层妇联有着健全的三级妇女组织网络,即区妇联、街道妇联(直属单位妇委会)与社区妇联(市场妇代会)。在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妇联组织充分发挥了三级信访网络的教育阵地、服务窗口、矛盾化解、信息沟通与个案维权的作用,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教育、咨询、指导等各种服务。3、协调优势。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公安、司法、政法、民政等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需要医疗、鉴定、法律援助、心理治疗、庇护等社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鼎力相助。牵头协调这些部门与机构成了基层妇联组织当仁不让的职能。二、基层妇联组织开展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实践近年来,崇安区妇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以强化服务、依法维权为主线,多措并举开展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安定、社会稳定。1、坚持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与加强法律宣传相结合。增强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是做好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重要基础。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理念与知识,报道典型案例。二是积极协调公、检、法、司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日等活动,面向社会,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三是通过举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报告会、共宣国策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进家庭等活动,对广大妇女进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婚姻家庭观与“四自”精神教育,鼓励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坚持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与整合社会资源相结合。近年来,区妇联与公安、司法、政法等部门的合作越来越紧密,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的成效不断显现。一是在建立三级妇女法律服务网络的基础上,组建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
调小组,成立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在街道与社区妇联分别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站与家庭暴力投诉点,为有效开展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奠定组织基础。二是与区法院联合成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1名妇联维权干部被聘为人民法院陪审员;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手,无偿为遭受家庭暴力贫困妇女代理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与公安分局联建家庭暴力110报警机制,使受暴妇女儿童及时得到救助;与区法院、公安分局联合下发《严格依法处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切实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从取证到审理为受害妇女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3、坚持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与强化源头参与相结合。以推进五好文明家庭建设为重点,以加强妇女培训,提高妇女素质为途径,从源头上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一是开展“与谐家庭”、“绿色家庭”、“学习型家庭”、“平安?廉洁型家庭”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家庭成员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二是举办社区邻里节活动,表彰“金乡邻”、“感动母亲”、“孝亲敬老之星”等各类典型,倡扬尊老爱幼、夫妻恩爱、家庭与睦。三是整合各类资源,开展下岗妇女、流动妇女就业与法律培训,帮助她们自立,提升自身素质与就业创业能力,成为与谐社会的建设者。三、基层妇联组织开展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思考(一)问题与困惑尽管区妇联在开展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时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遇到不少问题与困惑。1、源头预防措施还不够完善。针对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如男尊女卑传统观念影响,草率婚姻引发家庭矛盾,婚外情导致家庭暴力、经济问题、社会问题等等,基层妇联组织虽然近年来注意加强了有关反对家庭暴力方面的宣传活动,但缺乏强制性参与措施,一些准婚姻期的青年男女群体、流动人口群体参与量不多,覆盖面不广。此外,社会上仍然存在“夫妻床头吵架床尾与”、“清官难断家务事”的现象,不少受害妇女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自我维权能力较低,特别是当她们受到暴力侵袭后,并不想以离婚来远离家庭暴力。2、婚姻指导咨询网络还不够畅通。据了解,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每500人就拥有一名婚姻家庭指导师,而在中国婚姻家庭指导师的职业才刚刚兴起。由于心理咨询师、婚姻指导师的溃乏,在妇联家庭暴力维权中存在法律援助代替婚姻指导的现象。如在接触“酒后精神病”即酗酒后的家暴案件中,施暴者存在明显心理疾病,需要进行心理咨询与婚姻指导,却苦于婚姻咨询网络不健全、收费高等原因,迫不得已将其转交给一些法律援助部门,希望其病态能通过法律援助渠道得到一定的缓解,而事实收效甚微。此外,现实中各级妇联干部在家庭暴力维权时,经常要临时代替婚姻指导师与心理咨询师的角色,但由于妇联维权干部在配备上偏重法律素质,婚姻指导与心理咨询等能力急待整体提高。3、司法制裁体系还不够健全。现阶段,我们对家庭暴力的处罚依据主要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但这部法律对家庭暴力的量刑主要参照的是《刑法》相关内容,只有在达到轻伤害以上的程度时,才能采用拘留或以上的处罚。但是,由于家庭暴力的伤害程度普遍达不到轻伤害,这样就使对于一般性的家庭暴力处罚停留在说服教育上,对于“冷暴力”(即精神虐待)更是无所适从,不足以发挥震慑作用。这使妇联组织在家暴案件维权过程中经常陷入——一方当事人强烈要求法律制裁、一方公安机关因量刑不够无法受理的两难境地,个别不理解的当事人还对妇联组织及公安机关的维权提出质疑。4、跟踪服务成效还不够明显。由于家庭暴力案件存在反复性、长期性,基层妇联组织在家庭暴力维权时应进行阶段性指导,定期回访。但是,现阶
篇四:妇联工作家暴残疾妇女儿童自查工作报告
妇联家庭暴力的调查报告
,全部收回,合格率为90%。
(一)家庭暴力表现形式
家庭暴力中,遭受侵害的90%为女性,在调查中,发现其形式主
要有以下几种:
(1)丈夫有外遇,用暴力逼迫妻子离婚;
(2)夫妻下岗,经济压力大,殴妻发泄苦闷;
(3)丈夫赌博、酗酒引起家庭暴力;
(4)丈夫自私、多疑。
(二)家庭暴力现状
从2007年以来我区妇联信访案件有50余件次,其中出现明显家
庭暴力的有17件次。
1、从投诉群体来看,以无业妇女、外来妇女为多。而一般在机
关事业单位或者大工程企业单位工作的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是极少
出现。
2、从年龄结构上来看,以35-55岁年龄段的妇女人群为多。其
实这个年龄段的家庭也是正好处于婚姻的动荡期,很多因素造成家庭
的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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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文化层次上来看,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学历在高中以下占81%。由于自身的修养低在家庭中处于劣势,又因为自身学历低,在处理家庭纠纷矛盾过程中缺乏一种合理的方式方法。
4、从家庭暴力情节上来看,暴力行为严重,影响较大。今年4月---9月妇联处理的家庭暴力案件中,**社区高焕如女士丈夫酗酒后经常遭到毒打,遍体鳞伤,严重时用菜刀将头部砍伤,缝了30多针,介入调解后丈夫总是老一套,写保证书--和好--打妻儿,反复无常。通过这些典型案例,我们看到多数施暴者轻者出言不逊、拳打脚踢,重者棍棒铁器相加,特别是男性在酒后出手更是没轻没重,使受害者在肉体和精神上造成了难以抚平的创伤,人身权利遭到严重侵害。日常接访中发现,每年都有100%的家庭暴力造成了轻微伤,而造成了轻伤害的10年2例、11年4例、12年3例;造成了重伤害的10年1例、11年1例、12年3例。但因家庭暴力一般持续时间较长,造成的伤害也是多年持续不断的。
5、从参与者上来看,家庭暴力施暴者更宽泛,大多文化素质较低,76%只有高中以下文化水平,以个体经营者、工人居多,其中不乏无固定职业人员;但近年来高学历层次家庭中的家庭暴力也时有发生,文化素质、知识水平都较高,国家干部、公司管理人员,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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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文化水平,近三年的接访情况看,在虐妻的
丈夫中,受过大专以上高等教育的占到了18%。
6、从影响上来看,家庭暴力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
感等,以致兴趣减弱、胆小怕事、学习和工作能力下降,同时给孩子
许多负面影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进而影响整个家庭的和谐稳定,
成为婚姻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
二、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发生家庭暴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任
何家庭暴力不是单一因素作用的结果。只有对家庭暴力现象进行综合
的分析与判断,才能够为这些受家庭暴力所害的家庭成员提供各方面
的帮助。
1、历史原因
受传统的文化因素影响。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思想文化对当今的
家庭观念还是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在人们的头脑意识中,父权和夫权
的思想还有很大的市场。
2、社会原因
受"清官难断家务事"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往往对家庭暴力的危
害性认识不足,简单地把它归为家庭纠纷,客观上助长了家庭暴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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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虐。在接访中,我们发现有80%的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时,直接报
110或直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还有的妇女到妇联寻求帮助,处理方法也只是批评教育了事,使施暴者更加肆无忌惮的实施暴力行为,而使众多受害人投诉无门。
社会舆论在法制宣传和教育方面开展得不够广泛和深入。社会上有相当一部分人错误地认为打老婆应该,谁也管不着,打也没人管,因此,把老婆作为发泄的工具。而妇女这个弱势群体,在遭受家庭暴力后,65%的妇女怕被人笑话、瞧不起等,使她们只能忍气吞声,不能理直气壮地寻求法律帮助。
3、经济原因从调查的情况看,74.5%的女性在经济上没有独立性,致使其过分依赖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丈夫,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内在地决定了家庭暴力的实施。4、妇女自身原因家庭暴力是男性对女性人权的侵犯,由于妇女自身素质、文化水平、个性心理等原因,许多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后,顾虑重重,屈尊忍让,遮掩,妥协,一味迁就,自身的软弱和无知、无疑助长了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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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者的气焰,使得施暴者心理上更占优势,胆大妄为。
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对策与建议
(一)宣传教育
1、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我们必须注重改变传统观念、提高社
会性别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长期开展普法学习和培
训,举办"家庭学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面向妇女、面向家庭、面
向社会,广泛宣传;通过定期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利用社区家长
等教育平台以案说法,教育社区群众学法、知法、守法,不断增强反
家暴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通过"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5.15国
际家庭日"等节日即时进行聚焦宣传,组织文艺演出,发放宣传资料,
张贴横幅、标语等,进行反家庭暴力法律咨询,较好地形成反对家庭
暴力、鄙视施暴者的良好氛围。
2、要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我们要把反家庭暴力工作作为社
区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平安家庭"、"文明家庭"等家庭美德
和"和谐家庭"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并融入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明创
建活动中,强化对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尊老爱幼、男女
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引导家庭成员
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婚恋观,提高家庭成员的文明素质,约束引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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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暴力的不良行为。
(二)救助援助服务
1、法律援助。依托各社区设立妇女法律援助站,成立维权志愿
者队伍,组建妇女维权法律顾问团,开通妇女维权热线,义务宣传法
律知识,为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使家庭暴力
不再是家务事,让受侵害妇女群众"咨询有指导,投诉有渠道,求助
有人帮"。
2、经济救助。针对经济不独立的妇女选择远离家庭暴力的同时
要面临就业、住所等生存问题的挑战,我们要加强对这些妇女提供技
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服务,鼓励妇女自立自强。使这些妇女能够更好
地应对生活和工作上的困难,提高自我生存能力。
3、心理疏导。一方面要注重发挥社区(村)妇联组织在家庭暴
力矛盾方面的调解和心理疏导作用,做到工作入家入户,对于家庭暴
力问题突出的家庭,特别予以关注,发现矛盾及时化解,将矛盾消除
在萌芽状态,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我们要通过心理咨询服务等
为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提供及时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等服务,从而为
引导阳光情绪送上心灵鸡汤。
(三)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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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着力提升妇女法制观念。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切实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要通过社区的妇女学校,每年组织妇女维权知识培训班,使更多的妇女能够接受法律维权知识培训,切实提高维权意识。
2、要着力提升妇女平等地位。尽管市场经济条件下已出现"全职太太"现象,但我们仍不能忽视经济收益对妇女家庭地位的主导作用。为进一步促进社区及农村闲散妇女就业及劳动力转移,增加家庭经济收入,推进家庭和谐和社会安定,我们要引导中青年妇女实现自我就业和创业。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劳动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妇女的劳动技能,并要多方协调企业和相关部门,为妇女就业创业牵线搭桥。
3、要着力提升妇女综合技能。家庭暴力有时因女方素质不高引起,因此提升妇女的综合素质,确立新时期家庭主妇的良好形象显得尤为重要。加强对妇女现代文明知识、文化基础知识、家庭教育方法、生活实用科技、健康卫生等众多领域的培训。与此同时,我们要高度关注外来妇女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外来妇女的综合素质和家庭关系处理能力,切实增强外来家庭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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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妇联工作家暴残疾妇女儿童自查工作报告
妇联工作自查报告
妇联工作自查报告1根据甘区政办〔20__〕123号文件通知,我会领导高度重
视,安排布署自查工作,全面深入地自查《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现将自查总结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信访条例》(一)充分认识《信访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信访条例》。广泛宣传,按照上级要求,妇联干部们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就如何代表和维护好广大妇女群众的利益问题作了深入的探讨,要求做到信访事项有人受理、有人移交、有人承办、有人督办、有人回复、有人执行、有人督促落实。(二)建立健全信访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与之相适应的信访受理登记和转送、告知、限时办理、督查督办、干部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信访督查督办工作。(三)积极推行信访代理机制。乡镇街道是群众信访的源头,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为了从源头上解决一些信访问题,掌
握
访妇女带着无助而来揣着主意而归,打造妇联信访的良好社会形象,充分发挥了妇联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三、创新机制,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为积极应对我区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出现的信访工作的新困难、新问题,我们牢固树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思想,进一步创新信访工作机制。(一)建立干部挂职锻炼制度。他们通过接访值班,疏导群众集访,处置突发事件,参与信访案件调查,到省、进京接返上访人员。一方面磨砺了后备干部综合素质,体察了社情民意,学会真心为民。另一方面为信访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充实了信访工作力量,提高了工作效率。(二)耐心做好息访息诉工作。凡是政策、法律允许范围内的问题,限期解决,不留尾巴;对政策、法律不允许的过高要求,派专人负责,向有关人员做好宣传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对有可能继续越级上访的人员,切实做好劝阻工作。(三)狠抓基层基础性工作。各乡镇、街道健全了各项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夯实了基层信访工作基础。此外,基层还结合自身实际,创出了一系列好的做法,乡镇、街道普遍建立信访值班接待制度。妇联工作自查报告2
20___年,在市、区妇联的关心和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妇联围绕市、区妇联的工作意见,围绕我镇的中心工作,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认真地开展工作,实现村妇女主任进“两委”比例达标。现将我镇妇女儿童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一)、帮助弱势群体,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助残活动、慰问孤寡老人,多措并举,帮助更多的妇女实现就业和创业。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件,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和服务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继续做好“春蕾计划”活动,为“春蕾”女童广泛争取社会关注与资金资助,在迎“六一”期间,镇妇联慰问了镇中心小学,鼓励他们好好学习,营造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发展的和谐氛围。(二)、深入推进“巾帼创建”活动。我镇认真学习区妇联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创建“巾帼文明示范村”和“巾帼文明示范岗”,以“双学双比”为出发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农村面貌,以帮助农村妇女增收为重点,加强对村妇代会主任能力的培养,提高她们“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能力。(三)、组织开展了“三留人员”(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留
守儿童)摸底调查活动。建立了三留人员登记台账,并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区妇联办公室。同时还发放了《市中区留守妇女生产生存与发展状况参考调查问卷》1000余份。认真配合妇联组织开展20__年“市中
区关爱留守妇女、儿童、老人暨市中区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活动”启动仪式,我镇共有6名人员得到了市中区妇联的资金援助。
(四)、协助政府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截止我镇已有5人参加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达25万余元。积极开展内江市妇联“两癌”筛查贫困户的统计,我镇已上报了9名患病人员。
二、存在的问题我镇妇儿工委基层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摸索到一些经验,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下一步努力加以解决。如村妇女主任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农村妇女法律维权意识差、地位低;妇女创业能力不强;留守儿童教育等问题。三、做好基层妇儿工委工作的对策思考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制定目标,努力使我镇妇联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要建立长期整治机
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打击一切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拐卖、妇女、遗弃、残害妇女儿童案件,要加大打击力度,切实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实现社会治安状况的根本好转。要提高认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高度来加强妇女儿童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妇联工作自查报告3
篇六:妇联工作家暴残疾妇女儿童自查工作报告
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情况调研报告
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问题,涉及当事人的文化层次、思想观念、生活环境、职业、心理性格、脾气等复杂因素。
一、我县家庭暴力的现状我县22个乡镇,21个社区,共有80万人口,其中妇女占总人口的一半。2021年来我们妇联上访的案件有167件,其中家庭暴力的26件,占总数的15;2021年到现为止来妇联上访100余件,其中家庭暴力的16件,占总数的15,从近两年的家庭暴力案件来看,家庭暴力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妇女作为主要受害者的家庭暴力呈现新的趋势和特点,“冷暴力”、“精神虐待”、“高知识阶层”等逐渐成为谈论家庭暴力问题时频繁出现的【关键词】:^p,如2021年26件家庭暴力案件中有10件“精神虐待”;2021年16件家庭暴力案件中有8件“精神虐待”。在目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以上是妇女。家庭暴力是对妇女人权的侵犯,是社会公害,其影响远远超过了家庭范围,家庭暴力被认为是现代化生活中的一颗“毒瘤”。因此,不管是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还是一般违法的家庭暴力行为;不管是“热暴力”还是“冷暴力”,都应当采取措施加以控制或消除。惩治家庭暴力,维护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是实现男女平等的基本要求,更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家庭暴力存在的因素家庭暴力问题似乎只在20世纪末以来凸显出来,是因为在过去被其他问题如战争、经济等问题所掩盖。这一问题自从剥削社会产生以来就非常严重地存在,并且作为当时社会一种“合法行为”存在,是经济制度、法律规则、风俗、科技文化的综合产物。(一)家庭暴力是封建思想在现代社会遗留的痕迹男权、父权思想的存在是产生家庭暴力的历史文化根。中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男尊女卑”、“三从四德”、“夫为妇纲”等思想已根深蒂固,有些男性始终认为在家庭中占有绝对统治的地位,对妻子
有支配权,可以随意干涉和处理妻子的人身权利,因此稍不如意,就将妻子当成攻击的对象,家庭暴力似乎变得顺理成章。新社会制度的建立并不是说人们风俗、观念、思想意识都完全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的人文精神并未像西方人文精神那样促成了现代法治的诞生,相反却构成了德治或者人治的“温床”。鲁迅先生说,在旧制度下女人就是男人的私有财产,这个社会制度把她挤成了各种格式的奴隶,还要把种种罪名加在她的头上。这种几千年的封建思想意识使一些女性心甘情愿的受制于丈夫之下,心理上没有独立的人格,在发生家庭暴力时仅仅是逆来顺受,由此更助长了丈夫的嚣张气焰,从而使家庭暴力反复性与循环性并存。
(二)家庭婚姻的“腐败”现象诱发了家庭暴力广西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张英忠教授指出,引发家庭暴力事件的原因在相当程度上是由家庭婚姻的“腐败”现象所致。现在市场开放了,但在开放的同时有些人过分的追求所谓的“思想开放”,受一些负面因素的影响而丧失伦理道德,贪图享受,追求金钱美女,“包二奶”、“养情人”的现象似乎司空见惯,对家庭、对婚姻没有责任感,这种现象称为家庭婚姻的“腐败”现象。《婚姻法》
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一部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虽然《宪法》、《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都规定了禁止使用暴力虐待、残害妇女,在201年4月实行的新《婚姻法》也对家庭暴力制定了一些具体的制裁条款,如发生家庭暴力可提出离婚,在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等,但是对于家庭暴力的有力制裁主要是依靠《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和《刑法》有关故意伤害罪、虐待罪、遗弃罪、非法拘禁罪和故意杀人罪等罪名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伤情轻微、施暴情节较轻、后果不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只能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因此处理力度弱,致使施暴者过后打得更凶。
(五)社会宽容促进家庭暴力的肆虐。家庭暴力长期以来被视为家庭私事,邻居不劝、社区居委会(村)不告不问、单位不管,执法机关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即使被打得鼻青脸肿,如不构成犯罪,对施暴者也无法处罚,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惩治过轻实际上是对施暴者姑息纵容,也失去了法律应有的震慑、预防作用。普遍存在执法部门对家庭暴力处理偏轻,打击不力,甚至以情代法,以情抵罪。这虽有立法不完备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人们思想上对家庭暴力的认可态度。(六)女性软弱促使家庭暴力升级。有些女性碍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遭受家庭暴力时,妇女不反抗,有的怕招人耻笑,被人瞧不起,不愿意对外张扬;有的慑于丈夫的威胁,怕招来更大的伤害,不敢对外公开。施暴的丈夫当其第一次出手没有遭到反抗,便变本加厉,暴力越来越升级。试想,在发生家庭暴力时,受害妇女如能作出强烈反抗,反抗失败,即把家庭暴力公诸于众以寻求帮助,家庭暴力还会如此猖狂吗?在接待来访中,还发现有一部分人求助的目的只是想通过教育制止丈夫的施暴行为,根本不希望丈夫受到法律的制裁。可见,女人的软弱是促使家庭暴力存在和升级不可忽视的原因。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对策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生活的港湾,是幸福的发祥地。和谐家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因此,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势在必行。通过上述对家庭暴力现
篇七:妇联工作家暴残疾妇女儿童自查工作报告
妇联预防家庭暴力调研报告
家庭暴力,作为一抹极不和谐的色彩,存在于当今社会,严重危害着广大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并成为干扰和谐社会进步的不稳定因素,随时潜伏在幸福人群的左右。它严重地践踏了法律,侵害了妇女儿童的基本权益,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可小视的问题,也成了妇联组织接待信访的重点。作为基层妇联组织,不仅要深刻剖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更要积极探索如何
发挥妇联组织职能作用,使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更有成效,把家庭暴力对受害者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从而使社会更加和谐、进步。
一、基层妇联组织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优势基层妇联组织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公民尤其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时具有一定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职能优势。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基层妇联组织一直承担着针对妇女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受理有关妇女权益的投诉,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个性侵权案件,建立妇女法律帮助机构,直接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等职能,理应成为受到家庭暴力侵害妇女的“娘家人”和“庇护者”。2、网络优势。就我区而言,基层妇联有着健全的三级妇女
组织网络,即:区妇联、街道妇联(直属单位妇委会)和社区妇联(市场妇代会)。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妇联组织充分发挥了三级信访网络的教育阵地、服务窗口、矛盾化解、信息沟通和个案维权的作用,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教育、咨询、指导等各种服务。
3、协调优势。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公安、司法、政法、民政等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需要医疗、鉴定、法律援助、心理治疗、庇护等社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鼎力相助。lOcALHOST牵头协调这些部门和机构成了基层妇联组织当仁不让的职能。
二、基层妇联组织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实践近年来,崇安区妇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以强化服务、依法维权为主线,多措并举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安定、社会稳定。1、坚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与加强法律宣传相结合。增强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是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重要基础。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理念和知识,报道典型案例。二是积极协调公、检、法、司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日等活动,面向社会,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
法规。三是通过举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报告会、共宣国策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进家庭等活动,对广大妇女进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婚姻家庭观和“四自”精神教育,鼓励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坚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与整合社会资源相结合。近年来,区妇联与公安、司法、政法等部门的合作越来越紧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成效不断显现。一是在建立三级妇女法律服务网络的基础上,组建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小组,成立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在街道和社区妇联分别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站和家庭暴力投诉点,为有效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奠定组织基础。二是与区法院联合成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1名妇联维权干部被聘为人民法院陪审员;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手,无偿为遭受家庭暴力贫困妇女代理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与公安分局联建家庭暴力110报警机制,使受暴妇女儿童及时得到救助;与区法院、公安分局联合下发《严格依法处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切实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从取证到审理为受害妇女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
3、坚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与强化源头参与相结合。以推进五好文明家庭建设为重点,以加强妇女培训,提高妇女素质为途径,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一是开展“和谐家庭”、“绿色家庭”、“学习型家庭”、“平安?廉洁型家庭”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家庭成员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二是
举办社区邻里节活动,表彰“金乡邻”、“感动母亲”、“孝亲敬老之星”等各类典型,倡扬尊老爱幼、夫妻恩爱、家庭和睦。三是整合各类资源,开展下岗妇女、流动妇女就业和法律培训,帮助她们自立,提升自身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成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
三、基层妇联组织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思考(一)问题与困惑尽管区妇联在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时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遇到不少问题与困惑。1、源头预防措施还不够完善。针对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如男尊女卑传统观念影响,草率婚姻引发家庭矛盾,婚外情导致家庭暴力、经济问题、社会问题等等,基层妇联组织虽然近年来注意加强了有关反对家庭暴力方面的宣传活动,但缺乏强制性参与措施,一些准婚姻期的青年男女群体、流动人口群体参与量不多,覆盖面不广。此外,社会上仍然存在“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清官难断家务事”的现象,不少受害妇女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自我维权能力较低,特别是当她们受到暴力侵袭后,并不想以离婚来远离家庭暴力。2、婚姻指导咨询网络还不够畅通。据了解,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每500人就拥有一名婚姻家庭指导师,而在中国婚姻家庭指导师的职业才刚刚兴起。由于心理咨询师、婚姻指导师的溃乏,在妇联家庭暴力维权中存在法律援助代替婚姻指导的现象。如在
接触“酒后精神病”即酗酒后的家暴案件中,施暴者存在明显心理疾病,需要进行心理咨询和婚姻指导,却苦于婚姻咨询网络不健全、收费高等原因,迫不得已将其转交给一些法律援助部门,希望其病态能通过法律援助渠道得到一定的缓解,而事实收效甚微。此外,现实中各级妇联干部在家庭暴力维权时,经常要临时代替婚姻指导师和心理咨询师的
角色,但由于妇联维权干部在配备上偏重法律素质,婚姻指导和心理咨询等能力急待整体提高。
命感,对家暴信访维权案件建立专门档案,畅通与当事人的联系渠道,科学办案维权;三是要重视加强对基层妇联干部办案过程、维权效果的监督,确保群众对办案和维权结果满意。
篇八:妇联工作家暴残疾妇女儿童自查工作报告
妇联工作自查报告
妇联工作自查报告辛苦的工作在不经意间已告一段落了,回看这段时间的工作,有惊喜,也存在着问题,这时候,最
关键的自查报告怎么能落下!大家知道自查报告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妇联工作自查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20xxx年,在市、区妇联的关心和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妇联围绕市、区妇联的工作意见,围绕我镇的中心工作,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认真地开展工作,实现村妇女主任进“两委”比例达标。现将我镇妇女儿童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一)、帮助弱势群体,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助残活动、慰问孤寡老人,多措并举,帮助更多的妇女实现就业和创业。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件,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和服务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继续做好“春蕾计划”活动,为“春蕾”女童广泛争取社会关注与资金资助,在迎“六一”期间,镇妇联慰问了镇中心小学,鼓励他们好好学习,营造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发展的和谐氛围。(二)、深入推进“巾帼创建”活动。我镇认真学习区妇联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创建“巾帼文明示范村”和“巾帼文明示范岗”,以“双学双比”为出发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农村面貌,以帮助农村妇女增收为重点,加强对村妇代会主任能力的培养,提高她们“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能力。(三)、组织开展了“三留人员”(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摸底调查活动。建立了三留人员登记台账,并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区妇联办公室。同时还发放了《市中区留守妇女生产生存与发展状况参考调查问卷》1000余份。认真配合妇联组织开展20xx年“市中区关爱留守妇女、儿童、老人暨市中区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活动”启动仪式,我镇共有6名人员得到了市中区妇联的资金援助。(四)、协助政府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截止我镇已有5人参加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达25万余元。积极开展内江市妇联“两癌”筛查贫困户的统计,我镇已上报了9名患病人员。二、存在的问题我镇妇儿工委基层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摸索到一些经验,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下一步努力加以解决。如村妇女主任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农村妇女法律维权意识差、地位低;妇女创业能力不强;留守儿童教育等问题。三、做好基层妇儿工委工作的对策思考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制定目标,努力使我镇妇联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要建立长期整治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打击一切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拐卖、妇女、遗弃、残害妇女儿童案件,要加大打击力度,切实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实现社会治安状况的根本好转。要提高认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高度来加强妇女儿童基层组织建设工作。XX年,镇妇联紧紧围绕市妇联和镇党委、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以着力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为重点,推进两规划的实施,加大维权力度,强化自身建设,按照常规工作求规范、创新工作求突破指导思想,积极探索妇女工作的改革和创新。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注重宣传教育,营造妇女工作氛围。1、新开了xx镇妇联博客搭建服务妇女的新平台。从今年8月份始,开通了xx镇妇联工作博客。通过妇联组织自身的网络优势,向辖区妇女宣传妇联博客,通过博客和广大农村妇女搭建宣传和展示妇
联工作的平台,使辖区妇女了解妇联工作,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搭建学习政策法规和健康知识的平台,培养自我维权的意识和科学养生的理念;搭建了解和沟通民情的平台,通过博客留言板和加好友聊天等方式,了解民情、接受妇女的.投诉等。
2、组织开展了庆“三八”百年庆系列活动。一是开展了xx镇“三八百年庆、巾帼展风采”庆祝表彰大会。大会对近几年来在各类创建中涌现出来的“十佳文明家庭”、“十佳平安家庭”、“十佳巾帼创业标兵”进行了表彰。二是开展了贫困妇女走访慰问活动。积极向市妇联争取妇女发展基金的支持,全镇共走访慰问了贫困妇女12名,慰问资金4000元。三是组织xx镇女子健身队参加了全市庆“三八”暨文体展示活动。四是组织镇机关女干部赴三清山考察活动。五是组织镇小学生开展了“今天我来当妈妈角色体验活动”和“康乃馨感恩母亲”活动。
3、重视并撰写各类妇女工作信息。镇妇联十分重视工作的总结和提高,认真撰写各类妇女工作的信息,积极向上级妇联、镇政府等各类网站投稿。今年以来,镇妇联共被省妇联录用信息2篇、绍兴市妇联录用1篇,向上虞市妇联投稿15篇,xx镇网站录用18篇,镇妇联博客撰写博文37篇。还按照要求完成了妇女线杂志的征订任务。
二、注重巾帼建功,抓好了巾帼示范村和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1、“五大举措”深化新戴家村巾帼示范村创建。一是配合乡风文明特色村创建,开展了文明家庭示范户、好婆婆、好媳妇的评选活动。二是结合农村新一轮环境清洁专项行动,组织广大妇女开展“美在农家”活动。三是组织实施“春泥计划”,建立了村级家长学校。四是建立村巾帼志愿者队伍。五是加大妇女工作的宣传力度,新开辟妇女工作的宣传专栏,印发一期妇女工作的宣传资料。9月17日省妇联副主席张丽萍来我镇调研巾帼示范村创建工作,给我镇的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2、指导各村妇代会打造“一村一品、村村创特色”的工作。年初向市妇联申报了《上虞市“一个妇联一个特色”活动》,我镇把深化巾帼示范村创建作为今年的特色工作来抓,上半年镇妇联从规范各项制度入手,出台巾帼示范村考核办法,完善《巾帼示范村工作手册》,在各村中开展“一村一品”的特色工作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妇女参加各类培训活动,组织了18名妇女参加全市手工操作大比武活动获得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和三等奖3名的好成绩。我镇的巾帼示范村创建工作受到市妇联的高度肯定,在全市各创建单位得以推广。3、做好市级巾帼示范村和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今年东升村、星明村申报了市级巾帼示范村、xx卫生院护理组申报了市级巾帼文明岗,经常指导和帮助他们开展创建工作。10月13日上午,“巾帼文明岗”争创岗xx卫生院护理组与谢家塘村开展了“岗村结对促和谐,巾帼共建新农村”的岗村结对签约活动。为谢家塘村60周岁以上的老人开展了免费的健康体检活动。11月11日市妇联对星明村、东升村及xx卫生院护理组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得到了考核组的肯定:一是创建村(单位)领导重视,创建工作氛围浓;二是镇妇联指导有力,各项创建工作规范;三是健全了创建机制,创建成效明显。三、关注妇儿弱势群体,抓好妇女维权和贫困妇儿的关爱工作。1、加强妇女权益保障知识的宣传。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利用妇女自身的网络组织,广泛开展妇女维权知道的宣传,利用各种黑板报、宣传窗、灯箱标语等阵地,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新婚姻法等。与市司法局、镇综治办、新区派出所等单位联合开展“12、4”法律宣传日活动,上街设摊开展妇女维权咨询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妇女的自我维权意识,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2、认真做好妇女的来信来访工作。利用镇、村二级妇女组织的网络,建有妇女维权班子,村村都建有妇女谈心谈话(妇女悄悄话)室,建立妇女来信来访记录本。积极调处妇女的来信来访,XX年镇妇联共接待妇女来访案12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调处率达100%。下半年,镇妇联还撰写了《花季少女的困惑》的妇女维权工作案例,被绍兴市妇联评为绍兴市优秀维权案例。3、关心和关爱贫困妇女儿童。做好贫困妇女调查工作,建立贫困妇女档案。通过结对帮扶等形式,经常给予她们帮助和支持,全镇已落实帮扶结对62对;组织镇、村干部开展贫困儿童结对活动,全镇
共落实结对80对,慰问资金22300元。积极向市妇女发展基金、镇财政申请资金,用于贫困妇女儿童的慰问,XX年共向市妇女发展基金申请9000元,共慰问贫困妇女12名,慰问贫困儿童12名。
四、注重家庭这一主题,开展了各类特色创建活动。1、办好家长学校助推“春泥计划”的实施。根据“春泥计划”的实施要求,镇妇联在“春泥计划”实施村谢家塘村、东联村、新戴家村建立村级家长学校,助推“春泥计划”的实施。一是筹建村级家长学校,建立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明确了工作的任务和职责,制定了工作计划。二是成立了家长学校讲师团。针对各村家长学校师资力量薄弱的现状,镇妇联组织了资深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卫生院的保健医生组成了家长学校讲师团。三是举办家长学校开学典礼暨家庭教育讲座。东联村、谢家塘村、新戴家村先后组织了家长学校开学典礼暨家庭教育讲座。四是印发家庭教育知识小册子。2、深化“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与镇纪委联手,抓住家庭这个阵地,以廉政文化建设为主题,有力地推动了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深入开展。一是印制了廉政周历。二是发出“廉政文化进家庭”倡议书。向全镇广大干部家庭发出“廉政文化进家庭”倡议书150余份,倡议广大家庭成员廉洁奉公,增强廉政意识。三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组织镇村干部80余人,赴安吉南湖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五是把树清廉家风纳入“文明家庭”创建的重要内容。3、积极开展各类家庭的创建活动。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平安稳定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镇妇联立足家庭,以各项创建为抓手,做实做好“家”字文章。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全镇至XX年底已经有镇级创建率达73%,平安家庭创建率69%。今年“三八”节,经过各村妇代会的推荐和评比,对全镇在各类创建中涌现出来的“十佳文明家庭”、“十佳平安家庭”、“十佳巾帼创业标兵”进行了表彰。谢家塘村的徐苗夫被评为市“十佳好儿女”,星明村的倪秀芬被评为市“十佳好邻居”。回顾一年来,我镇的妇女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妇联的要求和广大妇女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决心在新一年度有新的提高。根据国家保密局《机关、单位保密自评自查工作规则(试行)》(国保发〔20xx〕14号)和自治区国家保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密检查工作规定》(桂保发〔20xx〕1号)的通知,我会领导干部对今年来保密工作本着遵循立足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形成制度的要求,做到强化保密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泄密隐患,建立保密工作长效机制的方针,确保了会保密工作安全,确保了今年无泄密事件发生。一、认真组织学习,不断增强保密意识面对迅速变化的经济和社会形势,加强保密知识学习,增强保密意识,强化保密工作显得非常重要。根据区保密局的要求,我会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当前保密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工作要求。自身保密工作意识进一步增强,更加深入地掌握了新形势下保密工作常识,提高了对保密工作的警觉性,铸造起一道牢固的保密思想防线。二、严格自律,遵守各项保密工作纪律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领导干部始终将保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指导和支持保密组织机构的工作,为保密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坚持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密工作措施,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同时,严格遵守《关于严禁用涉密计算机上互联网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确保了工作中无失密、窃密的现象发生。三、真抓实干,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本部门保密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努力做好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坚持把保密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重视保密工作教育,在研究、布置、检查总结工作时,同步安排保密工作,要求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不放松保密工作,做到措施细而再细,责任明而更明,有效地维护了保密事项的安全。
虽然我会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坚守了保密纪律,但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发展形势,还需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强化责任意识和居安思危意识,细化保密工作举措,防微杜渐,确保保密工作不出问题,维护好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篇九:妇联工作家暴残疾妇女儿童自查工作报告
湖北大学政法学院
关于我国家庭暴力现状的调查分析报告
——兼论我国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2009221101120015湖北大学政法学院09法学马家强
众所周知,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国家的单元,只有家和兴旺,才能国家强盛,社会安定。家庭是个人不可或缺的基本生存环境,是国家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家庭本是一个远离暴力,充满亲情的相互扶助和呵护的温馨之地,是一个安全的港湾,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目前许多国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不论是发达国家,诸如美国,还是发展中国家,譬如我国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家庭暴力问题。家庭暴力不仅仅造成家庭破碎,人心涣散,同时还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人心的凝聚,更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建立完善的阻止家庭暴力体制势在必行。本文仅从家庭暴力的现状和引发原因入手,阐明我国对家庭暴力进行相应立法规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对我国有关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定和社会现状的考察分析,指出我国现有法律对阻止家庭暴力的不足之处,进而提出相应的家庭暴力立法规制的相关对策和建议。
一、家庭暴力的现状和产生的原因
(一)家庭暴力的现状根据全国妇联权益部门的不完善统计,我国3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暴力行为,90%以上的施暴者为男性。同时国务院在《中国妇女状况的白皮书》中统计得到,我国每年解体的40万个家庭中,四分之一缘于家庭暴力,在边远的农村地区,家庭暴力更是司空见惯,竟然形成了“教训妻子是丈夫的责任,殴打老婆是丈夫的权利”的一种违法风气。家庭暴力作为一个全球性的公害问题不仅直接影响到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相处和身心健康,还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人心惶恐与社会不稳定,同时家庭暴力现象的广泛存在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也是背道而驰的,尽管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民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具有行政强制力的法律法规对家庭暴力做出了相关的处罚规定,都明文规定了禁止采用暴力虐待等各种方式来残害妇女,但是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家庭暴力仍然存在,儿童、妇女和老人的基本权益仍然受到不法侵害。为了给予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更全面、更具体、更适当的帮助,同时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严肃社会风纪,必须建立和完善家庭暴力的相关法律制度。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家庭暴力行为”给出了一个具体的定义:“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由此我们可以总结出,家庭暴力主要包括夫妻间的暴力、父母子女间的暴力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而妇女、儿童和老人就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诸多家庭暴力的惨剧告诫我们:只有不断完善立法,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健全法律保障机制和社会综合维权机制,同时呼唤一套完整的家庭伦理道德体系,从而在根本上遏制家庭暴力,切实保障广大妇女的根本权益,最终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安定,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二)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1、长期以来,我国推崇男尊女卑的夫权思想,尤其在以男子为中心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妇女基本上长期处于只有义务而毫无权利的悲惨境地,反映在夫妻上,就主要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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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尊女卑、夫权统治。例如,我国古代的礼法规定:“夫为妻纲”,要求妇女要遵守“三从”、“四德”。妇女从生到死,都置于男子统治之下,“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妇女都始终处于受压迫、受奴役的地位。她们根本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夫妻关系也是尊卑、主从关系,妇女几乎成了男人的附属品和私有财产。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就连受到压迫的女性也认为夫为妻纲,夫权高于一切,女人就应该接受男人的支配。长期以往,因此女性反抗意识淡薄,对来自丈夫的暴力往往默默忍受。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虽然在法律上取缔了传统的男性中心思维定式,妇女的地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但是,封建男尊女卑的根深蒂固的夫权思想并未彻底从人们的头脑中肃清。许多人仍然认为男人享有统治和支配妻子的特权,什么“取来的妻,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的俗语数见不鲜,甚至还有人把妻子当作是丈夫的一件物品,并把对妻子的暴力行为看作是丈夫正当的纠正妻子犯错的权利。同时包括一些女性也仍持有男主女从的观念,做事完全没有主见,在家庭中甘于丈夫控制之下,心理上没有独立的人格,逐渐丧了自我,当家庭纠纷激发为家庭暴力时,就选择逆来顺受;2、传统家庭观、婚姻观以其强大的惯性思维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模式和行为方式,严重削弱了我国现有的尚不完善的法律制度的相关法规的规定,成为家庭暴力产生的思想根源。(1)家庭暴力行为人认为“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以及中国传统社会几千年来,一直传承着“国法不及家”的思想,使得暴力实施者认为这种暴力行为属于私事,其他人无权管;(2)作为受害者一方,往往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或者说传统的伦理道德束缚着受害者忍气吞声、逆来顺受,而不愿意请求司法的救济,从而在客观上激发了暴力的扩散;(3)作为司法或者治安管理人员,历来是难以介入家庭内部事件的,古语中就有“清官难断家务事”之说,足见家庭暴力的隐蔽性难以获得司法救济;3、法律体制的不健全,使得家庭暴力事件的解决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1)法律规范中许多关于家庭事物的有关规定逃避了国家职权的主动干预,《中华如: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侮辱罪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等都属于亲告罪,上诉的才处理;(2)家庭暴力受害者没有法条依据可以向实施暴力者要求损害赔偿,受害者受到身体上和心理上的严重困扰,即使得到损害赔偿的请求支持也只是从家庭共有财产中支付;(3)对于一些特殊的家庭暴力,譬如婚内强奸行为,法律规范方面一片空白,舆论方面各有千秋,使得司法实践无所适从;4、执法力度不够严,客观上助长了实施家庭暴力者的不良习气。民警或者法官无法摆脱传统的观念的束缚,抱着一副息事宁人的态度敷衍塞责,最多通过调解解决问题。毋庸置疑,如此执法肯定对施暴者起不到惩戒和威慑作用,认为只要不出人命就没有什么大事,所以放纵了家庭暴力的滋长;5、对家庭暴力制止的各个部门,相互之间协调性不好,配合度不高。中国目前存在多元化的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处理机制,除司法机关外,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内务司法委员会设有妇女儿童专门小组,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设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还有各级妇联和工会中女职工委员会及农村中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等。但这些机构职责分工不明确,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协调和配合,致使对家庭暴力的社会控制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有的甚至形同虚设;6、社会上的一些大众传播媒介对暴力、凶杀、性虐待等进行大力渲染,从某种角度上说,这些舆论氛围实际是起了教唆的作用,观众往往认为电视中出现的打骂镜头是正常的表现,甚至说“打是情骂是爱”。由于社会缺乏一种主流文化来引导人们的婚姻行为,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在这方面的导向也存在或多或少的偏差,一些书刊、影碟、电视剧等对家庭成员间尤其是丈夫对妻子的暴力行为在主观上或者客观上极力的宣扬,误导了人们去羡慕甚至刻意去模仿他们的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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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经济收入的不平衡是家庭暴力产生的经济原因,经济收入的不平衡导致了经济地位的不平等。传统的择偶观是男强女弱,女方往往是希望找一个各方面都比自己强的男性,让男人在外面的世界上闯荡,而自己甘愿做一个家庭主妇默默的在背后奉献于家庭,一些男性由于有了妻子的支持,因某些机遇而迅速致富,社会地位也大大提高。所谓的优越感得到了彰显,于是要求妻子绝对服从其意志,否则就恶语伤人,甚至是大打出手。此外还有社会现实和政策方面的原因,女性工作岗位本来就相对难找,一旦下岗,收入减少,重新就业就异常困难,不得不暂时依赖丈夫,从而受到丈夫的冷落和歧视。
二、家庭暴力的严重危害性
家庭暴力这种既有生命威胁又有精神强制的行为,产生的危害极为严重,同时因为司法救济异常难以落以实施,从而法律并没有完全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家庭暴力的实施对家庭成员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都造成了极大的现实危害,这往往成为引发恶性刑事案件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由于暴力行为的实施者和被害者之间存在特定的人身关系,使得被害者不能或者在更大程度上也不愿意求助于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比之下,他们更愿意息事宁人,无疑这样就更加助长了暴力行为人的嚣张气焰,使得他们变本加厉,肆无忌惮,更加猖狂地明目张胆地实施暴力行为,现有法律体制也将被害者远远的排除在司法救济大门之外,其相应的法定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这不仅有悖于法治社会的基本精神,同时也不符合伦理道德的基本标准,更不利于当前。(一)婚姻破裂、家族解体丈夫对妻子长期实施暴力虐待,使得丈夫和妻子之间原有感情破裂,丧失爱意,妻子身心受损,长期以往,导致家庭不和,最终必然走向离婚的道路。(二)忍无可忍、以暴制暴有的妇女长期受到家庭暴力之后,由于屡屡遭受虐待,身心受损,又加上不能采取合法的救济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于是就产生了非法报复的念头,往往采取极端的凶残手段报复受害者。这就是所谓的“妇女受虐综合征”。(三)影响儿童身心健康有关权威统计表明,60%以上的人在对配偶实施暴力的同时,也会经常对子女实施暴力。同时专家指出,即使本人没有受到殴打,常常见到家庭暴力的孩子与本身受到暴力虐待的孩子所受的心理创伤一样严重。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会变得性情忧郁,懦弱或残暴,学习成绩下降,甚至严重的有自杀倾向,这些影响在孩子成年后仍会一直存在,而这些人往往成为将来社会的犯罪人。(四)制造社会不安定因素家庭暴力在直接损害妇女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进一步推动了性别不平等和暴力等不良文化和习气的传播。它对生命和资源的巨大伤害表明:家庭暴力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家庭所在的局限范围,波及整个社会。家庭暴力不论是对个人、家庭还是整个社会安全体系都有极大的危害,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已经迫在眉睫,不容忽视。
三、防止家庭暴力的建议
(一)完善立法系统,健全法规体制防止家庭暴力,首先应当使受害人和司法救济的相关机关“有法可依”。那么立法机关就应当尽快制定出专门应对日益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的《反家庭暴力法》和其他相应的有效制度,如婚内赔偿制度。放眼全球,目前已有44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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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家庭成员之间的言行,利用法律明文规定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国际社会也非常重视人权保障,比如联合国就在1993年通过了《消除对妇女暴力宣言》1999年11月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确定每年11月25日为“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在我国,新《婚姻法》的出台虽然也明令禁止家庭成员之间实施家庭暴力,而且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具司法解释对此作了进一步界定,各省市的政府机关也相继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是我们需要明确,反家庭暴力并没有形成全国性的统一法典和全国完善通行的体制。因此除进一步完善现行法律框架,使新《婚姻法》及相应的司法解释中关于禁止家庭暴力的条款更加具体之外,还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增强法规的现实可操作性,以预防为主,使受害人明确各种救助措施,为受害者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做到有法可依。(二)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女性地位一方面,在各大媒体报纸上,广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和相应《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号召国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针对宣传愚昧、落后和传统男尊女卑思想的影视和报纸杂志等,国家宣传部、广电总局等相关部门应该严肃查办。另一方面,通过学校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的自身文化素质。一般地,文化程度决定其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的高低,只有在经济上自立了,才能真正摆脱在家庭中依附男人的状况;其次要提高女性的法律意识,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公民法制观念和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重要作用,及时化解家庭矛盾,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唤醒女性利用法律手段捍卫法律赋予给自己的神圣权利,进行自我保护;再次要培养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妇女的独立人格意识,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三)严格有法必依,力求严格执法立法机关完善立法体制之后,执法部门应当分工合作,加大打击力度,转变观念,各司其职依法办事。公安机关要认真做好接待工作,确保受害妇女投诉有门;“110”要及时出警并区分轻重缓急作出相应不同处理,把好第一道防线;人民检察院对报捕或移送审查起诉的家庭暴力案件,应依法批准逮捕或提起公诉,并实施法律监督,力求公正的处理案件;人民法院首先要彻底转变传统的“清官难断家务事”的理念,对因家庭暴力而起诉离婚或者要求赔偿的案件,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事实”公正审理案件,如确系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应依法判处离婚或者依法要求施暴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坚决杜绝片面强调维护家庭的和谐,而忽视对受暴妇女的保护,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四)完善证据规则,保护弱势群体家庭暴力证据收集难、举证难历来是家庭暴力防治工作开展的重大阻碍,完善家庭暴力的举证规则,建立一套完整的证据体系,不仅有利于司法机关的实际操作,而且更有利于保护受害妇女作为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此,个人认为,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应当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制度。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对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权利主张由否定其主张成立或否定其部分事实构成要件的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的一种证明责任的分配形式。它是基于现代民法精神中的正义和公平面对传统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补充、变通和矫正。为使受害方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法律的保护,对离婚案件中的家庭暴力可以进行举证责任倒置的立法,即受害方在离婚诉讼中只要提出自己受到家庭暴力的主张即可,由施暴者针对自己的反驳主张,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实施暴力行为,对方的暴力损害后果不是由自己造成,否则应当认定是被告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五)建立完整的反家庭暴力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与防治家庭暴力是一项繁重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社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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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和社团组织的协同合作,并肩治暴,综合治理,使家庭暴力真正走出“邻居不劝、居委不问、单位不管、不出人命司法机关不理”的真空地带,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多层次的反家庭暴力的社会救助网络。比如可以建立多个部门参与的妇女维权协会,定期协调督查妇女权益工作;法院也可以设置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针对家庭暴力案件进行审理;公安部门作为执法部门,可以联合司法部门成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认定伤情严重程度。总之,要从彻底上杜绝家庭暴力现象的发生,具体的来说,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制止家庭暴力的完善体系,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妇联、村居委会、医疗机构等组成完善的社会救助网;同时借鉴国外做法,还可以在条件允许的地方建立妇女避难所,收留受暴妇女,为其提供临时食宿、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和简单的技能培训。(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举例来说,在英国,根据各地家庭暴力法出台新的禁止令和限制令的意图,是为妇女提供更及时的救济和保护,将施暴和侵犯女性的男性排除在家庭之外,以及在施暴者违反民事禁令时提供逮捕的制裁。我认为我国应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将保护令写进民事法律,以提供给受害者较及时的保护。如果受害者受到暴力威胁,随时可以打电话向警察求救,警察可以限定施暴者一段时间内的人身自由,以期达到限制施暴者的恶性行为;在审判过程中,也应当尽量照顾到受害者的合法权益,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进行裁量。
四、总结
家庭暴力事件层出不穷,基于中国人的传统习俗道德舆论压力使得许多妇女不会正面寻求法律的支援,加上家庭的固有封闭性导致家庭暴力事件取证极其困难,在这种情境下,如果有效的避免家庭暴力案件的发生,如何更为有效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如何更加妥当的实现社会和谐社会,一切依赖于建立一套完善而妥当的制度。作为一个法科学生,作为一个即将进入社会的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社会事业的建设接班人,我觉得我们有理由多多思考一些有利于社会进步有利于和谐社会建立的问题,提出合理方案,尤其是目前,我国处于改革的转型期,在这矛盾极其敏感的社会里,如何有效的利用政治、法律和道德完成社会的转型,解决社会的矛盾,是我们新青年所需要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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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妇联工作家暴残疾妇女儿童自查工作报告
[工作汇报]妇联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工作情况汇报
妇联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工作情况汇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两年来,XX区妇联指导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并作为“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的重要内容,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创建“平安家庭”相结合,宣传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在促进家庭的平安幸福、社会的和谐稳定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培训力度,为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自20XX年3月1日实施后,XX区妇联积极利用各种机会给各级妇女干部充电,让她们首先学法、懂法,为下一步普法宣传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一是积极派出干部参加贵港市、自治区妇联组织的各类培训班;二是举办学习反家庭暴力法专门基层培训班,邀请了XX区法院法官专题讲解了反家庭暴力法的内容,并结合案例进行分析,让参训的186名基层妇女干部增强了法律知识水平。二、注重宣传教育,举办具有妇联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XX区妇联本着“普法先于维权、防范胜于救助”的工作思路,依托“三个平台”,精心谋划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努力改变传统观念,提高社会性别意识,呼吁社会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一是依托妇联系统的媒体平台进行经常性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杂志、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动员社会各方积极支持两个规划的实施,同时广泛开展公共教育,宣传反家暴理念,增强反家暴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二是依托节日活动平台进行集中宣传。每年利用“三八”维权周、“”反家暴日、“”法制宣传日等时机,积极协调维权成员单位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宣传咨询等反家暴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等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儿童的良好风气。三是依托村(社区)教育平台进行深入宣传。充分利用村(社区)家长学校、妇女之家等阵地,对妇女开展法律知识、反家暴知识培训,提高全区妇女远离暴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意识。同时围绕“平安家庭”创建印制了1万多册宣传资料,将反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印成小册子发放到各个家庭,让反家暴知识走进千家万户。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各级妇联组织共举办维权宣传咨询和普法培训讲座约40多场,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7万余人。
三、完善联动机制,加强协作,发挥各自职能。近年来,XX区妇联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民政等部门的密切协作,构建、完善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联动机制,夯实了反家暴工作基础。一是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岗。XX区妇联在XX公安分局和XX法院分别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岗,形成优势互补模式,为更加有力地打击和预防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二是建立防范保护网络。XX区公安分局联合区妇联在各镇(街道)派出所建立了家庭暴力110报警点,确保家庭暴力受害者投诉有门,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三是建立信访维权平台。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妇女群众的优势,建立了区、镇、村三级维稳基石平台,重点进行接待、咨询、宣传,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家庭暴力典型侵权案件,为受暴妇女提供法律帮助和咨询服务。20XX年来全区妇联系统共接访案件138件,调解138件,调解率达100%。同时,XX区妇联联合XX法院、司法局和民政局共同创建了贵港市首个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XX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XX婚调委”)。XX婚调委的成立,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关系,为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自成立以来,共参与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58件,其中调解成功189起。四、结合开展特色活动,提升反家暴的工作实效。为了进一步提升反家暴工作的实效,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区妇联组织相关部门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以推进,从营造和谐社会环境入手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一是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和“五好家庭”活动。积极联合区文明办、区总工会、区文体新局等相关部门在全区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和“五好家庭”活动。20XX年,广西有30户家庭获评为全国最美家庭,其中贵港市2户,均为XX区家庭;广西有30户家庭获评为全国五好家庭,其中贵港市2户,其一为XX区家庭。20XX年贵港市获得广西级“最美家庭”9户,其中XX5户,市级“最美家庭”评选19户,其中XX获得7户。二是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积极协调政法综治办等有关部门在全区开展“平安家庭”创建系列活动,组织广大妇女带动家庭成员遵纪守法、珍爱生命、远离暴力,积极争当守法之星、和睦之星,增强了家庭成员的懂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以家庭的稳定和谐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五、反家庭暴力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和人们认识上固有的一些误区,加之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不健全、不完善,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机制方面的障碍。虽然建立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特殊的处置和救助制度和机制,但相关处置、救助机制的规定较为笼统,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另外反家暴是一个系统工程,一个家暴案件往往涉及报警、求助、就医、伤情鉴定、庇护、人身安全保护、法律援助等方面,多部门协调、联动是很重要的。虽然对相关责任部门的职责有所明确,但较为原则、笼统,多机构合作干预家暴的工作机制没有得到明确,作用发挥不明显。(二)社会层面的障碍。一是社会公众对于家庭暴力观念的误区,导致取证难、调处不力。对于家庭暴力,社会公众的观念仍停留在“家务纠纷”层面上,外人不宜干涉。一些基层组织和干部因为当事人存在着“夫妻关系”,将许多违法事实淡化为“两口子的事”或“家庭纠纷”,对强制报告制度不熟悉、不了解。因此,当有家庭暴力发生时,往往会出现邻里不好劝、居委会不好问、单位不好管的“三不”现象。这种观念导致律师向受害妇女亲朋邻居取证时,他们含糊其词,甚至拒绝作证,造成取证困难,受害妇女权利难以保障,客观上助长了施暴者的嚣张气焰,有恃无恐。二是司法机关对家庭暴力的理解和认定存在误区。一些执法人员不了解长期遭受家暴受害人的特殊心理状态,对受害人在处理施暴人和离婚上态度的反复不理解。损害程度较低的家庭暴力往往被简单视为家庭纠纷,介入家暴案件态度比较消极;对家暴案件一般采取家庭纠纷进行调解,实践中极少有施暴者因家庭暴力被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三是公权力介入家暴的执行效果还有待提高。警察介入、干预家庭暴力治安案件的查处与处理程序不够细化和清晰,缺乏针对家暴的信息收集和统计系统。一些基层派出所工作任务重,警力不足,表示工作压力和强度都很大,对反家暴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三)个人层面的障碍。家庭暴力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受害人法律意识不强,制约反家庭暴力工作开展。由于施暴者和受害者均为家庭成员,受害者出于名誉、家庭等方面的考虑,长时间不报案,忍气吞声,甚至逆来顺受,使得这一行为发生多次,持续很长时间仍不为人发觉,因而得不到应有的制止和制裁。不少受害妇女并不想以离婚来远离暴力,原因是有的妇女对施暴的丈夫心存幻想,希望他们能改邪归正;有的妇女自己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住房以及受到丈夫的威胁等,只好与丈夫凑合着过,经常忍受丈夫的殴打,从而导致家庭暴力恶性循环。(四)妇联组织在反家暴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首先,妇联组织的非政府组
篇十一:妇联工作家暴残疾妇女儿童自查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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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妇儿工委办的要求和市妇女儿童表彰大会会议精神,结合我县近年妇儿工委的工作实际,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妇儿工委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健康发展。通过“创建妇儿工委先进县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创新思路,整合资源,为妇女儿童发展办好事、办实事。依托“创建活动”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妇儿工委工作,依托“创建活动”,建立绩效机制,实行目标考评,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推动各有关部门重视妇女儿童工作,解决好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妇女儿童工作整体进步。
二、主要工作
07年以来,县妇儿工委协调各成员单位立足服务妇女儿童,着力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积极实施“爱心助学工程”、“妇女教育培训工程”、“妇女健康工程”等,努力改善妇女儿童生活、生存、教育环境,为推动《两纲》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领导重视,提供政策经费支持。
07年以来,妇儿工委及
相关部门共出台涉及妇女儿童的政策性文件10多个。妇儿工委事业编制2
名,经费虽然未列入财政预算,但能保证妇儿工委工作的正常开展。2008年,
全县涉及妇女儿童发展的有关投入大幅度增加。教育经费08年达到
3.81亿元,比07年增长161%;
医疗卫生经费08年达到8054万元,比07年增长81%;
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08年达到908万元,比07年增长57%。
(二)措施到位,妇女儿童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从08年《纲要》监测数据看,妇女儿童健康和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妇女就业人员逐年增加;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水平有所提升;
妇女儿童生活生存环境不断优化等。一是孕产妇保健服务水平不断提高。07年、08年我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100%,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为100%,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100%,已超前完成规划目标。二是基础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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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小学净入学率达100%,小学五年巩固率100%,均已达到规划目标。三是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妇女连年增加。
(三)整合资源,切实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实施“三大工程”,努力改善妇女儿童生活生存环境。
1.积极实施“妇女健康”工程,妇女健康理念有了新转变。
(1)、近年来,县妇联联合广仁医院开展“关爱女性健康阳光行动”,妇女手持10元一张检查卡可免费检查妇科彩超,电子阴道镜,妇女病原体全套检测,乳腺红外线扫描,常规妇科等五项内容,从07年开始,截止目前共有5000多名妇女接受检查,此项活动将持续开展,受到广大妇女的极大欢迎。
(2)、发挥“液基细胞检测仪”预防宫颈癌项目的效用,08年3—4月份,组织我县各阶层600多名妇女免费接受了预防宫颈癌筛查,09年“三八”,又组织各乡镇妇干及女村官50余名接受免费检查。
(3)、利用“母亲健康快车”深入基层开展义诊活动,近年来,深入学校、乡村共义诊15次,近3000名妇女儿童接受了体检。
(4)、协调水务局和卫生局,积极实施“母亲水窖”项目和“改厕”项目,努力改善妇女儿童生活生存环境。一是O7年至今,全县共投资4800多万元,修建水井(窖)160多处。其中妇联07年联系香港何崇本先生捐资20万元,在庄里镇三庄村实施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全村260户村民全部用上了干净、卫生的自来水,同时,还增加了200多亩的农田灌溉。08年联系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捐资20万元在杜村镇姚村实施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该工程的实施,解决了项目区420户,1680多口人和300多头大家畜的饮水问题,同时可解决800亩旱地的灌溉问题,每年可增产粮食10万斤。二是我县第一批改厕工程7200户,现已完成4300户改厕任务(其中女村官所在村改厕1340户),实施项目资金215万元。改水改厕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当地妇女儿童的生存生活条件。
(5)、“复明工程”持续有效开展。协调县卫生局联系香港复明车每年定期来富平县二院免费为城乡老人做白内障手术,截至目前已做例,其中女性例。09年县妇联又全县性摸底,目前符合条件的12名患者,已全部在蒲城县“亮睛点”接受手术。
2.扎实有效的开展“教育培训”工程,提高妇女就业创业能力。
(1)、妇女技能培训。一是充分发挥农村妇女学校、科技大逢车的作用,继续开展“新农村、新女性素质工程”。此项活动自2007年3月份开展以来,县妇联分别邀请省、市、县的专家、巾帼服务队在华朱等乡镇的5个村进行了奶山羊养殖技术、酥梨作物技术、大棚蔬菜春季田间管理等知识讲座7期,受益群众1000余人,其中妇女700多名,大大提高了妇女群众科技务农水平。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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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送设备、送科技下乡”活动,建立妇女参与“新农村示范村”4个,并在杜村镇褚塬村举行了第二批“农村妇女示范学校”授牌仪式及农业信息员志愿者培训活动,为杜村镇褚塬村4个示范村分别赠送了一台价值5000多元的计算机,并对4个示范村的20多名农业信息员志愿者进行了培训,此项工作作为我县妇联培养新型农民,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一项有效措施将长期开展。三是联合县劳务局举办农村失地妇女计算机技能培训。08年举办两期,各10天,来自杜村镇的160多名失地妇女在辉煌电脑培训学校参加培训,培训以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网络知识为主要内容,注重实践操作。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失地妇女计算机应用技能,拓宽了失地妇女就业渠道。四是08年8月——9月份,联合县劳务局在县委党校、觅子乡、东上官乡嘴头村举办“富平县下岗失地妇女手工编织培训班”4期,参训妇女达320余人。10月18日,县妇联领导亲自带队,带着手工编织品和丝瓜络系列保健品参加了陕西省“第二届妇女创业项目博览会”。会上,产品以其天然环保,舒适耐用,物美价廉的特点,得到了与会人员的认可。。
(2)、家教培训。08年初,我们经过多方协调和教育局联合在县城中心位置,挂牌成立了“富平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中心下设心理咨询室,团体训练室、放松室等。同时还成立了家教报告团,开通了家庭咨询热线。目前,家教报告团深入庄里立诚中学、曹村中学等学校做报告3次,接待心理咨询学生20余人。为了进一步发挥家教指导中心的作用,09年4月县妇联对家教指导中心组织机构人员进行了调整,家教讲师团成员主要由各大学校及中心校校长组成。
3、妇女维权培训。一是反家暴培训。07年3月邀请省妇联前任权益部部长为各乡镇妇干、各妇委会主任进行反家暴知识培训,同时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受理家暴案件的通知》,建立了杜村镇楮塬村等4个反家暴示范点。3月份又举办了由各系统各乡镇参加的《妇女法》知识竞赛08年4月份。二是抓住第七次村委会换届之际县委组织部、民政局、县妇联联合推动,提出了《关于做好全县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妇女参选参政工作的意见》,积极动员有理想、热心公益事业、能带领群众致富的优秀妇女参与竞选,协调相关单位对她们进行全方位培训,积极参与市妇联举办的参选参政培训,提高她们的竞选能力。目前,全县337个行政村,共产生女支书13名(连任8名,新任5名),女支委116名,比上届增加了31名,产生5名女村主任,3名女副主任,女委员176名,实现了女村官“零”的突破。同时县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都较前有所提高。同时全县24个乡镇女领导干部配备率达100%,部门女领导干部率达到60%以上。
3.”爱心助学”工程成效显著,极大改善了儿童教育环境。
(1)、引资(捐资)建校。在省市妇联的引荐下,07年以来,联系香港沈大馨先生及各界爱心人士为富平捐资建校,分别在流曲镇五里墩、宫里镇齐村、薛镇盘石、曹村太白、薛镇两门、薛镇沟龙修建了六所春蕾学校,共计建筑面积达3181平方米,实施项目资金400多万元,解决了1200多名学生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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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问题,09年我们又联系沈先生捐助小惠乡杜家小学,目前,工程正在施工当中。此工程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评价,县妇联连续两年被评为责任目标考评一档。
(2)、关注留守儿童。一是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机制,建立了两所留守儿童工作站,县妇联和县关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意见》,县妇联及时深入基层,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08年“六一”协调民政扶贫资金24500元,为24个乡镇50名贫困留守儿童及孤儿每人发放慰问金500元。09年六一前夕,县妇联联合教育局、共青团、关工委将对宁粤等全县138名贫困留守儿童进行资助,每人发给慰问金200元。二是联系海外教育基金会,向22名贫困高中生和45名中小学生发放海外教育基金资助金32000元。
(四)监测评估工作
积极配合政府解决两个《规划》重点、难点问题,每年协调召开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会议,按时完成两个《规划》年度监测评估工作,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两个《规划》要求。
三、存在问题
1、妇儿工委办公室经费没有列入专门的财政预算(富平县财政紧张,所有单位一律没有经费预算);
2、个别成员单位对妇儿工委工作没有足够认识,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成员单位对妇儿工委工作的认识,形成合力,进一步促进妇儿工委工作再上台阶
3新生儿死亡率有所上升。主要原因一是取消婚前检查,造成新生儿缺陷,导致死亡。二是贫困地区交通不便,新生儿出现特殊情况导致死亡。三是个别贫困家庭不能提前住院,产妇出现意外致新生儿死亡。
篇十二:妇联工作家暴残疾妇女儿童自查工作报告
P> 妇联预防家庭暴力调研报告姓名: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妇联预防家庭暴力调研报告
家庭暴力,作为一抹极不和谐的色彩,存在于当今社会,严重危害着广大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并成为干扰和谐社会进步的不稳定因素,随时潜伏在幸福人群的左右。它严重地践踏了法律,侵害了妇女儿童的基本权益,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可小视的问题,也成了妇联组织接待信访的重点。作为基层妇联组织,不仅要深刻剖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更要积极探索如何发挥妇联组织职能作用,使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更有成效,把家庭暴力对受害者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从而使社会更加和谐、进步。
一、基层妇联组织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优势基层妇联组织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公民尤其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时具有一定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职能优势。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基层妇联组织一直承担着针对妇女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受理有关妇女权益的投诉,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个性侵权案件,建立妇女法律帮助机构,直接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等职能,理应成为受到家庭暴力侵害妇女的“娘家人”和“庇护者”。2、网络优势。就我区而言,基层妇联有着健全的三级妇女组织网络,即:区妇联、街道妇联(直属单位妇委会)和社区妇联(市场妇代会)。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妇联组织充分发挥了三级信访网络的教育阵地、服务窗口、矛盾化解、信息沟通和个案维权的作用,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教育、咨询、指导等各种服务。
3、协调优势。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公安、司法、政法、民政等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需要医疗、鉴定、法律援助、心理治疗、庇护等社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鼎力相助。牵头协调这些部门和机构成了基层妇联组织当仁不让的职能。
二、基层妇联组织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实践近年来,崇安区妇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以强化服务、依法维权为主线,多措并举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安定、社会稳定。1、坚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与加强法律宣传相结合。增强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是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重要基础。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理念和知识,报道典型案例。二是积极协调公、检、法、司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日等活动,面向社会,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三是通过举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报告会、共宣国策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进家庭等活动,对广大妇女进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婚姻家庭观和“四自”精神教育,鼓励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坚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与整合社会资源相结合。近年来,区妇联与公安、司法、政法等部门的合作越来越紧密,预防和制
止家庭暴力的成效不断显现。一是在建立三级妇女法律服务网络的基础上,组建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小组,成立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在街道和社区妇联分别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站和家庭暴力投诉点,为有效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奠定组织基础。二是与区法院联合成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1名妇联维权干部被聘为人民法院陪审员;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手,无偿为遭受家庭暴力贫困妇女代理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与公安分局联建家庭暴力110报警机制,使受暴妇女儿童及时得到救助;与区法院、公安分局联合下发《严格依法处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切实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从取证到审理为受害妇女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3、坚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与强化源头参与相结合。以推进五好文明家庭建设为重点,以加强妇女培训,提高妇女素质为途径,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一是开展“和谐家庭”、“绿色家庭”、“学习型家庭”、“平安?廉洁型家庭”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家庭成员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二是举办社区邻里节活动,表彰“金乡邻”、”感动母亲”、“孝亲敬老之星”等各类典型,倡扬尊老爱幼、夫妻恩爱、家庭和睦。三是整合各类资源,开展下岗妇女、流动妇女就业和法律培训,帮助她们自立,提升自身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成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
三、基层妇联组织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思考(一)问题与困惑尽管区妇联在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时采取了一些措施,
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遇到不少问题与困惑。1、源头预防措施还不够完善。针对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如男
尊女卑传统观念影响,草率婚姻引发家庭矛盾,婚外情导致家庭暴力、经济问题、社会问题等等,基层妇联组织虽然近年来注意加强了有关反对家庭暴力方面的宣传活动,但缺乏强制性参与措施,一些准婚姻期的青年男女群体、流动人口群体参与量不多,覆盖面不广。此外,社会上仍然存在“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清官难断家务事”的现象,不少受害妇女法律知识缺-
乏,法律意识淡薄,自我维权能力较低,特别是当她们受到暴力侵袭后,并不想以离婚来远离家庭暴力。
2、婚姻指导咨询网络还不够畅通。据了解,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每500人就拥有一名婚姻家庭指导师,而在中国婚姻家庭指导师的职业才刚刚兴起。由于心理咨询师、婚姻指导师的溃乏,在妇联家庭暴力维权中存在法律援助代替婚姻指导的现象。如在接触“酒后精神病”即酗酒后的家暴案件中,施暴者存在明显心理疾病,需要进行心理咨询和婚姻指导,却苦于婚姻咨询网络不健全、收费高等原因,迫不得已将其转交给一些法律援助部门,希望其病态能通过法律援助渠道得到一定的缓解,而事实收效甚微。此外,现实中各级妇联干部在家庭暴力维权时,经常要临时代替婚姻指导师和心理咨询师的角色,但由于妇联维权干部在配备上偏重法律素质,婚姻指导和心理咨询等能力急待整体提高。
篇十三:妇联工作家暴残疾妇女儿童自查工作报告
P> 妇联家庭暴力调查报告家,对于我们全部人来说,都是一个温馨的字眼。而和谐、安静的家庭关系,不仅是每个家庭成员人生华蜜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家庭的和谐与文明也在日渐形成,但家庭暴力在当今社会依旧存在,而且时有发生。家庭暴力作为一个社会公害,不仅干脆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峻损害和威逼,而且还会破坏每个家庭的稳定和安静,这是与现代文明社会的发展要求南辕北辙的。本人从事妇联工作以来,常常接到家庭暴力的投诉案子,我从所接触的家庭暴力案例进行综合的分析,对当前的家庭暴力基本现状、产生缘由和主要对策等方面也进行客观的分析,现将调研状况报告如下:
一、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和现状**妇联余XX年9月在所辖社区开展了家庭暴力调查,发放调查问卷50份,全部收回,合格率为90%。(一)家庭暴力表现形式家庭暴力中,遭遇侵害的90%为女性,在调查中,发觉其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丈夫有外遇,用暴力逼迫妻子离婚;(2)夫妻下岗,经济压力大,殴妻发泄苦闷;(3)丈夫赌博、酗酒引起家庭暴力;(4)丈夫自私、多疑。(二)家庭暴力现状从XX年以来我区妇联信访案件有50余件次,其中出现明显家庭暴力的有17件次。
1、从投诉群体来看,以无业妇女、外来妇女为多。而一般在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大工程企业单位工作的妇女遭遇家庭暴力的是极少出现。
2、从年龄结构上来看,以35-55岁年龄段的妇女人群为多。其实这个年龄段的家庭也是正好处于婚姻的动荡期,许多因素造成家庭的不稳定。
3、从文化层次上来看,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学历在中学以下占81%。由于自身的修养低在家庭中处于劣势,又因为自身学历低,在处理家庭纠纷冲突过程中缺乏一种合理的方式方法。
4、从家庭暴力情节上来看,暴力行为严峻,影响较大。今年4月---9月妇联处理的家庭暴力案件中,**社区高焕如女士丈夫酗酒后常常遭到毒打,体无完肤,严峻时用菜刀将头部砍伤,缝了30多针,介入调解后丈夫总是老一套,写保证书--和好--打妻儿,反复无常。通过这些典型案例,我们看到多数施暴者轻者出言不逊、拳打脚踢,重者棍棒铁器相加,特殊是男性在酒后出手更是没轻没重,使受害者在肉体和精神上造成了难以抚平的创伤,人身权利遭到严峻侵害。日常接访中发觉,每年都有100%的家庭暴力造成了稍微伤,而造成了轻损害的XX年2例、XX年4例、XX年3例;造成了重损害的XX年1例、XX年1例、XX年3例。但因家庭暴力一般持续时间较长,造成的损害也是多年持续不断的。
5、从参加者上来看,家庭暴力施暴者更宽泛,大多文化素养较低,76%只有中学以下文化水平,以个体经营者、工人居多,其中
不乏无固定职业人员;但近年来高学历层次家庭中的家庭暴力也时有发生,文化素养、学问水平都较高,国家干部、公司管理人员,这些人都具备肯定的法律学问和文化水平,近三年的接访状况看,在虐妻的丈夫中,受过大专以上高等教化的占到了18%。
6、从影响上来看,家庭暴力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惊、无价值感等,以致爱好减弱、胆小怕事、学习和工作实力下降,同时给孩子很多负面影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进而影响整个家庭的和谐稳定,成为婚姻关系裂开的主要缘由。
二、家庭暴力产生的缘由发生家庭暴力的缘由是多方面的,也是一个特别困难的系统,任何家庭暴力不是单一因素作用的结果。只有对家庭暴力现象进行综合的分析与推断,才能够为这些受家庭暴力所害的家庭成员供应各方面的帮助。1、历史缘由受传统的文化因素影响。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思想文化对当今的家庭观念还是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在人们的头脑意识中,父权和夫权的思想还有很大的市场。2、社会缘由受”清官难断家务事”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往往对家庭暴力的危害性相识不足,简洁地把它归为家庭纠纷,客观上助长了家庭暴力的肆虐。在接访中,我们发觉有80%的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干脆报
110或干脆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还有的妇女到妇联寻求帮助,处理方法也只是指责教化了事,使施暴者更加肆无忌惮的实施暴力行为,而使众多受害人投诉无门。
社会舆论在法制宣扬和教化方面开展得不够广泛和深化。社会上有相当一部分人错误地认为打老婆应当,谁也管不着,打也没人管,因此,把老婆作为发泄的工具。而妇女这个弱势群体,在遭遇家庭暴力后,65%的妇女怕被人笑话、瞧不起等,使她们只能忍气吞声,不能义正词严地寻求法律帮助。
3、经济缘由从调查的状况看,74.5%的女性在经济上没有独立性,致使其过分依靠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丈夫,经济地位的不同等,内在地确定了家庭暴力的实施。4、妇女自身缘由家庭暴力是男性对女性人权的侵扰,由于妇女自身素养、文化水平、特性心理等缘由,很多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之后,顾虑重重,屈尊忍让,遮掩,妥协,一味迁就,自身的懦弱和无知、无疑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使得施暴者心理上更占优势,胆大妄为。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对策与建议(一)宣扬教化1、要加大普法宣扬力度。我们必需注意变更传统观念、提高社会性别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长期开展普法学习和培训,举办”家庭学法”学问竞赛等系列活动,面对妇女、面对家庭、
面对社会,广泛宣扬;通过定期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利用社区家长等教化平台以案说法,教化社区群众学法、知法、遵守法律,不断增加反家暴宣扬的覆盖面和渗透力;通过”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5.15国际家庭日”等节日即时进行聚焦宣扬,组织文艺演出,发放宣扬资料,张贴横幅、标语等,进行反家庭暴力法律询问,较好地形成反对家庭暴力、鄙视施暴者的良好氛围。
2、要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我们要把反家庭暴力工作作为社区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平安家庭”、”文明家庭”等家庭美德和”和谐家庭”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并融入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强化对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教化,提倡”尊老爱幼、男女同等、夫妻和谐、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婚恋观,提高家庭成员的文明素养,约束引发家庭暴力的不良行为。
篇十四:妇联工作家暴残疾妇女儿童自查工作报告
P> 妇联困境儿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3篇妇联困境儿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第1篇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按照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民生工程,高度重视儿童的生存和发展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保障儿童权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由于社会保障制度和救助体系不完善,加上一些客观和主观的因素,儿童特别是困境儿童占一定的群体,他们的健康成长和生存环境越来越引起社会各方面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对困境儿童弱势群体的保护,使社会各阶层、各方面的利益均衡发展,从而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地处皖南山区,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县,全县共11个乡镇,275个行政村13个社区,总人口36万人,其中儿童6万多人。调查显示:全县2011年底年收入在2300元以下的贫困户20178户、58154人,低保户8302户、16702人,贫困儿童有2180人,其中孤儿17人,因病、因残、单亲家庭或其他原因导致贫困的儿童共计2000余人;全县父母一方或双方都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有5700余人。这些困境儿童存在以下问题。一、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1、家庭生活困难。困境儿童的家庭生活普遍都比较困难,他们主要靠政府救济,大多收入微薄,有的由有关部门救济,有的由亲戚朋友接济,他们缺乏正常固定的收入,生活都是粗茶淡饭,只能满足一日三餐的温饱问题。没有多余的钱来改善生活,精神文化生活相对贫瘠,生存质量相对较低。2、居住环境较差。困境儿童居住环境差、生活质量低。尤其是广大的农村困境儿童,他们大多数都居住在陈旧、低矮的老房子里,房屋面积小,常常与父母睡在同一个房间,阴暗潮湿,卫生条件差,家中的日常用品、学习场所简陋,基本上没有其他的室内陈设。3、文化教育缺失。多数儿童承担了家里很多家务和农活,不能保证足够的学习时间,有的家庭由于监护人受教育程度低,只满足孩子的温饱和物质渴求,而家庭教育方法不当或缺失,导致孩子厌学心理。再加上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压力,有的家长认为考不上一流的大学找不到好工作,读完初中能算帐识字就可以了,早找工作早挣钱,因此只读到初中,甚至初中还未毕业就辍学打工了。4、亲情关爱缺失。困境儿童不仅物质生活匮乏,同时也存在心理状态的偏差失衡,大部分困境儿童缺乏父母的关爱抚慰,缺乏与家人的沟通交流,特别是在押服刑人员家庭的儿童,父母离异的单亲家庭儿童,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他们大多数靠祖父母辈管教,祖父母文化低,只重视吃饱穿暖,往往忽视对孩子精神上思想品德上的教育,使孩子产生孤独的心理,容易产生封闭、孤僻、自卑不合群顽皮任性,冲动易怒等不良思想和行为。二、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儿童是最脆弱的群体,处于困境中的儿童更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帮助和保护。近年来,妇联牢牢把握作为全国实施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县的契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急党政所急、想儿童所想、尽妇联所能,把关爱儿童和儿童救助工作做为一项品牌工作来抓,大胆创新,不断拓宽关爱救助渠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赢得了社会普遍赞誉。妇儿工委、妇联多次获省政府、省妇儿工委表彰的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县,获省妇联、省教育厅表彰的全省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县等荣誉称号,涌现了关爱留守儿童的典型人物全国道德模范王直老人。1、积极争取,营造关爱儿童的社会大格局一是健全完善各类关爱组织。及时调整县乡妇儿工委、县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110家暴报警中心和各级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建设,完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少年法庭和人民陪审员工作,发挥各类志愿者、爱心妈妈、关工小组的作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关爱组织网络。二是县委县政府五个纳入,重视儿童工作。将《儿纲》纳入全县国民经济规划、纳入县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文明创建规划、纳入家庭教育规划、儿童教育卫生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三是各级各部门主动作为,形成关爱儿童的大格局。县委县政府经常听取儿童工作汇报,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儿纲》实施中的重难点问题,更是积极努力给予解决。县人大、政协加强对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实施《儿童纲要》工作的监督,定期进行视察、检查。县教育、卫生、公安、法院、司法、民政、残联等部门把儿童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全县上下形成了爱护儿童、教育儿童、为儿童做表率、为儿童办实事的良好社会氛围。
2、立足民生,推进救助体系不断完善一是资金救助。通过开展春蕾计划、希望工程、栋梁工程、两免一补、残疾救助、大病救助、低保救助、科级干部结对帮扶、双女户独女户结对帮扶等形式,对生活贫困的家庭和儿童直接给予资金救助,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和解决必要的生活物品,使贫困的儿童得以完成学业。二是技能培训。通过雨露计划、阳光工程等工程开展对贫困劳动力的转移培训、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家庭成员的就业技能,达到脱贫致富,减少贫困儿童数量;通过实施连环脱贫、整村推进等项目,发展地方经济,带动群众致富,从而提高儿童生活质量和生存环境。三是亲情关爱。对心理缺失的儿童的关爱工作,一直是我县儿童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是劳务输出大县,留守儿童占儿童总数的近10%,解决留守儿童的亲情、家教缺失问题,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是我县儿童工作的一大品牌。自2006年县妇联实施关爱留守儿童项目以来,通过调研走访,分析留守儿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关爱活动,全县上下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呵护、学校监管、亲属监护五大关系网络,留守儿童学业上有人辅导、生活中有人指导、心理上有人疏导。我县稼祥中学的留守儿童托教中心和王直老人创办留守儿童助教中心获得国家、省、市领导的赞扬肯定和媒体的高度评价。3、着力难点,不断改善儿童生存发展环境近年来,我县通过调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重视关心,先后被联合国儿基会确定为NPA、CRC社会动员项目县,是全国母亲安全活动项目县、降消项目县、儿纲后续培训项目县,在全省带头实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项目、婚前医学免费检查项目、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干预项目、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干预项目,创办希望小学、春蕾小学和春蕾女童班,关爱关注了数万名儿童,对于帮助困境中的儿童起到了推动作用,同时极大的改善了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三、几点思考困境儿童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困境儿童的生存、保护与发展不仅要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也要聚集社会各方面力量给予特别的关爱。作为妇联组织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履职尽责,不断创新载体、提升品牌,使关爱困境儿童工作成为落实《儿童发展纲要》的基础;成为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载体;成为弘扬文明新风、建设和谐社会、共享发展成果的公益平台。1、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和谐理念强化宣传,引导人们由传统扶贫观念向现代帮扶观念转变。坚持以人为本,从维护人权的角度做好救助弱势群体工作,注重培养挖掘热心公益的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精心设计富有时代特色和实际效益的亮点活动,大力弘扬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积极倡导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的和谐理念,不断扩大妇联救助工作的影响面和美誉度。2、积极参与协同,促进成果共享积极发挥妇联联系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更好的促使决策层更加关注困境儿童的社会救助、家庭保护和素质教育,结合劳动、农业、扶贫和群团等部门实施的各类培训、救助等活动,积极发挥公检法司的维权作用,保障和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更好的帮助弱势妇女儿童摆脱贫穷,多角度、全方位的优化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环境。
3、创新活动载体,转变救助重点随着国家义务教育的实施和对贫困生各类助学政策的实行,要将资助重点,由过去的农村贫困儿童调整向城乡特困家庭儿童,特别是孤、残、大病儿童拓展,同时向高中、大学教育阶段延伸,引导和鼓励困境儿童提升受教育层次,全面提高人口素质。组织开展大龄儿童实用技术、职能技术、家政知识培训,帮助困境儿童实现就业创业,增强脱贫能力和造血功能。4、转变工作方法,拓展资助渠道一方面,每年要开展对贫困儿童、困境儿童的调查登记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特色关爱活动;另一方面将行政性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结合起来,组织动员有实力的企业献爱心,把关爱儿童的成长与企业的发展、企业的文化建设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起与相关企业互惠共赢的合作关系。借助现代通讯技术,探索建立短信捐助、网络捐助平台长效机制,让更多的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实现爱心救助。适应需求拓展资助渠道,不断开发培育新的资助服务项目,使妇联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工作不断向服务型、开放型、务实型转变,努力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妇联困境儿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第2篇为规范金湾区困境儿童的核查认定工作,提高困境儿童救助工作的准确性和公信力,金湾区民政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各级民政工作人员组成核查工作小组,重点了解全区的困境儿童的家庭状况等进行核查与了解。具体情况如下:
一、困境儿童摸排开展情况1、逐村逐户摸底排查,建立儿童信息台账。各村居成立摸排调研小组对全区儿童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共排查到137名困境儿童,其中包括87名自身困境儿童、7名家庭困境儿童(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9名临时困境儿童、3名孤儿、1名农村留守儿童,了解困境儿童基本情况,建立困境儿童台账,一人一档,完善基本信息。2、线上了解致困原因,为后续服务开展提供参考依据。机构社工对各村居了解到的困境儿童进行了线上电话访谈线下实地走访,了解到87名自身困境儿童主要是因为自身因听力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等方面陷入困境;7名家庭困境儿童(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名孤儿;1名农村留守儿童。通过摸排工作,及时掌握困境家庭儿童的家庭状况和具体问题,以便相关部门提供及时的帮助和转介服务。3、积极开展入户走访,宣传惠民政策服务。各村居民政和社工针对电话访谈中了解到家庭比较困难的45名困境儿童进行了入户走访,详细讲解低保救助或临时救助等相的政策,让困境儿童家庭全面了解相关政策。二、困境儿童摸排中发现的问题据调查发现,困境儿童因自身残疾、家庭收入较低、父母离异、父母残疾及留守儿童因长期不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等情况,导致普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家庭教育欠缺,导致困境儿童学习成绩较差;2、家庭经济薄弱,导致困境儿童生活质量不高;3、家庭支持程度低,导致困境儿童心理问题较多。三、困境儿童帮扶下一步工作建议目前,困境儿童帮扶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如帮扶工作的覆盖面与困境儿童实际需求差距较大,救助工作的长效机制还未完全形成,运行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等等。根据调研情况,下步计划如下:1、定期开展排查工作,动态更新工作台账;2、加强各职能部门协作,织密扎牢困境儿童服务网;3、强化人文关怀,从吃饱穿暖到更高层次的保障。妇联困境儿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第3篇一、工作情况(一)孤儿我市现有孤儿58人(其中社会散居孤儿26人,社会弃婴32人)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对孤儿信息进行全面采集,所有孤儿信息全部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
息系统,对新增孤儿和成年孤儿、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增补和退出。严格审核孤儿资料,建立审核把关机制。根据《家庭寄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4号)及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最低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精神,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弃婴救助和收养安置工作,立足实际,做好弃婴救助和收养安置工作,32名弃婴分别安置在19个寄养家庭中,每年与寄养家庭签订寄养协议,明确寄养家庭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保障弃婴的人身安全,各寄养家庭为弃婴提供生活照料,帮助其提高生活的自理能力,培育弃婴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观念,负责与学校沟通,配合学校做好弃婴教育工作,保障弃婴的基本生活;市民政局帮助上学弃婴减免学杂费、书费;为弃婴缴纳医疗保险费;弃婴因病住院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给予实报实销;工作人员定期走访看望弃婴寄养家庭,了解弃婴生活学习情况,指导寄养家庭做好养育工作;在六一、春节等节日发放一次性节日补助;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有关工作,为10名年满18周岁后上大学的孤儿发放助学金每人每年10000元。让弃婴在感受到家庭的关爱的同时享受国家政策的帮扶与关爱。1-11月共发放837769元。
(二)困境儿童1、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主要包括低保家庭的、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的儿童。我市城市低保户中的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268人,农村低保户中的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527人。2、自身残疾儿童,主要是有残疾证的儿童,我市享受重度残疾人补贴的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342人,每人每月50元;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46人,每人每月50元。3、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儿童,主要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因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我市现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7人,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2020年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审核审批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民发[2021]86号)文件精神,并将文件精神转发至各乡镇(街道),同时下发了《办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工作说明》,其中详细说明了申请办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需准备材料、保障对象、认定流程、申请事实无人抚养所指的24-6种重特大疾病、7种地方病明细以及办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各乡镇要注意的事项等内容。通过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民政局确认的认定流程,2020年1月我市确认4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并按时为他们发放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1-11月共发放451000元。(三)农村留守儿童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6〕33号)精神,组织乡镇积极配合,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摸底排查,通过乡镇排查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22人,要求乡镇对生活困难的留守儿童给予相应救助。(四)流浪乞讨儿童针对流浪儿童,做好对街头流浪未成年人劝导、日常生活救助,提供人性化、拓展性服务的同时,与流浪儿童的谈话方式尽量采用平等友好的互动式、谈心式,运用柔性服务,把思想教育的方式融合在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中,用爱心感化流浪儿童,通过各种有效渠道
找出造成未成年人流浪主要原因,找准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帮扶救助。千方百计保护好他们最基本的物质需求并引导他们认识流浪街头的危害性,帮助他们敲响思想上的警钟。
(五)儿童福利院建设情况孝义市综合福利中心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概算投资2400万元,建筑面积6450㎡,建设床位150张,于2018年7月底开工建设,计划2020年12月底竣工。该项目总体设计一栋3层楼,一层设置接待室、值班室、残障幼儿居室、医务用房、厨房、餐厅、办公室;二层设置学龄儿童居室、青少年居室、护理站、活动室、康复用房;三层设置婴幼儿居室、护理站、多功能厅。截止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全部完成。今年疫情得到控制后,于6月25日复工,截至10月底,一层至三层新风系统管道、二至三层顶棚龙骨、窗台板、刮腻子、窗扇、窗帘盒、弱电系统、消防工程全部完工,PVC地面,墙面乳胶漆、门厅、电梯于11月底完工(全部工程在保证材料不耽误的情况)。项目已到位上级补助资金1375万元,截止10月底完成工程量2000万元,支付工程款1225万元。(六)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建立山西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晋民发〔2021〕90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发〔2017〕20号)文件精神,建立孝义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向市政府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和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督促、检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二、存在的问题(一)近年来我局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做了大量工作。但困境儿童的教育成长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参与,齐抓共管。我市在涉及教育教学、扶贫助困、公共卫生、法制宣传、预防犯罪、权益保护、文体科技、劳动用工、经费保障等诸多领域,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逐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的困境儿童教育管理体系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二)基层工作力量薄弱,做到全面排查存在困难。我市每个乡镇确定了一名儿童督导员,每个村确定了一名儿童主任,但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村承担儿童工作的人员年龄较大,上级政策宣传及具体执行政策存在困难,部分困境儿童家庭认知能力有限,政策宣传及证明材料提供存在困难。三、下一步打算(一)强化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在配齐基层儿童工作专(兼)职人员,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指定一名从事儿童工作的专(兼)职人员,每个乡镇确定一名儿童督导员,每个村确定一名儿童主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基层儿童工作专(兼)职人员职责,村(居)委会儿童主任负责宣传儿童保障有关政策规定,掌握本村困境儿童生活、教育、医疗、户籍、监护等基本情况,指导、协助困境儿童家庭申请有关福利和救助,及时通过村(居)委会向乡镇(街道)报告情况;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主要负责指导村(居)委会儿童主任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对儿童主任报告需要救助的儿童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转介救助。定期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培训。落实主动发现制度,要对本辖区儿童及其家庭基本状况进行排查、定期走访、全面掌握儿童家庭、
监护、就学等情况,尤其对因家庭缺失或监护不当导致儿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落实强制报告责任。对于没有能力申请相应政策的困境儿童,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应当帮助其申请各项政策,必要时要简化审批程序,创新工作手段,真正使困境儿童得到帮扶。
(二)出台政策法规,拓宽困境儿童救助内容。利用春节、六一、开学季等时间节点,对困境儿童进行特困供养、低保、临时救助后的二次救助政策,针对他们的特殊困难、实际需要切实解决困境儿童上学难、看病难、生活难等问题。此外拓宽救助内容,鼓励专业社工队伍开展困境儿童帮扶项目,从钱物帮扶延伸到情感与物质同时帮扶,实现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帮扶工作的专业化、标准化和职业化,弥补其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因亲情沟通不足而留下的缺陷,促进困境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
(三)健全儿童收养体系。孝义市儿童福利院即将投入运营,考虑将弃婴、孤儿、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无其他监护人的儿童,以及人民法院、公安部门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和生活面临困境的儿童纳入集中供养范围由儿童福利中心收留抚养。
(四)提升儿童福利设施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水平。建设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做好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在做好机构内孤残儿童服务的同时,为社会残疾儿童提供替代照料、养育辅导、康复训练等服务。建立儿童福利中心特教班,在做好机构内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的同时,为社会残疾儿童提供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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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的语言以及特点。公文所用语言,要做到通俗易懂,有内涵。我们写一篇公文,不是为了展示撰写人的文学水平,而是要让我们写出来的东西,能够宣传国家的大政方针,能够讲明白企业的经营决策。就像白居易的诗,即使是布衣妇孺也能听懂、看明白。要把该说的说明白,该讲的讲清楚,该传达的一字不漏的传达清楚。我们应当牢牢记住:规范、准确、精炼是公文语言最基本的特点,也是最基本的要求。规范、准确。比如讲话稿,得以说话的口吻来写,少用书面语,多用口语;比如给下级下通知、批示意见,这时候语言必须严肃、甚至严厉,因为这些内容涉及到很多重大问题的决策和执行;如果是给上级写请示、发报告,就要谦虚、诚恳;或者你给平级发函,两家没有任何隶属关系,也没有亲戚关系,为了达到让对方合作的目的,语气就得客气、客套些。通俗点说,我们要做到,到什么山唱什么歌,别搞乱了。关于精炼,我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能少写一个字绝对不多写,能用一句话交代明白的事,绝不用两句话甚至一段话去说。这是我们今天要讲的第三部分内容,简单总结下就是,不管是讲话稿,请示还是其他任何公文,内容都要通俗易懂,做到人人都听得懂看得懂。语言要严肃对待、准确表达、精炼语句,这样才会发挥出该发挥的作用。
篇十五:妇联工作家暴残疾妇女儿童自查工作报告
P> 妇联工作自查报告根据甘区政办〔2014〕123号文件通知,我会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布署自查工作,全面深入地自查《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现将自查总结报告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信访条例》(一)充分认识《信访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信访条例》。广泛宣传,按照上级要求,妇联干部们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就如何代表和维护好广大妇女群众的利益问题作了深入的探讨,要求做到信访事项有人受理、有人移交、有人承办、有人督办、有人回复、有人执行、有人督促落实。(二)建立健全信访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与之相适应的信访受理登记和转送、告知、限时办理、督查督办、干部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信访督查督办工作。(三)积极推行信访代理机制。乡镇街道是群众信访的源头,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为了从源头上解决一些信访问题,掌握第一手的信访信息,有效防范群众盲目信访、越级重复信访,在乡镇、街道建立了信访代理机制,引导群众向村干部或者向驻村干部反映信访问题。村干部或驻村干部把收集到的问题及时报送乡镇分管领导处理、反馈。对须由上级机关或部门协调处理的,及时派专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求决,并负责把处理情况反馈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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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完机制,信访工作求真务实
(一)接访制度、信访分级直报制度、信访案件首问责任制、信访年度目标管理评分制度等。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原则,形成了各级妇联主席负总责、层层抓落实的局面。成立了“甘州区反家暴庇护中心”,为妇女的案件提供优质、优惠、高效的法律服务,逐步建立健全制度,有效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
(二)以保护离婚案件中妇女的财产权益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重点,全力抓好信访工作。紧紧抓住切实保护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农村出嫁女土地承包权益受侵害等难点问题,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三)全区各级妇联干都带着对妇女无限的感情去做妇女信访接待工作,对所有接访不激化、不冷漠、不逃避、不拖延,对来访群众做到一杯热茶,一张笑脸,温言软语,耐心细致,让上访妇女带着无助而来揣着主意而归,打造妇联信访的良好社会形象,充分发挥了妇联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三、创新机制,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为积极应对我区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出现的信访工作的新困难、新问题,我们牢固树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思想,进一步创新信访工作机制。(一)建立干部挂职锻炼制度。他们通过接访值班,疏导群众集访,处置突发事件,参与信访案件调查,到省、进京接返上访人员。一方面磨砺了后备干部综合素质,体察了社情民意,学会真心为民。另一方面为信访队伍注入了“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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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六:妇联工作家暴残疾妇女儿童自查工作报告
P> 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妇联预防家庭暴力调研报告
导读:本文是关于妇联预防家庭暴力调研报告,希望能帮助到您!
妇联预防家庭暴力调研报告家庭暴力,作为一抹极不和谐的色彩,存在于当今社会,严重危害着广大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并成为干扰和谐社会进步的不稳定因素,随时潜伏在幸福人群的左右。它严重地践踏了法律,侵害了妇女儿童的基本权益,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可小视的问题,也成了妇联组织接待信访的重点。作为基层妇联组织,不仅要深刻剖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更要积极探索如何发挥妇联组织职能作用,使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更有成效,把家庭暴力对受害者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从而使社会更加和谐、进步。一、基层妇联组织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优势基层妇联组织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公民尤其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时具有一定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职能优势。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基层妇联组织一直承担着针对妇女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受理有关妇女权益的投诉,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个性侵权案件,建立妇女法律帮助机构,直接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等职能,理应成为受到家庭暴力侵害妇女的“娘家人”和“庇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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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优势。就我区而言,基层妇联有着健全的三级妇女组织网络,即:区妇联、街道妇联(直属单位妇委会)和社区妇联(市场妇代会)。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妇联组织充分发挥了三级信访网络的教育阵地、服务窗口、矛盾化解、信息沟通和个案维权的作用,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教育、咨询、指导等各种服务。
3、协调优势。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公安、司法、政法、民政等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需要医疗、鉴定、法律援助、心理治疗、庇护等社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鼎力相助。牵头协调这些部门和机构成了基层妇联组织当仁不让的职能。
二、基层妇联组织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实践近年来,崇安区妇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以强化服务、依法维权为主线,多措并举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安定、社会稳定。1、坚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与加强法律宣传相结合。增强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是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重要基础。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理念和知识,报道典型案例。二是积极协调公、检、法、司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日等活动,面向社会,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三是通过举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报告会、共宣国策知识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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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法律知识进家庭等活动,对广大妇女进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婚姻家庭观和“四自”精神教育,鼓励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坚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与整合社会资源相结合。近年来,区妇联与公安、司法、政法等部门的合作越来越紧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成效不断显现。一是在建立三级妇女法律服务网络的基础上,组建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小组,成立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在街道和社区妇联分别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站和家庭暴力投诉点,为有效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奠定组织基础。二是与区法院联合成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1名妇联维权干部被聘为人民法院陪审员;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手,无偿为遭受家庭暴力贫困妇女代理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与公安分局联建家庭暴力110报警机制,使受暴妇女儿童及时得到救助;与区法院、公安分局联合下发《严格依法处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切实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从取证到审理为受害妇女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
3、坚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与强化源头参与相结合。以推进五好文明家庭建设为重点,以加强妇女培训,提高妇女素质为途径,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一是开展“和谐家庭”、“绿色家庭”、“学习型家庭”、“平安?廉洁型家庭”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家庭成员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二是举办社区邻里节活动,表彰“金乡邻”、“感动母亲”、“孝亲敬老之星”等各类典型,倡扬尊老爱幼、夫妻恩爱、家庭和睦。三是整合各类资源,开展下岗妇女、流动妇女就业和法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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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她们自立,提升自身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成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
三、基层妇联组织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思考(一)问题与困惑尽管区妇联在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时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遇到不少问题与困惑。1、源头预防措施还不够完善。针对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如男尊女卑传统观念影响,草率婚姻引发家庭矛盾,婚外情导致家庭暴力、经济问题、社会问题等等,基层妇联组织虽然近年来注意加强了有关反对家庭暴力方面的宣传活动,但缺乏强制性参与措施,一些准婚姻期的青年男女群体、流动人口群体参与量不多,覆盖面不广。此外,社会上仍然存在“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清官难断家务事”的现象,不少受害妇女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自我维权能力较低,特别是当她们受到暴力侵袭后,并不想以离婚来远离家庭暴力。2、婚姻指导咨询网络还不够畅通。据了解,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每500人就拥有一名婚姻家庭指导师,而在中国婚姻家庭指导师的职业才刚刚兴起。由于心理咨询师、婚姻指导师的溃乏,在妇联家庭暴力维权中存在法律援助代替婚姻指导的现象。如在接触“酒后精神病”即酗酒后的家暴案件中,施暴者存在明显心理疾病,需要进行心理咨询和婚姻指导,却苦于婚姻咨询网络不健全、收费高等原因,迫不得已将其转交给一些法律援助部门,希望其病态能通过法律援助渠道得到一定的缓解,而事实收效甚微。此外,现实中各级妇联干部在家庭暴力维权时,经常要临时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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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指导师和心理咨询师的角色,但由于妇联维权干部在配备上偏重法律素质,婚姻指导和心理咨询等能力急待整体提高。
3、司法制裁体系还不够健全。现阶段,我们对家庭暴力的处罚依据主要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但这部法律对家庭暴力的量刑主要参照的是《刑法》相关内容,只有在达到轻伤害以上的程度时,才能采用拘留或以上的处罚。但是,由于家庭暴力的伤害程度普遍达不到轻伤害,这样就使对于一般性的家庭暴力处罚停留在说服教育上,对于“冷暴力”(即精神虐待)更是无所适从,不足以发挥震慑作用。这使妇联组织在家暴案件维权过程中经常陷入——一方当事人强烈要求法律制裁、一方公安机关因量刑不够无法受理的两难境地,个别不理解的当事人还对妇联组织及公安机关的维权提出质疑。
4、跟踪服务成效还不够明显。由于家庭暴力案件存在反复性、长期性,基层妇联组织在家庭暴力维权时应进行阶段性指导,定期回访。但是,现阶段妇联维权只限于当事人的上门求访,一事一受理,一次一办,只有当次记录,事后如何、当事人的婚姻发展状况如何却不得而知,只要当事人不再访,妇联的家暴维权活动即刻终止。这些都不利于妇联组织研究探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现象,不能为受害者提供及时有效、全方位的援助,使家庭暴力在隐蔽性状态下长时期存在。
(二)对策与建议反对家庭暴力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工程。预防暴力发生、制裁施暴者、向受害人提供各种形式的援助和保护,是反对家庭暴力的三个重要环节,缺一不可。这有待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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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更需要基层妇联组织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下大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源头预防家庭暴力。对于中国社会来说,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现象,最关键的问题是转变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基本看法。基层妇联组织要通过广泛的、多渠道的教育、宣传和培训,让全社会知晓家庭暴力并不是个人和家庭间的私事,而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违反社会道德的犯罪行为。一是加强伦理道德教育。要通过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活动,开展多形式、多途径宣传教育,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社会媒介和舆论监督对残害妇女儿童的家庭暴力行为予以曝光和谴责,对欲施暴者起到警戒作用,提高全社会对家庭暴力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达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目的。二是加强普法知识宣传。要联合有关部门利用“三八”、“11.25”、“12.4”重大节庆日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宣传,通过开展法律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以举办培训、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为载体,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家庭暴力有关知识,帮助妇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勇于与暴力行为作斗争。三是加强各级各类培训。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对执法人员进行社会性别意识培训,提高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加强对家庭暴力案件中的施暴者的培训,只要有家庭暴力案件发生,就要强制施暴者到指定地点进行一定时间的法律知识培训,使其认识到自己错误。开展妇女素质培训,鼓励女性特别是贫困妇女、流动妇女通过各种渠道,增强文化素养,掌握就业技能,提高家庭、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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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部门合作力度,法律震慑家庭暴力。执法部门的干预是制止家庭暴力的最有效途径。基层妇联组织要善于取得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积极构筑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社会工作机制。一是构建有效的反家庭暴力预警机制。结合“零家庭暴力社区”的创建,建立以楼长牵头的社区信息员队伍,及时“侦察”有家庭暴力隐患或倾向的家庭,进行全程跟踪调解,预防矛盾激化,防患于未然。二是推动相关政策的指导和完善。针对妇女权益受侵特别是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弱势妇女群体救助帮扶等问题,联合劳动、工会、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进行专项调研,提出相关措施和建议并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落实。充分利用妇联平台参政议政,参与推动地方性反家庭暴力法规政策的制定完善,为制止家庭暴力提供制度保证。三是进一步加大反家庭暴力的执法力度。公安机关应当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受理范围,把社区民警干预家庭暴力工作列入警务工作考核内容。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及家庭暴力公诉案件,应及时批捕。人民法院应及时审理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各类民事和刑事案件,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司法鉴定机构对家庭暴力受害人请求进行家庭暴力伤情鉴定的,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出具鉴定结论。总之,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保护,严厉惩罚施暴者,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效威慑作用。
3、加大援助保护力度,携手制止家庭暴力。援助和保护受害者是反对家庭暴力的重要措施。基层妇联组织要通过多渠道、多途径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各类援助和保护。一是提供经济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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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妇女儿童救助专项资金,对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后因财产损失、医疗费用,在经济上陷于贫困的受害妇女儿童给予适当的经济援助,使受害者体会到社会的温暖、人间的真情。二是提供人身安全保障。设立家庭暴力庇护中心,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临时的吃住服务、简单的医疗处置和心理损伤康复治疗,使受害者避免因家庭暴力的特殊性,始终处于施暴者的威胁之下。三是提供法律援助。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联络部,及时联络法律志愿者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使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四是提供婚姻咨询指导服务。建立家庭生活咨询指导站,进一步加快心理咨询、婚姻指导网络建设,加强心理咨询师、婚姻指导师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解决广大妇女婚姻家庭心理和法律问题。
4、加大管理考核力度,牵头遏制家庭暴力。妇联承担着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牵头协调职能。加强妇联维权干部队伍建设,是基层妇联组织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前提。在今后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基层妇联组织一是要重视加强对各级妇联干部的培训,内容包括服务意识、法律知识、家庭协调艺术、社会性别意识、心理咨询等,不断提高维护妇女权益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重视加强家庭暴力维权站、维权点的日常管理,要求妇联维权干部有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对家暴信访维权案件建立专门档案,畅通与当事人的联系渠道,科学办案维权;三是要重视加强对基层妇联干部办案过程、维权效果的监督,确保群众对办案和维权结果满意。
家庭暴力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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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重道远,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参与。各级妇联组织尤其要理直气壮地反对家庭暴力,切实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协调各级部门单位,共同创设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社会氛围,努力还社会一个文明、进步、平等的新环境。
篇十七:妇联工作家暴残疾妇女儿童自查工作报告
P>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妇联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汇报
妇联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受到社会和相关部门的关注,市人大对该法的宣传和推行十分重视,委派我会针对xx市家庭暴力现状进行调研汇总,并作工作汇报。
一、我市家庭暴力的现状
1、家庭暴力信访总量偏大。在2015年接待的121件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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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中,涉及家庭暴力的占反家庭暴力相心,为妇女排忧解难。群策群力,共同家庭暴、弘德,倡导文明和谐、带动创业,提升自反家暴中存在的问题是宣传推广不入是社会的细胞关工4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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