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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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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6篇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林人〔2012〕291号 2012年12月27日 点击数: 662 来源: 市编办: 根据《黄山市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6篇

篇一: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林人〔2012〕 291 号

 2012 年 12 月 27 日

  点击数:

 662

  来源:

 市编办:

 根据《黄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2 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字〔2012〕 第 115 号)

 要求, 我局迅速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 并对照检查的内容逐项进行认真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批准的“三定” 方案,扎实推行实名编制,严格控制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

 (一)

 机关机构编制情况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黄政办〔2010〕 50 号)

 精神, 明确局内设机构 6 个, 分别是办公室、 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 造林绿化管理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林业科学技术和产业科、 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森林公安分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市林业局机关(不包括森林公安局)

 行政编制 18 名,其中局长 1 名, 副局长 3 名, 总工程师 1 名; 科级领导职数 5 名。

 现有在编人员 18 人, 其中副处级 9 人, 科级实职 5 人, 科级虚职 2 人, 科员 2 人; 离休 3 人, 退休 20 人。

 市森林公安局对外称黄山市森林公安局, 挂黄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牌子, 正科级建制, 核定政法专项编制 8 名。

 其中:

 局长、 政委各 1 名, 副局长 1 名。

 现有在编人员 5 人, 其中科级实职 1人, 科级虚职 4 人。

 市森林公安局下设黄山市森林公安局博村森林派出所, 副科级建制, 核定政法专项编制 10 名, 其中:

 所长、 指导员各 1 名。

 现有在编人员 10 人, 均为科员。

 (二)

 事业机构编制情况 (二)

 事业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我局下属 6 个事业单位:

 1、 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市松材线虫病监测中 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正科级建制, 核定编制 9 名。

 实有在编人员 8 人,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 6人, 工勤人员 2 人; 离休 1 人, 退休 6 人。

 2、 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副县级建制, 核定编制 11 名, 实有在编人员 7 人,其中管理人员 2 人, 专业技术人员 3 人, 工勤人员 2 人; 退休 4 人。

 3、 市林木种苗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正科级建制, 核定编制 8 名, 实有在编人员 6 人,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 6 人; 退休 7 人。

 4、 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正科级建制, 核定编制 7 名。

 实有在编人员 6 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 6 人; 退休 3 人。

 5、 黄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黄山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黄山市林木良种繁育试验场),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副县级建制, 核定编制 65 名。

 实有在编人员29 人,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 19 人, 工勤人员 10 人; 退休 41 人。

 6、 市博村林场,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副县级建制, 核定编制 156 名。

 实有在编人员 65 人,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 9 人, 工勤人员 56 人; 退休 79 人。

 二、 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情况 所有人员均严格按照“三定” 方案规定内配置, 未出现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 擅自增加编

 制和领导职数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

 按照市编办审批明确的用人进人计划, 严把机关、 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

 按照市人社局有关规定和局编制空余情况开展公务员、 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工作, 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录用手续; 根据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需要, 按政策规定接收军转干部到我局工作; 所有人员变动的增减编手续, 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 报市编委办审核同意, 再办理各项备案手续, 没有不按照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机构编制等现象。

 二是认真履行“三定” 规定。

 我局认真履行“三定” 规定(方案)

 规定的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至今没有擅自超越“三定” 规定(方案)

 规定的职责行使职权。

 我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均在“三定” 方案和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 结构比例、 领导职数内进行使用, 并经市纪检(监察)、 组织、 人事部门审批, 没有出现超范围作用编制的现象。

 三是严格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无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和改变编制使用范围, 无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

 四是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 不干预下级机构编制。

 我局按时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更新上报和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对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 均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 不越权审批、 不越权行政。

 同时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及时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 办理我局属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等工作。

 五是坚决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方针、 政策和规定。

 没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等行为, 不断增强机构编制管理意识, 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从自查情况来看, 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制度健全, 程序规范, 成效明显, 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附件:

 2012 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自查表

 黄山市林业局 2012 年 12 月 24 日

篇二: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编办:

 根据市编办 《2011 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实施方案》 (淮编办[2011]78 号)

 文件要求, 市供销社高度重视,对照考核内容, 进行认真的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市供销社机关行政编制 22 人, 其中县级领导职数 5 人, 科级领导职数 9 人, 县级非领导职数 1 人, 科级非领导职数 5 人。2011 年调入县级领导 1 人, 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录取 3 人。

 直属事业单位市供销社职工学校编制 18 人。

 我社在机构设置、 人员配置上均按照规定管理。

 同时, 认真及时执行市委、 市政府、市编委研究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 没有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 没有擅自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 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发生。

 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文件, 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二、 行政和事业单位改革情况

  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行政改革方案, 落实“三定” 规定,按时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按时间节点完成实名制信息录入、 核对、 报送工作及公示、 登记工作, 没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

 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 变更、 注销登记工作, 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 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没有出现抽逃、 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 出租、 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者出租、 出借印章的行为。

 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 事业单位市供销社职工学校虽然教学业务停滞, 仍坚持正常年检。

  四、 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情况

  机关、 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 2011 年新进人员均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 按照规定进行配置, 并及时办理入编手续。

 另外, 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及专项统计工作, 都及时完成。

  五、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社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 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

 一是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 没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 队伍老化比较严重。

 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认识不够, 出现年检任务没有全面完成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会同组织、 财务、 监察等部门, 定期组织督查, 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争取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篇三: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于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编办:

  根据市编办 《2011 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实施 方案》 (淮编办[2011]78 号)文件要求, 市供销社高度重视,

 对照考核内容, 进行认真的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市供销社机关行政编制 22 人, 其中县级领导职数 5 人, 科 级领导职数 9 人, 县级非领导职数 1 人, 科级非领导职数 5 人。

 2011 年调入县级领导 1 人, 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录取 3 人。

 直 属事业单位市供销社职工学校编制 18 人。

 我社在机构设置、 人 员配置上均按照规定管理。

 同时, 认真及时执行市委、 市政府、

 市编委研究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

 没有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 机构, 没有擅自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 发生。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文件, 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 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二、 行政和事业单位改革情况 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行政改革方案, 落实“三定” 规定,

 按时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按时间节点 完成实名制信息录入、 核对、 报送工作及公示、 登记工作, 没有 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 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 变更、 注销登记工作, 实时汇总登 记管理数据, 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没有出现抽逃、 转移开办资金 的行为和涂改、 出租、 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者出租、 出 借印章的行为。

 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 事业单位市 供销社职工学校虽然教学业务停滞, 仍坚持正常年检。

 四、 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情况 机关、 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管理,

 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 理, 2011 年新进人员均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 按 照规定进行配置, 并及时办理入编手续。

 另外, 机构编制统计年 报及专项统计工作, 都及时完成。

 五、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社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 下, 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 在:

 一是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 没能及时补充年轻的 公务员, 队伍老化比较严重。

 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认识 不够, 出现年检任务没有全面完成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继续加强机 构编制管理, 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会同组织、 财务、 监察 等部门, 定期组织督查, 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争取各项工作 迈上新台阶。

 跃进水库机构编制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全省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之有关要求,

 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 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 机构沿革情况 机构沿革情况 沿革 我单位成立于 1958 年(依安县委,依发[1958]72 号文 件)

 , 齐编发[2009]101 号文件, 我单位机构名称调整为跃进 水库管理站。

 我单位内设机构共 2 个(依安县编委, 依编发[2003]46 号文件)

 , 分别为工程管理股和综合服务管理股。

 2、 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依编[2007]50 号文件核定我单位共有事业编制 15 名,

 其中行政管理 2 名, 专业技术 8 名, 生产工人 4 名, 工勤 1 名。

 我单位实有人员 11 人, 其中使用行政管理岗位 1 人,

 专业技术岗位 9 人, 工勤岗位 1 人。

 3、 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依编发[2003]46 号文件核定我单位职数情况为:

 核定 领导职数 1 正 1 副, 站长一职为正股级, 副站长一名为副股 1 级。

 现我单位领导职数实际配备 1 正为正股级。

  二、 存在问题 经过自查, 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 领导职数副职空缺 1 人。

  2、 机构编制情况与数据平台不一致。

  三、 与数据管理平台数据不一致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实际机构编制情况共有以下与数据平台不一致,

 具体为:

 领导职数实际比平台少 1 人, 专业技术人员数比平 台内多 1 人, 工勤人数比平台内少 4 人。

 主要原因是:

 我单位领导副职未聘, 专业技术人员聘用 多, 工勤人员聘用少。

 四、 整改措施 依据自查情况, 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 根据实际情况, 逐渐配齐领导班子, 聘任副职。

 2、 及时向编办报送最新人员结构及聘用情况。

 3、 规范数据平台数据, 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性。

  单位:

 (盖章)

 单位负责人:

 (签字)

 2011 年 12 月 16 日 2

篇四: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市编办《2011 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实施方案》淮编办[2011]78 号文件要求市供销社高度重视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市供销社机关行政编制 22 人其中县级领导职数 5 人科级领导职数 9 人县级非领导职数 1 人科级非领导职数 5 人。2011 年调入县级领导 1 人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录取 3 人。直属事业单位市供销社职工学校编制 18 人。我社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上均按照规定管理。同时认真及时执行市委、市政府、市编委研究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没有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没有擅自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发生。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二、行政和事业单位改革情况

  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行政改革方案落实“三定”规定按时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按时间节点完成实名制信息录入、核对、报送工作及公示、登记工作没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

  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没有出现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

 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

 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 事业单位市供销社职工学校虽然教学业务停滞仍坚持正常年检。

  四、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2011年新进人员均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按照规定进行配置 并及时办理入编手续。

 另外 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及专项统计工作都及时完成。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社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 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没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认识不够出现年检任务没有全面完成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会同组织、财务、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争取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篇五: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审计局关于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市委编办:

  按照《市委市府督查目标办、市委编办关于对机构编制工作开展联合督查的通知》(宜目发〔2012〕10 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照督查的重点内容认真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审核、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

  我局认真执行机构编制审核、审批管理程序,切实维护“三定”规定中人员编制的严肃性。对凡涉及职能、机构、编制及领导职数的调整,都是专题报送市委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没有自行设立、撤并机构以及提高机构规格和变更机构名称;没有自行增挂机构牌子,改变机构隶属关系或经费渠道;没有超职数配备科级领导干部;更没有未经市委机构编制部门用编许可违规进人占用编制。

  二、部门“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批文执行情况

  “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良好。(一)职责方面:严格按规定对职责进行了调整,加强了对经济责任、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能源、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资金、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同时,对规定中明确的 11 条主要职责,我局全部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而且还完整无误的细化到各内设科室的职责之中,不存在擅自扩大或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行为。

 (二)内设科室方面:严格按规定设置了 10 个科室(含经济责任分局),没有超出规定擅自增设内设科室的现象。做到了内设机构的实际职责、名称、规格、数量与“三定”规定四符合。同时,由于“三定”规定内设机构设置合理,机关各科室之间职责分明,责任清晰,分工明确,因此,各科室之间协调配合,机制健全,制度完善,确保了工作职责的有效落实,避免了推诿扯皮的不良现象发生。

  三、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

  我局对在编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做到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一一对应,并严格按照《XX 市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登记,对人员调进、调出、退休以及死亡及时登记上报,随时更新《XX 市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不存在“吃空响”的问题。

 四、下级机构编制情况

  2011 年新设立的 XX 市投资审计中心,为 XX 市审计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宜府办发〔2010〕26 号关于印发《XX 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其职责、编制和职数,因此不存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情况。

  五、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

  XX 市投资审计中心,为 XX 市审计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法人是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登记的,并按要求及时做好年度检查工作。

  六、部门(单位)编外人员情况

  目前我局编外聘用人员 5 人,其中:驾驶岗位 3 人、门岗 1 人、外收员勤务岗位 1 人;人员经费由局办公经费解决;

  年度经费总额 7 万余元;并与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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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编办:

 根据市编办 《2011 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实施方案》 (淮编办[2011]78 号)

 文件要求, 市供销社高度重视,对照考核内容, 进行认真的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市供销社机关行政编制 22 人, 其中县级领导职数 5 人, 科级领导职数 9 人, 县级非领导职数 1 人, 科级非领导职数 5 人。2011 年调入县级领导 1 人, 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录取 3 人。

 直属事业单位市供销社职工学校编制 18 人。

 我社在机构设置、 人员配置上均按照规定管理。

 同时, 认真及时执行市委、 市政府、市编委研究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 没有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 没有擅自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 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发生。

 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文件, 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二、 行政和事业单位改革情况

  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行政改革方案, 落实“三定” 规定,按时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按时间节点完成实名制信息录入、 核对、 报送工作及公示、 登记工作, 没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

 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 变更、 注销登记工作, 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 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没有出现抽逃、 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 出租、 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者出租、 出借印章的行为。

 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 事业单位市供销社职工学校虽然教学业务停滞, 仍坚持正常年检。

  四、 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情况

  机关、 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 2011 年新进人员均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 按照规定进行配置, 并及时办理入编手续。

 另外, 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及专项统计工作, 都及时完成。

  五、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社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 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

 一是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 没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 队伍老化比较严重。

 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认识不够, 出现年检任务没有全面完成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会同组织、 财务、 监察等部门, 定期组织督查, 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争取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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