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开展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完整),供大家参考。
关于开展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镇纪检监察室对 20**年 2 宗案件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反映丁 X 国同志在职期间违纪案件:
丁 X 国,男,1956 年 1 月出生亍 XX 市芦溪镇水山村,汉族,1996 年 5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 年参加村委会工作,历任 XX 村(现改为 XX 村)团支部书记,民兵营长,党支部副书记,1996 年任 XX 村党支部书记至 2002 年 10 月,现在务农。
经调查丁 X 国同志任 XX 村支部书记期间,收取农户建房款 4000 余元,收取竣工礼金 5050 元,收取建校礼币 3438.52 元,共计 12488.52 元未入帐。
二、反映吴 X 同志违纪案件:
吴 X,男,汉族,1974 年 4 月出生,高中文化,江西 XX 市东阳村人,1995 年7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 年至 1997 年 12 月在上海警备区 83304 部队服兵役,1998 年至 2003 年在烟草公司做零时工,2003 年至现在在家务农。
吴 X 同志违反计划生育条例,造成了丌良的影响。
三、经过自查自纠:
1、党纪案件案卷按要求装订,并集中保管,卷内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按程序和要求填写,处分决定在规定期限内已送达本人,并在党支部大会上宣布,处分决定行文规范。
2、案件检查符合“二十四”字方针要求,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3、处分决定已归档。
4、受处分人无违规晋升其工资。
5、对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党员考评的等次很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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