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乡镇街道 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坚强领导下,我街道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紧紧围**工作部署,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法治水平,全力以赴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一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工委重要议事范围,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基本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站所配合抓的工作局势。二是严格执行依法决策程序。街道党工委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每年 3 月前向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4 月前以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街道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公文审批和办理、执行力、纪律和作风、监督制度等各方面做到有章可循,严格遵守,明确重大事项议事内容、决策程序。结合“三重一大”、“末位表态”等制度,严格执行班子集体依法决策程序,及时强化行政政策、项目活动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可控性,对可能引发重大问题的事项进行评估,使重大事项决策更具科学性。三是持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根据街道工作需求,聘请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恩斌、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满红为街道法律顾问。同时,完善法律顾问聘请、履职和考核机制,条目式列举法律顾问应履行的工作职责,按时将聘用信息输入至“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
(二)严实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一是建章立制压实责任。在区司法局指导下,我街道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政法委员任副组长的工作小组,下发了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意见》,编制了《范围清单》、《内容清单》和《流程图》,构建了以“司法所+街道法律顾问+党政办”三位一体的合法性审查队伍,全面落实“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全面审查”的工作责任。二是配强力量规范流程。目前司法所共有政法专项编制人员 3 名,均为法学专业毕业,其中 2 名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1 名具有法检工作背景,参与街道级合法性审查工作合作律师 2 名(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谢恩斌、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朱满红)。此外,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邓何骏等 5 名律师参与街道村社合法性审查工作。为切实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街道积极发挥律所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专业优势,三是创新制度提高实效。街道根据事项难易复杂程度,分级分类抓好落实,对于格式合同、简单租赁合同等由司法所人员负责审查;重大政府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等审查事项由司法所协同街道法律顾问进行联合审查;居委会自治章程、社区公约由村社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同时,针对涉及重大决策事项较多的拆迁、城建、工贸等部门,由党政办牵头,会同司法所定期与相关科室负责人沟通交流,将审查端口前移至决策形成初期,通过前期介入、预审预判、法律解读等方式,促进合法性审查工作提质增效。今年以来,共开展合法性审查 19 起,主要包括拆迁补偿协议、企业帮扶协议、场地租赁协议、政府采购合同等重大事项。
(三)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积极打造“主题式”宣传阵地。持续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以潘火街道平安宣传窗、创新 128园区法制宣传长廊、紫郡法治文化园为主要平面宣传载体,周期性宣传重点法律法规。持续升级打造普法宣传阵地,建成全区首家街道级民法典主题公园,将法治元素浸润至依法治街管理模式中。二是积极
开展省市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目前潘火共创建市级民主法治村 4 个,省级民主法治村 2 个。三是开展形式多样法治宣传。今年以来,以东南小学为试点,开展“关爱成长,青苗护航”等主题宣传活动,累计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普法活动 30 余次,举办各类普法讲座 19 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2.5 万册。
(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推进街道矛调中心建设。街道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作为法治工作的重要支点,投入 100万元打造了集群众接访区、矛盾调解区、法律服务区、劳动监察区、综合指挥区、集中办公区等六大功能区块于一体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模式,确保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定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解决,该中心于 12 月 11 日正式启用。二是严格落实公示公开制度。在街道各办公场所通过纸质、上墙、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显示“三清单一流程”内容,办事流程以及信访投诉电话,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事项涉及的服务范围、服务规范、服务承诺等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优化审批事项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公开投诉机构和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投诉。三是全面提升法治工作水平。将学法用法能力作为判断干部素质水平的重要指标,着力加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目前,街道在编公务员及事业编制已取得行政执法证的共有 27 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录入和对接完成度 100%。
(五)有效服务中心工作。我街道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经济发展、城市更新、精细化管理、组织换届等中心任务的重要支撑,确保相关工作依法依规有力推进。一是有效推进拆违治乱。圆满完成属地内 24 个涉及消防安全点位全部清零,全年拆除各类违建 4.6 万平方米,完成全年任务的 114%。二是圆满完成文明创建任务。坚决落实市、区两级关于高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举措部署,满分通过紫郡小区文明创建省级测评、雅苑小区国测入户调查。三是稳步提升公
共服务。创新开展智慧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业务办理“掌上跑”“智慧跑”,月平均指导群众自助办理业务 300 件、解答群众咨询 120余次,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筛选整理 70 余项“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梳理总结 30 余项日常即办即结业务,在服务细节上更加便民利民。四是扎实推进人口普查。坚持以“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要求加强普查员队伍建设,以“8+3”“新+老”工作法推动入户登记,组织村社网格员逐一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有序推进属地内 2057 个建筑物、767 个普查小区、63000 余户家庭信息的普查工作。五是持续优化基层治理。17 个社区、13 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高质量完成村社党组织换届选举。扎实推进村社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机制,在从严执行“三清单”运行法的同时,修订完善街道本级《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汇编》,全面加强基层微权力规范运行、常态监督。
二、下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配强法治力量。通过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持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支持力度,2021 年司法所预算经费 87 万,将根据工作量和专业化要求,不断提高经费预算。此外,加大对法律顾问履职的绩效评估,督促其在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中主动作为,切实发挥好执业律师在专业性较强事项的能动作用。
二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依托新启用的矛调中心,扎实做好矛盾调处、法治宣传等工作。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及合法性审查工作沟通交流会,通过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相关科室法治意识。坚持效果导向和问题导向,依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工作的监督力度,严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违法行政等行为,持续提高行政效能。
三是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将法治政府建设、合法性审查等事项纳入街道“周二夜学”必学科目,通过定期学、定期议,提升干部的
法治意识。同时,积极鼓励引导街道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街道整体人员法律素养,努力将法治力量前移至规范性文件成文、行政合同拟定、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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