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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5年)
为进一步贯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抓项目、促发展”系列行动工作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围绕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返贫两条底线和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三大重点,抓实试点村、示范线、整镇推进三个载体,实施脱贫成果巩固提升、乡村产业质效提升、乡村建设品质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等“四大提升计划”和试点村“梯度提档”工程、示范线“增量提质”工程、整镇推进“五好培育”工程等“三大示范工程”,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至 2025 年,全市脱贫对象收入增速保持高于全市农民平均水平,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力争达 500 亿元,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基本互联互通、均衡同标,做精做美小城镇和新农村;“党建+”乡村邻里中心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治理效能
明显提升;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创建成效显著,打造标杆村、精品示范线、“五好”示范乡镇分别达到 300 个、30 条、30 个以上,形成一批山海包容、可学可鉴的乡村振兴典型案例,走出一条具有泉州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脱贫成果巩固提升计划。加强对脱贫地区倾斜支持力度,加大脱贫人口的产业、就业和消费帮扶力度,持续健全完善监测帮扶机制,确保返贫人口“一个都不能有”。
脱贫成果再巩固。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贯彻措施,对易返贫致贫对象早发现早预警早帮扶,实现动态清零。持续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产业扶持政策措施向到乡到村带户为主转变,从产业、就业、社会综合保障等方面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后续帮扶力度,坚决防止发生返贫现象。
帮扶成效再拓展。在巩固拓展建档立卡脱贫村、脱贫户脱贫成果的基础上,将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欠发达镇村、老区村、少数民族村、低收入村以及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2 倍的低收入农户纳入监测帮扶对象范围,预防新增致贫现象。
衔接质量再提标。优先支持原市级扶贫开发重点乡镇、脱贫村参与乡村振兴各领域试点示范创建。落实“万企兴万村”行动。到 2025 年,
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基本建立,脱贫对象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农民平均水平,脱贫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 30 万元以上。
(二)实施乡村产业质效提升计划。坚持绿色发展,科学优化布局,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聚焦粮食安全、品牌建设、科技赋能和人才支撑,突出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加速产业集聚和融合。实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程,着力粮食、生猪、蛋鸡生产能力持续提升,“菜篮子”产品增产稳供;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4222”工程,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平台提档升级;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工程,加快粮油果蔬、食品饮料、渔业林产、畜禽屠宰肉品加工等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升精深加工水平,推进农产品加工综合利用;实施乡村休闲产业发展提升工程,建设一批综合性休闲农业园区、农业主题公园、观光采摘园、农产品加工观光园、乡村民宿和休闲农庄;实施乡村新型服务业发展工程,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和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到 2025 年,全面完成省上每年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任务;新建高标准农田 36 万亩,改造提升现有高标准农田 7 万亩;建设茶叶、果蔬菌、畜禽、水产等 4 个全产业链产值超百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成农产品初加工示范基地 100 个以上,农产品电商项目 10 个以上,百亿农产品加工园 2 个;全市十大乡村特色产业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 2800 亿元。
加快品牌和示范建设。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提级工程,加快培育高素质农民,持续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队伍,进一步规范提升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一批多元化专业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建设,强化标准化生产和监管。到 2025 年,新培育高素质农民 1.25 万人;培育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 250 家、新增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310 家、家庭农场 250 家;新增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3 个以上,建设国际标准农产品示范基地 10 个,评选认定泉州知名农产品品牌 100 个以上,新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5 个。
加强科技和人才赋能。实施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工程,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实施农业科技创新赋能工程,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推广应用农业“五新”技术,提升农业农村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培育工程,培育创业创新群体,依托各类农业园区,鼓励吸纳返乡下乡在乡人员创业创新项目入驻;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推广“科技小院”等培养模式。到 2025 年,发布农业主推技术 100 项以上,主推技术到位率 95%以上;建成市级数字农业示范基地 100 个;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 4200 人,评选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125 人;争取每年获评 1 个“中国农技协科技小院”。
(三)实施乡村建设品质提升计划。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突出规划引领,重点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抓手,针对短板弱项,策划实施一批重点建设项目,逐步实现从“村容整洁”到“生态宜居”的内在提升。
推动规划编制统筹优化。按照“城乡融合、一体设计、多规合一”要求,注重挖掘农耕文化、红色文化、闽南文化、海丝文化、世遗文化等元素融入规划,统筹处理好农村建设用地特别是农村宅基地与承包地的关系,做到合理布局。优先推动乡村振兴试点村、示范线、整镇推进试点乡镇涉及应编村庄的规划编制,鼓励积极开展多村联编、整镇同编。到 2023 年,基本实现全市 1012 个应编村庄规划全覆盖。
推进基础建设均衡一体。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提级改造、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农村电网升级和农村物流网络建设,推动农村千兆光纤、5G网络、移动物联网城乡同步建设。提升农村教育质量,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推动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完善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到 2025 年,全市实施农村路网建设改造 1000 公里以上,新增通硬化路自然村 1000 个;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90%以上;实现千兆光纤、5G 网络所有行政村全覆盖;新建、改造提升电商服务站点100 个;实施乡村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 50 个、乡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和扩容增量工程 50 个;建设 100 个以上“三达标”乡镇卫生院,建设1500 个以上“双达标”、有村医、有服务的村卫生所;改造提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不少于 25 所。
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以建设宜居村庄为导向,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围绕厕所粪污处理、污水垃圾治理、风貌管控、安全饮水等重点领域,策划实施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按照《泉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价体系》,分年度分层级提档晋级,建设更具泉州特色、闽南风貌的美丽宜居乡村。到 2025 年,厕所粪污
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建成城乡一体化保洁机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78%以上;全市既有裸房整治实现“三年过半、五年基本完成”目标,60%以上的乡镇通过既有农房整治验收;人居环境 2.0版村庄达到 95%,3.0 版村庄达到 55%。
(四)实施乡村治理效能提升计划。以党建强化、自治完善、法治提升、德治普及为抓手,加快推广应用积分制、清单制、“党建+”乡村邻里中心等创新经验,深入开展善治乡村试点示范创建,扎实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打通“最后一公里”,让农村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强化基层建设。实施“海丝先锋”达标创星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千雁领航、联片带富”行动和“百万村财”攻坚行动,推行“导师帮带制”,抓好村主干培训。建设“党建+”乡村邻里中心,健全网格内一揽子村务协调解决机制。到2025 年,先进村(社区)党组织占比达到 80%以上。
优化文明乡风。发挥乡村讲师团、农民讲师团等宣讲队伍作用,把乡村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到“泉民开讲”“泉州文化云”等平台;续推“一县一方案”,发挥“一约四会”功能作用,推动建立健全村规民约落实监督机制。到 2025 年,全市村级“一约四会”覆盖率超过 95%,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超过 98%;全市县级以上文明村、乡镇占比超过 65%。
深化法治建设。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加快推进乡村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县乡村三级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创新提升“12345”等便民服务平台;开展法治文化阵地“一地一品”建设,建好用好农村公共法律服务“12348”热线实体平台。到 2025 年,全市 95%以上的乡镇(街道)和 95%以上的村(社区)达到平安创建标准,“一村一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 100%。
细化治理机制。构建“一核多元、合作共赢”村级治理体系。深化村民说事议事机制,全面推广“四议两公开”、村级民主议事协商制度。全面推行“六要”群众工作法、“七多”问题清理整顿,推动泉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行政服务平台在村级延伸应用。加快推广应用积分制、清单制等创新经验,开展善治乡村创建评选。到 2025年,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 100%,评选市级善治乡村 150个左右,培育国家级、省级乡村治理示范镇、村 300 个以上。
(五)实施试点村“梯度提档”工程。按照《中共泉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泉委振兴组〔2020〕10 号),建立省级和市级试点村梯次管理(合格村 1.0、示范村 2.0、标杆村 3.0)名录库,每年度制定梯次推进任务清单,实行一年一调度。坚持“以评争先、以奖促建”,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指导 315 个省、市级试点村对照 20 个规范指引晋档升级,每年分类引导创建一批“五大振兴”领域典型案例。到 2025 年,全市所有建制村达到合格村、1000 个以上村达到示范村、300 个以上村达到标杆村。
(六)实施示范线“增量提质”工程。按照《中共泉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泉委振兴办〔2020〕18 号)和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串点连线成片”工作要求,继续开展示范线“拉练比拼”活动,重点聚焦“三无一改”(即无裸房、无黑臭水体、无凌乱杆线,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和“三有一壮”(有主题、有产业、有项目,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每年组织一次创建成效评估、一场现场交叉检查、一轮精品线路评选。到 2025 年,创建 100 条左右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线,评选 30 条以上精品示范线路。
(七)实施整镇推进“五好培育”工程。按照《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乡村振兴整镇推进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泉委办发〔2021〕16 号),全面启动乡村振兴整镇推进工作。围绕“五好”指标评价体系,聚焦以镇带村梯度晋档、村集体经济抱团式发展壮大、镇域中心建成区裸房“零存量”等重点,有序组织创建乡镇按照“1+3”结对要求建立工作专班,加快镇域主导产业品牌打造和产业链完善,积极探索创设镇域发展主体,制定镇域统筹、一村一策、目标明晰、措施有力的创建方案,按年度实施一批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公共建设项目。到 2025 年,60%以上乡镇达到整镇推进“五好”乡镇发展评价体系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三农”工作放在优先发展位置,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领衔、单位联动、专班运行的乡村振兴
工作机制;要树牢“抓项目、促发展”工作思维,围绕乡村振兴各个领域,以县域或行业统筹,通过整合资源、统一打包,策划实施一批乡村振兴领域重大项目。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 12 个专项小组牵头单位要结合落实《中共泉州市委关于成立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泉委〔2021〕30 号)精神,把落实专项行动任务融入专项小组工作方案,统一明确到 2025 年的节点目标和阶段任务,合力共为推动工作落实。
(二)细化目标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细化分解“四大提升计划”和“三大示范工程”的具体目标任务。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对照乡村振兴专项行动任务,逐项抓好落细落地。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要根据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贯彻措施、具体目标、时序进度、责任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导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推进情况的定期调度,将完成专项行动任务目标情况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绩效考核范围。适时组织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实地调研督导,督导结果纳入市对县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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