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户开业疫情防控承诺书7篇经营户开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疫情防控期间恢复经营承诺书 因经营需要,我店按照依据颍上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号)《关于调整全县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营户开业疫情防控承诺书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经营户开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情防控期间恢复经营承诺书因经营需要,我店按照依据颍上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号)《关于调整全县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要求申请恢复经营。
我店承诺,各项防疫措施已到位,确保防疫万无一失,已核实拟上岗人员未曾被列为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发热患者和密切接触者等情况。
复工营业后,将贯彻落实已制定的疫情防控措施,切实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自身健康监测,完善经营场所测温、安康码、行程码“双码联扫”及人员戴口罩等各项防疫措施,按照要求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经营场所消毒工作。
我店将按要求随时接受疫情相关检查,确保所有疫情防控信息真实有效,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如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导致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或出现确诊病例,将依法依规承担有关责任。
承诺经营户(盖章):
负责人(签名):
承诺时间:
备注:此承诺书一式两份,由所在地市场监管所和复工市场经营单位各执一份。
篇二:经营户开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2经营户开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xx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因经营需要,我店按照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15 号令要求提交《xx 区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行业经营户开业报备表》。我店承诺,各项防疫措施已到位,确保防疫万无一失,已核实拟上岗员工未曾被列为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发热患者和密切接触者等情况。开业后,将贯彻落实已制定的疫情防控方案,切实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完善经营场所各项防疫设施,按照要求建立防疫登记台账,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场所消毒工作。同时,我们将按要求随时接受疫情相关检查,确保所有疫情防控信息真实有效,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如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导致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或出现确诊病例,将依法依规承担有关责任。
承诺经营户(盖章):
负
责
人(签名):
承
诺
时
间:
篇三:经营户开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加强我镇有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承诺如下:一、督促所有人员在 申报系统录入个人信息并及时更新,不迟报,不瞒报。
二、按规定设置场所码并张贴于入口显眼处,所有人员必须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方可进入。未设置场所码的不得开放或营业。
三、对从省外或中高风险所在地级以上市(含地级)、近 14 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区或有明显社区传播风险且对我镇输入风险高的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东坑人员,从风险地区旅居地来(返)东坑后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按市疾控部门发布的重要提醒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四、如我镇进行区域核酸检测,须组织所有人员按村(社区)指引参加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五、督促所有适合接种住户和管理人员积极参加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筑牢免疫屏障。
六、商铺内所有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监测,若发现有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引导其到当地发热门诊就诊(联系电话:
),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不聚集,非必要不举行大型活动。
八、强化公共空间及设施设备消杀工作和规范处置垃圾。
九、商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任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承诺人:
联系电话:
商铺名称:
时间:
年
月
日
篇四:经营户开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业或商户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因 经 营 需 要 ,( 地址
)计划于 2020 年
月
日恢复开业,为落实 xx 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及相关要求,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我单位(店)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诺社会责任。
二、按照相关要求,确定
(电话:
)为防疫负责人 ;配备体温枪、库存量不低于 5 天的消毒液、口罩;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且具备上岗条件(无近 14 天内有过湖北等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接触史人员,除拥有合格健康证明的以外)。
三、工作人员必须全部规范佩戴口罩上岗,建立员工健康管理台账,每日早、晚 2 次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登记在册; 四、经营场所保持良好通风,增加清扫和消毒频次,配备洗消物品,确保每日至少 3 次消杀,并建立工作台账。
五、严格把控进货渠道,营业用品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注意内部人员卫生安全,勤洗手,厨余垃圾分类及时清理; 六、经营期间如遇未戴口罩人员,禁止入内;对进店消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一旦发现身体异常人员,及时报告社区。
七、不举办、不接待各类群体性聚集活动,人与人之间应保持不低于 1 米的安全距离,严格限流管控,禁止聚集性
用餐,堂食按不高于原有餐位数 50%接待顾客。减少桌椅摆放,中餐大桌间距不得低于 3 米,条形等小餐桌餐椅单向摆放,单侧入座就餐,引导消费者隔位就餐、隔桌就餐。不得开放使用没有窗户、空气对流不畅的密闭性包间。
八、不开展各种促销、试吃等汇聚人气的活动。
九、在店内口明显位置有张贴防疫相关材料的宣传栏并张贴市、区、街道的相关防疫资料;门口位置必须张贴进入本店人员必须戴口罩的提示。
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疫情预防、控制,严格遵守本承诺,如因本单位或个人原因,导致疫情扩散和蔓延造成后果的,由开工单位负责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企业或商户负责人(签字)
2020 年
月
日
篇五:经营户开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1 页 共 4 页 2022 餐饮经营单位 疫情防控 承诺书(范本)鉴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按照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和土右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的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人群聚集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切实履行作为合法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严格排查从业人员及其家属是否有重点区域归来或途经重点区域的,是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求采取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防疫知识培训,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确保餐饮从业人员具备防护技能。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严格执行每日晨检测量体温上岗制度,做好记录。从业人员有乏力、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一律不得参与加工制作并按求接受隔离观察。
二、严格经营场所卫生清整 开业前,对食品制作场所、设施设备、餐饮用具、就餐场所等进行全面有效清洗消毒。开业后,按照防疫要求,规范就餐场所和后厨的清洁消毒,每日餐前餐后消毒,加
第 2 页 共 4 页 强通风换气,进行循环消杀。使用酒精、84 消毒液等清洁餐厅、后厨墙地面、设施设备表面、通风设备及排风口和餐桌椅等物品时,按比例进行配制,使用抹布、地板拖等,以擦拭为主,避免喷洒污染食品。
三、严格清查库存食品原料 对贮存的食品原料进行全面清查,对过期、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予以清除;食品原料按照标注的贮存条件分类分区存放,避免交叉污染。查验畜禽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来源合法、安全可溯。
四、严格食品采购环节管理 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建立健全出入库台账,先进先出。不进行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不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不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确保食品及原料来源可溯、途径合法。
五、严格食品制作过程控制 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食品加工制作烧熟煮透,确保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 70℃。疫情防控期间,不提供冷食类、生食类等高风险食品。从业人员操作前,洗手消毒,一律着工作衣帽、戴口罩和手套,防止食品交
第 3 页 共 4 页 叉污染。严格落实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制度,一用一消,确保餐饮用具干净整洁。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
六、严格就餐环境安全管理 防止人员聚集,控制人员数量。根据服务场所大小和服务能力,采取 “三隔离”方式,或物理、或空间、或时间。接待人数不超过正常接待人数的 50%;经营场所勤通风,不使用无窗或通风设备的包间。提供堂食服务合理布局,确保用餐人员保持安全距离,严格实行分餐制等防控措施。鼓励打包带走,鼓励外卖订餐,无接触式配送。
七、严格就餐人员卫生防疫 在餐饮服务场所入口处设置测温设施,配备测温仪、登记表、酒精等。对进入经营场所的厨师、服务员等从业人员,以及顾客、职工等用餐人员,要求其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按规定进行登记、扫码进出等。如在就餐场所发现消费者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积极劝离现场并提醒其及时到医院就诊。要求顾客进店除就餐外,全程佩戴口罩。
八、严格餐厨垃圾管理 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应分类管理工作,按规定处置并消毒,设有专用带盖垃圾桶,做到日产日清。
第 4 页 共 4 页 承诺人( 单位) :
时 时
间:
篇六:经营户开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商户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为进一步发挥广大党员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街道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五个带头”公开承诺,以此弘扬社会正气,进一步坚定人民群众团结一致战胜疫情的决心和信心。
第一,带头站在防控疫情斗争一线。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无私奉献,坚定地站在斗争的第一线,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第二,带头挺身而出,不畏艰险。“我是党员、我先上!”在疫情防控最困难、最危险的岗位上,共产党员走在最前面。
第三,带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发放“明白纸”,引导群众相信科学、增强信心。同时,细致排查人员流动、发热等异常情况,对存在发热等症状的居民,第一时间引导其到指定医院就医筛查,并及时向社区反映情况。
第四,带头顾全大局,遵守纪律。
第五,带头坚守岗位,扎实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取消春节休假,不舍昼夜地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
商户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各地政府积极努力,全民共同配合下,疫情形势出现了积极变化。当前,全社会已经
进入了一个“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阶段。在返程复工与疫情防控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路上,我们看到网络上晒出了各式各样的“承诺书”。
承诺,是指承诺人向相对人做出的应允同意的意思表示。承诺内容通常是具有自我约束性质的义务要求。既然是义务要求,那么与之相伴的一个内容就是,在承诺有效的情况下,如果违反承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其实也是签署承诺书的意图所在,否则,没有任何责任约束的承诺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
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承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二,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第三,承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签署有效的承诺书后,如果行为主体违反承诺书内容,承诺人可能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我们从最广泛的、任何可能有牵连的责任视角进行总结,不外乎涉及三种责任。(1)民事责任。这是签署承诺书后最常涉及到的责任形式。承诺书最具普遍性质的意义,就是承诺人与相对人之间成立合同。因此,违反承诺书自然涉及到承诺人向被承诺人承担责任。(2)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违反行政法律义务,构成行政违法行为而应当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违反承诺书是否承担行政责任,实质上要看承诺事项是否构成行政法律义务,即有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得作为”,且没有超出行政法规定的违法限度、没有达到构成犯罪的程度。行政责任只能是由有关国家机关依照行政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追
究。换言之,被承诺人如果是非有权追究的国家机关,是不得追究承诺人行政责任的。同时,追究行政责任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而非依据承诺书的内容予以追究。(3)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反承诺书是否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本质上与行政责任的法理是一致的,关键不是看是否违反承诺书,而是要看违反承诺书的行为本身是否同时达到了构成犯罪的程度。刑事责任也是依据法律规定,由国家进行追究的。
综上,如果仅局限于承诺书及违反承诺书本身的责任视域来看,除非签署的承诺书本身有法律明确规定,否则违反有效承诺书只会涉及到民事责任承担问题。
回到我们看到的这些五花八门的承诺书中。
如果从法律效力的角度分析,必须回答几个问题。第一,签署承诺书是否为承诺人自主自愿情况下真实的意思表示。比如,作为复工的前提条件,办公大厦要求租户必须签署的承诺,或是企业主要求员工必须签署的承诺。第二,承诺事项是否为承诺人能够实际控制并有能力判断及完成的。要求承诺人对自身是否去过疫区这些客观的信息情况作出承诺还好,但如果要求承诺人作出“确保自身及他人身体健康”之类的承诺,就已经超越承诺人的能力范围。且不说“身体健康”本身是一个专业判定事项,不属于个人能够作出判断的事项范围,更何况有些承诺书还存在要求承诺人确保他人健康的荒唐要求。第三,在疫情防控大局下,无论是社区、企业、大厦,每一个人都有各自应承担的防控义务
和责任。如果单纯以一纸“承诺书”作为已履行防控义务的证明,是否有逃避防控责任,有违公序良俗之嫌。《民法总则》第 150 条规定,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 153 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从法律责任的角度分析,就涉及到如果违反承诺,承诺相对方可以要求承诺方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当然,这里必须强调一点,责任承担一定是在承诺书有效的前提下探讨的内容。这里通常可能涉及两个问题。
第一,如果因为承诺人违反承诺,导致大厦、企业封闭,给大厦或企业造成的损失,大厦、企业是否有权要求承诺人赔偿?理论上说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要求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边界。一方面,要判断违反承诺与造成损失的直接因果关系,只有作为直接原因导致的损害结果部分才能主张赔偿。假如承诺相对方——大厦、企业或社区,没有做好自身应当做好的防控行为,那么导致出现相应的损失的原因就是多方面的,不能全部要求承诺方承担。另一方面,按照《合同法》规定,损害赔偿额原则上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那么在签署承诺书时,对于可能造成的损失是否有明示,是否让承诺人有合理的预期。这些都不是一句简单的“违反承诺将追究相应的责任”这一句话能够简单替代的。
第二,如果企业、社区或大厦出现了疫情,导致企业、大厦或社区可能被追究行政责任时,企业、社区或大厦是否可以以签署了的承诺书作为链条,将责任转嫁于特定的责任主体承担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行政责任是国家对特定的行政违法行为及主体作出的否定性评价,是针对特定的行为和特定主体的,是不能转嫁的。
承诺书虽然在法律意义上需要结合法律规定作出严谨的效力和责任判断,但是它至少向我们揭示了一个重要的信息——疫情防护是我们每一个人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能把自己当成局外人,不能放松防控要求。承诺书中所体现的诸多要求,如果我们不去注意,甚至故意去违反,那么极有可能触及到违反国家法律要求的边界,会导致行政或刑事责任问题。
但是从另一个层面需要警醒的是,企业、社区或大厦等基层防控主体,按照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积极进行防控是应当的,却不能简单的以“承诺书”的形式进行防控、这样所谓的防控措施是不能实现有效防控的,也不具有任何的权益保障或责任分担的意义。
商户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巩固防控成果和预防新疫情发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市工业企业节后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接受××市新冠肺炎疫
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成立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复工前工作宣传、人员排查、厂区排查、防疫物资储备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复产后安全稳定生产。
二、复产复工前做到“六个必须”,必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必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必须排查每名职工假期期间流动信息情况;必须提前对企业内部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必须具备正常生产经营条件,对生产经营材料、物料储备情况进行盘点,能保障持续生产经营;必须对生产经营用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三、复产复工第一天做到“五个到位”:企业复工生产“六个必须”要到位;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措施要到位;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发放要到位;以车间或班组为单位的疫情防控知识宣讲要到位;企业、职工参与配合属地办事处、社区联防联控承诺要到位。
四、正常生产做到“四个坚持”: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检测后方可进入企业;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坚持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企业要在疫情防控响应机制解除之前坚持做好防控工作,坚持每日向集聚区或属地办事处、社区报告情况。
五、严格按照《××市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生产期间防控措施,坚持做好人员管控、厂区消毒、重点防疫和控
制人员流动等工作措施,按规定每天向辖区办事处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当天防疫情况,如实填报、提供员工上岗情况,发现重大疫情及时上报,坚决杜绝隐瞒、漏报、迟报、谎报等情况。获批复产复工后严格引导本单位“返工”人员有序错峰返岗,安全上岗。
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篇七:经营户开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防控工作承诺书 尊敬的顾客:切实做好本店面在疫情期间各项防控工作,确保每一位顾客的身体健康安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指南,我们在此郑重承诺:
1、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制定防控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把防控责任落实到个人,严格执行相关部门疫情防控规定; 2、对所有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和体温进行每日监测;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3、所有员工佩戴口罩上岗; 4、每天对店铺至少进行消毒两次,定期开窗通风确保店内空气流通; 5、配备防疫物质,医用外科口罩、消毒纸巾、医用酒精、免洗手消毒凝胶等防疫物质,便于顾客和员工随时消毒清洁; 6、对进入店铺消费者要求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 7、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和台账,不瞒报、不漏报、不迟报。
本店承诺遵守并对所承诺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自觉接受各职能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
与此同时,我们呼吁,请您积极配合测温与登记工作,进店佩带口罩,如有不便之处,我们真诚希望得到您的理解。让我们起为战胜疫情贡献一份绵薄之力。
门店名称:
负责人: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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