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动员会议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在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
刚才,X同志传达X书记、X市长、X副书记、X副市长关于《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办法》的批示,从四个方面对督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对做好此次督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在实地督查过程中贯彻好落实好。
同志们,为切实做好督查工作,市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查通知》,同时编制了《工作手册》,这是做好督查工作行动指南,大家要认真学习研究。下面,我就相关内容进行重点解读。
一、把握好主要任务,统一思想认识
此次督查是对全市各地今年以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的一次总结和检验,也是在国家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前进行的一次预演。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坚持“三个导向”,把握好主要任务,强化思想认识,确保督查工作沿着既定目标开展。
(一)坚持目标导向。督查是手段,其目的是促进工作提升。要通过此次督查,督促和引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要紧紧围绕坚决防止返贫致贫的根本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的关键环节,围绕全面提升脱贫成果的目标任务,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实事求是、真督实查,保证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认真研究《工作手册》,掌握督查内容,熟悉工作流程,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督查既要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解决问题。一方面,大家要坚持奔着问题去、盯住重点查,聚焦督查内容和关键环节,坚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抓住显性与隐性之间的关系,要突出深度和广度,深入查找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中的薄弱环节、盲区死角与短板弱项,找准各地在“三落实一巩固”以及各项重点工作方面不落实、不到位、不精准等问题。要针对发现问题,认真分析主客观原因,深层次挖掘思想根源,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基层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另一方面,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既不能讲人情、当老好人,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或是缩小问题范围、弱化问题程度,也不能搞“互掐互整”,不是找问题而是为了“找茬”,随意放大问题,甚至无中生有。
(三)坚持结果导向。这次督查既是我市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重要内容,也是作出下阶段工作决策、推进工作提升、做好国家、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各项准备的主要参考依据。通过督查,既要推动各地补短板、堵漏洞、抓整改、促提升,也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促进全市上下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进一步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实,进一步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确保以实打实的工作成效在国家、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把握好重点内容,统一标准尺度
此次督查围绕后评估工作的“三落实一巩固”和10项重点指标,确定了8个方面重点内容。大家要认真研读《通知》,熟悉重点内容,确保在督查过程中统一标准和尺度。
(一)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一是不摘责任,重点督查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和行业部门责任。主体责任包括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有效衔接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县两级组建乡村振兴机构,乡(镇)、村配备乡村振兴专职人员等情况。行业部门责任落实包括研究制定和落实行业部门政策、开展数据比对预警、落实定点责任三个方面。二是不摘政策,即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重点督查各地是否坚持新政不出、老政不出,在新政策没有出台前继续认真落实原有政策,并对照市级出台的新政策,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或具体措施。市乡村振兴局从市里出台的各项新政策中,根据督查内容重点选择18个政策文件,列出了政策要点,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三是不摘帮扶,即驻村帮扶和到户到人帮扶。重点督查驻村工作队员是否履职尽责、吃住在村,是否熟悉本村基本情况;
以及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是否都有帮扶联系人,是否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四是不摘监管,即市县两级通过调度、暗访、督查等方式加强监管和工作指导,结合实际开展业务培训等情况。
(二)问题整改。一是中央巡视反馈脱贫攻坚问题和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
二是省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
三是2021年X月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排查、X—X月暗访调研发现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各县(区)已基本完成各类问题的整改。在实地督查过程中,各工作组要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通过查阅资料、干部访谈、进村入户等方式,从制定工作方案、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举措、取得成效等各个方面,核查问题整改的针对性、真实性和实效性。
(三)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一是网格化监测,重点督查建立县乡村组四级网格、明确各级网络职责分工、村组网格科学合理、村级建立网格台账、网格员熟悉网格网格内农户情况、了解自身职责等情况。二是日常跟踪走访和集中排查,重点督查各地发挥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基层干部和网格员作用,对所有农户开展日常跟踪走访和风险核实情况,集中排查工作开展等情况。三是部门数据比对与预警,重点督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与相关行业部门建立数据共享与比对机制,定期开展数据比对与预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基层核实处置等情况。四是监测对象动态管理,重点督查是否将符合监测范围的农户及时履行监测程序纳入监测对象,是否坚持应帮尽帮,逐级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台账,跟踪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和成效等情况,并核查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是否真正实现了风险稳定消除。
(四)“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一是“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巩固,重点督查各地坚持部门数据比对和基层排查,发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方面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动态清零等情况。二是涉及“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相关部门工作责任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方面,重点督查县级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完善和工作开展情况、到户教育补贴救助政策及时有效落实情况及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等情况。基本医疗保障方面,重点督查执行“351”、“180”等综合医疗保障政策,落实脱贫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规定等情况。住房安全有保障方面,重点督查建立健全农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采取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农村住房安全等情况,并结合入户走访查看农户住房是否安全。饮水安全保障方面,重点督查县级健全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县乡村加强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管护等情况,并结合入户走访查看农户饮水是否安全有保障。
(五)制定落实到户到人帮扶措施。一是制定帮扶措施的针对性,重点督查各地依据脱贫户和监测户的风险、实际需求和发展能力制定帮扶措施,实施“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等情况。需要强调的是,针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中,至少应有一项帮扶措施针对脱贫户的主要致贫原因或监测户的返贫致贫风险。二是落实帮扶措施的及时性和实效性,重点督查到户帮扶措施是否及时落实到位,能否促进帮扶对象增加收入,解决帮扶对象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效消除返贫致贫风险。三是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对帮扶工作的满意度,通过入户走访、访谈帮扶干部,反映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对帮扶联系人是否满意、对帮扶实效是否满意。
(六)推进重点工作。重点督查五个方面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一是产业发展。核查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项目比例不低于50%且不低于上年度水平;
核查脱贫攻坚期内带贫成效良好的产业帮扶项目和合作社(龙头企业)今年是否继续发展、继续带动,判断产业帮扶措施的延续性,同时查看带动主体的产品是否存在滞销卖难问题;
核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产业帮扶资金发放是否精准、符合实际;
核查光伏扶贫电站管护和收益情况;
核查对有小额信贷需求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是否实现应贷尽贷,贷款对象是否精准,贷款用途是否合规;
核查消费帮扶重点产品认定管理和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农产品滞销情况。二是稳岗就业。核查各地脱贫人口就业务工人数是否达到或超过2020年底规模,脱贫户劳动力和监测对象是否实现稳定就业,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数据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核查各项就业激励奖补政策继续落实情况和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核查公益岗位开发是否合理、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人岗不匹配、福利化倾向、挂名领报酬等突出问题。三是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重点督查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搬迁群众落实产业就业帮扶措施落实以及社区管理等情况。四是社会帮扶。县域结对帮扶重点督查帮扶方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资金、实施帮扶项目以及查看结对双方开展活动、共同谋划中长期帮扶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等情况;
定点帮扶重点督查各级定点帮扶单位求制定年度帮扶计划、落实帮扶资金和项目、帮助帮扶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等情况;
驻村帮扶重点督查驻村干部选派、驻村工作队管理及业务培训情况。五是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重点督查各地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摸排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并按照有关政策将符合条件的重残、重病人员纳入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
(七)资金项目管理。一是2021年地方财政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督查衔接资金预算安排规模、使用范围和投向、涉农资金整合推进等情况。二是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重点督查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建设及2022年项目库谋划、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含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出进度是否达到进度要求、项目开工率和完工率是否达到序时进度。三是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重点督查各地建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制度、扶贫资产管理清查摸底、登记台账建立等情况,抽查部分项目核查扶贫资产管理是否规范、后续管护是否到位、收益分配是否及时、资产处置是否合规。
(八)推进乡村建设。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群众对乡村建设的满意度四个方面。主要通过查看抽样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基层基本公务服务现状以及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情况等,调查群众对“双基”建设和人居环境的满意度。
三、把握好方式方法,做到客观公正
运用好方式方法,不仅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也是确保督查过程公正、督查结果真实的重要途径。总体上讲,大家要把握好以下六个方面。
(一)仔细查阅资料。主要查阅市县村三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资料。各督查组要认真阅读各县(区)提供的今年以来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情况介绍,了解总体工作进展及成效,并围绕督查内容查阅相关资料。县级主要查阅相关政策文件、工作部署和安排等文件、相关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相关工作台账等,村级主要查阅工作计划或安排、相关会议记录、相关工作台账等。对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中可以提取的相关数据和能够查询的信息资料,不得要求地方另外提供资料。
(二)开展干部访谈。干部访谈分为三个层次,即县乡村四级干部。一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类型和人数确定访谈对象,不得另外扩大访谈范围。要仔细阅读访谈提纲,区分好不同类别县(区)的访谈内容。访谈县级相关部门时,访谈对象原则上为主要负责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访谈熟悉业务的分管领导),重点是涉及“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的教育、医保、卫生健康、水利以及农业农村、民政、人社等部门。二要严格按照提纲内容进行访谈,不得随意减少或扩展访谈内容,更不得为了“找问题”提出一些无关紧要的数据或其他细枝末节的情况。三要注意访谈方式、态度和语气。访谈重在交流沟通、了解情况,不得盛气凌人,更不得随意指责访谈对象,甚至使用审问式问话;
访谈时以叙述性提问为主,不得采取引导性问话;
要根据访谈对象特别是村干部的文化水平,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术语可以转化为口语式问话,不得生搬硬套。四要控制访谈节奏。要把握访谈时间,不能让访谈对象就某方面特别熟悉的情况借题发挥而耽误太多时间。按照访谈提纲设计的内容,原则上县乡两级干部访谈每个问题不超过X分钟,村干部和帮扶联系人访谈每个问题不超过X分钟,网格员访谈时每个问题不超过X分钟。对访谈对象讲一些与工作无关的内容时,访谈人员可以打断对方。五是访谈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就访谈内容进行录音,作为证据留存。
(三)加强入户调查。入户调查分为明查和暗访两种方式。一是把握调查范围。此次督查只限户不限村,即有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县(区)调查农户XX户,没有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县(区)调查农户XX户,每个县(区)至少要抽查X个村、不设上限。二是确定明查村。各督查组要根据县(区)提供的重点户名单和信息系统内的监测对象分布情况,确定X个明查村,原则上X个村要分布在X个不同的乡(镇),对少数农村人口较少的县(区),也可以在X个或X个乡(镇)确定X个村。对有脱贫人口的XX个县(区),X个明查村中至少要有X个出列村,同时明查村中监测对象占比在本县(市、区)中相对较高。确定村后,在到村开展调查前X小时告知被督查县(区)。三是暗访组随机抽村抽户。暗访组要认真分析被督查县(区)重点乡村、重点户和监测对象分布情况,事前拟定暗访村初步名单和暗访路线。至少要暗访X个村(原则上X个村要分布在X个不同的乡<镇>);
尽量扩大暗访范围,有利于了解掌握更多、更全面的情况和信息。暗访人员在暗访途中,发现可能存在问题的地方,可以临时决定改变暗访路线,就发现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四是入户走访。每个明查村至少抽查农户XX户,重点是监测对象、收入较低的脱贫户、困难户、低保户、特困户、大病重病户和重度残疾户,上述户可以事先确定也可以到村后再确定,如果事前确定的调查户不在家,可以临时调整或通过电话调查;
一般农户随机调查,不得事先确定。暗访组调查农户采取随机走访方式,不得事先确定,原则上每个村不得超过XX户;
暗访组只负责入户调查,不对村干部进行访谈,必要时可以向村干部了解情况,但不得作为访谈内容。明查组和暗访组每天调查结束后,要汇总调查户数,确保调查户总数不超过规定数。入户调查时要根据农户反映情况、实事求是填写调查问卷,不得采取只入户调查但不填写调查问卷的方法随意扩大调查户总数。五是明查组从被督查县(区)政府所在地到抽查村时,由被督查县(区)乡村振兴部门选择一名工作人员带路,其他人员不得随同到村,入户时原则上不得有人陪同,如果因地方方言不懂导致交流沟通困难的,可以随机选择一名当地群众临时充当“翻译”。暗访组由被督查县(区)安排一辆车,行程由暗访组自行安排,当地不得派人陪同。六是明查组和暗访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采取拍照、录音等手段,留存相关资料作为证据。
(四)做好项目核查。区分两种类型:第一类是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XX个县(区),每个县(区)抽取X个2021年衔接推进补助资金项目、X个经营性或公益性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核查。第二类是其他XX个县(区),每个县(区)选择X个当地安排资金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项目、X个乡村建设项目进行核查;
没有安排资金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项目的,均从乡村建设项目中选择。XX个县(区)的项目和扶贫项目资产可以从2021年项目库和登记台账中选择、也可以在明查村和暗访村中实地选择,原则上选择已开工或已完工、资金投入量大、农户特别是脱贫户和监测户直接受益的项目,重点核查申报审批及公示等程序是否合规、项目实施是否规范以及项目进度、质量、效益是否达到规定和要求;
重点选择资金投入量大、村集体和脱贫户直接受益的扶贫项目资产,主要核查资产后续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可持续、是否继续发挥效益等,特别是发现扶贫项目资产闲置或损毁的必须进行核查,并深入查找和分析闲置或损毁的原因。XX个县(区)安排资金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项目,重点核查资金安排、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项目与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的关联度等;
乡村建设项目重点核查村医疗室、村小学、农村危房改造以及农村道路、小型水利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改厕、污水和垃圾治理等直接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项目。同时,对抽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扶贫项目资产、乡村建设项目等参与主体与直接受益主体是农户的,可以延伸开展入户调查,但每个项目或资产最多调查不超过5户,且只围绕项目、资产或乡村建设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延伸开展调查的户数不计入入户调查的总户数内。
(五)认真受理举报。各县(区)从XX月XX起,在当地主要媒体发布督查公告(原则上在当地电视台主要频道滚动播报),公布举报电话。县级公告公布到县督查组小组长的手机号码。督查组联络员和到县督查组小组长接到群众举报后,要及时向组长汇报;
组长会同副组长认真分析研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核查和处理:一是督查组自行开展实地核查。对事实较为清楚、情况相对简单、花费时间较短的举报,由组长在中心组X人中,指派X人到实地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核查结果要告知举报人。二是转交当地相关部门核查。对情况较为复杂、短期无法查实的举报,由督查组转交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核查,转交时要明确提交核查结果的限期。如果当地相关部门在XX月XX日前完成核查并作出处理的,核查和处理结果直接交给督查组;
如果在XX月XX日前当地相关部门没有完成核查的,督查组要将群众举报再提交市乡村振兴局转交督查督办科,后期由督查督办科督促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和处理。三是督查受理举报以及核查处理情况要单独作为一条,纳入县级督查报告。
四、把握好工作要求,确保取得实效
这次督查时间紧、任务重,特别是到县督查组的实地督查的工作量很大,各督查查务必要严格遵守和执行《通知》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纪律,确保督查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一)明确组内分工。会议结束后,各组组长要召集本组成员及时召开组内会议,明确组内分工,每个督查组原则上分为X个中心组和若干个小组(按照被督查组所辖县<区>个数确定);
中心组由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和市乡村振兴局抽调人员X人组成,主要负责市级查阅资料、干部访谈、核查群众举报以及对各小组进行监督指导,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到督查任务较重的县(区)与小组一并开展实地督查。每个小组由X人组成,负责对一个县(区)进行实地督查,确定X名小组长(原则上由抽调县<区>乡村振兴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人人数不足的,由业务骨干担任),原则上X人一组、分为明查组和暗访组,明查组负责县级查阅资料、干部访谈、项目核查和X个明查村的实地督查任务,暗访组专门负责进行暗访。中心组负责撰写市级督查报告,各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撰写县级督查报告。督查报告要分成督查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以来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情况、典型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意见建议X个部分。报告要语言精练、数据详实,既要有面上情况、典型事例,反映出特色做法和工作亮点,也要有数据分析、问题困难,并提出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二)加强协作配合。这次督查覆盖面广,涵盖所有县(区),特别是新增的X个县(区),原来没有参加过扶贫领域的督查,可能对这种大规模的督查形式和方式还比较陌生。各县(区)要积极配合督查组工作,认真做好资料提供、联络对接、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一要准备好工作情况介绍。虽然今年县不再召开工作座谈会,但各县(区)还要认真总结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提交给督查组,让督查组能够及时全面了解当地工作开展情况,也便于进一步对经验亮点总结提炼,对困难问题核查核实。二要提供若干账号名单。各县(区)要向督查组提供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账号,让工作人员及时掌握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行政村等信息资料,更好地抽村选点。同时,还应主动提供特困人员、低保人员、患有大病、残疾户等重点户名单及相关资料数据,提高核查工作效率和成效。三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县乡村振兴部门既要与参与访谈的县领导保持联系,做好访谈各项保障工作,也要加强与行业部门沟通协调,及时配合做好访谈、资料查阅等工作。此外,还要切实加强与本地疫防办联系沟通,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督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强化纪律要求。督查工作直接面对基层一线和广大群众,督查组每位成员都代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自己市县的形象,必须把工作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做到“三不”“三要”。“三不”是指:一不增加基层负担。各督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相关要求,轻车简从,除了必要的引路人员(个别地方还需要方言翻译)外,一律不要基层陪同。督查期间一律不得饮酒,不得接受土特产品,不参加可能影响督查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二不搞一团和气。督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做到真督实查,直奔基层、直达现场、求实效,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推进督查工作顺利开展。三不违反保密规定。督查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各组组长要严格把关、履职尽责,不得通过新闻媒体、微信等自媒体发布实地督查情况及结论。同时要求地方不得报道本次督查相关工作情况。对于引起社会炒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各被督查地要积极配合,不得采取弄虚作假、隐瞒欺骗、跟踪陪同、搞人情关系等手段,干扰、阻挠督查组正常开展督查工作。“三要”是指:一要客观公正。督查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不能随意更扩大样本村户数,不能随意更换自己随机抽选的农户,要统一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力求做到标准统一、口径一致。二要实事求是。在督查过程中,大家既不能讲人情、顾面子,也不能吹毛求疵,要在分析数据中查找问题,在访谈提问中发现短板,在进村入户中了解不足,实事求是反映当地成效和问题困难。我常说,督查结果要让基层心服口服,要让组织放心满意,要让自己心安理得。三要严格工作要求。各督查组要认真研究方案,吃透方案精神,做好督查重点、核查内容、入户技巧等各项准备工作。要确保所有问题不足从“看记录、核实情、问情况、访农户”中发现,有事实依据和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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