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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完整文档)

时间:2022-09-16 15:05:05 来源:文池范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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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完整文档)

 

 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 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篇一

  一、指导思想

  按照“坚持攻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坚持精准方略、确保脱贫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的原则,举一反三,全面查摆脱贫攻坚中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扎实推进整改。通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治,严格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做深做实帮扶工作,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全面提升“两率一度”(识别精准率、退出精准率、因村因户帮扶群众满意度),真正使脱贫攻坚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迎接省市县督查和年终考核评估。

  二、整改内容

  根据中央和省、市督查巡查、考核验收和第三方评估的情况,结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督查发现的问题,经综合分析汇总,要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排查整改。

  (一)脱贫标准不高。主要表现在:脱贫户收入核算统计不规范、不准确、不真实,存在错填、漏填情况;没有真正落实“一达到、两不愁、三保障”的扶贫对象就确定脱贫;部分脱贫户未经过“评议、核实、签字、公示”等程序就认定脱贫;部分脱贫户家中有严重负债问题就认定脱贫。

 (二)精准识别不准。主要表现在:“四类对象”[贫困户家庭在建档立卡前就有财政供养人员(含村、社区干部)、个体工商户或经营企业的户、有商品房、有小汽车]清理不彻底;新识别贫困户程序不到位,优亲厚友致使富裕对象成为贫困户,少数符合条件真正贫困的对象未纳入;有拆户、分户现象;数据信息更新不及时,动态调整不到位。

  (三)帮扶工作不实。主要表现在:结对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不精准,以资金和物资慰问代替帮扶;贫困户脱贫措施单一,针对性不强;帮扶手册填写不规范,帮扶责任人未落实每年帮扶四次以上。

  (四)脱贫后劲不足。主要表现在:宣传发动不到位,群众知晓扶贫政策不多;组织引导不到位,群众对脱贫攻坚的参与度不高;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强,带领群众自主脱贫动力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

  (五)工作落实不力。主要表现在:产业扶贫龙头带动作用不强、与贫困农户利益联结不够紧密,教育扶贫政策措施不够落实,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障配套措施不够健全,金融扶贫小额信贷完成不理想。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对照上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摆,深入剖析问题原因,要多从主观上找差距,少从客观上找理由,着力查找问题根源。一查重视程度高不高,看是否真正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第一民生工程和重大政治任务;二查工作作风

 实不实,看是否真正扑下身子真抓实干,是否坚持以“三严三实”的标准推进工作落实;三查工作力量强不强,看机构队伍是否与脱贫攻坚相适应;四查业务素质精不精,看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是否适应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动态管理,提高识别标准。开展全覆盖摸排甄别,重点将不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员”清理出去,对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残疾人户、重灾户、移民户、大病重病户等“五类人群”按照国家扶贫标准和“户主申请,村(居)民小组提名,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票决、公示,街道办事处初审、公示,县扶贫主管部门复审,县人民政府公告、批复”等程序应纳尽纳,并及时进行信息录入和数据更新,做实建档立卡数据系统。在清理过程中,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严格程序,同时发动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监督,防止优亲厚友。

  (二)严格脱贫标准,提高脱贫水平。

 严格退出标准,对“年人均纯收入未达到 4000 元的脱贫标准、没有实现吃穿不愁的,没有安全饮水的,没有义务教育保障的,没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没有安全住房保障的,虽然享受了扶贫政策、但当年扶贫成效不明显的,建档立卡‘回头看’后当年新纳入的贫困户,低保标准未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低保兜底一批’的贫困户”等九种情形,一律不得退出;严格退出程序,按照“民主评议,入户核实、农户确认、公示公告”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好落实;建立稳定脱

 贫长效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对象,要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对返贫的对象要继续纳入帮扶范围。

  (三)强化整改责任,切实体现成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向10 个村(社区)指派驻村工作队,负责精准扶贫集中整改工作,由联村领导任驻村(社区)工作队队长,联村干部和线办成员为队员,进行全面走访,清查问题,整改到位。加强对驻村(社区)工作队的管理,驻村(社区)工作队每月驻村(社区)时间不得少于25 天,实行“钉钉”软件签到管理。建立队员召回机制,对召回人员视其情况,该处理的处理,该问责的问责,切实解决“走读”、挂虚名、帮扶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

  (四)加强政策宣传,增强内生动力。将《宁乡县精准扶贫政策到户口袋书》发放到每户贫困户并进行宣讲,让群众知晓政策,确保扶贫政策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加强身边先进典型人物宣传,传导正能量,激发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强化贫困群众主体意识,建立贫困户参与机制和受益机制,组织技能培训,让贫困户“想干、敢干、能干、会干”,避免大包大揽。

  (五)强化责任担当,推进作风转变。坚持“县负总责、街道抓落实、村(社区)实施”的管理体制,强化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责任担当意识,要把脱贫攻坚当做自己分内之事来抓。强化检查督查,传导工作压力,倒逼工作落实。

  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篇二

 要着力解决思想问题,做到上下一致,高度统一。全市上下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脱贫攻坚的紧迫感;

  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摒弃侥幸和盲目乐观心理,聚焦短板、靶向治疗,真抓实干,砥砺前行,夯实脱贫根基,积极迎接黄冈市上半年精准扶贫目标责任考核;

  要静下心来,下一番“绣花”功夫解决具体问题。各乡镇办区园要逐家逐户采集核对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动态管理及时,要统筹推进“五个一批”和“十有”建设,要深入研究政策、精准聚焦问题、务实解决问题;

  要经常深入一线指导工作,认真研究突出问题。要结合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规范扶贫档案管理,为扶贫档案“瘦身”;

  要统筹各方资源,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实效。集中财力、物力和人力决战脱贫攻坚,要加强督办、密切合作,携手夺取脱贫攻坚第二战的胜利!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认识高度不够。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去年以来,中央已经把“脱贫攻坚”提升到了“务必打赢的攻坚战”的新高度。有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乡镇和市直单位领导对此没有足够的认识,没有把脱贫攻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依然沿用过去的办法抓扶贫,满足于会议开了、要求提了、材料报了。二是宣传广度不够。最近,中央、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指导脱贫攻坚的深入开展。但是,承担具体任务的乡村和市直单位在扶贫开发工作学习和宣传上

 力度不够,导致相当一部分帮扶单位和基层干部对现行精准扶贫政策理解不深,对上级要求和政策领悟不透。三是思考深度不够。有的部门和干部对精准扶贫到底怎么扶等问题缺乏有效思考和实际举措,有的单位和干部思想和工作不在状态,把扶贫任务当“负担”,没有把心思用在扶贫工作上。

  (二)主观脱贫意识差。由于贫困村所处自然条件和教育发展滞后等因素影响,重点贫困村贫困人口年龄段相对集中,年龄偏大的多,文化素质偏低的多。受国家诸多惠农政策的实施和兑现、社会各界捐资捐物,导致部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严重,没有发展动力,不愿积极就业,一心想吃低保,享受国家救助。加之受自然条件限制和农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大等因素影响,部分贫困户脱贫信心不足,主动发展产业的积极性不高。

  (三)扶贫成效不理想。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艰巨。目前重新核定的贫困村,普遍存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滞后,减贫成本高,脱贫难度大。虽然近年中央、省、市财政每年拿出专项资金对贫困村实施重点扶持,但是由于以往多采取广覆盖、大范围、宽领域的“漫灌式”扶贫,再加上贫困村分布广,以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层次低,至今仍有部分村民组未通硬化路,部分贫困人口尚未解决饮水安全问题。产业扶贫效果差。由于缺乏对产业扶贫的系统谋划,再加上农业产业规模小、链条短,与精准扶贫因户制宜难以有效衔接。即使是产业项目,也往往侧重于实施效果相对明显的“大户”,所带社员涉及贫困户少,导致扶贫项目精

 准度不够,成效不明显。资金投入总量不够。扶贫开发资金投入总量不足(按照有关部门测算,解决一个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平均要投入 2 万元左右),用于项目发展的资金不多,缺少能够支撑长效增收、脱贫致富的特色效益产业,而贫困村基础设施薄弱,特别是山丘区农业生产条件恶劣,仅凭有限的资金,根本带动不起一个主导产业。项目扶贫周期长。一是产业扶贫项目往往投入周期长、见效慢、风险大, 比如经济作物种植,往往不是一年两年能够见到效果,实际工作中不少项目半年、一年时间就要验收,往往导致在后续及效果上关注不够,实际增收效果不明显。二是项目前期运作周期长,从立项到招投标再到具体实施,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一般都要经过三个月以上的时间,此后才能到村到户。比如,实施养殖扶贫,前期购买仔猪等都需要进入招投标程序,完成程序之后往往也错过了最佳时机。贫困群众收入构成单一。我市贫困群众收入主要依靠种植和外出务工,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农民外出打工难、收入少的问题逐步凸现,不仅脱贫致富更加困难,而且一旦遭遇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意外,就极易加深贫困程度或再度返贫,脱贫成果巩固难度更大。

  (四)部门帮扶实效差。职能部门各自为战,缺乏统筹管理。相互之间缺少沟通协调,缺乏主动意识和责任担当,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行业扶贫力量整合效应难以显现,扶贫效果不能实现最大化。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工作队缺乏“钉钉子”的精神,制定的帮扶措施长期停在纸上难以落实,

 没有能够在立足村情和贫困户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组织建设、项目扶持、技术援助、人员培训等开发式扶贫活动。还有少数驻村干部不熟悉基层工作,制定发展思路、推动发展方面办法不多、措施针对性不强,在协助村“两委”班子理清发展思路等方面作用发挥不够。社会扶贫参与度较低。部分民营企业、个体工商老板的社会责任感不强,对扶持贫困户发展经济、发展产业兴趣不浓,有的把参与公益事业当做扶贫行动,缺乏对贫困户发展经济的针对性扶持。

  (五)扶贫工作力量弱。扶贫工作队伍与完成脱贫攻坚的艰巨任务还很难适应。从县市层面看,尽管扶贫办也充实了力量,看着人数也不算太少,可常常一个人要分管多项工作,很多时候只能在办公室做“资料扶贫”“数据扶贫”,疲于应付上级检查和各种会议,难以抽身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从乡镇层面看,由于前几年机构改革,乡镇一级普遍未设置专门的扶贫开发工作机构,缺少专职扶贫人员,分管人员身兼多职,对扶贫工作投入精力不够。从村一级来看,贫困村“两委”班子带领群众致富的意识不强、能力有限、本领不足,集体经济薄弱,脱贫致富方面作用发挥不明显。此外,各级关于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内容分类很细,政策性强,临时抽调的一些基层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对政策的理解力和工作的执行力与精准扶贫工作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亟待提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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