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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8-30 15:30:05 来源:文池范文网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X镇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XX镇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XX 镇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减少矛盾纠纷存量,防止个人极端案事件的发生,遏制群体访、越级访上升势头,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根据区委部署要求,决定自 2021 年 10 月底至 2022 年 1 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百日攻坚”,实现全镇矛盾纠纷排查率 100%、稳控率 100%和 12345 热线投诉热度下降,坚决防止因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化解不到位引发非法聚集、大规模赴省进京到非接待场所上访、“民转刑”命案等重大案事件,确保不发生因处置不当引发的个人极端行为和舆论负面炒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结合镇里实际,成立镇“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推动、督促落实。

 组长:XX 常务副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由综治办、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妇联、卫生院、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村建站、农村农业服务中心、安办、林业站、项目办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常务副组长 XX 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挂靠镇综治办,负责统筹协调开展工作。

 三、重点任务 包括十大重点领域及信访问题: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牵头责任部门:镇农村农业服务中心)

 (二)婚姻家庭纠纷(牵头责任部门:镇妇联)

 (三)邻里矛盾纠纷(牵头责任部门:XX 司法所)

 (四)安全生产问题(牵头责任部门:镇安办)

 (五)医患纠纷(牵头责任部门:镇爱卫办、XX 卫生院)

 (六)劳资纠纷(牵头责任部门: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七)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牵头责任部门:镇林业站)

 (八)渔业水域与海域使用权纠纷(无)

 (九)涉法涉诉问题(牵头责任部门:XX 派出所、XX 司法所)

 (十)涉房地产、建筑物业管理纠纷(牵头责任部门:镇项目办)

 (十一)信访问题(牵头责任部门:镇信访办)

 四、落实措施 (一)开展大排查,落实分级预警 1.排查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相关部门、各村居要全面组织开展本部门本辖区矛盾纠纷梳理排查工作,通过收集社情民意,主动发现纠纷隐患,登记造册,镇综治办录入多元化解网格化平台,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整治进展情况表》台帐。对跨村居或跨部门的矛盾纠纷问题,由事发地村居或依法定职能有权处理的部门负责牵头,其他关联村居或部门予以配合,职责不明确的,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牵头单位组织排查化解。

 2.分级预警。各相关部门、各村居根据矛盾纠纷风险等级,对重点矛盾纠纷按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等四个等级进行分类,建立矛盾纠纷等级预警机制,提前研判分析,明确包案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做好应对预案,对高危人员管控提供预警。

 (二)开展大化解,消除纠纷隐患

 1.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问题,根据案件大小、复杂程度,实行村、片、镇三级限期化解、签字背书、逐级上报,严格落实“三级责任”,努力实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确保大部分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各相关部门、各村居对专业性行业性强的重大复杂纠纷,以及扬言报复社会等极端行为,需要上级部门协助处理的,及时报告镇包片领导,镇包片领导要亲自过问,镇牵头部门、责任部门、片长、包村工作队、村居主干要第一时间跟进,直插现场,全程指导、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做到定人挂钩、定期接访、定时化解。

 镇、片、村三级在调解过程中需要协同参与时,任何一级提请参与调解,被提请单位要积极参与、全力配合,形成协同联动、合力化解的工作局面。

 对在短时间内确实无法解决的纠纷问题,耐心向群众说明原因、安抚其情绪,着力研究对策措施,并对因纠纷造成生活、生产等困难的,视情给予经济救助和人文关怀。

 2.信访事项专项化解。结合“治重化积”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全区“越级访百日攻坚”专项活动,落实好领导包案、信访工作“四个一”等制度。对需要攻坚的信访积案,镇信访办要列出

 具体问题,包案领导要亲自研究化解方案、亲自牵头协商会议、亲自统筹力量攻坚化解、亲自督办责任落实,督促责任部门有效开展化解工作。对一时难以化解的信访积案,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稳控措施,确保信访人员稳控到位。对以上访为名制造事端、煽动组织闹事的违法人员,要及时收集、固定、移交相关证据,依法进行处理。

 3.重点时段预警稳控。坚持排查化解整治工作常态化,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市区两会等各个敏感节点,建立区域排查、系统排查、行业排查相结合的排查预警体系,做好风险监测防控,强化重点人员分级分类管控,加强疏导、教育、稳控工作,确保“不聚集、不赴省、不进京、不惊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止漏管失控及一旦发生漏管失控后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严格执行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和“零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应对。

 对因矛盾纠纷问题引发肢体冲突或造成轻微伤害的,公安派出所、镇、村居调委会要指定挂钩人员,全面介入、主动靠前做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引发恶性案件。

 (三)开展大整治,确保和谐稳定 1.加强源头防范。各部门、各村居要以“百日攻坚”行动为

 契机,加大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倡导邻里守望相助、和睦共处,形成和谐友善、文明健康的社会风气。

 2.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对久拖不决、甚至导致激化的矛盾纠纷,要组织“回头看”,查找问题环节,对履职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依规依纪追究责任。要注重在排查中发现是否存在行业领域乱点乱象,及时进行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一旦发现有涉黑涉恶的线索,要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坚决防止因纠纷发现不及时、化解不到位而导致激化,坚决杜绝对矛盾纠纷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导致“民转刑”或命案发生。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结合部门、区域实际,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研判、案情通报、协调联动、多元化解等机制。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的职能作用,充分运用调解衔接平台、一站式调处中心等,加强沟通对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1 年 11 月 7 日前)

 1.动员部署。成立“百日攻坚”领导小组,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2.全面梳理。全面梳理已掌握的矛盾纠纷问题、信访事项,分门别类,逐一建档造册,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销号清单。攻坚行动过程中新发现新排查的矛盾纠纷,同步建立一案一档,每周进行累计汇总。

 (二)全面攻坚阶段(2021 年 11 月-2022 年 1 月 20 日)

 1.全面排查、化解销号。逐地逐点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明确管控、化解措施,落实化解稳控专班各责任人责任,实行挂图作战、动态化解销号管理,每周进行统计汇总上报。

 2.实地督导、严格奖惩。针对纳入预警、媒体曝光或舆情炒作、热线投诉的纠纷案件,深入发生地与当事人了解情况,对责任人履职开展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对应当排查而未排查、应当化解而未化解的,严格倒查责任。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 年 1 月底前)

 组织“百日攻坚”行动“回头看”,总结工作成效、经验做法,找准找全问题短板,针对性建立健全源头防范化解长效机制,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整治常态化、制度化。

 六、工作要求 全镇各部门各村居要把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维护群众切实利益的“民生工程”,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护一方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不断健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工作机制,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有针对性地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党建引领,加快综治+社区治理中心建设,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推进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平安小区创建等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让社会更和谐、百姓更平安。

 (二)加强研判通报。建立定期调度与即时调度相结合的常态化调度研判机制,及时协调会商“百日攻坚”行动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并根据工作需要,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定时不定时组织召开研判会,总结工作成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打好合成战、整体战、攻坚战。建立定期通报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各相关部门、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矛盾

 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等进行通报,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部门、村居实行挂牌督办。

 (三)加强协同联动。依托各级网格化中心平台,各部门对流转、受理的纠纷案件不推诿,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协调、化解责任。各领导小组成员、“十大重点领域”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村居要加强协同联动,互相配合,充分调动与社会各界的调解力量相互借力、合作,形成权责明确、分工合理、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和人员、程序、效力有效对接的工作网络。镇“十大重点领域”牵头部门要聚焦“十大重点领域”协同各有关部门、各村居对排查化解情况进行梳理比对、分析研判、攻坚化解。

 (四)加强考核问效。建立全面、全程、全时的常态化督导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各有关部门、各村居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各部门、各村居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领导重视、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在考评中予以加分肯定。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矛盾纠纷问题仍然突出的,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绩效奖励,并按照相关要求追究责任人员责任。

 镇各牵头责任部门、各村居每周三前收集汇总本部门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整治进展情况表(周报表 1)》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整治汇总表(周报表 2)》,由分管领导和村主干、经办人员对排查化解整治结果签字背书后,各村居于每周星期三上午下班前报送至司法所(村居报送的矛盾纠纷情况由司法所收集分类移交至各相关牵头责任部门),各牵头责任部门于每周星期三下午下班前报送至镇综治办,以便及时上报。

 附件 1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整治进展情况表(周报表 1)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矛盾纠纷类型(十大领域或信访问题)

 矛盾纠纷发生地(住址)

 矛盾纠纷基本情况 风险等级 行业主管 (监管)部门 化解稳控责任单位责任人 化解稳控情况 1

 2

 3

 ……

 备注:1.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填报;2.风险等级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3.化解责任人由发生地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组成,稳控责任人由居住地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组成。

 附件 2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整治汇总表(周报表 2)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矛盾纠纷类型 (十大领域或信访问题)

 排查件数 正在化解 (或稳控)件数 已化解(销号)

 件数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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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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