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推荐谈话3篇干部推荐谈话 干部选拔谈话推荐情况报告 干部选拔谈话推荐情况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朝阳市审计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 XX年,我局严格按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干部推荐谈话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干部推荐谈话
选拔谈话推荐情况报告干部选拔谈话推荐情况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 朝阳市审计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
XX 年,我局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管理,在科级干部任用和调整中,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项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 豁 展。XX 年,共选拔任 鞠 用干部 9 名,其中,正 野 科级领导干部 2 名,副 婿 科级领导干部 7 名。基 沿 本形成了一个以群众公 观 认为基础、以德才表现 誊 为准则、以工作实绩为 恿 尺度、以干事创业为导 邮 向的干部选任机制。
一 郴 、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叔 ,确保质量
在干部 撩 选任工作中,我局始终 柒 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银健全机制,扩大民主, 逝 把《条例》精神贯穿到 院 干部选任工作全过程, 膨 取得了较好效果。
炊 一是坚持标准和原则, 赣 把好素质关。我局遵照 征 《条例》要求,坚持正 须 确用人导向,充分体现 象 公开、公平、公正。突 备 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耶 ,注重政治标准;突出 周 以绩取人,
注重群众公 曰 认;突出公平公正,注 眷 重任人唯贤。通过竞争 烂上岗、民主推荐等选拔 肘 方式,打破论资排辈的 饵 用人传统。真正做到不 驭 迁就、不照顾,不拘一 鞍 格选拔人才,让有为者 鲤有位,有位者更有为。
皇 同时,注重导向性选人 徊 用人,把选拔干部的过 炬 程,变成激励干部干事 赡 业、创业绩、促发展的 梗过程。
二是坚持充 撅 分发扬民主,把好推荐 黄 关。我局把竞争上岗、 岔 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 名 干部重要的、不可逾越 怎 的基础环节,十分注意 像 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执 蛛 行有关的民主程序。每 糊 次提拔任用干部,都坚 先 持采取竞争上岗、民主 隙 推荐、民主评议和个别 愈 座谈等多种形式,尽量 忌 扩大群众的参与程度。
榜 民主推荐过程中,坚持 怂 “以发展衡量实绩、凭 琴 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 滴 ,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 弦 、业务上有本事、作风 儿 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 济 的干部推荐上来,营造 默 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 建 树立了重政绩、重公论 塑 的用人导向。
三是 霍 坚持客观公正地评价干 坏 部,把好考察关。认真 驯 做好考察工作,慎重过 诛 好识人关。首先是提前 米 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确 涨 定考察时间;其次是认 殴 真组织考察组;再次是 脂 不断改进考察方法,提 椰 高识人察人的准确性, 胰 除把干部的党性原则、 日 思想品质、廉洁自律、 扎 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 释 导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 浙 情况作为考察的主要内 单 容外,还把了解干部生 饿 活圈、社交圈中的情况 梨 作为考察内容之一,全 搜 面
了解考察对象在德、 御 能、勤、绩、廉等方面 狐 的情况。考察中,采用 渔 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 递 方式,真正把好考察关 露 ,为党组提供可靠有力 削 的考察结论,考察结果 咬 由党组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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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 疯 定,把好讨论决定关。
兆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或 摸 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 栽 的意见,我局都认真坚 议 持了“集体领导、民主 涨 集中、个别酝酿、会议 葱 决定”原则。局党组按 宾 照民主讨论、集体决策 鸯 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 兴 ,不搞个人说了算,不 煮 临时动议,严格按《条 壳 例》办事,做到“五 - 漂 2-
个不上会”, 斟 即没有经过民主推荐、 擞 民主测评的不上会,没 电 有经过人事部门考察了 孺 解的不上会,班子成员 臆 有不同意见的不上会, 苟 对反映有问题没查清的 鸭 不上会,没有征求局纪 藤 检组意见的不上会。党 焕 组会上逐一介绍拟任免 辗 对象的提名、推荐、考 进 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窍 每位班子成员充分发表 髓 意见,反复讨论,个个 脉 表态,最后形成任免决 嘲 定。
五是坚持群众 投 监督,把好公示关。认 惹 真做好干部任前公示, 效 努力把好选拔任用干部 漆 工作中的最后一道关口 嘘 。我局拟提拔的干部, 逢 任用前一律在局政务公 淮 开栏和局域网上进行公 淌 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佬 公示期间,设立了值班 傈 人员和电话,随时接待 蔗 干部群众反应情况。
二 濒 、强化监督,完善机制 橱 ,筑牢防线
选人用 计 人工作中的监督,就是 浑 要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 雄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提 往 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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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执行《党政 择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叶 条例》和《廉政准则》 呛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 磋 各个环节的监督,逐步 言 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 灶 中约束、事后惩戒相补 辛 充的监督机制。强化民 搽 主推荐关的监督;强化 冶 组织考察关的监督;强 摊 化干部任免关的监督; 力 强化干部公示关的监督 麓 ;强化干部试用期的监 钨 督。通过监督,进一步 挡 扩大群众的参与权、知 也 情权和选择权,用制度 五 和机制遏制“潜规则” 锦 ,不让老实人吃亏,不 镜 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为 洼 选贤任能营造风清气正 虫 的良好氛围。
二是 啃 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 贬 制度,把谈话细化为工 惟 作谈话、任免谈话、警 熄 示谈话和诫勉谈话。我 绒 局每次对干部做出 -3 拍 -
任免调整后,都 娄 由党组书记与调整的干 塔 部进行任前谈话。平时 枯 如发现个别干部在思想 狮 政治、道德品质、履行 绸 职责、工作作风、廉洁 肘 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 牺 则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 奸 谈话。
三是坚持领 听 导干部定期培训制度, 萌 通过安排领导干部参加 桥 有关公务员道德、干部 萤 政德修养、廉政教育、 谐 审计文
化等内容的培训 桔 ,使领导干部始终牢记 财 权力是人民给的,必须 驭 站在为党的事业和人民 讲 利益服务的高度,正确 抹 对待职务升降和职位调 费 整,正确地行使用人权 岩 力,常怀律己之心,常 脖 修从政之道,从思想上 牲 构筑坚固的党规党纪防 哼 线,防微杜渐,增强自 模 制力,筑牢防腐防变之 烃 墙。
在干部任用工 晦 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 段 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 冰 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 帆 》学习、掌握还不够透 翼 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 俭 ,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 滦 。今后,我们将按照《 摇 条例》的总体要求,从 妒 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 次 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 瓦 抓手,抓重点、抓关键 陷 ,切实加大改革力度, 终 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 瞳 满活力、符合审计发展 搽 需要的良好用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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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谈 改 话推荐情况报告:干部 摔 考察谈话记录 干部考察 庙 谈话记录
日期:地 票 点:议题:考察谈话谈 锑 话人:被谈话人:记录 于 :内容:按照“党政领 铆 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茨 及“科级干部竞争上岗 釜 程序规定”,对进入组 隅 织考察人员找群众进行 妇谈话,有作一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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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谈话推荐情 咏 况报告:XX 党政领导 阉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闯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 盔 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 印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 吁 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 峙 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 钙 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 谩 用、简便易行、有利于 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 琐 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 疗 队伍革命化、年轻化、 夯 知识化、专业化,建设 衰 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 磷 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 姨 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 隘 想、邓小平理论、"三 愈 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 什 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 泡 坚定、为民服务、勤政 恫 务实、敢于担当、清正 赠 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 邵 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 阿 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和 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秀 顺利发展,根据《中国 沉 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 骸 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巡
第二条选拔任用党 勋 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 稀 下列原则:
党管干部原 炸 则; 五湖四海、任人唯 布 贤原则; 德才兼备、以 携 德为先原则; 注重实绩 末 、群众公认原则; 民主 骑 、公开、竞争、择优原 熙 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棱
依法办事原则。
第 厂 三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 诀 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 勒 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 腮 基本理论、基本路线、 屈 基本纲领、基本经验、 刹 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 诞 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 嗅 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能力 夕 ,结构合理、团结坚强 摸 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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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 冒 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 幌 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 须 段干部。
应当树立注重 稽 基层的导向。
第四 伯 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 绳 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 胁 常委会、国务院、全国 杜 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 决 员会工作部门或者机关 命 内设机构领导成员,最 帧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炒 检察院领导成员和内设 筑 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 蹄 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 烙 常委会、政府、政协、 洋 纪委、人民法院、人民 磺 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 抖 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 汹 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 环 机构领导成员。
选 臣 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 锡 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 质 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 碟 ,从其规定。
选拔 真 任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酝 的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 熬 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 适 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 瘴 体及其内设机构领导成 舆 员,参照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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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机关、单位选 鲍 拔任用非中共党员领导 昔 干部、处级以上非领导 些 职务的干部,参照本条 畔 例执行。
第五条本 逐 条例第四条所列范围中 特 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党政 嫉 领导职务,党组织推荐 咯 、提名人选的产生,适 滦 用本条例的规定,其选 哭 举和依法任免按照有关 肄 法律、章程和规定进
行 钢 。
第六条党委及其 坏 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 狂 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 银 领导干部职责,负责本 秦 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二 熏 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七条 策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 詹 下列基本条件:
自 执 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 掌 义、毛泽东思想、邓小 柏 平理论、"三个代表" 咙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猖 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 吟 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藕 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谨 坚持讲学习、讲政治、 笋 讲正气,思想上、政治 再 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 砍 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 驮 种风浪考验。
具有 邢 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 惑 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 雷 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 飞 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营 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 讽 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 弛 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 语 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 弱 起实践、人民、历史检 抑 验的实绩。
坚持解 贺 放思想,实事求是,与 秸 时俱进,求真务实,认 蒙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 渊 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 时 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 骤 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 传 ,办实事,求实效,反 坯对形式主义。
有强 噎 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 优 责任感,有实践经验, 熏 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 漳 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 卷 知识。
正确行使人 狮 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 半 则,敢抓敢管,依法办 绦 事,清正廉洁,勤政为 遇 民,以身作则,艰苦朴 戊 素,勤
俭节约,密切联 疹 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 陛 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 玖 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 瘴 德修养,讲党性、重品 秧 行、作表率,带头践行 迫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柠 做到自重、自省、自警 践 、自励,反对官僚主义 艰 ,反对任何滥用职权、 崭 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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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 糖 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 呵 ,有全局观念,善于团 斯 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 治 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 聂道工作。
第八条提 夷 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 锈 ,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 锅 格:
提任县处级领 镇 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 骇 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 韦 基层工作经历。
提 絮 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 扬 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 谓 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 娘 的经历。
提任县处 腥 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 痞 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 玫 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膛 ,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 淋 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 粒 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怨 提任处级以上非领导职 笋 务的任职年限,按照有 宏 关规定执行。
一般 仟 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 欧 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 衷 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 盂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 孺 程度。
应当经过党 绣 校、行政院校、干部学 逢 院或者组织部门认可的 扎 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 哟 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 袒 教育培
训的有关规定要 蹄 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 曳 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 井 ,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 尧 完成培训。
具有正常履 殊 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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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 烦 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 柠 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 恼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 毙 定的党龄要求。
第 衷 九条党政领导干部应当 疤 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 耗 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 旗 ,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 衙 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 痈 导职务。
破格提拔 闸 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 真 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 疙 认度高,并且符合下列 蚊 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 撕 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 掷 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 兼 出、作出重大贡献;在 槽条件艰苦、环境复杂、 信 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 搏 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 楷 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 循 实绩特别显著。
因 剑 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 灶 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 联 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 祟 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 亚 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 信 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 酮...
篇二:干部推荐谈话
考察组谈话提纲 干部考察谈话干部考察组谈话提纲 干部考察谈话
你好,感谢你来参加今天的个别谈话推荐,我是**单位**,这是**单位**,请问你的姓名和职务(岗位)。
根据区委工作安排,我们到你单位推荐(事业单位)正科级(副科级)领导干部1 名,条件是(正科级领导干部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两年以上。副科级领导干部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担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三年以上。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应具有事业干部身份,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在九级职员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
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现在进行个别谈话推荐,请你就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向我们客观公正地进行推荐,并简要介绍推荐理由。请你放心,我们会严格按照规定,对你的谈话内容保密。
干部考察组谈话提纲 干部考察谈话
***同志你好,我是**单位**,这是**单位**,今天我们到**单位进行了干部民主推荐,你在民主推荐中得票过半,经单位党组织研究被列为考察对象。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集体面谈是干部考察的必经环节,请你如实回答我们提出的问题。
1.请你介绍一下你在现岗位上的主要工作情况。
2.请你介绍一下你的主要特点和不足。
3.请你介绍一下你的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
4.请你介绍一下你个人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
的情况。
5.你有没有需要向考察组特别说明的情况和问题。
6.考察中,有同志反映你存在……的不足,现在反馈给你,
请你谈谈自己的看法。
干部考察组谈话提纲 干部考察谈话
你好,感谢你来参加今天的个别谈话推荐,我是**单位**,这是**单位**,请问你的姓名和职务(岗位)。根据区委工作安排,我们到你单位推荐(事业单位)正科级(副科级)领导干部 1 名,条件是(正科级领导干部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两年以上。副科级领导干部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担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三年以上。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应具有事业干部身份,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在九级职员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现在进行个别谈话推荐,请你就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向我们客观公正地进行推荐,并简要介绍推荐理由。请你放心,我们会严格按照规定,对你的谈话内容保密。(供参考,各考察组应根据具体情况酌定)你好,感谢你来参加今天的个别座谈,我是**单位**,这是**单位**,请问你的姓名和职务(岗位)。根据区委工作安排,我们到**单位进行了干部民主推荐,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等同志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情况较好,经你单位党组织研究被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现在对**等同志进行考察。请你就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如实向我们介绍,请你放心,我们会严格按照规定,对你的谈话内容保密。请你主要给我们介绍以下情况:1.请你就该同志的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成绩及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具体介绍这几个方面有哪些优点和特长,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2.请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该同志作出综合评价。3.是否同意其提拔使用?4.有没有其他需要介绍的情况或问题?谢谢你的配合!(供参考,各考察组应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干部考察组与考察对象集体面谈提纲***同志你好,我是**单位**,这是**单位**,今天我们到**单位进行了干部民主推荐,你在民主推荐中得票过半,经单位党组织研究被列为考察对象。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集体面谈是干部考察的必经环节,请你如实回答我们提出的问题。1.请你介绍一下你在现岗位上的主要工作情况。2.请你介绍一下你的主要特点和不足。3.请你介绍一下你的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4.请你介绍一下你个人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5.你有没有需要向考察组特别说明的情况和问题。6.考察中,有同志反映你存在……的不足,现在反馈给你,请你谈谈自己的看法。
篇三:干部推荐谈话
选拔谈话推荐情况报告 干部选拔谈话推荐情况报告(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朝阳市审计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
2013 年,我局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管理,在科级干部任用和调整中,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项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2013 年,共选拔任用干部 9 名,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 2 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7 名。基本形成了一个以群众公认为基础、以德才表现为准则、以工作实绩为尺度、以干事创业为导向的干部选任机制。
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健全机制,扩大民主,把《条例》精神贯穿到干部选任工作全过程,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坚持标准和原则,把好素质关。我局遵照《条例》要求,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政治标准;突出以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通过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等选拔方式,打破论资排辈的用人传统。真正做到不迁就、不照顾,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让有为者有位,有位者更有为。同时,注重导向性选人用人,把选拔干部的过程,变成激励干部干事业、创业绩、促发展的过程。
二是坚持充分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我局把竞争上岗、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十分注意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执行有关的民主程序。每次提拔任用干部,都坚持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个别座谈等多种形式,尽量扩大群众的参与程度。民主推荐过程中,坚持“以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推荐上来,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树立了重政绩、重公论的用人导向。
三是坚持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把好考察关。认真做好考察工作,慎重过好识人关。首先是提前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确定考察时间;其次是认真组织考察组;再次是不断改进考察方法,提高识人察人的准确性,除把干部的党性原则、思想品质、廉洁自律、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导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作为考察的主要内容外,还把了解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况作为考察内容之一,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采用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真正把好考察关,为党组提供可靠有力的考察结论,考察结果由党组会讨论决定。
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把好讨论决定关。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我局都认真坚持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局党组按照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个人说了算,不临时动议,严格按《条例》办事,做到“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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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不上会,没有经过人事部门考察了解的不上会,班子成员有不同意见的不上会,对反映有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没有征求局纪检组意见的不上会。党组会上逐一介绍拟任免对象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每位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反复讨论,个个表态,最后形成任免决定。
五是坚持群众监督,把好公示关。认真做好干部任前公示,努力把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最后一道关口。我局拟提拔的干部,任用前一律在局政务公开栏和局域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期间,设立了值班人员和电话,随时接待干部群众反应情况。
二、强化监督,完善机制,筑牢防线
选人用人工作中的监督,就是要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廉政准则》,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监督,逐步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约束、事后惩戒相补充的监督机制。
强化民主推荐关的监督;强化组织考察关的监督;强化干部任免关的监督;强化干部公示关的监督;强化干部试用期的监督。通过监督,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选择权,用制度和机制遏制“潜规则”,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为选贤任能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把谈话细化为工作谈话、任免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我局每次对干部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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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调整后,都由党组书记与调整的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平时如发现个别干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则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谈话。
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定期培训制度,通过安排领导干部参加有关公务员道德、干部政德修养、廉政教育、审计文化等内容的培训,使领导干部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给的,必须站在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服务的高度,正确对待职务升降和职位调整,正确地行使用人权力,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道,从思想上构筑坚固的党规党纪防线,防微杜渐,增强自制力,筑牢防腐防变之墙。
在干部任用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审计发展需要的良好用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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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谈话推荐情况报告(二):干部考察谈话记录
干部考察谈话记录
日
期:
地
点:
议
题:
考察谈话
谈话人:
被谈话人:
记
录:
内
容: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程序规定”,对进入组织考察人员找群众进行谈话,
有
作一评价。
干部选拔谈话推荐情况报告(三):2016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拔任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参照本条例执行。
上列机关、单位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条本条例第四条所列范围中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党政领导职务,党组织推荐、提名人选的产生,适用本条例的规定,其选举和依法任免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进行。
第六条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七条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
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八条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提任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第九条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七项规定的资格要求。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第十条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注意从担任过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
第三章动议
第十一条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第十二条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
第十三条初步建议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第四章民主推荐
第十四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五条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第十六条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由同级党委(党组)主持,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
(二)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三)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四)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第十七条领导班子换届,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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