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6篇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 2020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
2020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场监管职能方面及配合其他部门监管的行业乱象全文共计4233字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场监管职能方面及配合其他部门监管的行业乱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针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存在的乱象,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黄赌毒、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不断挤压黑恶乱象的生存空间,着力铲除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切实加强综合治理以及部门协作,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探索“常态化、信息化、网格化、信用化、社会化”监管模式。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全覆盖、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同发力的新格局。加强宣传引领,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长效机制,夺取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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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任务分工
(一)开展欺行霸市等专项整治。根据市场监管职能分工,结合疫情防控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着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着力打击市场交易中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等欺行霸市行为;重点对辖区内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各类商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可能存在欺行霸市的经营主体进行摸查,收集、整理各类欺行霸市线索;对涉及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城乡供气等行业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把网络空间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领域,完善网络经营主体库,有针对性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定向监测。积极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加大对提供同城快送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的规范力度。配合县委网信办开展网络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格式条款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突出民生痛点,聚焦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和行业进行规范,继续加强房地产业、汽车消费类、住房租赁等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加大合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办案促监管,以执法促规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监管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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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持续保持传销高压严打态势,有效发挥我县打击防范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等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传销行为;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打击网络传销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早监测、早干预、及时发现违法行为,落实好“四步工作法”(即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多项职能,对网络传销行为形成综合监管、强力打击的态势,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利用新闻和网络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查处的传销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揭露其违法本质,不断提高群众抵制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
(三)开展恶意哄抬价格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结合疫情管控工作,严查防控肺炎应急药品、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市场领域价格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四)开展禁黄赌毒等综合整治。依照市场监管相关职能,以查办案件为抓手,落实属地监管职责,配合各地扫黑办、禁毒办、“扫黄打非”办开展扫黑、禁毒和扫黄打非综合整治。一是积极会同配合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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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重点对网吧、酒店、ktv、酒吧、书店等经营场所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联合执法工作。二是加大涉黑涉恶违法案件的执法稽查力度,深入排查黄赌毒等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及时组织查办涉黑涉恶违法案件,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发现涉嫌犯罪的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及时向县局扫黑办报送《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登记表》。三是在登记注册环节严格依法做好涉黑涉恶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落实“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的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相关部门提供的黑名单予以公示,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等相关职能科室)
(五)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各监管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六)开展虚假广告整治。强化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监管。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特别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广告整治,按照省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通告》(﹝20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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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做好防控疫情类广告监管。通过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查办大案要案、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件,不断提升广告监管工作效能。(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七)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在全县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别是可能滋生黑恶势力如非煤矿山、餐饮、娱乐、环保、运输等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肃查处可能存在涉黑涉恶以及生产安全隐患、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等无照经营行为。对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可疑线索,要及时收集、整理并上报同级或上级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各监管所,信用监督管理股)
三、整治安排
(一)排查宣传阶段(从即日起至5月30日)。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部署、科学谋划,根据县局工作方案。通过投诉举报平台、案件管理系统、“双随机”抽查等各种途径,梳理近年来与相关违法行为有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和突出问题,寻找发现案件线索。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造势,向经营者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切实做好社会动员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执法阶段(2020年6月1日至11月30日)。突出民生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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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市场整治乱象行动。加强新业态、新领域监管,把问题整改和乱象整治结合起来。集中开展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虚假广告、黄赌毒、保健品、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专项整治。一是开展执法专项检查,要安排人员,针对相关行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对重点企业的检查。对排查和宣传阶段发现的有比较大违法嫌疑的经营者,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挖掘收集违法证据。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及时依法立案调查,重点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四是及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在乱象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应及时移送公安等有关部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15日)。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巩固重点打击整治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有关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切实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深化部署,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把握相关工作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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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抓好落实,突出扫黑除恶工作实际成效。县局挂钩领导坚持每季度一次对挂钩所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各监管所要从履行职能出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行动方案,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打出声势、提质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协调配合,结合职能,采用分工负责,依法打击,信息共享,分享总结等方式开展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办案机构和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案件。同时要加强与外部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形成监管合力。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特别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达到移送标准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涉及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关系网”的,及时移交政法机关调查处理,并及时通报当地扫黑办。要通过约谈企业、信用惩戒等方式,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三)加强宣传报道。继续强化宣传推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宣传渠道和宣传媒介,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督,全面开展宣传。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要与新闻媒体建立沟通协作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加强正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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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宣传报道行动的目的和成果,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件,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四)加强信息沟通。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实行月报制度,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县局责任股室于每月30日前将上月各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报送市局对应处室和县局扫黑办。在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书面汇报。各监管所要注重收集、整理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报送开展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县局责任股室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局责任股室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不断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并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各项专项整治总结报送市局对应科室和县局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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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
2020年市场监管扫黑除恶治乱整治工作方案2020年市场监管扫黑除恶治乱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场监管职能方面及协作其他部门监管的行业乱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针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存在的乱象,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依法严峻打击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黄赌毒、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不断挤压黑恶乱象的生存空间,着力铲除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切实加强综合治理以及部门协作,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誉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探究"常态化、信息化、网格化、信誉化、社会化'监管模式。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全覆盖、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同发力的新格局。加强宣扬引领,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长效机制,夺取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全面胜利。二、任务分工
(一)开展欺行霸市等专项整治。依据市场监管职能分工,结合疫情防控监管中发觉的问题,着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着力打击市场交易中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等欺行霸市行为;重点对辖区内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各类商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可能存在欺行霸市的经营主体进行摸查,收集、整理各类欺行霸市线索;对涉及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城乡供气等行业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准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把网络空间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领域,完善网络经营主体库,有针对性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定向监测。主动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加大对提供同城快送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的规范力度。协作县委网信办开展网络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格式条款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突出民生痛点,聚焦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和行业进行规范,继续加强房地产业、汽车消费类、住房租赁等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加大合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办案促监管,以执法促规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监管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二)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持续保持传销高压严打态势,有效发挥我县打击防范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等成员单位的亲密协作,加大打击力度,严峻打击传销行为;依据上级部门关于打击网络传销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早监
测、早干预、准时发觉违法行为,落实好"四步工作法'(即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当后),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多项职能,对网络传销行为形成综合监管、强力打击的态势,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主动利用新闻和网络媒体,加大宣扬报道力度,实行多种形式对查处的传销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揭露其违法本质,不断提高群众抵抗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
(三)开展恶意哄抬价格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互相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结合疫情管控工作,严查防控肺炎应急药品、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市场领域价格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四)开展禁黄赌毒等综合整治。按照市场监管相关职能,以查办案件为抓手,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协作各地扫黑办、禁毒办、"扫黄打非'办开展扫黑、禁毒和扫黄打非综合整治。一是主动会同协作公安、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重点对网吧、酒店、KTV、酒吧、书店等经营场所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联合执法工作。二是加大涉黑涉恶违法案件的执法稽查力度,深入排查黄赌毒等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准时组织查办涉黑涉恶违法案件,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爱护伞'、"关系网',发觉涉嫌犯罪的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准时向县局扫黑办报送《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登记表》。三是在登记注册环
节严格依法做好涉黑涉恶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落实"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的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相关部门提供的黑名单予以公示,实现"一处违法、到处受限'。(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等相关职能科室)
(五)开展保健食品德业专项整治。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德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各监管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六)开展虚假广告整治。强化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监管。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剧烈、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特殊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广告整治,根据省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通告》(﹝2020﹞2号)精神做好防控疫情类广告监管。通过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查办大案要案、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件,不断提升广告监管工作效能。(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七)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在全县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殊是可能滋生黑恶势力如非煤矿山、餐饮、娱乐、环保、运输等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厉查处可能存在涉黑涉恶以及生产安全隐患、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等无照经营行为。对在查处过程中发觉的涉黑涉恶可疑线
篇三: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
关于“深挖整治”决战决胜、“长效常治”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整治决战决胜、长效常治开局起步、行业整治动真除患、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以开展一十百千万行动为抓手,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确保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乱象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得到明显加强,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涉黑涉恶违法问题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为全市追赶超越发展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1.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决
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在民
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防范、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侵犯民营企业家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3.持续纵深推进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和视频会精神,一方面,深入推进深挖整治,在破案攻坚、打财断血、打伞破网、行业治理方面不断实现新突破;一方面,着力堵塞行业监管漏洞,推动长效常治,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二、加大攻坚力度,持续扩大专项斗争战果4.广辟线索来源。利用12315投诉举报平台(电话)、网络举报邮箱、信访举报信箱、投诉举报信件等渠道,深化对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搜集、受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加强线索核查。上半年,组织开展线索核查集中攻坚行动,对所有线索进行大起底,对没有查结的线索,按照分级负责、县级兜底、应查尽查要求,做到存量清零、动态清零、清仓见底。6.强化打伞破网。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加大查处与黑恶分子利益
勾联、涉嫌失职渎职公职人员,有案不立、有案不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
7.落实一案一整治。对收到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的三书一函,要针对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加强行业专项整治,堵塞监管漏洞。
三、不断加强监管执法,切实规范市场竞争行为8.持续打击假冒伪劣。聚焦儿童用品、纺织服装、家居用品、装饰装修材料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形成生产、流通领域全覆盖。9.严格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紧盯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重金属污染等问题,加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10.深化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交易,加大对电商平台(网站)和广告的监测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广告和提供交易的行为。11.突出特种设备安全。深入剖析特种设备监管的难点、重点和热点,紧盯载人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坚决守住安全红线。12.遏制传销蔓延态势。开展打击传销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涉传窝点摸排和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清查行动。
13.整治广告市场乱象。加强重点领域违法广告监管,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加大移动端互联广告治理规范力度,强化三品一械广告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审查。
14.加强价格和计量监管。加大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市场的价格计量监管力度,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为重点,依法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打造诚信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15.深入整治网络乱象。针对网络交易市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责任,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6.妥善应对重大消费维权事件。畅通12315热线,加大对消费欺诈、侵犯个人信息等消费痛点堵点问题专项整治。
四、加强企业监管,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17.把好市场准入关口。依法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实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持续推广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工作。18.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手段,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19.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处理。配合协助司法机关做好涉黑涉恶企业信息查询、股权冻结,实时向社会公示。
五、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20.健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长效机制。借鉴推广示范区市场监管局以食品小作坊园区为突破,探索无黑无恶创建行业治理新模式。在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21.健全依法监管长效机制。根据三书一函反映的问题建议,日常监督、动态监控等发现的问题,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通过整治一批市场乱象,打击一批破坏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探索建立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的长效监管机制。22.健全人民满意长效机制。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专业与群众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建立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放心消费创建评价体系,广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高我市消费环境指数。六、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到位23.加强督促指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督促各县、市、区局、基层所切实履行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及时转化调研成果,不断提升行业扫黑除恶工作水平。24.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扫黑除恶先进及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
增强教育警示效果,展现更多市场监管重点亮点工作。25.加强工作保障。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支持力度,严格
篇四: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
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方案2篇一、工作重点〔一〕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在办理市场主体许可时,严格落实设立条件,把好市场准入关口,对不符合消防平安等前置条件的场所不得批准许可;依法履行登记注册职能,严格落实自然人实名身份验证制度,在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时,对相关人员身份严格审查,根据有关部门推送的“黑名单”等信息,依法严格审查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对涉黑、黄、赌、毒等情形的人员,不得允许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被列入文化旅游市场黑名单和被处以刑罚的人员,限制其担任文化旅游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加强日常监管和线索摸排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那么,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的职责,加强文化旅游市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文化旅游市场暗访,建立常态化暗访机制;认真落实划片执法制度和日常巡查制度,开展市场主体日常监管全覆盖,结合常态化的部门内和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在监管过
程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办,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依照职权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移送。
〔三〕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与“扫黄打非”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清源”“固边”“净网”“护苗”“秋风”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传播活动,加强出版物经营单位的管理,杜绝违规经营侵权盗版书籍和涉政治类、宗教类非法出版物等问题,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四〕认真落实平安生产工作责任制全面排查整治文化旅游市场各类平安隐患。坚决贯彻落实平安生产“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深入检查
文旅市场经营单位平安隐患自查自改、全员平安生产责任制、平安业务培训、组织应急演练、疫情平安防范措施等平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靠实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场所消防设施设备不达标长期不整改、场所地址变更不及时办理消防安防手续等问题,消除文旅市场平安隐患,确保全县文旅市场平安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专项整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各相关职能股室、文旅系统下属各单位要紧盯文旅行业突出问题,坚持刀刃内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文化旅游行业乱点乱象,认真落实监管主体责任。针对以下目标任务,集中攻坚,开展专项整治。
1、文化娱乐场所: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严厉打击文化娱乐场所涉黄、涉赌、涉毒和影响治安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大力整治互
联网上网效劳场所、歌舞娱乐场所超时营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歌舞娱乐场所提供违禁歌曲、互联网上网效劳场所未按规定核对登记身份证件、为上网人员提供公卡或身份证号等问题;2、影剧院: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从事电影放映活动等问题;3、旅游景区:严厉打击旅游景区内敲诈勒索、强买强卖、违规收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4、旅游市场: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旅游行程中侵犯游客权益强迫、诱骗游客购物、旅游“黑导”、旅游“黑车”等问题;5、文物市场: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等问题;6、出版物印刷市场:严厉打击出版物经营单位和印刷复制企业,盗版、盗印、销售侵权盗版书籍和非法出版物等问题。
二、时间安排20某某年5月6日至10月30日三、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文旅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文旅局局长、文化执法队队长副组长:文旅局副局长、文化执法队副队长
文旅局副局长、文化执法队副队长温泉管委会主任成员:文化馆馆长图书馆馆长博物馆副馆长党建办公室主任文化股股长旅游股股长规划技术股股长体育股股长文化执法队专职副队长执法队综合股股长执法一组组长执法二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文旅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的日常工作。
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把文化旅游市场
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要把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作为标准文旅市场经营行为的有效抓手,与文化旅游市场日常监管相结合,统筹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协同配合,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紧密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加强协作配合,配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共同开展工作,找准着力点,大力整治涉黄、涉赌、涉黑涉恶、涉俗等社会突出问题,严厉查处文旅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查违法案件。要结合工作实际,综合运用线索摸排、暗访暗查、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集中执法力量,进行重点攻坚,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执法不严现象,提高案件办理的数量和质量。
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方案2为贯彻落实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某某年全省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市文教旅扫黑除恶专治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更好解决文化、旅游市场乱象。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专项治理主要任务是“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通过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整治互联网上网效劳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营业性演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及从事旅游业务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使行业乱象得到全面整治,行业监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防范打击涉黑、涉恶、涉乱长效机制更加健全,人民群众平安感、满意度明显提高,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环境和谐稳定。
二、治理重点及时间安排文化和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治理行动的重点任务:
〔一〕互联网上网效劳场所、娱乐场所、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文化和旅游企业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管理人涉黑涉恶背景,场所存在涉黄赌毒、拉帮结派、非法垄断经营等问题。
时间安排:4月至6月〔二〕互联网上网效劳场所、娱乐场所、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场所无证照经营,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问题。
时间安排:4月至7月〔三〕互联网上网效劳场所未按规定核对登记身份证件,为上网人员提供公卡或身份证号等问题。
时间安排:5月至8月〔四〕歌舞娱乐场所提供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曲目,歌曲点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画面等问题。
时间安排:5月至8月〔五〕游戏游艺娱乐场所设置含有暴力、赌博等禁止内容的游戏游艺机型机种等违法违规问题。
时间安排:5月至7月〔六〕演出市场中干扰正常演出秩序,受黑恶势力控制进行淫秽、色情及低俗等内容的演出等问题。
时间安排:6月9月〔七〕旅游景区内寻衅滋事、聚众扰乱景区秩序,黑车运营,黑导游宰客、欺客、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时间安排:6月至11月〔八〕导游利用不法手段,强迫游客购物消费、威胁辱骂游客、擅自安排收费工程的问题。
时间安排:6月至11月
〔九〕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拒绝检查、干扰执法、暴力抗法威胁侮辱、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煽动聚众闹事,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冲击行政机关、执法机构,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
时间4月至11月〔十〕包庇或纵容黑恶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扫黑除恶整治行动是我县深化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标准提升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作为整治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扎实开展好整治
行动。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结合我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特点,深入排查存在的各类涉黑涉恶问题隐患,要以双随机检查为根底,综合运用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有问题的场所要一查到底,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不留后患。加强案件查办、督办、转办、协办工作,查处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及时向社会公布,传导整治压力,形成有力震慑。
〔三〕落实工作责任。一是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推进,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查处不力、执法不严等现象,确保扫黑除恶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二是要做好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扫黑除恶整治行动检查记录和问题台账清单档案留存,并及时总结梳理整治行动成果。各文化和旅游企业单位请于每周二上午下班前将涉黑涉恶线索及有关情况报送至县文广新旅局,统一梳理报市局。
篇五: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
2021年市场监管扫黑除恶治乱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场监管职能方面及配合其他部门监管的行业乱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针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存在的乱象,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黄赌毒、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不断挤压黑恶乱象的生存空间,着力铲除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切实加强综合治理以及部门协作,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探索“常态化、信息化、网格化、信用化、社会化”监管模式。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全覆盖、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同发力的新格局。加强宣传引领,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长效机制,夺取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全面胜利。
二、任务分工
(一)开展欺行霸市等专项整治。根据市场监管职能分工,结合疫情防控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着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着力打击市场交易中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等欺行霸市行为;重点对辖区内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各类商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可能存在欺行霸市的经营主体进行摸查,收集、整理各类欺行霸市线索;对涉及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城乡供气等行业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把网络空间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领域,完善网络经营主体库,有针对性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定向监测。积极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加大对提供同城快送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的规范力度。配合县委网信办开展网络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格式条款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突出民生痛点,聚焦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和行业进行规范,继续加强房地产业、汽车消费类、住房租赁等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加大合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办案促监管,以执法促规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监管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二)开展传销专项整治。继续保持高压严厉打击传销,有效发挥我县打击和预防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等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传销;根据上级部门打击网上传销的相关部署,加强网上传销的早期监测和早期干预,及时发现违法行为,落实“四步走”工作方法(即在线监测、线下示范、多措施处
置、善后),综合运用市场监管的多种功能,形成全面监管、严厉打击网络传销的局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利用新闻和网络媒体,加强宣传报道,采取多种形式揭露查处的典型传销案件,揭露其违法性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抵制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监察办公室、执法检查单位)
(三)开展恶意哄抬价格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结合疫情管控工作,严查防控肺炎应急药品、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市场领域价格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四)开展禁黄、禁赌、禁毒等综合整治。按照市场监管的相关职能,以查办案件为出发点,落实属地监管职责,配合地方反黑办,禁毒办和“扫黄打非”办开展反黑、禁毒、扫黄打非活动综合整治。一是积极配合公安、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重点抓好网吧、酒店、KTV、酒吧、书店等营业场所的黄毒联合执法。二是加强对黑恶违法案件的执法检查,深入查处黄、赌、毒等黑恶违法线索,及时组织查处黑恶违法案件,深入挖掘和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伞”和“关系网”,发现涉嫌犯罪的黑恶违法线索,及时将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犯罪线索登记表报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犯罪办公室。三是在登记过程中,依法严格限制涉及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贯彻落实“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的要求,加强事态监督和事后监督。对有关部门提供的黑名单进行公示,做到“一地违法,处处限制”。(责任单位:监管机构、执法检查单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单位、登记行政审批单位等相关职能部门)
(五)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各监管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六)对虚假广告进行整改。加强对重点地区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2022冠状病毒疾病广告是针对公众、公众高度重视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财务管理等虚假广告,对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危害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省卫生厅发〔2022〕2号《关于加强防疫广告监督的通知》精神,做好防疫广告监督工作。通过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查处重大案件和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件,广告监管效率不断提高。(责任单位:监管机构、广告及价格计量监督管理单位)
(七)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在全县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别是可能滋生黑恶势力如非煤矿山、餐饮、娱乐、环保、运输等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肃查处可能存在涉黑涉恶以及生产安全隐患、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等无照经营行为。对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可疑线索,要及时收集、整理并上报同级或上级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各监管所,信用监督管理股)
篇六: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
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方案2篇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方案1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文旅市场监管措施,加大线索摸排和行业乱象整治力度,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根据《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市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一)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在办理市场主体许可时,严格落实设立条件,把好市场准入关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等前置条件的场所不得批准许可;依法履行登记注册职能,严格落实自然人实名身份验证制度,在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时,对相关人员身份严格审查,根据有关部门推送的“黑名单”等信息,依法严格审查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对涉黑、黄、赌、毒等情形的人员,不得允许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被列入文化旅游市场黑名单和被处以刑罚的人员,限制其担任文化旅游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加强日常监管和线索摸排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的职责,加强文化旅游市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文化旅游市场暗访,建立常态化暗访机制;认真落实划片执法制度和日常巡查制度,开展市场主体日常监管全覆盖,结合常态化的部门内和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在监管过
程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办,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依照职权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移送。
(三)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与“扫黄打非”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清源”“固边”“净网”“护苗”“秋风”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传播活动,加强出版物经营单位的管理,杜绝违规经营侵权盗版书籍和涉政治类、宗教类非法出版物等问题,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四)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全面排查整治文化旅游市场各类安全隐患。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深入检查文旅市场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业务培训、组织应急演练、疫情安全防范措施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靠实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场所消防设施设备不达标长期不整改、场所地址变更不及时办理消防安防手续等问题,消除文旅市场安全隐患,确保全县文旅市场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专项整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各相关职能股室、文旅系统下属各单位要紧盯文旅行业突出问题,坚持刀刃内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文化旅游行业乱点乱象,认真落实监管主体责任。针对以下目标任务,集中攻坚,开展专项整治。
1、文化娱乐场所: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严厉打击文化娱乐场所涉黄、涉赌、涉毒和影响治安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大力整治互
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超时营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歌舞娱乐场所提供违禁歌曲、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未按规定核对登记身份证件、为上网人员提供公卡或身份证号等问题;2、影剧院: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从事电影放映活动等问题;3、旅游景区:严厉打击旅游景区内敲诈勒索、强买强卖、违规收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4、旅游市场:
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旅游行程中侵犯游客权益强迫、诱骗游客购物、旅游“黑导”、旅游“黑车”等问题;5、文物市场: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等问题;6、出版物印刷市场:严厉打击出版物经营单位和印刷复制企业,盗版、盗印、销售侵权盗版书籍和非法出版物等问题。
二、时间安排20xx年5月6日至10月30日三、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文旅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文旅局局长、文化执法队队长副组长:文旅局副局长、文化执法队副队长
文旅局副局长、文化执法队副队长温泉管委会主任成员:文化馆馆长图书馆馆长博物馆副馆长党建办公室主任文化股股长旅游股股长规划技术股股长体育股股长文化执法队专职副队长执法队综合股股长执法一组组长执法二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文旅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的日常工作。
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把文化旅游市场
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要把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作为规范文旅市场经营行为的有效抓手,与文化旅游市场日常监管相结合,统筹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协同配合,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紧密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加强协作配合,配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共同开
展工作,找准着力点,大力整治涉黄、涉赌、涉黑涉恶、涉俗等社会突出问题,严厉查处文旅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查违法案件。要结合工作实际,综合运用线索摸排、暗访暗查、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集中执法力量,进行重点攻坚,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执法不严现象,提高案件办理的数量和质量。
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方案2为贯彻落实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市文教旅扫黑除恶专治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更好解决文化、旅游市场乱象。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专项治理主要任务是“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通过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整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营业性演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及从事旅游业务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使行业乱象得到全面整治,行业监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防范打击涉黑、涉恶、涉乱长效机制更加健全,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高,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环境和谐稳定。
二、治理重点及时间安排文化和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治理行动的重点任务: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文化和旅游企业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管理人涉黑涉恶背景,场所存在涉黄赌毒、拉帮结派、非法垄断经营等问题。
时间安排:4月至6月(二)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场所无证照经营,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问题。
时间安排:4月至7月(三)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未按规定核对登记身份证件,为上网人员提供公卡或身份证号等问题。
时间安排:5月至8月(四)歌舞娱乐场所提供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曲目,歌曲点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画面等问题。
时间安排:5月至8月(五)游戏游艺娱乐场所设置含有暴力、赌博等禁止内容的游戏游艺机型机种等违法违规问题。
时间安排:5月至7月(六)演出市场中干扰正常演出秩序,受黑恶势力控制进行淫秽、色情及低俗等内容的演出等问题。
时间安排:6月9月(七)旅游景区内寻衅滋事、聚众扰乱景区秩序,黑车运营,黑导游宰客、欺客、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时间安排:6月至11月(八)导游利用不法手段,强迫游客购物消费、威胁辱骂游客、擅自安排收费项目的问题。
时间安排:6月至11月
(九)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拒绝检查、干扰执法、暴力抗法威胁侮辱、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煽动聚众闹事,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冲击行政机关、执法机构,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
时间4月至11月(十)包庇或纵容黑恶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扫黑除恶整治行动是我县深化文化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提升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作为整治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扎实开展好整治
行动。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结合我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特点,深入排查存在的各类涉黑涉恶问题隐患,要以双随机检查为基础,综合运用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有问题的场所要一查到底,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不留后患。加强案件查办、督办、转办、协办工作,查处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及时向社会公布,传导整治压力,形成有力震慑。
(三)落实工作责任。一是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推进,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查处不力、执法不严等现象,确保扫黑除恶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二是要做好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扫黑除恶整治行动检查记录和问题台账清单档案留存,并及时总结梳理整治行动成果。各文化和旅游企业单位请于每周二上午下班前将涉黑涉恶线索及有关情况报送至县文广新旅局,统一梳理报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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