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单位会议制度,供大家参考。
会议制度 二十八、实行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领导专题会议、全县 XX 工作会议(中层干部会议)、全县 XX 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局性专业会议制度。全局性会议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和会议审批制度。
二十九、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和科室负责人组成,由局长或者受托负责日常工作的局领导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上级党政部门的重要决定、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 (二)研究、部署和通报本局的重要工作; (三)通报经济和地方税收形势,协调各单位的工作; (四)审议由县局拟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草案; (五)审定其他需要局务会讨论的事项。
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或召开局务扩大会议。
三十、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组成,由局长或受托负责日常工作的局领导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政部门重要决定、指示的办法措施; (二)研究地方的重大事项; (三)讨论决定下级单位请示本局的重要事项; (四)分析地方税收工作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工作措施; (五)研究审定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
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三十一、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研究、协调和处理工作中的一些专项问题。专题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三十二、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单位提出,经分管领导同志审阅、办公室登记、汇总后,报局长或者受托负责日常工作的局领导确定。局领导专题会议的议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提交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的议题,会前要充分准备,做到情况清楚、意向明确、协调和调查到位。
方案、意见、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议题要有起草说明。经
费支出议题事前要经机关办公室、计财科审核。
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与会人员不得随意缺席或由他人代替,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向主持人请假。
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领导专题会由办公室负责通知、记录,根据工作需要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未决定事项和未规定传达的问题,不得随意扩散,参加会议的同志要按要求保密。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需要向下级机关通报或公开报道的,由办公室根据会议纪要拟定稿件,报会议主持人审定后发布。
三十三、全县 XX 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由局长或委托负责日常工作的局领导主持,主要是总结部署 XX 工作,并就一些重要工作征求意见,制定措施,交流经验。会期不超过一天。全局性专业会议一般一个科室一年只开一次,由主管领导主持。
三十四、严格全局性专业会议管理。全局性专业会议由机关各科室根据需要向办公室提出会议计划,经综合平衡提出建议后,报局长办公会批准下达。严禁未经批准召开各类计划外全县性专业会议,确因工作需要召开的计划外
会议,申请单位应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写出详细开会理由,报经局长或受托负责日常工作的局领导批准或局长办公室会研究通过。
三十五、严格会议审批。科室组织召开的全局性专业会议,必须提前将会议的内容、议程、时间、地点、规模、规格等填写《会议申报审批单》,报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全局性专业会议原则上半天,最长不超过一天。
三十六、机关各科室要尽量减少会议数量,严格控制会议经费、规模和时间。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开的会议合并召开,能通过公文解决问题的不开会。
三十七、全县 XX 工作会议、全局中层干部会议的组织和后勤保障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专业性会议的组织保障工作由专业性会议主办科室负责。
三十八、会议决定的事项,责任单位必须坚决执行,认真办理。执行中如有问题,应及时报告。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和局领导专题会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由办公室督办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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