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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五个制度4篇

时间:2022-10-06 08:30:04 来源:文池范文网

意识形态五个制度4篇意识形态五个制度 意识形态各项制度 1、思想工作机制 (一)思想政治工作主要职责的定期汇报机制 各车间要按季度进行思想工作汇报,各部门要把思想工作作为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意识形态五个制度4篇,供大家参考。

意识形态五个制度4篇

篇一:意识形态五个制度

形态各项制度

  1、思想工作机制

  (一)思想政治工作主要职责的定期汇报机制

  各车间要按季度进行思想工作汇报,各部门要把思想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议和工作汇报的重要组成部分。

  (2)思想场域的分析与判断机制

  成立了以村委会书记为首、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对思想领域的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每年进行四项以上的特别研究和判断。全面分析全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把握全村思想场形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问题的早期征兆和倾向性。

  (3)建立思想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对重大决策、政策、改革措施、施工项目和公共秩序相关的活动与人民的利益密切相关,系统的调查,科学预测、分析和评价应进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舆论风险对应策略和计划制定之前,制定实现或审查。

  (四)思想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理机制

  主要的负面舆论或意识形态上的事件,秘书应当召开小组会议,分析和判断的情况尽快意识形态领域,研究和部署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以避免延迟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通报情况,协调处置。

  (5)意识形态通报机制

  每年在党员干部会议上报告一次或两次思想领域的情况;及时汇

 报全村思想领域的重大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设性意见。

  (七)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培训机制

  应当包括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央党组学习小组的重要内容培训党员和干部,从事思想工作的人员应当积极选择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思想政治工作监督考核机制

  思想工作组织每年都要进行一次专题检查,检查结果要报升旗委员会宣传部和网络信息部。党组书记对思想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九)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

  党员干部有关措施规定的 15 项问责事项中,如有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告诫和谈话;情节较严重的,予以通报。责令公开复查或者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辞职或者责令辞职、撤职、降级或者开除。上述问责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2、建立思想岗位管理制度

  进一步落实分管、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和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切实防止邪教渗透思想领域。

  (1)新闻舆论立场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响应系统。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通报、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咨询、舆情监测等工作。主席团办公室应负责提交资料。

 (2)网络的位置

  1.主要网络舆情应急响应系统。成立以局长为首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现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30 分钟内通过电话或短信向宣传部汇报。同时,对舆情应急处置也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意识形态各项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医院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各党总支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传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条成立医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

  第四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支部对本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队伍、抓导向。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处置。

 第五条各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六条各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重要院情民意中的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七条各支部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院党委汇报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八条宣传部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与主导权,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党委书记对医院网站与微信公众号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严肃追究党纪责任,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综合考核内容中。重点检查考核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

 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一条院纪委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并会同党委组织部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意识形态各项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部门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自抓。

  三、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不少于一次。

  四、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五、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六、积极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知识分子交流,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的渠道。

  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局属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党支部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6 月 20 日前和 12 月 20 日前落实。

  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党支部随时向局党组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党组成员及党支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柳城县环境保护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及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局党支部副书记、各股室负责人担任。

  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季度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 3 月中旬、6 月中旬、9 月中旬、12 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三、党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 2 次。

  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意识形态工作信息》形式编发舆情专报公开在党员活动室。

  五、定期通报结果。局党组每年在全局系统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党支部每年每月的党员活动日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一、局党组负责组织检查考核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全局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述学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三、检查考核内容为中共柳城县委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内容。检查按照县委制定的测评体系标准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向局党组汇报,同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局进行通报。

  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党支部、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三、职责分工

  1.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局党支部应当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局党组要把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 3 月中旬、6 月中旬、9 月中旬、12 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内容仅供参考

篇二:意识形态五个制度

形态工作相关制度(1)

 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部门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自抓。

 (三)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不少于一次。

 (四)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中心所(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五)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六)积极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知识分子交流,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的渠道。

 二、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局所属各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党支部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 6 月底前和 12 月底前落实。

 (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党支部随时向局党组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党组成员及党支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法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 x 市国土资源局 x 分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中心所(科室)负责人及支部书记担任。

 (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季度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 3 月、6 月、9 月、12 月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三)党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 2 次。

 (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并以《国土资源信息简报》专刊的形式编发。

 (五)定期通报结果。局党组每年在全系统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各党支部每年在本单位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四、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一)局党组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

 (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全局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评,与述学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三)检查考核内容为中共 x 区委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委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内容。检查按照区委制定的意识形态内容打分表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向局党组汇报,同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局进行通报。

 五、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人事科、党建办、各中心所及科室负责人组成。

 (三)职责分工 1.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局各党支部应当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局纪检组要把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联席会议半年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 6 月、12月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范文(2)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市委贯彻落实措施,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扎实推进政协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1.市政协党组每年 12 月 15 日前向市委专门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市政协机关党组每年 12 月 15 日前向政协党组专门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2.市政协党组成员、机关党组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中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汇报。

 3.市政协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3 月 30 日、5 月 30 日、9 月 30 日、12 月 15 日前形成并研究分析研判报告。市政协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个人每半年形成意识形态工作书面材料,5 月 30 日和 12 月 15 日前分别召开专题会议汇报分

 管委室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单位实际及时调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

 4.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书记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书记抓党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建工作情况时,对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时,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机关各党支部,每年 12 月 1 日前向机关党委书面报告意识形态工作。

 二、意识形态工作提示提醒制度 1.及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好把方向、打招呼、划底线、守阵地、防侵蚀的工作。

 2.对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置,避免问题扩大化。

 3.强化日常教育和管控。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政协实际和工作特点适时开展培训。在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警示提醒等工作,全面保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三、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制度 1.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加强对网站、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委员空中讲堂”等媒体平台的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提升网络舆论引导水平,严防敌对势力网络意识形态渗透。

 2.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对各类讲座、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交流会等重点阵地的管控,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不良文化提供传播渠道和平台。

 四、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制度

 每年 x 月 x 日前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由机关党委牵头,会同办公室、研究室等部门对机关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督查。督查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书面报告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结果向政协党组报告。

 五、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1.每年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各专委会、办公室、研究室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和政协机关“比学习、比贡献”竞赛活动考核体系进行考核评价。

 2.机关党委负责做好接受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等部门组织的专题考核督查工作,按照当年的考核督查要求认真准备文档资料、工作汇报等。

 3.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力,出现《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第 24 项所列 10 种情形,造成较大影响的,予以追究责任。

 中共 x 市总工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3)

 (一)根据《中共 x 市总工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市总工会党组每半年向市委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五)市总工会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议,分析研判工会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六)宣教部作为市总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协调部门,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全市职工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会议,并向市总党组报告。

 (七)市总工会党组定期分析、研判全市职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职工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八)市总工会宣教部及时跟踪、分析全市工会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出现问题的性质、走势和风险进行评估,提出处置意见,形成分析研判报告,向市总党组报告。

 (九)市总机关各部室(单位)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每个季度向宣教部报送本部室(单位)、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遇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及时报送。

 (十)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机关事务管理局意识形态研判分析制度(4)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根据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 xx 机关事务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党支部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工作机制。

 二、分析研判 (一)分析研判时间。意识形态的常规性研判每季度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 x 月上旬和 x 月上旬,遇特殊情况及时研判。每年至少安排 2 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

 (二)分析研判内容。意识形态分析研判的重点是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学习情况、单位内部舆情分析和问题研判、以及出现舆情的应对措施等。

 (三)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开展 1 次意识形态工作综合分析,每年至少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四)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各党组织要将意识形态相关理论学习作为首要学习内容来统一安排,进一步加强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五)把意识形态学习纳入各党组织学习计划。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社会调查、科学分析等工作机制,切实推动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篇三:意识形态五个制度

形态工作 责任制

  一、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 二、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三、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四、 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制度 五、 新闻发布会制度 六、 新闻宣传审查制度

 一、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

 1.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由街道党工委密切配合县委宣传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情况。

 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社会舆情、思想道德、网上舆情等进行分析研判。

 3.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对待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

 4.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社会调查、科学分析、工作保障等机制,推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1.街道党工委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2.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

 3.建立健全 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4.党工委要对各村(社区)各科室加强思想文化管理指导,对其由于工作原因自办的微信订阅号、公共服务号、网站、报纸、刊物等各类媒体,要向街道党工委报备。自觉接受街道党工委对媒体的统一管理制度。

 5.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街道内干部职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过程;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有效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严密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三、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引导互联网上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维护上网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上网应当遵守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网,开展健康的网上活动。

 二、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定期分析、评估所属网络的安全状况,配备网络安全设施,制定有效的安全保障方案;加强网络安全监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明确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三、对于网络故障,要及时发现、及时定位、及时解决;对于影响到骨干网运行的故障,必须及时处理;对于影响到其他上级网络的故障,要及时向上级网络管理部门报告。

 四、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计算机网络病毒防控体系。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产生、传播、复制和扩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及时处理,及时升级操作系统和防病毒软件。

 五、要加强用户、系统和设备等的账号口令管理,重要系统和设备的账号口令由专人保管,并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严防

 账号口令泄露。

 六、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七、不得进行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5、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八、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四、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制度

 宣传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要掌握新闻传播规律,尊重记者的劳动,充分调动新闻单位和记者关心、支持街道工作的积极性。对新闻媒体关注的街道热点问题,各科室应配合党政办,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接受记者的采访,准确、客观地介绍全街道工作的具体情况,加强正面引导。

 1.党政办负责管理新闻媒体对街道的采访工作,负责受理和协调媒体的采访要求;各科室一般不直接受理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

 2、新闻媒体申请采访街道领导或向街道领导约稿,由党政办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拟写采访提纲,报经街道领导本人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党政办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审定方可刊载。

 3.新闻媒体申请街道内有关科室,由党政办将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报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街道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

 4.各科室接到采访要求后,应当尽快提供所需资料或协调落实被采访人员和采访时间,并对是否需要核稿提出要求。对确实无法安排的采访要求,应及时反馈党政办,以便党政办与媒体沟通,调整采访计划。一般情况下,不通过电话接受媒体的采访。

 5.对于影响较大的突发街道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相关科室应根据街道安排,主动协助党政办配合媒体的采访需求,积极解疑释惑,传播科学知识,以避免新闻单位刊播不准确的信息,误导群众。

 6.街道所有新闻采访实行预约制,对未经预约直接到党政办或打电话要求采访的,被采访者应当将其介绍到党政办履行预约程序。对于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的,不应直接接受其采访,以免带来负面影响。

 7.除根据需要安排的采访活动外,街道人员一般不以公职身份主动向媒体发表谈话或接受采访。

 五、新闻发布会制度

 1.新闻发布工作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街道的中心工作,全

 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向公众介绍街道重大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针对舆情动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形成街道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保证街道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

 2.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发布街道重点工作进展信息和突发公共街道事件信息;介绍街道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以及重要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外界对街道工作所产生的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通过及时发布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驳斥谣言;公布医院重大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事实,不得泄露街道机密。

 3.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街道内建立信息员和网监员队伍,作为新闻发布工作联络员,协调处理与街道领导和各科室有关的新闻发布事宜;根据新闻发布的内容、目的和要求,从实际效果出发,充分利用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记者采访等不同形式,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4.专题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发布会不定期召开,可由党政办应上级部门或社会需求,根据街道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或突发街道事件处置工作需要,报请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后有针对性地安排,街道党政办和各科室共同组织实施。

 5.发布新闻通稿。街道工作动态信息,由街道党政办以发布新闻通稿的形式提供给新闻媒体,同时可将新闻通稿在网上刊载。对于某些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在提供新闻通稿的同时,可安排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表声明或谈话,也可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对街道领导或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体采访。

 六、新闻宣传审查制度

 1.为加强和改进街道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构建团结向上的良好舆论环境,处理好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的平衡,使新闻宣传更好地为街道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弘扬正气、推进社会文明程度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完善稿件审签制度,加强对舆论监督稿件的审核把关。一般性舆论监督报道的采访安排由街道宣传工作分管领导审签。涉及重大事项和敏感问题,或在重要时段、栏目、节目刊播的舆论监督报道,必须送街道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

 3.对于记者采写的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内容,刊发后会引起重大影响的新闻报道,要报请党政办把关,对于重大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要报请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签,其它报道按照单位的稿件审签制度进行把关。

 4.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室新闻审查把关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本单位通讯员采写的新闻稿件进行审核把关。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宣传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对于拿不准的新闻报道特别是舆论监督报道,要报请党政办把关。

 5.新闻审查的重点是新闻稿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导向性。未经核实的重要稿件,必须认真核实,否则不得刊播。要正确分析和引导社会热点,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6.新闻审查中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新闻出版的保密规定,严防在报道中泄密。对是否涉密的界限不清时,采访报道前要征求新闻主管部门或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

 7.新闻审查中要注意尊重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新闻报道特别是舆论监督要尊重个人权益和隐私。点名批评要慎重,在不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一般不对公民个人点名批评。对领导干部的点名批评要从严控制,确需点名批评的,必须经被批评领导上一级党工委织审核同意。涉及未成年人舆论监督报道,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披露姓名、住址、肖像等相关信息和音像资料。

 8.新闻从业人员要认真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高扬主旋律,发挥新闻宣传的抑扬功能,大力提倡正面宣传报道,合理适度地开展舆论监督,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对于不按程序上报审查、刊发后对改革发展大街道和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的失实报道,要对当事人和责任单位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意识形态学习专题会议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意

 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之际,按照区委要求,我们召开此次意识形态学习专题会议。今天我们主要讲两个问题一是什么是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如何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一、什么是意识形态工作 意识形态工作又称做思想上层建筑相关方面工作。

 可以举个例子方便大家理解。

 美国提出的美国梦就是意识形态的一种,他给自己的国民和其他想要移民美国的人勾勒一副很美好的景象,即在美国只要努力就可以拥有很多财富或者实现自己的梦想,而不会有等级的限制。虽然事实并不是这样,比如千千万万努力的美国人可能才有一个实现这种美国梦,但是美国政府的意识形态洗脑工作做的很成功,就让人们相信了美国梦,属于类似宗教信仰一样的东西,让人们有一种精神上的寄托增加国家凝聚力,提升政府和国家的形象,也会影响他国的价值观,比如很多国家的人们就非常相信美国是天堂一样的地方,也相信美国人去到他们国家去真的去帮助他们而不是剥削他们。这一点好莱坞里也很明显,某个国家地区遭受了灾难或者入侵,然后电影中美国人去了,解救了他们,又不带走一片云彩的走了。尽管谁都知道这不可能,但是潜移默化中就会让你对美国有好感。

 意识形态就像是要给人们一种信心,让他们相信,自己

 走的道路是正确的,对于中国来说,我们的意识形态就是坚持独立自主,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而不能一味模仿学习西方的价值观,我们有自己的文化有自己的制度,不必去跟着西方的意识形态走。

 二、如何开展好意识形态工作 (一)我们要清醒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从社会结构说,任何社会都是在一定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的经济基础、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统一体。其中,作为统治阶级意志集中体现的意识形态是整个社会机体的灵魂,它为统治阶级的统治提供理论依据、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柱。从共产党执政地位说,正因为意识形态能为统治阶级的统治提供理论依据、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柱,意识形态工作就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全局,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顺利发展,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这对于党的执政地位的维护自然十分重要。

 (二)要科学把握当前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形势。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进行的,意识形态领域面临世界范围社会思潮激荡的局面。在此背景下,正确认识和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形势极为重要。要对我国意识形态领域这些年来的总形势有个全面判断。从主导方面看,党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面对信息化、经济全球化时代意识形态领域的许多新情况、新变化,全面推进理论武装、新闻宣传、文艺出版、思想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文化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工作,促进了社会主

 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不断得到巩固。另一方面,各种敌对势力加紧在意识形态领域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活动。

 (三)要大力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党对宣传文化教育单位的领导。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本质上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与资本主义价值体系的斗争。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表现,也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要按照党的十九大要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

篇四:意识形态五个制度

形态规章制度

  意识形态规章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指导方向。为坚决抓好贯彻执行,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地生根,根据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中央、省委、市委相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目 录

  一、 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

  二、 意识形态管理制度

  三、 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

  四、 意识形态报告制度

  五、 意识形态督查指导

  六、 阵地建设管理制度

  七、 意识形态责任追查制度

  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

 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则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部门本单位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自抓。

  3.党支部要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 12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 2 次。

  4.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处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5.统筹协调支部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6.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必须事先经过党组织批准,报教育局党委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

  7.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8.积极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知识分子交流,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教职工沟通联系的渠道。

  意识形态管理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1.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教体局机关支部领导班子对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

  2.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支部书记抓好协调指导落实工作,做到知责履责尽责。

  3.支委及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对知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4.支部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5.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验收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教师“十要十不准”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本领,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

  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

  1.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由党支部牵头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情况。

  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文化艺术、社会舆论、思想道德、网上舆论等进行分析研判。

  3.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

 4.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社会调查、科学分析、工作保障等机制,推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意识形态报告制度

  1.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并向教育局党委进行专题汇报。

  2.支委会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的重要内容。

  3.党支部应及时向教育局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意识形态督查制度

  1.每年由局党委办公室牵头,对各支部开展一次专题督查。

  2.督查工作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书面督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党支部负责同志要对意识形态工作督查结果存在突出问题的处室负责人进行约谈。

  4.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支部党建工作实绩考核评价体系进行考核。

 阵地建设管理制度

  1.党支部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2.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

  3.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4.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教职工、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程;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动的有效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严密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意识形态规章制度

  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报告机制

  各坊每季度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各部门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

  成立由成立了由村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 4 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本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村意识形态领域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

  (三)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对应策略和预案。

  (四)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

  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书记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几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五)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机制

 每年在党员干部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至2次;及时报告本村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

  (七)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报旗委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九)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

  党员干部有关办法规定的 15 种追责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二、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进一步落实主管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一)新闻舆论阵地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报道、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网络阵地

  1、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现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在 30 分钟内电话或短信报告宣传部。同时按照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舆情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舆情应急处置。

  2、新媒体管理制度。新媒体管理部门为村办公室,主要管理经党组同意设立的 QQ 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凡属政务、社会、商业类的微信、微博、客户端、网站等新媒体要求按规定到旗委宣传部登记备案。严格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实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能发布。严禁在 QQ 群、微信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类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意识形态规章制度

  1、思想工作机制

  (一)思想政治工作主要职责的定期汇报机制

  各车间要按季度进行思想工作汇报,各部门要把思想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议和工作汇报的重要组成部分。

  (2)思想场域的分析与判断机制

  成立了以村委会书记为首、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对思想领域的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每年进行四项以上的特别研究和判断。全面分析全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把握全村思想场形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问题的早期征兆和倾向性。

  (3)建立思想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对重大决策、政策、改革措施、施工项目和公共秩序相关的活动与人民的利益密切相关,系统的调查,科学预测、分析和评价应进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舆论风险对应策略和计划制定之前,制定实现或审查。

  (四)思想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理机制

  主要的负面舆论或意识形态上的事件,秘书应当召开小组会议,分析和判断的情况尽快意识形态领域,研究和部署对

 策,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以避免延迟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通报情况,协调处置。

  (5)意识形态通报机制

  每年在党员干部会议上报告一次或两次思想领域的情况;及时汇报全村思想领域的重大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设性意见。

  (七)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培训机制

  应当包括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央党组学习小组的重要内容培训党员和干部,从事思想工作的人员应当积极选择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思想政治工作监督考核机制

  思想工作组织每年都要进行一次专题检查,检查结果要报升旗委员会宣传部和网络信息部。党组书记对思想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九)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

  党员干部有关措施规定的 15 项问责事项中,如有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告诫和谈话;情节较严重的,予以通报。责令公开复查或者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的;情节特别

 严重的,可以辞职或者责令辞职、撤职、降级或者开除。上述问责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2、建立思想岗位管理制度

  进一步落实分管、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和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切实防止邪教渗透思想领域。

  (1)新闻舆论立场

  1. 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响应系统。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通报、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咨询、舆情监测等工作。主席团办公室应负责提交资料。

  (2)网络的位置

  1. 主要网络舆情应急响应系统。成立以局长为首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现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30 分钟内通过电话或短信向宣传部汇报。同时,对舆情应急处置也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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