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民政局工作要点(2023年),供大家参考。
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以及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县民政实际,特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全县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重点工作争先创优、底线工作严防死守”,统筹发展与安全,以“起步即冲刺,开局就决战”的奋斗姿态,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全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学深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开展理论学习培训,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作用,落实“第一议题”、法律法规学习、领导干部宣讲报告等制度。
2、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重要论述,原原本本学习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扎实开展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深化对历史进程的认识、历史规律的把握、历史智慧的运用。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定年度民生实事计划,并跟进抓好落实。充分利用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3、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宣讲报告会、专题辅导、专题读书班等形式,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热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推动会议精神入脑入心、落实落地。
4、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民政机关政治属性,扛牢政治责任,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聚焦“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抓住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自觉把民政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完善研究部署、狠抓落实、追踪问效工作机制,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5、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开展“四史”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深入推进“五化”党支部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探索开展支部品牌创建,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支部联基层”、“结对共建”等活动,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持政治标准,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述职评议、绩效评估重要内容,拓展网络意识形态阵地,深化与媒体的合作共建,注重宣传民政先进典型,弘扬民政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能量。
7、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健全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岗位监管,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深做细谈话提醒工作,落实监督常态化。注重标本兼治,依法依纪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清廉民政建设,扎实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立足民政本职,强化资金管理”系列清廉创建活动,建设一批清廉单元,树立清廉标杆。
8、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制定完善规章管理制度,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民政干部队伍。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办法、谈心谈话等制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和责任担当,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9、改革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持续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兜底保障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落实兜底保障长效机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按规范程序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范围,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执行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工作,将“单人保”政策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探索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二是夯实社会救助工作根基。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和自理能力评估,每年度至少组织1次特困供养人员经济状况及自理能力的评估复核。落实照料护理费发放,加大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访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察力度。实施“政府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新模式,购买规范、专业、有效的复核评估等服务。同时,投入资金购买特困供养人员意外伤害和疾病住院护理保险,有效解决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责任落实难问题,确保制度落实落地落细。三是加强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工作,对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落实情况加大督查力度。持续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各类审计、巡察、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举一反三,以日常监督促进救助工作提质增效。接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积极化解社会救助领域的信访矛盾,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台账化管理信访件的书面答复。四是继续探索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进一步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进和优化社会救助工作审核确认流程,决定在晃州镇、波洲镇开展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发试点工作,并形成经验进一步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
10、健全养老儿童服务体系。一是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做好敬老院等级评定工作。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抓好养老服务领域常态化防控疫情。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养老领域风险监测与防控,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摸排整治工作。推进敬老院公办民营改革,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营造静心、舒心养老环境。二是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以居家养老为基础,通过新建、改造、租赁等方式,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着力发展乡镇、城乡社区两级养老服务网络,依托社区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的多样化养老服务。社区负责引进助餐、助洁等方面为老服务的专业机构,社区组织引进相关护理专业机构开展居家老年人照护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鼓励以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为依托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三是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进行动态调整。四是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民政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医养结合工作沟通协调机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进一步整合优化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提供医疗救治、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服务。五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办法,加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落实儿童主任岗位补贴。推进村级儿童之家建设全覆盖,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六是规范推进儿童收养工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范收养登记工作,依法开展收养评估,加强收养工作信息化和档案管理。
11、抓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深化基层民主自治,指导基层修订村(居)规民约,完善民主决策、议事协商、民主公开、述职评议等机制。常态化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规范地名管理,保障边界地区和谐稳定。完成图、录、典、志编纂任务,推进优秀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加强地名文化宣传。
12、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严把登记入口关,完善行业协会商会退出机制,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优化整合。做好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严厉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全面领导,引导广大社会组织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3、抓好福利慈善事业发展。全面落实慈善法,健全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信息公开等机制,建立公益慈善品牌,组织开展慈善关爱救助行动,继续开展“劲牌慈善阳光班”、“扬州荔枝班”等品牌慈善助学活动。助推社工站服务亮点打造,着重助推2至3个社工站打造服务亮点,树立社工站服务品牌。组织做好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工作。抓好乡镇社工站项目建设,加强社工专业培训,规范乡镇社工站服务,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规范志愿服务管理,壮大志愿服务者队伍。坚持福利彩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初心使命,切实提高福彩公益金使用效益,抓好福彩市场的转型,促进规范化发展。2023年,福利彩票销售争取突破1120万元。
14、抓好社会事务规范管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依法办理结婚、离婚登记。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力度,组织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活动,完成“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殡葬项目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力争12月项目破土动工。
15、做好民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为进一步完善对民政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民生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组织实施全县民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合理利用民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对资金使用合理、公众满意度高、绩效水平较好的民生项目持续推进,对绩效不明显的民生项目,及时查找原因,加强项目监管,制定改进措施。加强对民政资金的监管,定期开展对专项资金的督查。加强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有效防范和化解民政领域风险。
16、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抓好养老、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殡葬等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稳妥推进民政系统疫苗接种,确保民政服务机构零感染、零病例。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防疫物资储备,设置应急隔离场所,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慈善社工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疫情防控。
1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常态化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安全培训和宣传,确保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稳定。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把确定的目标任务摆在全局重要位置统一谋划、统一部署,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做好汇报,加强与省市民政部门的对接联系,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解决有关重难点问题,推动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
2、严格督查考核。对照2023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及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要求,将确定的目标任务逐一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序推进,全面完成。定期组织开展民政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专项督查,确保民政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3、强化责任落实。将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责任股室及责任人,在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对消极被动、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严重影响工作任务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股室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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