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建议3篇对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建议 关于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意见建议一、如何落实中央关于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建议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对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建议
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 如何落实中央关于各级纪委书记、 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 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程序方面的意见建议。中央提出“各级纪委书记、 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这是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中央这一精神, 作为 2014 年 XX 市纪委的一项重要工作, 在 XX 市纪委全会报告中作出了具体的部署。
要贯彻落实好这一精神, 我们认为一是要制定“各级纪委书记、 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具体操作细则或实施办法。
把“各级纪委书记、 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制度化, 形成便于操作的长效机制, 真正把中央这项精神落到实处。
二是落实“各级纪委书记、 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关键在纪委书记、 副书记的提名上下功夫。
如何提名、 提名何人是党政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点和关键所在, 也是干部提拔任用工作中最重要的一个程序。
要做好提名工作, 应该是“功夫下在提名外”, 作为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就要掌握具有被提名资格干部的情况, 手中始终掌握一批符合提名条件的优秀干部。
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加强对下级纪委班子的考核, 通过考核掌握下级纪委班子成员的真实情况; 其次是加强与下级组织部门的沟通和联系, 通过他们掌握一批优秀的后备干部, 实现信息和资源的共享; 再次是加强对市本级纪检监察干部的了解和考核, 全面掌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真实状况, 实现“提面有据”。
三是要在落实纪委书记、 副书记的待遇上下功夫。
纪委书记、 副书记都是上级党委管理的干部, 目前在纪委书记的提拔使用上, 上级党委、 纪委和组织部门, 还是比较重视的, 但对纪委副书记却存在基本不管的现状, 同级党委重视, 纪委副书记“出路”就好些, 同级党委不重视纪委副书记基本没有很好的“出路”。
虽然文件规定“纪委副书记享受同级党委部长级待遇”, 实际能享受副部长级待遇就不错了。
解决不好这个问题, 纪委副书记在工作中依然会放不开手脚, 依然会畏首畏尾, 看同级党委的“脸色”行事, 不利于纪委副书记作用的发挥。
同样, 也不利于吸引优秀的人才到纪委副书记岗位上工作。
在现实中就存在干部宁可到一般的局当局长, 不愿任纪委副书记、 监察局长。
四是要在创新上下功夫。
既然纪委书记、 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为主, 有条件的地方就可以考虑纪委副书记异地任职的问题, 以便于减少工作中方方面面的掣肘, 充分发挥纪委副书记的作用。
2、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更好地转职能、 转方式、 转作风, 明确职责定位, 调整内设机构,加强监督和执纪力量, 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 真正做到不越位、 不缺位、 不借位。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了 “转职能、 转方式、 转作风”的工作理念, 这种理念的提出, 是为适应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 改变各级纪委管得过宽, 主业不够突出提出的。
为聚焦主业, 实现“三转”的要求, 我市在市纪委全会上进行了部署, 并提出市纪委机关要在上半年完成内部机构的调整。
2 月下旬我们就拿出了内部机构调整的初步方案, 现正与组织和编制部门协调沟通之中。
落实“转职能、 转方式、 转作风”精神, 做好纪委机关内部机构调整, 一是要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
纪机关内部机构调整, 不能简单地认为上级纪委怎么做, 我们就怎么做,上级纪委怎么改, 我们就怎么改, 一切按上级纪委的做没往下套, 而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内部机构的调整。
XX 市是一个农业大市, 经济欠发达地区, 经济的发展依然是我们紧迫的中心任务, 作为市纪委围绕中心开展工作依然是我们的一项重要职责。
XX 市经济发展环境依然不够理想, 经济发展环境的治理仍需要纪委机关的强力推进。
两个执法监察室承担着市委、 市政府安排的大量工作, 依然有存在的必要。
根据 XX 的实际, 可以把党风廉政建设室与纠风室合并, 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和第三纪检监察室, 其他室保留不变。
二是要坚持“只能加强, 不能削弱”的原则。
在内部机构调整中, 要坚持纪检监察力量只能加强, 不能
削弱的原则, 通过内部机构的调整, 想到强化力量, 聚焦主业的作用。
XX 市有着近 700 万人口的大市, 可是市纪委机关行政编制只有 46 名, 其中 1 名还是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新增加的派驻机构管理人员; 由于历史的原因, 市政府纠风办有单列编制 7 名, 过去按行政编制使用, 实际属事业编制, 至今不能使用。
目前, 市纪委所承担的工作与其行政人员编制状况极不相符, 因此, 在内部机构调整中, 最关键的是如何把纠风办的 7 名事业编制, 转换成行政编制, 实实在在地增加市纪委的工作力量。
三是要在内部挖潜上下功夫。
在当前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 就要转变工作方式, 强化内部挖潜。
首先要转变领导的工作方式, 变“指挥员”为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 靠前“指挥”, 直接“战斗”。
市纪委机关行政编制 46名, 领导班子成员就有 11 名, 占编制的近四分之一, 面对当前繁重的工作任务, 领导班子成员, 特别是常委、 副局长, 要变坐阵指挥, 为直接上一线, 亲自带队办案, 亲自坐班接访,亲自参与分管室的重要工作。
其次是减少繁文缛节, 在提高效率上下功夫。
市纪委贴近基层,在保证基本程序的条件下, 办事行文应减少环节, 不纠缠细枝末节, 以提高工作效率。
再次是提高信息化水平。
当前, 我们已处于信息化时代, 信息技术给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
适应形势的发展和现实工作的需要, 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信息网络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的应用, 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着力打造办公自动化系统。
逐步推行无纸化办公,建立办公、 办案、 电视会议等应用系统, 使各项工作便捷高效。
3、 如何按照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的要求, 推进我省各级纪委向党政机关特别是党的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工作服如何强化和改进对派驻机构的统一名称、 统一管理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现全覆盖, 加强了监督, 消除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真空地带。
我市派驻机构的设置, 主要是在政府的工作部门, 党委部门只有市直工委派出了纪工委。
要加强对党委部门的监督, 就要向党委的主要工作部门派纪检机构。
做好向党委部门派驻纪检机构我们认为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选好急需派驻的部门。
在市、 县(区)
一级, 党委所属部门不多, 但大部分职责重要, 根据当前情况要在党委的主要部门派驻纪检机构, 应在组织部、 宣传部、 政法委、 市委办公室这些党委的重要部门进行派驻, 其他一些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可归口到市直纪工委管理, 由单位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具体负责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二是确定派驻机构的编制和职数。
因为市、 县(区)
党政机关行政编制比较紧张, 在设置机构, 确定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时, 专门给派驻部门增加行政编制的可能行不大, 因此,编制只能从这些部门的内部进行调剂, 建议在驻在部门只设置纪检组 1 个机构, 内部调剂 1名编制, 设纪检组长 1 个职位。
三是明确职责定位、 主要任务和工作关系。
派驻机构实施监督和查办案件的工作直接受市纪委监察局领导, 派驻机构的职责可参照当前已有的派驻 (出)
机构工作的职责进行确定,主要是加强对这些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协助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做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为便于履行职责, 派驻纪检组组长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 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议和行政领导班子会议, 参与党组讨论重大决策、 重要干部任免、 重大项目安排、 大额资金使用等有关重要事项之前的酝酿协商。
四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细则和制度。
向党委主要部门派驻纪检组的同时, 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纪检组的领导和管理, 应制定干部管理、 业务管理办法。
为规范派驻纪检组工作应制定实施监督、 信访受理、 案件办理等实施细则。
2013 年我市市本级及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都实行了统一管理, 目前, 市纪委监察局有派驻机构 47 个, 全部按部门设置, 编制 88 名; 全市县区纪委监察局有派驻机构176 个, 其中按部门设置 173 个, 分口设置 3 个, 编制 226 名。
在统一管理模式上, 市、 县(区)
两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 XX 县人员、 编制、 后勤保障
全部收回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 其他则是对人员、 编制进行了统一管理, 后期保障仍由原驻在单位负责保障。
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 派驻机构的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 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纪检组长对自身定位不准。
多数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
认为自己虽然是纪委派驻的纪检组长, 但自己还是驻在单位的党组(党委)
成员, 应服从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 较多地参与单位的业务工作, 服从意识较强, 监督意识淡薄。
有的存在“官本位”思想, 认为在驻在单位不分管单位的业务工作, 就没有权, 在班子中就没有地位, 大部分纪检组长参与单位分工, 导致主业不主, “种了别人的田, 荒了自己的地”。
二是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缺陷。
目前, 全市派驻机构除 XX 县外, 供给关系、 办公经费、办公场所等都由驻在单位保障。
这一制度设计虽便于派驻机构开展日常监督及解决后勤保障问题, 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在同一个锅里吃饭”, 两者利益关联紧密, 易受驻在单位掣肘,纪委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管理力度被削弱, 派驻机构在履行监督职责时, 其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三是派驻机构干部内外交流还需加强。
去年 3 月份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以来,受市政府换届的拉动, 市直派驻纪检组长有 3 名同志被提拔, 9 名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交流担任副局长等其他领导职务; 新调配派驻纪检组长 15 名, 其中系统外提拔交流担任纪检组长 11 名, 是近年来纪检组长提拔交流最多的一年, 但近 20 名监察室主任没有 1 名被提拔担任纪检组长或其他副处级领导干部。
县区还存在一些派驻机构领导干部长期无法交流或提拔, 有的驻在部门及相关部门在观念上不同程度存在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到业务部门工作能否适应的担心, 使得纪检监察干部在系统外交流上难度更大,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的成长和工作活力。
四是派驻机构管理及工作实施规范化程度不强。
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 相关的工作和管理细则制定没有跟上, 工作管理制度不健全, 至使派驻机构在工作上存在盲目性, 还是按照统一管理前的工作模式进行工作, 作用得不到很好的发挥。
同样, 我市市、 县区纪委监察局除 XX 县外, 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也是刚刚实施一年, 经验不足, 还不能从思想上把派驻机构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去看待, 在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这支力量作用,做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上还需要加强。
因此, 要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 还需在以下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理顺关系, 找准角色定位。
要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 驻在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切实增强派驻机构的派驻意识, 准确把握派驻机构的角色定位。
派驻纪检组长不再分管驻在单位的业务工作, 彻底解决“裁判员”、 “运动员”角色冲突的问题。
在后勤保障方面实行统一管理, 解决派驻机构人员对驻在单位的“依附关系”, 强化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能。
二是完善制度, 规范监督管理。
制定和完善对派驻机构的干部管理、 日常管理制度, 强化对派驻机构的管理, 加强对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指导和监督。
建立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的实施细则, 使派驻机构在工作中有法可依, 有规可循, 进一步规范派驻机构履行职责。
三是加强培训, 提升业务水平。
加强纪委各职能室与派驻机构之间经常性的业务交流,根据派驻机构的工作实际, 为其提供制度规范、 工作资讯等业务支持。
组织各派驻机构之间进行业务交流, 开展集中培训、 委托培训, 不断提高派驻机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水平。派驻机构自身也应加强对驻在单位相关业务和纪检监察业务的学习, 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四是转变观念, 强化统一管理。
派出纪检监察机关, 要对派驻机构人员和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一样看待, 一样关心, 在业务学习、 工作安排、 职级调整、 工作考核、 福利待遇等方面同等对待, 使其在心理不存在落差, 感受到纪委监察局是真正的“娘家”和“靠山”, 心里踏实, 从根本上消除对所在部门的心理依赖, 从而大胆地履职尽责, 真正发挥派出纪检组作用, 推动和促进驻在部门抓好系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4、 如何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特别是针对当前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薄弱、 难以胜任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需要的实际, 提出具体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思想认识。
乡 镇(街道)
及村居干部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在群众眼中他们就是党和政府的代表。
当前, 基层干部损害、 侵占群众利益及合法权益、 工作作风粗暴等现象时有发生, 越级访、 重复访不断; 党的各种惠民政策不断出台, 这些政策能否落到实处, 关键也在基层干部。
乡 镇(街道)
纪委作为纪检监察系统最基层的组织, 肩负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协助...
篇二:对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建议
20 公司纪检XX 驻 XX 公司纪检监察组工作手册
编
码:
审
核:
批
准:
分发号:____________
20 20 年
月
日
发 布 20 20 年
月
日
实 施
中共 XX 省纪委 XX 省监委驻 XX 公司纪检监察组
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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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职责权限清单及分工 ........................................................................ 5 主要职责 ........................................................................................................... 5 职责清单 ........................................................................................................... 9 人员职责及分工 ............................................................................................. 15 第二部分 内部管理制度 .................................................................................. 17 会议制度 ......................................................................................................... 17 学习制度 ......................................................................................................... 19 办文制度 ......................................................................................................... 20 保密制度 ......................................................................................................... 24 请(休)假制度 ............................................................................................. 25 信息工作制度 ................................................................................................. 26 第三部分 对外工作制度 .................................................................................. 27 参加(列席)会议制度 ................................................................................. 27 约谈制度 ......................................................................................................... 28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制度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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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说明
一、本手册根据省委有关加强派驻机构建设意见精神、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法规制度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相关要求等,结合本纪检监察组工作实际制定。
二、本手册未涉及的内容,执行省委、省纪委监委相关规定;手册中涉及的内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手册中所述“驻在部门”是指 XX 公司,“派驻监督单位”,是指本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的 XX、XX、XX、XX、XX、XX、等 X 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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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
一、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坚决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牢记宗旨、执纪为民,坚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三、刚正不阿、秉公执纪,坚决与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四、勤学敏行、开拓创新,自觉争当反腐倡廉建设排头兵; 五、品行端正、情趣健康,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社会风气; 六、不搞特权、不谋私利,自觉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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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职责权限清单及分工
主要职责
驻 XX 公司纪检监察组依据党章规定,围绕督促监督执纪问责,在省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监督重点对象是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省管干部和处级干部,着力加强对派驻监督单位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派驻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
二、检查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省纪委监委报告。
三、经省纪委监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调查派驻监督单位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科级)和处级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科级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四、受理对派驻监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派驻监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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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派驻监督单位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六、承办省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纪检监察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协助派驻监督单位配合省委巡察组开展对本单位的巡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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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权限
根据有关规定,驻 XX 公司纪检监察组的主要监督权限是:
一、驻XX公司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或者列席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
二、驻 XX 公司纪检监察组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查阅或复制派驻监督单位的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等材料。
三、驻 XX 公司纪检监察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以对派驻监督单位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
四、驻XX公司纪检监察组应当就派驻监督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五、驻XX公司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可以约谈派驻监督单位管理的干部。需要函询、诫勉谈话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驻XX公司纪检监察组调查派驻监督单位管理的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立案前应当征求派驻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经省纪委监委批准,也可以立案后再予以通报。
七、驻XX公司纪检监察组可以针对派驻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向其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派驻监督单位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八、驻XX公司纪检监察组有权采用党内法规规定的履行纪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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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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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清单
驻 XX 公司纪检监察组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真正体现党章对纪委的定位,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坚决维护中央权威。所列职责清单如下:
一、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对本机关全面从严治党负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度、监督等日常工作由派驻监督单位负责。驻 XX公司纪检监察组进行督促指导。
1.督促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制订、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见。
2.督促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3.督促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4.督促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廉洁自律,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5.督促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健全机关纪委(或内设纪检机构),支持驻 XX 公司纪检监察组履行工作职责,为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6.指导派驻监督单位纪委(或内设纪检机构)和直属单位纪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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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驻 XX 公司纪检监察组受省纪委监委直接领导,与派驻监督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督重点对象是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科级以上干部。纪检监察组可以通过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召开座谈会、与有关人员谈话、组织专项检查或者专项调研等方式了解情况,涉及重要事项的,一般应事先与派驻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特殊情况应当事先报经省纪委监委批准。
7.检查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方面问题,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
8.检查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问题,对执行班子议事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
9.检查派驻监督单位选人用人方面问题,对执行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情况进行监督,就派驻监督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10.检查派驻监督单位作风建设方面问题,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
11.检查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方面问题,对严于用权情况进行监督。
12.驻 XX 公司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或者列席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问题等事项的其他会议。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会议议程应事先送驻 XX 公司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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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驻 XX 公司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可与派驻监督单位班子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情况交换意见。
14.驻 XX 公司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可以根据实际约谈派驻监督单位管理的干部。需要函询、诫勉谈话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初核、调查违犯党纪问题 驻 XX 公司纪检监察组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查阅或者复制派驻监督单位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等材料;可以找派驻监督单位管理的干部谈话了解情况,要求其对相关问题作说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以对派驻监督单位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有权采用党内法规规定的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的其他措施。
15.经省纪委监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的问题线索。
16.根据省纪委监委安排,参与调查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17.初步核实反映派驻监督单位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的问题线索,负责调查上述人员违犯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科级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18.组织协调派驻监督单位及直属单位纪委(或内设纪检机构)开展执纪审查工作。
19.调查派驻监督单位管理的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立案前应当征求派驻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经省纪委监委批准,也可以立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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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予以通报。
20.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关部门提出调查处理建议。
21.协调指导派驻监督单位机关纪委(或内设纪检机构)做好向相关部门报送涉案人员处理建议的相关工作。
四、受理控告申诉 驻 XX 公司纪检监察组应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信箱、邮箱等,受理检举、控告、申诉,并按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22.收到反映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违反党纪问题的信访举报,及时报送省纪委监委,并根据省纪委监委的要求向派驻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
23.对反映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线索,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种方式处理。
24.受理派驻监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交由批准处分的党委(党组织)或纪委(内设纪检机构)承办。
五、提出问责建议 驻 XX 公司纪检监察组发现派驻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应根据情况向省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向派驻监督单位提出意见建议的同时抄报省纪委监委。对纪检监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派驻监督单位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25.对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或省管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向省纪委监委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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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问责建议。
26.对派驻监督单位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向派驻监督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27.对派驻监督单位纪委(或内设纪检机构)及直属单位内设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向派驻监督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28.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连续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等情况的,开展“一案双查”,在查处违纪违法人员的同时,查清相关领导的责任,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问责建议。
六、负责纪检监察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驻 XX 公司纪检监察组应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强日常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健全工作制度,加强请示报告。
29.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组织政治和业务学习,实行严格规范管理。
30.对纪检监察组干部的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科学考核,纪检监察组组长按照要求向省纪委监委述责述廉述德。
31.驻 XX 公司纪检监察组干部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及时向省纪委监委报告,根据要求进行核实,提出处理建议。
32.建立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省纪委监委报告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报送查处案件、信访线索处置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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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做好巡察配合工作 驻 XX 公司纪检监察组应配合巡察工作,积极协助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开展检查,形成监督合力。
33.协助省委巡察组做好对派驻监督单位的巡察工作,按要求提供开展监督工作等有关情况。
34.督促派驻监督单位落实好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35.优先核查巡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并按要求及时回复。
36.协助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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