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1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甲方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细则》的规定,已合法取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菁华8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方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细则》的规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__*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建设项目的名称为_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字__________号),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外销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_的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 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__________*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测绘。
第二条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方米__________币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___币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 乙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并办妥全部
甲方同意按《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的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 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六条 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契约后一个月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到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所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负担。
第七条 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乙方方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须并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八条 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的约定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_日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 本契约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本契约的附件,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契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双方因履行契约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契约正本一份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北京市房地管理局两份。副本___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监督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面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标准、设备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2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1234上一页下一页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3
GF—20xx—0212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xx-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xx-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
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
《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
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
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
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
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
件。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
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
项:
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
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
接修改通用条件;
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
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
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2
《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
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
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示范文本》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
目 录
第一部分 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三、服务期限
四、质量标准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七、词语定义
八、合同订立
九、合同生效
十、合同份数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词语定义
语言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适用法律
委托人的义务
提供资料
提供工作条件
合理工作时限
委托人代表
答复
支付
咨询人的义务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违约责任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支付
支付货币
支付申请
支付酬金
有异议部分的支付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合同变更
合同解除
合同终止
争议解决
协商
调解
仲裁或诉讼
其他
考察及相关费用
奖励
保密
联络
知识产权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语言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3-
适用法律
委托人的义务
提供资料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代表
答复
咨询人的义务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违约责任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支付
支付货币
支付申请
支付酬金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合同变更
合同解除
争议解决
调解
仲裁或诉讼
其他
考察及相关费用
奖励
保密
联络
知识产权
补充条款
附录A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 16
附录B 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
附录C 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
附录D 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
-1-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等、自
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
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规模: 。
投资金额: 。
资金来源: 。
建设工期或周期: 。
其他: 。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A。
三、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实
施,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结。
四、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酬金:____________ (大写)(¥ )。
计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A。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
专用条件及附录;
通用条件;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
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
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词语定义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八、合同订立
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_____份,咨询人
执_____份。
委托 人:___________(盖章) 咨 询 人: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 理 人 : _________ ( 签 字 ) 代 理 人 : _________ ( 签 字 )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住 所: 住 所:
账 号: 账 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词语定义
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
“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
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 ,及其合法
的继承人。
“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
的工作。
“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
“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
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
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
“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
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
“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
咨询人的金额。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
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
的酬金。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
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
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
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
语言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
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
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专用条件及附录;
通用条件;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
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
部分。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
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
委托人的义务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C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
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
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
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
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
外,项目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
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合理工作时限
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7
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
表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咨询人。
答复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
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
人承担。
支付
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咨询人的义务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件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
员的数量应符合专用条件的约定。
项目负责人
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
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
致。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
正常进行。
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
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 7 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
换。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
3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
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
更换:
(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
(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
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
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
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
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份数、
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
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
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
-7-
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
相应增加服务酬金。
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
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
业)资格印章。
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
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
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
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
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
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
制性标准、规范。
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录C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
托人应予以协助。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
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
人。
违约责任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
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
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
-8-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14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
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
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双方也可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约定
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
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
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
支付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
的货币种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支付申请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
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
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支付酬金
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
用。
有异议部分的支付
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
付申请书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
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合同变更
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
更。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
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
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
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
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
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
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
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
减时,服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合同解除
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
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
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28天内仍
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
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
询服务酬金。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
事人在专用条件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
其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
理。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
有效。
合同终止
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
(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
(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
争议解决
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 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
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讼。
其他
考察及相关费用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
人审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奖励
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
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
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保密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
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
专用条件中约定。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
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
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
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
的往来函件,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
函件的内容。
知识产权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
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
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
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
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
给任何第三方。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
著作权属于咨询人。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
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咨询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
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
何第三方。
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
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
方利益的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
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语言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
。
委托人的义务
提供资料
委托人按照附录C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
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工作条件
项目咨询人员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
费的标准为: 。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其权限范围: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_______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
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咨询人的义务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 资格条件,团队人
员的数量为_____________人。
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
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
。
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 。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
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附录B。
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_________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
工作依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______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
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
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
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
支付货币
币种为:___________,汇率为:___________,其他约定:___________。
支付申请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_____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
请书。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万元)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合同变更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
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
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解除
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
。
争议解决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______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调解。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提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讼。
其他
考察及相关费用
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_______支付。
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
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
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__________,送达地点: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__________,送达地点:__________,电子邮
箱:__________。
知识产权
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
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___________。
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___________。
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
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 A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
服务阶段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酬金 备注
服务范围 工作内容 收费基数 收费标准(比例) 酬金数额(单位:万元)
决策阶段
投资估算 □编制□审核□调整
经济评价 □编制□审核□调整
其他:
设计阶段
设计概算 □编制□审核□调整
施工图预算 □编制□审核□调整
其他:
发承包阶段
工程量清单 □编制□审核□调整
最高投标限价 □编制□审核□调整
投标报价分析 □编制□审核□调整
清标报告 □编制□审核□调整
其他:
实施阶段
资金使用计划 □编制
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 □编制□审核□调整
合同价款调整 □编制□审核□调整
工程变更、索赔、签证 □审核
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
其他:
竣工阶段
竣工结算 □编制□审核□调整
竣工决算 □编制□审核□调整
其他:
其他服务 工程造价鉴定
: 注: 附录 A 中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未涉及的可在“其他”项中列明。
实行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工程,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按上表,酬金及计取方式为: 。
附录 B 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
服务阶段 成果文件名称 成果文件组成 提交时间 份数 质量标准
决策阶段
设计阶段
发承包阶段
实施阶段
竣工阶段
其他服务
附录 C 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
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附录 D 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
名称 数量 面积、型号及规格 提供时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4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5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九条 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 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二直接经济损失x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二十四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汇率计付。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
附加协议条款: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使用说明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和《建设工种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专用条件》)。
《标准条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委托人和咨询人都应当遵守。《专用条款》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
《专用条件》的填写说明:
《专用条件》应当对应《标准条件》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第二条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工程类别、建设地点等填写所适用的部门或地方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有关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在协商和写明“建设工种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时首先应明确项目范围如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以及所承担咨询业务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其次应明确项目建设不同阶段如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阶段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中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的内容等。
在填写建设工种造价咨询酬金标准时应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在签订合同时预付30%预付款 元,当工作量完成70%时,预付70%的工程款 元,剩余部分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碍或延误而使咨询人发生额外服务也应当支付酬金,并应约定好酬金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在写明其支付时间时应写明其后的多少天内支付。
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设立奖罚条款,但必须是对等的。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6
GF—20xx—0212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说 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xx-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xx-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一)协议书《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2《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示范文本》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目 录第一部分 协议书一、工程概况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三、服务期限四、质量标准五、酬金或计取方式六、合同文件的构成七、词语定义八、合同订立九、合同生效十、合同份数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词语定义语言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适用法律委托人的义务提供资料提供工作条件合理工作时限委托人代表答复支付咨询人的义务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咨询人的工作要求咨询人的工作依据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违约责任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咨询人的违约责任支付支付货币支付申请支付酬金有异议部分的支付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合同变更合同解除合同终止争议解决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其他考察及相关费用奖励保密联络知识产权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语言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适用法律委托人的义务提供资料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代表答复咨询人的义务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咨询人的工作要求咨询人的工作依据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违约责任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咨询人的违约责任支付支付货币支付申请支付酬金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合同变更合同解除争议解决调解仲裁或诉讼其他考察及相关费用奖励保密联络知识产权补充条款附录A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 16附录B 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附录C 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附录D 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第一部分 协议书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咨询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建设工期或周期: 。其他: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A。三、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结。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酬金或计取方式酬金:____________ (大写)(¥ )。计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A。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专用条件及附录;通用条件;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_____份,咨询人执_____份。委托 人:___________(盖章) 咨 询 人: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 理 人 : _________ ( 签 字 ) 代 理 人 : _________ ( 签 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住 所: 住 所:账 号: 账 号: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词语定义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 ,及其合法的继承人。“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语言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专用条件及附录;通用条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 委托人的义务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C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项目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合理工作时限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7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咨询人。答复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支付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咨询人的义务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件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专用条件的约定。项目负责人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 7 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3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 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更换:(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咨询人的工作要求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7-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增加服务酬金。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咨询人的工作依据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录C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 违约责任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14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双方也可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及支付方法。咨询人的违约责任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 支付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支付酬金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有异议部分的支付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合同变更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合同解除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28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金。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件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合同终止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争议解决协商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 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讼。其他考察及相关费用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保密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联络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知识产权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咨询人。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咨询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语言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 委托人的义务 提供资料委托人按照附录C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工作条件项目咨询人员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为: 。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其权限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复委托人同意在_______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咨询人的义务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 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为_____________人。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附录B。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_________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咨询人的工作依据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______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________________。咨询人的违约责任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支付货币币种为:___________,汇率为:___________,其他约定:___________。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_____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万元)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合同变更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解除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 争议解决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______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______种方式:(1)提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讼。 其他考察及相关费用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_______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络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__________,送达地点: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__________,送达地点: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知识产权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___________。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___________。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 A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服务阶段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酬金 备注服务范围 工作内容 收费基数 收费标准(比例) 酬金数额(单位:万元)决策阶段投资估算 □编制□审核□调整经济评价 □编制□审核□调整其他:设计阶段设计概算 □编制□审核□调整施工图预算 □编制□审核□调整其他:发承包阶段工程量清单 □编制□审核□调整最高投标限价 □编制□审核□调整投标报价分析 □编制□审核□调整清标报告 □编制□审核□调整其他:实施阶段资金使用计划 □编制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 □编制□审核□调整合同价款调整 □编制□审核□调整工程变更、索赔、签证 □审核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其他:竣工阶段竣工结算 □编制□审核□调整竣工决算 □编制□审核□调整其他:其他服务 工程造价鉴定: 注: 附录 A 中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未涉及的可在“其他”项中列明。实行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工程,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按上表,酬金及计取方式为: 。附录 B 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服务阶段 成果文件名称 成果文件组成 提交时间 份数 质量标准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承包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其他服务附录 C 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附录 D 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名称 数量 面积、型号及规格 提供时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7
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xx-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xx-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
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
《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
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
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
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
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
件。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
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
项:
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
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
接修改通用条件;
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
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
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2
《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
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
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示范文本》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
目 录
第一部分 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三、服务期限
四、质量标准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七、词语定义
八、合同订立
九、合同生效
十、合同份数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词语定义
语言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适用法律
委托人的义务
提供资料
提供工作条件
合理工作时限
委托人代表
答复
支付
咨询人的义务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违约责任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支付
支付货币
支付申请
支付酬金
有异议部分的支付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合同变更
合同解除
合同终止
争议解决
协商
调解
仲裁或诉讼
其他
考察及相关费用
奖励
保密
联络
知识产权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语言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3-
适用法律
委托人的义务
提供资料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代表
答复
咨询人的义务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违约责任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支付
支付货币
支付申请
支付酬金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合同变更
合同解除
争议解决
调解
仲裁或诉讼
其他
考察及相关费用
奖励
保密
联络
知识产权
补充条款
附录A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 16
附录B 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
附录C 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
附录D 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
-1-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等、自
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
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规模: 。
投资金额: 。
资金来源: 。
建设工期或周期: 。
其他: 。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A。
三、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实
施,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结。
四、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酬金:____________ (大写)(¥ )。
计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A。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
专用条件及附录;
通用条件;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
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
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词语定义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八、合同订立
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_____份,咨询人
执_____份。
委托 人:___________(盖章) 咨 询 人: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 理 人 : _________ ( 签 字 ) 代 理 人 : _________ ( 签 字 )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住 所: 住 所:
账 号: 账 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词语定义
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
“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
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 ,及其合法
的继承人。
“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
的工作。
“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
“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
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
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
“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
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
“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
咨询人的金额。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
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
的酬金。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
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
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
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
语言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
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
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专用条件及附录;
通用条件;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
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
部分。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
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
委托人的义务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C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
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
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
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
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
外,项目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
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合理工作时限
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7
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
表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咨询人。
答复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
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
人承担。
支付
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咨询人的义务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件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
员的数量应符合专用条件的约定。
项目负责人
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
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
致。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
正常进行。
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
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 7 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
换。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
3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
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
更换:
(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
(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
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
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
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
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份数、
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
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
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
-7-
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
相应增加服务酬金。
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
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
业)资格印章。
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
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
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
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
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
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
制性标准、规范。
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录C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
托人应予以协助。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
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
人。
违约责任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
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
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
-8-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14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
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
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双方也可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约定
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
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
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
支付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
的货币种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支付申请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
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
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支付酬金
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
用。
有异议部分的支付
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
付申请书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
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合同变更
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
更。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
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
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
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
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
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
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
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
减时,服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合同解除
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
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
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28天内仍
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
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
询服务酬金。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
事人在专用条件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
其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
理。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
有效。
合同终止
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
(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
(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
争议解决
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 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
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讼。
其他
考察及相关费用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
人审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奖励
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
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
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保密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
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
专用条件中约定。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
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
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
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
的往来函件,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
函件的内容。
知识产权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
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
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
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
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
给任何第三方。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
著作权属于咨询人。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
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咨询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
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
何第三方。
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
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
方利益的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
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语言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
。
委托人的义务
提供资料
委托人按照附录C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
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工作条件
项目咨询人员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
费的标准为: 。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其权限范围: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_______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
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咨询人的义务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 资格条件,团队人
员的数量为_____________人。
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
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
。
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 。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
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附录B。
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_________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
工作依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______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
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
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
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
支付货币
币种为:___________,汇率为:___________,其他约定:___________。
支付申请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_____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
请书。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万元)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合同变更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
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
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解除
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
。
争议解决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______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调解。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提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讼。
其他
考察及相关费用
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_______支付。
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
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
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__________,送达地点: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__________,送达地点:__________,电子邮
箱:__________。
知识产权
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
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___________。
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___________。
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
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 A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
服务阶段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酬金 备注
服务范围 工作内容 收费基数 收费标准(比例) 酬金数额(单位:万元)
决策阶段
投资估算 □编制□审核□调整
经济评价 □编制□审核□调整
其他:
设计阶段
设计概算 □编制□审核□调整
施工图预算 □编制□审核□调整
其他:
发承包阶段
工程量清单 □编制□审核□调整
最高投标限价 □编制□审核□调整
投标报价分析 □编制□审核□调整
清标报告 □编制□审核□调整
其他:
实施阶段
资金使用计划 □编制
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 □编制□审核□调整
合同价款调整 □编制□审核□调整
工程变更、索赔、签证 □审核
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
其他:
竣工阶段
竣工结算 □编制□审核□调整
竣工决算 □编制□审核□调整
其他:
其他服务 工程造价鉴定
: 注: 附录 A 中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未涉及的可在“其他”项中列明。
实行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工程,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按上表,酬金及计取方式为: 。
附录 B 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
服务阶段 成果文件名称 成果文件组成 提交时间 份数 质量标准
决策阶段
设计阶段
发承包阶段
实施阶段
竣工阶段
其他服务
附录 C 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
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附录 D 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
名称 数量 面积、型号及规格 提供时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8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名称:
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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