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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通知,菁选2篇

时间:2023-03-04 17:55:05 来源:文池范文网

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1各中心学校、局直各单位、城区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转发*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厅关于“落实责任教育惠民”媒体问政有关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丹教201749号)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通知,菁选2篇,供大家参考。

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通知,菁选2篇

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1

各中心学校、局直各单位、城区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转发*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厅关于“落实责任教育惠民”媒体问政有关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丹教201749 号)文件精神,现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规范管理工作做进一步强调,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采购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集中定点招标采购,散货物资比价、双人采购的要求。采购货比三家,质优价廉,坚持索证索票,不得采购“三无”食品。所有中小学食堂要严格使用后勤办统一定制的《丹江口市学校食堂散货食品购物单》(表①)。落实:在正规超市或公司购物必须有发票;在散货市场购物单项物品在伍佰元以上必须有发票,单项物品在伍佰元以下用此购物单,否则均视为白条,不得入账。

  二、严格规范成本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及成本核算的意见》(鄂教财20114号)和《十堰市学生食堂管理及成本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十教字

  [2017]26号)及《关于调整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学生伙食费限额标准的意见》(丹教办[2012]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丹教办201258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食堂饭菜成本每日核算,严格控制饭菜价格,做到保本经营,坚持“公益性”原则。严格落实《丹江口市中小学食堂伙食每日核算表④》和《丹江口市学校食堂食品月报账结算单⑤》的使用及公示,做到食堂资金日清月结。

  三、严格规范岗位管理。各学校要全面落实教育部、*制定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十条 岗位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学生就餐规模,切实做好定岗、定责、定薪工作,合理配置人员。学校应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采购、加工、保管、会计、出纳、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关键岗位应定期进行轮换。规模较小的学校,部分岗位

  可以由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人员兼任。”,即要完善学校食堂岗位设置,坚决落实食堂关键岗位“隔手制”。

  同时,对于“五员制”“膳食委员会”等文件的落实必须做到:有人员、有制度、有公示、有活动记录。

  四、严格规范手续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丹教办201258号)的规定,附带的10项表格手续要坚决落实。所有岗位严格履责,签字手续不得代签。食堂日常管理台账和资金专帐要相互印证。

  关于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的要求已发多次,请各学校对照各级文件要求,做好严肃认真的自查整改。今后若发现个别学校违反学校食堂管理规定的将进行严肃查处。

  附:以上关于后勤及营养餐管理的文件在《丹江口市学校后勤暨营养餐管理培训》光碟和“丹江后勤群,群共享”里面都有。

  丹江口市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

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2

各中心学校、局直各单位、城区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转发*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厅关于“落实责任教育惠民”媒体问政有关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丹教201749 号)文件精神,现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规范管理工作做进一步强调,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采购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集中定点招标采购,散货物资比价、双人采购的要求。采购货比三家,质优价廉,坚持索证索票,不得采购“三无”食品。所有中小学食堂要严格使用后勤办统一定制的《丹江口市学校食堂散货食品购物单》(表①)。落实:在正规超市或公司购物必须有发票;在散货市场购物单项物品在伍佰元以上必须有发票,单项物品在伍佰元以下用此购物单,否则均视为白条,不得入账。

  二、严格规范成本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及成本核算的意见》(鄂教财20114号)和《十堰市学生食堂管理及成本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十教字

  [2017]26号)及《关于调整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学生伙食费限额标准的意见》(丹教办[2012]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丹教办201258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食堂饭菜成本每日核算,严格控制饭菜价格,做到保本经营,坚持“公益性”原则。严格落实《丹江口市中小学食堂伙食每日核算表④》和《丹江口市学校食堂食品月报账结算单⑤》的使用及公示,做到食堂资金日清月结。

  三、严格规范岗位管理。各学校要全面落实教育部、*制定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十条 岗位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学生就餐规模,切实做好定岗、定责、定薪工作,合理配置人员。学校应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采购、加工、保管、会计、出纳、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关键岗位应定期进行轮换。规模较小的学校,部分岗位

  可以由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人员兼任。”,即要完善学校食堂岗位设置,坚决落实食堂关键岗位“隔手制”。

  同时,对于“五员制”“膳食委员会”等文件的落实必须做到:有人员、有制度、有公示、有活动记录。

  四、严格规范手续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丹教办201258号)的规定,附带的10项表格手续要坚决落实。所有岗位严格履责,签字手续不得代签。食堂日常管理台账和资金专帐要相互印证。

  关于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的要求已发多次,请各学校对照各级文件要求,做好严肃认真的自查整改。今后若发现个别学校违反学校食堂管理规定的将进行严肃查处。

  附:以上关于后勤及营养餐管理的文件在《丹江口市学校后勤暨营养餐管理培训》光碟和“丹江后勤群,群共享”里面都有。

  丹江口市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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