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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机关公文写作原则
公文写作原则是公文写作客观规律的正确反映。严格遵守公文写作原则,是军队机关公文写作成功的基本保证。中央军委胡锦涛主席签署的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指出:“公文处理应坚持求实、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公文写作是公文处理的重要环节,同样应坚持这些原则。当前,军队机关公文写作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基本写作原则尤为重要。军队机关公文写作既要遵循公文写作的一般规律,又要坚持军用文书写作的特殊规律,写作基本原则,可概括为以下十条:
一、党性原则。公文是随着阶级的出现而形成并发展起来的,是阶级及其政党意志的体现。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武装力量。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的根本建军原则。党中央、中央军委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主要是通过公文在军内传达贯彻执行的。军队机关公文或者直接传达党的方针、政策,或者结合军队建设的实际,具体地体现党的方针、政策。因此,军队机关公文写作必须坚持党性原则。一是公文内容必须在政治上和思想上以及各种具体提法上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行文程序要严格执行中央军委颁发的公文处理条例,依据各级党委的规定办事。三是公文起草者要注重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要加强政治学习,深刻理解党中央、中央军委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各级党委的指示精神,保证所写公文不出现政治问题。四是公文的审定者要严把政治质量关。要把衡量公文质量高低的第一标准,定在是否正确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切实保证公文的政治质量。
二、求实原则。实事求是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精髓,也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精髓。公文是用来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文体。而公文要真正发挥这种作用,就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情况。一是向上行文,请示工作、报告情况,要一是一,二是二,有喜报喜,有忧报忧,要讲真理,说真话,成绩不夸大,问题不缩小,情况不虚构,准确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二是对下行文,下达任务,部署工作,要从实际出发,有的放矢。三是平级行文,互通情报,联系工作,协调关系,要实事求是,情报要真实,态度要真诚,意见要客观。要做到这些,军队各级机关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全体机关干部要注重深入实际,及时掌握新情况,经常分析研究新问题,努力探索事物的客观规律,在公文写作中避免出现脱离实际,主观臆断现象,做到无论在发文目的、发文时机上,还是公文的内容上,都能体现实事求是精神,都能做到一切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全面而准确反映实际情况,使公文达到内容真实可靠、措施切实可行。
三、高效原则。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信息爆炸的时代,情况瞬息万变,机遇稍纵即逝。信息化条件下的军队建设和战争,更要求果断决策,高效实施,作为指挥军队建设和战争的重要手段的军队机关公文,形成的各个环节,都需要快速高效,尤其成文速度要快。一是要及时了解领导意图。在拟制各种文书时,要及时了解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及时了解本级首长的工作要求,及时把握公文写作的方向,预见工作进程,加强工作的主动性,缩短公文起草时间。二是要善于预先搜集和时常积累资料。要随时掌握部队现实情况,做好写作素材储备,避免临时抓材料,查情况,费时费力,延误时间。三是要加强机关间的协作配合。为了确保公文的快速写作,机关与机关之间、机关各业务部门之间,要主动配合,共享信息,互通情况,发挥集体力量,提高公文的拟制速度。四是要加强公文写作理论学习。各级机关干部要系统掌握各类公文的写作知识,熟悉各类公文的格式、结构、拟制方法和写作要求,努力提高快速成文的素质和能力。
四、精简原则。我党我军历来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等不良作风,并把精简公文作为衡量机关作风的重要方面。公文写作必须始终坚持精简原则,这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基本保证。反之,为办文而办文,过多发文,就会严重影响公文职能的发挥。公文写作要做到精简务实,一是要树立正确的领导观,不把向下发文的多少作为对工作重视程度的衡量标准。做到不应发的公文不发,能少发的少发。二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把上报材料的多少作为本单位工作成绩大小的努力目标,不要出于不正当的目的乱向上级报材料。三是要树立正确的效益观。明确公文发挥作用的大小与发文的多少及其公文篇幅的长短并不成正比,盲目地多发文、发长文,不仅起不到促进工作的目的,反而会打乱正常的工作秩序,使上下处于应付“文山”的忙乱之中,难以集中精力抓好工作落实。公文写作要贯彻精简原则,军队机关干部要发扬我军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反对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工作作风,克服写空文、写长文和乱发文的文牍行为,严格控制公文的篇幅和数量。
五、准确原则。军队机关公文是军队各级机关对所属实施组织领导的重要工具,是所属部队行动的依据,拟制和处理必须准确细致,不能有一点的疏忽和丝毫差错。为此,一是要准确地体现首长意图,必须根据首长的要求拟制,准确地表达首长的指示精神。二是要准确地使用材料。公文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允许有任何虚构和夸张。公文写作人员要对所掌握的情况,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全面分析,从而获得准确的材料,得出正确的结论,并做到恰当地使用。三是要准确地遣词造句,正确使用标点符号。要选用肯定、确切的词语,不用模棱两可和含意不清的词语;
尽可能使用军语或专业术语,不用方言和土语;
语法和用字要准确,不要出现错误语法和错别字。
六、慎重原则。军队机关公文是根据权限和职能而制发的,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现实的执行效力。或要求传达贯彻,或要求遵守服从,或要求执行办理,无不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志,特别是决定、指示等公文,集中体现出公文的强制性和约束力。这一特点要求军队机关公文写作必须坚持慎重原则。一是必须严格按照本机关的权限和职能制发公文,不能越权发文。二是不能随便滥发公文,不需要发文办理的事项,不发文。三是要以部队机关的名义发布,如以首长名义发布公文,应明确并非以私人身份行事,而是以其所在机关法定领导人身份行使职权。特别是指挥性公文的制发要更加慎重,做到“慎乃出令”,文出必行,保证公文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七、规范原则。为了保证公文的执行效力,便于对公文的管理,各国军队都对公文做了许多规范化的要求,尤其对公文的体式作了严格的规定。我军自1963年10月至2005年10月,先后颁发《关于军用公文分类和格式的规定》、《关于军用公文格式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关于军用公文分类和格式问题的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等重要文件,对军队机关公文体式进行了规范,要求撰写必须按照统一规范体式。
公文体式包括文体与格式两个方面。规范的公文体式对保证公文质量,提高指挥效能和办事效率,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发公文必须重视公文体式的规范性,不能把体式问题作为无足轻重的小事,更不能独出心裁,标新立异,进行所谓的“创造”。随着办公自动化的完善和发展,公文处理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越来越高。军队机关公文写作必须正确使用文种,并根据不同的文种要求,写全公文要素,保证公文格式的统一和完整。
八、保密原则。公文作为信息的载体,它所运载的信息一般具有很强的机密性。公文的读者是有严格选择的,公文都有明确的发文对象,只能在一定范围内传达或传阅,具有严格的密级划分。军队机关公文有的直接标明“秘密”、“机密”、“绝密”;
有的虽未标明密级,但要求传达到限定的范围。由于军事活动本身具有很强的机密性,如下达作战任务,调动部队和武器装备,变更编制体制,部署军事行动等,这就决定了记载和反映军事活动内容的军用公文比地方公文在密级划分上更为严格。军队机关在制发公文时,必须注意保密性。一是要严格控制公文的内容所涉及的范围,不要把不应让受文者了解的内容写入公文之中。二是要明确发文对象,严格控制发文范围和数量,必须按照批准的份数印刷,禁止发给无关单位或个人。三是正确划分秘密等级,确保军事秘密的安全。
九、周密原则。坚持周密原则涉及公文写作的全过程。从公文的起草到公文的审核和修改,每个环节都必须周密。公文起草必须按照公文处理条例办事,文稿在送领导审批签发前,应由有关部门或人员认真校核。一要查矛盾抵触,检查文稿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机关的指示是否有不一致之处,同本机关已发布的有关规定有无矛盾,以及一份公文中前后有无矛盾。二要查措施落实,检查所提出的各项措施的理由是否充足,执行的方法、步骤、时限规定得是否恰当。三要查程序手续,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要求,发布名义是否适当。四要查文字表达,检查有无错漏情况,尤其是人名、单位名称、地名、各种数字是否有误。发现问题,立即改正,使公文在行文必要性、政策性、针对性、可行性和规范化等方面都合乎公文写作要求,不出现任何差错。
十、简明原则。公文属于应用文体,在写法上它既不需要像文学作品那样重视烘托和渲染气氛,讲究形象的刻画和细腻的描写,也不需要像学术著作那样长篇大论,而是要尽可能用简洁的文字,流畅而有条理地表达丰富的内容,力求言简意赅,通俗易懂。一是行文要注意主次分明,上下衔接,前后连贯,段落清楚,条理分明。二是语言不求华丽,防止玩弄词藻,堆砌形容词,避免文字生僻、意尽言不止等倾向。三是要防止滥用省略、句法不全、交代不明、眉目不清、篇幅冗长等现象。公文写作风格要朴实无华,使受文者易于接受,便于执行,更好地发挥军队机关公文在部队建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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