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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期间扰民通知,菁选3篇【精选推荐】

时间:2023-02-16 15:40:08 来源:文池范文网

高考期间扰民通知1  20XX年中职升学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已临近,为让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扰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甘肃省环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考期间扰民通知,菁选3篇【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高考期间扰民通知,菁选3篇【精选推荐】

高考期间扰民通知1

  20XX年中职升学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已临近,为让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扰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6月1日至6月5日,每天22时至次日6时,高中学校周边及考生集中居住区内产生噪音的生产企业、建筑工地、歌厅、舞厅、群众娱乐场所等要停工停业,其它时段上述区域产生的音量不得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休息。

  二、5月20日6时至5月21日18时,6月6日6时至6月8日18时,城区禁止工程施工,禁止燃放鞭炮,禁止歌厅、舞厅、网吧营业,禁止门市部、商业摊点对外播放音乐,禁止广场、体育场、公园等处的早晚群众文化活动播放音乐。

  三、高考期间,武威市生态环境局民勤分局、县*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旅局、县教育局等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对考点周边及考生集中居住区内噪声源、考生和家长聚集性活动进行集中整治,对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环境违法的,将根据部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武威市城市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特此通告!

高考期间扰民通知2

  高考临近,为了给我县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干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省市有关规定,高考期间(7月6日至7月8日),我县将加强县城范围内各类环境噪声的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天候禁止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活动和其它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特别是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使用大功率音响举办演唱会、文艺演出、广场舞、婚丧嫁娶等活动(包括住宅小区内)。

  三、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城区禁鸣的规定。7月7日、8日考试期间,在张北一中、德智中学周围500米范围内实行交通管制,过往车辆绕行。

  四、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五、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告》规定,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处理。

高考期间扰民通知3

  为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保证中考、高考期间学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局交警支队、市教育局现就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告如下:

  6月1日至6月15日中高考准备和考试期间,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停止出具夜间建筑连续施工作业证明,市城管局、市*局交警支队停止办理建筑渣土处置运输手续。在此期间,所有在建工程(拆迁工地、建筑工地、渣土工地、市政工地等)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0时至次日6时,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同时,高考考试期间(6月7日至10日)和中考考试期间(6月12日至15日),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和距考点5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工程抢修、抢险除外)。各建设、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上述要求,确因特殊需要必须施工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逐级报批,并对社会公示。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局交警支队按照本部门、本系统职责分工,加大对拆迁、建筑、渣土处置、市政等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要求相关建设和施工单位在此期间科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产生噪声污染扰民的施工行为。加强检查力度,必要时进行联合执法,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行为并将违法单位纳入诚信系统公示,同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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