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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刑侦工作科学发展观经验交流—经验材料
在学习 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 县公安局提出刑侦“队伍管理精细化、 侦查破案专业化、 执法办案规范化、 基础业务信息化、 警民关系和谐化” 的工作思路,强力推进刑侦工作, 取得明显成效, 得到市公安局的充分肯定。
4 月 16 日 全市刑侦工作会议在大悟召开, 县公安局在大会上作了 经验介绍。
一、 绩效量化定奖惩, 推进队伍管理精细化
“用制度管人, 最大限度调动人的因素” 。
年初, 公安局在进一步完善原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基础上, 重点对《民警绩效考核办法》 进行了 修改和完善。
做到人员定岗 位、 岗 位定职责、 工作定目 标、 绩效定奖惩, 大大提高了 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刑警队伍呈现出“人人有岗 位、 人人有目 标、 人人有动力、 人人争一流”的可喜局面。
二、 科技普及强基础, 培植侦查业务信息化
一是基础业务工作信息化。
将刑事技术、 刑事特情、 阵地控制、 刑嫌调控、情报资料等五个方面的基础业务工作信息化、 用规范化的语言、 文字录入《公安综合业务信息系统》 和《刑侦综合信息系统》 等操作平台, 实现资源共享, 信息互通。
二是侦查破案信息化。
对重特大案件发、 破案信息、 嫌疑人员信息逐一上网, 开展网上侦查、 串并、 控赃、 追逃等工作, 做到信息主导侦查。
三是区域协作信息化。
公安局应用公安部搭建的“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 , 为福建同安区、辽宁沈阳市、 广东东莞市、 深圳市、 十堰市等地公安机关协查了 案件受案资料、
现场资料、 嫌疑人户籍资料等信息 10 余次, 通过该平台向红安、 黄陂、 新洲等地公安安机关发布了 我县城关发生的系列抢劫案、 盗窃汽车案协查信息。
3 月 19日 , 公安局通过调查摸底和循线追击, 赴武汉新洲区, 在武汉市警方的协助下,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 破获盗窃汽车案 2 起。
三、 以机制创新促破案, 助推侦查破案专业化
公安局的“一二三四五” 的追逃工作机制在全省推广以来, 更加注重侦查破案工作机制建设。
在工作中不断摸索和总结出了 一套“打黑除恶” 工作机制、 侦破命案、 侦破盗抢等多发性侵财案件工作机制等专案侦查工作机制。
先后侦破命案 3 起, 打掉各类暴力犯罪团伙 3 个 15 人, 破获故意伤害、 寻衅滋事、 敲诈勒索等案件 16 起, 侦破一系列盗抢案件 39 起。
2 月 5 日 、 22 日 , 通过调查布控,先后在我县城关、 广水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 破获 2008 年 12 月 以来城区携包妇女系列飞车抢夺案 30 余起。
四、 阳光作业促办案, 推进执法办案规范化
强化监督是公开、 公正、 文明执法的关键。
公安局紧紧抓住执法监督不放松,进一步强化了 内、 外部监督工作。
一是完善了 五级审核机制。
在案件侦办上, 公安局进一步完善“民警、 中队长、 法制员、 大队长、 局法制科” 五级审核机制,增强了 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
对重特大案件涉案嫌疑人采取或变更强制措施时, 主动邀请县人大、 县委政法委、 县检察院、 法院以及本局法制科对案件进行协商会诊, 切实做到不枉不纵,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 法政策。
三是建立了 办案公开制。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 的原则, 通过落实“三回告、
三告知” , 建立民警执法档案进行规范约束, 强化了 办案民警的责任。
3 月 13日 、 20 日 、 23 日 , 公安局先后三次邀请县委政法委、 县检察院及局法制科相关领导, 对在侦的三起重大故意伤害案进行会诊, 作出了 对主要犯罪嫌疑人移送起诉, 对其他涉案成员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使这三起久办不决、 影响较大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五、 带案回访解民难, 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化
县公安局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做起, 带案回访当事人, 加强与受害人、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间的沟通, 将追缴受害人人身伤害、 财物损失等民事赔偿部分前移至办案环节, 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和赞誉。
3 月 15 日 , 县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公安局长 xx 亲自 到受害人家中, 亲手将追缴赔偿款拾万元送到四姑一故意伤害案受害人家属手中; 20 日 , 又将新城故意伤害案追偿的捌万元送到受害人家中。
在学习 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 县公安局提出刑侦“队伍管理精细化、 侦查破案专业化、 执法办案规范化、 基础业务信息化、 警民关系和谐化” 的工作思路,强力推进刑侦工作, 取得明显成效, 得到市公安局的充分肯定。
4 月 16 日 全市刑侦工作会议在大悟召开, 县公安局在大会上作了 经验介绍。
一、 绩效量化定奖惩, 推进队伍管理精细化
“用制度管人, 最大限度调动人的因素” 。
年初, 公安局在进一步完善原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基础上, 重点对《民警绩效考核办法》 进行了 修改和完善。
做到人员定岗 位、 岗 位定职责、 工作定目 标、 绩效定奖惩, 大大提高了 民警的工作
积极性, 刑警队伍呈现出“人人有岗 位、 人人有目 标、 人人有动力、 人人争一流”的可喜局面。
二、 科技普及强基础, 培植侦查业务信息化
一是基础业务工作信息化。
将刑事技术、 刑事特情、 阵地控制、 刑嫌调控、情报资料等五个方面的基础业务工作信息化、 用规范化的语言、 文字录入《公安综合业务信息系统》 和《刑侦综合信息系统》 等操作平台, 实现资源共享, 信息互通。
二是侦查破案信息化。
对重特大案件发、 破案信息、 嫌疑人员信息逐一上网, 开展网上侦查、 串并、 控赃、 追逃等工作, 做到信息主导侦查。
三是区域协作信息化。
公安局应用公安部搭建的“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 , 为福建同安区、辽宁沈阳市、 广东东莞市、 深圳市、 十堰市等地公安机关协查了 案件受案资料、现场资料、 嫌疑人户籍资料等信息 10 余次, 通过该平台向红安、 黄陂、 新洲等地公安安机关发布了 我县城关发生的系列抢劫案、 盗窃汽车案协查信息。
3 月 19日 , 公安局通过调查摸底和循线追击, 赴武汉新洲区, 在武汉市警方的协助下,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 破获盗窃汽车案 2 起。
三、 以机制创新促破案, 助推侦查破案专业化
公安局的“一二三四五” 的追逃工作机制在全省推广以来, 更加注重侦查破案工作机制建设。
在工作中不断摸索和总结出了 一套“打黑除恶” 工作机制、 侦破命案、 侦破盗抢等多发性侵财案件工作机制等专案侦查工作机制。
先后侦破命案 3 起, 打掉各类暴力犯罪团伙 3 个 15 人, 破获故意伤害、 寻衅滋事、 敲诈勒索等案件 16 起, 侦破一系列盗抢案件 39 起。
2 月 5 日 、 22 日 , 通过调查布控,
先后在我县城关、 广水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 破获 2008 年 12 月 以来城区携包妇女系列飞车抢夺案 30 余起。
四、 阳光作业促办案, 推进执法办案规范化
强化监督是公开、 公正、 文明执法的关键。
公安局紧紧抓住执法监督不放松,进一步强化了 内、 外部监督工作。
一是完善了 五级审核机制。
在案件侦办上, 公安局进一步完善“民警、 中队长、 法制员、 大队长、 局法制科” 五级审核机制,增强了 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
对重特大案件涉案嫌疑人采取或变更强制措施时, 主动邀请县人大、 县委政法委、 县检察院、 法院以及本局法制科对案件进行协商会诊, 切实做到不枉不纵,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 法政策。
三是建立了 办案公开制。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 的原则, 通过落实“三回告、三告知” , 建立民警执法档案进行规范约束, 强化了 办案民警的责任。
3 月 13日 、 20 日 、 23 日 , 公安局先后三次邀请县委政法委、 县检察院及局法制科相关领导, 对在侦的三起重大故意伤害案进行会诊, 作出了 对主要犯罪嫌疑人移送起诉, 对其他涉案成员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使这三起久办不决、 影响较大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五、 带案回访解民难, 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化
县公安局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做起, 带案回访当事人, 加强与受害人、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间的沟通, 将追缴受害人人身伤害、 财物损失等民事赔偿部分前移至办案环节, 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和赞誉。
3 月 15 日 , 县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公安局长 xx 亲自 到受害人家中, 亲手将追缴赔偿款拾万元送
到四姑一故意伤害案受害人家属手中; 20 日 , 又将新城故意伤害案追偿的捌万元送到受害人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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