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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股指期货基本面与股指期货技术分析要点(精选文档)

时间:2023-02-10 16:30:05 来源:文池范文网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股指期货基本面与股指期货技术分析要点(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股指期货基本面与股指期货技术分析要点(精选文档)

股指期货基本面与股指期货技术分析要点1

  股票市场一般被认为是反映一国经济的晴雨表,因而股票指数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国未来经济的走向。沪深300股票指数则是由一些经过筛选的成份股的价格指数所构成,因此它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些成份股的价格走势。

  股票市场基础分析主要侧重于从股票的基本面因素,比如宏观经济、行业背景、企业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等对公司加以研究与分析,试图从公司角度找出股票的“内在价值”,从而与股票市场价值加以比较,挑选出最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要确定公司股票的合理价格,首先要预测公司预期的股利与赢利,我们把分析预期收益等价值决定因素的方法叫做基本面分析。

  所以,股指期货的基本面分析主要是对商品价格、供求关系、宏观经济指标和政治因素等进行研究来判断股指期货的走势。

  基本分析派认为:股指期货的价格变化受期货市场合约供求关系的影响非常大。如果当供大于求时,那么期货合约价格就会下跌;反之,当供小于求时,期货合约价格就会上升。

  宏观经济指标包括经济增长率等数字,是由国内生产总值、利息率、通货膨胀率、失业率、货币供应量、财政政策、外汇储备以及生产率等要素计算而得。比如大多数国家都把利率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工具之一。假如当经济过热、通货膨胀上升时,就会提高利率、收紧信贷;假如当过热的经济和通货膨胀得到控制时,就会把利率适当地调低。利率的变化会引发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化。一般情况下,如果市场利率上升,就会加重期货投资者的利息负担,增加交易风险,从而使股票指数期货价格趋于下跌;若市场利率下降,又会刺激投资者积极参加期货交易,进而促使市场活跃,股票指数期货价格趋于上涨。

  因此,投资者在对股指期货进行基本面分析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国家经济总量。国民生产总值(GDP)是反映一个国家经济规模的最直接指标,因而分析一个国家的GDP走势对投资者判断股指期货的走势至关重要。

  2.经济周期波动。每个国家的经济都有周期性波动的特点,这种周期性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到股票指数上来,所以,分析一个国家的经济周期,判断其处于增长期还是衰退期对判断股指的中长期走势具有重要意义。

  3.国家政策。*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采取的不同的货币、财政以及针对某些行业的倾向性经济政策会在短时间内影响人们的心理和股市的走势,尤其是行业政策对权重行业板块会有直接影响。

  4.其他宏观因素。除了以上的这些因素之外,还有一些宏观因素也可能给股指带来系统性的影响,例如战争、*变化、国际形势等,也需要加以认真地分析。

  5.指数权重股的走势。由于不同成份股在股票指数中的权重不同,因而每个成份股对股指的贡献都不同。权重系数大的股票变动对股指变动的影响显然要大于权重小的股票,因此分析权重股的走势对分析股指走势也十分重要,尤其是这些权重股的基本面分析对分析股指期货的走势十分重要。

  6.指数成份股的调整。根据指数编制的原则,每间隔一定时期,指数公司都会对成份股进行一些调整,成份股的调整一定会影响到股票指数的价格水*,因此在炒股指期货时也必须随时留意这些信息,因为指数成份股的调整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影响股票指数价格。

  除此之外,其他一些相关市场的走势也会影响到股票指数的.走势。例如国际股票市场、大宗原材料期货市场等,投资者在分析股指期货的走势时应当对以上这些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股指期货基本面与股指期货技术分析要点扩展阅读


股指期货基本面与股指期货技术分析要点(扩展1)

——期货投资股指期货操作心得

期货投资股指期货操作心得1

  一、期货模拟交易目的:

  (一)了解期货交易品种

  期货主要是对商品期货交易进行操作,通过本课程我了解到我国商品期货市场主要交易品种。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小麦、棉花、白糖;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豆、玉米、豆粕、豆油。

  (二)了解期货交易规则

  期货交易规则应包括开市、闭市、报价、成交、记录、停板、交易的结算和保证、交割、纠纷处理及违约处罚等内容。期货交易规则仍然是一种总的规定,根据业务管理的需要,交易所又制定了各种细则和管理办法,如交割细则,套期保值管理规定,定点仓库管理规定,仓单管理办法等。期货合约也是规则的组成部分。惩罚违约、制止垄断、操纵市场等不正当的交易行为。商品期货交易的了结(即*仓)一般有两种方式,即对冲*仓和实物交割。 (三)进行实践操作的目的

  通过统一安排在金融实验室所进行模拟期货交易实习,使学生比较直观,又使学生比较系统、全面地练习电子期货交易的基本程序和一般.. 二、期货模拟交易体会

  (一)股指期货交易特点:

  1、现货期货价格不完全同步性;

  2、不同期限股指期货之间的相互印证;

  3、阶梯性;

  4、快速波动性;

  (二)改进方法:

  1.有心得时要及时将其记录到交易日记里。

  2. 形成观点并下单之后,设置好止赢止损,并把观点及分析过程在交易日记里记录下来。

  3. 持仓量和交易量太少的合约流动性太差,最好不要参与。

  4. 报入价格应该比预期的价格或整数价位稍微低一点(买入则高一点)。放弃一点小利益,以防止未达到预期价位而没有成交。

  5. 在同样看好两个品种的情况下,应保持一定比例持有双品种合约,分散投资分散风险。尽量避免在一个品种合约上重仓持有。

  6. 在看好某合约并建仓后,持仓期可能会出现2-4天的小反弹或横向整理,应有足够的耐心和耐力,避免在好行情下被震仓*仓。

  7. 应以投资中期为主,短期操作为辅的思路。一些小反弹可能带来的利润应当舍弃,主抓中期趋势。

  8.心理素质要好,能冷静,不要因为小反弹而去反向操作。

  9. 交易用宽带一定要速度快,避免延误。交易软件有时会出问题不能下单,此时应冷静,用电话的方式下单交易。

  10. *动之后,如果外盘出现横向小幅调整,内盘失去指引,则国内盘很可能会放大震荡幅度。

  11. 在长假日之前,尽量不持仓。

  12. 在局势不明朗前,不要大单抢底或顶。即使猜测把握比较大,也只能轻仓操作,逐步加仓。

  13. 研究了趋势并预测好之后就应该执行,不能因为一时的超短线利润而临时改变方向。

  14. 开仓应分批卖出,如是2-3天的短线,则一天内分2-4次建仓。如是2-4星期的中线,则分2-4天建仓。

  15. 当某个品种因涨跌停板而不能交易时,可以买卖相关度高的其他品种合约来赚钱或抵消现有持仓的亏损。

  16. 期货,修心与技术分析同等重要。控制贪欲。

  17. 谋定而后动,没有计划好的交易方案则不要入市。切忌突发奇想追涨杀跌。尽量不要做突发的超短线。


股指期货基本面与股指期货技术分析要点(扩展2)

——期货操作基本知识

期货操作基本知识1

  1、 什么是期货

  期货(Futures)与现货完全不同,现货是实实在在可以交易的货(商品),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黄金、铜、螺纹、股指、债券等为标的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

  2、什么是主力合约

  期货不是现货,但期货可以在未来转化为现货,比如“沪铜1701”合约,就会在2017年1月15日到期,到此时仍持有合约的客户,就会参与到接下来的现货交割中。所以,所有的期货合约都是有期限的,不可能永久持有,这一点与股票有本质的差别。而参与期货交易的现货商始终只是一小部分,大部分投机者在合约即将进入交割期之前都会*仓撤离——因此,一般投机者参与期货交易,都会尽量选择某一品种中成交量最大的一个合约,也就是“主力合约”

  3、期货怎么交易

  在开户、软件等准备工作完成后,直接登陆账户——选择期货合约——买入/卖出(*仓)。

  4、保证金

  期货是保证金交易,比如我想持有价值10万的合约的买/卖权,在离交割期还比较远的时候,我只需要质押约定的保证金即可,如这个保证金比例是10%,那我保证金1万即可拥有持有权。需要注意的是,保证金比率是经常会调整的,比如国庆长假之前、国家为抑制行情暴涨暴跌而临时上调保证金标准。

  5、杠杆/仓位

  以10%保证金标准为例,十万资金理论上就可以撬动一百万价值的.合约,也就是十倍杠杆。

  但是,当你在持有期货合约时,合约标的的价格是不断变化的,如果合约价格向你预期反向变动的时候(比如你买涨,但合约跌了),你的账户净值就减少,如果你的账户净值已经低于最低保证金标准时,就必须要追加资金,否则就会面临爆仓风险(期货公司给你将合约强行*仓)。

  因此,在进行期货买卖的时候,一定要对自己的风险度有清楚的掌握,一般来说,期货仓位占到50%就已经不低了,超过80%就必须预警!永远不要满仓!

  6、趋势

  期货有着众多天然的投机属性:既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杠杆、短期刚性兑现、高频交易等等,因为这些因素的存在,它成倍地放大了投机市场的欲望和恐惧,因此很多习惯了做国内股票的投资者或者做现货的实体客户,他们在面对行情剧烈波动时经常会无法理解,认为行情继续冲高或下跌根本不符合常理,市场不会接受,因此他们经常在行情中途反向做单,还死撑不止损,最终造成巨额损失。但事实上,期货市场本来就是非常疯狂的,很少有冷静的时候,比如在上升趋势中,由于多头强势,会吸引来大量的跟涨资金,多头本身由于获利还可能会继续加仓,而空头撤退又必须在市场上买入*仓造成多杀多……又助推了行情,最终形成一轮又一轮的疯狂。

  期货的趋势往往是非常可怕的,期货合约的价格绝不能仅用一般价值标准去衡量,“合理价格”永远只是一种理想,疯狂和恐惧才是期货市场的常态,而即使有短期的窄幅震荡行情,横盘过后往往都会蕴量出一波更猛烈的上涨或下跌,横盘时间越长,冲得越猛。纵观期货行情的历史,几乎没有一个品种的价格是会长期在一个小区间范围内稳定运行的,不是过高就是过低。以焦煤主力合约为例,2011年4月,焦煤受国家“四万亿”政策的影响,处于一个历史高位,当时的价格最高达到2444元吨,而后由于钢铁产业产能严重过剩,焦煤开始走软,至2016年1月,焦煤最低价格仅为609元,而此时国内供给侧改革、去过剩产能的策略又为焦煤复苏带来了动力,短短十个月时间,焦煤又疯涨到最高2276元,后续还有继续冲高可能。

  正因为期货市场是如此疯狂,每个投资者在进入期货市场的时候,都要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不要总想着赚多少钱,而是要先学会在市场、趋势面前保持敬畏,尽量控制自己的理智和欲望,学会跟随趋势,学会控制持仓和止损,而不要变成这台疯狂绞肉机滚轮下的牺牲品。只有不断经历挫折、恐惧和迷茫,在锤炼出强韧的内心后,你才能做到从容地面对市场。

  7、止损

  对每一个刚踏入期货市场的人来说,首先要学会的一件事是控制好风险度,也就是仓位,其次,就是要学会止损。在期货这个市场上,有过无数过客,他们被赚钱效应吸引而来,带着豪赌的心态踏上市场,如果赌中了认为理所当所,赌错了就死扛甚至加仓,然后亏钱爆仓黯然离场,对他们来说,故事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所以,对刚踏入期货市场的新人来说,学会止损非常重要,也非常艰难,因为在很多人眼中,止损等于承认失败、错误、丢失颜面,等于浮亏变成了真实的亏损,等于自己大量的心血化为了泡影——而这也正是人性最大的弱点——越是你投入得多,越重视、关心的东西,让你放弃、割舍就会越难、越心痛、越不舍。如果一个投资者不能理智地看待自己,不能冷静地看待每一笔交易,止损就越难。但是,没有人能保证自己的交易不出现失误,也没有人能预测行情到底会疯狂到什么程度,你越是不舍,很多时候,你越是会失去得更多。

  有一句话说得好,“你可以在期货市场上赢无数个100%,但只要你输掉一个100%,你就失去了全部。”

  8、操作习惯

  期货是高频交易,日内可以反复操作,可多可空,可即时反手,即时加仓、*仓,期货还有夜盘,每个工作日晚21点开,螺纹到23点收盘,铜、锌到凌晨1点,而铜、锌、黄金等品种还有国外盘,交易时间跟国内有很大差别,因此投资者刚接触期货的时候,一定先要有所准备,以适应这种操作习惯。

  9、品种选择

  对大多没有接触过现货的投资者来说,最好不要什么品种都做,基本面自然不用说——完全不懂的不要轻易去碰。而对技术面来说,技术指标虽然是适用于所有品种的,但事实上每个品种哪怕是属于同一个系列的,其内在属性和特点都会有很大的差别,不长期持续地关注,积累经验就去随意尝试,很可能会造成损失。而某些总持仓量小、比较生僻的品种,还可能会成为一些大庄家控盘操纵的对象,比如动力煤、PTA。所以建议投资者要选择一些比较热门、利于发挥自己优势的品种长期关注,一般五到十个即可,贪多无益。


股指期货基本面与股指期货技术分析要点(扩展3)

——股指期货仓差是什么-期货知识

股指期货仓差是什么-期货知识1

期货合约

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期货手续费: 相当于股票中的佣金。对股票来说,炒股的费用包括印花税、佣金、过户费及其他费用。相对来说,从事期货交易的费用就只有手续费。期货手续费是指期货交易者买卖期货成交后按成交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例所支付的`费用。

期货交易特征

双向性

期货交易与股市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期货可以双向交易,期货可以买多也可卖空。价格上涨时可以低买高卖,价格下跌时可以高卖低补。做多可以赚钱,而做空也可以赚钱,所以说期货无熊市。(在熊市中,股市会萧条而期货市场却风光依旧,机会依然。)

费用低

对期货交易国家不征收印花税等税费,唯一费用就是交易手续费。国内三家交易所手续在万分之二、三左右,加上经纪公司的附加费用,单边手续费亦不足交易额的千分之一。(低廉的费用是成功的一个保证)

杠杆作用

杠杆原理是期货投资魅力所在。期货市场里交易无需支付全部资金,国内期货交易只需要支付5%保证金即可获得未来交易的权利。由于保证金的运用,原本行情被以十余倍放大。假设某日铜价格封涨停(期货里涨停仅为上个交易日的3%),操作对了,资金利润率达60%(3%÷5%)之巨,是股市涨停板的6倍。(有机会才能赚钱)

机会翻番

期货是“T+0”的交易,使您的资金应用达到极致,您在把握趋势后,可以随时交易,随时*仓。(方便的进出可以增加投资的安全性)

大于负市场

期货是零和市场,期货市场本身并不创造利润。在某一时段里,不考虑资金的进出和提取交易费用,期货市场总资金量是不变的,市场参与者的盈利来自另一个交易者的亏损。在股票市场步入熊市之即,市场价格大幅缩水,加之分红的微薄,国家、企业吸纳资金,也无做空机制。股票市场的资金总量在一段时间里会出现负增长,获利总额将小于亏损额。(零永远大于负数)

综合国家政策、经济发展需要以及期货的本身特点都决定期货有着巨大发展空间。股指期货的全称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也可称为股价指数期货、期指,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作为期货交易的一种类型,股指期货交易与普通商品期货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征和流程。


股指期货基本面与股指期货技术分析要点(扩展4)

——期货转让合同 (菁选3篇)

期货转让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

  第一条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条 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市场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章 保证金

  第三条 乙方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_________元。乙方资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开户。

  保证金可以现金、本票、汇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帐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四条 乙方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五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乙方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 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七条 在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证金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三章 强行*仓

  第八条 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第九条 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

  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约定)。

  第十条 乙方因交易亏损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将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仓合约强行*仓,直至乙方的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乙方应承担强行*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十一条 只要甲方选择的*仓价位和*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承诺不因为强行*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前款所称“合理的范围”指按照期货经纪业的执业标准,已经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强行*仓。

  第十二条 除非乙方事先特别以书面形式声明并得到甲方的确认,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当乙方保证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开新仓,并可对乙方持有的未*仓合约进行*仓。

  乙方在甲方实际控制若干交易帐户时,甲方有权对其合并计算风险。

  第十三条 由于期货交易所编码规则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货交易所将拥有不同的交易编码。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编码下同时存在盈利和亏损时,在亏损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补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 通知事项

  第十四条 甲方采取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书、强行*仓通知书。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闭市后按照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每日交易结算单。

  甲方按照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结算月报。

  第十五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结算单、交易结算月报的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甲方、乙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记载事项的确认。

  第十六条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章的约定事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对方确认后方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该方负责。

  第五章 指定事项

  第十七条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指令下达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指令下达人:_________。

  第十八条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资金调拨人的调拨资金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资金调拨人: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以下列通讯地址和号码作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效地址和号码:

  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双方可以约定其他通讯方式)

  第二十条 乙方如需变更其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或者变更业务往来方式,需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按规定程序确认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六章 指令的下达

  第二十一条 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书面方式下达的指令必须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达人签字。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可以约定采用某种指令下达方式)。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和无效;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条 乙方在发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成交,乙方则必须承担交易结果。

  第二十四条 乙方若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应当按照相关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者证明,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有效承担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申请套期保值头寸。

  第七章 报告和确认

  第二十五条 甲方对乙方的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进行过交易或者有持仓,甲方均应在每个交易日闭市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帐户权益状况或者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单。

  第二十六条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后,甲方应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有权将发生异议的未*仓合约进行*仓。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甲方的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强行*仓不符合约定条件,甲方有过错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复被强行*仓的头寸,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 现货月份*仓和实物交割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请。乙方申请交割,应符合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实物交割申请。

  第二十九条 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资金或者标准仓单、增值税发票等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凭证及票据。

  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乙方未下达*仓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前款资金、凭证及票据,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未*仓合约进行*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条 交割通知、交割货款交收或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处理办法依照相关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第九章 保证金帐户管理

  第三十一条 甲方在期货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帐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以及质押的可上市流通国库券。

  第三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设置保证金明细帐,并在每日交易结算单中报告保证金帐户余额和保证金的划转情况。

  第三十三条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帐户中划转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结余保证金;

  (二)为乙方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或者清算差额;

  (三)为乙方履约所支付的实物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罚款;

  (四)乙方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或者期货交易所予以罚款,甲方为乙方支付罚款;

  (五)为乙方支付的仓租或者其他费用;

  (六)乙方应当向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所支付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以及相关税项;

  (七)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划款事项。

  第三十四条 乙方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甲方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无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时,乙方的保证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章 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三十五条 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向乙方提供国内期货市场行情及与交易相关的分析报告服务。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得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对交易亏损要求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应当以发放培训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知识和交易技术的培训服务。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的帐户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一章 费用

  第三十八条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代理进行期货交易的手续费。手续费收取的标准按附表执行。

  第三十九条 乙方支付给期货交易所的各项费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税项由乙方承担,前述费用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第十二章 免责条款

  第四十条 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一条 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相关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 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帐户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双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章程、规则和本公司有关的业务细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执行。

  第十四章 帐户的清算

  第四十六条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通过*仓或执行质押物对乙方帐户进行清算,并解除同乙方的委托关系:

  (一)乙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3.本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4.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7.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8.*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帐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者扣划;

  (五)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帐户清算的费用和清算后的债务余额负全部责任。

  第四十七条 甲方因故不能从事期货业务时,甲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乙方的持仓和保证金。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客户持仓转移至其他期货经纪公司,同时转移乙方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有关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八条 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期货经纪合同。

  甲方、乙方终止委托关系,乙方应当办理销户手续。

  第十五章 纠纷处理方式

  第四十九条 甲方双方发生交易纠纷或者其他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请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章 其他事宜

  第五十条 甲方的《开户申请表》、《客户须知》及《客户声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合同同时签署。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期货转让合同2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正在建设中的一套期房卖给乙方。双方签订如下合同:该房屋由菏泽市财政局开发建设,位于长江路西段路北的龙泽花园内,另有车位。

  二、由于是期房,因甲方资金困难,无力继续缴纳房款,现将该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

  三、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用后,甲方将该房所有权转让为乙方,已交开发商房款由乙方承担,该房以后应缴房款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负责。

  四、以上甲乙双方买卖的房屋如存在其他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协商的原则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乙方如需办理有关手续,甲方必须协助办理。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中间介绍人一份。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本合同自签订自日起生效。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中介人(签名):

  年月日

期货转让合同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期房转让事宜,订立本协议,甲、乙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为的正式员工,按照于xx年月出台的员工保障性住房销售政策,甲方可在xx年月至月间按照每*方米元的单价购买坐落于的栋号,该房屋为钢混结构,建筑面积*方米,拟于年月日前交房。

  第二条甲方愿意在乙方按其公司政策代为支付房款的前提下将该期房转让给乙方,即在乙方支付完房款后将该期房按甲方公司现定价格转让给乙方,并以乙方名义办理购房合同。

  第三条该期房的现定单价为每*方米元(人民币),房屋交易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拾万千佰拾元。乙方按恒大地产集团政策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收据或发票由乙方保管。

  第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对甲方支付该期房的转让中介费为人民币(大写)万元,甲方出具转让中间费收条,待乙方签订合同当日,由乙方退还甲方。

  第五条在房屋交易、转让以及合同的办理过程中,甲方协助乙方完成相关工作。

  第六条因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除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定金赔付原则进行赔付外,违约方还应额外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易总价的 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本协议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所签订,因房屋购买为乙方,故从签订协议至协议终止为止期间,所发生的任何因变动而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只负责配合乙方顺利签订合同,期间,房市的涨跌等不可预见等因素,均由乙方承担风险,甲方也不得再索要任何其他费用,否则,违约方按第六条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在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之前,乙方若将购房指标转让与第三方,必须经甲方确定,并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签订购房合同时作废,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手印)乙方:(手印)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附件一:

  转让中间费收条

  今收到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一段699号恒大雅苑栋号房屋的转让中间费

  第笔,计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鉴于目前以甲方名义购买,实为甲方收到此款项,认定为甲方向乙方借支。待乙方以乙方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后,由乙方退还本收条给甲方,特此为证。

  收款人:

  时间:年月日


股指期货基本面与股指期货技术分析要点(扩展5)

——期货合同 (菁华8篇)

期货合同1

兹委托金马证券公司(下称贵公司)代理期货商品的买卖和有关业务,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有关委托的期货买卖,概由贵公司代理本人与对方的当事人订立契约,或由贵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契约。

2.有关上述契约的订立,如在国内,则按照国内的有关法规订立,如在国外,则按照所在国家的有关法规订立。凡代理本人所订立的契约,对于本人完全发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异议。

3.本委托合约订立后,贵公司应于本人另行签署授权书后正式执行本人帐户内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签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将承担应该承担的义务和后果,此授权除本人以书面通知贵公司终止外,合约继续有效。

4.贵公司或贵公司的代理人,因订立上述合约,或因买卖及有关业务而应支出的费用,包括税收、运输、存仓、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项,概由本人如数承担。

5.委托买卖的商品,其名称、商标、规格、数目、价格和订约以及交货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写“订单”,经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送请贵公司核实后执行。如果商品的价格未经本人或被授权人填明或约定,即以贵公司当日或当时所公布的价格为准,由贵公司记入订单,本人约对同意,绝无异议。

6.本人可以保证,所委托买卖的商品都以现款和实货交付与收受,并且负责承担履行契约规定的义务。本人应在贵公司先行储存款定数额的保证金(数额按交易所规定办),以备本人有应负责支付的款项而不及时支付时,由贵公司全权处理,并由贵公司事后通知本人,这样做手续完备,本人毫无异议。

7.上述保证金的数额,将根据本人所委托买卖商品的实际情况,由贵公司增加或减少,如果未能按照规定调整保证金数额时,贵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买卖,必要时还可以终止委托关系,结清收支帐款,如有不足,任凭贵公司依法追讨赔偿,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处置。如果本人还有其他违反契约的情况,贵公司也可以照此办理。

8.如果本人有实际困难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实货实物为交付或收受时,均请贵公司*仓了结契约后就帐面进行计算,由本人负责其损失或收益。

9.贵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买卖商品,所需的通讯和业务方面的费用,由贵公司按照会计标准核算(按照交易规则),都由本人负责支付花销。

10.本人委托贵公司买卖的商品,其进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续,以及信用证的开出,概由本人自行办理。

11.本人把签字式样和印鉴留存贵公司,以便贵公司核对。

12.本人将约定的联络方式及本人的通讯地址,应向贵公司登记,请依照使用。如果发生不正确的效果,均由本人负责。如果通讯地址和约定的联络方法需要变更时,本人应向贵公司重新登记。否则,如因而发生任何损害概由本人负责,而与贵公司无关。

13.贵公司寄交本人的订单执行报表和帐单的邮寄后三天内除非由本人或贵公司管理部门经理提出修正外,均视为正确无误而不得提出异议。

14.订单、通知书、印鉴卡、登记簿、帐册和有关文件的格式,均由贵公司订购使用。

15.本委托书内约定的内容,如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可由贵公司酌情修改或补充,通知本人认可即生效。

期货合同2

一、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帐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汇入甲方帐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帐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上海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十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期货合同3

合同编号:137981

兹委托 证券公司(下称贵公司)代理期货商品的买卖和有关业务,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有关委托的期货买卖,概由贵公司代理本人与对方的当事人订立契约,或由贵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契约。

2。有关上述契约的订立,如在国内,则按照国内的有关法规订立,如在国外,则按照所在国家的有关法规订立。凡代理本人所订立的契约,对于本人完全发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异议。

3。本委托合约订立后,贵公司应于本人另行签署授权书后正式执行本人帐户内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签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将承担应该承担的义务和后果,此授权除本人以书面通知贵公司终止外,合约继续有效。

4。贵公司或贵公司的代理人,因订立上述合约,或因买卖及有关业务而应支出的费用,包括税收、运输、存仓、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项,概由本人如数承担。

5。委托买卖的商品,其名称、商标、规格、数目、价格和订约以及交货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写“订单”,经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送请贵公司核实后执行。如果商品的价格未经本人或被授权人填明或约定,即以贵公司当日或当时所公布的价格为准,由贵公司记入订单,本人约对同意,绝无异议。

6。本人可以保证,所委托买卖的商品都以现款和实货交付与收受,并且负责承担履行契约规定的义务。本人应在贵公司先行储存款定数额的保证金(数额按交易所规定办),以备本人有应负责支付的款项而不及时支付时,由贵公司全权处理,并由贵公司事后通知本人,这样做手续完备,本人毫无异议。

7。上述保证金的数额,将根据本人所委托买卖商品的实际情况,由贵公司增加或减少,如果未能按照规定调整保证金数额时,贵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买卖,必要时还可以终止委托关系,结清收支帐款,如有不足,任凭贵公司依法追讨赔偿,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处置。如果本人还有其他违反契约的情况,贵公司也可以照此办理。

8。如果本人有实际困难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实货实物为交付或收受时,均请贵公司*仓了结契约后就帐面进行计算,由本人负责其损失或收益。

9。贵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买卖商品,所需的通讯和业务方面的费用,由贵公司按照会计标准核算(按照交易规则),都由本人负责支付花销。

10。本人委托贵公司买卖的商品,其进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续,以及信用证的开出,概由本人自行办理。

11。本人把签字式样和印鉴留存贵公司,以便贵公司核对。

12。本人将约定的联络方式及本人的通讯地址,应向贵公司登记,请依照使用。如果发生不正确的效果,均由本人负责。如果通讯地址和约定的联络方法需要变更时,本人应向贵公司重新登记。否则,如因而发生任何损害概由本人负责,而与贵公司无关。

13。贵公司寄交本人的订单执行报表和帐单的邮寄后三天内除非由本人或贵公司管理部门经理提出修正外,均视为正确无误而不得提出异议。

14。订单、通知书、印鉴卡、登记簿、帐册和有关文件的格式,均由贵公司订购使用。

15。本委托书内约定的内容,如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可由贵公司酌情修改或补充,通知本人认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纠纷,在国内一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文为依据进行法律诉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败诉的一方单独承担。

17。本委托书的规定对于本人以后委托贵公司代理买卖商品及其有关业务全部有效,本契约将一直有效,除非双方同意终止契约。本人还委托贵公司代表本人签署和执行本人帐户内的交易。

18。本人一切买卖订单的发生均可被视为本人深思熟虑后的决定,贵公司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仅供本人参考之用,并非交易获利的保证。

19。贵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应被视为本委托契约的一部分,由双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签订本委托契约的同时接受贵公司交易规则的副本。

20。本人特此声明已阅读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约书各条文的内容,特签名如下。

────────────────────────────────────

签署人姓名: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

身份证

统一编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姓名: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

身份证

统一编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年 月 日

期货合同4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对期货投资工具具有充分认识,为实现通过期货市场获得投资收益、实现资产增值的目的,有能力并愿意承担期货投资所隐含的经济政策风险、期货交易风险和投资技术风险,甲方决定选择期货投资以期实现资产增值,并已在期货经纪公司开立期货投资账户。

2、乙方专门从事期货市场的研究和投资业务,拥有一批专业的期货投资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期货市场投资业绩。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期货投资账户,达成如下协议:

一、管理账户与基准金额

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其在期货经纪公司开立的期货投资账户(又称“管理账户”),账户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期货投资资金(以下称“基准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签署本协议后_________个交易日内,甲方应使委托乙方管理的期货投资账户内的资金达到该基准金额。

3、委托期内,除依本协议约定或甲方为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和绩效奖励之外,甲方不应从期货投资账户内提取资金。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提取资金的,提取后期货投资账户内的实际基准金额不应少于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二、委托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期货投资账户的期限为_________年,从本协议生效后第_________个交易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委托期内,甲方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延长委托期限。

三、委托权限

1、委托期内,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期货投资账户内的资金进行期货品种投资安排、全面负责该账户的投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做出交易决策和下达交易指令),决定该账户买卖期货合约的时间、品种、数量和方向;乙方在期货经纪公司下达的交易指令及交易结果,甲方均予以承认。

2、乙方为甲方管理上述期货投资账户,应遵守相关期货经纪公司及期货交易所关于期货投资和交易的有关规定,投资的期货品种限于国内期货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品种。

3、甲方委托乙方管理上述期货投资账户的目的为投机获利而非套期保值,乙方不得代甲方进行实物交割。

4、甲方尊重乙方对该账户的独立管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应自行通过该期货投资账户下达期货交易指令,或另行委托他人通过该期货投资账户下达期货交易指令。

四、账户管理约定

1、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应将其在有关期货经纪公司开户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保证金入金凭证等)原件交乙方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复印件一套,以供乙方正确实施受托义务。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将期货投资账户的\\\\\\\\\\\\\\\"指令下达权排他性地以书面形式授予乙方,由乙方指定具体投资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并将该授权明确写入相关期货经纪公司的期货经纪合同中。

3、本协议生效后、委托期限开始前,甲方应将管理账户的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乙方应该修改该密码,及可以不向甲方透露。委托期内,为避免干扰乙方的交易活动,甲方不应私自修改该密码。确有需要的,应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及不影响乙方交易活动的情形下修改,并应立刻告知乙方,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4、本协议生效后、委托期限开始前,甲方应将管理账户的查询密码书面告知乙方,同时甲方也应保留该密码,以便于双方随时查询了解管理账户的投资交易详情。甲方拟修改该密码,需即刻书面告知乙方。

5、委托期内,甲方向管理账户增加存入资金,视为增加委托乙方管理的期货交易资金,以增加后的资金为本协议基准金额。

6、委托期内,若甲方需从管理账户提取资金,导致管理资金减少的,应事先经乙方同意,以提取后的资金为本协议基准金额。(依本协议约定或用于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和绩效奖励的,不在此限,不视为减少本协议基准金额)。

7、委托期内,甲方不应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自己或委托他人对管理账户实施交易。

8、委托期内,若甲、乙双方未协议延长管理期限,或延长的管理期限已届满,乙方应在该期限或延长的期限届满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对管理账户进行*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由固定管理费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

2、固定管理费每_________个月支付一次,年费率为管理资金的_________%。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前_________个月的固定管理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管理期内第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后_________个月的固定管理费。委托期内,管理资金有增加的,按增加后的基准金额计算固定管理费,并于增加之次月计付。

3、绩效奖励每_________个月支付一次,届满_________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结算基准日。当管理期每满_________个月,管理账户的盈利情况达到下列条件时,甲方应在该_________个月届满后的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绩效奖励:

(1)管理账户产生的投资收益与甲方管理资金之比小于或等于100%时,甲方按_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计付绩效奖励。计算公式如下:绩效奖励=(账户期末余额-账户本金)×25%。

(2)管理账户产生的投资收益与甲方管理资金之比超过100%时,甲方按_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计付绩效奖励。计算公式如下:绩效奖励=(账户期末余额-账户本金)×35%。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享有该账户的投资收益。

2、为乙方及时、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提供便利。

3、对其在相关期货经纪公司开立账户的真实性、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及管理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独立承担完全的责任。

4、承担与管理账户投资收益有关的全部税费。

5、每日确认、签署期货经纪公司出具的每日交易结算单,随时查阅了解管理账户的投资交易和盈亏情况。

6、不干涉乙方就管理账户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7、针对期货交易市场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为减轻或减少亏损,必要时及时做出是否继续进行或终止投资交易的决定。

8、按时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用。

9、全面、及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勤勉、谨慎、尽责地管理管理账户,以专业的投资分析和决策方法,实现甲方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2、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期货交易管理政策。

3、在本协议约定的受托权限和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履行受托义务。

4、遇重大事项、期货市场出现重大行情波动,或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情形时,应及时报告甲方。

5、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6、全面、及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均不得泄露该账户操作策略或财务状况等商业机密。

2、甲乙双方在约定时限内未能按时支付对方盈利金额或者亏损金额的,应从应付之日起每日按应付金额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将全部资金存入约定的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期货合同5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条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市场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章保证金

第三条乙方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_________元。乙方资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开户。

保证金可以现金、本票、汇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帐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四条乙方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五条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乙方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七条在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证金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三章强行*仓

第八条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第九条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

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约定)。

第十条乙方因交易亏损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将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仓合约强行*仓,直至乙方的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乙方应承担强行*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十一条只要甲方选择的*仓价位和*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承诺不因为强行*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前款所称“合理的范围”指按照期货经纪业的执业标准,已经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强行*仓。

第十二条除非乙方事先特别以书面形式声明并得到甲方的确认,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当乙方保证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开新仓,并可对乙方持有的未*仓合约进行*仓。

乙方在甲方实际控制若干交易帐户时,甲方有权对其合并计算风险。

第十三条由于期货交易所编码规则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货交易所将拥有不同的交易编码。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编码下同时存在盈利和亏损时,在亏损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补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通知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采取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书、强行*仓通知书。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闭市后按照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每日交易结算单。

甲方按照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结算月报。

第十五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结算单、交易结算月报的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甲方、乙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记载事项的确认。

第十六条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章的约定事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对方确认后方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该方负责。

第五章指定事项

第十七条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指令下达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指令下达人:_________。

第十八条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资金调拨人的调拨资金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资金调拨人:_________。

第十九条乙方以下列通讯地址和号码作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效地址和号码:

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双方可以约定其他通讯方式)

第二十条乙方如需变更其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或者变更业务往来方式,需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按规定程序确认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六章指令的下达

第二十一条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书面方式下达的指令必须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达人签字。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可以约定采用某种指令下达方式)。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和无效;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发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成交,乙方则必须承担交易结果。

第二十四条乙方若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应当按照相关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者证明,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有效承担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申请套期保值头寸。

第七章报告和确认

第二十五条甲方对乙方的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进行过交易或者有持仓,甲方均应在每个交易日闭市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帐户权益状况或者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单。

第二十六条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后,甲方应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有权将发生异议的未*仓合约进行*仓。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甲方的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强行*仓不符合约定条件,甲方有过错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复被强行*仓的头寸,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现货月份*仓和实物交割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请。乙方申请交割,应符合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实物交割申请。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资金或者标准仓单、增值税发票等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凭证及票据。

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乙方未下达*仓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前款资金、凭证及票据,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未*仓合约进行*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条交割通知、交割货款交收或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处理办法依照相关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第九章保证金帐户管理

第三十一条甲方在期货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帐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以及质押的可上市流通国库券。

第三十二条甲方为乙方设置保证金明细帐,并在每日交易结算单中报告保证金帐户余额和保证金的划转情况。

第三十三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帐户中划转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结余保证金;

(二)为乙方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或者清算差额;

(三)为乙方履约所支付的实物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罚款;

(四)乙方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或者期货交易所予以罚款,甲方为乙方支付罚款;

(五)为乙方支付的仓租或者其他费用;

(六)乙方应当向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所支付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以及相关税项;

(七)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划款事项。

第三十四条乙方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甲方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无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时,乙方的保证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章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三十五条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向乙方提供国内期货市场行情及与交易相关的分析报告服务。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得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对交易亏损要求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应当以发放培训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知识和交易技术的培训服务。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的帐户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一章费用

第三十八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代理进行期货交易的手续费。手续费收取的标准按附表执行。

第三十九条乙方支付给期货交易所的各项费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税项由乙方承担,前述费用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第十二章免责条款

第四十条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一条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相关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帐户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双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章程、规则和本公司有关的业务细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执行。

第十四章帐户的清算

第四十六条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通过*仓或执行质押物对乙方帐户进行清算,并解除同乙方的委托关系:

(一)乙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3.本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4.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7.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8.*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帐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者扣划;

(五)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帐户清算的费用和清算后的.债务余额负全部责任。

第四十七条甲方因故不能从事期货业务时,甲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乙方的持仓和保证金。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客户持仓转移至其他期货经纪公司,同时转移乙方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有关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八条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期货经纪合同。

甲方、乙方终止委托关系,乙方应当办理销户手续。

第十五章纠纷处理方式

第四十九条甲方双方发生交易纠纷或者其他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请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章其他事宜

第五十条甲方的(开户申请表)、(客户须知)及(客户声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合同同时签署。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客户声明

客户应当如实声明不具备下列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3.本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4.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7.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8.*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如果客户未履行如实声明义务,期货经纪公司有权解除(期货经纪合同)。

附件二(期货经纪合同)指引

第一条期货经纪公司使用的(期货经纪合同)不得与(<期货经纪合同>)指引相抵触。

第二条期货经纪公司制定或者修改(期货经纪合同),应当将合同样本报送*证监会派出机构审查。

第三条期货经纪公司在与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前,应当向客户出示(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及本指引所附(客户须知),经客户阅读理解并签字。

第四条期货经纪公司应当向客户说明(期货经纪合同)主要条款的含义,并向客户提示其所负的说明义务。客户在书面确认完全理解合同主要条款的含义后方可与期货经纪公司签订合同。

第五条期货经纪公司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备置期货交易法律法规、期货交易所规则、业务规则及其细则等相关文件供客户查询。客户有权向期货经纪公司询问上述规则的含义,期货经纪公司对于客户的询问有解释的义务。

第六条期货经纪公司与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由客户如实填写(开户申请表)。开户申请表应包括客户资格、资金来源、从事期货交易目的、是否有期货交易经验等与资信有关的内容。

第七条个人客户开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客户开户时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并保证开户行为和代表单位开户的人有正当的授权。

第八条期货经纪公司应当避免与客户的任何利益冲突,保证公*对待所有客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维护客户最大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约定客户开户的保证金最低标准和风险控制条件,但对所客户应当采用统一的标准和条件。

第十条(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约定强行*仓、追加保证金的条件及有关事项,但对所有的客户应当采用统一的条件和程序。

第十一条(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统一规定对交易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异议的程序和方式,并与客户约定采用的具体程序和方式。

第十二条期货经纪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开展经纪业务。有关业务规则的任何变动在生效前应通知客户并报告*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十三条(<期货经纪合同>指引)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期货经纪公司应当根据该指引制订本公司的(期货经纪公司)标准文本,并与客户签署。在重新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前,现(期货经纪合同)仍然有效。

附件三客户须知

第一条期货经纪公司不得对客户作出获利保证或者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

客户应当明确期货交易中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均为不可能或者没有根据的,并且声明从未在任何时间从期货经纪公司的任何代表或者工作人员处得到过此类承诺。

第二条期货经纪公司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客户不得要求期货经纪公司以全权委托的方式进行期货交易。

全权委托指期货经纪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代客户决定交易指令的内容。

第三条在期货交易所限仓情况下,期货经纪公司有权未经客户同意按照限仓规定限制客户持有的未*仓合约的数量。当客户持有的未*仓合约数量超过限仓要求时,期货经纪公司有权对超量部分强行*仓。期货经纪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第四条在期货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期货经纪公司对客户持有的未*仓合约强行*仓的情况下,期货经纪公司有权未经客户同意对其持有的未*仓合约强行*仓。期货经纪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期货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以及期货市场相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公正、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期货交易居间人,为甲方介绍客户。

二、乙方在开展业务时,应当向客户明示其居间人的身份,不得假冒甲方员工的身份来开展业务。同时乙方应当根据期货业务规则对客户如实介绍期货市场的相关情况,正确揭示期货市场的风险和收益,不得做虚假宣传,不得做获利保证。

三、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并有权对乙方的居间活动进行监督。

四、居间报酬

乙方介绍的客户与甲方签约并打入资金后,即视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成功。乙方有权在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要求居间报酬,居间报酬按照该客户上月向甲方所交纳的净手续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比例按照公司的《客户经理人管理办法》执行。

该报酬已包括乙方进行居间活动中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额外的费用。

如果乙方介绍的客户在合约履行过程中有侵害甲方利益的行为,这甲方有权适当扣减乙方的报酬。

五、如果客户因乙方的不当行为造成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有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确保甲方的利益不因此而受到损害。

六、甲方每月从乙方报酬中扣除_____%作为风险金,风险金交纳满一年后逐月返还,客户经理人离任时经离任结算后统一返还给该客户经理人。

七、若乙方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指令下达人,则由此产生的相关结果均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在每月_____日前将全部所属客户亲自签收的上月交易结算单交付甲方市场部(或营业部),如逾期则甲方有权暂缓发放乙方的居间报酬,直至乙方将所有客户签收后的结算单交付甲方。

九、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能介绍到客户签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发现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反合同、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客户经理人管理办法》为本合同必要附件,乙方承诺认真遵照执行。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日期:

期货合同7

甲方(持卡人):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____________E-mail地址: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都XX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XX帐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XX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帐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XX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甲方在开通_________后,乙方将为甲方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通过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证券帐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帐户。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帐户对应的储蓄卡帐户。

第十一条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须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五条甲方若遗失储蓄卡及对应活期储蓄存折,应按照_________银行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若股东代码卡遗失,还需向证券登记公司等相关机构办理挂失。在挂失手续生效前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记录和交易资料。

第十六条因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乙方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报,但委托在有效期内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银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九条因政策重大变化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因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出现其他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二十一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甲方通过乙方进行的任何证券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或由于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买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对甲方托管在乙方证券的留置权。甲方在经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银行通知履行义务或予以赔偿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有权处置与甲方债务相当的证券和资金。当甲方的全部证券和资金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保留追索权。

第二十条乙方对本协议条款有修改和解释权。若需补充或修改协议条款,则须将新内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异议应在公告后30天内到原开户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接受新内容,并将公告的内容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一条《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的修改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

第二十二条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在甲方办理_________销户手续后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期货合同8

兹委托XX证券公司(下称贵公司)代理期货商品的买卖和有关业务,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有关委托的期货买卖,概由贵公司代理本人与对方的当事人订立契约,或由贵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契约。

2.有关上述契约的\\\\\\\"订立,如在国内,则按照国内的有关法规订立,如在国外,则按照所在国家的有关法规订立。凡代理本人所订立的契约,对于本人完全发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异议。

3.本委托合约订立后,贵公司应于本人另行签署授权书后正式执行本人帐户内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签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将承担应该承担的义务和后果,此授权除本人以书面通知贵公司终止外,合约继续有效。

4.贵公司或贵公司的代理人,因订立上述合约,或因买卖及有关业务而应支出的费用,包括税收、运输、存仓、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项,概由本人如数承担。

5.委托买卖的商品,其名称、商标、规格、数目、价格和订约以及交货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写“订单”,经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送请贵公司核实后执行。如果商品的价格未经本人或被授权人填明或约定,即以贵公司当日或当时所公布的价格为准,由贵公司记入订单,本人约对同意,绝无异议。

6.本人可以保证,所委托买卖的商品都以现款和实货交付与收受,并且负责承担履行契约规定的义务。本人应在贵公司先行储存款定数额的保证金(数额按交易所规定办),以备本人有应负责支付的款项而不及时支付时,由贵公司全权处理,并由贵公司事后通知本人,这样做手续完备,本人毫无异议。

7.上述保证金的数额,将根据本人所委托买卖商品的实际情况,由贵公司增加或减少,如果未能按照规定调整保证金数额时,贵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买卖,必要时还可以终止委托关系,结清收支帐款,如有不足,任凭贵公司依法追讨赔偿,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处置。如果本人还有其他违反契约的情况,贵公司也可以照此办理。

8.如果本人有实际困难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实货实物为交付或收受时,均请贵公司*仓了结契约后就帐面进行计算,由本人负责其损失或收益。

9.贵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买卖商品,所需的通讯和业务方面的费用,由贵公司按照会计标准核算(按照交易规则),都由本人负责支付花销。

10.本人委托贵公司买卖的商品,其进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续,以及信用证的开出,概由本人自行办理。

11.本人把签字式样和印鉴留存贵公司,以便贵公司核对。

12.本人将约定的联络方式及本人的通讯地址,应向贵公司登记,请依照使用。如果发生不正确的效果,均由本人负责。如果通讯地址和约定的联络方法需要变更时,本人应向贵公司重新登记。否则,如因而发生任何损害概由本人负责,而与贵公司无关。

13.贵公司寄交本人的订单执行报表和帐单的邮寄后三天内除非由本人或贵公司管理部门经理提出修正外,均视为正确无误而不得提出异议。

14.订单、通知书、印鉴卡、登记簿、帐册和有关文件的格式,均由贵公司订购使用。

15.本委托书内约定的内容,如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可由贵公司酌情修改或补充,通知本人认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纠纷,在国内一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文为依据进行法律诉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败诉的一方单独承担。

17.本委托书的规定对于本人以后委托贵公司代理买卖商品及其有关业务全部有效,本契约将一直有效,除非双方同意终止契约。本人还委托贵公司代表本人签署和执行本人帐户内的交易。

18.本人一切买卖订单的发生均可被视为本人深思熟虑后的决定,贵公司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仅供本人参考之用,并非交易获利的保证。

19.贵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应被视为本委托契约的一部分,由双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签订本委托契约的同时接受贵公司交易规则的副本。

20.本人特此声明已阅读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约书各条文的内容,特签名如下。

签署人姓名: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

(签章)

身份证

统一编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姓名: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

(签章)

身份证

统一编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股指期货基本面与股指期货技术分析要点(扩展6)

——期货委托合同(期货交易受任人) (菁华2篇)

期货委托合同(期货交易受任人)1


  甲方: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期货经纪商)  
  丙方:_________(全权委托期货交易受任人)  
  兹以甲方依「期货经理事业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之规定,与丙方签订期货交易全权委任契约,赋予丙方就全权委托期货交易资金得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行为;并与保管机构签订委任契约,赋予保管机构就上开交易所需帐户开立、契约签订、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之全权代理权。为此爰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并会同丙方,与乙方共同依台湾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商受托契约准则及相关法令章则规定,签订本契约,各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乙方之说明义务
  乙方应依期货商管理规则之规定,指派专人针对期货交易契约内容、相关之风险预告书及交易程序等为甲丙方暨保管机构进行解说,甲丙方暨保管机构听取解说后,应在双方同意之「期货交易风险预告书」、「期货选择权风险预告书」、「选择权风险预告书」、「当日冲销交易风险预告书」签章。
  第二条 完全契约
  期货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期货经纪商受托契约准则、台北市期货商业同业公会期货经理事业经营全权委托期货交易业务操作办法(以下简称业务操作办法)之规定;*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期货交易所随时公告事项及修订章则暨期货经理事业管理规则等均为本契约之一部分,本约签定后上开法令章则或相关公告函释有修正者,亦同。
  第三条 开户名称
  立约人依本约开立之帐户(以下称期货交易帐户)专供丙方代理甲方全权委托期货交易之用,应以甲方之名义为之,载明甲方及丙方名称,并编定户名及识别码。
  第四条 委托交易之方式及联系方法
  甲方授权丙方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及下单,甲方就前条之期货交易帐户不得自行委托交易或另行授权第三人委托交易。
  丙方就前项全权代理权得指定其负责人、经理人或受雇人代为行使之。
  丙方代理甲方委托交易应以面告、电话、电报、传真、图文电视或其它经主管机关核准之传输工具等具体明确之口头或书面方式对乙方下达委托,委托内容应包括完成该次交易所需之交易条件。
  丙方同时代理其它全权委托期货交易客户进行期货交易者,丙方之交易指示,应按各别期货交易帐户之代号分别为之,不得将不同帐户之交易合并于同一指示单处理。
  丙方得通知乙方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但以原委托之交易尚未成交者为限。
  丙方之代理委托交易,因可归责于乙方或其相关人员而致生错误者,或乙方之受托买卖违反第一项规定者,由乙方依「期货商错帐申报处理作业要点」及其相关规定办理。
  乙方对丙方之下单内容是否符合全权委托期货交易授权范围,得随时要求保管机构确认,保管机构不得拒绝,且丙方不得以之作为免责之抗辩。
  甲乙双方之联系,除另有约定外,应以本契约所载通讯处所及通讯工具以口头或书面方式为之。本契约所载通讯处所及通讯方式,任一方有变更时,应以书面通知他方。
  第五条 执行委托之方式
  乙方接受丙方之代理委托交易后,应根据*法令之规定,将委托交易内容转达至该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及办理后续结算交割事宜。乙方应于每日完成期货交易帐户之交易时,向丙方回报成交资料。
  乙方依前项方式执行期货交易之委托时应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
  乙方及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对于受托事务,有严守秘密之义务,除依有关法令之规定外,不得泄漏于任何第三人。
  第六条 期货交易帐户之移转
  乙方遇有破产、解散、停业或依法令应停止收受订单时,依期货商管理规则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得依主管机关命令将甲方之期货交易帐户移转于与乙方订有承受契约之其它期货经纪商,甲方应依乙方之指示配合办理帐户移转之事宜。
  因前项帐户移转所生之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但因甲方怠于依乙方之指示配合办理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致甲方所生之损害,乙方不负赔偿之责。
  第七条 保证金、权利金或其它款项收付
  甲方指定保管机构为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代理人,由保管机构全权代理甲方负责处理期货交易帐户一切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事宜。丙方应于交易前或交易后制作相关款项收付指示函,通知保管机构办理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
  乙方确认甲方缴存交易所需款项后始接受丙方代理委托交易。乙方应于主管机关指定之金融机构开设专户存放甲方缴存之交易保证金及权利金。
  丙方执行期货交易如有越权交易之情事,除经甲方出具同意交易之书面,并经保管机构审核符合相关法令外,丙方应依管理规则、业务操作办法及相关法令规定负越权交易之履行责任。
  丙方承诺除前项除外规定者外,对越权交易之结算交割及违约责任悉由丙方负责,与甲方无涉。
  第八条 保证金专户存款之利息归属
  甲方存放在乙方指定金融机构之保证金专户内款项所生之利息原则归属于乙方。但双方另有约定者,从其约定。
  第九条 保证金之维持
  丙方应代理甲方自行计算维持保证金之额度与比例,并负有随时维持足额保证金之义务,无待乙方之通知。
  第十条 乙方径行冲销之条件与相关事项
  遇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乙方得经通知甲、丙方后,依其裁量径代甲方冲销全部或一部甲方所持未结清之期货交易契约:
  一、甲方之权益总值,已低于维持保证金时,丙方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未于乙方所定或相关规定之期限内缴交追加保证金。
  二、乙方依市场及其它情况认为有必要为之者。
  三、甲方死亡或依法宣告无行为能力或受禁置产宣告、受破产宣告或有丧失信用之虞或其它影响交易进行等重大情事发生者。
  四、丙方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未于相关期货交易契约第一通知日或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前,将所有未*仓的期货交易契约*仓了结者。
  甲、丙方认知乙方依前项规定代甲方进行冲销系属乙方之权利而非义务,乙方不须对其未代甲方进行冲销之结果负责。
  第十一条 通知缴交追加保证金之方式及时间
  丙方受乙方通知缴交追加保证金时,若为盘中通知,丙方应立即指示保管机构补足;若为盘后通知,丙方最迟应于次一交易日开盘前,依乙方通知内容指示保管机构缴交全额追加款项。
  第十二条 违约
  保管机构未能代理甲方办理与乙方间受托契约所约定之保证金与权利金追缴及结算交割事项,或甲方部位经乙方依约冲销后,其帐户权益总值为负数,经乙方通知,保管机构未于三个营业日内为适当处理者,乙方应视是否系丙方不履行其因越权交易所应负履行责任所致者,依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期货商申报委托人违约案件处理作业要点及相关法令之规定处理之。
  第十三条 交易佣金及其它相关费用
  甲方应支付乙方执行期货交易所需之佣金、手续费、取消改单费、结算款项及费用、各类依法征收之税捐、规费等必要费用。
  乙方应向甲方收取之前述费用及款项,得自乙方持有甲方保证金中径行扣抵。应退还之手续费,归甲方所有,并由乙方径行拨入甲方于保管机构所设之期货交易保管专户。
  乙方受托交易应收之手续费、应行结算及退还费用之计算方式,由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另行议定之。
  第十四条 财务状况之征信及征信范围
  甲方兹授权乙方或其代理人得对甲方之财务信用状况及甲方所提供之基本资料进行必要之调查或查证。
  乙方对于依本条规定所取得之甲方资料,除依法令所为之查询外,应予保密。
  第十五条 基本资料之提供及异动申报
  甲、丙方及保管机构同意于开户时应向乙方具实提供姓名、年龄、职业、住所及通讯处所、电话号码、身份证字号(法人应提供名称、代表人、住所及营利事业统一编号)、资产之状况、投资经验、开户原因及其它必要事项之资料,乙方对于甲方提供之资料,除依法令所为之查询外,应予保密。
  甲、丙方及保管机构所提供之基本资料有所变动时,应尽速通知乙方变更,并应由甲、丙方及保管机构或其代理人亲赴乙方处,凭相关证明、文件或印鉴办理。
  第十六条 应行通知及公告事项
  乙方应于每日将甲方前一交易日之买卖报告书,送达丙方及保管机构,于每月五日前将甲方上月份之交易对帐单送达丙方及保管机构。
  前项买卖报告书及月对帐单之送达应以邮递或当面交付之方式为之。买卖报告书并应以传真或其它约定方式于当日先传送予丙方及保管机构。
  如有下列情事,甲方或保管机构应立即通知乙方:
  一、甲方提供乙方资料有所改变。
  二、依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规定可能影响甲方从事期货契约交易或其它应尽义务等应申报情事。
  三、其它依期货交易相关法规甲丙方应通知乙方的事项。
  乙方遇期货交易所有紧急情事而暂停交易时,乙方除应于公告栏内公告,并应立即通知丙方及保管机构。
  第十七条 乙方提供信息及服务之范围
  乙方应于营业场所提供甲、丙方各类期货交易契约市场行情、实时信息、主管机关公告及其它信息。
  前项信息之提供,仅作为丙方代理甲方进行期货交易之参考,并不代表乙方劝诱丙方代理甲方进行期货交易。乙方所提供之信息系得自于一般认为可资信赖之来源,惟乙方并不保证此等信息之正确与完整。
  第十八条 损害赔偿责任归属
  关于本契约之履行,乙方之代理人或受雇人有故意过失者,乙方应与自己之故意、过失负同一之责任。
  如因可归责于一方当事人之事由致他方当事人受有损害者,该可归责之一方当事人应对他方当事人负损害赔偿之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契约之权利义务转让予他人。
  乙方对于因法令或交易规则之变更、通讯或传送设备之故障、或因重大情事变更、天灾、不可抗力等乙方无法控制之事由或无法归责于乙方者,致委托传达迟延、错误、时差或汇率变动所造成之损害不负责任。
  第十九条 代理权限制之对抗效力
  甲方不得以其与保管机构、丙方所签订之委任契约、期货交易全权委任契约所定代理权之限制,对抗乙方。
  甲方与保管机构之委任契约,经撤销、解除或终止者,乙方于接获书面通知时,受托买卖已成交及已输入未及撤销而已成交之交易,就该交易待结算交割之款项部分,该委任契约视为存续,保管机构应就该待结算交割款项之部分予以留置并代为办理结算交割。
  第二十条 委托交易之停止
  本约存续期间内乙方接获甲方、丙方或保管机构有关本约所定开户、交易、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之代理权有终止、撤销、解除或其它争议之书面通知时,乙方应停止接受丙方之委托交易。
  第二十一条 契约变更
  本契约内容之变更,应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以书面为之。
  第二十二条 契约之终止
  当事人之一方得随时以书面通知他方当事人终止本合约;甲方欲终止本合约时,应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并会同丙方,通知乙方终止。
  本契约终止时,乙方为丙方执行期货交易已完成之交易委托,或进行中未及撤回或未及冲销原有契约部位之交易委托效力仍及于甲方,甲方对其交易过程及结果仍应负责。
  本契约终止时,丙方应代理甲方,立即与乙方结清所有既存之交易部位,惟在终止前既存之债务或义务并不因此终止而受影响。
  第二十三条 通知对象
  立约人就有关本约之一切意思表示及观念通知,应依第四条第七项所定方式向其它各方当事人为之。
  第二十四条 纷争处理及仲裁约定
  因本契约所生之争执,各方同意应先依台北市期货商业同业公会有关纷争调解处理之规定办理。调处不成立时,各方同意先依仲裁法交付仲裁。  本契约一式四份,甲方、保管机构(甲方代理人)、乙方及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甲方授权保管机构(代理人)为期货交易帐户开立、契约签订及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之全权代理之授权书。(略)  
  2、甲方授权丙方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行为之授权书。(略)

期货委托合同(期货交易受任人)2

期货委托合同(期货交易受任人)



  甲方: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期货经纪商)  
  丙方:_________(全权委托期货交易受任人)  
  兹以甲方依「期货经理事业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之规定,与丙方签订期货交易全权委任契约,赋予丙方就全权委托期货交易资金得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行为;并与保管机构签订委任契约,赋予保管机构就上开交易所需帐户开立、契约签订、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之全权代理权。为此爰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并会同丙方,与乙方共同依台湾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商受托契约准则及相关法令章则规定,签订本契约,各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乙方之说明义务
  乙方应依期货商管理规则之规定,指派专人针对期货交易契约内容、相关之风险预告书及交易程序等为甲丙方暨保管机构进行解说,甲丙方暨保管机构听取解说后,应在双方同意之「期货交易风险预告书」、「期货选择权风险预告书」、「选择权风险预告书」、「当日冲销交易风险预告书」签章。
  第二条 完全契约
  期货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期货经纪商受托契约准则、台北市期货商业同业公会期货经理事业经营全权委托期货交易业务操作办法(以下简称业务操作办法)之规定;*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期货交易所随时公告事项及修订章则暨期货经理事业管理规则等均为本契约之一部分,本约签定后上开法令章则或相关公告函释有修正者,亦同。
  第三条 开户名称
  立约人依本约开立之帐户(以下称期货交易帐户)专供丙方代理甲方全权委托期货交易之用,应以甲方之名义为之,载明甲方及丙方名称,并编定户名及识别码。
  第四条 委托交易之方式及联系方法
  甲方授权丙方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及下单,甲方就前条之期货交易帐户不得自行委托交易或另行授权第三人委托交易。
  丙方就前项全权代理权得指定其负责人、经理人或受雇人代为行使之。
  丙方代理甲方委托交易应以面告、电话、电报、传真、图文电视或其它经主管机关核准之传输工具等具体明确之口头或书面方式对乙方下达委托,委托内容应包括完成该次交易所需之交易条件。
  丙方同时代理其它全权委托期货交易客户进行期货交易者,丙方之交易指示,应按各别期货交易帐户之代号分别为之,不得将不同帐户之交易合并于同一指示单处理。
  丙方得通知乙方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但以原委托之交易尚未成交者为限。
  丙方之代理委托交易,因可归责于乙方或其相关人员而致生错误者,或乙方之受托买卖违反第一项规定者,由乙方依「期货商错帐申报处理作业要点」及其相关规定办理。
  乙方对丙方之下单内容是否符合全权委托期货交易授权范围,得随时要求保管机构确认,保管机构不得拒绝,且丙方不得以之作为免责之抗辩。
  甲乙双方之联系,除另有约定外,应以本契约所载通讯处所及通讯工具以口头或书面方式为之。本契约所载通讯处所及通讯方式,任一方有变更时,应以书面通知他方。
  第五条 执行委托之方式
  乙方接受丙方之代理委托交易后,应根据*法令之规定,将委托交易内容转达至该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及办理后续结算交割事宜。乙方应于每日完成期货交易帐户之交易时,向丙方回报成交资料。
  乙方依前项方式执行期货交易之委托时应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
  乙方及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对于受托事务,有严守秘密之义务,除依有关法令之规定外,不得泄漏于任何第三人。
  第六条 期货交易帐户之移转
  乙方遇有破产、解散、停业或依法令应停止收受订单时,依期货商管理规则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得依主管机关命令将甲方之期货交易帐户移转于与乙方订有承受契约之其它期货经纪商,甲方应依乙方之指示配合办理帐户移转之事宜。
  因前项帐户移转所生之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但因甲方怠于依乙方之指示配合办理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致甲方所生之损害,乙方不负赔偿之责。
  第七条 保证金、权利金或其它款项收付
  甲方指定保管机构为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代理人,由保管机构全权代理甲方负责处理期货交易帐户一切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事宜。丙方应于交易前或交易后制作相关款项收付指示函,通知保管机构办理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
  乙方确认甲方缴存交易所需款项后始接受丙方代理委托交易。乙方应于主管机关指定之金融机构开设专户存放甲方缴存之交易保证金及权利金。
  丙方执行期货交易如有越权交易之情事,除经甲方出具同意交易之书面,并经保管机构审核符合相关法令外,丙方应依管理规则、业务操作办法及相关法令规定负越权交易之履行责任。
  丙方承诺除前项除外规定者外,对越权交易之结算交割及违约责任悉由丙方负责,与甲方无涉。
  第八条 保证金专户存款之利息归属
  甲方存放在乙方指定金融机构之保证金专户内款项所生之利息原则归属于乙方。但双方另有约定者,从其约定。
  第九条 保证金之维持
  丙方应代理甲方自行计算维持保证金之额度与比例,并负有随时维持足额保证金之义务,无待乙方之通知。
  第十条 乙方径行冲销之条件与相关事项
  遇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乙方得经通知甲、丙方后,依其裁量径代甲方冲销全部或一部甲方所持未结清之期货交易契约:
  一、甲方之权益总值,已低于维持保证金时,丙方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未于乙方所定或相关规定之期限内缴交追加保证金。
  二、乙方依市场及其它情况认为有必要为之者。
  三、甲方死亡或依法宣告无行为能力或受禁置产宣告、受破产宣告或有丧失信用之虞或其它影响交易进行等重大情事发生者。
  四、丙方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未于相关期货交易契约第一通知日或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前,将所有未*仓的期货交易契约*仓了结者。
  甲、丙方认知乙方依前项规定代甲方进行冲销系属乙方之权利而非义务,乙方不须对其未代甲方进行冲销之结果负责。
  第十一条 通知缴交追加保证金之方式及时间
  丙方受乙方通知缴交追加保证金时,若为盘中通知,丙方应立即指示保管机构补足;若为盘后通知,丙方最迟应于次一交易日开盘前,依乙方通知内容指示保管机构缴交全额追加款项。
  第十二条 违约
  保管机构未能代理甲方办理与乙方间受托契约所约定之保证金与权利金追缴及结算交割事项,或甲方部位经乙方依约冲销后,其帐户权益总值为负数,经乙方通知,保管机构未于三个营业日内为适当处理者,乙方应视是否系丙方不履行其因越权交易所应负履行责任所致者,依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期货商申报委托人违约案件处理作业要点及相关法令之规定处理之。
  第十三条 交易佣金及其它相关费用
  甲方应支付乙方执行期货交易所需之佣金、手续费、取消改单费、结算款项及费用、各类依法征收之税捐、规费等必要费用。
  乙方应向甲方收取之前述费用及款项,得自乙方持有甲方保证金中径行扣抵。应退还之手续费,归甲方所有,并由乙方径行拨入甲方于保管机构所设之期货交易保管专户。
  乙方受托交易应收之手续费、应行结算及退还费用之计算方式,由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另行议定之。
  第十四条 财务状况之征信及征信范围
  甲方兹授权乙方或其代理人得对甲方之财务信用状况及甲方所提供之基本资料进行必要之调查或查证。
  乙方对于依本条规定所取得之甲方资料,除依法令所为之查询外,应予保密。
  第十五条 基本资料之提供及异动申报
  甲、丙方及保管机构同意于开户时应向乙方具实提供姓名、年龄、职业、住所及通讯处所、电话号码、身份证字号(法人应提供名称、代表人、住所及营利事业统一编号)、资产之状况、投资经验、开户原因及其它必要事项之资料,乙方对于甲方提供之资料,除依法令所为之查询外,应予保密。
  甲、丙方及保管机构所提供之基本资料有所变动时,应尽速通知乙方变更,并应由甲、丙方及保管机构或其代理人亲赴乙方处,凭相关证明、文件或印鉴办理。
  第十六条 应行通知及公告事项
  乙方应于每日将甲方前一交易日之买卖报告书,送达丙方及保管机构,于每月五日前将甲方上月份之交易对帐单送达丙方及保管机构。
  前项买卖报告书及月对帐单之送达应以邮递或当面交付之方式为之。买卖报告书并应以传真或其它约定方式于当日先传送予丙方及保管机构。
  如有下列情事,甲方或保管机构应立即通知乙方:
  一、甲方提供乙方资料有所改变。
  二、依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规定可能影响甲方从事期货契约交易或其它应尽义务等应申报情事。
  三、其它依期货交易相关法规甲丙方应通知乙方的事项。
  乙方遇期货交易所有紧急情事而暂停交易时,乙方除应于公告栏内公告,并应立即通知丙方及保管机构。
  第十七条 乙方提供信息及服务之范围
  乙方应于营业场所提供甲、丙方各类期货交易契约市场行情、实时信息、主管机关公告及其它信息。
  前项信息之提供,仅作为丙方代理甲方进行期货交易之参考,并不代表乙方劝诱丙方代理甲方进行期货交易。乙方所提供之信息系得自于一般认为可资信赖之来源,惟乙方并不保证此等信息之正确与完整。
  第十八条 损害赔偿责任归属
  关于本契约之履行,乙方之代理人或受雇人有故意过失者,乙方应与自己之故意、过失负同一之责任。
  如因可归责于一方当事人之事由致他方当事人受有损害者,该可归责之一方当事人应对他方当事人负损害赔偿之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契约之权利义务转让予他人。
  乙方对于因法令或交易规则之变更、通讯或传送设备之故障、或因重大情事变更、天灾、不可抗力等乙方无法控制之事由或无法归责于乙方者,致委托传达迟延、错误、时差或汇率变动所造成之损害不负责任。
  第十九条 代理权限制之对抗效力
  甲方不得以其与保管机构、丙方所签订之委任契约、期货交易全权委任契约所定代理权之限制,对抗乙方。
  甲方与保管机构之委任契约,经撤销、解除或终止者,乙方于接获书面通知时,受托买卖已成交及已输入未及撤销而已成交之交易,就该交易待结算交割之款项部分,该委任契约视为存续,保管机构应就该待结算交割款项之部分予以留置并代为办理结算交割。
  第二十条 委托交易之停止
  本约存续期间内乙方接获甲方、丙方或保管机构有关本约所定开户、交易、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之代理权有终止、撤销、解除或其它争议之书面通知时,乙方应停止接受丙方之委托交易。
  第二十一条 契约变更
  本契约内容之变更,应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以书面为之。
  第二十二条 契约之终止
  当事人之一方得随时以书面通知他方当事人终止本合约;甲方欲终止本合约时,应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并会同丙方,通知乙方终止。
  本契约终止时,乙方为丙方执行期货交易已完成之交易委托,或进行中未及撤回或未及冲销原有契约部位之交易委托效力仍及于甲方,甲方对其交易过程及结果仍应负责。
  本契约终止时,丙方应代理甲方,立即与乙方结清所有既存之交易部位,惟在终止前既存之债务或义务并不因此终止而受影响。
  第二十三条 通知对象
  立约人就有关本约之一切意思表示及观念通知,应依第四条第七项所定方式向其它各方当事人为之。
  第二十四条 纷争处理及仲裁约定
  因本契约所生之争执,各方同意应先依台北市期货商业同业公会有关纷争调解处理之规定办理。调处不成立时,各方同意先依仲裁法交付仲裁。  本契约一式四份,甲方、保管机构(甲方代理人)、乙方及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指期货基本面与股指期货技术分析要点(扩展7)

——期货委托协议 (菁华2篇)

期货委托协议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公*、公正、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已在_________________开立期货账户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账户委托乙方进行国内期货买卖操作。具体委托期限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将以自己的专业技能、信息优势、特定的技术及理论以及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职业规范为甲方买卖国内期货合约。

在委托期内,为增强双方的透明度,甲方有权随时查询上述账户的交易情况,但不得干扰乙方操作,不得擅自改变乙方正常的交易。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当亏损超过资金的_________%时乙方必须通过电话或Email的方式通知甲方,此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盈利分配:为保障双方的利益,以期货交易结算单为准,每达到盈利_________%以上(含_________%),双方结算一次。甲乙双方按盈利额_________的比例分配(即:甲方获取盈利部分的_________%;乙方获取盈利部分的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期货委托协议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eail: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eail:_________

本着公*、公正、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已在_________开立期货账户:

姓名: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该账户委托乙方进行国内期货买卖操作。具体委托期限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将以自己的专业技能、信息优势、特定的技术及理论以及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职业规范为甲方买卖国内期货合约。

在委托期内,为增强双方的透明度,甲方有权随时查询上述账户的交易情况,但不得干扰乙方操作,不得擅自改变乙方正常的交易。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当亏损超过资金的_________%时乙方必须通过电话或eail的方式通知甲方,此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盈利分配:为保障双方的利益,以期货交易结算单为准,每达到盈利_________%以上(含_________%),双方结算一次。甲乙双方按盈利额_________的比例分配(即:甲方获取盈利部分的_________%;乙方获取盈利部分的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指期货基本面与股指期货技术分析要点(扩展8)

——期货、期权合约 (菁华1篇)

期货、期权合约1

(CBOT)玉米期货、期权合约

期货

期权

交易单位

最小变动价位

每日价格最大

波动限制

敲定价格

合约月份

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交割等级

合约到期日

5000蒲式耳

每蒲式耳1/4美分(每张合约

美元)

每蒲式耳不高于或低于上一交易日

结算价各10美分(每张合约500美

元),现货月份无限制。

12、3、5、7、9

上午9:30-下午1:15(芝加哥时间

),到期合约最后交易日交易截止

时间为当日中午。

交割月最后营业日往回数的第七个

营业日

以2号黄玉米为准,替代品种价格

差距由交易所规定。

一个CBOT期货合约交易单位(

5000蒲式耳)

每蒲式耳1/8美分(每张合约

美元)

每蒲式耳不高于或低于上一交

易日结算权利金各10美分(每

张合约500美元)。

每蒲式耳10美分的整倍数

12、3、5、7、9

同期货

距相关玉米期货合约第一通知

日至少5个营业日之前的最后

一个星期五。

最后交易日之后的第一个星期

六上午10点(芝加哥时间)

CBOT大豆期货、期权合约

期货

期权

交易单位

最小变动价位

敲定价格

每日价格最大

波动限制

合约月份

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交割等级

合约到期日

5000蒲式耳

每蒲式耳1/4美分(每张合约

美元)

每蒲式耳不高于或低于上一交易日

结算价各30美分(每张合约1500美

分),现货月份无限制

9、11、1、3、5、7、8

上午9:30-下午1:15(芝加哥时间

),到期合约之最后交易日交易截

止时间为当日中午

交割月最后营业日往回数的第七个

营业日

以黄大豆为准,替代品种价格

差距由交易所规定。

一个CBOT大豆期货合约交易单

位(5000蒲式耳)

每蒲式耳1/8美元(每张合约

美元)

每蒲式耳25美分的整倍数。

每蒲式耳不高于或低于上一交

易日的结算权利金各30美分(

每张合约1500美分)。

9、11、1、3、5、7、8

同期货

距相关大豆期货合约第一通知

日至少5个营业日前的最后一

个星期五。

最后交易日之后的第一个星期

六上午10点(芝加哥时间)

CBOT豆粕期货、期权合约

期货

期权

交易单位

最小变动价位

敲定价格

每日价格最大

波动限制

合约月份

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交割等级

合约到期日

100吨(200,000磅)

每吨10美分(每张合约10美元)

每吨不高于或低于上一交易日结算

价各10美元(每张合约1000美元)

现货月份无限制。

1、3、7、8、9、10、12

上午9:30-下午1:15(芝加哥时间

),到期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交易截

止时间为当日中午

交割月最后营业日往回数之第七个

营业日

蛋白质含量不低于44%,具体规格

见CBOT条例。

一个CBOT豆粕期货合约单位(

100吨)

每吨5美元(每张合约5美元)

期货价格低于200美元/吨的

按每吨5美元的整倍数;

期货价格为200美元/吨或以

上的按每吨10美元的整倍数。

每吨不高于或低于上一交易日

的结算权利金各10美分(每张

合约1000美分)。

10、12、1、3、5、7、8、9

同期货

距相关豆粕期货合约第一通知

日至少5个营业日前的最后一

个星期五。

最后交易日之后的第一个星期

六上午10点(芝加哥时间)

CBOT豆油期货、期权合约

期货

期权

交易单位

最小变动价位

敲定价格

每日价格最大

波动限制

合约月份

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交割等级

合约到期日

600,000磅

每吨美分(每张合约6美元)

每磅不高于或低于上一交易日结算

价各1美分(每张合约600美元),

现货月份无限制。

1、3、5、7、8、9、10、12

上午9:30-下午1:15(芝加哥时间

),到期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交易截

止时间为当日中午

交割月最后营业日往回数之第七个

营业日

仅为一种未加工豆油,具体规格见

CBOT条例。

一个CBOT豆油期货合约单位(

60,000磅)

每磅美元(每张合约3

美元)

每磅1美分的整倍数

每磅不高于或低于上一交易日

结算权利金各1美分(每张合

约600美元)。

1、3、5、7、8、9、10、12

同期货

距相关豆油期货合约第一通知

日至少5个营业日前的最后一

个星期五。

最后交易日之后的第一个星期

六上午10点(芝加哥时间)

CBOT小麦期货、期权合约

期货

期权

交易单位

最小变动价位

敲定价格

每日价格最大

波动限制

合约月份

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交割等级

合约到期日

5000蒲式耳

每蒲式耳1/4美分(每张合约

美元)

每蒲式耳不高于或低于上一交易日

结算价各20美分(每张合约1,000

美元),现货月份无限制。

7、9、12、3、5

上午9:30-下午1:15(芝加哥时间

),到期合约最后交易日交易截止

时间为当日中午。

交割月最后营业日往回数的第七个

营业日

软红麦、硬红冬麦、

黑北春麦、北春麦,其他替代

品种价格差距由交易所规定。

一个CBOT小麦期货合约交易单

位(5000蒲式耳)

每蒲式耳1/8美分(每张合约

美元)

每蒲式耳10美元的整倍数。

每蒲式耳不高于或低于上一交

易日结算权利金各20美分(每

张合约1000美元)。

7、9、12、3、5

同期货

距相关小麦期货合约第一通知

日至少5个营业日之前的最后

一个星期五。

最后交易日之后的第一个星期

六上午10点(芝加哥时间)

CBOT 盎司白银期货合约

交易单位

最小变动价位

每日价格最*动限制

合约月份

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交割等级

交割方式

5,000金衡盎司

每盎司1/10美分(每张合约5美元)

每盎司1美元(每张合约5,000美元)

当月和下两个日历月份以及2、4、6、8、10月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7:25-下午1:25(芝加哥时间)

晚场交易时间:星期日至星期四:下午5:00-8:30(芝加

哥时间)或下午6:00-9:30(中部夏时制时间)

从交割月的最后营业日往回数的第四个营业日。

成色不低于999的4-5根纯银条;每根重量1000或1100盎司

,公差度10%;每5,000盎司总重量公差度不得超过6%。

凭设在芝加哥或纽约的,经CBOT批准的金库所签仓单(收

据)交割。

CBOT 1公斤黄金期货合约

交易单位

最小变动价位

每日价格最*动限制

合约月份

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交割等级

交割方式

1公斤(金衡盎司)

每盎司10美分(每张合约美元)

每盎司不高于或低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各50美元(每张合

约1,美元)

当月和下两个日历月份以及2、4、6、8、10、12月

早7:20-下午1:40(芝加哥时间)

从交割月的最后营业日往回数的第四个营业日。

一根重量为995、重量至少为1公斤(盎司),并标

明由交易所认可品级和标号的纯金条。

同5,000盎司白银期货。

CBOT 100盎司黄金期货合约

交易单位

最小变动价位

每日价格最*动限制

合约月份

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交割等级

交割方式

100金衡盎司

每盎司10美分(每张合约10美元)

每盎司不高于或低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各50美元(每张合

约5000美元)

当月和下两个日历月份以及2、4、6、8、10、12月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7:20-下午1:40(芝加哥时间)

晚场交易时间:星期日至星期四:下午5:80-8:30(芝加

哥时间)或下午6:00-9:30(中部夏时制时间)

从交割月的最后营业日往回数的第四个营业日。

一根重量为100盎司或三根1公斤成色不低于995之纯金条

。100盎司金条总重量公差度不得超过5%。

同1公斤黄金期货

CBOT 盎司白银期货合约

交易单位

最小变动价位

每日价格最*动限制

合约月份

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交割等级

交割方式

1000金衡盎司

每盎司1/10美分(每张合约1美元)

每盎司不高于或低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各1美元(每张合

约1,000美元)

当月和下两个日历月份以及2、4、6、8、10、12月

早7:25-下午1:25(芝加哥时间)

从交割月的最后营业日往回数的第四个营业日。

一根成色不低于999,重量为1000盎司,标有交易所规定

的一个或多个品级和标号的纯银条。每1000盎司总重量公

差度不得超过12%。

凭设在芝加哥的经CBOT批准的金库所签仓单交收

CBOT 盎司白银期货合约

交易单位

最小变动价位

每日价格最*动限制

敲定价格

合约月份

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交割等级

一个CBOT白银期货合约单位(1,000盎司)

每盎司1/10美分(每张合约1美元)

每盎司不高于或低于上一交易日结算权利金各1美元(每

张合约1,000美元)

每盎司敲定价格不足8美元的按每盎司25美分的整倍数;

每盎司敲定价格为8-20美元的按每盎司50美分的整倍数;

每盎司敲定价格为20美元或超过20美元的按每盎司1美元

的整倍数

当月和下两个日历月份以及2、4、6、8、10、12月

早7:25-下午1:25(芝加哥时间)

距相关白银期货合约第一通知日至少5个营业日前的最后

一个星期五。

最后交易日之后的第一个星期六上午10点(芝加哥时间)

CBOT主要市场指数期货合约(MMI)

交易单位

最小变动价位

每日价格最*动限制

合约月份

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交割方式

用250美元乘以MMI,例如:当MMI为点时,其期货

合约值为:118,000美元(250美元×)

个指数点(每张合约12,50美元)

不高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80个指数点;不低于上一交易日

结算价格50个指数点(最初停板额)*

最前的3个连续月份以及3、6、9、12月合约周期内的后3

个月份。

早8:15-下午3:15(芝加哥时间)

交割月的第三个星期五

主要市场指数期货根据MMI期货收盘价格采取逐日盯市法

,按照最后交易日之MMI收盘价格以现金结算。

*如果价格低于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格,协调价格限制

额及交易停板额将根据道琼斯工业*均指数每下降250点

和400点而计算,具体规格见CBOT规章条例。

CBOT抵押证券期货、期权合约

期货

期权

交易单

利率交易

最小变动价位

敲定价格

每日价格最大

波动限制

合约月份

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交割方式

合约到期日

100,000美元面值

交易所每个月将按美国国家抵押

协会抵押证券利率制订未来四个

月的新利率;交易按接近*价(

100)水*进行,但不能大于*

价。

1/32点(每张合约美元)

不高于或低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

格各3点(每张合约3,000美元)

(可扩大至4•1/2点)

4个连续月份

早7:20-下午2:00(芝加哥时间)

交割月第三个星期三之前的星期

五下午1:00

根据最后交易日的抵押证券取样

价格以现金结算。

一个列明交割月份和利率的CBOT

抵押证券期货合约单位

1/64点(每张合约美元或

美元)

1点的整倍数(1,000美元)

3点(每张合约3,000美元)

连续4个月份

早7:20-下午2:00(芝加哥时间)

相关期货交割月最后交易日的下

午1:00(芝加哥时间)

最后交易日的晚上8:00(芝加哥

时间),实值期权将自动履约。

CBOT市政公债券指数期货、期权合约

期货

期权

交易单位

最小变动价位

敲定价格

每日价格最大

波动限制

合约月份

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交割方式

合约到期日

用1000美元乘以债券购买公司的

“市政公债指数”。90-00价格

反映在合约价值上为90,000美元

1/32点(每张合约美元)

不高于或低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

格各3点(每张合约3000美元)。

3、6、9、12月

早7:20-下午2:00(芝加哥时间)

从交割月最后营业日往回数的第

八个营业日。

股指期货基本面与股指期货技术分析要点(扩展9)

——期货调研报告

期货调研报告1

  一、期货调研报告的内容

  1、前言部分

  前言是对调查或预测情况的简要说明。包括调查的意义和原因、时间、对象(地区、范围)、经过、方法和参与人员等,以及核心问题的提出。

  2、正文部分

  正文主要包括两部分:①基本情况部分,可按时间顺序进行表述,有历史的情况,有现实的情况;也可按问题的性质归纳成几个类别加以表述。无论如何表述,都要求如实反映调查对象具体情况,要对数据进行整理、统计,甚至必要的推理和总结,最好形成有对比的图表。②分析或预测部分,即通过分析研究所收集的资料,预测市场发展的趋势。

  3、结尾部分

  这一部分根据分析或预测得出的结论,提出投资建议或应对策略,这是报告的目的。

  二、写作要求

  撰写市场调研报告要做到:有明确的调研目的;调研和搜集材料要真实、准确和典型;讲究方法,体现科学性;防止以偏概全,片面得出结论;要讲究时效,及时发挥报告作用,提高投资收益。

  一、期货日评

  日评,也称日报,在每日收市后不久就能看到,日报的撰写者通常是各专业咨询机构中的分析师。专业机构的日评都会设计统一的模板,并常以pdf格式对外发布。

  期货日评的具体内容:

  (1)描述当日交易状况。日评中介绍该品种当日交易状况时,一般先对该品种所有合约的整体交易情况进行简要描述,比如价格波动幅度,交易量及持仓量的大小和变化,期货和现货间、各合约之间的价差变化等。接下来,对持仓量最大或成交最为活跃的合约进行重点介绍,介绍中甚至会提及盘中的几次波折。

  (2对行情的涨跌原因作出解释。行情涨跌的原因,有时是可以解释的,有时是难以解释的。一般的日评对行情的涨跌总会作出一些解释,特别是当行情的涨跌幅度较大时,这种解释就成为必要的部分。比如,一些日评会指出“受某某消息影响??”,又如,影响国内铜期货行情的一个重要因素是lme的铜期货行情,影响国内大豆期货行情的是cbot大豆行情,这些外盘的交易时间正好是*的夜晚,因此在这些品种的日评中,通常都会对隔夜外盘的情况、影响因素进行介绍,并指出对国内行情的影响。

  (3对行情的后市作预测。准确的预测来源于对价格影响因素的分析,通常是综合运用基本面分析与技术面分析,日报主要以技术分析手段为主,以基本面分析为辅。一般的顺序是先有选择地阐述近期需要关注的基本面情况,再通过一些技术分析方法、指标等,对后市作出一个大概的判断和推测。

  (4结论与建议。依据上述分析,分析师最后通常会给出一个简要的结论和投资建议。比如,建议“多(空单继续持有”,“多(空单适度减仓”,“适度建立多(空单”,激进一点的会鼓励投资者“坚决持有多(空单”,也有一些建议是带有条件的,比如,建议“在某某价位买进(卖出”,“在某某价位止损”。

  (5免责声明和分析师简介。免责声明是必不可少的。这是所有报告发布机构对投资者的忠告,是对投资风险的提示,也是金融服务机构的自我保护措施。常见的措辞有“本报告仅作参考,不作实质性的建议,投资者据此买卖,责任自负”等。这些免责声明基本上由所在机构审核并加以固定的标准化文本。有些日评还有分析师的简要介绍等。

  期货日评应着重注意以下方面:以文字叙述为主,辅以有限的核心数据和图表,短小精悍,抓住主要矛盾;要敢于亮出观点,切忌模棱两可甚至自相矛盾;积极寻找论据,并努力从多种途径来证明观点的可靠性;提出操作策略建议,但要留有余地等。

  二、期货周报和月报

  期货周报、月报的内容比期货日评更加丰富,关注的时间段延长为中短期,对信息、事件的分析更为深入透彻,从格式上看更多地运用图表,整个内容篇幅也相应加大,更讲究文章条理和结构。不过,由于时间周期拉长之后,评论者审视的角度有所变化,通常带有阶段性总结的味道,侧重于过程分析,并且更重视基本面因素的跟踪分析或修正以及对后市影响的评估。

  期货周报和月报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行情回顾与小结、当期重大事件陈述及其影响评估、市场动态跟踪(当期重要数据库更新和比较、关注要点的进展跟踪、相关因素变化分析、周线/月线中长期技术指标的变化及研读、后市展望和操作建议、免责声明等。

  三、期货季报和年报

  由于期货季报和年报的周期较长,因而期货季报和年报更倾向于对行情的全面、系统、深入的分析,更侧重于基本面分析和供求*衡表内容的分析,对后市的分析预测也着眼于行情的大势。而且,通常的篇幅较长。随着期货业的稳步发展,期货季报、年报等中、长期报告越来越成为展示期货专业机构整体研究实力的载体。期货季报和年报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宏观经济分析、市场形势、重要机会分行业或分品种分析、品种供求态势和长期价格趋势或区间的研判、相关因素分析、数据库更新、投资策略理念和原则性建议等。期货专题报告期货专题报告是针对某一专门题材进行分析的报告。专题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背景介绍、专题问题的提出、研究意义和必要性论述、相关因素深入分析、对行业和市场的影响程度分析、实证性研究、后市展望和投资建议等。

  一、数据分析

  期货投资者对基本面特别关注,基本面状况的刻画与描述都依赖于数据,金融分析其实就是数据分析,数据会随着时间不断地更新和变化,当新的重要数据出现或即将出现时,就需要对基本面进行重新审视及评估。因而围绕着新数据的公布,进行专题分析便成为期货分析中的一种常见类型。比如,美国农业部每月l0日左右都会发布月度供需报告,公布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农产品的供需*衡表,内容包括世界主要农产品生产国和美国的种植面积、收获面积、*均单产、产量、期初、期末库存和进出口量等各项指标。月度供求报告是分析、判断农产品基本面的重要依据。新的月度报告一公布,就会有大量韵分析报告出来,结合新的数据对市场作出分析预测。随着商品期货金融属性的强化,另外

  由于股指期货等金融期货的上市,对宏观经济、金融数据的分析,日益受到期货专业机构和期货分析师的重视。

  二、突发事件分析

  在期货市场上,意料不到的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这些突发事件,既可能是政治、经济、贸易、军事、政策方面的,也可能是自然灾害方面的;既可能是已经发生的,也可能是尚未发生的,但市场严重关注的。比如,“九一一”事件这类突发事件谁也没法预料,只能在发生后才引起人们关注,而一些经常发生的事件,比如铜矿工人*、自然灾害等,一直影响着并且会继续影响相关品种的走势。由于这些事件影响重大且持久,不少报纸和网络会开辟专栏对这些突发事件进行评析。*期货市场运行时间只有20年,但投资者遇到的突发事件却并不少见,比如,“国家储备局收储大豆对期价的影响”、“迪拜债务违约对商品市场的影响”、“美国货币政策调整对市场的影响”等,都需要结合当时的形势认真分析。

  三、重要因素专题分析

  众所周知,影响期货价格的因素有许多。但在众多的因素中,既有直接的因素,也有间接的因素,各个因素的影响大小也有明显的区别。对一些重要且经常发挥影响的因素,如宏观经济和金融背景,投资者和市场分析人士会特别加以留意。比如,美元汇率对铜价格的影响就是一个经久不息的话题,时常有人撰写分析报告。

  四、市场结构及交易制度的分析

  在一般情况下,对期货行情的分析是从供需角度展开的。然而,期货价格的涨跌有时还与市场结构及交易制度有着重大关系,如果忽视了后者的影响,必将造成分析中的重大缺陷。总体来说,*期货市场有起步晚、发育不充分的特点,因而若与发达国家相比,

  在市场结构及交易制度方面存在较多的问题是难免的,这将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结构和制度都会发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对市场结构及交易制度进行分析,甚至作为课题加以深入研究,就显得非常必要。对市场结构及交易制度进行分析,不仅可以解释一些现象,也能够推动市场进一步完善。

  五、投资方法及理念分析

  探讨交易方法、理念也是期货专题分析报告中常见的一种类型。尽管这种类型的评论时效性要求不高,有些并没有直接联系当时的期货行情,也没有对价格走势作出预测。但由于

  针对投资者中一些错误操作方法或投资理念进行剖析,给人以很大的启发作用,因此颇受投资者欢迎。一些期货成功人士撰写的经验体会报告更容易成为公众追捧的对象。

  六、创新研究

  期货作为一类重要的衍生品,科学、理性的投资理念和方法必不可少,创新研究以金融工程的思想为核心,尤其注重数量化方法和工具的运用,逐步成为期货专题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研究突破了传统的研究以分析价格趋势为核心的界限,不再局限于某一类品种,也不局限于价格趋势分析,研究视野更为宽广,不仅包括产品设计(比如商品指数等、风险管理(var模型等,还包括对市场的运行规律进行总结概括(季节性等、投资组合的构建、程序化交易等。随着未来金融衍生品、商品指数产品以及期权的陆续上市,创新研究将有长足的发展。


股指期货基本面与股指期货技术分析要点(扩展10)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法律法规》综合练习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法律法规》综合练习1

  1.期货价格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

  A.高风险性

  B.远期性

  C.预期性

  D.波动敏感性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期货价格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特定性、远期性、预期性和波动敏感性。A项,高风险性是期货交易的特殊性。

  2.期货交易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

  A.行情描述

  B.卖空机制

  C.T+0交易

  D.零和博弈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期货交易的特殊性是相对于现货交易而言的,具体表现在行情描述、保证金杠杆交易、卖空机制和双向交易、T+0日内交易、到期交割、零和博弈等特殊的制度安排方面,还表现在持仓心态和风险处置的不同要求方面。

  3.期货合约通过对细节的明确规定,突出了期货价格的(  )。

  A.针对性

  B.波动性

  C.唯一性

  D.特定性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同一品种的期货合约价格在不同交割等级之间有所不同,期货合约通过对细节的明确规定,突出了期货价格的针对性与特定性。

  4.(  )等不可成本量化的主观心理因素在远期期货价格上可能导致交易行为的追涨杀跌。

  A.通胀预期

  B.天气升水

  C.经济景气预期

  D.止损意识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期货价格的预期性反映了市场人士在现在时点对未来价格的一种心理预期,例如,通胀预期、天气升水、经济景气预期等不可成本量化的主观心理因素在远期期货价格上可能导致评价偏离、技术性超买超卖和交易行为的追涨杀跌。

  5.投资活动的核心在于(  )。

  A.评估资产价值

  B.确定资产价值

  C.管理资产收益

  D.确定资产收益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投资活动的核心在于评估、确定资产的价值和管理资产未来的收益与风险,因而,投资具有时间性、预期性和收益的"不确定性(风险性)等一般特征。

  6.宏观经济分析的基本方法有(  )。

  A.区域分析法

  B.行业分析法

  C.结构分析法

  D.总量分析法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宏观经济分析的基本方法包括:①总量分析法是对影响宏观经济运行总量指标的因素及变动规律进行分析,以及对各总量指标问相互关系进行分析,进而说明整个经济的状况及变动趋势;②结构分析法是指对经济系统中各组成部分及其对比关系变动规律的分析;③对比分析法是对不同经济体的经济总量或经济系统内部构成之间的相同和差异进行对比分析,进而说明不同经济体的经济状况及变化趋势间的差异,对比分析法是总量分析法和结构分析法的综合运用。

  7.经济总体指标包括(  )。

  A.国内生产总值

  B.工业增加值

  C.失业率

  D.价格指数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经济总体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失业率、价格指数和国际收支。

  8.下列各项财政支出中,属于资本性支出的有(  )。

  A.经常性转移

  B.日常性支出

  C.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D.*储备物资的购买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财政支出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经常性支出,包括*的日常性支出、公共消费产品的购买、经常性转移等;另一部分是资本性支出,包括*在基础设施上的投资、环境改善方面的投资以及*储备物资的购买。

  9.经济分析中的需求类指标有(  )。

  A.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B.新屋开工和营建许可

  C.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D.基准利率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D项属于货币类指标。

  10.通过处理那些对近期商业环境变化高度敏感的数据,部分机构定期公布领先指标,用以预测经济的短期运动,下面属于领先经济指标的有(  )。

  A.ISM采购经理人指数

  B.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

  C.OECD综合领先指标

  D.社会消费品零售量指数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D项,社会消费品。零售量指数属于需求类指标。为了准确描述消费品市场运行的状况,可以采用消除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物价变动因素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量指数,以反映实物量的增减情况

  判断是非题(正确的用A表示,错误的用B表示)

  1.期货公司分支机构在注销经营许可证前,还可以继续进行经营活动直至注销完毕。(  )

  2.期货交易所应当及时发布价格预测信息。(  )

  3.期货交易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有关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并公布。(  )

  4.期货交易所实行次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应当在结算完毕后及时将结算结果通知会员。(  )

  5.期货交易所根据期货公司的结算结果对客户进行结算,并应当将结算结果及时通知客户。(  )

  6.期货公司经营期货经纪业务又同时经营其他期货业务的,应当严格执行业务分离和资金分离制度,不得混合操作。(  )

  7.期货交易的结算,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  )

  8.期货交易所会员、客户可以使用标准仓单、国债等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进行期货交易。有价证券的种类、价值的计算方法和充抵保证金的比例等,由期货公司和客户协商确定。(  )

  9.客户期货交易的交割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  )

  10.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规使用信贷资金、财政资金进行期货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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