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英语最后冲刺的复习攻略1 1、概率论:从1994年到2007年每年阅读理解的答案分布规律始终保持在4到6之间,也就说A、B、C、D每个选项在20个题目中出现的频率是4到6次,以往14年没有一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研英语最后冲刺复习攻略,菁选2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考研英语最后冲刺的复习攻略1
1、概率论:从1994年到2007年每年阅读理解的答案分布规律始终保持在4到6之间,也就说A、B、C、D每个选项在20个题目中出现的频率是4到6次,以往14年没有一次是例外。我们不能断言在未来的考试中100%还是如此分布答案,但是我们可以肯定2008年考试阅读理解答案依旧如此分布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所以对于那些基础比较差的考生来说,最后半个月不到的时间内仔细研究和练习概率论的运用不失是一个很好的提高分数的捷径;(完型填空也符合概率论)
2、狂背、狂练写作模板:很多人说写作模板没有用了,很多人觉得写模板会减分。我觉得这是个误导!问题的关键不是模板没有用了,而是我们的考生就知道记忆却忘记了在记忆的同时也进行适当的练习。绝大部分考生背诵模板在考试中减分的原因不是背诵模板本身导致的,而是对模板的误用导致的。在最后的时间里除了疯狂的背诵各种必考模板以外还必须要及时的运用那些模板来练习,否则背诵了也是不会达到预期的效果,换言之,简单的记忆模板而不进行演习考试时必然会犯很多低级错误,丢人也自然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
3、自造词:在考试之前请考生务必要自己“糊编乱造”3到5个自造词。这点在业内引起了很大的议论,很多人觉得是在误人子弟。我承认“自造词”本身是没有学术价值的,但是对于一本考试在写作中确实有单词不会写时,你会发现“自造词”会发挥无限的作用,因为没有人敢说他认识所有的英文单词。但是有一点请考生一定要注意,你要保证你的这个自造词一定是字典里没有的,否则麻烦就大了,所以要在考前准备之后查查字典比较保险;(“自造词”只是权宜之计,如果真想学好英语必须要踏踏实实的按部就班的学习,这个世界上其实没有成功的捷径,只有成功的快慢)
4、猛练新题型:新题型从2005年第一次开始考到现在的基本趋势是越来越简单,只要在考前做到30篇左右的练习,基本上能达到6分以上(总分10分),没有其他要做的了,就是一个字:练!
5、背诵历年翻译真题:翻译考试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考点的无限次重复性,对于基础一般的考生而言,最后一个阶段狂背历年翻译真题是一个最快能找到适合考研难度的翻译题的感觉的方法,如果把1994到2007年翻译真题全部背诵的话达到翻译5~6分不是问题。
考研英语最后冲刺的复习攻略2
在对英汉两种语言的差别的基础学习中,我们了解到英语这种语言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英语语法“形式”上的制约。英文以主谓为架构来完成英语句子核心含义的表达功能。具体地说,英文有五种简单句型,即:
主语+谓语+宾语【S-V-O】
主语+系语+表语【S-V-P】
主语+谓语+双宾语【S-V-oO】(直接宾语加间接宾语)
主语+谓语+复合宾语【S-V-OC】(宾语加宾语补足语)
主语+谓语【SV】
由此看来,英语的句子通常具备这“三分”的结构。唯一“二分”的主谓结构,通常也会加上状语。所以我们极少会看见“Birds fly.”之类的句子。虽然其主谓完整,在语法上是正确的句子,但在实际应用中,通常会加上状语,如:Birds fly in the sky.等。因此,从应用的角度来讲,SV结构的句型也可以当成“三分”的句式。
而汉语中,类似英语这样的“三分”完整的句子并不多见。通常,汉语受到远古先人“阴阳对立”、“天人合一”、“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等思想的影响,非常讲究偶数对仗。从诗词到对联、从成语到修辞、从行文逻辑的起承转合到遣词造句的骈句相对,中文喜欢以“二分”的词句来表述思想。如:中文经常说“甲乙丙丁”、“张三李四”等,而不会说“甲乙丙”或只说“张三”,就是这种逻辑的体现。
因此,我们在翻译英语句子的时候,应该根据其输出语(Target Language),即汉语的特点,进行适当的句式调整,以满足中国读者阅读时的心理期待。否则完全按照英文的句式特点生搬硬套,极有可能造成翻译速度缓慢、译文晦涩难懂甚至译文不知所云的现象。如在2006年上半年,互联网上某翻译论坛曾经对某个翻译员的"译文进行分析和批判,当时某位翻译的译文如下:
原文: Available information o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ystem, to which the works will be connected and associated, will be supplied on request of the bidder who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obtaining and determining all applicable knowledge relevant to the works.
某翻译的译文:机件将要被连接到的系统特征的可用信息将应负责获得和确定所有与机件相关的可应用知识的投标人的要求被提供。
我们暂且不必理会英语的原文,单这句“忠实地”“翻译”了原文的中文,想必也没有人能读得懂。因此可见,按照英文句式结构,不加处理地翻译原文,其结果是多么可怕!
笔者曾在某考研翻译基础班留过一篇翻译作业。英文文章比较简单,但很多同学的译文却是漏洞百出。
They bought newspapers to read about the lives of their favorite stars.
他们买报纸来看有关他们的喜爱的明星的生活的报道。
——选自SZ同学第一次作业译文。
上面的英文句子是典型的“三分”结构,英语简单句各个部分成分齐全。而这位同学的译文显然照搬了英文的“三分”结构,也把汉语的译文写成了“一句话统统说尽”的“大而全”,极其蹩脚,可读性差。而如将原文在翻译时断为符合中国人表达习惯的“二分”表达,其流畅性会好很多。因此,笔者当时对这位同学的作业评语是:
【“……喜爱的明星的生活的报道”。中文的前置定语不像英文的后置定语或定语从句,可以无限拉长和嵌套。建议改为:“人们买来报纸,了解自己最喜爱的明星们的生活。”】
另:
The movie business started about 1911 and grew fast.
电影业大约开始于1911年并且以迅猛的发展速度。
——选自LR同学第一次作业译文
笔者评语:
【非常不像中文。写完后没有通读检查。(尤其是“迅猛的发展速度”)此外,about没有翻译出来,属于漏译。改为:电影业始于1911年前后,并随之迅猛发展。】
再如:
The dirty old house is an offense to everyone who lives in the street.
原译:那座很脏的老房子是对所有的住在那条街上的人们的冒犯。
改译:那座老房子很脏,住在那条街上的人都很讨厌它。
通过以上的对比,我们能够明显的发现,后面的译文比前面的译文更容易读懂,更容易让读者抓住译文的要点,而不是原译那种让人读后还要费力思索其含义的欧化中文表达。
在翻译考研真题的过程中,要对英文的“三分”句型,尤其是存在定语从句等复杂修饰成分的句子进行大胆的拆解和重组,并在翻译定语从句引导词的时候,使用重复先行词、省略先行词等翻译技巧,把英文的长句转化为中文的短句,以提高翻译的速度和译文可读性。
如:
Over the years, tools and technology themselves as a source of fundamental innovation have largely been ignored by historians and philoso¬phers of science. (1994年第73题)
原译:本身作为根本创新源泉的工具和技术多年以来很大程度上被历史学家和科学思想家们忽视了。
这个译文是可以算是正确的翻译。但不是好的中文句子,可读性一般。而且从应试的角度来讲,考生在气氛如此紧张的考场上,很难熟练无误地、没有遗漏地、一次性写出如此长句,这就势必要浪费一些时间来进行如何堆砌中文词汇的费心思索和揣摩。而且,由于中文句子非常长,很容易在翻译的过程中遗漏原文要点,造成失分现象,而且在考试时间非常有限的情况下不易检查出(建议考研翻译题目的完成时间在20分钟左右)。因此,在了解汉语的“二分”特点之后,我们应大胆地将原文断句。
改译:多年来,作为根本性创新源泉的工具和技术本身,其很大程度上为史学家和科学思想家们所忽略。
再如:
Galileo"s greatest glory was that in 1609 he was the first person to turn the newly invented telescope on the heavens to prove that the planets revolve around the sun rather than around the Earth. (1994年74题)
原译:伽利略的最镜来观察天空以便证实行星是围绕太阳转的而不是围绕地球转的第一人。
改译:伽利略最伟大的成就在于:在1609年,他是第一个用新发明的望远镜来观察天空的人,以便证实行星围绕太阳旋转而非围绕地球旋转。
再如最新的2007年考研翻译真题:
In fact, it is difficult to see how journalists who do not have a clear grasp of the basic features of the Canadian Constitution can do a competent job on political stories.(2007年49题)
原译:事实上,要想明白那些没有清晰领会加拿大宪法的基本特征的新闻记者如何能够胜任政治新闻报道工作非常困难。
类似这样的句子,虽然涵盖了原句的所有要点,但并非一个地道的中文句子,也不是一个非常容易让评阅者迅速抓住翻译得分要点的句子。通常,任何一个超过30个字的中文句子(甚至像原译中一个分句45个字!),都可能会让中国人读后“窒息”。
改译:事实上,我们难以想象:那些对加拿大宪法基本特征没有清晰领会的记者们,他们如何能够胜任政治新闻的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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