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简报1 3.15上午,县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和经销企业,在北山广场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宣传法律法规,提升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今年“3.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简报3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简报1
3.15上午,县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和经销企业,在北山广场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宣传法律法规,提升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县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组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悬挂条幅、组织秧歌队表演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展示假冒伪劣商品,同时现场接待消费者咨询、投诉。一些公共企业、农资、家电、药品、茧产品等企业也参与到活动中来,现场宣传了他们的售后服务工作。
活动中,消费者协会咨询投诉台、农资、烟草真假商品展示台前聚集了大量市民,他们纷纷前来*、学习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知识。活动*发放*和针对农民春播、春耕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单一万余份。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简报3篇扩展阅读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简报3篇(扩展1)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60篇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1
3月15日上午东阿县举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宣传活动,由县消费者协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县疾控中心等十余家单位参加。县*副*陈荣梅等县领导到现场指导工作!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2
20xx年3月11日,由伊犁师范学院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举办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活动在赛里木社区及黄河社区顺利展开。法学院黄险峰副院长、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主任郭学兰老师及部分学生代表出席了本次活动。本次活动通过法律咨询、知识小竞猜的"形式,讲解了法律生活小常识与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等法律知识,活动现场吸引了大量居民,他们积极地参与活动竞猜,并且主动咨询法律问题,在一种轻松的环境中获得法律知识,在润物无声中将法律意识耕种于人们的心中,使大家了解法律是保护人权于利益的最有效的工具,也是时刻保护我们的安全网。此次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利用各种法律宣传教育活动,进社区,上街头,发放宣传资料、法律援助联系卡,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意识。
二是充分发挥消费者*工作站的专职功能,加强与消费者协会的信息互通,及时了解掌握消费者*的法律需求。
三 我们和社区的工作人员联系并走入社区,承担一份我们大学生应有的社会责任!并将在老师的带领下继续给广大的人民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
此次法律宣讲活动圆满结束。在活动结束之际伊犁师范学院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主任郭学兰老师分别与赛里木社区和黄河社区签定了长期合作协议,一方面,能够与赛里木社区和黄河社区建立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且继续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帮助,提高其法律意识;另一方面,也能够继续锻炼法学专业的学生,提高其自身的专业素养。此次活动的圆满成功也预示着伊犁师范学院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将会走进更多的社区,将普法活动坚持到底的美好前景!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3
3月15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会同县司法局等10多家单位在县城绥山广场开展了以“新消费 我做主”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各单位展出了图片展板,并设立了“法律法规宣传台”、“申诉投诉举报受理台”和“咨询服务台”,向过往群众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执法人员还摆放了药品、食品(保健品)、家电等假冒伪劣商品,向广大消费者详细讲解了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等相关知识,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万多份,接受群众咨询400多人次,受理各类投诉8件。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简报3篇(扩展2)
——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3篇
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1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3月13日上午,20xx年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在萝岗街道文化广场(主会场)开幕,现场宣传消费*知识,讲解真假商品鉴别知识,受理消费投诉。当天,活动还在夏港、东区、永和、联和、九龙镇等地设立分会场。
活动由区*主办,区消委会、工商分局承办,区法院等17个职能部门和单位,区内19家知名企业参加。
今年“3·15”活动的主题是“携手共治、畅想消费”。结合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1周年及将于今年3月15日颁布实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活动宣传了消费*的法律法规,展示了全区各职能部门消费*工作成果,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和*能力,号召广大经营企业注重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当天,区工商分局、质监局等单位在主会场搭起了服务咨询台,开展法律宣传、有奖问答、业务咨询等互动活动。当天活动现场共派发宣传资料近万份,接受投诉举报2件,接受群众咨询近146人次。
据悉,去年区消委会及下属七个分会共处理各类申(投)诉1103宗,调解成功969宗,调解成功率约为9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60万元,组织开展了“放心消费商店”和“消费者满意店档”评选活动。
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2
3月14日至15日,区消保委、区市场*联合各部门,在北岙街道、元觉街道、大门镇、鹿西乡等地,隆重举行以“新消费我做主·放心消费在洞头”主题大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区、咨询服务区、便民服务区、年报咨询台等形式,为广大市民、个体户、企业提供便利和服务。据了解,此次共为消费者检测食品50批次, 区市场监管、卫生、烟草等多部门参与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共销毁各类假冒伪劣商品共计80公斤。活动现场还组织有关企业展示生态环保产品、本地名优产品、农优产品等,引导生态消费观念,践行生态消费理念。各街道乡镇、安监、交通运输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市场监管等单位在现场设立宣传点发放《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宣传资料共计5000余份,现场接受消费咨询20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件。此外还安排了社区医生为群众进行义诊,免费测量血压、对家庭用药方面给予建议等,广大消费者参与热情高涨,活动场面热烈。
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3
打折低价商品能不能享受“三包”,“假一赔十”的承诺遭遇商家变卦怎么办……正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开发区市场监管理局、开发区消协以及法援中心在乐购超市门口开展了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对化妆品、保健品、预付卡消费、刷卡消费、美容陷阱等消费*热点为百余位居民进行现场讲解。
开发区消协负责人介绍说,针对近年来的消费热点,咨询现场特意准备了五大经典案例,指导消费者*。如:商场“大甩卖”、“低价促销”,商品打折,但“三包”服务不能打折。不管商品售价如何,只要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商家就须承担“三包”责任。
特别是商家在店堂或发票上还公开承诺“假一赔十”,但3名消费者花费近5000元购买的3部手机却被鉴定为假冒,此时商家却只愿意按照消法进行双倍赔偿,“这显然是失信行为。”“假一赔十”是商家自愿做出的承诺,并以此为促销手段,这种承诺是商家与消费者订立买卖合同的一种保证。一旦检测商品为假冒,就必须按照承诺给予十倍赔偿。
据了解,除了大型宣传外,今年“3·15”期间,新区还将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旅游市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专项整治。针对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旅行社、旅游网站、旅游景区、旅游商品零售单位、旅游购物特色街区等区域,重点整治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计量违法、景区内违反食品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有关规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简报3篇(扩展3)
——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简报 (菁选3篇)
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简报1
3月15日上午10点, 2016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暨"我消费、我做主"主题活动在新星商厦广场举行。淄川区副区长王鉴,区工商局局长董洪彬等领导到现场指导工作。新星集团党委*、董事局*魏心东,总经理叶艳丽陪同相关活动。
区工商局、质监局、新星集团等部门、企业设立现场咨询和投诉展区,派出人员设点为群众解决问题。领导们在新星集团名酒、家电展区、汽车展区前,详细了解了名酒鉴别知识、家电新品活动、比亚迪新型混合动力车型等相关事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意识,构建公*、诚信的消费环境。
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简报2
3月15日,县消费者协会成员单位及部分企业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今年是全国第30个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消费、*,共创美好生活”。
宣传活动由县人大副主任高恒主持。活动中,为县生力植保公司、德美商贸有限公司等盛市、县级诚信单位授了牌;县消防大队、烟草局、沁园春酒厂等单位和企业在现场举行了相关咨询活动。
副*xx在讲话中希望全县上下要紧紧围绕“诚信、*、共创美好生活”这一主题,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消费*工作的层次和水*。要求全县各行各业和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加强自律,守法经营,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为全县消费*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宣传活动结束后,工商、质监、药监、烟草等相关单位对查获的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饮品、烟草等7大类,92种品牌,标值12.53万元的各类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了让更多的学生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菌柄小学积极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通过观看视频,讲述小学生日常生活中的*小故事,阐述什么叫*,为什么要*,怎样*。二是召开以“如何正确消费”为主题的班会,引导和帮助学生们正确选购合格放心健康的食品,远离垃圾食品。三是学生每人做一份“了解3.15”手抄报,带给父母,宣传相关的消费者权益知识。
通过活动的开展,学生从中了解到了一些消费者权益的有关知识,提高了辨别产品优劣的能力,从而大大提升了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简报3
今(7)日上午,由眉山市青神县工商质监局、青神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组织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纪念活动在县中岩广场举行。该县工商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农牧局、县烟草专卖局等11个部门、 6家企业共计200余人参加了活动。青神县*副*田波同志为活动开幕致辞。
据悉,青神是今年全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轮回演出的第一站,此次活动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活动现场,各部门向广大群众发放了消费*资料1000余份,展示2016年度消费*成果和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10余种,提供消费*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参会企业对本企业的商品及服务向消费者进行了展示,并提供咨询服务。
现场还准备了精彩的文艺演出,优美的舞蹈、幽默的小品、主题鲜明的快板,将消费*知识烙进广大消费者心中。消费*有奖知识抢答环节更是将活动推向了高潮。
本次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受到广大群众的点赞,认为形式新颖、接地气,不知不觉中增强了辨假识假能力,强化了合*意识。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简报3篇(扩展4)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10篇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1
为认真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按照市、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的"要求,提高全社会在消费*中的责任意识,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共创和谐社会,我镇精心组织、积极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现将我镇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情况。
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我镇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制作了形式新颖、主题鲜明的横幅、展板等宣传工具,组织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10多种以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现场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等,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
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兽防站联合出动,组织开展对食品、农资、学生用品等重要商品的专项执法检查。此次专项检查采取了多种形式,一是检查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重点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二是检查索证索票是否合法有效、进(销)货台账记录是否完整规范;三是检查是否存在经销“三无”、过期、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及产品,经销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商品行为;四是检查是否存在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总之,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提高了消费者的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了广大企业生产严把产品质量关的自觉性,促进了我镇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大力开展消费*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服务,把我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推向新的水*。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2
恰逢一年一度的3.15维护消费者权益日,为了让更多的同学了解社会了解产品质量,增强同学们的*意识和*知识,增加同学们对一些产品知识的了解。学生会外联部特与青岛市城阳区质检局联合举办此次去质检局参观的活动。希望通过此次参观可以提高同学们对自己身边的一些产品的认识。增加自己的*意识!
组织同学们去青岛市城阳区质检局学习和参观,有质检局的工作人员带领着同学们去参观他们的实验室和化验室,参观的`同时还会为同学们讲解一些仪器的构造和工作机理。同时还会为同学们提供一些产品让同学们辨别他们的优劣,同学们还可以现场提问一些问题,由质检局的工作人员进行讲解。
通过这次参观质检局,增加了同学们对实验室仪器的认识和了解,提高了同学们对我们的社会和一些产品的质量认识,增强了同学们的*知识和*意识,在以后的生活当中能够很好的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
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都表示学习到了很多课堂上不能学到的知识。让同学们真正的接触了社会了解了社会。为以后走向社会增长了一定的知识。
我们外联部通过组织这次活动,让我们意识到了社会知识同样对我们大学生成才和成长有很重要的作用。在这次活动中同学们积极的和质检局的领导们交流,向他们询问了很多关于质量以及个人*的知识。
看着同学们积极的参加这次活动,并且在这次活动中积极地表现让我们学生会的成员意识到了我们以后的工作方向和工作方法,我们以后应该多组织一些有利于同学们接触社会的活动,以及一些有利于增加同学们社会知识和社会经验的活动。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也存在一些不足,在这次活动中没有协调好时间的问题,利用的是同学们午休的时间,影响了同学们的休息。这是我们工作的失职,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尽量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总体来说我们这次活动还是比较成功的,获得了学校老师以及质检局领导的一致好评。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3
为认真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按照市、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的要求,提高全社会在消费*中的责任意识,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共创和谐社会,我镇精心组织、积极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现将我镇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情况。
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我镇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制作了形式新颖、主题鲜明的横幅、展板等宣传工具,组织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10多种以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现场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等,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
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兽防站联合出动,组织开展对食品、农资、学生用品等重要商品的专项执法检查。此次专项检查采取了多种形式,一是检查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重点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二是检查索证索票是否合法有效、进(销)货台账记录是否完整规范;三是检查是否存在经销“三无”、过期、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及产品,经销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商品行为;四是检查是否存在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总之,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提高了消费者的"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了广大企业生产严把产品质量关的自觉性,促进了我镇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大力开展消费*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服务,把我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推向新的水*。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4
一、活动背景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许多权益问题开始从社会走入了大学校园,而且由于它与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密切相关,权益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作为大学生,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变得越来越重要。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活动,向全校师生宣传“关注生活,关注权益”的口号。希望在我们的努力下,同学们能在更好的环境下生活学习,创建和谐校园!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20xx年3月15日
活动地点:玉溪师范学院西院
四、活动介绍
活动当天,我们将会在女生院门口摆放一块展板,供同学们书写有关对食堂,开水房,澡堂的.一些评价。我们还会做关于权益方面的问题,有奖竞答。对于参加活动的同学,我们将赠送感谢小卡片。最后会在横幅上签名。
五、活动流程
1·提前三天申请好场地。
2·收集整理资料。
3·采购便利贴,笔等。
4·活动当天下午开始布置活动现场。
5·`活动结束,收拾整理活动场地。
6·当晚部门成员开会,对活动过程及结果做出评价。
六、活动效果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活泼,吸引了众多学生参与,使同学们在活动中了解到了更多的消费知识、对自身消费权益的维护有了更多的体会,达到了活动举办的初衷。活动分工明细,执勤工作认真负责。现场秩序井然,有条理。
七、不足之处
1.部分班级没有宣传到位。
2.活动内容不够创新。
3.有奖竞答奖品没有分配均匀。
4.关于一些消费知识普及力度不够大。
5.部门内部人员协调的不太合理。
6.奖品比较单一。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5
为了切实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扬子卫浴领导积极组织动员,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文件以及活动目标。积极组织动员,通过多种方式对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力争将有关文件落实到实处。并以“诚信3.15,开心欢乐购,扬子卫浴亲情钜献”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以便于促进各
活动当天,消费者们络绎不绝的前来参观、了解、购买产品,我们的工作人员热情耐心的向消费者介绍产品知识以及解决消费者的疑难困惑,做到“诚信3.15,开心欢乐购”,让消费者们消费在阳光下!
通过此次活动的有效顺利开展,真是实现了扬子卫浴“诚信3.15,开心欢乐购”的目的,通过公司上下的努力收到了良好的成效,受到了广大社会用户的一致好评。不仅提高了扬子卫浴的良好声誉,更加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从活动开展过程中真正体现并提高了扬子卫浴队伍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同样对扬子卫浴大发展壮大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诚信”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障,更是公司发展的有力推手,在扬子卫浴的长期发展路途中。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6
为了全面提升公司品牌形象,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认真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按照分公司、漯河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公司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布署,紧紧围绕“保险、让生活更美好”的活动主题,以“简约、高效、专业、价值”为天安客服品牌,以客户反映、社会关注的问题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策划、周密部署。
(1)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公司放心、客户满意的消费环境,我中支从今年元月初就将20xx年“3.15”宣传活动安排纳入公司上半年工作重点之一,广泛宣传,为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意识保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2)全面发动,认真做好“3.15”宣传月活动。按照分公司、市行业协会通知精神,我公司将整个宣传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宣传,营造活动氛围。第二阶段各部门落实具体工作,倡导“优秀团队、优秀服务、优秀品质”的“三优”服务,设立总经理接待日以及宣传报导“3.15”期间的申诉受理。第三阶段做好宣传活动的总结工作。由于措施得力,安排详实,宣传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活动内容丰富多彩,特色活动异彩纷呈。
3.15活动期间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由公司领导负责亲自接待客户以展示公司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信心和决心。
三、深入开展“客户至上、诚信为本;严守时效、品质优先;关爱客户、贴心理赔;沟通便捷、彰显个性、专业服务”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制作统一宣传展板、海报,展示公司的良好形象
五、认真做好客户的投诉、受理、调处工作。
3.15期间是消费者投诉较集中的时间,为认真做好消费者的投诉受理工作,我公司在3月15日和3月15日安排专人进行值班,随时接受客户的投诉、咨询,并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理。
六、认真总结、完善服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在总、分公司以及行业协会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大力开展消费*法律法规的宣传,密切关注消费*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展消费*服务领域,努力践行“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展示我公司“规范经营、提升服务”的信心和决心,努力促进我公司在维护客户权益保护工作方面再上新台阶。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7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司法所积极开展3·15消费*法治活动,以预防和减少经营者与消费者矛盾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主要活动总结如下:
一、各部门联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联合镇工商、综治办、食品安全等部门在xx镇主要干道设置法治宣传咨询点,由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提出的在消费过程中遭遇质量问题、商家的霸王条款,同时向广大市民宣传如何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方法和防止上当受骗的方法,并向过往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
二、制作《诚信经营倡议书》,通过让商家签订倡议书的形式来引起商家重视,更好保障消费者权益。组织工作人员向辖区内的店铺、餐饮店、小卖部、等商铺发放倡议书。倡议书倡议各商家要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从自身做起,坚持不制假售假、不以次充好、不虚假宣传、不价格欺诈、不强买强卖等行为,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抵制假货,积极检举揭发不诚信行为。
三、为消费者权益维护开辟专门调解通道。一是对涉及消费者权益受损纠纷当日受理,当日安排调解;二是由司法所所长带队,联合工商所、食品安全等部门,组织经验丰富、法律基础扎实的调解员对纠纷进行调解;三是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做好回访工作,虚心听取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告知当事人权利救济途径,将其引导至法律援助或司法、仲裁等部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8
为认真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按照市、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的要求,提高全社会在消费*中的责任意识,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共创和谐社会,我镇精心组织、积极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现将我镇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情况。
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我镇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制作了形式新颖、主题鲜明的横幅、展板等宣传工具,组织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10多种以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现场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等,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
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兽防站联合出动,组织开展对食品、农资、学生用品等重要商品的专项执法检查。此次专项检查采取了多种形式,一是检查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重点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二是检查索证索票是否合法有效、进(销)货台账记录是否完整规范;三是检查是否存在经销“三无”、过期、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及产品,经销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商品行为;四是检查是否存在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总之,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提高了消费者的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了广大企业生产严把产品质量关的自觉性,促进了我镇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大力开展消费*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服务,把我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推向新的水*。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9
××活动总结2 xx县xx局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日用消费产品××专项打假行动的紧急通知》(国质检执函〔20XX〕91号)要求,在我县开展了20XX年度××专项执法打假行动,现将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领导重视,落实到位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局领导的带领下,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打假行动,严格按照总局“通知”要求和省局的安排部署,把此次专项打假行动作为今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迅速组织力量,周密部署,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抓出实效,确保此次专项打假工作按时完成。
二、检查重点
我县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重点检查白酒、芝麻油、化妆品。由于我县白酒的消费较大,此次白酒检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查处白酒中甲醇超标问题为主。
三、检查情况
对于此次专项打假行动我们以抽样检验,并就近就便将样品到送具有法定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我局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市局的要求,对辖区内白酒、芝麻油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对检查或检验中发现在生产、加工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或以其它植物油或非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芝麻油;白酒中的甲醇含量严重超标或用工业酒精勾兑白酒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充分发挥质监部门打假主力军的作用。我局在此次开展的打假专项行动中,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检查、详细记录,查处的情况及时上报州局。
我局此次专项检查,出动了4车次、×××人次,通过检查我县目前还没有一家取得生产许可的白酒、化妆品、芝麻油的生产企业,县内有一些销售企业,通过检查没有发现重大案件。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总局、省、市局的安排部署,把打假行动作为县局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力量,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抓出实效,确保我县打假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使我县广大消费群体真正放心消费。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10
为了广泛宣传有关*知识,增强师生*意识,根据库尔勒市工商管理局《关于做好新修改〈消保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库消维发【20xx】1号)文件精神,学校在3月15日开展了*知识的宣传。
一、活动主题
以“消费与安全”为主题,通过组织活动向师生宣传相关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希望能够扩充老师和同学们*知识,方便老师和同学权益受损问题能够得以反映,并及时帮助老师和同学解决。
二、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活动实效性。
在接到上级文件后,学校非常重视,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我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亚森〃艾威力校长任组长,吾斯曼〃玉山任副组长,李静副校长、工会**江及各班主任为主要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1.积极部署,认真落实。为保证宣传效果,3月xx日下午两节课后,学校召开中层会议,校长对在场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对此项工作作了部署,要求学校中层领导下午带领全
组教师学习*知识,3月15日要求各班主任以主题班会的形式对所有学生进行宣传。
2.广泛宣传,保证实效。3月15日,各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针对本班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一次消费*宣讲,以案说法,以实物讲解辨别伪劣商品的基本方法和常识,使学生初步学会用法律武器保障合法的消费权益。
3.小手拉大手,深入家庭。班主任让孩子们回家后将所学的辨别伪劣商品的基本方法和常识,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小知识向家长宣传,班主任通过校信通进行提示。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活动。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简报3篇(扩展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标语3篇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标语1
1. 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2. 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 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4.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 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6.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7. 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8. 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公正
9. 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10. 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11. 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2. 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13. 化解消费纠纷,构建和谐社会!
14. 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5. 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6.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17.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8. 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9.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0. 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1. 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能力!
22. 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3. 消费*营造公*消费环境
24. 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5.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26. 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7. 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28. 公*正义,消费和谐
29. 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能力
30. 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31. 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2. 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33. 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34. 营造安全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5. 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6. 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37. 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8.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高业欺诈行为!
39. 化解消费纠纷,构建和谐社会!
40.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41. 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42. 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3. 安全消费,和谐消费
44.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高业欺诈行为!
45. 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46. 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公正
47. 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48. 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49. 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0. 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简报3篇(扩展6)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总结3篇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总结1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协会(简称中消协)15日在北京举办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活动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此亦为中消协提出的2017年消费*年主题。
中消协秘书长常宇在活动中发表讲话说,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就是倡导网络经济中的诚信经营,强化网络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落实法定义务,自觉保护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的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求偿权、交易权以及安全权等方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发挥“互联网+”给消费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发挥消协组织的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搭建网络消费者保护的社会共治*台,构建紧密相连的网络命运共同体,建设消费无忧的网络环境。
当日,中消协发布了2016年全国消协系统网络消费*典型案例。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16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5.35万件,解决52.93万件,投诉解决率8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7亿元人民币。其中,涉及远程购物类投诉2.99万件,远高于其他服务类投诉。
中消协同时启动了全国消协组织网络消费教育活动,从即日起,中消协将与地方消协组织联动,通过召开网络消费教育座谈会,赠阅网络及家电等领域的.消费教育指导手册及宣传视频,开展网络消费知识竞赛,探索开设网络消费教育网络课程,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厦”等活动,向广大消费者普及网络及家电等有关消费知识、提示网络消费风险,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网络消费观念,帮助消费者擦亮双眼,监督经营者诚信经营,营造放心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
这次主题活动,还公布并表彰10名“2016年度最美消费*人物”。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总结2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苏州工行组织开展了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苏州工行采取户外集中宣传和网点阵地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围绕金融消费者八项法定权利,向群众解析《*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尤其与金融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条款,如信息披露、个人信息保护等,同时加强防范电信诈骗、银行卡防盗、非法集资风险等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金融知识宣传。
此外,苏州工行充分利用网点数量多、分布广的优势,在网点LED屏滚动播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标语,设置“3.15”宣传资料摆放专区,由专人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发放资料及宣讲金融知识,在醒目位置公示投诉电话,设立金融消费者投诉咨询台,即时解决好客户服务中疑难问题,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在“3.15”活动期间,苏州工行还开展了多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专场活动,如金融知识进社区、金融知识进车站、金融知识进广场等集中宣传活动。另外,苏州工行还将建立长效机制,运用多种方法,使集中式宣传和常态化教育紧密结合,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广泛普及金融消费知识,努力促进全社会金融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市民金融风险防范、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简报3篇(扩展7)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简报 (菁选2篇)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简报1
世界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已经过去,315央视晚会也已落下帷幕,但对于消费者权益的维护应是每时每刻都需注意的事情,而不是局限于这一天。消费者对于互联网的关注度一直居高不下,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更是让消费者的目光聚焦于此。作为行业黑马,合众金服一直致力于为给消费者“爱的保障”,保障每一位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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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简报2
3月7日,广安市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总结2016年全市消费*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工作,并通报了2016年消费*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副*王瑛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悉,2016年,全市各级消委会认真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661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3.4万元;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为消费者减少经济损失3.1亿元。
会议要求,2017年消费*工作要准确把握年度主题内涵,认真研判发展形势,增强做好消费*的信心,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妥善处理各类消费投诉,形成消费*工作合力,营造消费*良好的氛围,为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简报3篇(扩展8)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会议简报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会议简报1
3月15日上午,江西于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召开315新闻发布会,公*交易局、消保局、县消费者协会相继发布了2016年公*交易典型案例、消费*典型案例,商品质量典型案件及投诉热点分析等。同时,参加发布会的媒体分别来自赣南日报、客家新闻网、于都县广播电视台、于都手机报、于都发布、于都之声报、于都县党务公开网、于都县人民*网、于都人论坛、于都网、于都青年网、于都信息网等。
据介绍,2016年全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责任,打击各类经济违法行为。针对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商品质量,开展了“双打”(假冒伪劣、仿名牌)专项行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交通工具、装饰装修材料、家电维修、农资商品专项执法行动,立案查处案件334件,处罚金额500余余,罚没款入库305万元。
在服务社会民生同时,消费*机制更加完善。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建设并推广使用了“E通315”*网络*台,实现市监部门、消费者和商家三方在线实时互动。2016年,该局共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120件,举报案件32件。其中,服务类投诉67件,占受理投诉总量的55.83%,商品类投诉53件,占受理投诉总量的44.17%; 受理行业排名前三的.是电信服务11件,家电销售维修10件,房地产销售6件;其中热点问题主要有电信宽带服务不到位、乱收费,家电售后维修不及时,购买的商品房不能按期交房等等;投诉案件调解成功率为9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万元。通过投诉查办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6件。凡在我县境内拨打12315、12331、12365三个投诉电话均由统一接听,同一*台受理;今年元月1日至今,该局已接到涉及12315方面的投诉举报46件,12331方面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6件,12365方面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2件。
于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何鹏表示,今年将结合新《消法》,提高消费者*的意识和能力,让经营者守法诚信,让老百姓懂法知法。并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重点商品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探索网络交易监管途径,营造公*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简报3篇(扩展9)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1
3.15上午,县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和经销企业,在北山广场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宣传法律法规,提升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县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组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悬挂条幅、组织秧歌队表演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展示假冒伪劣商品,同时现场接待消费者咨询、投诉。一些公共企业、农资、家电、药品、茧产品等企业也参与到活动中来,现场宣传了他们的售后服务工作。
活动中,消费者协会咨询投诉台、农资、烟草真假商品展示台前聚集了大量市民,他们纷纷前来*、学习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知识。活动*发放*和针对农民春播、春耕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单一万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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