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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管理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7篇

时间:2022-08-23 14:35:04 来源:文池范文网

房屋租赁管理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7篇

房屋租赁管理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篇1

  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x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的通知》(xx府办发〔20xx〕2x号)和《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道路交通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xx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x府办发〔20xx〕32号)精神,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专项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建立职能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规范全镇道路交通秩序。强化各部门的监管职能,取缔道路交通非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创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1.打击非法从事道路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及出租汽车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2.打击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牌、证不全或过期的行为;

  3.打击非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的行为;

  4.打击营运客车或危货车辆超越许可事项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5.打击使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行为;

  6.打击非法接送学生的“面包车”和机(电)动三轮车;

  7.打击各类农用机械车辆非法改装、假牌假证、无牌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一)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管理责任。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要与镇政府签订《安全责任书》《一岗双责承诺书》,随时掌握辖区内车辆动态和经营行为。认真排查本区域内非法该拼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行为,重点排查非危货车辆从事危险品运输,并及时向镇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

  (二)加强农村道路重点车辆整治。集中力量查处农村道路上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整治工作中,要以“五类车辆”(即:短途营运客车、面包车、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多发、易发、常发,且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主,尤其是农村道路客运班线车辆的超员违法行为,对面包车超速、超员、拖拉机和摩托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加强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大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公路危险路段和汛期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突出汛期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事故隐患的漫水路、漫水桥、易积水(塌方)路段以及存在危险隐患的桥梁、涵洞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通过加强巡逻管控、增设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等,及时消除辖区内道路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严防汛期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农用车辆管理。镇交管办、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我镇辖区内农用车辆牌、照、证的管理,严禁农用车辆无证从事经营活动,重点对无证驾驶、超载、违法载人、补检未检车x辆、到期未换取驾驶证人员进行集中整治。

  (五)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各学校要与学生家长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并积极配合镇政府开展道路交通打非专项整治活动。

  (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开展交通专项安全教育的形式,广泛宣传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接送学生的车辆及驾驶员资质的监督,真正做到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居、进家庭,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开展调查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整治人员,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宣传工作。

  (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阶段(20xx年x月x日至xx月xx日)。在全镇开展拉网式的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道路交通各类非法行为。

  (三)巩固提高总结通报阶段(20xx年x月x日至x月xx日)。对道路交通“打非”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认真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工作效果。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及时收集、整理、上报整治工作信息,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重要信息、重大情况要及时报镇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

房屋租赁管理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篇2

 

房屋租赁管理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篇3

  为加快农村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全面消除我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XX〕143号)规定和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在全镇范围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县指示精神,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在全镇开展农村危旧房屋拉网式排查,及时完成农村所有危房的排查建档、农房鉴定及治理改造工作。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登记,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登记工作,20X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鉴定工作,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出的各类隐患。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范围

  本镇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房屋。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农村自建房。主要包括:

  (1)自住农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包括闲置的农村自建房。

  (2)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将原有自建住房改变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2、非自建房。主要包括:

  (1)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指农村集体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

  (2)生产、经营用的非自建房。非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建设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3、统建的农村安置房。指在农村范围内由政府、有关机关、村集体等统一组织建设的农民安置房等。

  (二)排查内容

  一是要摸清辖区内各行政村房屋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调查农户对危旧房的改造意愿,全面做好各行政村危旧房排查治理工作,明确农村危旧房排查治理领导和联系人;二是房屋排查具体内容包括地址信息、家庭信息、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结构安全信息、房屋改造情况、房屋安全情况、用能情况等内容。三是摸底调查纸质版农村危旧房排查统计表于20XX年1月31日前报至镇乡建办,未报送的房屋视为未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三)排查建档对象

  各行政村为实施主体,重点对农村年久失修、残损破旧、不御风雨、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和农村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重、超负荷使用以及房屋所处的不利地理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建档要同步进行(即排查一户,建档一户)。各村要对危旧房进行房屋质量安全进行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为危险的房屋,镇政府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对存在疑问的房屋,报县住建局统一组织二次鉴定。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危旧房屋应急保障措施,一旦发现房屋安全问题或出现异常变化,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做到边排查、边建档、边腾空、边治理。整个排查、建档和鉴定工作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

  (四)整治内容

  各村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结合“一户多宅”进行整治,该腾空的立即腾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维修的及时维修,该监控的加强监控。对自住C级、D级危险房屋要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已经列入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要分年度有序实施,尽快采取修缮、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对急需改造的危险房屋要优先列入改造计划,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和上访事件。各类危改户必须在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三、实施步骤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从20XX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普查核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月31日)。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人员对农村群众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掌握群众住房基本情况,确定危房户并登记其基本信息。其中,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登记工作必需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数据汇总阶段(20XX年2月1日—4月31日)。各行政村汇总统计数据,掌握本村住房安全状况,分门别类梳理建档,对存在疑问的房屋,镇政府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三)推进治理改造阶段(20XX年5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各村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结合“一户多宅”整治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落实分类处置措施,制定改造计划,有序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深刻认识做好危旧房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下定决心推进危房治理工作,坚决杜绝侥幸心理、畏难情绪;要明确责任,建立危旧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要结合本村实际,抽调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开展排查工作,切实把工作做好。

  (二)细化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共同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国土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办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各农村学校、幼儿园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公安机关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养老院、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安全管理;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律保障;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拨付;文旅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卫健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强化责任落实。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务繁重,各村要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重点排查建造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动、早处置,不能有拖拉意识,更不能相互推诿,对群众反映的房屋安全隐患的线索和苗头,必须认真对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一旦发现房屋情况危险,必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转移相关人员,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凡因工作不实或统计不准,弄虚作假、虚报乱报的造成未改造发生房屋垮塌造成人员伤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精细化扎实推进。危旧房大排查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危,容不得丝毫马虎。各村要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做好摸底整改工作,努力做到一户家庭不遗漏、一个数据不搞错。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尽快开展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立安全等级,制定落实治理方案和措施,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督导考核。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一定要旨化责任意识,全力推进工作进行,镇党委政府也将对各村严加考核。对工作推进情况行动进行通报,对推进工作有力、任务完成情况好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因工作拖拉、不作为、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房屋租赁管理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篇4

  “由于工作存在短板和差距,我们在此作出深刻检讨……”近日,湖南省武冈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6月份工作约谈会召开,当月工作排名后三名的双牌、龙溪、法相岩等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作表态发言,并纷纷表示将在会后全面加大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力度,全力以赴防风险、治顽疾、压事故、保有序、惠民生。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琪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武冈市6月份乡镇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情况,指出要增强认识,提升站位,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的红线、底线、生命线,把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当成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来抓,确保消除各方面的安全隐患;要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逐级传导压力,坚定不移补短板,强弱项,从严开展督查问责,抓细抓实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要迅速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研判分析工作短板,认真查找问题根源,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举一反三,全面落实整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该市针对在前段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将采取宣传先行、常态劝导、严厉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加大“拆伞戴帽”路面常态化管控,确保提升城乡道路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头盔的安全意识。同时,将全面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交通执法力度,全面梳理排查道路隐患,严查整治重点违法,对交通安全整治各项指标性工作实行“日通报、周碰头、旬调度、月排名、年考核”,对集中整治工作不扎实、不深入、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群众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三上升”。

房屋租赁管理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实现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预期目标,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现结合项目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结合项目区实际,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大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实施步骤。2018年3月上旬,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部署要求,发放《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充分利用广播喇叭、宣传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和举报方式,营造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2018年上半年积极配合上级公检法和纪检部门,做好相关案件线索梳理、综治稳控等工作,确保潍坊发展大会、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辖区安全稳定;2018年下半年,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辖区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按照“打一场战争,建立一套机制”的要求,健全完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防范长效机制。

  二、专项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

  (一)排查线索、摸清底数。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近年来的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可能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组织纪工委、信访办和组织办等站所部门对近年来的职务犯罪案件、信访案件等进行全面梳理,对可能的涉黑涉恶线索深入排查研究。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

  (二)突出重点、精准打击。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农村集市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组织雇用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利。

  三、坚持综合治理,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一)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项目区各站所部门、管区和村要结合各自职责任务、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履职、规范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要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党工委通报。成立项目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在综治办设专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相关工作。

  (二)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群众的实名举报,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要注意利用各村“阳光民主议事日”、“支部生活日”以及村民大会等形式宣传一批典型案件,展示各级党委政府扫黑除恶决心和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

  (三)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理。做好外来务工、在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年服务管理工作,防止其拉帮结派被黑恶势力教唆、使用。充分发挥街村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建设,做实“平安指数”,完善警民联防等治安防控机制。

  四、加强组织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一)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进一步摸清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对村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对党组织生活不正常、长期不开展活动的,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着力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旗帜鲜明同邪教迷信、“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对村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帮助村党组织把问题理清楚,把矛盾化解掉,把制度建起来、落实好,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的村干部,依法严肃处理。

  (二)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加强对村级治理的领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村治理体系。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五、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一)加强党的领导。项目区党工委、管委会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充实纪工委、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力量。各村党支部书记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列入项目区中层站所长年度述职、村党支部书记年度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纪工委、督查中心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掌握各站所和村日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做大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房屋租赁管理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聚焦全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问题认识不清、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不细、专项斗争知晓不高、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清理不净等问题,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教育领域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维护教育系统内部纯洁和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不断增强广大师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针对全区教育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校园及周边的治安乱点,通过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在短时间内摸排一批教育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使一批教育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得到惩处,影响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的乱点得到清理,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治理重点

  1.侵占学校公用财产,干扰、阻扰教育项目建设等行为;

  2.干扰校园周边环境、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寻衅滋事的,长期无理缠访的社会人员;

  3.在学校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屡教不改的行为,校内外出租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情况;

  4.以获取高额利息为目的非法“校园贷”“套路贷”“裸贷”等形式面向在校学生非法贷款的行为,在校园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行为;

  5.在教育领域发生的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6.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学校领导、教职工为黑恶霸痞乱现象间接充当“保护伞”等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行动从2020年1月初开始,2020年8月底结束,主要分五个步骤。

  (一)组织发动(1月6日—2月15日)。各学校联系当地政府、派出所等职能部门,根据专项治理行动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会议,对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线索摸排(2月16日—3月31日)。把线索摸排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对线索摸排规定的涉黑涉恶线索和治安乱点,逐条逐项自下而上组织全面细致排查摸底,切实把制约教育系统不稳定的根子问题摸清楚、摸全面、摸彻底,健全完善线索摸排和移交工作制度。

  (三)集中治理(4月1日—6月30日)。当地政府、派出所、学校要联合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针对教育领域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对涉黑涉恶线索要按照线索移交办法,严格规范流程,及时做好移交。对治安乱点,要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作用,精心研究制定治理方案,借力抓好整改落实。

  (四)完善制度(7月1日—7月31日)。按照边整边改、边建章立制的思路,针对治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完善监管制度和综合治理协作机制,针对校园及周边的治安乱点,强化责任分工,确保治乱工作取得成效。

  (五)总结提高(8月1日—8月31日)。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认真组织检查考核,在总结经验和成绩的同时,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查漏补缺。坚决落实2020年是收官之年,也是斗争最为关键之年,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工作滞后的,要采取约谈督促、强化问责措施,促进专项治理行动有效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学校要深刻认识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必要性、紧迫性,要主动担当,勇挑重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上来。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精心研究谋划,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有力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深挖黑恶线索。要持续发动广大师生举报线索,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从“主动”滚动摸排和“被动”接受举报两方面建立畅通高效的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利用好举报奖励机制,不断拓宽线索收集渠道,不断深入摸排教育系统涉黑涉恶线索和治安乱点线索。

  (三)深纠治安乱点。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注重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要从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入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地政府、派出所、学校要找准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利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的高压态势,按照有乱治乱的思路,把过去想清理清理不掉的难点问题、易反复的乱点问题,逐一进行清理,最大限度的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

  (四)深查责任落实。在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政治站位不高、责任心不强、纪律不严、工作不力的,治理成效不明显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于一些重难点问题,要采取挂牌治理、重点管理等手段督促整改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必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把专项治理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研究谋划,亲自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层层夯实责任,切实抓出实效。

  二要强化综合治理。各学校要紧密依靠当地政府和派出所,全力支持和配合当地“扫黑办”的工作,接受统一指挥、统一调配、统一协调。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当地政府和区局扫黑办,进行核查打击;对学校周边治安乱点,要协调派出所和综合执法部门进行治理。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联动,通力完成专项治理行动。

  三要抓好信息报送。要强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治理行动的督导检查,综合运用“督导、暗访、曝光、问责”等形式,层层传导压力。各学校要及时收集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信息资料,区局扫黑办每周四向市局和区扫黑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房屋租赁管理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篇7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实现之年,是“深挖根治”决战决胜之年、“行业整治”动真除患之年、“长效常治”开局起步之年、“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如下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提升政治定力

  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认识,持续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坚决防止“过关”思想、自满和厌战情绪,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政治定力推动专项斗争。坚持以上率下推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责任,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到局党组工作议题,同研究、同部署,压实专项斗争政治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依法打击操控文化旅游市场黑恶势力,维护良好营商、投资环境,坚决克服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措施

  (一)紧盯重点行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全力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主动承担好在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监管,全面清查文化旅游领域内操纵、经营和涉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旅游行业出现的黑旅游团,欺客宰客、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游客服务中心等游客密集场所开展禁止“黄赌毒”警示教育,切实维护旋游市场经营秩序和游客合法权益。娱乐、演出、网吧等欺行霸市、充当保护伞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紧盯打伞破网,推动深挖彻查

  坚持2020年“大伞破网”力度不减,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辖区内文化旅游领域的情况,及早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调合作,深挖文化旅游领域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的保护伞和关系网,打击其利益关系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文化旅游领域监管体系。

  (三)紧盯线索核查,提高质量和效率

  全面梳理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重点案件和督办线索、全国扫黑办12337举报平台下发、中央部委督转、自行摸排、受理群众举报、成员单位移交线索情况,对于检查发现的文化旅游领域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等相关部门通报,对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等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提高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播渠道,及时宣传报道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有关“扫黑除恶”的相声、小品、戏曲等节目,引导人民群众形成“扫黑除恶民心所向黑恶犯罪人人喊打”的意识,激发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三、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成熟的经验做法,转化为操作性强的制度规范,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评价体系,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安全感)民意调查。同时,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通过“12318”全国文化市场、“12301”全国旅游市场举报电话,检举揭发盗掘古墓以及倒卖、走私文物行为和文化领域行业欺压同行、称霸市场、强买强卖、扰乱行业秩序,黑旅游团,欺客宰客、强买强卖等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获取案件线索,推进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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