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文驰范文网!

2023年医院科室管理制度3篇(范文推荐)

时间:2022-12-28 19:05:03 来源:文池范文网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1  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及本科兼职监控医师、护士组成,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认真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标准。根据本科室特点,制定具体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医院科室管理制度3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3年医院科室管理制度3篇(范文推荐)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1

  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及本科兼职监控医师、护士组成,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认真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标准。根据本科室特点,制定具体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2、对医院感染病例及感染环节进行监测(包括目标性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病率。发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控感与职工保健科,并积极协助调查和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如留取标本,细菌学检查和消毒隔离等工作)。

  3、制定科室抗感染药物合理使用细则,监督检查本科室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定期总结分析,不断提高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的水*和微生物学检查的比率。

  4、督促检查本科室医务人员执行和落实无菌操作技术和消毒制度。

  5、组织本科室医院感染预防控制知识和技术的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

  6、做好对卫生员、配膳员、陪住、探视者的卫生学管理和教育。

  7、在控感与职工保健科的`指导下,具体落实各项监测工作并做好登记工作。

  8、落实执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检查、使用、用后的处置。

  9、每月向医院控感委员会汇报各项统计数据,监测结果等。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外塑形象,内强素质,提高医疗技术水*,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员工行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提升医院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员工管理制度。

  医院会议制度

  一、会议纪律规定

  1.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须到办公室处签到。

  2.参加会议必须穿戴整齐,佩戴工作牌,凡迟到,缺席、早退有事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开会期间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按要求传达会议精神或按保密纪律执行。

  4.保持会议期间安静,手机均应关机或是调至静音,开会期间手机不得响动。

  5.如有违反会议纪律情况,视情况给以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二、会议制度

  1.院办公会

  原则上每周一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可作变更。由院级领导主持、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传达上级指示,医院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布置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和前期工作总结,听取行政职能部门有关工作的执行情况汇报,讨论处理医院日常行政、业务工作的协调和督查。由院办通知并作会议记录。

  2.周例会

  原则上每周一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可作变更。由院长主持,院级领导、职能、临床、医技各部门主任、护士长参加。凡参加会议者均应做好记录,会后在各科认真传达。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指示、规定,小结上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听取各科室的工作汇报和反映、协调解决各科室问题。

  3.科主

  科主任例会原则上每月一次,由分管院长主持,主要内容为总结当月工作,包括医疗质量、重危患者管理、制度落实、服务态度以及教学和科研工作情况,布置下月任务

  4.护士长例会

  由业务副院长或护理部主任主持,每月一次,各科室护士长参加。总结上月护理工作,研究解决护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布置下月护理工作。

  5.职能部门、科室、门诊内部办公会议

  有关职能部门、科室、门诊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建立晨会、周会、月会制度;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以及我院有关决策的落实情况,解决医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征询住院顾客及家属的意见,

  研究和按排下一步工作。

  6.临时办公会议

  在医院经营和医疗管理工作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经理或院长主持召开现场临时办公会议,组建临时项目工作组,迅速及时地提出解决方案。医院内的各项经营行政、医疗管理具体工作不在会议上讨论。

  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业务查房制度,提高管理水*,及时处理医院存在的问题,特制定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一、院长行政查房每月一次。由院办公室或医务科负责安排,分管院长带队,各职能科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参加。提前通知被查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各级医务人员参加。

  二、查房人员参加科室晨会后,分工分头进行工作。主要检查医疗护理质量、医德医风、服务态度、环境卫生、设备管理、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协助解决疑难危重病人的诊疗问题,了解科室存在的问题和科室间协作配合情况,听取病员对医院和医护人员的建议、意见。

  三、协调科室与部门的关系。

  四、现场办公,就地解决科室提出的问题、困难。确定部门解决的问题,限期处理,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处理结果。

  以上工作由办公室督促考核。

  医院执行力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医院管理制度,能够使医院管理制度更好的执行,针对医院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确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劣作为的工作作风,加强工作布置检查、督促、考核,特制订了医院执行力管理制度。

  1.医院重要工作(由院办公室确定)采取工作单制,工作单上明确描述工作内容、期望结果、完成时限、可用资源、负责部门、责任人、主要协助部门等,签字生效。

  2.工作的执行过程中,由负责部门的分管领导或委托职能部门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督促工作进度,执行科室或个人定期汇报工作进度。

  3.工作完成后,按照工作内容的分类不同,由分管领导签定验收单及评价结果,结果将纳入年终考评。

  考勤与请假制度

  一、作息时间:

  作息时间每年五月一日和十月一日自动调整,院办不做另行通知。

  冬季作息时间:8:30——12:00,13:30---17:00

  夏季作息时间:8:00——12:00,14:00---17:30

  1.本院实行一周单休制,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休息日。 各科室主任在每月初1日下班前将本月排班表以及上月考勤表报院办公室。

  2.本院实行一日两次全员打卡制。

  二、考勤内容及处理规定:

  1.凡迟到、早退、脱离岗位、串岗者,给予每次经济处罚5元。

  2.凡旷工者,按下表计扣工资。

  旷工处理办法

  三、请假制度及管理规定

  1.病假:须向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两天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超过两天以上需院长签字同意,交办公室核实备案,病假处理办法按照以下计算公式扣发工资:

  2.事假:须向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三天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超过三天需院长签字同意,交办公室主任核实备案,事假处理办法按照以下计算公式扣发工资:

  事假处理办法

  3.年休假:连续工作满一年者,可享受五天年休假,年休不得超假,特殊情况报院领导 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年休假不得跨年度休息。员工欲休年休假,必须提前两周逐级向主管部门递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年休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4.婚假:员工结婚享有三天婚假。

  5.产假:女员工,可休产假90天,女员工难产或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只发基本工资。

  6.法定假日:

  1)元旦节,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8)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一、岗位设置:

  中层干部的岗位设置遵循精简高效、有利工作的原则。职能科室、门诊、医技科室、临床科室原则上只设一正,设总护士长一名,各病区设一名副护士长。

  二、任免程序及考核:

  1.任职程序:

  中层干部的产生由总公司任命或本院自行招聘上报公司备案两种形式,两种形式可以同时采用,也可单一使用。自行招聘的岗位安排根据工作需要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后实

  施。

  2.免职程序:

  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去、解聘其职务

  1)考核被确认为不胜任现职工作;

  2)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3)因科室撤销、合并而失去职位;

  4)因违规违纪,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3.考核内容

  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综合考评,分为自身建设情况、科室工作业绩、综合评议等三个模块组织实施。其中自身建设情况占20分、科室工作业绩占50分、综合评议占30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自身建设情况:包括个人思想品德、廉洁自律、执行力、工作协调等内容。

  2)科室工作业绩情况:包括工作效率与效益、工作质量、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

  3)综合评议:包括民主测评、中层管理人员互评和领导评议等。

  4.考核方式

  每年年终组织考核,由相关职能科室分工负责,将被考核人员的自身建设情况、科室工作业绩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民主测评由科室成员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评议,中层管理人员互评由内科、外科、门诊与行政中层管理人员相互评议,领导评议由院领导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评议。

  三、工作职责

  1.实行科主任(科长)负责制,科室主任对院长负责,接受分管领导管理。

  2.护士长、副主任除接受相关职能科室的管理外,行政上对科室主任负责。

  3.完成医院下达的中心工作任务。

  4.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代表医院行使管辖范围内部门的工作安排、监督、检查、指导等职权。

  5.科主任是科室行政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和督促、检查科内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6.科主任享有科室人员管理权。在遵照医院相关管理原则前提下,科主任享有科室人员的考评权。

  7.科主任负责本科人员、业务及其他工作安排。

  8.护士长享有本科室内护理人员的行政管理权。督促、检查科内各项护理工作落实情况。

  9.护士长享有对科内护理人员的分工和排班权。

  10.护士长享有本科护理人员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指导职能。负责制定科内护理业务学习计划、人员培训计划、护理带教工作并组织实施。

  11.护士长对科内药品、器械、医疗设备、办公用品管理、保管等职能。具体负责管理、领用、报废工作。

  12.护士长享对科内消毒灭菌、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指导职能,负责健康教育、卫生宣教等工作,对病区内病人陪护管理,协助科主任进行科室规范化管理。

  13.中层干部享受相应标准的中层干部岗位津贴,津贴标准由医院办公会研究决定。

  员工人事管理制度

  一、岗位编制:

  医院定员定岗及岗位设置由院办上报公司批准后执行。原则每个岗位限定一人,亦可一人多岗。如需增编或减编,各科室及时申报,上报公司调整编织。

  二、选聘管理

  各用人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在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进行内部调整,从医院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任职要求的人才,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2.应聘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办公室预审,收集应聘者的资料,核对、评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于符合要求者进行面试。

  2)具体面试步骤:

  专科医生(医助)---办公室---业务院长---院长

  护士(导医)---办公室---护理部---业务院长---院长

  院办人员(行政、财务、后勤)---办公室---业务院长---院长

  根据岗位性质、工作需求等,可增加面试环节。

  3.到本院工作的员工试用期原则上一至三个月,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试用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违反医院相关管理规定者;

  2)不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3)理论或技术考试、考核不合格;

  4)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需求;

  5)其他有违职业道德的行为。

  4.凡员工签订合同,期限原则上三年期。合同期限视员工自身情况、岗位需要情况而定;合同期满前1月,医院将对员工在院工作期问的表现、成长进步、工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结合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5.员工待遇与聘用合同相关的问题,可到院办进行咨询,劳资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言行影响或破坏正常劳动关系,否则视为违规。

  三、离职管理

  辞职

  1.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其科室主任及院办提出书面申请。

  2.员工主管与离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综合素质良好的员工尽力挽留,并上报分管领导,探讨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辞职员工填写离任申请书,经各部门负责人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后,各部门完成交接手续,最后递交院办。

  4.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对违约者,应按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辞退

  1.员工违反医院管理规定,不能履行工作职责,医院可按辞退处理。

  2.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医院者,视为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除名员工必须按医院管理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3.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医院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4.在通知辞退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医院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四、移交、监交手续办理

  1.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由行政人事部发给《离任申请书》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2.离职员工应填写《移交清单》1式3份后,并由移交人及接交人签字盖章。移交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1份,1份送行政人事部备查。

  3.移交事项

  1)现款、帐表凭证

  2)服装、财产设备、器具、公章

  3)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

  4)其他应交办事项

  4.监交

  1)主任级以上员工由院长监交,

  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属主任监交。

  医保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保证我院医疗保险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省、市、区医保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对医保患者要验证卡、证、人。

  2.定期对在院患者进行查房,并有记录。

  3.应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实行宿床制。

  4.住院期间医疗卡、医疗证必须交医院管理。不准将未住院的医疗卡、证放医院管理。

  5.严禁利用参保患者的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检查治疗的,如有经查清核实后将严肃处罚,并取消医保处方权。

  6.严禁串换药品、串换诊疗项目、串换病种、乱收费、分解收费等行为。

  7.严禁误导消费、开大处方、重复检查。

  8.严格控制参保病人的医疗费用,严格执行抗生素使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实行梯度用药,合理药物配伍,不得滥用药物,不得开人情处方、开“搭车”药。

  9.参保病人出院带药应当执行处方规定,一般急性疾病出院带药不得超过3天用量,慢性疾病不得超过7天。

  10.严格按照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准确、完整地记录诊疗过程。

  财务及后勤保障管理

  一、财务处工作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各项财经政策,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 奉公守法,严禁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

  2.严格执行国家对药品作价的规定和《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等物价政策,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应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3.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凡白条子、三联收据、自制收款收据原则上一律不报销。因公借支或出差,须经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4.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5.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固定资产(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和流动资产(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等)等资产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6.会计核算、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报告、财务决算等,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门的规定办理。

  7.加强住院费用管理,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严格执行医保、新农合的有关政策。

  二、后勤管理制度

  1.后勤部在院领导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科长负责制。

  2.后勤部及时迅速、保质保量地组织好医院的后勤管理,保证物质供应、设备维修、房屋修建,院容卫生等工作。

  3.每月进行一次全院安全检查,如有隐患及时上报并解决。

  4.所有部门物资需要报损处理,必须由部门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将物资报损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填写好。经有关部门验证后方可报废并作报损处理。报废物资必须填写好医院物资报损单一式三份,经相关部门签名,院领导审批,报损单交财产会计处理。物资报废后联同物资审批单一块交给后勤物资仓库回收待处理。

  5.清理、回收大宗废旧物品,变卖时须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处理变卖后的收入纳入财务管理。

  采购管理及库房管理制度

  一、物资药品采购管理

  1.申报程序:各科室需要采购物资,须列出采购清单,填写采购审批表(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上报时间等)报院后勤部,后勤部上报院长签署意见进行分类后送采购员采购。

  2.采购管理:采购员将物资、药品进行分类,分批,分时间采购,大件医疗仪器,医疗耗材,各类药品等须上报总公司进行采购,临时急需用品选择价廉物优的供应商采购,并补报总公司备案。

  3.采购必须阳光操作,廉洁奉公。

  二、库房管理

  1.掌握登记各科领用物资的使用情况,及时了解仓库物资库存,做到不积压不短缺,库房出库按照先陈后鲜(效期)的原则。

  2.科室新物资的领用,使用科室报院领导批准,同意后报总务科备案执行,安排采购入库领用。

  3. 物资验收入库后分类,妥善保管,保持通风、干燥、清洁,做到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鼠,严禁烟火,以确保物资安全。

  4.各科物资领用,领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负责。如因工作原因,可由科室相关人员凭负责人签名领条来仓库领取物资,但发货清单应由科室负责人签名。仓库的一切物品领用时, 须按科室分类详细登记,有领物人签名,月终由仓库汇总送财务科核算

  5.仓库物资每季度盘点一次,各类物资盘点由财产会计与仓库人员负责,盘点后将结果书面上报财务科、总务科负责人。

  环境卫生管理

  办公区内务管理

  1.物品摆放

  1)办公区的桌、椅、办公设备均须以规范、整齐、干净为原则;

  2)办公区内不得随意乱放、乱扔报纸、资料,必须放置规定地方,管理人员应保持桌面整洁、有序,不允许摆放与工作无关的其他用品;

  3)下班前应将桌面清理干净,办公椅放在办公桌的恰当位置;

  4)纸篓、雨伞等物品按规定放置,无规定则放在隐蔽处;

  5)脱下的衣服应挂在衣架上。

  2.清洁卫生

  1)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灰尘、污渍、纸屑等垃圾;

  2)办公桌椅、屏风无灰尘;办公设备无积尘;

  3)文件柜及其它办公设施整洁、不堆放杂物;

  4)不得在办公区随意吐痰;

  5)门窗无明显积尘或污迹;

  6)顶部灯罩,灯管保持干净,墙角,门窗无蜘蛛网;

  3..其它

  1)员工应爱护个人的办公用品、设施和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本人不能解决的,必须由专业人员协助处理,确保办公工具的正常使用;

  2)未经许可,办公区内不得堆放、悬挂或张贴物品,不得在已悬挂或张贴的图片上随意描画。

  奖惩办法

  一、奖励部分:

  1.工作积极肯干,服务热情,医术精湛,多次受到患者好评(收到锦旗或表扬信)。给予奖励100元。

  2.在市级以上国家刊物发表论文,或获得市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者,给予奖励100元。

  3.工作业绩突出,给医院创造良好效益者,积极开展新业务,在医院改革创新中提出书面合理化建议并采纳实施,确定有成效者,给予奖励100元。

  4.工作认真负责,甲级病历达90%以上者,给予奖励50元。

  5.每月全勤奖奖励50元。(回访办、厨房、清洁组属自行考勤,不计发全勤奖)

  6.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此标准自2013年开始执行):

  1)在本院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

  2)在本院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院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院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80元整。

  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院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

  7.凡节假日或医院全体员工统一外出活动,仍在岗的值班人员,享受5元/天补助。

  8.在院职工的培训学习:属医院委派外出学习进修人员发放基本工资。属职员自己要求进修学习,经院方同意,取消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如进修期满回院工作达1年以上, 可酌情给予进修期间基本生活费每月200元。

  二、处罚部分: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患者的红包。经查实除退款外,同时给予5-10倍罚款并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2.凡私自收取病人的现金者,除了退还收取的现金外,当事人应扣10倍的罚款并扣发当月的奖金。

  3.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卖药和划价。发现后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5-10倍罚款并扣发当月奖金。

  4.凡有意来医院看病就诊的病人,介绍其去他处看病或检查并拿提成者,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奖金,并在全院大会上做检查,情节严重的辞退。

  5.无论什么原因与病人发生争吵,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的50%。

  6.不爱护医院公共财产,造成设备、物资、仪器、器械缺少或者损坏者,照价赔偿。

  7.收费人员因工作马虎,缺乏责任心,收费、划价、结算出现严重差错,视不同情节扣罚责任人50—100元。并追缴造成的经济损失。

  8.药房人员因工作马虎,缺乏责任心,发药、计费等出现严重差错,视不同情节扣发责任人50-100元,在当月奖金中扣除。

  9.凡不服从安排,怠工、脱岗、串岗等行为,均扣除全勤奖。

  10.各科室主任要履行科室管理职责,认真执行医院各项管 理规定,由于管理失职,造成影响或医院经济损失,除按制度处罚外另取消科主任当月的职务津贴。

  11.职工医保,新农合病人按照规定收治住院病人和书写病历,如有违规,按管理制度处罚,属于把关不严造成结账损失和罚款将追究当事人和连带责任人的责任。损失金额壹千元以上按10%处罚,三千元按5%处罚,5千元以上按20%处罚,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处罚比例为7:3。

  以下每违反一条罚款10元,在每月的奖金中扣除

  1.工作时间着装不整、化浓妆、披头散发、不戴头花等,未到下班时间提前脱工作服者。

  2.操作时不戴口罩、帽子,工作时间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者。

  3.下班未打扫卫生、空调未关、紫外线灯未关、门,窗未锁好者。

  4.未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私自调班造成后果者。

  5.交接班药品、器械交接不清,未作交接记录者。

  6.工作时间吃零食者,非加班人员或值班人员将饭盒带入诊疗室吃饭者。

  7.工作时间玩电脑(聊QQ、打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等),玩手机者。

  以下每违反一条罚款20元,在每月的奖金中扣除

  1.执行医嘱有误、漏执行医嘱者。

  2.医疗器械、备用物品丢失,由当班人员按价赔偿后,罚款20元。

  3.通知参加全院及科室内活动或学习,无故不来、不请假者。

  4.治疗、处置时间接听电话,发信息者。

  以下每违反一条罚款50

  1.责任心不强,解释不到位,病人投诉者。

  2.沟通不到位,与病人及家属发生争吵者。

  3.巡视不及时,造成药物外渗或针头脱落未及时发现者。

  4.无菌包过期,未发现者。

  5.术后记录与病情不相符者。

  6.因查对制度不严或违反无菌操作规程者。

  以下情况的予以解聘

  1.散布谣言,损害医院声誉或影响医院形象者。

  2.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工作中拉帮结派,造成科室人员不团结者。

  3.打架斗殴,甚至卷进其他社会人员参与、影响、干扰医院的正常运行。

  员工行为规范准则

  一、总则

  1.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到遵纪守法,依法行医,规范执业。

  2.接待病人要热情,不得出现生、冷、硬、拖等恶劣作风,要同情、关爱和尊重病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3.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严格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安全。

  4.自觉维护医院声誉及形象,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领导服从分配;忠诚老实,廉洁奉公;关爱病人,文明服务;勤俭节约,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关心集体。

  5.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医学科学知识和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6.在医疗服务过程中要恪守职业道德,杜绝以医谋私,敲诈, 索要病人财务的现象。

  7.不得私自动用医院设备、器械、材料外出干私活或私自介绍病人到外院领取回扣。

  二、个人仪容仪表管理要求

  1.服饰着装:

  1)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衣服鞋袜搭配要得当,不允许着个性化较强的衣服,不允许敞开外衣,不允许将裤管卷起,不允许将衣服搭在肩上;

  2)制服外衣衣袖、衣领外不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显个人物品,口袋内不装过大过厚的物品;

  3)饰物仅限于小的项链、耳钉

  4)上班统一佩戴工作牌,工作牌应端正地别在胸前,如有遗失、被窃或损坏,应立即向部门主管、行政主管报告。每次补领卡牌须交付制作工本费2元。如因时间长久而引起损坏者可以旧换新,以旧换新不交工本费。员工调离时应将有关证件(卡牌)交回院行政办,否则每证需交纳罚款人民币5—10元。

  5)除因公或经批准外,非当班时间,不穿着或携带工作服外出;非工作需要不允许打赤脚或穿雨拖鞋,工作完毕应在工作场所将鞋擦拭干净;

  6)非特殊情况不允许穿背心、短裤、拖鞋上班;

  7)上班不允许戴有色眼镜。

  2.须发:

  1)女员工前发不遮眼,不梳怪异发型;男员工不留过长须发;

  2)所有员工头发应保持整洁光鲜;

  3)所有员工不允许剃光头;

  3.个人卫生:

  1)保持手部干净,指甲内不允许残留污物;

  2)员工应经常洗澡,勤换衣服。衣服因工作而弄湿、弄脏后应及时换洗;

  3)上班前不允许吃有异味食品,持口腔清洁、口气清新,早晚刷牙,饭后漱口;

  4) 保持眼、耳清洁;

  5) 每天上班前注意检查自己的仪表,上班时不能在病人面前或公共场所整理仪容仪表,必须时应到卫生间整理:

  4. 员工行为规范管理

  站姿

  1) 站立要端正,挺胸收腹,眼睛*视,嘴巴微闭,面带笑容,双臂自然下垂,双手不叉腰。

  坐姿

  2) 就坐时姿态要端正,就坐要轻缓,上身要直,人体重心垂直向下,腰挺起,手自多然放在双膝上,双膝交拢;目光*视,面带微笑。

  3)就坐时不得出现以下几种姿势:

  ---坐在椅上前俯后仰摇腿翘脚;

  ---双手抱胸前,跷二郎腿或半躺半坐;

  ---趴在工作台上;

  ---晃动桌椅发出声音。

  行走

  1)行走时走姿端庄,身体稍向前倾,挺胸收腹、两肩放松、上体正直、两臂自然前后摆动,步伐轻快稳重;

  2)行走时不得把手放入衣袋里,也不得双手抱胸或背手走路;不许摇头晃脑、吹口哨、打响指、吃零食。

  举止行为

  1) 办公区内注意交谈方式,以免影响他人工作,工作时间内,不得围聚在一起聊天、嬉闹等;

  2) 工作时间内不得阅读无关书报或听随身听等;不得半躺半坐;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 员工不得刁着香烟办公,不得刁着香烟与人谈话,不得在病房和手术室吸烟;

  4) 在指行方向时,应将手臂伸直,手指并拢,手掌向上,自然伸向指引的方向;并注意对方是否已看清目标;

  5) 谈话时,手势不宜过多,幅度不宜过大。

  6) 在走廊、过道或活动场所与领导、病人相遇时,应主动致意,礼让领导、病人先行。

  其他

  1)工作时间内不准长时间接打电话,发短信息,不准长时间会客,不准陪带亲友、小 孩在院内玩耍,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做私事、上网睡觉)等。

  2)在工作场所,要保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与病人、同事交谈要使用敬语。不得依偎墙壁或家具,不可高声喧哗或闲聊,避免当着病人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梳理头发、掏耳朵、触摸鼻孔等。

  3)所有员工不得占用病房、病床、科室检查床和使用与医疗有关的其它设施睡觉休息。

  4) 除因公务需要,上班前严禁喝酒;

  5) 严禁向洗漱池及景观植物内倒入茶水、杂物及有油渍东西;洗漱人员应保持卫生,避免将水渍洒落在地板上;

  6) 各部门应指定由专人负责对门窗、灯光、办公区电器设备、空调、灯、关门、关窗,切断包括饮水机在内所有电器的电源;

  7) 节约能源,在空调运转时,关闭窗户;白天日光充足时,关灯办公;

  礼貌用语规范

  公共用语

  1.您好!

  2.请!

  3.请进。

  4.请坐。

  5.请稍侯。

  6.您需要帮助吗?

  7.对不起。

  8.不客气。

  9.谢谢!

  10.请配合一下。

  11.谢谢合作。

  12.您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13.祝您早日康复!

  14.您走好。

  15.欢迎您检查指导工作。

  16.请多提宝贵意见。

  17.您提的意见很好,我们一定会认真改进的。

  1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导医

  1.您好,请问您需要帮助吗?

  2.请您这边走。

  3.××科在×层,请走好。

  4.请问您需要轮椅吗?

  5.我送您去,好吗?

  6.对不起,这个问题我不太清楚,我帮您问问。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3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工程师详细填写中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2、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检摄片的重要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方嘱病人离开。

  3、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运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4、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写的诊断,应经上级医师签名。

  5、X线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医学、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师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医务科批准外,应有一定手续,以保证归还。

  6、每天集体阅片,经常研究诊断和投影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8、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线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

  检验科工作制度

  1、检验单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木,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查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治疗室制度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要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清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3、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毒、限、剧药、贵重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上作帽及日罩。

  6、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火更换一次(器械消毒液),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经常保持75度。

  7、己用过的一次性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即使毁型定期销毁。

  8、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口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注射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员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日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财务科工作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各项则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对一切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决算。

  4、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合法的原始凭证。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资财时行经常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沦,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9、原始凭证、帐本、〔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门的规定办理。

  医疗收费制度

  1、收费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热情和蔼,准确掌握药价和各种收费标准,简化手续,减少排队。

  2、交付现金要常收、常付,当向点清,开支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对公费医疗、记帐合同,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如记帐单有涂改、伪造冒名顶替等不符合规定者均不予记帐。

  3、病员出院,住院处根据病房和出院通知单结算,收费或记帐。

  4、病员住院期间,住院处定期下病房结算。自费者,要随时与家属联系清交,以免赞成呆帐,对欠帐者,应抓紧催收。

  5、收费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时现金必须当面点清,最后汇总,清点钱、帐相符会计、出纳处理。如有不符,需立即找原因,及时解决。

  差错事故登记处理制

  1、各科室内均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对所发生的差错事故应定期讨论、总结经验。

  2、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刘重大事故,)友做好善后工作。

  3、对己发生的事故应严肃处理。

  处方制度

  1、医师、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医士、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在科主任的协助下开据处方,本人签字后由科主任审核签字方可生效。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守“毒、限制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即国家有关管理麻醉的药品的规定办理。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需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5、处方内容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员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

  6、处方一般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7、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药典及*(省、市、区卫生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未有规定之药品.可采用通用名。

  8、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9、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副院长批准销毁。

  10、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1、药剂师(药剂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挂号工作制度

  1、门诊病员,应先挂号后诊病(重病抢救例外)。

  2、挂号室分科挂号(病儿先预检后挂号),并诊前半小时应挂号。

  3、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初诊病历要填其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留下复写卡片入档。复诊病员收下挂号证,找出病历,送到就诊科室。

  4、复诊病员遗失挂号证者,应代为查阅卡片找到门诊号码,抽出病历,送至就诊科室。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需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证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初诊、复诊病历,均应直按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携带。

  8、下班前取回当日取诊病历,依次上架。

  9、按病号将各种检验报告贴到病历页上。

  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应由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木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务科或门诊部共同商量。

  3、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胡岁以上老人及来白远地的病员应提前安全门诊。

  6、刘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外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赔偿制度

  1、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国家财产损失,根据情节轻重、本人一贯表现,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或酌情赔偿。

  2、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抢救病员时损坏之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可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霉烂,药品失效、虫蛀时,除及时向领导汇报外,应检查原因,追究责任。

  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宣传“除四家、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不卫生为耻辱的社会风尚。医院应成立“除四害、讲卫生”的模范单位。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会议制度

  1、院办公室:由院长主持,副院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依诊以及门、急诊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工体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工休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3篇扩展阅读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3篇(扩展1)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3篇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为保证安全用电,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所有用电活动。

  一、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必须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时必须穿戴电工工作服,作业时不允许携带除工作用具的其它金属类物品,任何无电工资质的人员不允许进行用电安装、维修等作业,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安全办会同总务科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全院用电安全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并上报检查结果,总务科必须安排人员每天对重要用电场所进行巡查并记录相关数据。

  三、每年请有防雷资质的机构对我院进行防雷检测,并保持相关检测报告,按要求对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整改。

  四、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总务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

  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五、科室电源输出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

  科室拖线板的领用必须报备总务科,并向总务科书面申请,总务科安排电工现场评估安全后方可使用,拖线板只能用了电脑、打印机等小型功率的用电设备,拖线板采购必须是“三证”合格产品。

  六、科室内新增加大型设备用电必须经本科室的分管领导同意,书面报备总务科,报备申请必须注明设备电源容量和产品合格证,总务科安排有资质的电工进行现场评估安全后报分管领导同意,总务科统一安排有资质的电工进行用电作业。

  七、科室(病区)禁止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电水壶、取暖器等电容量超过

  的小家电。

  八、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

  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九、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

  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禁止使用“三无产品”。

  十、宿舍安装或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总务科批准,擅自安装或使用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十一、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

  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十二、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三、科室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总务科安排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四、电气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欧姆。

  十五、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间距不得小于0.5米。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十六、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

  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科室和个人,科室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七、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违反规定造*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追究责任,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

  一、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实验室内未经批准、备案,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以免超出用电负荷。

  二、实验室电气线路和设备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切实防范电气火灾。电器设备和线路、插头插座应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状态,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破损、老化等情况必须通知电工进行修理。

  三、每学期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四、安装实验室设备所需要的所有线路必须合理安排,地面不得有明线,开关电源等须接触良好,不得有漏电现象。

  五、定期检查配电箱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配电箱、配电柜的金属部分,包括电器的安装板(支架)和电器的金属外壳等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六、每天下班要安排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断开所有实验室的电源闸刀。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3篇(扩展2)

——医院科室卫生管理制度3篇

医院科室卫生管理制度1

  1、卫生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院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全面领导我院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我院感染工作,以住院病人和院内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医院感染发病率;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监控实施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三、分析评价医院感染病例报告资料,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控制在≤10%以内。

  四、加强医院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

  五、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加强医院感染的业务培训,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六、加强医务人员的医疗护理实践管理,预防医务人员的感染,加强职业防护教育,提高防护意识,做好自我防护。

  七、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积极控制。

  2、医院感染培训制度

  一、感染管理科每年年初必须制定出该年度的培训计划。

  二、全院医务人员、行管人员及工勤人员都必须积极参加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继续教育课程和学术交流活动;

  三、不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行管人员以及工勤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活动。

  四、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必须加强医院感染的业务学习

  五、临床科室不定期进行医院感染知识的业务学习,时间不少于1学时,根据各科室的医院感染发生情况和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可行的措施,降低本科室的医院感染发病率。

  六、感染管理小组每月对全院医院感染知识的掌握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再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3、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必须对住院病人开展医院感染病例感染监测。

  二、明确诊断后,由经治医生于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同时在出院病例首页院内感染名称栏内填写医院感染疾病名称,并且认真填报“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

  四、感染管理小组于每月30日后到各临床科室收集情况并签收。

  五、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尚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4、洗手制度

  一、全院医护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必须认真按照“六步洗手法”清洁洗手:

  (一)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二)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三)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

  (四)当医护人员的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二、医护人员洗手时应当彻底清洗容易污染微生物的部位,如指甲、指尖、指甲缝、指关节等,洗干净的手不得配戴饰物。

  三、医护人员使用肥皂洗手时,必须保证肥皂干燥。禁止将肥皂直接浸泡在不漏水的肥皂盒中。

  5、门诊、急诊消毒隔离制度

  1、所有诊室必须设置流动水洗手设备。

  2、各诊室应定时通风,诊疗桌、诊疗椅、诊疗床等每天清洁,被血液、体液污染后应及时进行擦拭消毒处理。

  3、与病人皮肤直接接触的诊疗床单、诊疗巾要一人一用一消毒。听诊器每天由医生用75%酒精进行擦拭消毒;血压计袖带每周由护士用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处理。

  4、所有急救器材必须在读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并且清洁保存。

  5、病人使用的吸氧装置、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后立即用消毒液浸泡消毒,并干燥保存。湿化瓶应每日更换湿化液。

  6、各种无菌包及无菌容器中的消毒液,由专人负责定期灭菌或更换。碘酒、酒精等消毒液应密闭存放,每周更换二次,容器每周灭菌二次;2%的戊二醛使用效期不得超过二周;无菌包有效期不得超过7天;取用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持物钳或持物镊,持物钳或持物镊应与容器配套,手持部分应在罐外,浸泡液的高度为无菌钳轴节以上2-3cm处,浸泡液每日添加,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开启的无菌敷料罐等应每日更换。

  7、所有工作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并做好自我防护。每次诊疗操作前后必须认真洗手、戴口罩。

  8、传染病门诊(肝炎、肠道门诊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做到诊室、人员、时间、器械固定;肠道门诊应设立专用坐便器。

  9、急诊留观病人发生医院感染时,应按要求于24小时内报医院感染管理小组。

  10、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处理按<岳西县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收集、转运和最终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

  6、注射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标志清楚,设置流动水洗手设备或手消毒液,每次注射前后应洗手或消毒手一次。

  二、注射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进行无菌操作前先洗手,衣帽整齐并且必须戴口罩。

  三、注射时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用(包括皮试),用后必须按相关规定将注射针头放入锐器盒内,同时注意搞好个人职业防护,防止被针头刺伤。

  四、室内用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机消毒室内空气每日三次,每次30分钟以上;自然通风每日两次,每次3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每月定期做空气细菌培养,细菌总数不得超过500cfu/m3、

  五、碘酒、酒精等消毒液应密闭存放,每周更换二次,容器每周灭菌二次。开启的无菌敷料罐等应每日更换。

  六、治疗室使用的持物钳或持物镊应与容器配套。无菌罐、无菌镊、盛碘酒、酒精瓶每周压力蒸气灭菌2次。对特殊感染病人应与一般病人分开注射,所用物品器械单独处理。

  七、抽出的药液、启开的静脉输用无菌液必须注明启用时间,超过2小时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

  7、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一、病人的安置应实施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对已确诊的传染病人应立即转科或转院隔离治疗,在未转之前,必须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措施。

  二、传染病人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乱串病室及外出。

  三、凡遇有厌氧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密隔离,用过的房间要消毒,用过的敷料要烧毁,对其被褥、衣服必须消毒;医护人员出入病室必须穿隔离衣、帽、鞋,并每出入一次必须换衣、帽、鞋并及时消毒处理。

  四、病人的被套、床单、枕套和诊查单不准带有血、尿、便痕迹,做到随脏随换。禁止在病房、走道上清点衣被。

  五、病室内要保持环境整洁,空气新鲜无异味,经常通风换气,消除污染。每日用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1次,每次1小时;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用消毒液拖地消毒。

  六、病床每天湿式清扫一次,一床一套;床头柜等物体表面每天擦拭一次,一桌一抹布,用后消毒,有污染的物体表面随时消毒。

  七、治疗室、病房、厕所等的拖帕,应标识清楚,分开清洗,悬挂晾干,每周用消毒液浸泡消毒处理。

  八、血压计袖带应每周清洗,特殊污染后随时消毒。听诊器保持清洁,接触病人后及时消毒。

  九、弯盘、治疗碗用后及放入消毒液进行预处理浸泡消毒后,送消毒供应室灭菌后再用;体温计用后放入消毒液内浸泡消毒,清水冲洗后晾干备用。

  十、患者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必须进行床单元的终末消毒,其它物品按病室消毒隔离措施执行。

  8、治疗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治疗室布局合理进入治疗室人员必须衣帽整齐,操作前应洗手、戴口罩。

  二、治疗室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严格分开放置。使用无菌物品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

  三、室内每日用紫外线空气消毒机消毒室内空气每日1次,每次30分钟以上;自然通风每日两次,每次3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四、抽出的药液、启开的静脉输用无菌液必须注明启用时间,超过2小时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

  五、各种治疗注射应一人一针一管一用(含皮试);用后针头立即放入锐器盒内,针管及一次性输液器应专用容器内,其它医疗垃圾严格按<岳西县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收集,凡不能回收的垃圾由后勤部统一进行处理。

  六、体温表应在消毒液中浸泡后冲洗甩干备用。

  七、取用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持物钳或持物镊,持物钳或持物镊应与容器配套。碘酒、酒精等消毒液应密闭存放,每周更换二次;无菌罐、无菌镊、盛碘酒、酒精的容器每周压力蒸气灭菌2次。

  9、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严格划分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二者之间需设置缓冲区。

  二、凡进入手术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穿手术专用衣、帽、鞋、口罩;外出时必须更衣,并换鞋或穿鞋套。

  三、无菌手术应放在污染手术前做。

  四、感染手术一律谢绝参观。

  五、手术室洗手、护士铺台、刷手、戴手套和手术配合均应符合无菌操作要求。巡回护士进行各种治疗注射、拿放无菌物品。应符合无菌操作要求。

  六、接送病人的手术*车必须注意及时换轮或消毒,并保持清洁,*车上的铺单应一人一换。

  七、各种无菌包及无菌容器中的消毒液,由专人负责定期灭菌或更换。碘酒、酒精等消毒液应密闭存放,每周更换二次,容器每周灭菌二次;2%的戊二醛使用效期不得超过二周;无菌包有效期不得超过7天;开启的无菌敷料罐等应每日更换。

  八、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各种消毒液的浓度、配制及使用方法,并可根据其效能定期检测。

  九、无菌物品的存放应严格按照<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十、手术室清洁用具必须严格分区使用,不得混用。

  十一、用紫外线杀菌灯消毒时,应有消毒时间、操作人员签名等项目登记和紫外线强度监测登记。

  十二、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广泛预防措施作好个人防护。

  十三、所有手术后的垃圾,必须按照<岳西县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收集、转运和最终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避免回流社会。

  10、换药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换药前必须按要求认真洗手、戴口罩和帽子。

  二、碘酒、酒精等消毒液应密闭存放,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开启的无菌敷料罐等应每日更换并灭菌;置于无菌储槽内的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三、保持室内清洁,室内物品及无菌容器面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消毒;地面湿式清扫,有专用拖把及抹布,用后消毒。每日紫外线照射消毒。

  四、室内禁止放其它无关物品。

  五、无菌伤口与污染伤口必须分区换药。

  六、感染性敷料等污物应放入黄色垃圾袋内,每日作为医疗垃圾及时清运。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3篇(扩展3)

——疫情医院科室管理制度

疫情医院科室管理制度1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工程师详细填写中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2、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检摄片的重要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方嘱病人离开。

  3、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运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4、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写的诊断,应经上级医师签名。

  5、X线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医学、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师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医务科批准外,应有一定手续,以保证归还。

  6、每天集体阅片,经常研究诊断和投影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8、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线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

  检验科工作制度

  1、检验单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木,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查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治疗室制度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要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清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3、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毒、限、剧药、贵重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上作帽及日罩。

  6、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火更换一次(器械消毒液),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经常保持75度。

  7、己用过的一次性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即使毁型定期销毁。

  8、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口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注射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员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日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财务科工作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各项则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对一切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决算。

  4、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合法的原始凭证。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资财时行经常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沦,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医疗收费制度

  1、收费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热情和蔼,准确掌握药价和各种收费标准,简化手续,减少排队。

  2、交付现金要常收、常付,当向点清,开支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对公费医疗、记帐合同,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如记帐单有涂改、伪造冒名顶替等不符合规定者均不予记帐。

  3、病员出院,住院处根据病房和出院通知单结算,收费或记帐。

  4、病员住院期间,住院处定期下病房结算。自费者,要随时与家属联系清交,以免赞成呆帐,对欠帐者,应抓紧催收。

  5、收费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时现金必须当面点清,最后汇总,清点钱、帐相符会计、出纳处理。如有不符,需立即找原因,及时解决。

  差错事故登记处理制

  1、各科室内均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对所发生的差错事故应定期讨论、总结经验。

  2、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刘重大事故,)友做好善后工作。

  3、对己发生的事故应严肃处理。

  处方制度

  1、医师、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医士、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在科主任的协助下开据处方,本人签字后由科主任审核签字方可生效。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守“毒、限制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即国家有关管理麻醉的药品的规定办理。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需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5、处方内容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员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

  6、处方一般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7、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药典及*(省、市、区卫生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未有规定之药品.可采用通用名。

  8、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9、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副院长批准销毁。

  10、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1、药剂师(药剂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挂号工作制度

  1、门诊病员,应先挂号后诊病(重病抢救例外)。

  2、挂号室分科挂号(病儿先预检后挂号),并诊前半小时应挂号。

  3、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初诊病历要填其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留下复写卡片入档。复诊病员收下挂号证,找出病历,

  送到就诊科室。

  4、复诊病员遗失挂号证者,应代为查阅卡片找到门诊号码,抽出病历,送至就诊科室。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需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证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初诊、复诊病历,均应直按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携带。

  8、下班前取回当日取诊病历,依次上架。

  9、按病号将各种检验报告贴到病历页上。

  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应由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木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务科或门诊部共同商量。

  3、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胡岁以上老人及来白远地的病员应提前安全门诊。

  6、刘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外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赔偿制度

  1、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国家财产损失,根据情节轻重、本人一贯表现,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或酌情赔偿。

  2、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抢救病员时损坏之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可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霉烂,药品失效、虫蛀时,除及时向领导汇报外,应检查原因,追究责任。

  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宣传“除四家、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不卫生为耻辱的社会风尚。医院应成立“除四害、讲卫生”的模范单位。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会议制度

  1、院办公室:由院长主持,副院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依诊以及门、急诊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工体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工休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3篇(扩展4)

——医院*采购管理制度3篇

医院*采购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医疗设备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按照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公*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下称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下称招标、投标法)、《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计划

  医院应根据各科室临床医疗需要,结合医院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本着经济实用、功能适宜、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原则制定购置计划,杜绝盲目配置和闲置浪费。

  (一)、科室根据学科发展需要,于每年年底前提交下年度购置计划,填写购置申请表。单价在1万元以上的要提交《购置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论证表》(其中因原有设备报废需重新添置或更新换代的除外),经主管院长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报药械科。

  (二)、药械科对各科室设备购置的申请进行汇总,提交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审议论证,根据论证情况及医院本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出设备、器材的购置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成为正式的年度医用设备、器材采购计划。

  (三)、未列入年度采购计划的项目,科室需要临时增购的医用仪器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由使用科室向药械科提出申请,药械科定期汇总后,报医疗设备管理办公室,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执行;对于单价在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由使用科室填写《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论证表》并报送药械科,药械科定期汇总后提交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进行论证,根据论证情况,拟定“临时增购医用仪器设备”审批报告,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增列入当年采购计划。需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当获得批准后执行。需要考察设备者由医疗设备管理委员指派人员进行项目考察,其考察报告书面上报院长办公会,并由药械科备案。

  (四)单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购置,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内容包括配置必要性、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使用情况、人员资质等。

  (五)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情况需要紧急采购的,按照应急采购预案执行。需采购进口设备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进口设备采购审批程序。

  二、采购

  (一)单机(件)在3万元以下的购置,必须由药械科制定招标申请书,原则上应有3个以上供应商参加。应有3人以上人员参加谈判后通过招标签定合同(参加人员:主管药械科副院长、使用或申请科室主管副院长、纪检*、药械科科长、使用科室主任)。采购3万元以下的医疗器械必须先到市卫生局医药招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经批准后方可自行采购。

  (二)单机(件)在3万元以上的设备,经院长办公会批准购置后由药械科负责,会同主管院长和使用科室制定设备招标书、技术参数,经设备主管院长和使用科室认可,报院长签字后,报许昌市医疗设备招标办公室,进入招标程序。凭中标通知书,供货商与医院签定正式合同,并按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入库、出库。

  三、设备的购进验收及管理

  (一)必须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二)在与供货商协商供货合同前,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审查并保存以下加有供货单位公章的证照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 《医疗器械注册证》;

  (4)合格证明;

  (5)企业法定代表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6)销售人员身份证明。

  (三)医疗器械到货、安装、调试后,医院主管领导、有关科室人员和供货方依据合同约定及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完成后应当填写验收报告,并由各方签字确认以示负责。验收工作应在合同约定的索赔期限内完成。经验收不合格的,应当及时办理索赔。

  (四)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以确保每批产品的可追溯性。购进验收记录应当注明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批号或机身编号、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号、有效期、购货日期、产品外观情况、是否有中文印刷包装或中文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购进记录由药械科负责建档保存。

  (五)购进医疗器械应有合法票据,医疗设备证件,装箱单、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交药剂科建立医疗设备档案,并妥善保存。因进货手续不全,无合格证或无合法依据的来货不得验收。在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应拒绝入库。

  (六)医疗设备验收合格后,由财务科、药械科、使用科室各保留一份合同(其中财务科为原始合同),对纳入科室固定资产的设备由药械科提出设备折旧方案,院长签字后,通知经改办,从使用后下一个月扣设备折旧。

  (七)使用科室和设备库房对储备的医疗器械应当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对在用的要建立医疗设备档案,及时养护、校验在用设备,并做好养护、校验记录。

  四、设备的维修

  药械科要定期下科室了解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每周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生设备故障,使用科室及时通知药械科,药械科负责全程跟踪,并据实填写维修登记卡。维修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要签定维修协议,维修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要上报院长批准。

  五、该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医院*采购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采购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医院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省市有关采购制度及医院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包括零星购置和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常规使用货物指经批准并纳入医院年度采购计划作为常规采购的货物,包括药品、血制品、试剂、仪器、设备、医用材料、合同期内的定点采购物品、IT类耗材、医疗类低值易耗品(医疗器械类)、非医疗类低值易耗品等;非常规使用货物指未纳入医院年度采购计划需临时使用或具有特殊用途的货物(不含新进院医疗类物品)。

  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标的额,是指采购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货物类按三个月估用预算金额确定;工程类按单次单项预算金额确定;服务类按单次服务或年度预算总金额确定。

  第三条 采购原则

  1、公开、公正、公*竞争、诚信原则;

  2、保证质量、及时到位、性价比优先原则;

  3、先审批、后采购原则;

  4、实行采购品规目录和合格供应商目录管理制度。

  第四条 *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纳入*集中采购或部门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由医院自行组织实施采购。

  第五条 采购办是采购的主管部门,医院应确定1位院领导分管采购工作。采购行为由采购办根据已审批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工作,行使采购职能。

  第六条 采购项目的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负责采购计划的形成、过程的监督、入库验收及其他工作的完成及监督。

  第二章 采购目录的制定和计划的编制、申报及审批

  第七条 常规使用货物(包括常规使用备库和不备库货物)的采购实行采购品规目录和年度计划采购审核调整的管理制度。每年年初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遴选、审核调整采购品规目录,报医院批准后执行。

  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具体项目年度使用计划,报财务部门审核,经分管院领导、院长批准后,编制年度采购计划。主管部门概算年度采购计划金额后,报财务部门审核列入医院年度财务预算,原则上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采购。

  第八条 实行年度计划采购的常规使用货物,采购完成后,由库房实行最低库存量和定期、定量补库的管理模式(纳入该模式管理的货物主要指:合同期内的定点采购,上网采购的药品、医用材料等),按照审核批准的年度采购品规目录进行日常补库,由库房直接办理。

  第九条 新引进、目录内品规调整(包括价格上调)的药物及药准字的试剂参照医院《新药引进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 新引进的医用材料、医械准字的试剂,由使用科室申报→主管部门评价(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讨论评价并形成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审批(药物及治疗委员会主任),进入医院医用材料采购品规目录。主管部门评价应以会议形式进行,实行无记名表决和回避制度,并向医院药物及治疗委员会主任提交书面报告。

  特殊用途、临时使用医用材料报主管部门(设备科)和医务处审批后由分管副院长审批同意后采购,在购置当季度论证后确定是否纳入医院医用材料采购品规目录。

  第十一条 新引进的其他材料、非常规使用货物,由使用科室申报→主管部门评价→分管院长审批,进入医院其他材料采购品规目录。

  非常规使用的设备维修材料,单件在100元以内,设备主管部门可自行购置,年度自行购置总价控制在2000元以内。

  第十二条 预算内的新引进和更新固定资产,经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纳入年度采购计划。临时及应急需用的或更新的固定资产由使用科室申报→主管部门评价→分管院长审批→院长审批后实施采购。

  新引进和更新的设备,使用科室负责人及至少1位科室技术骨干,提交签字确认的设备技术方案,设备科对技术方案进行审核。主管部门组织设备购置论证时需对设备所需场地、设施配件、耗材、试剂等需求进行充分论证,确保设备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能投入使用,并提供设备论证报告。

  第十三条 工程和零星的服务采购,由使用科室申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审计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院长批准后实施采购。

  凡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自主采购工程项目,需有正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和工程量清单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主管部门需与相关部门一起论证并形成书面报告,医院会议通过后方可纳入采购流程。其中涉及成本费用的项目需有财务、审计共同参与,涉及人员配置及费用的需有人力资源处参与,涉及材料物资的需有资产管理科参与,涉及医院感染的需有院感科参与。

  第十五条 凡单批次采购总额超过5000元的采购项目应由项目主管部门上报医院相关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 采购的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内的项目,医院批准后项目主管部门提交招标采购文件,采购办按*采购流程上报采购项目。

  *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或集中采购目录外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由医院采购部门组织采购或委托具有*采购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采购。

  第十七条 医院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2、邀请招标:是指由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适用于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3、竞争性谈判:是指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适用于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询价:是指向有关供应商(不能少于三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然后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适用于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

  5、单一来源:是指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只同唯一的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适用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或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

  6、跟标采购:适用于距上次采购行为1年内,需要从原有供应商处添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且市场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货物和服务。

  7、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采购:按要求应在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台上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品规目录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遴选,并每年度组织调整审核,报医院批准后即完成采购。新进品种、目录内品规调整及价格上调的,应通过医院药物及治疗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医院批准。经医院批准的采购品规,实行最低库存量和定期、定量补库的管理模式,由库房直接上网采购,财务、审计、临床药学进行不定期抽查、定期审计予以监督。

  8、定点采购:货物(试剂、IT类耗材、医疗类低值易耗品、非网上采购医用材料、办公用品、印刷品、消耗性水电器材、日用百货、非医疗类低值易耗品等)、单项预算金额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工程(小型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和服务可实行供应商定点,原则上1个合同期不超过3年。定点采购的供应商候选人,可采取第一中标单位、第二中标单位和第三中标单位的方式,依次递补。

  9、预算金额单批次2万元以上的货物、单项3万元以上的工程和服务必须纳入医院采购流程采购。

  10、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在指定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三次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或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需重新招标的形外,经分管采购的院领导批准可采取竞争性谈判(两家)、询价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十八条 采购信息的公开公示

  1、公开公示的对象:采购的信息(包括*招标采购、部门集中招标采购和医院自主采购)应当在医院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2、公开公示的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使用科室、主管部门、采购依据、批准人、采购招标信息发布、采购招标办理情况、采购结果信息发布、投诉及处理情况等。

  3、主管部门确认为单一来源的采购项目,应公示5个工作日后方可组织采购。

  第十九条 医院采购评委(专家)的资格要求及确定

  1、采购评委(专家)资格条件:医院建立“内部采购评委(专家)库”,进入医院内部采购评委(专家)库的人员需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行政职能部门七级及七级以上职员资格、工勤部门高级工及高级工以上技术资格;评委(专家)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员调整。

  2、采购评委(专家)人数的确定:每次采购活动的评委人选视具体采购项目标的额而定,标的额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下采购项目,应确定不少于3名评委(专家);标的额在2——5万元(含5万元)采购项目,应确定3或5名评委(专家);标的额在5万元以上采购项目,应确定5或7名评委(专家);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分管采购的领导和分管项目的领导原则上应作为评委(专家)参加。

  3、采购评委(专家)人员的选定:采购评委(专家)由医院监督部门根据采购对象从医院内部采购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选,抽选的使用科室和项目主管部门的评委(专家)人数应不低于评委(专家)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对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复杂程度高等具有特殊性的采购,使用科室和项目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应作为评委(专家)参加。若所选中人员因故不能出席采购会议现场,监督部门应再次随机抽选,直到所选人数符合采购会议要求人数。

  第二十条 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须由医院采购评委(专家)、监督部门共同参与实施;采用询价、单一来源议价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须由项目主管部门、物资使用部门、监督部门、采购办共同参与实施。拟购入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消毒、灭菌药械,需院感科对资质审核后方可实施采购。

  监督参与部门视采购项目及标的金额而定,标的5万元以下项目由纪检办参与监督;标的5万元(含5万元)以上项目原则上由纪委委员或纪检委员参与监督;标的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且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项目原则上由纪委*或由纪委*委派纪委委员或纪检委员参与监督。

  1万元以上的单一来源议价和询价采购应有职工代表1名参与监督,职工代表由使用科室指派。

  *采购项目,参加招标会议的代表或监督人员,视具体采购项目标的额而定,标的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或使用部门领导参加;标的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原则上应由项目主管院领导及项目主管部门或使用部门领导参加。

  第二十一条 实行定点采购的,每年初(3月前),采购办组织各部门对年度采购的品规目录及其价格进行审核调整,经分管采购的院领导批准后执行。目录内品种供应商、制造商、价格(上调)、品种品规发生变化的,主管部门、监督部门、采购部门负责按采购流程进行审核。

  第二十二条 已进入医院采购品规目录的药品、血制品、试剂、医用材料等,实行采购品规目录和年度审核调整的管理制度。每年初(3月份前),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遴选、审核调整采购品规目录,报医院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单位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采购活动(定点采购项目类品种除外)必须签定采购合同。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采购结果负责起草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条款应该包括采购物资名称、数量、质量标准、价款、付款方式、履行期限、送货地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必须完整、明确、合法、有效,正式合同一式四份。经医院财务处、审计科、法律顾问、分管项目院领导审核会签后,由医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供货单位签定正式合同并加盖印章。

  采购办是医院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合同执行情况跟踪验证。

  第二十四条 在实际采购中,凡出现拟采购价格超过申报审批表所列估价或限价的情况,应立即终止采购活动,在重新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后方可再行实施采购行为;若属紧急采购等特殊情况,必须向分管采购的院领导请示后按分管院领导批示执行。

  第二十五条 若因缺货等原因无法按需货日期完成的物资采购,库房应及时通知物资需求使用部门和主管部门,采购办积极协商处理好有关事宜。

  第二十六条 采购办对采购活动中的采购申报审批原始依据、采购记录、采购合同等采购资料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

  采购办管理的采购资料在采购合同终止后移交档案室存档。

  第四章 验收和出入库管理

  第二十七条 验收和入库。

  主管部门必须参与首次购进货物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库房办理入库;供货商物资送至医院后,库房保管员对照采购合同进行验收并分区管理。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核对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质量、资质文件等是否正确,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做好相关记录。对合格产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按要求需索证的物资,主管部门必须索证建档。

  第二十八条 出库及使用后验收。

  库房保管员根据使用科室领用清单办理物资出库手续,初次购进物资需随货同行使用验收确认单,使用科室负责人需在七日内签字确认合格与否并返回库房,逾期不返回则视为认可合格。使用验收合格的产品才能再次购置。

  第二十九条 验收和使用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查明原因后根据采购合同进行退货、换货等处理,存在重大问题,部门科室无法处理的,报分管采购的院领导进行处理。

  第五章 采购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参与采购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泄露有关情况和资料,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医院利益或者他人利益,否则将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参与采购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馈赠现金和物品、有价证券,不得接受供货单位安排的旅游和营业性娱乐活动等。否则,除批评教育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各使用部门、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采购和干扰采购工作,对私自采购的物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入出库手续,医院不予付款,对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医院纪检、审计、财务部门及职工代表参与监督,把握好采购监督关,接受群众对物资采购中违纪行为的举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主管部门。

  第三十五条 医院原有关于采购的规定与本办法相冲突的,应以本办法为准。

医院*采购管理制度3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维护公*、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院*采购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3篇(扩展5)

——医院仓库管理制度_医院仓库管理制度3篇

医院仓库管理制度_医院仓库管理制度1

  1、为保证医院各项物资保管得当,调度与使用合理、及时、有效,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凡医院被服、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医疗器材、维修材料等均由各级库房保管,并适用本制度。

  3、库房管理要求

  3.1库存物品要建帐建卡,做到入库有验收,出库有凭证,登记帐目及时,保证库存物品数字准确,帐、卡、物相符,做到逐日清点。

  3.2各种物资按类存放,顺序编号建卡。凡经批准报残物品和帐外物品,应登记明确,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杂存放。

  3.3严格物品验收入库手续。凡执行科内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凭实物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人员须清点数字、检验质量后,方可签字办理入库手续。

  3.4库内不得代存他人物品(除极特殊情况,经院领导特别批准外),其它一律拒绝存放。

  3.5保管人员应了解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按领用单限定的.品名、数量单价分发各类物品,做到计划供应、满足需要、防止浪费。

  3.6各种物资不得外供和私用,特殊领用情况必须经院领导批准。

  3.7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清洁,注意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鼠,严禁烟火。

  4、出入库管理流程

  4.1物资领用时须持有院(科室)领导签批的领用申请单,库管员见单方能出货;

  4.2物资出库前应先填写出库单,领用人应在出库单上签字,签字清晰完整;

  4.3库管员收货入库前应认真核对采购清单,如发现数量不符、名称不符、质量明显不合格的应拒收,并与采购员及时联系更换或退货事宜;

  4.4物资采购入库应严格填写入库单,做到帐实相符。

  5、安全管理要求

  5.1闲杂人员及领料者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库房。

  5.2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在库房内吸咽,不得以任何理由秉烛入库。

  5.3库房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用电器。

  5.4库管员应爱护好库内外消防设施(临时库暂缺);发现消防设施损坏应及时上报。

  5.5库房门窗应经常检查有无损坏(临时库应随开随关)。

  5.6库管员下班离库前必须巡库一次,清查问题隐患。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3篇(扩展6)

——医院宿舍管理制度3篇

医院宿舍管理制度1

  一、宿舍分配原则

  医院实行“职称为主、职务优先”的原则,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水电费除外),具体如下:

  1、院领导房:一厅两房一卫两阳台;

  2、单人房:科主任、副高级以上职称、资深护士长住单间一卫一阳台

  3、双人房:主治医师、执业医师、副职、护士长。

  4、集体房:护士、收费员等,每4人-6人/房。

  5、特殊情况须经院办领导同意,并报告总办。

  二、房内配置

  1、专家房家具有:沙发、茶几一套、电视柜一套、1.5m床1张、双层铁架床1套、三门衣柜1只、1.4m办公台1张、办公椅1张,热水器1台。

  2、单间家具有:电视柜1套、1.5m床1张、二门衣柜1只、1.4m办公台1张、办公椅1张,热水器1台。

  3、双人房家具有:电视柜1套、双层铁架床2套、二门衣柜1只、1.2m办公台1张、凳子2张,热水器1台。

  4、集体房家具有:双层铁架床3套、二门衣柜1只,胶凳3张,热水器1台。

  5、由于个人的消费观不同,电视、电脑、音响、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床上用品及各类厨具均由个人自备。

  三、员工入住的安排

  1、新员工在办公室填写好相关资料,办理好入职手续之后,由办公室填写好员工宿舍安排联络单(注明其职务、职称等信息)给总务科。

  2、总务科根据联络单上的信息安排员工宿舍。

  3、员工入住后,如在仓库管理员处领用宿舍物品,需签名确认。

  四、员工的退宿

  1、员工申请外宿或离职需搬出宿舍时,员工根据领用物品清单,按要求清理好所领用的物品。

  2、员工凭外宿申请单或经医院批准的离职报告到总务科进行登记,办理物品交接手续。

  3、总务科、仓库管理员核实无误后,负责人在离职报告上的宿舍物品交接栏签字,并更新相关资料。

  4、外宿或离职人员于办好手续的当天下午把所有行李搬出宿舍。

  五、日常管理规范

  1、员工宿舍由总务科统一管理。

  2、员工宿舍由医院总务科负责分配,员工不得擅自入住,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或床位。

  3、员工要妥善保管和爱护医院统一配置的家具及电器,员工离职时将配置的家具及电器按清单交回总务科销账,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出现损坏,若为自然老化,由医院维修及置换,若因人为损坏,则按奖惩制度处理。

  5、宿舍内要搞好室内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室内不允许乱堆乱放,不允许向阳台及窗外扔垃圾、泼水等,违者按奖惩制度处理。

  6、员工直系亲属探亲经医院批准,保卫科、总务科登记后方可留宿,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留宿。

  7、来访人员必须在23:00之前离开宿舍。

  8、注意财产安全,注意防火防盗,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电源开关及门、窗,不得在宿舍使用高压高频率电器用具等,违者按奖惩制度处理。

  9、员工每月按标准缴纳水电费。

  10、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赌博或做其它违法乱纪的事情,一经发现,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六、宿舍检查

  1、检查小组:由总务主任任小组组长,各相关部门人员任小组成员。小组主要负责对各员工宿舍的文明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帮助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2、检查的内容:包括宿舍物品的摆放、宿舍卫生、公共设施、宿舍纪律等各方面。

  3、检查时间:由检查小组组长组织小组全体成员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期进行统计公布。

医院宿舍管理制度2

  为加强医院员工宿舍安全,规范宿舍管理,保持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在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中休息,特制订本制度。

  一、住宿人员要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互相帮助,互相理解,求同存异,和睦相处,礼貌待人。

  二、宿舍内的清洁工作由寝室长安排轮流打扫,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经常保持房间的整洁。

  三、住宿人员每晚11点必须回寝室休息(医院正常值班除外),因故当晚不能回寝室的,必须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并向寝室长报告去向(寝室长不在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

  四、住宿人员不得私自容留外人住宿,确有特殊原因的,报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入住。

  五、宿舍内不得参与涉及黄、赌、毒等活动,不得有酗酒、吵架等不正当行为;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

  六、注意防火及用电安全: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内禁止做饭,不得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插线板要远离棉织物等易燃品,人离开时要拔掉电器插头;使用燃气热水器时要保特室内通风。

  七、住宿人员的私有财物及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厉行节约,爱护公物,出门时关好门窗(房内无人时要将门反锁)。

  八、宿舍涉及原有设备设施的正常维修经寝室长报告宿舍管理员后,由总务处负责维修,非正常维修费用由住宿人员负责。

  九、自觉交纳应分摊的水电气等项费用,积极支持寝室长的工作。

  十、员工离职时,应于离职3日内向院办申报退宿,结清应分摊的费用并交还钥匙后方可迁离,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医院强制迁出。

  十一、医院保卫科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违纪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罚款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3篇(扩展7)

——医院科室安全管理制度 (菁选3篇)

医院科室安全管理制度1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工程师详细填写中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2、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检摄片的重要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方嘱病人离开。

  3、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运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4、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写的诊断,应经上级医师签名。

  5、x线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医学、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师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医务科批准外,应有一定手续,以保证归还。

  6、每天集体阅片,经常研究诊断和投影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8、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线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

  9、检验单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10、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木,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11、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

医院科室安全管理制度2

  1、布置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制度,消除火灾隐患。

  2、对本部门的防火重点要专人负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发现隐患及整改。

  3、维护保养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4、做好上班前、下班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5、发现火险积极扑救并及时准确报警,控制火灾发展。

  6、熟悉本岗位的环境、设备、物品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班前班后的防火安全检查,清楚安全出入口的位置,熟悉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工作。

  7、对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地方或物资库,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各类物品按条例有关规定存放,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8、不准在办公室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物品,对暂时使用的易燃、可燃品要及时清理。不准将衣物放在台灯罩上烘干或在室内、房间内焚烧物品,下班前要关闭电脑等用电器。

  9、不准使用电器设备加热东西,如因工作和维修使用电烙铁或其他电热工具时要注意防火安全,人离时要切断电源。

  10、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行政部批准。

  11、外来施工人员须在医院内夜间作业时,必须由行政部批准并安排专人实施安全管理。

医院科室安全管理制度3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九、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2023年医院科室管理制度3篇(范文推荐)】相关文章:

1.户外活动主持人演讲稿(2篇)

2.2024年烟草工作作风存在的问题(5篇)

3.厂房租赁协议书合同范本(4篇)

4.履行好管党治党强基固本的政治责任

5.老年大学舞蹈课教案(7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