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最新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五篇)(全文),供大家参考。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同志们:
刚才,x专题会和x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听取了县委第x轮巡察各组情况报告,各位领导对x个组的汇报进行了点评。总体来看,本轮巡察体现了中央和省市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要求,靶向精准、组织有序,x个巡察组在工作中能够履职尽责,敢于直视问题,始终紧扣不同单位的职能职责,扭住责任不放,发现了一批有价值的问题和线索,对被巡察单位进行了一次很好的“政治体检”,巡察利剑作用得到有力发挥,较上一轮巡察,在质量上又有了新的提高。就做好巡察工作,讲三点意见: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的重大部署,并将建立巡察制度写入新《党章》;
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项举措,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这为新时代推进县级巡察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我们务必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精神要求上来,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把政治巡察引向深入。
一要突出“主题”,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要紧紧抓住党的政治建设这一根本,自觉对表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要求,坚持在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在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推动各级党组织坚守党的政治立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政治能力和政治水平。
二要紧扣“主线”,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贯穿始终。要在“精准”上下功夫,把焦点对准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对准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肩负的政治职责,对准普通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瞄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查,把问题带回来。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密结合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部署,紧盯审批监管、脱贫攻坚、环境治理、民生改善、“三资”管理、干部作风等领域,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三要把握“主旨”,坚守保障xx发展大局的使命担当。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x高质量发展的冲刺之年,在极为繁重的发展任务面前,我们又遭遇了防治新型冠状病毒“阻击战”。因此,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我们必须拿出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拼搏精神和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谱写新时
代x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政治建设是统领,纪律作风是保障。要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局中心工作开展巡察监督,着力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分析差距,推动管党治党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为x高质量跨越发展培树正气、保驾护航。
要把巡察成果运用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一要原汁原味反馈问题。由县委巡察办协调盯办各巡察组根据专题会议提出的意见,对巡察报告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正式巡察情况报告,制定反馈方案,起草反馈意见,按程序和要求进行反馈。要坚持照单验收促整改,把巡察发现的问题原汁原味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尤其是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意见,要原汁原味、到人到事,使其全面掌握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举措。
二要总结归纳普遍性问题。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通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对照查摆、未巡先改,深入剖析原因,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要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建立相应工
作机制,明确相关科室、具体负责人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巡察整改职责、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四要及时查办问题线索。县委巡察办指导协调好各巡察组问题线索的整理和移交工作。县纪委监委要认真对待移交的问题线索,加快处置和办理,最大程度体现震慑作用。
五要标本兼治扩大战果。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推进督查巡察和纪委监督一体贯通,强化各部门间协调联动,真正将问题改到位、规矩立起来、工作搞上去。
巡察工作量大,专业性、政策性强,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需要强化巡察机构建设,努力打造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拒腐蚀的工作机关,着力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巡察铁军,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保证巡察效果。
一要不断强化专业巡察干部这支“主力军”。要抓好巡察机构建设,合理调配各组人员力量,保证巡察工作连续性。要加大巡察业务培训力度,引导巡察干部当好政治标杆、成为行家里手。要建好管好巡察人才库,适时调整补充优化,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及时调整。要建立完善巡察干部激励机制,对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工作优秀的巡察干部要关爱保护、大胆使用,对违反巡察纪律要求的要坚决查处。
二要不断凝聚协作单位这一“生力军”。县委巡察办要
发挥好牵头抓总和综合协调作用,与相关成员单位一道,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协调做好人员抽调、信息提供、专业支持、成果运用等工作。县纪委监委和相关单位要抓实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查核处置工作,坚持共性问题集中整治、个性问题约谈反馈、典型问题立案查处,“立竿见影”、强力震慑。
三要不断推进巡察规范化建设。要对标对表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按照有效有用有操作性要求,整章建制,补齐短板,严格做到每个环节、每道程序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实现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统筹推进下一轮巡察工作,坚持提早准备、强力启动,根据县委总体工作安排,适时启动第x轮巡察工作,力争取得新的成效。
同志们,随着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巡察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我们必须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决履行政治巡察职责,用心用力做好巡察各项工作,为推进x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xx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二章党组(总支、支部)主要责任
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十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十一条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等。
第十二条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章监督考核
第十四条xx局党组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综合考核当中。重点检查考核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第十五条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六条xx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市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如下: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抓意识形态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责任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和引导,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正面宣传、文明创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为中心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支撑。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党委领导班子对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
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何胜明任组长,班子成员肖著中、闵国胜、叶敏、冒小慧、李国斌、曾壮志、赵文刚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长、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组织协调及对下级党组织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杨细林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徐守义同志兼任副主任。
2.抓好部署推动。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委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要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听取汇报和推动部署,在制度上、人员上、经费上加大投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3.积极参加宣传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扎实推进本单位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二)大力推进理论武装工作
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以建设学习型管理团队为抓手,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工作。
1.认真制定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党组织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好政治理论学习和读书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学理论、学法规、学业务,倡导干部职工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结合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实践要求,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年内开展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
2.抓好形势政策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上级部门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廉政政策法规等内容,提升和推动干部职工正确理解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按要求完成好相关书籍的征订任务。
(三)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
1.深入推进本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价值目标,围绕“自由、
平等、公正、法治”价值取向,围绕“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准则,全面系统地进行阐释解读,引导干部职工深入理解、准确把握“三个倡导”内涵,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
2.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动“妈妈式”服务工作和“五心”、“五问”工作,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提升干部职工服务行业、服务群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以“传承雷锋精神、深化志愿服务”为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
4.充分利用“五一”、“五四”、“端午”、“七一”、“中秋”、“国庆”等节庆,积极倡导文明和谐、实用节俭的现代节日理念,在移风易俗中体现人文关怀,在欢乐喜庆中倡导文明新风,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营造安定和谐、欢乐祥和的喜庆氛围。
((四))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1.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加强网络评论引导工作,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加强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全媒体工作格局。
2.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积极探索运用网络媒体团结引导服务职工的途径和方法。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网络评论,善于运用新媒体对政策措施进行权威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网速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
((五))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度量衡,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区分情况、把握分寸,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不能随意上纲上线、把一般问题政治化,也不能丧失政治敏感性、把政治原则问题当做一般的学术和思想问题来对待。注意把握好“时、度、效”,遇到突发情况后,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迅速分析研判,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及时表明立场,第一时间妥善处理,防止问题持续发酵。
2.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不能爱惜“羽毛”,当“开明绅士”。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v”、网上活跃人士、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要密切关注方向,坚决防止非法串联、造谣生事,同时采取座谈、约谈等多种方式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
对危害严重、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
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管理,着力打造一支敢打硬仗、能打硬仗的坚强队伍。
1.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切实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用好现有编制资源,及时补充工作人员,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力量。
2.畅通联系渠道,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3.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执行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精神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上级相关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分工,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业务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干部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上报通报制度。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突发事件随时报告。党支部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重大情况随时通报。
(一)加强理论武装和理论建设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好学习内容、学习任务、学习目的,建立每周一学习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好用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论研讨和学习贯彻情况的经验交流,推动各级党组织更好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开展书记讲党课活动;通过召开会议、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营造人人参创的氛围。同时,充分利用网站、手机等媒体,积极宣传活动动态和好的做法,提升干部职工参创热情。
(三)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队伍建设。做好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关键在人。一是有宣讲团队,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宣讲和百姓微宣讲。二是强化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意识形态领域舆情预判、分析、处理等能力,确保关键时刻能站出来、顶得住、冲得上、打得赢。
(一)建立考核制度。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真实、准确地反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二)明确考核方式。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底进行。可以进行全面检查考核,也可以进行专项检查考核或者抽查。检查考核工作可以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检查考核通过听取汇报、召开述职会议、组织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座谈或者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等形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三)落实考核责任。党支部将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督促整改落实。
(四)强化责任追究。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五)对党员、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各科室、局属各支部: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系列理论成果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自觉认同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1、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工信工作中的主导地位。
2、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意识形态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成立兴平市工信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史朝阳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巧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督导、考核和资料收集等日常性工作。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理。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和包抓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则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构,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及兴平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
(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
(2)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20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4次。
3、落实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2)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4、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讲座的管理。必须事先经过本单位党组织批准,报市委宣传部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
(2)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市委渗透。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局党委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委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各单位、各企业支部发现有下列情况之的,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责任。视
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织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9、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10、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1、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坏党和国家形象的;
12、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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