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协议通用版
让与人(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 电话:
受让人(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 电话:
债务人(丙方): 住所:
身份证号: 电话:
甲、乙、丙三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就各方之间的债权债务清偿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债权现状
1、甲方欠乙方酒款人民币20万元,乙方对甲方享有20万元合法、有效、到期债权。
2、丙方欠甲方20万元,至今没有偿还。甲方对丙方享有合法、有效、到期债权。
第二条 债权转让
1、甲方决定将其对丙方享有人民币20万元 (大写:贰拾万元)债权转让给乙方,抵消甲方欠乙方的20万元酒款。
2、乙方同意受让此项债权抵消甲方拖欠的20万元酒款。
3、上述两笔债权均达到偿还期限,如甲方对丙方的债权未达到还款期限的,丙方自愿放弃期限利益,该笔债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视为已经达到还款期限。
4、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将与丙方的债权证明全部材料原件交于乙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协议、打款凭证等。乙方将甲方的欠款证明交于甲方。
5、乙方取代甲方享有对丙方的人民币20万元(大写 贰拾万元)债权,享有法律规定的债权人的全部权利。
第三条 声明与保证
1、甲方保证本协议转让给乙方的债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上述债权转让后,丙方与甲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同时消灭,乙方与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确立。
3、若乙方、丙方就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纠纷,由乙丙双方解决,甲方有义务无条件协助。
4、本协议签署后即代表丙方知晓甲方对乙方的债权转让事项,甲方已尽到对丙方的通知义务并且丙方同意向乙方偿还该笔债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丙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何一方未适当、全面地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各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各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附则
1、如有与本协议冲突的约定,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签署前,各方均应确认其充分知晓并理解本协议中全部条约的实质含义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
3、本协议一式叁份 ,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按手印、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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