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有哪些(8篇)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有哪些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在临床用血全过程中,需要对与临床用血相关的各项程序和环节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安全。血液资源必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有哪些(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有哪些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在临床用血全过程中,需要对与临床用血相关的各项程序和环节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安全。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完善急救用血管理制度和流程,保障急救治疗需要。
2、严格落实国家关于临床用血的有关规定,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院长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制定医院血液预订、接收、入库、储存、出库、库存预警、临床合理用血等管理制度,完善临床用血申请、审核、监测、分析、评估、改进等管理制度和具体流程。
3、临床用血审核包括但不限于用血申请、输血治疗知情同意、适应证判断、配血、取血发血、临床输血、输血中观察和输血后管理等环节,需要全程记录,保障信息可追溯,健全临床合理用血评估与结果应用制度、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置流程。
4、医务人员应当认真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征进行综合评估,制订输血治疗方案。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输全血、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5、输血科(检验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6、输血申请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上级医师审核签名,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检验科)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主治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提出申请填写《临床输血审批单》,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方可备血。《临床输血审批单》必须由输血科(检验科)留存备案。
7、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ABO血型、Rh(D)血型、血常规、转氨酶、甲肝抗体、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毒抗体等检验项目,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家属。
8、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院长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9、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检验科)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门急诊号或者住院号)、科室、病区、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10、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门急诊号或者住院号)、科室、病区、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11、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12、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2.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12.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12.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12.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12.5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12.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12.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12.8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流程为: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管、改换生理盐水、报告医生、遵医嘱给药、严密观察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填写输血反应报告卡、上报输血科。怀疑严重反应时,保留血袋、抽取患者血样、送输血科重检并及时上报医务科。13、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立即通知检验科,并逐项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并返还检验科保存。检验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备案。14、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检验科),至少保存一次。15、提高成分输血率:15.1成分输血的优点:一血多用,节约用血,制品浓度与纯度高,疗效好,最大限度地减少输血不良反应及输血传染病。15.2成分输血的目的:15.2.1补充血容量,可以输用白蛋白;15.2.2提高携氧能力可输用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等;
15.2.3补充凝血因子纠正出血,可以输用血小板、新鲜血浆以及冷沉淀;
15.2.4纠正免疫功能不全提高免疫力,可以输用转移因子、干扰素和丙种球蛋白。
15.3成分输血的原则:15.3.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血细胞破坏或造血功能障碍都可能需要输血,输血的数量和种类取决于忠者对血液成分的恢复能力,取决于输用成分血的寿命,取决于病情需要,决不可千篇一律都输全血,对可输可不输的患者坚决不输,禁止输安慰血;15.3.2适合成分血的患者,决不给全血,临床90%的输血患者是需要某种成分,而不适合输全血;15.3.3各种成分血的输注剂量需要符合治疗标准剂量,一次需要给足才能达到预期疗效。16、建立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临床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及时向医务科、护理部、输血科报告,并做好观察和记录。17、建立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确保临床用血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可追溯。医师应当将患者输血适应证的评估、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记入病历;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记录单等随病历保存。
篇二: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有哪些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临床用血申请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1)内科患者Hb<60g/L、外科患者Hb<70g/L,可以输注红细胞。
(2)内科患者Hb在60-100g/L、外科患者Hb在70-100g/L之间,可以根据患者临床症状决定是否输血。2、履行知情同意程序
(1)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用途、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存入病历。
(2)无家属在场、患者无自主意识需紧急输血进行救治,应由经治医师将《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报医务科签字批准,并置入病历。3、用血申请
任何情况下输血,均需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送交医务科进行备血。(二)临床用血量审批及权限1、预计单次用血量在800毫升以内,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在《临床用血申请单》上审签;
2、单次用血量在800毫升~1600毫升的,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提出申请,上级医师签字,科室主任审批签字。3、单次用血量超过1600毫升的,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提出申请,科室主任审核签字,报医务科审批备案。4、急诊抢救用血由值班医生申请,在场最高职称医师审核签字,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三)标本及血液取送
必须由医护人员送输血标本、领取血液并核对签字,不得由患者或家属送输血标本或领取血液。(四)血液发放与签收1、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取血与发血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历号、床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编号、血液品种、采血日期、有效期,储存条件、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2、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得发出:(1)标签破损;(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3、血液发出后不准退回。(五)输血前查对1、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2、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科别、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对神志清醒的患者要核对姓名,对神志不清的患者或儿童患者应得到家属证实确定无误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3、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六)患者在输血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密切观察有无输血反应,若有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指导处理并记载于病历中。同时,立即通知医务科,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将剩余血液拿到检验科冰箱保存,医务科备案。(七)及时书写临床输血过程记录和输血后评价,存于病历中。
篇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有哪些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临床用血量审核制度1.预计用血量在2000ml以内,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核准审签。
2.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ml(主要是指全血或成分血而不是各种血液成分相加的量)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经输血科(血库)医师会诊,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处批准(急诊用血除外)。
3.急诊用血由值班医生申请,事后应当由经治医师按照要求补办手续。
(二)临床医师应大力推广节约用血、成分输血。上级医师应审查下级医师的用血申请单,对使用不合理的血液制剂及剂量应及时纠正。(三)为减少输感染及不良反应的发生,必须限制全血的使用。患者如果需要输全血,由经治医生填写临床输全血申请单,责任主治医师审核盖章,临床科室主任及输血科(血库)主任审批。
篇四: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有哪些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二、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三、检验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四、输血申请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检验科备血.
五、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经检验科医师会诊,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部批准(急诊用血除外)。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六、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部或主管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危重抢救患者紧急情况下需要用血时,必须征得主管院长同意并由医务科备案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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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检验科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八、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九、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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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十、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立即通知输血科,并逐项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部备案。十一、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至少保存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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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有哪些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临床用血申请(一)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区分紧急输血和择期输血的情况,确保输血的治疗作用。1.对慢性病患者血红蛋白≥10克,或红细胞压积≥30%不予输血;急性失血量在600ml以下,红细胞压积≥35%的患者原则上不输血。2.对慢性患者血红蛋白<10克,可小量分次输血,应采用成份输血。(二)履行知情同意程序1.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用途、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存入病历。2.无家属在场、患者无自主意识需紧急输血进行救治,应由经治医师将《输血治疗同意书》报总值班或医务部签字批准,并置入病历。(三)用血申请任何情况下输血,均需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送交输血科进行备血。二、临床用血量审批及权限(一)预计单次用血量在800ml以内,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在《临床用血申请单》上审签;
(二)单次用血量在800~2000ml的,由带组教授审签;(三)单次用血量超过2000ml,由科室主任审签后由输血科主任审批(急诊用血除外);申请单必须由输血科保存备案。(四)急诊用血由坐班医师审批。三、标本及血液取送必须由医护人员或专职人员送输血标本、领取血液并核对签字,不得由患者或家属送输血标本或领取血液。四、血液发放与签收(一)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二)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得发出:1.标签破损;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三)血液发出后不准退回。
五、输血前查对(一)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二)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对神志清醒的患者要核对姓名,对神志不清的患者或儿童患者应得到家属证实确定无误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三)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六、输血过程观察与记录(一)患者在输血过程中,经治医师应密切观察有无输血反应,若有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指导处理并记载于病历中。(二)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总值班或报医务部,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
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液游离血红蛋
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三)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立即通知输血科,医师逐项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部备案。(四)输血完毕后6小时,由护士(记录人)记录,医师(复核人)复核,填写医院"临床输血过程记录"单,存于病历中。
篇六: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有哪些
医院临床用血审查制度
(一)目的
为增强临床用血管理,推动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
(二)定义
临床用血审查制度是指在临床用血全过程中,对与临床用血有关的各项程序和环节进行审查和评估,以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安全的制度。
(三)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该严格落实国家对于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有关规
定,建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工作组,拟订本机构血液预定、接收、人库、储藏、出库、库存预警、临床合理用血等管理制度,完美临床用血申请、审查、监测、剖析、评估、改良等管理制度、体制和详细流程。
2.临床用血审查包含但不限于用血申请、输血治疗知情赞同、适应证判断、配血、取血发血、临床输血、输血中察看和输血后管理等环节,应全程记录,保障信息可追忆,健全临床合理用血评估与结果应用制度、输血不良反响监测和处理流程
3.医疗机构应该完美抢救用血管理制度和流程,保障抢救治疗需要。
(四)详细细则1.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
方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国家对于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有关规定,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
2.建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拟订医疗机构内部血液预定、接收、入库、储藏、出库、库存预警、临床合理用血等管理制度完美临床用
血申请、审查、监测、剖析、评估、改良等管理制度、体制和详细流程。
3.设置输血科或许血库,并依据自己功能、任务、规模,装备与输血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备。不具备条件设置输血科或许血库的医疗机构,应该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用血工作。
4.增强临床用血审查管理,包含但不限于用血申请、输血治疗知情赞同、适应证判断、配血、取血发血、临床输血、输血中察看和输血后管理等环节,应全程记录,保障信息可追忆,健全临床合理用血评估与结果应用制度、输血不良反响监测和处理流程。
5.完美抢救用血管理制度和流程,保障抢救治疗需要。6.落实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篇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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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临床用血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提倡科学合理用血,杜绝浪费、滥用血液,确保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
二、医院输血科在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血液的领发,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质控,并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
三、临床用血前,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根据输血技术规范进行相关项目的检验,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并存入病历。
四、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报医务科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五、临床用血适应症根据《输血技术规范》执行,临床用血指征:Hb<100g/l,且Hcl<30%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源
六、申请输血应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单次用血在800ml以内,由中级以上医生提出申请,报请上级医生核准签字;单次用血量在800ml-1600ml以内,由中级以上医生提出申请,报请上级医生审核,科主任核准审签;单次用血量超过1600ml,由中级以上医生提出申请,科主任核准审签后,报
医务科批准;急诊、抢救用血用血应先电话报告,24小时内(遇节假日顺延)应当补办审批手续。
七、临床用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输血时发生不良反应,立即根据输血技术规范进行处理并填写《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单》,上报输血科、医务科。
八、临床输血完毕后,应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保存和处理。做好输血观察记录,做好临床用血效果评价。
九、鼓励成分输血,成分输血率应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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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有哪些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目的标准临床输血申请行为,保证输血平安二、范围输血科、用血科室三、内容1.临床用血申请单需要按照申请量进行分级审核,大量用血需要审批。(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或实际用血量到达或超过1600毫升〔全血+红细胞+血浆≥1600毫升〕要履行报批程序,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处门批准,方可备血。
(4〕住院医师没有单独进行常规输血治疗的权限,必须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输血治疗。
(5)前款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急救用血时须征得上级医师同意,并记入病历,事后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6〕大量用血审批一般通过网上审批程序完成。应急时可以填写纸质版《临床用血审批表》,经医务处签字后,由输血科保存。
2.输血科应对《临床用血申请单》进行严格审核。合格申请单根本标准:(1〕患者根本信息至少包括姓名、ID号、科室;(2〕血型检验工程齐全,包括ABO血型、RhD血型和抗体筛查。
(3〕输血前感染性指标齐全。(4〕输血指征〔常规输血〕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5)血液制剂类型与指征符合。(6〕用血日期必须是申请日+1天〔抢救性输血除外)。(7〕有两级医师签字确认,且符合分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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