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巡查制度(4篇)公路养护巡查制度 巴陕高速日常养护巡查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坏情况和收集高速公路路况信息,以便及时、合理地安排维修和清理,确保营运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路养护巡查制度(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公路养护巡查制度
巴陕高速日常养护巡查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坏情况和收集高速公路路况信息,以便及时、合理地安排维修和清理,确保营运安全、道路畅通,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公路水泥砼路面养护规范》、《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中对日常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养护巡查的分类、内容及频率日常养护巡查分为日常巡查、经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特殊检查。(一)日常巡查日常巡查主要是对路面、路基、桥涵隧、沿线设施、绿化、管理服务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调查频率:养护管理中心每周三次(周一、三、五);养护施工单位每周三次(周二、四、六,国家法定假期);路产管护大队每天一次。(二)经常性检查1.路面在完成日常巡查工作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是对裂缝类、松散类、变形类和其它破坏的地点、长期观察,作好预防性养护工作。检查己修补路面的施工质量和效果。
调查频率:养护管理中心和养护施工单位每月进行一次。2.路基及结构物检查的内容为《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内容,重点是对路肩是否有损坏;边坡是否稳定;边沟、排水沟、截水沟、跌水井、泄水槽等排水设施有无淤塞、排水是否通畅,进出口是否完好;挡土墙、护坡、桩板墙、抗滑桩等支挡结构物有无变形、损坏,泄水孔是否堵塞。调查频率:养护管理中心和养护施工单位每月进行一次。3.桥梁检查的内容为《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中规定的“桥梁经常性检查表”内容。调查频率:养护管理中心和养护施工单位每月进行一次。4.涵洞检查的内容为《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中规定的“涵洞经常性检查”和“涵洞定期检查”内容。调查频率:经常性检查由养护施工单位每月进行两次,定期检查由养护管理中心和养护施工单位每年进行一次。5.隧道检查的内容为《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H12-2003)中规定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内容。通过检查,及时发现早期破损、显著病害或其他异常情况,确定对策措施。
调查频率:(土建部分)日常检查由养护施工单位每周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由养护管理中心和养护施工单位每年进行两次。(机电部分)由隧道管理所负责,日常检查一日一次,经常性检查一月一次,定期检查一年一次。
6.交安设施主要对护栏、隔离栅、隔离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轮廓标等的检查。调查频率:养护管理中心和养护施工单位每月进行一次。(三)定期检查1.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按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H20-2007)中规定的内容,分别完成路面养护质量指数(PQI)、路基养护质量指数(SCI)、桥涵构造物养护状况指数(BCI)、沿线设施养护状况指数(TCI)的测定工作,完成季度养护质量MQI的评定。调查频率:养护管理中心和养护施工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2.桥梁定期检查检查的内容为《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中规定的“桥梁定期性检查表”内容,由专业检测机构和检测设备进行检查,现场核定桥梁基本数据,评定技术状况。调查频率:由养护管理中心委托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桥梁定期检
查根据技术状况确定,最长不超过三年。新建桥梁交付使用一年后,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临时桥梁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
3.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等构造物及绿化、沿线设施等的定期检查
为掌握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技术状况,制定养护工程计划和评定公路使用质量而实施的定期检查,依据项目的重要性、使用年限、损坏程度、交通量大小等因素决定检查频率,由养护管理中心主持。一般性常规项目由养护施工单位完成,特殊项目需要专业人员、设备、材料的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养护施工单位协调配合参加。
调查频率:养护管理中心、养护管理中心、养护施工单位每年进行一次。
(四)特殊检查、专项检查1.汛期安全检查对全线路基、路面、桥涵隧、管理服务设施、排水系统、高边坡、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路段的检查,隐患排查。调查频率:养护管理中心、路产管护大队、养护施工单位每年进行1-2次。2.特殊检查发生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异常事件后,对路面、路基边坡、护坡、桥梁、涵洞、隧道等的安全及技术状况检查。
调查频率:灾害发生后工程养护视具体情况安排专业检测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查评定。
3.专项检查根据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的结果,或通过其他途径,判断需要进一步查明某些破损或病害的详细情况而进行的更深入的专门检查。由养护管理中心委托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实施。二、日常养护巡查责任主体及范围(一)养护管理中心1.负责全线路面、路基、绿化、房建等特殊典型病害巡查和定期观测。2.负责全线需进行大修或专项维修病害的统计调查。3.组织养护管理中心和养护施工单位进行特殊、专项检查。4.桥梁工程师组织养护管理部门对全线桥梁进行经常性、定期检查;委托专门检测机构对桥梁进行特殊和专项检查,评定桥梁技术状况。5.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每年对路面平整度、抗滑系数、车辙等三项指标进行检测。6.负责路面、路基、桥涵隧、交安、绿化、收费、服务设施等的全面日常巡查。7.每月定期对桥梁、涵洞、隧道等构造物进行经常性检查。8.按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的要求,每季度对管养范围的路基、路面、沿线设施、桥涵隧损坏情况进行调查。
9.雨季期间做好桥涵构造物、路基沉降段、高边坡、泥石流易发路段、排水设施等的安全隐患排查。雨后及时上路巡查,做好路面积水路段、桥面排水不畅、排水系统淤塞等情况的调查,并现场确定处治意见。
10.暴雨、雪、自然灾害发生后要及时上路巡查,查看是否存在影响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路基构造物是否完好。
(三)路产管护大队1.负责对路面坑洞、路基沉降、边坡垮塌、构造物损坏、护栏缺损、沿线设施缺损、路面障碍物等影响车辆通行安全的日常巡查。2.负责对沿线滑坡、泥石流路段的巡查、监控,尤其做好雨季和自然灾害期间的隐患排查。3.道路、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四)隧道管理所1.负责对全线隧道通风、照明、消防、火灾报警、变配电设施设备及外架高压线路的日常巡查。2.每月定期对隧道机电部分进行经常性检查。(五)收费站负责收费站站房、收费广场、收费设施设备、电气设施、消防设施等的日常巡查。(六)养护施工单位1.路面病害、路基沉降、边坡及挡土墙垮塌、排水系统损坏淤塞、
桥面铺装损坏、伸缩缝砼破损、锥坡翼墙损坏、护栏损坏、标志标牌缺损、标线污染缺损、隔离网及防抛网缺损等需进行维修保养的日常巡查。
2.配合养护管理中心和养护管理中心做好桥梁、涵洞、隧道经常性检查,每季度做好公路技术状况评定。
3.汛期和自然灾害期间要做好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三、日常养护巡查的要求1.各责任主体必须按照巡查的要求、巡查内容、巡查频率认真开展巡查工作,为搞好预防性养护,及时修复缺损及病害提供第一手资料。2.所有巡查人员应强化自身安全保护意识,按规定穿着安全标志服。巡查车速一般控制在50-60公里/小时,并按规定开启黄色警示灯。如遇到需要停车检查的情况,应停在紧急停车带上。如必须停在行车道上时,应开启车尾双跳灯,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巡查人员应在巡查车的前方迅速完成检查或测量作业。3.所有的检查必须如实填写相关的检查记录和采集相关图片资料。检查原始记录经过负责人复核无误后,养护管理中心内业管理员应及时把检查信息登记在养护管理系统相应的板块。4.路产管护大队的巡查记录每周向养护管理中心上报一次,如有影响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电话通知相应的养护管理中心。5.施工单位每周向养护管理中心上报一次巡查记录,如有影响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电话通知相应的养护管理中心或养护管理中心。
6.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各养护管理中心负责人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暂时不能处理或难度较大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养护管理中心。
巡查人员
日常养护巡查记录
巡查路段
天气情况巡查具体情况
巡查时间
具体处理意见
经办人
日期
篇二:公路养护巡查制度
高速公路养护巡查工作制度
日常养护巡查工作是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最重要的根底工作之一。通过开展标准性的养护巡查,可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理道路病害,消除高速公路运营的平安隐患。
一、巡查形式养护巡查分为日常巡查、夜间巡查和特殊巡查三种形式。1、日常巡查是对对路面、路基、桥梁和沿线设施的外观状况进行一般性巡视检查。日常巡查的主体是各路段养护单位和管理公司养护部门。巡查频率是日常养护单位每天不少于一次,管理公司养护部门每周不少于两次。2、夜间巡查是对高速公路夜间平安状况以及交通平安设施的防眩、反光效果的专项巡查。夜间巡查的主体是各路段养护单位和管理公司养护部门,巡查频率是每月进行一次。3、特殊巡查是在暴雨、冰雪、大雾等特殊天气下高速公路通行状况和平安状况的专项巡查,巡查的主体是各路段养护单位和管理公司养护部门,在特殊天气条件下专项进行。二、巡查内容1、巡查重点养护巡查的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高速公路全面路容路貌的巡视检查;二是对养护施工现场的平安、文明施工进行例行检查;三是对高速公路病害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四是对所辖高速公路需要重点关注的关键段落、关键点进行检查。各管理公司应将本公司所辖范围内的重点路段、重点结构物等进行梳理并详细列出,与巡查记录本一起装订,以便检查。巡查频率要求:重点桥梁每周不少于1次,重点高边坡、高挡墙在汛期每周不少于2次,其他时期每周不少于1次。2、巡查内容、路基巡查内容:主要巡查路基稳定性,边坡水毁情况,路肩是否有杂物堆积,排水设施是否齐全畅通,特别注意检查沿线高边坡、高挡墙是否发生位移变形等情况。
、路面主要巡查路面有无影响交通平安的堆积物、抛撒物、油污、积水、积雪
等。路面是否有新出现影响交通平安的坑槽、拥包、桥头跳车等明显病害。
、桥梁构造物巡查内容:主要检查桥面铺装有无损坏,伸缩缝有无堵塞、破
损,泄水孔有无淤积堵塞,防撞护栏有无破损、变形,桥梁示警桩、桥名牌、限载
标志等是否齐全整洁完好等。对全线重要桥梁应进行重点巡视检查,详细记录相关
病害情况,遇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
、沿线设施巡查内容:主要检查护栏等防护设施有无缺少损坏,各种交通标志
标线〔含凸起路标〕有无残缺、变形、歪斜、污染,里程碑〔牌〕、百米桩
〔牌〕、轮廓标、防撞桶等设施有无缺损、褪色、剥落和污染等情况。检查公路沿
线绿化植物的管护情况,记录新发现的缺株、死株、病虫害、阻碍视距、影响交通
平安、遮挡标志牌等情况。
三、相关要求
1、要加强对巡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巡查人员应掌握巡查的内容和方法,具备
一定的公路养护管理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2、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车辆,巡查车辆应有明显标识,装备黄色警示灯。巡查
人员在上路巡查时,必须着平安标志服,携带米尺、相机、巡查记录等用品。
4、巡查以车行目测为主,辅以摄影或摄像。巡查车速一般控制在
40
-50km/h,按规定开启示警灯。遇到需要停车检查的情况,应停在紧急停车带上,
并采取必要的平安措施,巡查人员应在巡查车的前方迅速完成检
查或测量作业。
5、巡查过程中应详细记录病害发生的具体位置,准确描述发现的问题•巡查结束后,及时做好记录,严禁伪造巡查记录。
6、巡查中发现的堆积物、抛撒物、油污、积水、积雪等能去除的必须立即
去除,不能立即去除的应米取相应的平安措施,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对路面
坑槽、防撞护栏损坏等病害应按修复时限要求完成。
7、巡查应由专人记录巡查情况,巡查结束后应尽快整理、汇总巡查记录,
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
8本要求及“津滨高速公路巡查重点一览表〞应与“津滨高速公路巡查记录表〞一并装订成册。
附表:
序号
类别
津滨高速公路养护巡查重点一览表
桩号
名称
备注
篇三:公路养护巡查制度
少年易学老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百度文库
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准确掌握公路路况信息,及时发现并处理公路及其沿线实施损坏情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保障公路行车安全、畅通、舒适,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并根据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巡查内容
第二条上路巡查主要以目测为主(特殊情况可用仪器检测),实行日查、月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第三条路基巡查内容:路基是否沉陷、路肩有无病害;路面有无坑凼,排水设施是够完好通畅、有无违章占道现象。
第四条桥梁巡查内容:人行道板、伸缩缝、栏杆是否完好,泄水孔是否堵塞、桥墩台是否发生移位;水沟、涵洞是否淤塞。
第五条绿化巡查内容:公路沿线的绿化有无病害。死亡和缺失及路产路权的维护。第六条其他沿线设施巡查内容:边坡是否稳定;沿线设施、标志、标牌、标线、减速设施是否完好,标志、标线是否清晰。
第三章上路巡查职责
第七条各养护站站长为本标段巡查员,每天上路对所管路段进行巡查,掌握变化情况,及时采取防患措施,发生应急情况及时向所通报,每天填写巡查记录,每月对巡查情况进行小结并报所养护科。
第八条养护科工作人员不定期、经常性上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促标段搞好公路日常养护,养护站每日巡查发现的病害必须记录在巡查记录里以便拟定小修计划。
第九条养护科每月定期对全所管养公路进行检查,公路所每季度对全所管养公路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组由所领导带队组织相关科室进行,按照《公路日常养护检查考评办法》进行全面检查考评,并填写公路质量检查记录备案,公路所按考核的分值计发标段当月工资。
第四章上路巡查应急处理办法
第十条各养护站在巡查时,若发现沿线设施、路基、路面受损或出现轻微的病害,应作好巡查记录上报养护科,有养护科编制小修工程计划,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各养护站在巡查时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情况,无法现场处理的必须立即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立即向所里报告,由所领导召集工程科及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如遇路基严重沉陷,边坡垮塌,严重水毁,影响车辆安全通行等重大情况,公路所应立即报告主管机关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派专人值守。同时按所制定的防灾减灾预案实施,把损失降到最小程度,尽快恢复公路安全畅通。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
第十三条在巡查中如发现占道、挖掘、砍伐行道树,超限运输等侵害路产路权的行为,应及时报告,路政科应以书面形式通报执法大队处理。
第十四条作好防洪抢险工作。各标段必须坚持雨前、雨中、雨后查路、查沟、查桥(涵)的“三查制度”。
第十五条养护巡查车,每周出一个巡查通报,包括里程、专人记录JBS的轨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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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失职人员惩罚:公路巡查中,发现问题,不采取防范措施,不报告上级,又无巡检记录,将扣减当月分值。对不报造成严重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发现一次处以诫勉处理,二次以上处以待岗处理。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奖励:对巡查工作认真负责,任务完成好的将在年终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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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公路养护巡查制度
养护日常巡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日常巡查工作,规范巡查行为,进一步提高公路服务水平,保证行车安全、畅通、舒适、美观,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单位所管辖高速公路。第三条为了能够实现及时发现病害,消除病害,及时养护,日常巡查由养护所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工程养护部负责日常巡查监督指导工作。第四条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巡查单位应加强同路政、交警部门联系与沟通,建立完善的资源信息共享平台。第五条巡查时如发现路面漏撒、坑槽以及沿线设施损坏等公路病害时,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及时到现场进行检查、记录、下发通知单到中标施工单标限期处治。在巡查时如发现有侵犯路产路权的行为,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报告路政大队和安全监管部,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目的。第二章巡查内容第六条日常巡查内容: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绿化及沿线设施的完好程度,发现路面病害及可能妨碍交通的道路障碍物。第七条路基巡查内容:主要巡查路基稳定性,边坡水毁情况,路肩是否有杂物堆积,排水设施是否齐全畅通,挡土墙等路基构造物是否损坏或发生位移变形等。第八条路面巡查内容:主要巡查路面有无影响交通安全的堆积物、抛撒物、油污、积水、积雪等,路面排水设施是否齐全畅通。路面是否有影响交通安全的坑槽、拥包等明显病害。第九条桥涵隧道构造物巡查内容:主要观测桥面铺装有无损坏,伸缩缝、泄水孔有无堵塞,上下部结构有无破损、变形,桥梁防撞墙
等是否齐全整洁完好,桥下河道是否有非法挖砂取土等现象。检查隧道有无明显渗水、灯光设施是否完好,隧道洞口上方边坡是否存在落石、积冰、积水,圬工体是否破损,吊顶及内装是否清洁、脱落,突起标志是否损坏或表面脏污影响使用功能。
第十条沿线设施巡查内容:主要检查护栏等防护设施有无缺少损坏,各种交通标志标线(含凸起路标)有无残缺、变形、歪斜、污染、颜色不鲜明,里程碑(牌)、百米桩(牌)、轮廓标、防撞桶等设施有无缺损、褪色、剥落和污染等情况。检查公路沿线绿化植物的抚育管理,记录新发现的缺株、死株、病虫害、妨碍视距、影响交通安全、遮挡标志牌等情况。
第三章巡查要求第十一条日常巡查频率:中心工程养护部应每月不少于二次巡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夜间巡查。养护所应每周不少于二次巡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夜间巡查。养护站应双向全程每日不少于一次巡路,每月不少于二次夜间巡路。养护所所(站)长应每周不少于一次巡查。养护工程实施时,按相关要求做好现场监管工作。第十二条日常巡查方法:以车行巡查为主,结合步行,辅以人工观察、摄影或摄像、目测及测量等,并现场记录到养护日常巡路记录或巡查记录中。第十三条日常巡查装备:有明显标识、装备警示灯的巡查车,巡查人员必须穿安全反光服,戴安全帽,要求配备摄影或摄像器材及垃圾袋(桶)、扫把、卷尺、检查锤、望远镜、手电筒等工具,一定数量的标志牌和安全锥等。第十四条巡查车辆必须开启警示灯,车速限制在60公里/小时以下。停车检查时,应将车辆停靠在紧急停车带上,开启双闪灯,必须停在行车道上时,应开启巡查车的危险报警闪光灯,按照有关规范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巡查人员作业时应按规定穿着反光服,在巡查车的前方迅速完成检查或测量作业,加强自身
安全保护意识。第十五条巡查单位应注意采集、利用气象信息和交通信息等相
关信息,加强灾害性天气期间的巡查频率。在灾害性天气到来之前应进行预防性巡查,在灾害性天气中应进行应急性巡查,在灾害性天气过后应进行补救性巡查。灾害性天气需按国家、省厅、集团相关要求界定,频率按灾害性天气等级相应增加,具体按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巡查中发现路面障碍物和危及行车安全的路况时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排除的路障须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立交通安全标志,并上报工程养护部,待确定相关方案后,限时处理。
第十七条巡查中对路产损坏作出详细的描述(附图片资料),及时通知到位,同时对影响道路通行的路产损坏须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立交通安全标志,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夜间巡查要求详细描述夜间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尽快完善。
第十九条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所有情况要体现在巡查记录中,结束后应尽快整理、归档,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实施完成情况要及时记录,如不属于日常小修保养范围内的则及时通知养护所另行安排处理。
第二十条路巡人员如有违反上述巡查制度的行为,除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XX单位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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