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小区建筑垃圾治理方案3篇
居住小区建筑垃圾治理方案篇1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升农村环境卫生质量,建设美丽清洁乡村,根据《重庆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为核心,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美丽清洁乡村建设,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按照“五有、十无、十三个达标”的总要求,以覆盖全镇15个行政村(社区)为目标,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实现所有村居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全覆盖,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和保洁服务组织;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保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扔现象基本得到清除。
三、主要内容及措施
按照工作目标,完成“九大”工作任务。
(一)组建专业保洁队伍。每个行政村组建一支保洁队伍,各行政村的保洁员配备原则上一村一名,保洁员由村委会聘用,优先在建卡贫困户、低保户中选聘。
(二)完善设施设备。按照“车车对接、流动转运”模式,农村垃圾前端收集采取密闭垃圾车+240L垃圾桶的方式,由镇保洁队伍负责垃圾的运输。各村配置前端保洁收集设施:手推车、扫把、铁铲等工具,实现保洁人员人手一套。各村结合实际情况配备垃圾桶。
(三)规范垃圾处理。按照“达到环境保护排放标准”的原则,采用二种处理方式。一是焚烧发电处理。各村的垃圾全部运到重庆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二是简易填埋处理。修建填埋池,对道路条件差,存在运输安全隐患或散居村民的垃圾实行圈围防渗简易填埋。
(四)清理存量垃圾。按照全面清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的原则,重点对居民聚居点、景区周边及田野、村头、道路沿线、村内空地等区域的存量垃圾进行彻底清理。
(五)实施垃圾源头减量。实施垃圾分类,推行有机垃圾还田工程,由农户对瓜皮果壳、秸杆杂草、剩菜剩饭、人畜粪便等有机垃圾,采取堆肥发酵后作为肥料再次施入庄稼地。原则上以户为单位就近建设堆肥池,从源头减少垃圾清运量。
(六)建立农村废旧物资回收点。以村为单位,建立农村废旧物资回收点,创新开办“垃圾银行”,采取积分制,由农户在家中进行垃圾分类后,将塑胶、玻璃、纸质、金属等可回收垃圾收集送回收点收购,兑换物品,实现资源化利用。
(七)制定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全体村民会议,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卫生保洁管理制度》、《保洁人员工作制度》、《门前三包责任制》、《卫生评比制度》,明确村民、保洁员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中责任和义务,由村委会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
(八)开展宣传工作。按照简明扼要、图文并茂的原则,由各村编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手册和宣传画,每户一册一图,创办宣传栏,使农村垃圾治理方法、标准和要求家喻户晓。
(九)实施考核奖惩。制定考核办法,实行半年考核,
以村为单位,对达标的给予奖励,不达标的不予奖励,并纳入年终考核,给予一定处罚。
四、验收标准
2018年6月底前,按照“五有、十无、十三个达标”的总要求,对各个村(社区)进行验收。
五有: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
十无:无陈年积存垃圾;无临时性垃圾堆放点;无水域漂浮垃圾;无随意倾倒垃圾现象;无直接焚烧现象;无垃圾倾倒于河、沟、塘现象;无生化成分堆肥;无非法的垃圾处理设施;无其他非法处理方式;无拖欠保洁员工资现象。
十三个达标:编制了实施方案;明确区政府、部门、镇乡各级职责;农村垃圾治理纳入各级年度重点工作;建立了经费保障机制;收运设施设备充足;有规范的处理设施并满足需要;建立废旧物资回收点;组建保洁收集作业队伍;开展垃圾治理技术培训;经常性开展宣传工作;开展“整洁庭院”评比活动;制定村民自治公约;建立各级检查考核制度。
五、经费保障
按照“输血与造血”并重的原则,以“市、区、镇、村、民”五方筹资的办法,逐步实现长效资金保障机制。鼓励村民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常住人口每人每月1元筹集(五保户、低保户、建卡贫困户免收),充分调动农村居民参与环境治理、保护环境的意识,筹集资金由村上统一管理,镇监管,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明细。财政投入按照“科学测算、以奖代补、包干使用”的原则,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所需人、财、物进行科学测算后,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初政府拨出专项资金,包干使用。
六、组织保障及责任分工
强力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成立以镇人大主席为组长,镇各办公室及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协调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环保所,负责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环保所所长兼任。
镇:以“五有、十无、十三个达标”为目标,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模式,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明确镇、所、村三级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职责,落实治理经费,加强宣传工作。负责本辖区存量垃圾治理,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和垃圾减量化工作;负责对各村检查考核,开展“整洁庭院”评比活动;负责组织本辖区农村有机垃圾还田工程、废旧物资回收站点设置工作;负责按照国家、市级验收标准和审计要求收集各村农村垃圾治理资料,每月整理组卷统计归档各村治理内容、人员、设施设备、资金凭证、工作文件、照片等证明材料。
各村委会:负责组建本村专业保洁队,打扫村内公共场所卫生及运行管理,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引导督促村民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负责农村有机垃圾还田工程、废旧物资回收站点设置的具体工作;负责购置保洁工具,做到专款专用,票据账目齐全;负责支付保洁员工资,并确保按月足额发放;负责制定村规民约,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引导村民缴纳卫生费,征求村民意见,确定缴费标准,开展“卫生户”评比工作,卫生费用于奖励“卫生户”和宣传工作;负责本村垃圾治理相关资料整理组卷,以备市、区、镇检查考核。
村民:按照村规民约、“门前三包”制度和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要求,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和垃圾收集,并将垃圾投放到垃圾桶内,保持院坝干净整洁,开展有机垃圾还田工作,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积极支持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每月向村集体缴纳卫生费。
居住小区建筑垃圾治理方案篇2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市决策部署,清除农村历史积存生活垃圾,推动完善设备设施和建立长效机制,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政府牵头,依靠群众。加强各级党委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落实乡镇政府的主体责任。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切实依靠人民群众,集中清理历史积存的农村生活垃圾,建设干净、整洁、卫生的美丽家园。
因地制宜,科学整治。根据村庄基础条件,合理确定具体的治理方案,彻底清除历史积存垃圾。建立村庄日常保洁制度,实现对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治理成本。
齐抓共管,统筹推进。把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行动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起来,建立分工明确、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形成文明乡风,营造农村清洁卫生的良好氛围。
二、治理范围和时间
(一)集中治理范围。村庄(含城乡结合部的村庄)及周边区域;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沿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沟渠、湖泊、坑塘)、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
(二)集中治理时间。xxxx年x月xx日前,各乡镇要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行动。x月底前,完成春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集中清理铁路沿线垃圾。铁路沿线各乡镇要对辖区铁路沿线垃圾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迅速开展清理行动,x月x日前,我县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及垃圾堆放点彻底清理,裸露的地面要进行绿化,仓库、厂房内堆放的垃圾要进行彻底清理,废品收购站关停并取消,确保铁路沿线村容村貌干净整洁。同时,铁路沿线要设立严格管控区,落实责任单位和部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我县境内铁路沿线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形成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二)彻底清理积存垃圾。集中对城乡结合部、乡镇交界和乡镇村范围内的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消灭环境盲区和死角,治理范围内无积存垃圾现象。对清理后的区域,及时配套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进行绿化、硬化,防止出现反弹。村庄及周边无零散垃圾积存,村庄主要街道整洁干净、无杂物堆放,其他街道干净、通畅。积极引导农民对庭院、房前屋后杂物进行整治,绿化、美化环境,保持房前屋后整齐清洁。
(三)全面做好道路保洁。加大道路沿线环境治理力度,落实人员、养护经费、清扫设备,做好路面保洁和路界内垃圾清理工作,实现清洁常态化。加强重点时段、路段定点检查与动态巡查,严厉查处超限车辆抛洒或不按规定遮盖篷布、渣土运输车辆未采用箱式密闭防护措施等行为。对县城出入口、穿越重要城镇路段,逐步推进机械化清扫作业,加强日常管护清扫,确保公路路面范围内达到路露本色、基本无浮土。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对农村公路进一步推进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田土上路。对过村镇路段,重点治理随意倾倒垃圾、集贸市场占道经营等行为。
(四)分类规范处理。根据农村生活垃圾特点,对清理出来的垃圾,按照可回收垃圾、可堆肥垃圾、建筑垃圾和其他垃圾等进行分类处理。对可回收垃圾回收利用;对易降解的垃圾进行堆肥和沼气池处理后返田;对危险废物按规定由有资质单位单独收集、处置。加强建筑垃圾整治,对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理实行全过程监管、源头治理。有条件的乡镇要积极探索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搞好综合利用。
(五)加快完善设备设施。现有垃圾处理场覆盖范围内的乡镇,实行“村收集、乡镇集中转运处理”的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各乡镇要规范选址,根据实际需要建设转运站,未建成或不符合条件的,抓紧进行建设或改造。各乡镇要配齐收运车辆,乡镇转运站到垃圾处理场应配备密闭式车辆运输,村到乡镇转运站可用密闭式简易车辆运输。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的,因地制宜采取过渡办法,但不能造成二次污染,严禁在河道(沟渠、湖泊)管理范围内掩埋垃圾。推广采用垃圾焚烧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置、资源化利用、热降解等无害化处理技术,加快解决处理设施规模小、可持续能力不强的问题,提高农村垃圾治理水平。
(六)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清管并重,建立及时清扫、定点收集、定期清运、集中处置长效管护机制,巩固和完善集中行动成果。建立日常保洁制度并有效运转,原则上每xxx户配备x名保洁员,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除山区、边远、分散等交通不便区域的村庄外,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严禁使用露天收集池。乡镇转运站运行规范、整洁有序,无站外堆放垃圾现象。
(七)健全监管体系。各乡镇要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管理制度,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指导各村完善村规民约和维护管护机制。健全监管体系,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加强日常监管,保障治理机制的正常运转。严禁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弃物等向指定场所以外的农村转移、倾倒或填埋。
四、明确责任
(一)强化主体责任。各乡镇政府对本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负总责,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作用,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是一线中坚力量,要发动和带领群众积极开展春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行动。
(二)部门协调联动。县城管局牵头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美丽办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的综合协调、监督核查、数据收集和工作考核;环保部门负责督导农村生活垃圾中有毒有害垃圾处理工作,督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生活垃圾清理工作;交通部门负责督导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清理工作;高速公路、铁路、高速铁路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清理工作由产权单位负责;水利部门负责督导河道(沟渠、湖泊)等管理范围内的垃圾清理工作;环保、林业、农牧等主管部门负责督导自然保护区、湿地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清理工作;旅游部门负责督导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范围内生活垃圾清理工作;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农村学校及周边生活垃圾清理工作;卫计部门负责督导农村卫生院及周边生活垃圾清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集中治理行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xx任组长,城管局牵头,农工委、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卫计局、环保局、农牧局、水务局、交通局、林业局、文旅局、教育局、供销社、文明办、爱卫办、妇联等相关部门和xx个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各乡镇政府作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谋划,靠前指挥,抽调精干力量,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要组织协调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组织媒体记者开展明察暗访,并曝光一批不认真进行集中治理,乱堆乱放及随地倾倒垃圾的行为。各乡镇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
(三)强化督导考核。xx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开展春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行动纳入督查内容,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督查各责任单位开展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乡镇、村要规范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台账,明确掌握情况、操作熟练、责任心强的专人负责。乡镇、村级台账要每周更新,并汇总至牵头部门,xx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名,结果进行全县通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落实、未完成集中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居住小区建筑垃圾治理方案篇3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清除农村历史积存生活垃圾,推动完善设备设施和建立长效机制,为加快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xx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政府负责,依靠群众。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落实各乡镇(街道)的主体责任。广泛发动农民群众,切实依靠农民群众,集中清理历史积存的农村生活垃圾,建设干净、整洁、卫生的美丽家园。
因地制宜,科学整治。根据村庄基础条件,合理确定具体的治理方案,彻底清除历史积存垃圾。建立村庄日常保洁制度,实现对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治理成本。
齐抓共管,统筹推进。把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行动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起来,建立分工明确、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形成文明乡风,营造农村清洁卫生的良好氛围。
二、治理范围和时间
(一)集中治理范围。村庄(含城乡结合部的村庄)及周边区域;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
(二)集中治理时间。xxxx年x月xx日前,综合执法、美丽乡村办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台账,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行动。x月底前,完成春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集中清理铁路沿线垃圾。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辖区铁路沿线垃圾的勘察力度,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迅速开展清理行动,x月x日前,我市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及垃圾堆放点彻底清理,裸露的地面要进行绿化,仓库、厂房内堆放的垃圾要进行彻底清理,废品收购站关停并取消,垃圾填埋场要进行平整素土覆盖消杀后进行生态修复处理,确保铁路沿线村容村貌干净整洁。同时,铁路沿线要设立严格管控区,落实责任单位和部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我市境内铁路沿线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形成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二)彻底清理积存垃圾。集中对两县交界、城乡结合部、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消灭环境盲区和死角,治理范围内无积存垃圾现象。对清理后的区域,及时配套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进行绿化、硬化,防止出现反弹。村庄及周边无零散垃圾积存,村庄主要街道整洁干净、无杂物堆放,其他街道干净、通畅。积极引导农民对庭院、房前屋后杂物进行整治,绿化、美化环境,保持房前屋后整齐清洁。
(三)全面做好道路保洁。加大道路沿线环境治理力度,落实人员、养护经费、清扫设备,做好路面保洁和路界内垃圾清理工作,实现清洁常态化。对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及时清理垃圾,同时加强重点时段、路段定点检查与动态巡查,严厉查处超限车辆抛洒或不按规定遮盖篷布、渣土运输车辆未采用箱式密闭防护措施等行为。对城市出入口、穿越重要城镇路段,全部实行机械化清扫作业,加强日常管护清扫,确保公路路面范围内达到路露本色、基本无浮土。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对农村公路进一步推进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田土上路。对过村镇路段,重点治理随意倾倒垃圾、集贸市场占道经营等行为。
(四)集中规范处理。根据农村生活垃圾特点,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化、规范化处理模式,按照“统一收集、统一转运、统一处理”的规范化处理方式,谋划实施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项目,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水平。加强建筑垃圾整治,对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理实行全过程监管、源头治理。根据城区建筑垃圾产生量、地势地貌等因素,至少规划建设x个建筑垃圾处理场,年内达到开工建设条件。
(五)加快完善设备设施。实行“村收集、乡镇转运、市集中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原则上每个乡镇建设一座转运站,未建成或不符合条件的,抓紧进行建设或改造。各乡镇要配齐收运车辆,乡镇转运站到垃圾处理场应配备密闭式车辆运输,村到乡镇转运站可用密闭式简易车辆运输。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的,因地制宜采取过渡办法,对垃圾进行简易填埋,但不能造成二次污染,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掩埋垃圾。同时,根据当地生活垃圾产生量,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和项目作出安排,并尽快组织建设。实行简易填埋的生活垃圾,要在具备处理能力后安排再处理。推广采用垃圾焚烧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置、资源化利用、热降解等无害化处理技术,加快解决处理设施规模小、可持续能力不强的问题,提高农村垃圾治理水平。
(六)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清管并重,建立及时清扫、定点收集、定期清运、集中处置长效管护机制,巩固和完善集中行动成果。建立日常保洁制度并有效运转,原则上每xxx户配备x名保洁员,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乡镇转运站运行规范、整洁有序,严禁使用露天收集池,无站外堆放垃圾现象,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七)健全监管体系。综合执法局、美丽乡村办、各乡镇(街道)要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管理制度,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指导各村完善村规民约和维护管护机制。各乡镇(街道)和村委会要加强日常监管,保障治理机制的正常运转。严禁将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弃物等向指定场所以外的农村转移、倾倒或填埋。
四、明确责任
(一)强化主体责任。按照条块结合的要求,明确集中治理行动的主体责任。市综合执法局对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负总责,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作用,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是一线中坚力量,要发动和带领群众积极开展春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行动。
(二)实行部门协调联动。市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美丽乡村办负责综合协调、政策保障,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环保局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中有毒有害垃圾处理工作,督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生活垃圾清理工作;交运局负责督导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清理工作,铁路、高速铁路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清理工作由产权单位负责;水务局负责督导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垃圾清理工作;文广新局负责督导旅游景区范围内生活垃圾清理工作;教育局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及周边生活垃圾清理工作;卫计局负责指导农村卫生院及周边生活垃圾清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集中治理行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力推进春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行动。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谋划,靠前指挥,抽调精干力量,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电视台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组织媒体记者开展明察暗访,并曝光一批不认真进行集中治理、乱堆乱放及随地倾倒垃圾的行为。综合执法局、美丽乡村办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
(三)强化督导考核。市政府督查室要把开展春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行动纳入督查内容,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督查各乡镇(街道)开展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市、乡、村都要规范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台账,明确掌握情况、操作熟练、责任心强的专人负责。乡级、村级台账要每周更新,综合执法局、美丽乡村办要每半月汇总市级台账并对各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名,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落实、未完成集中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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