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北京市(5篇)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北京市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欢迎参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北京市(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北京市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欢迎参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一
《办法》提出,要健全调查研究常态化机制,坚持省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坚持下基层调研与下访、约访、接访相结合,坚持轻车简从,运用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考察、蹲点调研等多种方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研究解决问题,力求准确、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
《办法》提出,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开的合并召开。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减少参加人员,缩短会议时间。切实改进会风,精简会议议程,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总结交流、工作部署且不涉密的全省性会议均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切实减少文件数量,全面清理各类简报。除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外,省委、副省长个人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办法》强调,出访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严禁无明确公务、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的团组。严格执行出访规定,严守外事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二
《办法》强调,要规范接待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部门领导
同志来浙江考察调研以及外省(区、市)党政代表团的接待工作,严格按中央有关规定执行。县和县以下单位举办的各类庆典、奠基、论坛和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等,不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曾担任党和国家领导职务的老同志)参加。切实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不得封山、封园、封路,不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严控制警灯、警报器的使用。
《办法》强调,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行报道,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外,不安排广播电视直播。
《办法》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厉行节约,认真执行有关财务规定,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禁铺张浪费。会议活动现场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在会议举办地有住房的与会人员不安排住宿。省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一般到机关食堂、农家乐就餐,不安排宴请,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自助餐;中餐不饮酒,同城活动不安排用餐。
《办法》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制定涵盖各级领导干部的更加具体、便于操作的贯彻落实办法,狠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省纪委举报电话:12388;举报邮箱:)。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地各部门会
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篇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北京市
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集团公司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本办法中对公司领导的要求,各分(子)公司、厂、部门领导可参照执行外,还单列各分(子)公司、厂、部门领导需要执行的相关要求,请各级干部认真贯彻实施。一、调查研究务求实效(一)对公司领导1、要深入分(子)公司、厂等生产一线,既要去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更要深入矛盾集中、问题突出、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的单位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2、要明确主题、有的放矢、注重实效。结合公司领导班子分工,加强对各分(子)公司、厂及职能部门的日常联系,重大问题、关键问题,要充分调查研究,应形成专题报告,向公司党委报告。3、要轻车简从、减少影响。不搞层级多人陪同,公司*只需单位党政*1人或对口分管领导1人陪同;副职只需对口领导或业务部门领导1人陪同,不搞迎来送往,不安排宴请、游玩。
4、要统筹安排、合理布置。不得随意改变生产经营、试生产等工作目标任务,多重视与干部职工面对面交流,多商量讨论,直接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少层层汇报,力求准确解决问题,少失误。
(二)对分(子)公司、各厂、各职能部门领导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办公或专题会等形式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带着解决方案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二、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一)对公司领导1、议事决策要直面会议主题,要有会议议程,原则上未列入议程的议题不上会。要议大事、要事、难事,没有实质内容、没有明确意见的议题一律不上会。2、对意见不一致的重大问题,要充分讨论,坦诚相见,明确态度,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策;若意见分歧大的,不能做出决策,经再次讨论研究后意见相对一致的再决策,减少决策失误。3、要根据公司实际,精简会议活动。内容有联系、有交叉的工作会议、专业会议要合并召开;能够利用办公平台会商、会签的事项不召开会议;能够召开视频会的,不集中开会。4、要切实改变会风,提高会议实效,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要缩短报告篇幅,减少会议印发材料,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5、要控制会议规模、时间和参加人数。公司工作会、党委工作会、生产经营工作会、职代会等综合性会议要控制在一天以内;其它专业性会议要控制在半天以内;要充分利用视频,电子等传媒召开会议,减少会议现场集中人数。
6、要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费用。内部会议有条件的一律不得出外召开;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不发放会议补助费;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一律不发放纪念品或礼品;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糖果、香烟;严格控制各类庆典活动,布置要简朴,不外请乐队、礼仪迎宾、演出团队,不燃放礼花,不制作背景墙。
7、部门专业会议由公司分管领导参加,未经公司党政*批准,一律不参加公司外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杜绝借会旅游现象。
8、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要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实效,切实改进文风,注重实际内容,空话套话少写;要推进无纸化办公,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要充分发挥OA平台作用,提高纸张的利用率,非必要情况全部采用双面打印,严禁浪费;尽可能利用公司网站开展*,企业报纸、杂志、简报要减少重复,实用简洁,提倡使用再生纸印刷。(二)对分(子)公司、各厂、各职能部门领导1、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重大问题或部门间不能解决的问题才上会议。
2、充分利用公司网站、OA平台、宣传栏、班组建设学习园地等手段来宣传本单位新闻、职工事迹并及时向上级报送稿件,不单独出简报。
三、规范出行活动(一)对公司领导1、公司领导到下属单位开展日常工作,非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不随同。2、要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省内、短程,非紧急情况不得乘坐飞机;乘车出行尽量安排集体乘车。3、要严格加强出guo审批、管理,没有工作需要和实质性内容的出访不作安排。4、不得以参加与企业无关的各类研讨会、交流会等名义出guo;不得借机安排无关行程;严禁借考察之名旅游。(二)对分(子)公司、各厂、各职能部门领导1、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出行手续,并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2、出行办理公务需乘坐公司公务车时,尽可能并车使用。四、新闻报道要简洁(一)对公司领导1、要控制报道范围,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一般性的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
2、要控制报道篇幅,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可直接刊播简短消息或标题新闻的不能展播;要多反映职工群众关心的内容,多报道推动工作的新举措、好做法。
3、公司领导讲话不在报刊全文刊载或发文,确属工作需要的,可通过公司内部OA平台或门户网站摘要刊载;以领导名义刊载的工作文件类稿件不得领取稿酬。
4、要加强对外报道的审查,公司对外宣传报道由党群工作部统筹协调安排。
(二)对分(子)公司、各厂、各职能部门领导注意提炼和挖掘基层和员工的先进经验和事迹,减少对领导的宣传和报道。五、厉行勤俭节约(一)对公司领导1、严格执行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按照热情、务实和简朴的原则合理安排公务接待活动,严控接待标准和礼品赠送,压缩经费开支。接待活动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2、公司公务接待一般在食堂安排工作餐,在招待所安排住宿。公司领导到下属单位开展工作,一般在单位食堂和招待所安排食宿,如无招待所,则由领导和随行人员按出差标准自行解决住宿,不上高档菜肴,不上香烟、高档名酒,中午就餐不准饮酒,不搞基层单位领导班子集体接待和层层陪同,陪同人员控制在3人以内,不搞内部接待,内部工作餐不上酒。
3、公司领导公务出差,严格按出差管理规定的住宿标准安排住宿,只能安排住标准单间。
篇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北京市
北京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15条实施意见
北京市出台《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
改进调查研究注重实效,防止走形式、走过场不搞层层多人陪同简化接待,不实行交通管制
市领导的调研活动要根据主题安排内容,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调研要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基层的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防止走形式、走过场。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的地方去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市领导可结合调研主题听取工作汇报,一般不召开全区(县)性工作汇报会和由区(县)级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各调研点不能为迎接调研装修布置,更不能弄虚作假。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
不搞层层多人陪同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调研,陪同的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5人,区县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其他市领导调研,陪同的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区县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市领导到基层调研时,不搞层层多人陪同,街道、乡镇等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1个调研点涉及多个单位的,每个单位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
简化接待,不实行交通管制
市领导调研时,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摆放花草,不安排接见合影,不安排题字题词。调研期间需要用餐的,一律安排自助餐。市领导调研时,不实行交通管制,涉及的相关区县、单位不安排车辆陪同。
精简会议、文件减少会议活动
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尽可能开电视电话会严控会议活动经费减少各类文件和简报
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开小会的不开大会,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召开的本系统全市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领导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
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
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不邀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不请各区(县)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市领导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
尽可能开电视电话会
提高会议活动的效率和质量。各类会议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在不涉密且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的会议可直接开到基层。
严控会议活动经费
各类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减少各类文件和简报
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不再以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文件。严格按照职权和隶属关系行文,不得多头报文、越级报文。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部门不得向区(县)党委、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也不得要求区(县)党委、政府报文。
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
简报要突出重要动态、重要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材料的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降低公文处理成本,缩短公文流转时间。
规范出访活动出访次数严格按规定执行
市领导年度出访计划和年中协调安排经批准后,不再临时安排出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安排同期出访。市领导出访次数、时间、国家数量、随行人员数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有关规定加强礼品管理。
改进新闻报道规范新闻报道
市领导出席会议活动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活动不作报道。除经中央和市委批准的重大展览和文艺演出活动外,市领导参观展览、观看一般性文艺演出以及出席其他文艺活动,一律不作报道。市领导对部门、区县的批示不作报道。优化市领导会议活动报道的内容和结构,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安排在报刊、电视头条新闻之后。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外,不安排广播电视直播。
压缩报道数量、字数、时长
简化新闻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有的只报标题新闻。市领导调研活动报道字数不超过800字,会议活动(包括外事活动)报道字数不超过500字;电视时长不超过1分钟。电视报道不出同期声。
篇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北京市
XXXXX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
实施办法
XXXX: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县委关于印发
《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及要求,现结合教科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切实转变服务意识。1.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无事不随便串岗,工作时间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股室间、同事间不互相推诿扯皮,按时高质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3.注重师德修养和师风形象。工作时间穿戴整洁、仪表端
-1-
庄;对待来访者语音文明、礼貌待人,热诚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超出职能范围的主动请示上级部门并配合解决;讲学习、比进步,谦虚谨慎,不盛气凌人;工作之余加强业务学习,不参与非法组织活动;努力提高办事水平、效率和服务教科的能力。
4.办公室物品摆放整齐,保持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5.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的宴请、钱物。杜绝利用职务办私事、谋私利。杜绝工作中“吃、拿、卡、要”等现象。二、切实改进调查研究。6.完善调研制度。要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决策的全过程,教科局班子领导、各股长坚持经常性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充分听取基层学校师生的意见,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各学校校长要坚守岗位,多看多思、督查检查、一心谋求学校发展。7.注重调研实效。教科局班子领导每年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选定1-2个调研课题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开展好的学校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基础边远学校、乡村点校去调研解决问题,力求准确、全面、深入地了解真实情况;调研要有利于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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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创新示范,有利于推动全局工作,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
8.简化接待事务。局班子领导到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不得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管理秩序,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欢迎横幅,电子屏幕不显示欢迎标语,不摆放花草,不印制接待手册;局机关干部职工下乡检查、调研,要厉行节约、务实高效;领导及机关同志下乡检查工作,原则上不让学校安排食宿,确需食宿的,统一在学校食堂和宿舍安排食宿,不上高档菜肴、不上烟酒、严禁饮酒,一律不准收受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另行安排除陪同人员以外人员参加工作餐,用餐要按规定缴纳餐费。
三、切实改进会风。9.严格会议活动审批。按照务实高效原则,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可开电视电话会议的不集中开会。严格控制以教科局名义召开的全系统工作会议和举办的重大活动,每年不超过1次,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5%以内。会议时间一般为半天、特殊情况不超过1天。不得请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确需参加安排的全系统性重要会议,需按照相关要求严格审批。10.规范会议活动安排。教科局主要领导只出席上级组织及本系统部署全局工作、中心工作和动员全局力量的重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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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以教科局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和活动,由承办股室直接向分管领导请示出席相关会议。未经局长批准,教科局班子领导及同志一般不出席学校的剪彩、奠基、开竣工、揭牌、签约、表彰会等活动。各学校未经县局批准,不得随意举行校庆活动。
11.提高会议质量。要精简会议议程,全系统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严控发言人数,充分安排讨论时间,发言紧扣主题、简明扼要,不讲空话、套话,多提意见和建议,不搞工作汇报。提倡开短会、高效率的会议。参会人员严守会场纪律,自觉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认真听、准确记、不迟到、不早退、不开小差,除因出差在外及另有重要公务请假报告外,不得请人代替参会,确保会议质量。
12.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凡可在本机关举行的会议,一律不安排在宾馆酒店。
四、切实精简文件简报。13.严格控制发文总量。凡没有实质内容、可发不可发的文件,一律不发;以“澄教科党发”及“澄政教科发”名义印发的文件每年较往年逐年递减,切实减少发文数量。局领导重要讲话,原则上可在《澄城教育》微信平台刊登,不再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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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会议的领导讲话原则上不发文。14.严格控制发文规格。严格遵守行文规范,以“澄教科党
发”及“澄政教科发”名义印发的文件,一律按程序由局办公室发布。各股室确需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发文的,发文规格应与上级文件相对应,要有具体措施,不得照搬照抄、空话套话;文件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简明实用。
15.严格精简各种简报。教科系统原则上不办内刊、简报。16.控制文件篇幅。以教科局名义印发、转发或批转的文件,一般性公文控制在2000字以内,澄教科党发不超过4000字,澄政教科发不超过3000字;请示性公文控制在1000字以内。17.提高文件质量和时效。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文件的报送程序和格式进行规范,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简介流畅、开宗明义、重点突出、表述准确。进一步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应用,通过内部网络传输的文件,除需报送局领导和存档外,不再印发纸质文件,逐步实现文件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降低运行成本。五、切实规范外出考察活动。18.合理安排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局领导确因教育教学、业务工作和学习交流需要外出考察学习的必须按照要求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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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部门。局机关同志、学校校长,学习外地工作经验,需从严控制,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次,并严格按照《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制度》、《澄城县教职工请假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各学校组织教师到外地学习,需请示局分管领导及局主要领导批准;外出人员及行程需报备局办公室、人事股、安稳股、监察室;外出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学习活动时间2天。
篇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北京市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调查研究
第一条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绕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安排考察内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群众需要的地方,采取座谈、走访、蹲点等方式,客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实情,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科学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实际效果。
党组书记、局长调研时,所到的县、区煤炭工业局党组织书记、局长可全程陪同。其他党组成员调研时,可安排1位负责人陪同。
第二条在基层考察调研期间,接待单位不组织迎送活动,不张帖悬挂标语横幅;接待单位不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不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条接待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不超标准安排接待。接待用餐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内公务接待规定执行,原则上由接待单位安排自助餐,就餐人数较少或者不具备自助餐条件地方可安排用桌餐,不上高档菜肴,不过分追求地方特色,不从外面调派厨师或者调配菜肴,菜肴品种和数量安排适当,避免浪费。不上烟酒。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第四条改进调查研究。要建立调查研究制度,涉及到煤炭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具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涉及到专项领域的重要问题按照分工进行安排。到基层调研,既要听取基层领导班子介绍情况,更要深入企业、
队组和职工生活社区,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员工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调研后要撰写有实质性内容的调研报告,报党组主要领导审定后分头督办落实。对于条件艰苦、困难较大和群众意见较多的单位,要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定期深入联系点剖析问题,解决矛盾,帮促工作,切实帮助基层单位和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五条提倡现场办公。对于阳泉地方煤炭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工程建设、安全环保、稳定工作中需要综合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尽量通过现场办公或安全例会的方式解决,减少基层企业单位人员到局机关协商频次。现场办公要准备充分,突出解决问题,注重实际效果。改进检查工作。凡是可以通过报表统计完成的检查,不派人到现场检查。建立局机关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减少多头索要信息数据。局办公室要综合机关科室、局属单位组织的检查,加强计划管理,尽量合并进行、统筹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到基层单位开展检查活动,坚决杜绝多头、重复、交叉等无序检查的现象。到基层检查工作要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扎实有效开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第二章会议活动
第六条本着精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以市煤炭工业局名义召开的全市煤炭系统会议和举办的重大活动。确需临时安排召开的全市煤炭系统重要会议和活动,时间相近和内容相同的会议应当合并召开,参会人员相同或者交叉的多个会议应当尽可能套开或者连续召开。市煤炭工业局召开的年度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第七条坚持开短会、开有效的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讲短话、讲管用的话,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
会议效率。内部会议要简化领导职务称谓,不作人员介绍,不用“尊敬的”、“重要讲话”等表述。
第八条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以任何形式发放纪念品。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局有关规定,提前据实提出经费预算报批。不得到无接待能力的基层单位举办会议,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开会。会场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因地制宜、精简节约;现场布置要简朴,不摆花草、不设茶歇、不制作背景板,不安排会议代表合影,不统一发放文具用品。
第九条严格控制各类活动。以局名义举行的重大活动,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各科室和单位举办的重要活动,须经局办公室审核后报批。除国家明确要求和局统一安排外,原则上不举办、不参加各类纪念、庆典、奠基、剪彩等活动,不举办、不参加需要交费或赞助的各类成果发布、评奖或论坛活动。局属单位确需举办的活动,局领导一般不出席,不挂名、不题词题名,不以个人名义发贺电、贺信。确有必要的,须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局党组主要领导批准。
第三章文件简报
第十条减少各类文件简报,严格控制发文总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凡局规章制度已作明确规定或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减少多头转发文,禁止一项工作多头或层层发文,防止超规格、超范围和超字数发文。现有简报能合并的尽量合并,一般性会议一律不发简报。各科室或单位专业性简报原则上不超过1种,只呈报党组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
送程序,切实提高运转效率。文件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内容精炼、文字简洁。局属单位上报的请示类文件,要精简务实、直奔主题,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报送局办公室,不得直接呈报党组领导。对局属单位上报的请示类文件必须在1周之内给予答复,需要党组领导审批的文件要在3日之内签批。要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各类简报一律在线报送。
第四章因公临时出国(境)
第十二条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党组成员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和预算管理。一般性考察的参访活动,原则上不组织、不参加,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出国(境)任务,要有详细的日程安排和具体内容,处理完公务后要及时回国,确需参加的报党组主要领导批准。
第五章新闻报道
第十三条简化局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实际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要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局主要领导出席的会议,文字稿不超过800字,电视新闻不超过2分钟;其他领导出席的会议,文字稿不超过500字,电视新闻不超过1分钟。新闻报道中的领导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党组领导会议活动一般可安排在报纸、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基层一线新闻,增强传播效果。除局主要领导外,其他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电视新闻报道时不出同期声。
第十一条市煤炭工业局工作信息原则上不得直接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个人,须按照规定报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由其根据内容送有关领导同志参阅。要加强文件简报各环节管理,严格文稿和签报审核,规范文件简报格式和报
第十四条规范局会议活动新闻报道。局工作会议等具有全局性重大意义的会议,对阳泉地方煤炭改革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活动等,要进行及时、准确、充分报道。对局领导参加的其他会议活动,确实需要报道的,由办公室协调通知。除局主
要领导外,其他领导考察调研,不安排随行记者。对报纸和电视新闻没有报道的内容,新闻网和手机报可根据新闻价值确定是否报道。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规定。工作调动后,应当在1个月内将工资关系转入现工作单位。
第六章公务接待
第十五条接待到我局开展公务活动的上级机关和其他省、市的领导同志和有关公务团组,原则上按照自助餐,就餐人数较少或者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地方可以安排用桌餐。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1次工作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上烟酒,不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严格控制我局工作人员用餐标准和范围。
报销必须有公函、审批表、清单及菜单才能入账。安排自助餐的,可以不用菜单。
第七章工作生活保障
第二十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时间休假,外出休假应当按照要求提前报告。离家休假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个人自理。
第八章廉洁自律
第二十一条妥善处理婚丧喜庆等事宜,一般不操办除婚丧以外的满月、百日、生日、入学、参军、履新、乔迁新居等喜庆事宜。操办婚丧事宜应当文明、节俭、廉洁、从严控制规模,不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参加,不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礼品,并按规定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将相关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度述职述廉的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十二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不接受或者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领导干部住房有关规定。购买房改住房(包括购买公有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超过一套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清退。
第十七条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并按规定的使用面积使用办公用房。
第十八条按照干部医疗保健规定在阳泉市规定医院就诊,享受医疗保健服务,进行年度体检。如因病情需要赴市外就诊,由市保健办协调安排市外就诊事宜。
第二十三条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不得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严禁家属亲友插手职权范围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以廉洁家风涵养清正党风政风。
第二十四条严禁在局属单位或服务对象报销各种费用,严禁内部以任何名义赠送和收受各类纪念品、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如有发现严肃处理。在外事活动和出国(境)期间收到外方赠送的礼品,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坚持从严治党,切实改进局党组和机关工作作风。局党组成员和各级党员干部要作好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进一步转变总部职能,从体制机制上促进作风转变,增强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切实为基层解难事、办实事。
第二十六条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管用、长效的具体落实意见和办法,狠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每年年底前要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送局办公室。要将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剖析,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七条局办公室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1月份通报上年度执行情况并向党组汇报。对违反规定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局党组要把监督执行本实施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局财务部门每年要对局属各单位接待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制度规定凡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并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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