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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14篇

时间:2022-08-20 12:05:04 来源:文池范文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14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篇1

  新疆是中国反恐、去极端化斗争的主战场。一段时间以来,境内外“三股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在新疆策划并组织实施了数千起暴力恐怖事件,不仅严重破坏了当地安定祥和的秩序、团结进步的氛围,更是肆意践踏了各族群众的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和发展权等基本人权,成为影响新疆稳定最直接、最现实的威胁。

  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观看新疆重点暴恐案例展后,尼日利亚驻华大使巴巴·艾哈迈德·吉达颇为感慨:“尼日利亚多年来深受恐怖主义的危害,爆炸、袭击、纵火至今仍每天发生,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是人类文明的公敌,维护社会的和平稳定是各国的共同愿望,各国应携手共同打击和消除恐怖主义威胁。”

  近年来,新疆把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在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同时,重视开展预防性反恐和去极端化源头治理,将暴恐活动消除在未发之前,取得了反恐、去极端化斗争重要阶段性胜利。

  受暴恐活动影响,尼日利亚成千上万的民众流离失所,学校、医院、一些城市基础设施等遭到破坏,巴巴·艾哈迈德·吉达大使说:“中国政府对恐怖主义采取的预防性措施取得良好效果,近3年没有发生暴力恐怖事件,这对我们来说是一条重要且极具借鉴意义的讯息,希望两国未来在反恐领域加强交流合作,相互扶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篇2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要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民族院校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各族学生接力实现中国梦的思想根基和信念之魂,必须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纳入教育教学改革体系,完善培育模式,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发展,找准教与学的心理契合点、情感共鸣点、价值结合点,突出“中华民族一家、同心共筑中国梦”这一主线,扩大覆盖面、点线面有机结合,各要素靶向聚焦,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效。

  基本国情教育是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逻辑起点。要充分利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形势与政策课等课程教学和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和主题教育,引导大学生深刻认识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谱写了悠久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和谐共生格局。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深刻认识到我国民族问题的重要特点,深刻把握当前我国民族工作的阶段性特征以及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牢固树立“一条道路”“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自信”“五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视民族团结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自觉将个人理想追求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紧密结合起来,在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担当各民族“守望相助”共同使命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成就梦想、体现价值。

  民族院校是我国民族工作和民族高等教育的重要承担者,发挥着“三基地一窗口”的独特功能。强化主打功能,就是要切实履行传承和弘扬我国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多元一体中华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特殊使命;彰显主场优势,就是要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国情怀、社会关爱和人格修养、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基本国情和中国梦教育;发挥主力作用,就是要有效发挥师生员工传承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的特殊作用,在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中华文化教育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贯彻落实、民族团结生命线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融入结合等方面更加有为;提高民族高等教育质量,就是要在着眼点于铸魂立格、正心立人的自身文化建设的同时,及时跟进和深度融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发挥大学资政育人功能,帮助民族地区培训民族文化干部,助力民族文化特色优势资源综合开发,服务民族地区发展。

  “五个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基,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根本。因此,应以“五个认同”为切入点,将其纳入教育教学重要内容和综合考核体系,明确目标要求:引导各族学生把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作为自身的神圣职责,旗帜鲜明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祖国尊严,同一切分裂祖国的言行作坚决斗争;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始终把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摆在首位;引导各族学生充分认识到文化认同是最基本、最深层次的认同,人人充当中华文化的传播者;引导各族学生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忘初心忠于党、砥砺前行为人民;引导各族学生坚定四个自信,凝聚信仰力量,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在为人民利益的不懈奋斗中书写人生华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篇3

  为从源头上消灭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新疆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通过依法设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有效遏制了恐怖活动多发频发势头。几天前中国政府发布《新疆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白皮书,全面、客观地介绍了新疆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然而,某些西方媒体却颠倒黑白、歪曲事实,利用所谓宗教、人权问题,诬蔑指责新疆反恐维稳举措。

  此次活动,使节们走进吐鲁番市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旁听学员上课、观看学员文体活动,并向多名教师、学员询问了课程设置、学员与家人团聚、食宿和医疗保障等情况。通过近距离接触互动,使节们表示,眼见为实,此访增进了他们对于新疆真实情况的了解,与在西方媒体上看到的完全不同。这里的学员很快乐、很放松,对未来的生活充满期望。

  “教培中心绝非所谓的‘集中营’,而是帮助人们去除极端思想影响、学习职业技能的学校。”尼泊尔驻华大使利拉·马尼·鲍德尔说,我观察到每个学员都很高兴,他们不仅在这里能学习法律法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还能学习职业技能,“我相信他们在结业后能更好地适应社会,成为就业市场有力的竞争者。”

  斯里兰卡驻华大使科迪图瓦库认为:“教培中心提供了一个平台,用教育培训来消除极端主义,对受训学员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都有益,这项反恐范例值得很多国家学习借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篇4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作为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1、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在中国的历史发展上,长期存在着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制度。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对民族地区进行民主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造,从根本上废除了这一反动制度,开辟了民族平等团结的新纪元。此外,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还运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禁止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歧视行为。

  2、维护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含着民族内部的团结。

  3、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大好山河,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形成了谁也离不开谁的密切关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今天,56个民族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一关系,团结一致,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推进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4、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我们的每一份付出都将为社会增添一份和谐,我们的每一滴汗水都将折射出太阳的光芒。如果在维护民族团结的伟大事业中,做不了大海的滚滚波涛,那就做一股山间的潺潺溪流吧;如果做不了峰顶的参天大树,那做一棵河边的青青小草吧。让我们在平凡中创造不平凡,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保卫来之不易的改革开放成果和稳定的政治局面,一起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乘着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的浪潮,并肩携手、同心同德,共同担负起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的神圣使命,弘扬民族团结精神,爱我中华,共创祖国辉煌的明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于2009年12月29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它的颁布,标志着自治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依法管理迈出了重要步伐。《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主动地履行地方立法职权,为新疆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取得的一项可喜成果。这部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全疆各族人民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教育,更好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篇5

  新疆是中国反恐、去极端化斗争的主战场。一段时间以来,境内外“三股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在新疆策划并组织实施了数千起暴力恐怖事件,不仅严重破坏了当地安定祥和的秩序、团结进步的氛围,更是肆意践踏了各族群众的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和发展权等基本人权,成为影响新疆稳定最直接、最现实的威胁。

  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观看新疆重点暴恐案例展后,尼日利亚驻华大使巴巴·艾哈迈德·吉达颇为感慨:“尼日利亚多年来深受恐怖主义的危害,爆炸、袭击、纵火至今仍每天发生,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是人类文明的公敌,维护社会的和平稳定是各国的共同愿望,各国应携手共同打击和消除恐怖主义威胁。”

  近年来,新疆把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在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同时,重视开展预防性反恐和去极端化源头治理,将暴恐活动消除在未发之前,取得了反恐、去极端化斗争重要阶段性胜利。

  受暴恐活动影响,尼日利亚成千上万的民众流离失所,学校、医院、一些城市基础设施等遭到破坏,巴巴·艾哈迈德·吉达大使说:“中国政府对恐怖主义采取的预防性措施取得良好效果,近3年没有发生暴力恐怖事件,这对我们来说是一条重要且极具借鉴意义的讯息,希望两国未来在反恐领域加强交流合作,相互扶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篇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强调,要充分认识制定本《条例》的重大意义。《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是新疆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条例》将去极端化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管理轨道,为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制定本《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要求,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规范和推动作用的迫切需要。《条例》的出台实施对落实好总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乃依木·亚森说,《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是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的结晶。要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条例》。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各单位、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扎实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持续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条例》的规定要求,尽快制定去极端化的具体规定和办法,抓紧组织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肖开提·依明指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在总结全区去极端化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条例》内容全面、体系完整、层次清晰,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为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了去极端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肖开提·依明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去极端化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宣传《条例》,严格贯彻实施《条例》,全面落实职责责任,推进去极端化不断取得实效,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贡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篇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强调,要充分认识制定本《条例》的重大意义。《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是新疆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条例》将去极端化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管理轨道,为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制定本《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要求,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规范和推动作用的迫切需要。《条例》的出台实施对落实好总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乃依木·亚森说,《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是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的结晶。要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条例》。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各单位、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扎实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持续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条例》的规定要求,尽快制定去极端化的具体规定和办法,抓紧组织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肖开提·依明指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在总结全区去极端化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条例》内容全面、体系完整、层次清晰,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为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了去极端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肖开提·依明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去极端化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宣传《条例》,严格贯彻实施《条例》,全面落实职责责任,推进去极端化不断取得实效,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贡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篇8

  在新疆参访期间,使节们还赴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吐鲁番市喀孜汗清真寺参观,并向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院长、清真寺教职人员提出有关宗教教职人员培养、宗教活动开展、信教群众人数和清真寺建设、维护等方面的问题。

  柬埔寨驻华使馆一秘尼博纳说:“我觉得各族民众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在新疆得到充分尊重,合法宗教需求不断满足,政府为正常的宗教活动提供支持和便利,中国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保障。”

  使节们先后走进新疆乌鲁木齐大巴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固原巷社区和南湖市民广场、吐鲁番市葡萄沟和坎儿井小镇等地,了解当地居民生产生活、新农村建设、脱贫攻坚、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基层组织服务群众情况,观看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的歌舞、乐器表演,感受新疆风土人情和多元文化。

  2019年上半年,新疆旅游业呈现井喷式增长,累计接待游客7589.35万人次,同比增长46%,实现旅游收入1152.06亿元,同比增长47.96%。

  旅游业火热很大一部分得益于新疆持续的稳定发展。巴林驻华大使安瓦尔·艾勒阿卜杜拉说:“一个月前,包括巴林在内的多个伊斯兰合作组织成员国,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递交了信函,支持中国政府反恐和去极端化的努力,赞赏中国政府在新疆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决心和行动,这次活动结束后我将尽我所能,向外界发出声音,给大家展现新疆真实的美好、团结、和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篇9

  中国是一个有56个民族的大国家,在这个大家庭里,56个民族团结一心,互帮互助,谁也离不开谁。正所谓“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不同的民族虽然有着不同的语言、不同的生活环境、不同的宗教信仰,但却有着同一个信念:维护民族团结。

  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成为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周恩来总理说过:“我们爱我们的民族,这是我们自信心的泉源。”老舍先生也曾说过“大家语言不同,心可是一样,握手再握手,笑了再笑。你说你的,我说我的,总的意思是民族团结互助!”……无数的名人曾被民族的团结所感动,无数的名人曾被民族团结的力量所震撼!

  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大好山河,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形成了谁也离不开谁的密切关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今天,56个民族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一关系,团结一致,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推进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一个祖国的建设不可能只靠一个人,要靠全国人民的智慧和双手来建造,“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吗?连三个臭皮匠的智慧都可以顶一个诸葛亮的智慧,就别说民族团结的力量有多大了?我国的经济正在飞速发展,我们少年儿童在建设祖国和弘扬民族精神方面的能力也增强了。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精神象征,每个人都在悄悄的为民族团结贡献出自己的微薄之力,在每个人的心中都默默的放飞着一只和平鸽,全国人民友好团结是每个个人心中最渴望的事。只有民族之间团结一心,祖国的明天才会更加美好;只要民族团结一心,祖国昨天的悲惨现象才不会发生;只要民族团结一心,祖国才会走向国际社会,走向真正的辉煌!56个民族用不一样的语言,说着一样的话:中华民族团结一心,互帮互助,永远向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篇10

  宗教极端主义是世界各国恐怖和极端组织的思想根源,也是新疆恐怖和极端分子的思想根源。宗教极端主义打着宗教旗号,披着宗教外衣,歪曲宗教教义,煽动宗教狂热,编造异端邪说,灌输极端思想,制造暴力恐怖事件,妄图建立神权统治。冷战结束以来,极端主义思潮空前活跃,极端组织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制造一系列暴力恐怖事件,严重危害世界和平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宗教极端主义是世界各国的共同敌人,反对宗教极端是各国政府的应尽之责。近些年来,极端主义在新疆一些地区滋生蔓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时度势,于2012年明确提出把“去极端化”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宗教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5年初,自治区制定下发了《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作为指导新疆各地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地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施教、多方参与、综合施策的方针,灵活运用“五把钥匙”(即思想的问题用思想的方法去解决,文化的问题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宗教的问题按照宗教的规律去做好工作,暴恐的问题用法治和严打的方式去解决),坚持“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科学普及”四管齐下,清除境外“种子”、改良疆内“土壤”和封堵网上“平台”同步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去极端化”活动,并与自治区此前开展的“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党员干部、专家学者、宗教人士为骨干,组建各类宣讲员队伍,深入开展多层次的大宣讲和大讨论活动。树立正信,挤压宗教极端思潮活动空间,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采取多种文化对冲方式,坚持现代文化为引领,让正能量占领精神文化阵地。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的极端分子,严肃处理违法违纪人员,对受极端思潮影响的人则按其责任轻重分期进行教育转化。

  通过一年多的“去极端化”活动,极端思潮传播的渠道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堵住了网上、网下两个源头渠道,“三非”(即非法宗教活动,非法网络传播,非法出版物、宣传品)得到较好的治理,切实遏制了宗教极端思潮的渗透蔓延。集中力量深化专案侦查,逐步挖掉宗教极端势力的根子,去年以来暴力恐怖事件明显减少。宗教极端氛围逐步淡化,社会环境得到净化,社会正气得到弘扬,爱国宗教人士敢于发声。各级干部对宗教极端思想和行为敢管、愿管的担当精神普遍具备,会管的能力明显提升。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卫生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学生入学率、到校率、巩固率大幅提升。群众的思想和认识明显提高,大多数人都认识到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性。

  新疆开展的“去极端化”活动不仅为新疆的稳定和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而且为国际反恐反极端提供了有益借鉴。国际反恐从2001年美国“9·11”事件开始,已有15年的时间,但越反越恐,其根源在于只治标不治本,只打击极端组织和极端组织头目,忽视在民众中消除极端思潮,没有堵住极端思潮的传播渠道,没有消除极端主义生存的土壤。

  新疆的“去极端化”工作成效显著,为新疆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打下了基础,为世界反极端主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主要在于:采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各民族共同打击极端主义;通过政治、经济、法律、社会、宗教和文化相结合进行综合治理;对受极端主义影响的信教群众运用政策法规教育与宗教礼仪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使人们既学到了法律法规知识,又掌握了传统的宗教礼仪知识;对受极端思想影响较为严重的青少年,通过教育转化和技能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让他们在接受再教育的同时掌握谋生技能,使其在教育转化后能实现顺利就业。

  总的看,反对宗教极端是当前全人类面临的一个世界性难题,必须坚持全球一盘棋,各国相互支持,相互借鉴,加强合作,共同发力,才能从根本上破解这一难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篇11

  为从源头上消灭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新疆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通过依法设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有效遏制了恐怖活动多发频发势头。几天前中国政府发布《新疆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白皮书,全面、客观地介绍了新疆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然而,某些西方媒体却颠倒黑白、歪曲事实,利用所谓宗教、人权问题,诬蔑指责新疆反恐维稳举措。

  此次活动,使节们走进吐鲁番市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旁听学员上课、观看学员文体活动,并向多名教师、学员询问了课程设置、学员与家人团聚、食宿和医疗保障等情况。通过近距离接触互动,使节们表示,眼见为实,此访增进了他们对于新疆真实情况的了解,与在西方媒体上看到的完全不同。这里的学员很快乐、很放松,对未来的生活充满期望。

  “教培中心绝非所谓的‘集中营’,而是帮助人们去除极端思想影响、学习职业技能的学校。”尼泊尔驻华大使利拉·马尼·鲍德尔说,我观察到每个学员都很高兴,他们不仅在这里能学习法律法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还能学习职业技能,“我相信他们在结业后能更好地适应社会,成为就业市场有力的竞争者。”

  斯里兰卡驻华大使科迪图瓦库认为:“教培中心提供了一个平台,用教育培训来消除极端主义,对受训学员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都有益,这项反恐范例值得很多国家学习借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篇12

  历时两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4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继《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后,向极端化宣战的又一利器。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对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经验。

  自治区去极端化立法工作于2015年年初启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了去极端化立法领导小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担任组长,确定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自治区政法委、统战部、公安厅、司法厅、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十三个单位派人参加,组成去极端化立法工作班子。

  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条例》非常关注,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审议情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也把制定该《条例》作为地方立法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重点突破。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多次进行立法调研、专家论证,并向中央新疆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宗教局,以及自治区政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和自治区二十多个相关厅局广泛征求了意见。

  在常委会审议环节,常委会组成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畅所欲言、集思广益,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说,《条例》出台实施后,对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有意义;对依法治疆、长期建疆、团结稳疆有意义;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有意义;对强化重点区域防控有意义;对推进宗教和睦和顺有意义;对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有意义;对加强教育转化有意义;对促进民族团结融合有意义;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落实责任有意义;对保证各族群众安居乐业有意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篇13

  在这两个多月里,从最初的进入到亲身体验、了解英吉沙县芒辛乡的实际情况,我们有以下认识和思考:

  一、“去极端化”,要“大水漫灌”与“滴灌”相结合

  在英吉沙县芒辛乡,我们感受到的是村民们对非法宗教渗透的抵御能力普遍偏弱,极易受到非法宗教与暴力恐怖势力的蛊惑煽动。这也更加凸显出抢占村级思想教育及舆论宣传阵地,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要进一步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地做好村民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工作,把被宗教极端思想绑架了的习俗解放出来,把被宗教极端势力颠倒了的事实匡正过来。只有把村民们从思想中解放出来,才是完成工作的根本。

  英吉沙县芒辛乡,是丝绸之路上的驿站,既有多元文化的交融,也被像瘟疫和毒瘤一样的宗教极端思想不停地渗透。英吉沙县芒辛乡的人热爱生活的天性,岂容宗教极端势力剥夺?在自治区党委关于“去极端化”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部署下,我们在英吉沙县芒辛乡开展了疏堵结合、综合施策,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决心坚决铲除影响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拦路虎”、“绊脚石”。智慧来自基层、创新来自基层、经验来自基层。住村工作组领导及时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在考察南疆一些地区时的讲话精神:“县、乡、村是推进党的事业伟大工程的重要阵地,是落实党的各项任务的战斗堡垒,是党员干部锻炼成长的重要平台。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县、乡、村一级要切实履行好责任。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方面坚持严打,做到打早打小打苗头、盯人盯案盯线索。另一方面要抓住“去极端化”,用正信挤压、法治约束、文化对冲的方法去极端化,做到结合实际,到人、管用、有效,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要统筹全面、突出重点、增强信心。”

  在英吉沙县芒辛乡,如何构建去极端化堡垒?宣传教育,需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多方面入手。村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民族和宗教信仰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诉求和意愿都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和解决。建立健全依法维护村民利益、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大力推行村规民约,可提高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使村民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在全社会形成依法办事的思维模式和行为范式。我们工作组也借鉴了一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来完善我们工作。我们采取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播放宣传内容这样一种“大水漫灌”式的宣传教育。同时,又针对不同村民开展不同形式的活动,并且让村民在活动中感受到温暖和实惠的宣传教育,这就是“滴灌式”宣传教育。这几种形式的结合运用,已经达到了润物细无声的效果。以后,在英吉沙县芒辛乡还要组织一种贴近生活的宣传教育方式:村民男士们穿上维吾尔族传统服饰,女士们穿上艾德莱斯绸裙装,参与到欢快的歌舞活动中,用健康的文化活动来阻挡宗教极端思想侵蚀。

  二、“去极端化”,要文化脱贫先行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首先要使英吉沙县芒辛乡村民尽早文化脱贫。身在教育系统的我们首先想到了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英吉沙县芒辛乡教育程度低,经济欠发达,使得农村文化贫困,从目前的培训体系看,县党校培训村级人员最低级别是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乡党委培训村上人员最低级别是村妇联主任、村团支部书记等。但作为农村最基层的占到90%以上的村民来讲,缺乏系统的、深入有效的思想教育,加之县乡以上的教育资源不足,只是完成阶段性地大宣讲任务,难以承担对村民们大面积的深入持久的学习教育任务;又加之当前村两委人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相对不高,完成对村民们思想教育工作任务有难度。为了以实际行动加强英吉沙县芒辛乡农村文化建设,使英吉沙县芒辛乡村民尽早文化脱贫。新疆广播电视大学与国家开放大学沟通协商,将为芒辛乡捐赠100台电脑纳入国家开放大学对口援建新疆电大计划中。目前100台电脑已捐赠到位,新疆电大配套提供了电脑桌椅,并在我校所住6村、10村、12村进行了全面的考察,进行初级规划,投入项目资金20000元进行初期项目落实。第一步计划为6、10、12村建立村级电脑阅览室,每个阅览室安装电脑15台,给村干部办公室各配备1台。创办“电脑阅览室”,其目的是给村民们搭建一个系列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惠民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平台;构建村级长效政治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工作机制;抢占和坚守住村级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去极端化”的阵地。

  三、“去极端化”,要打出宣传教育的“组合拳”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要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内容和形式,确保入脑入心,积极探索实践宣传教育新理念新方式。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要打出“组合拳”,让群众对宣传教育入脑入心。如:总结推广“组合式”宣讲、“理论+案例”、“课件+案例”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宣讲方式;广泛开展“十个一活动”,即:结交一个民族朋友、组织一次邻里互动、同唱一首爱国主义歌曲、共话一个传统佳节、互诵一篇民族经典、开展一次民族团结联谊、评选一批民族团结典型、举办一场乡村文化体育活动、召开一次民族团结座谈会、开展一次支农助农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主题可以设为:“让美丽的头发飘起来,让漂亮的脸蛋露出来,让勤劳的双手动起来”、“传播正能量,远离极端宗教”、“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文化活动火焰高、民族团结情更浓”、“民族团结,从我做起”、“靓丽大讲堂”等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这些切实可行的健康的文化活动影响和教育村民,有效的引导村民追求现代化文明生活方式,从而实现去极端化的目的。

  总之,只有构建了“去极端化”堡垒,才能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步伐和基础,打牢民族团结的感情基础、社会基础,深入持久地开展现代文化引领活动。倡导民俗新风,让村民在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中接受教育,自觉接受现代理念、自觉融入现代生活。不断提升“去极端化”工作层次和宣传教育实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篇14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新疆民族分裂势力以宗教极端为思想基础、以暴力恐怖为主要手段、以民族分裂为最终目的,大肆策划实施分裂活动,严重影响新疆稳定和国家安全”, 要“开展‘去极端化’工作”。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此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可以针对宗教极端等突出问题搞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推动反恐维稳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新疆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参加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明确指出,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疆,要高举法治旗帜,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立法良、方能行善治。

  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自治区做了大量工作,去“极端化”取得了一定成效,“极端化”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受国际国内复杂因素以及当前我区“三期叠加”严峻形势的影响,“去极端化”任务依然艰巨。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强调,“持续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坚决治理‘极端化’现象,坚决打击打着宗教旗号、披着宗教外衣、宣扬宗教极端思想、从事分裂渗透破坏和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非法组织”。全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总目标、大好反恐维稳组合拳的重要举措,是反对民族分裂、遏制暴恐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重要任务,关系国家统一和安全大局,关系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局,必须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坚决遏制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

  所以说,制定该《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总书记的重要提示和要求,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规范和推动作用的迫切需要;是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迫切需要;是稳定深入推进和逐步实现去极端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迫切需要;也是为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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