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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8篇

时间:2022-12-01 17:00:04 来源:文池范文网

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8篇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作者:张震宇来源:《实践·党的教育版》2018年第7期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8篇,供大家参考。

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8篇

篇一: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作者:张震宇来源:《实践·党的教育版》2018年第7期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持续释放了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的信号。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对于营造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合理容错的良好环境,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然而,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诸多风险和挑战,要跨过这些横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道路上的“拦路虎”,迫切需要一批改革者、创新者和实干家。容错纠错机制的健全完善,划清了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的界限,划清了尚未划定禁区的探索性试验同明令禁止的违纪违法行为的界限,划清了为推动改革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的界限,强化了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的鲜明导向,让改革者放开了手脚,让创新者了却了忧虑,让实干家放下了包袱。

  为担当者担当,敢于担当的干部才能如春草怒生;为负责者负责,敢于负责的干部才能如洪波涌起。支持和保护作风正派、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党员干部,让干部不再为担当而担心、因正气而受气,才能鼓舞干事创业者,让他们有更多的获得感和成就感,才能形成“乱为者掉帽子,徇私者受处理,干事者没顾虑”的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政治生态。

  (作者单位:土右旗委组织部)

篇二: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举措

  近年来,**县着眼发展需要,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拔任用了一大批政治合格、实绩突出的党员干部,激发了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突出政治导向,拧好对党忠诚的“总开关”。**县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根本性建设,把严格政治标准贯穿干部选任全过程。在注重选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的同时,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干部政治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把紧把严“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

  突出实绩导向,用好选人用人的“指挥棒”。在干部使用中,该县始终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从严选用,注重选拔实绩突出、敢于担当、群众公认的好干部。对实际工作中敢于冲锋、能打硬仗、能干成事的干部和静得下心、沉得住气、弯得下腰、受得了苦的实干人才,及时发现、精心培养、适时适岗使用,特别是对在脱贫攻坚一线、急难险重岗位上成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

  突出基层导向,注入担当作为的“强心剂”。为进一步激发基层一线干部实干热情,该县以选拔重用专心干事、勇于担当的基层干部为原则,将乡镇基层作为干部培养锻炼的主阵地,探索推行了干部实践锻炼常态机制。

篇三: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

  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几点思考

  当前,不敢担当、不愿担责等现象在少数干部身上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把守纪律、讲规矩和主动服务、创造性开展工作对立起来,或表现为做事四平八稳,缺乏积极主动的精气神等。如何构建推动干部担当干事的动力机制,成为摆在组织部门面前的一个新课题。以下是本人对“如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一些粗浅思考和建议。

  一、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有利条件

  在全社会一致声讨“不担当、__、乱作为”,并视此为难题时,我们应看到推动干部担当作为存在坚实的社会氛围和工作基础。

  1、从严管干部的要求来看,干部不顺势而为将受到社会责难。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深入开展,全党上下对“__、慢作为、乱作为”的人人喊打,媒体舆论聚焦宣传焦裕禄、杨善洲等一大批担当作为的好干部,在全社会形成了一种逼着干部干事的强大气场。加之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产业转型升级、生态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大事难事,“一个萝卜一个坑”,件件迫切要求干部积极迎战。因而,__、舆论氛围都催逼着干部积极作为。

  2、从权责对等的要求来看,干部不担当就有“被问责”的可能。当前,随着从严管理干部的不断深入,干部的岗位责任日益细化,要

  求干部担当的考核标准越来越细化,责任清单、权力清单、服务清单一一列出,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履职标准一一明确,在担当方面干部没有多少可以蒙混的空间,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民生保障、重大工程等等,样样都是考察、考核干部的重点,干得不好也都是能够启动问责的项目。摆在干部面前的不仅有“责任田”,更有“高压线”。

  3、从实现人生价值的个体需求来看,干部要“有为”才能“有位”。职级的高低影响着个人施展才华的舞台;事业的发展体现的是个人的能力和口碑。“在政治上取得进步,在事业上获得认可”,只要是心理健康、人格健全,每名干部都会有这样的职业追求和心理需要。要想实现职级的晋升、事业的发展,就必然要在工作中积极作为、勇挑重担,用成绩为自己“撑腰”。这些人性化、个性化的需要为实施干部激励、推动担当作为提供可能。

  二、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方面存在的问题

  干部有什么样的行为一方面取决于综合素质和自控能力,另一方面要靠组织教育和纪律约束。出现“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等情况,既要从干部身上找原因,也要反思有关工作机制。

  1、有关干部激励规定过于笼统。目前干部激励还没有专门的指导办法,各地都在“摸着石头过河”,缺乏系统性。如有的地方虽推行

  了干部目标考核奖励制度,但考核指标往往定性多于定量,难以服众,导致激励效果打折扣。有的单位在管理上习惯搞“一刀切”,在理应实施正向激励时畏手畏脚,什么激励措施都不敢搞,甚至为避免“借考核发奖金”的质疑,一些必要的考核奖励也直接取消。

  2、对干部个人合理诉求关注不够。有的地方认为干部激励就是职务晋升、提升经济待遇,对谈心谈话、教育培训、轮岗锻炼、心理疏导、关爱帮扶等手段运用不够。有的地方以人为本意识不强,禁止性、惩处性规定出台多,奖励性措施出台少等。有的地方对年轻干部培养规划不够,担心被外界质疑给干部“贴标签”,职业规划做不敢做,导致职业规划等一些激励措施作用显现不出来。

  3、激励制度执行还缺乏随意性。有的地方考核奖励搞大锅饭,评优评先搞轮流坐庄,多干少干差别不明显,有的在考核与结果使用上存在“两张皮”现象。有的地方在落实上级有关正向激励规定时,总是要“慢一拍”,不敢走在前面,或在执行上缺乏刚性,什么时候搞、什么方式搞,重点激励哪些对象,总是等待观望,甚至停留在口头上。

  4、容错的机制和社会氛围还没有形成。就我县而言,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制度。目前社会上普遍存在干部干成事认为是必须的,而一旦出现失误或有关工作不能按期完成,则是一致谴责或声讨。而且在

  当社会上出现对干部污名化,甚至污陷打击时,各级组织尽管有追责规定,但真正落实的少,在保护干部少有作为是普遍现象。

  三、加强干部激励的建议

  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来看,迫切需要运用激励措施来疏导干部畏难情绪、激发干事激情。作为组织部门来说,关键是确保教育引导和制度约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是强化“实绩”在选人用人中的作用。要树立实绩导向,把各类攻坚主战场作为发现考察干部的“赛马场”,以攻坚的成效来识别、评价、使用干部。要丰富考核方式,建立差别化、合理化的考评体系,突出业绩考核中主观努力和客观条件制约要素分析,不让敢负责勇担当的干部吃亏,有效将“有为”与“不为”的干部比较出来。同时加大不适宜干部的调整力度,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干部。严格执行领导约谈干部制度,做到岗位调整必谈、工作生活遭遇重大挫折必谈、发现问题苗头必谈。把各类荣誉表彰与经济激励、职务激励有机结合起来,使广大干部感受到表彰“不再是一张纸”。实行空岗预告制度,岗位空缺时,鼓励干部个人进行意愿申请。在干部考察中,设置个人诉求表达环节,充分听取个人对职位调动的意见,作为干部调配的参考要素。

  三是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合理设置容错免责的前提条件和具体情形,对改革创新未实现预期目标,但干部依照中央有关精神来决策、实施,且勤勉尽责不谋私利的,免除有关责任。当干部被误解、被误读时,组织上主动发声,及时澄清,为干部公开正名。加强舆论引导,要把舆论的关注点从对过失的指责转移到对失败原因和对策的讨论上来,营造崇尚担当、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四是树立“无为必究”的问责导向。要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层层明确主管领导、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的具体职责,列出“责任清单”,梳理归纳__的“负面清单”,对于__干部,动真碰硬进行问责,在抓严抓实中扩大震慑效应。建立干部激励政策刚性执行的督查问责机制,要定期督查各地、各单位执行落实现有干部合法合规正向激励政策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予以追责问责,确保有关激励政策产生应有的效应。

  内容仅供参考

篇四: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

  优品课件

  《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心得体会:敢担当善作为――新时代干部的新使命《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心得体会:敢担当善作为――新时代干部的新使命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社会激起了强烈反响,《意见》不仅为广大干部撑腰鼓劲,也对新时代干部提出了新要求,赋予了新使命。纲举目张,《意见》成为新时代干部成长“定星盘”。古语云:“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意见》的巨大优势就在于正确树立了新时代干部标杆,鲜明了以实干担当为准绳的选人用人导向,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广大干部树立了奋斗目标,指明了光明道路,校准了正确航向,让积极投身改革发展、勇于干事创业的干部吃了一颗“定心丸”。除旧革新,《意见》成为新时代干部前进“发动机”。改革开放以来,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广大干部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历年形成一些顽疾也不容忽视。《意见》的及时出台为广大敢于担当的干部“打足了气”、“加满了油”,治好了“失语症”、“摇摆症”、“软骨症”,彻底刷新了新时代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激活了干部队伍担当作为的能力,为广大干部踏上“新征程”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强大动能。撑腰鼓劲,《意见》成为新时代干部干事“保护伞”。新时代的征程伟大而艰巨、漫长而复杂,广大干部面临新形式下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必然会采取新办法、新措施,也就必然会犯下新错误,带来新损失,而《意见》建立通过健全评价考核机制、完善关心关爱机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卸下了干部干事创业思想上的枷锁,让广大干部能轻装上阵,全身心地投入到建设美好新时代的战斗中。新时代向广大干部发出了“敢担当、能担当、善担当,有作为、能作为、善作为”的强烈召唤,赋予了广大干部实现民族复兴的神圣使命,

  优品课件

  作为新时代的干部只有团结一致、同心同德,紧跟党的旗帜、不断负重前行,才能无愧于时代、无愧于祖国、无愧于人民。优品课件,意犹未尽,知识共享,共创未来!!!

篇五: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指出,《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明确要求。《意见》的制定实施,对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大力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引导和促进广大干部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努力创造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要落实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充分发挥考核对干部的激励鞭策作用。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

  干部撑腰鼓劲。要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同时把关心关爱干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大力宣传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干部见贤思齐、奋发有为,撸起袖子加油干,凝聚形成创新创业的强大合力。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意见》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

  (2018年5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现就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教育引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头脑,增强干部信心,增进干部自觉,鼓舞干部斗志。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满怀激情地投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深刻领会新时代、新思想、新矛盾、新目标提出的新要求,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勇立潮头的历史担当,努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不断锐意进取、担当作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不负党和人民重托,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求其效,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

  二、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坚持从对党忠诚的高度看待干部是否担当作为,注重从精神状态、作风状况考察政治素质,既看日常工作中的

  担当,又看大事要事难事中的表现。坚持有为才有位,突出实践实干实效,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公平公正对待干部,对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符合条件的要大胆使用。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对巡视等工作中发现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等问题,组织部门要及时跟进,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根据具体情节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

  三、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突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考核,制定出台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改进年度考核,推进平时考核,构建完整的干部考核工作制度体系。体现差异化要求,合理设置干部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调动和保护好各区域、各战线、各层级干部的积极性。完善政绩考核,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防止不切实际定目标,切实解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考核结果分析运用,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使政治

  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加强考核结果反馈,引导干部发扬成绩、改进不足,更好忠于职守、担当奉献。

  四、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各级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对给予容错的干部,考核考察要客观评价,选拔任用要公正合理。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

  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引导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五、着力增强干部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本领能力。按照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专业思维和专业素养,涵养干部担当作为的底气和勇气。加强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培训,促使广大干部全面提高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注重培养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引导广大干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管一行像一行。突出精准化和实效性,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帮助干部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全面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优化干部成长路径,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培养锻炼,让干部在实践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

  六、满怀热情关心关爱干部。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增强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完善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注重围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等重大任务做好

  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为干部释疑解惑、加油鼓劲。健全干部待遇激励保障制度体系,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做好平时激励、专项表彰奖励工作,落实体检、休假等制度,关注心理健康,丰富文体生活,保证正常福利,保障合法权益。要给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困难艰苦地区和战斗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更多理解和支持,主动排忧解难,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让他们安心、安身、安业,更好履职奉献。

  七、凝聚形成创新创业的强大合力。各级党组织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切实增强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让广大干部聪明才智充分涌流,让各类人才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形成锐意改革、攻坚克难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强科学统筹,制定和执行政策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引导和保障支持作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

  引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加强舆论引导,坚持激浊扬清,注重保护干部声誉,维护干部队伍形象。大力宣传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干部见贤思齐、奋发有为,撸起袖子加油干,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壮丽篇章。

篇六: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

  激励干部新时代新作为|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激励干部新时代新作为|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建立健全科学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是推动干部担当作为的关键环节。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调动广大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必须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同时,更加重视对干部的厚爱和激励,切实做到从严管理干部推进一步,干部激励工作就跟进一步。

  近期,省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奋力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向广大干部发出了攻坚克难、奋发作为的动员令、集结号,必将对进一步营造敢担当勇作为的浓厚氛围产生积极影响。

  省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意见》聚焦两个高水平建设,把激励干部在建设六个浙江四个强省中,在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中有更大担当作为贯穿全过程,形成大事业需要大担当、大事业引领大担当的鲜明导向。

  选人用人释放强烈信号

  实干是鲜明导向

  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是对干部最有效、最直接的激励和鞭策。

  的确,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老好人’现象、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要杜绝这些现象,必须从源头上树立鲜明导向。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坦言,这些现象的出现,折射出选人用人机制还不够完善,导致有些干部不作为,虽然嘴上讲实干,行动上却不如此;有些干部假作为,虽然袖子撸起来了,姿势也做到位了,但只是做了个假动作;有些干部乱作为,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不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违规操作甚至违法操作。

  新出台的《意见》树立鲜明导向: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今后,根据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作出的结论,将成为选用干部的关键。《意见》明确,对德才兼备、实绩特别突出的干部,要敢于打破隐性台阶提拔使用,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按规定破格提拔;探索政治表现考察考核具体办法、坚持从对党忠诚的高度看待干部是否担当作为,落实八二分原则,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机制,注重分析担当作为情况。

  《意见》突出基层导向,明确每年选拔若干名优秀县(市、区)委书记、国企和高校领导人员担任省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并把优秀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为选拔上级机关领导干部的重要来源,要求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经历的要逐步达到50%;此外,还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等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力度,逐步提高面

  向优秀村干部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比例。

  让担当有为者有位、消极无为者失位,使广大干部知所趋赴、有所敬畏。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坚决调整不担当不作为干部。严格执行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我省实施细则,把干部担当作为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重要内容,严肃问责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

  加强经常性差异化考核

  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

  坚持考用结合、奖惩并举,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调整、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意见》里的这个规定,让不少基层干部眼前一亮。

  省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一些地方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关联性不大,用于日常管理更不多,容易导致干部考核流于形式。在一些地方,年度考核中往往除个别干部被评为不称职外,主要领导年年评优、一般干部轮流坐庄,其他人员千篇一律为称职,使那些不称职的干部难以通过考核评价机制界定出来,考核结果难以作为干部奖惩和升降的依据,制约了考核工作激励作用的发挥,也影响干部群众参与考核的积极性。

  只有真正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才能够让干部们对考核真正重视起来,才能让考核的目的落到实处。针对这一现象,《意见》要求完善经常性差异化干部考核机制,完善符合国企、高校、事业单位等实际的领导人员考核机制,改进年度考核,强化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推行专项考核。

  为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意见》强化干部担当作为实绩考核,修订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且出现了两个新提法:注重潜绩考核,对科学分析干部在工作实绩中的贡献度提出要求;探索追溯考核,则旨在引导干部多做利长远打基础的事。此外,注重群众评价和第三方评价,推行实绩公示公议、满意不满意单位评议等做法。

  考核结果运用到管理中,将会带来什么?《意见》明确,要以考核结果为依据,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受褒奖,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惩戒,并综合年度考核、日常考核等情况,分类梳理建立优秀和问题班子、干部名单,采取针对性措施。此外,还将建立考核结果分层分级当面反馈制度,引导干部发扬成绩、改进不足,更好地忠于职守、担当奉献。

  深化容错纠错机制

  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

  注重将容错纠错机制嵌入改革发展工作,是《意见》的另外一大特色。

  《意见》规定,在三个区分开来的前提下,各地各部门各领域要制定实施具体配套办法,省直部门结合职能特点建立容错正面清单和不担当不作为负面清单,进一步完善1+X容错

  纠错制度体系。把容错纠错机制融入最多跑一次改革、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国企改革等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举措,积极运用容错理念处理事项、评价工作、对待干部。注重防错纠错,在出台重大改革举措、作出重大改革部署前充分论证,加强风险评估和备案,对探索中的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建立健全机制是基础,关键是抓好落实,合理把握容错纠错机制的适用范围和实施程序,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主持公道、撑腰鼓劲。省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今后,党委(党组)和相关部门要在干部考察考核、责任调查、问责启动等工作中,同步考虑是否存在符合容错的情形,在严格审核把关的前提下,作出客观公正认定,干部个人和所在单位亦可主动提出申请。需要强调的是,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同时,还要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帮助干部吸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此外,《意见》还明确建立健全澄清保护机制,要求区分正常检举揭发和诬告陷害,对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要及时查清事实,澄清是非,对故意诬告、散布谣言、干扰改革的,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严格约束关爱激励相结合

  营造良好环境

  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

  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增强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是《意见》的主要内容--

  拓展晋升发展通道,如深入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及时跟进研究不同职务序列公务员待遇保障制度,加大省市机关公开遴选力度,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

  强化待遇保障和表彰激励,如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定期调整机制和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制度,合理实施考核奖励,切实保障干部职工正常福利,加大表彰奖励力度等;

  注重干部人文关怀,如完善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定期组织干部健康体检,出台干部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意见,积极实施带薪年休假,建立健全荣誉退休制度等。

  执政重在基层、工作倾斜基层、关爱传给基层。《意见》中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具体举措,让这个群体甚感温暖。

  省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今后,浙江将用足用好省委关于乡镇干部经济待遇一般高于县级机关同职级干部20%以上、乡镇(街道)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20%的政策,并按照深化改革部署,推动纳入基层治理四平台管理考核的部门派驻干部参照乡镇(街道)干部确定经济及福利待遇。

  此外,《意见》明确推行无会日制度,规范和控制各种考核、检查,严格限制一票否决事项,对基层干部问责要慎重。还将改善基层办公条件,加大财政对乡镇干部工作生活必需的基本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合理合规保障基层干部公务用车,重视公务出行安全。注重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干部在基层一线安心、安身、安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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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

  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

  为了激励干部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你有哪些措施?这里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

  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若干措施》突出政治标准、脱贫攻坚、基层一线和实干实绩,提出“三优先一直接”“一平衡两注重”“两倾斜一突破”的选人用人导向。特别是立足定西市脱贫攻坚任务重、难、艰的实际,选拔任用干部优先从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好的县区党政班子中考虑,优先从扶贫开发成效考核评定为“好”的部门和乡镇中考虑,优先从下派到脱贫攻坚一线考核优秀的帮扶干部中考虑,对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年度考核第一名的乡镇党政正职、驻村工作年度考核优秀的帮扶队长按程序直接提拔重用,真正让实干者实惠、有为者有位、优秀者优先。充分发挥干部考核的激励鞭策作用。《若干措施》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提出“三强化一加大”“两提高一挂钩”考核激励措施,强调强化日常考核、强化分类考核、强化近距离考核,加大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明确将年度考核优秀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优秀比例提高到20%,将乡镇干部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提高到20%,并将乡镇主管的事业人员参照公务员考核奖励规定纳入奖励范围。

  实行考核与使用直接挂钩制度,干部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优先提拔重用,连续三年为优秀的,按程序提拔重用、推荐使用、宣传褒奖,真正使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若干措施》针对当前部分干部“不干怕问责、干多怕出事”的实际,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细化了应合理容错纠错的10种情形,明确了把握的原则和实施主体,特别是从操作层面提出了问责机关主动实施容错纠错、单位或干部申请容错纠错的两种方式。对已容错纠错的单位或干部,不做负面评价,考核、评比、提拔、晋升等方面不受影响,真正让担当作为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坚决有力祛除诬告陷害歪风邪气。《若干措施》着眼解决干部“凡告必疑、凡告必放”的困境,健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亮明了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的态度,明确了实施机关、查处程序、时限要求,对受到恶意中伤、诬陷陷害的干部,及时通过适当方式为其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对诬告陷害人依照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纳入失信黑名单,切实净化政治生态,引导干部专心致志干事创业。增强干部人才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本领能力。《若干措施》按照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要求,提出实施干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分级分类抓好干部专业知识、专业能力

  培训,培养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实施“258”年轻干部培养选拔计划,到2021年,储备培养选拔20名左右80后县处级正职、50名左右85后县处级副职、80名左右90后乡科级正职干部。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行“凡晋必下”制度,特别是对农民身份的农村实用人才评聘职称,可打破学历、论文等条件限制。满怀热情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若干措施》围绕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人文上关怀,提出14项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具体举措。政治激励方面,实行“三招考一试点”,市、县区直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加大面向基层干部招考力度,每年面向村干部招考公务员和乡镇事业管理人员,在条件成熟的地方探索开展村干部职业化试点。工作支持方面,2018年至2020年市财政列支1000万元奖补资金实施“五小”工程建设三年推进行动;市财政每村(社区)补助1000元,县区财政每村(社区)补助9000元以上标准,将村级组织办公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万元以上。待遇保障方面,实行“两提高一补贴”,提高乡镇干部工作补贴和村干部报酬,对离任村(社区)干部每年给予一定生活补贴。人文关怀方面,市财政每年列支200万元、党费统筹100万元,设立关爱资金,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基层党员干部给予关爱帮扶;落实干部交流、体检、谈心谈话、带薪休假等制度。

篇八: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

  关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要求,激励和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在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基本现代化的新征程中主动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

  一、建立鼓励干部担当作为机制

  (一)树立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执行重大任务、关键时刻表现等方面考核评价干部德才素质,着力选拔想为、敢为、勤为、善为的干部,重用矛盾面前敢于挺身而出、困难面前敢于攻坚克难、风险面前敢于担当负责、歪风邪气面前敢于坚持原则的干部。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实施分类考核机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强化凭实绩用干部的激励导向,防止唯票、唯分用人。对因敢于担当作为而得罪人,在推荐考察和考核评比中得票不高、有争议甚至有非议的干部,各级党组织应当辨明是非、主持公道,该评先评优的评先评优,该提拔重用的提拔重用。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强化对为官不为的查处问责力度,对严重缺乏担当、敷衍塞责、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的干部,坚持不换状态就换人,切实形成有为者有位、不为者让位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使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成为长沙党员干部的鲜明特质。

  (二)强化容错免责的机制保障。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健全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制度机制。对干部在下列情形中出现失误或错误,但符合依法依规、勤勉尽责、出以公心、未谋私利等容错条件的,党组织应在职权范围内及时主动为干部担当,依据有关规定对干部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

  1、在体制改革、机制创新过程中,敢于先行先试的;

  2、在重大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拆违控违等全市性中心工作中,为确保工作进度特事特办、攻坚克难的;

  3、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积极创造条件引进与区域发展需求相匹配的重大项目的;

  4、在处理重大事故、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应急抢险等工作时,因情况紧急临机处置的;

  5、在面对矛盾突出、争议较大的历史遗留问题时,敢于迎难而上,积极促进问题解决、维护社会稳定的;

  6、在推动工作落实过程中,遇到推诿、牵制,能够创造条件、排除阻力积极推进落实的;

  7、从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出发,积极重商扶商的;

  8、在执法过程中,为及时制止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利益,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的;

  9、工作中敢抓敢管,敢讲真话,敢于开展批评,不怕得罪人,且能以身作则的;

  10、其他应予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的情形。

  对干部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的具体程序和结果运用均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实行容错纠错鼓励干事创业暂行办法》(长组通〔2016〕41号)的规定进行。对符合相关情形,而所在党组织不主动为干部担当的,严肃追究该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健全防错纠错机制

  (三)加强重大事项决策风险防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建立党委(党组)会议全程纪实制度,对民主决策过程中的不同意见或保留意见,负责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应当及时掌握。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上级党委(党组)请示报告,对书面请示报告的事项,上级党委(党组)应及时给出明确的书面答复意见。完善和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加大重点领域党务、政务、事务、财务公开力度。

  (四)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肃查处违反《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行为。加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党规党纪专题培训。注重抓早抓小,对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出现倾向性或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运用谈心谈话、组织调整等措施进行提醒和处理。加强党内监督和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使干部习惯在严格律己中担当责任、在规矩约束下干事创业。

  (五)建立及时纠错整改制度。坚持有错必纠、纠错及时,尽快消除不良影响或挽回损失。问责机关(部门)在对干部作出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认定的同时,须针对失误或错误同时启动纠错程序,帮助干部提高认识,督促其限期整改,指导相关单位认真分析原因、深刻汲取教训。对典型案例要定期通报,推动相关制度机制更加完善。

  三、完善诽谤诬告干部行为查处机制

  (六)建立诽谤诬告行为快速核查制度。对捏造歪曲事实,通过短信、传单、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散布谣言损害干部形象的行为,相关执纪执法机关必须依法依规快速核查,给出明确结论。对其他涉干信访举报情形,可能存在诽谤或诬告行为的,必须及时进行甄别调查,杜绝不当的执纪执法行为发生。

  (七)依法依规处理诽谤诬告行为。对经调查核实确属诽谤、诬告陷害行为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诽谤、诬告陷害人进行劝阻、批评或教育;经劝阻、批评或教育无效的,由相关单位、部门予以警告、训诫或制止;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处分,属中共党员的,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照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直至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分。对于有严重捏造歪曲事实、手段恶劣、严重干扰换届选举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已有明确结论仍反复诽谤、

  诬告陷害他人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狠刹歪风邪气,激扬清风正气。

  四、落实澄清关怀机制

  (八)尊重保护干部权利。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充分保障党员干部的申辩、申诉等权利。对于已经作出容错决定的干部,不作负面评价,不影响其考核定等、评先评优、推荐资格、选拔任用、选聘选调等,并主动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对于进行了容错减责但仍被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干部,在问责影响期满后,应根据其德才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需要及时进行妥善安排。问责机关(部门)不得混淆干部工作失误或所犯错误的性质,或夸大失误、错误的影响程度,对干部作出不适当的处理。

  (九)及时消除信访、举报、负面舆情的影响。对干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与履职有关的信访、举报,应稳妥慎重把握核查时机和方式,防止扩大负面影响。对调查核实确属诽谤、诬告陷害的,受理信访、举报的机关(部门)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为干部澄清和正名。对查无实据或虽有轻微违规行为但可以不追究纪律责任的,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反馈情况、消除影响。对可能存在轻微违纪行为的,主要运用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凡属实名举报的,按规定向举报人反馈结果或结论,做好解释说明。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反馈应对机制,对反映失实、利用网络恶意炒作给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及时应对处置,妥善澄清化解。

  (十)加大对干部的关怀力度。在干部因敢于担当负责出现工作压力过大、遭遇重大挫折等情况时,党组织负责人应及时走访慰问、谈心谈话,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切实为干部减压减负。对敢于担当负责的干部,旗帜鲜明地予以表彰。大力宣传推介敢于担当负责的优秀干部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支持干部干事创业的环境和氛围。

  本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各级党委(党组)是责任主体,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具体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上级为下级担当、一级为一级负责,努力在全市上下形成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保护干事者的正确导向和良好政治生态。

  (本资料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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