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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6篇

时间:2022-12-01 16:40:05 来源:文池范文网

吉林省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6篇吉林省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驻村干部管理制度为健全和完善干部管理体制,不断提—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干部管理的规范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吉林省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6篇,供大家参考。

吉林省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6篇

篇一:吉林省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驻村干部管理制度为健全和完善干部管理体制,不断提—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干部管理的规范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驻村干部入村开展工作时间每月不得少于一天,干部开会、学习、出差等必须凭文字通知或电话通知,并报办公室进行登记。二、实行请休假制度。有事请假,必须先写请假条,并有领导签字,交办公室存查,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的由书记或镇长批准。三、干部出勤情况要及时登记到自己的考核本上,便于检查。达不到标准的,年终不能评优。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落实上级精神,

  完成镇党委、政府和片长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二、在镇党委、政府和联系村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三、掌握村两委班子的基本情况,负责培养村级后备干部,为加强村两委

  班子建设当好党委的参谋;切实抓好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妇女、民兵、治保、调解等村级—作用,增强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帮助建立健全、落实村两委议事、村规民约、村务公开、“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等规章制度。

  五、帮助制订和实施新农村建设规划及近阶段计划;有计划地搞好文化教育、广播电视、卫生保健和环境美化工作;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村民法制教育,—实施“普法”教育,及时调处民事纠纷,化解矛盾,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安定团结的社会—面;严格土地规划执法,切实搞好村镇规划和村容村貌管理,不断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六、按照村居民(治)自管理的要求,切实抓好计划生育工作;七、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联系村领导汇报所驻村工作开展情况;八、记好下村日记(须具备时间、工作内容等),以便汇报和抽查。权利一、参加村两委各种会议和活动(不是党员的驻村干部可列席党支部有关

  会议),参与村重大问题的研究讨论;

  二、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向镇党委提出调整、充实村两委班子成员的人事安排建议;

  四、镇党委、政府及线上各工作部门在解决处理村有关问题时,要认真听

  取驻村干部的合理意见;

  五、村里重大决策的出台或重大项目的—实施,需报镇党委、政府批准

  同意的,须事先经过驻村干部的审核;

  六、村民建房用地指标、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各种救济、下拨财物的分发

  方案等,需事先经过驻村干部审核同意。考核制度与奖惩办法

  考

  核

  办

  法

  镇党委—考核小组严格进行考核,年终根据工作情况套发驻村干部第十三

  个月奖励工资和年终奖金,确定评优评先资格。

  奖惩办法

  、考核的结果与奖金挂钩,并作为干部年度岗位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

  二、驻村干部存在下列情况的,视情节轻重,须承担相应责任,给予批评

  教育、扣奖金、调离现职、直至党政纪处分:

  1、2、是驻村,因把关不严,导致村级—资产严重流失的:3、是滥用职权,不公不廉,侵犯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党群关系的4、是玩忽职守,作风浮夸,没有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5、是村计划生育符合率和有关指标达不到要求或明显下降的;6、是违法建房现象不制止、不报告,造成土地被乱占,村镇规划失控的;7、是对封建迷信及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不制止、不报告,任其蔓

  延的;

  8、是没有深入基层,下村工作时间达不到规定要求,经村干部测评不合

  格,多数群众有意见的。其它事项

  1、书记、镇长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抽调各片驻村干部。2、本办法未定事项,由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3、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是由于工作不力,使原工作较正常的党支部变为后进党支部的

  驻村干部管理培训制度

  1、驻村干部要和所驻村两委会班子搞好团结,正确定位,摆正位置,做

  到协助配合有力,监督指导有方。

  2、驻村干部要坚持参加乡(镇)机关例会和座谈会,定期汇报工作进展

  情况,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的需向乡党委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参加或缺席。

  3、驻村干部要坚守工作岗位,有事以书面形式履行请假手续。一天以内要

  给同组同志打招呼或向村两委会主要负责人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去;一至三天要向乡党委分管领导请假,三天以上要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履行请假手续;五天以上要向县委“驻基层、强—、促发展”办公室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去。

  4、驻村干部实行签到制,不得无故脱岗或不到岗,由所驻村两委会主要

  干部互相监督。乡党委实行不定期进行抽查,针对多次无故脱岗或不到岗的视其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5、驻村干部每人每天必须如实填写民情日记和工作日志,工作日志要在

  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悬挂。

  6、要制定驻村工作年度计划,同时对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及时建立和

  完善相关的文字资料,做到资料完备,条目清晰,一目了然。

  7、驻村干部除配合和协助村两委会班子做好所驻村工作外,必须坚决服

  从服务于乡党委、政府其它工作安排。

  8、要保证通讯工具—小时畅通,保持办公及住宿场所环境优美,

  卫生干净整洁。

  9、驻村干部在驻村期间因身体或其它原因,不能再担任驻村工作的,由

  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乡党委—同意,另行安排。

  10、驻村干部在驻村工作期间,因方法不妥或措施不当引发新的矛盾或违

  反有关纪律,群众意见较大、工作无法开展的,取消驻村资格,乡党委视其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第三篇:驻村干部制度马临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制度第一条、工作例会制度

  1、驻村干部每周五早上10。00在区召开周工作小结会。2、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3、主要任务。听取驻村工作汇报,交流驻村工作经验,研究推进工作的办

  法措施。工作例会由驻村工作队长和乡党委负责人共同召集。会后,要及时将上月工作情况报县委党建办。

  第二条、工作报告制度

  1、驻村工作队要建立挂帮工作台账,填写办理的实事、协调的项目、解

  决的问题等,挂帮工作情况每月报乡同步小康办。

  2、驻村干部要坚持记录民情日记,记录办理的实事、完成的具体工作等,

  每月初将上月工作情况报乡党委,遇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3、驻村干部要对本村《万村千乡网页》的内容完善和更新,每周不少于

  上传一篇驻村工作信息(小罗村由王福海、街道由王建飞负责)。

  4、在—月—日前负责所驻村《村志》编写初稿审定。

  第三条、考勤管理制度各村负责对驻村干部的考勤管理。驻村干部请假一天的,须经所驻村支部书记批准;请假一天的由乡党委审批同意;一天以上的,需报县—审批同意。第四条、—纪律制度严格实行“六不准”。不准干扰基层的正常工作,不准收受基层的馈赠,不准违规驾驶公车,不准工作期间饮酒,不准参加—活动,不准牵扯基层干部的过多精力。第五条、考核管理制度驻村干部与区包村干部职工同管理、同监督、同考核。重点实行“十个一”考核管理:制定一个村级发展规划,制定一个驻村年度工作计划,建设一个发展型的村级班子,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开展一次以上实用技术培训,记录一本民情日记,提供一份考勤记录,撰写一个工作总结,开展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

  驻村干部管理采取双向选择、定岗定位、责任具体的方式,对包村干部、工作片长实行聘任。一、设五类工作岗位

  1、驻村干部。职责是对所包行政村工作负全面责任,代表党委政府指导好

  行政村工作,完成好党委政府交给行政村的各项任务。工作一年内,在保证稳定

  的前提下,所包行政村要有新亮点新起色,在帮民致富、扶贫济困上要有具体、鲜活的事例,要保证一外以上的村民熟悉自己。

  2、工作片长。职责是对本片工作负全部责任,完成好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

  工作任务,负责领导本片驻村干部的管理和工作指导。负责本片村支部书记和村干部的教育和培养,及时掌握村干部的思想动向,保持干部间的团结稳定。

  3、办公室值班。做好上传下达,会议准备和布置,大院保洁,大院值班,

  搞好后勤服务。

  4、计生办工作。服从主管领导的安排,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服

  务全镇工作大局。

  5、特殊日常工作岗位。具体为服务于镇政府日常事务和信访稳定等工作,

  集中于服务大厅日常值班,该部分工作人员有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二、岗位津贴和点名。

  1、驻村干部每人每月一元,工作片长每人每月一元,办公室、计生办

  人员每人每月一元,指定岗位人员每人每月享受纪检工作负责文件规定标准另加元,负责人每人每月加元。

  2、驻村干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参加点名,出席点名一次补助一元,缺席

  一次罚款元。

  3、全年节日补助为中秋节和春节,只限于驻村干部和办公室人员。

  三、驻村干部岗位职责和奖励。

  1、根据各行政村在一年、一年度的完成任务情况,信访稳定情况,三

  委班子团结情况,村委、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允度情况等详细将所有行政村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三个不同等次。

  2、驻村干部通过一年的驻村工作,一类村保持类别不变,但必须有新的

  工作亮点出现,奖励驻村干部—元,二类三类行政村上升一个类别,奖励驻村干部—元,三类行政村上升至一类行政村,奖励驻村干部—元,并作为优秀驻村干部人选向上级推荐。

  3、驻村干部通过一年的驻村工作,所包行政村下降一个类别,罚驻村干

  部—元,通报批评、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所包行政村下降二个或行政村主要干部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查处,或出现行政村干部

  之间相互告状,严重影响行政村的稳定,或该行政村出现—,工作无法开展,群众不断等,罚驻村干部二个月工资,并以党委名义,向县局,编制办,财政局,纪检等部门行文申请取消其行政(事业)干部职工身份。

  四、办公室工作岗位,计生办工作岗位(仅限在编人员),每年年底由分管

  领导负责,要评出1一—名优秀工作人员,在镇党委政府班子会确认后,奖励

  现金一元,并通报表扬。计生办主任、统计员、电脑操作员可享受驻村干部的岗位津贴,计生办在编人员岗位津贴有镇财政发放。

  不任片长的党政班子成员享受驻村干部岗位津贴。班子成员担任工作片长推荐表

  驻村干部管理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驻村干部:为进一步加强区直驻村干部管理,切实有效地增强驻村干部工作责任感,提高驻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更好的为驻村干部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根据威环组发[—在区直部门中开展驻村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区直驻村干部是上级—部门根据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顺应基层群众的要求,派驻到我们镇的,各村应为驻村干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充分发挥驻村干部的特长,进一步激发驻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为驻村干部施展才能提供工作平台。二、工作要求根据威环组发[_]_文件精神,驻村干部工作任务主要是深入开展“一联五帮”活动:“一联”。就是要密切联系群众。通过驻村,切实做到下得去、呆得住,面对面、心连心,真正培养和建立起与基层群众的深厚感情。一要切实转变作风。驻村干部每周驻村时间不得少于—天。驻村期间,要做到“三进三同”,通过进农村、进农户、进田间,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做到同群众距离上接近、情感上贴近,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二要强化群众观点。要视人民群众为衣食父母,把群众当“自家人",把群众事当“自家事",尽己所能

  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要把群众利益高高举过头顶,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干群众之所需,做到一切想着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三要了解村情民意。要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做到一家不少、一户不漏,对每户家庭的基本情况,包括人口构成、收入来源、健康状况、所需所忧所盼等,都要了如指掌,熟记于心,并记好《民情日记》。通过走访,摸清农村现状、了解群众疾苦,掌握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对群众的认知率要达到—%以上。四要提升自身能力。要铺下身子、放下架子,甘当“小学生”,把群众当先生、当老师,虚心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学做“农村人”,学说“农村话”,学办“农村事”,在帮扶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复杂问题的能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

  “五帮”就是要立足帮扶村实际,从群众想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入手,从群众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抓起,从群众要求最迫切、最能立竿见影、最能赢得民心的问题干起,积极配合派出单位做好帮扶工作,并记好《工作口志》。一帮民生改善,重点做好困难群众摸排救助工作,要掌握好蹲驻村困难群众基本情况,定期走访慰问困难户,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每年—村内部分有困难的群众进行健康查体;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好村民吃水、走路、就医、上学等问题。二帮环境整治,把驻村工作与农村环境整治结合起来,以“—三化”为目标,力所能及地改善农

  村生产生活条件;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抓好村级办公场所以及健身广场、露天影院、公园等文化娱乐场所建设,缩小城乡差别,让百姓共享新农村建设成果。三帮班子建设,积极参与村级各项事务,亲自参加村内的各种会议、重大活动;发现、物色、培养优秀人才,并严格按程序吸收其入党;帮助村里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教育引导,实现村“两委”关系协调,战斗力和凝聚力明显增强。四帮脱贫致富,要采取有效手段,帮助村“两委”班子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学习先进经验,理清发展思路,立足自身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村级经济,实现农民增产增收;要充分发挥派驻单位人才、信息、资源等方面优势,用好用足各项惠农强农政策,为群众致富提供指导和帮助。五帮和谐稳定,积极做好村内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采取正面宣传、

  说服教育、典型引导等多种方式,引导村民依法有序信访,消除隔阂,增进团结,维护村庄和谐稳定;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康知识、农业科技知

  识等,不断提高村民素质;积极—群众开展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倡导村民移风易俗,文明生活。

  三、具体办法

  1、任职安排:根据区—的统一任命,是―党员的,挂任所驻村党—副

  书记;是—预备党员或非党员

  的,挂任村委会主任助理。

  2、工作方式。驻村干部要确保每周有五天的时间在村工作,每周一驻村干

  部要参加镇机关例会,每周五下午要参加镇机关—学习,驻村工作组组长要参

  加镇党委召开的党委会。

  3、学习与培训。驻村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指导帮助农村工作的能力

  和水平。镇党委将根据—部的要求加强对驻村干部的培训,提升驻村干部综合素质。每周四晚上定为集中学习培训日,—驻村干部进行集中学习交流。驻村

  干部要参加镇党委的专题报告会、重点观摩活动及形势政策教育活活动。

  4、管理与督查。驻村干部由区—和镇党委双重管理,

  日常管理以乡镇

  委管理为主,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镇党委书记是驻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要经常分析研究和检查指导驻村工作,党委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要做好驻村工

  作的—、协调和安排工作,镇党委—委员要进行具体地管理、检查和指导。镇

  党委每月要召开一次驻村干部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分析解决问题,安排布置

  任务。镇党委在抓好平时检查的同时'积极协助—部对驻村干部工作进行不定

  期检查。各村要妥善安排驻村干部的食宿,主动配合驻村干部开展工作,客观公

  正地向镇党委反映和汇报驻村干部的实际到岗和工作情况。

  5、制度与纪律。驻村干部在所驻村实行“坐班制”,按镇党委要求积极配

  合村“两委”安排开展工作。驻村干部

  除参加镇机关例会、学习、培训外,其余时间一律驻村开展工作,执行国

  家规定的休假制度。驻村干部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旷工,请假一律

  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向—部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本所驻村,并及时通报镇党委

  分管领导,请假结束后要及时销假。驻村干部不得向村上提任何区镇规定之外非

  工作方面的要求,增加群众负担。驻村干部要加强请示汇报,对一些重大问题,

  要及时向乡镇党委报告,不能随意表态。

  6、保障与服务。

篇二:吉林省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持续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切实发挥好工作队作用,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驻村工作队长、队员人选由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第二条驻村工作队由乡镇党委和**中心共同管理,无特殊原因中间不轮换。驻村期间,党组织关系转至派驻村,参加派驻村的组织生活。

  第三条驻村工作队协助村党组织书记抓好基层组织建设、精准扶贫帮扶、维护和谐稳定、惠民政策宣讲、治理水平提升、为民办事服务等工作。

  第四条驻村工作队要认真记录工作台账和工作日志,对察民情、听民意、帮民困等情况做好记录,定期汇总、定期上报。

  第五条驻村工作队长每月要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年终进行专项述职。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重

  大事项的,要及时向粮食中心报告请示。

  第六条驻村工作队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请销假制度,不准无故缺岗、缺位,不准散布有损大局的言论,不准在任职的村报销个人费用,不准打牌赌博,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和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各种活动。

  第七条严格执行并落实好《**县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县关于推进贫困户“八改八要”达标工作的实施意见》《**县精准扶贫“515”工作法》等确定的有关事项。

  第八条驻村工作期间,其干部身份和编制性质不变,在**中心岗位的政治待遇不变,其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由**中心发放,伙食补助、交通补助费按实际下乡到村每人每天30元包干执行,每月统计一次,由村委盖章和驻村工作队长签字并公示后,报中心财务解决。

  第九条严格执行周一学习制度和驻村签到制度。周一学习时间为8:30,驻村时间不低于15天。

  第十条对因个人行为**中心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对未能完成驻村任务,且情节恶劣造成

  严重后果的,年终考核一律确定为“不合格”。

篇三:吉林省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驻村工作队选派派管理,着力解决驻村帮扶中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更好发挥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生力军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驻农村工作队(扶贫工作队)组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县驻村帮扶工作坚持县级领导联系点、片长单位包片、县直单位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总体思路,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大扶贫、真帮扶格局。

  第三条加强对驻村帮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分管扶贫工作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农办等单位为成员,其中县委组织部明确1名副部长分管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成立县精准扶贫驻村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驻村办”)与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基层组织建设组合署办公,负责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乡镇(XX)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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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辖区内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直(含垂管单位)、乡镇(XX)驻村帮扶派出单位、片长单位和派驻到贫困村的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队员、包户干部的管理。

  第二章选派

  第五条县驻村办在各派出单位推荐上报的基础上,负责对选派驻村人选的选拔、考核、任命。每个贫困村选派1支驻村工作队和1名第一书记,每个驻村工作队不少于3人。驻村工作队队长由驻村第一书记兼任,县级部门组建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一般应为领导班子成员或副科级以上干部。县乡可以联合选派驻村工作队,省、市派驻工作队已任命驻村第一书记的,县、乡不再重复任命。

  第六条县直片长单位另选派一名科级党员干部担任片区驻村工作队负责人,对片区驻村工作队管理负总责。县直片长单位明确一个科室或联络人员配合片区负责人工作,并为片区组织活动提供必要保障。

  第七条片区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主要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中选派。优先选派单位骨干、后备干部、中长期培养对象、拟提拔重用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县直机关中基层工作经历少于两年的干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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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般应纳入选派范围。

  第八条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原则,坚持政治素质和工

  作能力标准,选派责任心强、素质过硬、作风扎实、身体素质好、

  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担任片区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

  长)和工作队员。片区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

  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坚决贯彻执行中

  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基层党建、三农工作

  的决策部署。

  2.能力较强,善于谋划,善于协调,善于争取落实项目和

  谋划发展。

  3.群众感情深,能够和村“两委”干部及群众打成一片,心

  贴心、面对面开展群众工作。

  4.精神状态好,能够夙兴夜寐、激情工作,把主要心思和

  精力放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上。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得推荐为片区负责

  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

  1.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

  2.党性观念较弱,工作没有激情,责任心差。

  3.纪律观念淡漠,廉洁自律意识欠缺。

  4.不能连续脱产驻村的干部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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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近两年考核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第十条选派的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要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所驻村党组织,不占村“两委”班子职数。驻村工作队成员任期内原则上脱贫攻坚任务不完成不脱钩。如需调整的,由派出单位向县驻村办呈报,经批准后方可调整,派出单位对驻村工作队员的调整,原则上每年只能调整1次。

  第三章职责

  第十一条驻村工作队职责:(一)宣传贯彻、督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二)全面了解驻点村、贫困户基本情况,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和建档立卡工作,参与制定驻点村、贫困户脱贫规划、计划,指导做好扶贫手册填写、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三)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推进“六个一批”,“四项重点”等工作,确保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四)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五)参与精准扶贫,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投资,督促各行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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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监督扶贫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

  (六)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负责做好单位包户干部职工扶贫政策培训及包户工作。

  (七)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八)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配合乡镇(XX)党委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

  (九)加强工作队自身建设,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驻村工作档案。

  第十二条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职责:1.对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负总责,统筹协调派出单位和其他队员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做好与县驻村办、片长单位、驻地乡镇(XX)党委、村“两委”衔接沟通工作。2.牵头制定并带头落实年度帮扶工作计划,完成年度帮扶工作任务。3.履行第一书记责任,协助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指导村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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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双十星”争创、“支部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帮助村“两委”开展工作,指导开展民事村办、全程代理等工作。

  4.指导村级组织提升治理水平,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5.负责工作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协助做好对工作队的考核工作。

  6.带头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写出有思想、有内容、有感情的民情日记和有分量、有见地、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7.认真填写驻村工作日志,全面落实工作记实制度。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三条工作队员职责:1.在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队长)领导下,认真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2.宣传、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每月对包片联系的所有贫困户至少走访1次,每季度遍访全村农户1次,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增进感情,扶贫扶志。3.做好精准识别、精准脱贫等工作,认真填写扶贫手册,整理扶贫工作有关档案。4.指导督办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摸清贫困状况,制定户脱贫计划,督促帮扶措施落实,完成包户干部交办的委托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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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开展走访调研,填写驻村民情日记,提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扶贫工作建议。

  6.做好上下沟通衔接,向派出单位报告工作。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帮扶任务。第十四条包户干部职责:1.全面掌握包联贫困户信息,摸清致贫原因,做到情况清、底数明。2.帮助贫困户制定脱贫计划和措施、落实脱贫项目,做好与驻村工作队衔接,委托代办事项,确保完成脱贫任务。3.宣传并协调落实脱贫政策,激发包联户内生动力,促进贫困户勤劳致富,做好扶贫矛盾和问题的化解工作。4.加强与包联贫困户联系,全年登门走访不少于6次,每月电话联系一次,及时掌握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关心包联贫困户冷暖疾苦,对贫困户家庭困难真帮实扶,增进与贫困户之间的感情联络,确保结对满意,确保实现“一有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目标,确保包联户如期脱贫。5.认真、及时、逐次填写扶贫手册,做到全面、真实、准确。第十五条派出单位职责:1.重视支持帮扶工作。将驻村帮扶工作纳入单位履职尽责管理重要内容,单位主要领导每年专题研究贫困村脱贫工作不少于6次,每月深入所驻村开展帮扶不少于2次,形成支持贫困村发展脱贫的政策。明确单位分管扶贫领导和责任科室,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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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月到村工作时间不少于3次,及时了解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驻村帮扶遇到的问题。单位包联多个村的,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要合理统筹安排到村时间;要将干部包户工作纳入干部履职尽责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年度考核。切实加强工作队员日常管理,检查指导,解决问题,有效组织包户干部开展结对帮扶。做好典型宣传推介及时向县驻村办沟通呈报。

  2.落实驻村帮扶责任。按要求派出驻村工作队,选派单位优秀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队员。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责任。帮忙引进或培育新型市场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帮忙争取项目及资金,力所能及地加大单位资金帮扶力度,改善贫困村和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多办实事好事。

  3.关心关爱驻村干部。把驻村工作作为培养、锤炼干部的重要途径,在干部提拔推荐、评先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驻村干部。在日常驻村工作期间,为工作队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办公设备,解决基本的生活条件,确保驻村干部安心开展工作。

  4.形成帮扶合力。联合驻村工作队由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派出单位发挥统揽、引领、协调、凝聚、联络责任,其他单位积极配合,同责同心同向同力,维护团结,形成结对帮扶大合唱。

  5.完成脱贫任务。按照贫困村出列、贫困人口脱贫的标准、程序和时限,确保完成脱贫目标任务。

  第十六条县直片长单位(片区负责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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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组织协调。向片区派出单位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精准扶贫政策精神,安排部署片区驻村帮扶工作,召开派出单位参加的驻村帮扶工作会议每年不少于4次。协调解决片区工作队在驻村帮扶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片区工作队开展交流学习活动,掌握工作动态,召开片区工作会议,汇总上报工作情况。向所在乡镇(XX)党委、分管本片区的县领导及县驻村办汇报工作,争取支持。

  2.引领示范。在领导率先垂范、单位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等方面走在前列,为片区驻村帮扶工作树标杆,当楷模。

  3.督办检查。对片区派出单位包村工作和工作队驻村帮扶工作不定期开展督办检查,总结典型经验,查找工作不足,通报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

  4.考核考评。协助县驻村办负责本片区单位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脱贫任务完成情况、群众认可度等情况进行考核考评。

  第十七条县驻村办职责:1.统筹安排、调整县直单位与贫困村结对帮扶。2.协调组建驻村工作队。3.建立涉及驻村帮扶工作的县直单位包村、片长单位包片、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等相关各方的帮扶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4.对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培训、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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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考评通报。协调组织成立专班对单位包村、片长单位包片、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等相关各方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检查督办、述职评议、考核评价、情况汇总。

  5.总结发现、宣传推广驻村帮扶工作中的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扶贫的良好氛围。

  6.统筹县“四大家”领导联系县、乡、村、户等相关事宜。7.收集整理驻村工作队意见建议,协调解决矛盾问题,为驻村帮扶工作提供沟通联络服务。8.对乡镇(XX)驻村工作进行督导指导。9.完成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县委组织部交办的相关工作。

  第四章制度

  第十八条实行县领导责任区制度。县“四大家”领导按照县委统一要求和安排,做好所联系乡镇(XX)、贫困村脱贫攻坚督导指导工作,负责协调本片区驻村管理工作。县级领导与驻点乡镇(XX)党政负责人脱贫攻坚工作同责。

  第十九条实行片区管理制度。全县18个乡镇(XX)划分为16个片区,其中XX、XX为一个片区,XX、XX为一个片区,其余每个乡镇为一个片区,确定一个县直单位为片长单位。片长单位负责对驻片区县直单位(含垂管单位)结对帮扶工作和片区县直驻村工作队及联合驻村工作队进行管理。片区负责人在片长单位班子分工中,主抓片区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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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实行工作队脱产驻村制度。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必须全脱产驻村,在村工作时间每月不得低于20天,确保每年达到240个工作日以上,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确保全身心专职驻村帮扶。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出列的,驻村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得减弱。

  第二十一条实行属地管理制度。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驻村期间,由所驻乡镇(XX)党委按照属地干部进行统一管理、考勤、监督、培训、指导,参加当地有关会议。

  第二十二条实行教育培训制度。加大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队员、派出单位分管领导的教育培训力度,纳入全县干部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县级每年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培训不少于4次,派出单位分管领导培训不少于1次,各乡镇(XX)经常性对驻村工作队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三条建立例会制度。乡镇(XX)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由党委班子成员召集的驻村工作队全员会议,组派单位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驻村帮扶工作。驻村工作队每季度向驻点所在乡镇(XX)党委、县驻村办和派出单位书面报告工作情况。

  第二十四条实行考勤制度。驻村工作队考勤实行日签到、周汇总、年统计制,所有工作队员在驻村期间必须每天签到,不得代签,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每周对出勤情况进行汇总把关,每年对每名工作队员出勤进行汇总考核,工作队员外出开会、培训、参加各种公派活动等视同驻村。采取工作日志和考勤登记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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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具体有乡镇(XX)负责,县驻村办抽查督办。严格驻村工作队员请销假管理,对请假3天以下的,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请假由乡镇(XX)党委书记审批,队员请假由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审批;请假3—7天(含7天)的,报派出单位和乡镇党(XX)委书记审批,请假7天以上的报县驻村办审批。所有请假除履行请销假手续外,同时要告知所驻村党组织和派出单位。工作队员请休假,须视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原则上不得出现工作日工作队无人驻村的状况,假期期满后,要及时向准假单位销假,准假单位要将请销假情况记录备案。考勤记录作为工作队员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第二十五条实行工作记实制度。片区负责人、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应将日常所做工作如实记录,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填写工作队日志,工作队员记民情日记,填写人对填写内容负责。记实内容一般包括月工作计划、当日工作内容及效果、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群众反映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工作心得体会等。加强工作队档案管理,片区工作簿、工作队日志、民情日记、考勤记录本等台账应妥善保管,随时接受调阅检查。

  第二十六条实行微信工作群联系制度。为方便管理、提高效率,县驻村办负责组建驻村片长单位负责人、重点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乡镇(XX)驻村工作管理人员三个微信工作群;片区负责人负责组建片区驻村帮扶微信工作群;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负责组建驻村工作队员微信群、农村党员群众扶贫工作微信群;工作队员负责组建本单位包户干部结对帮扶微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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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对驻村帮扶工作微信群实行“三规范”:即规范工作群命名、规范群成员范围、规范群成员取名。按照“谁建群谁管理”原则,严格微信工作群管理,落实建群报备制度。规范群内信息传播行为,实行“三严禁”:即严禁传播违法违规违纪信息、严禁传播不实信息、严禁传播与工作无关信息。

  第二十七条实行述职评议制度。县驻村办每年组织一次片区单位负责人述职评议活动,将评议结果反馈片长单位主要领导。各乡镇(XX)党委牵头片长单位每年年底组织一次驻村工作队集中述职评议活动,并分别进行打分排队,述职评议结果反馈至县驻村办和派出单位,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各派出单位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第一书记(工作队长)的驻村工作述职。

  第二十八条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县驻村办负责制定驻村帮扶工作督导机制,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抽调人员组成巡回督导组或专项督导组,严格落实“月通报季排名”制度。县驻村办会同督查问责组及片长单位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考勤进行随机督查,督查情况一月一通报;县驻村办每季度对重点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开展一次全面督导检查考核。乡镇(XX)党委每季度负责对非重点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开展一次全面督导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县驻村办并督促整改。县纪委和督查问责组要将驻村帮扶情况纳入对各派驻单位日常督查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派出单位驻村帮扶情况开展督查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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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实行“召回”制度。工作队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在抽查中被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处理2次以上的;综合考核排名连续2次在全县倒数后3位的;有旷工或无正当理由离岗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违反党纪国法受到处理的;因本人素质、能力等方面原因不适应驻村工作,且经帮助后效果不明显的;工作作风散漫、不尽职尽责,所驻村被定为D等次,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应及时调整并有县驻村办予以召回。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驻村工作队员被召回后视情况安排或调整工作,当年不得评先评优,三年内不得提拔重用,相关处理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属垂管单位的将处理结果函告上级主管部门),在村任职年限不计入农村基层工作经历。

  第三十条实行问责制度。对单位包村不重视、人员选派推诿应付、脱产驻村不执行、驻村工作不作为、包扶责任不到位、帮扶成效群众不认可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工作队年度考核评价较差,排名全县后5名的,对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进行约谈。本单位发生选派队员被召回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派出单位驻村帮扶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包联贫困村未能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当年不能村出列、户脱贫的,对单位启动追责问责;对包户干部职工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帮扶贫困户脱贫认可度不达标,在各级检查中出纰漏,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包户干部启动追责问责;因工作队履职尽责不到位,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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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三率一度”不达标,造成贫困村不能按时村出列、户脱贫的,对驻村工作队启动追责问责。

  第三十一条实行激励制度。片区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驻村帮扶经历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对驻村工作队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单独年度考核,优秀评定等次单列,不占用单位年度考核指标。对特别优秀的驻村干部按有关规定记功奖励,加大对工作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反映好的驻村干部和帮扶力度大、措施明确、成效明显的县直单位的宣传报道、评先表彰力度,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市级以上表彰奖励。驻村帮扶干部在驻村期间,符合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规定条件的,要优先予以晋升定级。对驻村帮扶工作表现优秀、实绩突出、深受当地群众拥护的干部,要优先提拔重用。

  第五章纪律

  第三十二条片区负责人、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各项纪律,切实做到“十不准”:

  1.不准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要求。2.不准接受基层吃请和报销开支。3.不准收受基层馈赠的钱物及土特产。4.不准抹牌赌博和参与公款娱乐消费。5.不准散布有损脱贫攻坚大局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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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7.不准对基层干部和群众方法简单、态度粗暴。8.不准敷衍应付、作风浮躁。9.不准参与或违规干预基层工程建设项目。10.不准挪用帮扶资金。

  第六章考核

  第三十三条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领导下,县驻村办负责对片长单位及重点贫困村驻村工作队进行考核与测评。各乡镇(XX)党委组成考核组在片长单位的配合下,负责对非重点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工作进行考核与测评。县直单位会同驻村工作队对本单位包户干部进行考核与测评。各考核实施主体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在每年年底组织考核工作。

  第三十四条考核工作按照自查总结、实地检查、综合评价、考核汇总和结果评定等程序进行,坚持“过程与结果、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目标管理、民主测评、检查评价”综合考核评价机制。

  第三十五条考核标准分为“A(优秀)、B(良好)、C(一般)、D(差)”四个等次,各考核责任主体对被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总体分析、综合评定后,提出考核等次评定意见报县驻村办。

  第三十六条单位考核结果计入单位履职尽责绩效。干部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派出单位,作为干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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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先评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和单位帮扶目标责任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保障

  第三十七条派出单位、乡镇(XX)党委要切实保障驻村干部在村工作必须条件,工作场所一般在村委会与村“两委”干部合署办公,驻村干部办公设施原则上按“六个一”配备:即一套办公桌椅,一台办公电脑,一台打印复印机,一套工作队档案资料柜,一套上墙制度,一条畅通互联网络。

  第三十八条按照“便于工作、确保安全”的原则,驻村工作队就近在村委会、农村校舍或租用农房居住生活,不干扰基层党委、政府正常工作,不给基层增添负担。工作队驻村生活设施原则上要达到“九有”:即有专用厨房,有配套炊具,有固定餐桌椅,有冰箱(柜),有自来水,有安全寝室,有公共电视机,有热水洗澡间,有保暖降温设备。

  第三十九条派出单位公用经费允许用于帮扶工作,解决好驻村工作队的吃、住、行问题。对单位确实无法保障驻村帮扶工作用车的,提倡乘公共交通,或者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灵活用车。

  第四十条干部驻村期间,原单位各项待遇不变。干部驻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生活交通补助,生活补助按照每人每天50元标准执行,交通补助按每人每天15元标准执行(单位安排车辆的除外),以实际驻村天数为依据,往返途中按出差进行补助,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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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日不重复补助;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从派出单位公用经费开支。未落实通讯补贴的驻村工作队员参照公务员通讯补贴标准执行;派出单位为每名工作队员办理1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脱贫攻坚指挥部统一办理的不重复享受。

  第四十一条县财政每年为全县重点贫困村每支驻村工作队补助3万元,为驻村工作队提供基本工作经费保障。

  第四十二条落实驻村干部年休假制度。要由驻地乡镇(XX)统筹安排,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交叉休假,确保工作队每天有人驻村值守。驻村干部休假要报派出单位、片长单位备案。

  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本细则与各部门出台的文件规定不相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由县委组织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县驻村办负责解释。第四十四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驻村工作队管理相关制度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本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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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吉林省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工作队工作制度

  驻村工作队制度

  一、严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落实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

  二、坚持集体组织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严格落实学习制度,掌握好党和政府对农牧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熟悉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并向人民群众宣传贯彻落实。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适时开展宣传教育群众活动,把党的声音传遍千家万户,引导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信心、自力更生、勤劳致富。

  四、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增进民族互信,聚集民族团结正能量。全力以赴“去极端化”,促进宗教和谐。强化群防群治群控,维护社会稳定,全面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长治久安根底。落实民生建设任务,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五、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不准干扰基层正常工作,不准占用基层车辆,不准擅自离岗,不准借下基层办私事,不准侵害群众利益,不准在生活上让基层补贴,不准提过分要求,不准公款娱乐,不准吃请收礼,不准工作期间饮酒的“十不准”规定,树立质监系统良好形象。

  三、学习要求1、自觉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每周一集体学习一次,其余时间为个人自学;2、认真组织、做好笔记、务实求效,每人每月必须写一篇学习心得。

  3、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学习时间一般不准请假,不得随意出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4、积极参加讨论、踊跃发言、敢于谈认识、亮思想、讲真话,通过学习讨论,端正认识,提高觉悟,增强团结,促进工作,每周学习由组长准备相关材料。

  工作队请销假制度一、工作队员驻村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考勤制度。考勤情况由工作组组长负责,经工作队队长审核,每月26日前将由所在乡党委审核后的考勤情况报送县“三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确认。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严禁无故脱岗。驻村工作队队员请假1天〔含〕由组长审批,报乡办公室备案。请假2天〔含〕由组长审核,经队长审批,报区局政治部及办公室备案。请假3天〔含〕以上由队长及乡领导审核,报区局“三民”活动办公室领导审批。所有请假手续应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旷工,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请假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病假需要医院证明〕,并按程序逐级审批。。

  四、工作队员尽量利用休假假期处理家务,请事假按照工作队纪律要求执行,原那么上全年请假累计不超过15天。

  五、请假人员要严格按照批准时限返回工作岗位,并及时销假。驻村开展工作期间,工作组必须保证足够的工作力量在岗,六、特殊时期、紧张时期和一级戒备时期全员在岗。

  七、上级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敌社情分析研判制度一、每周由队长、副队长召开一次敌社情分析会,驻乡武警部队领导、派出所民警和各工作组组长参加并汇报工作。

  二、队长、副队长、各工作组参加乡里的研判会议。

  三、驻村工作组每周同村支部和村综治维稳工作站召开一次村敌社情研判会,各驻村工作组汇总整理一周敌社情方面的总结报告,并写出书面材料。

篇五:吉林省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履行好驻村干部的工作职责,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切实解决村民的生产生活问题,按照“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为主题,围绕党的建设、农民增收两大目标,推进全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制定以下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1、努力帮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村“两委”共同研究、理清发展思路,积极为党员群众提供服务,尽力帮助村里落实一些具体实在的实事,促进群众增收。2、围绕帮助村里增强发展意识、帮助群众转变观念,积极组织和要求村里的党员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党员素质,培养致富带头人。二、帮扶措施1、加国家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致富信心。一是按照党工委和镇党委、镇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积极向高粱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做到每份文件要贯彻到群众。二是努力向群众宣传国发2号文件、精神,使群众真正知晓、理解文件、会议内容,增强群众致富信心。2、抓好基层党员直议制建设,建设一个好的党支部。首先,抓好村级两委的组织建设。其次,把责任心强、有开拓奉献精神、有知识、有能

  力的农村青年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使之成为党外积极分子,对符合党员标准的适时吸收进党员队伍。最后,坚持党员干部教育制度化,把经常性学习与集中培训结合起来,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构建农村党建工作新格局结合起来。在工作方式上,通过宣传、引导、扶持、帮助、服务等手段,激发农民的积极性,盘活农村社会资源,实现农村党建与经济发展的互动双赢。

  3、多措并举助农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首先是抓好春耕生产,促增收大力发展群众做强做大我真三大引导产业。其次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保增收,人民生活基本达到小康水平。加强劳务输出工作,鼓励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大农村劳动力的实用技术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第三是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增收。第四是积极实施惠民项目。确保各项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促进农民增收。4、加强思想教育,着力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坚持扶贫和扶智相结合。5、民生工作。(1)农村低保做到位。(2)全面完成上级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3)积极动员,提高“两新”参保率。6、教育等工作。(1)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2)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3)关注上访人群,将上访调在低压态势,做好稳定工作。三、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帮扶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2、强化责任,增进感情。认真落实帮扶工作精神,全心全意为困难群众服务。3、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善于思考,找出好的帮扶致富方法,扎实开展工作,建全帮扶工作机制,积极支持引导村民早日脱贫致富。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切实解决一些地方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的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5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选派要求第一条向全省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选派驻村第一书记,贫困村同时选派驻村工作队。实现贫困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全覆盖,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全覆盖。把深度贫困村和脱贫攻坚难度大的贫困村作为选派工作的重中之重。第二条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由省、市、县(市、区)定点帮扶单位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以下合称驻村干部)每期驻村时间不少于2

  年,驻村工作队一般不少于3人,工作队队长原则上由第一书记兼任。第三条定点帮扶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

  身体健康具备履职条件的人员参加驻村帮扶。省、市选派的驻村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优先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

  第四条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长一般应从中共党员的处科级干部或处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派。其中驻村工作队队长,省级党政机关选派的原则上为处级或处级后备干部;市级选派的原则上为正科级或正科级后备干部;县级选派的原则上为科级或科级后备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选派的原则上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后备干部。

  第五条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驻村干部人选:(一)党性观念弱和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的;(二)纪律观念淡漠、作风不实的;(三)身体状况不能胜任驻村工作的;(四)近两年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五)临聘人员、勤杂人员。第六条坚持因村选人组队,把熟悉党群工作的干部派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贫困村,把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派到产业基础薄弱、集体经济脆弱的贫困村,把熟悉社会工作的干部派到矛盾纠纷突出、社会发育滞后的贫困村,充分发挥派出单位和驻村干部自身优势,帮助所驻村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第七条驻村干部无正当理由,中途不得调整。对任期已满,个人提出调整申请且单位同意的;或者对因岗位调整、工作时间难以保证、身体

  等原因确需调整的,由派出单位党委(党组)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向派驻乡镇党委、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逐级征求意见并征得同意,且提出符合条件的接替人选,再报经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进行调整。

  第八条干部驻村期间原有人事关系不变,各项待遇不减,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驻村,确保全身心专职驻村帮扶。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脱贫退出的,驻村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能减弱。

  第二章选派程序第九条驻村干部选派一般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派出单位党委(党组)确定人选,报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备案。省派定点帮扶单位人员编制80人以上的,原则上须选派3人;31-79人的,至少须选派2人;30人以下的,不少于1人。定点帮扶单位选派人员确有困难的,报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同意后,由县乡统筹补齐;人数特别少的单位,由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统筹,可以与人数较多的单位联合组队,并明确各自的派出人员和工作队队长人选。第十条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负责宏观指导全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选派工作,负责省派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等工作。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委教育工委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协助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做好对口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工作。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协助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做好中央驻赣金融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驻村帮扶工作。

  第十一条设区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和移民办负责指导全市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选派工作,负责市派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负责本级管辖单位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选派。成立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市、区)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组织部长和分管扶贫工作的政府副职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组织、扶贫、财政、农业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成员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须深入研究各派出单位帮扶资源和驻村干部的综合情况,结合本县实际及各村重点帮扶需求和类型,注意与派出单位充分沟通,认真统筹配置省、市等各方面的驻村工作力量,努力做到精准安排驻村。实行一村一队,严禁一村多队、重复派驻。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服从县(市、区)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统筹安排。

  第十四条乡镇不单独选派驻村工作队,在县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乡镇党委根据驻村帮扶的实际情况,选派干部对驻村工作队人员不足部分进行补充,但补充人员一般不能担任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队长。驻村工作队实行队长负责制,驻村干部要服从队长的管理。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五条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宣传党的政策。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贯彻党的农村工作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宣传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和强农惠农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

  (二)抓实精准扶贫。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组织落实扶贫项目,参与整合涉农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组织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三)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助乡镇党委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物色培养村后备干部;注重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教育引导党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党员发展力度,培养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好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推动落实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干部报酬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等;帮助选准发展路子,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

  (四)为民办事服务。指导帮助村级组织建立服务平台,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民事村办等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经常到贫困户家

  中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努力办实事;关心关爱弱势群体,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助推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指导和帮助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产业发展,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推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四议两公开”,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努力解决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帮助村干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引导群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六条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原则,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驻村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组织部门会同扶贫部门牵头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政策落实、责任落实。日常管理以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管理为主。通过建立工作例会、考勤管理、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方面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第十七条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负责宏观指导全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管理工作,定期调度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足,表彰先进、推广经验。会同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委教育工委、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掌握省派驻村干部的工作情况。市级参照省级做法进行

  管理。第十八条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负责辖区内各级选派的第一书记和驻

  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驻村工作队队长会议,每个月至少调度1次驻村工作队在岗及工作情况,了解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问题,抓好问题整改。

  第十九条乡镇党委和政府承担具体管理职责,乡镇党委书记要直接抓。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驻村工作队队长会议,每周至少定期调度1次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安排乡镇党委副书记或组织委员抓好驻村考勤,注重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及时掌握驻村工作队在岗情况,建立健全考勤台账,做到有痕管理。

  第二十条派出单位要加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跟踪服务管理,支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单位主要领导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驻村工作队工作汇报,每年到村调研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每半年到村指导不少于1次,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经常与驻村干部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激发工作热情,解决后顾之忧。

  第二十一条驻村干部(包括由乡镇补充的驻村干部)要与村“两委”干部一道坚持在村工作、吃住在村,每季度在村工作时间(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不少于50天。要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外出报备等日常管理制度,凡是工作日不能在岗的,均要通过乡镇党委逐级履行请假或报备手续。因病因事一次性请假3天(含)以内由乡镇党委批准,请假4至7天(含)由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请假8天(含)以上由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请假15天(含)以上,派出单位要安排符合

  条件人员接替工作或视情况调整人员,确保工作不受影响。所有请假均须同时向派出单位备案;请假期满后,要及时向准假单位销假,准假单位要将请销假情况记录备案。因驻村帮扶工作需要外出联系工作的,须向乡村两级报备。派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要临时召集驻村干部安排工作的,须先征得乡镇党委同意,并报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工作队每季度应向乡镇党委、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和派出单位至少汇报1次工作,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驻村干部,必须“召回”:(一)驻村时间不能保证,工作不能与原单位脱钩的;(二)能力素质不高、不能胜任工作的;(三)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群众不认可的;(四)无正当理由不在岗且不改正的;(五)违法违纪受到处理的;(六)当地乡镇党委认为不适宜继续担任的;(七)其他应当“召回”情形的。第二十三条乡镇党委要针对第二十、二十一条指出的问题,建立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负面清单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后,要及时如实上报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市、县(市、区)组织和扶贫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督促派出单位对照负面清单抓好问题整改。上一级还要督导下一级的整改工作。对需要“召回”的人员,由乡镇党委提出,经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派出单位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督促派出单位“召回”,并重新选派接替人员。

  第五章考核督查第二十四条由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进行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其中省、市选派的,联合省、市组织和扶贫移民部门开展考核。考核内容突出在岗履职、完成目标、工作实绩、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考核方式坚持考勤和考绩相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期满考核相结合,工作总结与村民测评、村干部评议相结合。乡镇党委提供驻村干部考勤情况和工作表现情况。第二十五条驻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等同于在派出单位的年度考核等次,由省、市组织和扶贫部门与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送派出单位备案,并记入个人档案。以县为单位,对省、市、县(市、区)选派的驻村干部单独进行考核,确定优秀等次比例可适当提高,且不占派出单位指标。乡镇选派的驻村干部,可视各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第二十六条考核结果作为驻村干部综合评价、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的,驻村经历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驻村干部,优先列为后备干部,优先提拔使用。第二十七条实行“双考核”,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进行的年度考核,纳入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把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落实。第二十八条把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履职尽责情况作为省脱贫攻坚督察组督查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督查。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

  每年至少开展1次随机抽查,各市、县(市、区)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抽查的主要内容为驻村干部在岗情况和群众对驻村干部的满意度等。每次督查抽查要形成专报和问题清单,见人见事见单位,向派出单位、驻村工作队和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反馈,及时通报督查抽查结果,督促抓好问题整改。通过督查抽查,发现薄弱环节,纠正突出问题,总结典型经验,完善管理制度。

  第六章工作保障第二十九条实行派出单位与驻村工作队帮扶工作“联村捆绑”,结合深入推进“连心”工程,加大支持帮扶力度。派出单位要落实政策、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帮扶措施,每年给予不少于1万元的工作经费,积极提供驻村帮扶资金;可利用公用经费,参照差旅费中伙食补助费标准给予驻村干部生活补助,安排通信补贴,每年安排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体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因公负伤的做好救治康复联系服务工作,对因公牺牲的做好亲属优抚工作。干部驻村期间的医疗费,由派出单位按规定报销。第三十条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第三十一条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支持驻村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要指导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开展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支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落实精准帮扶政策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督促村“两委”干部支持配合驻村干部开展帮扶工作。第三十二条各级要加强培训指导,培养懂扶贫、会扶贫、作风硬的驻

  村干部队伍。每年省级要开展示范培训,人数不少于全省驻村干部的1%;市级要开展重点培训,人数不少于全市驻村干部的10%;县级至少组织1次驻村干部轮训。通过专题轮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基层党建、科技知识、市场信息等方面培训,帮助驻村干部掌握工作方法,熟悉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第三十三条各地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帮扶工作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驻村干部生动实践和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支持驻村帮扶工作的良好氛围,激励驻村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第七章工作纪律第三十四条强化纪律约束,促进驻村干部和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对履行职责不力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失职失责,或者有其他情形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江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江西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第三十五条驻村干部因本人主观原因导致被“召回”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问题严重程度对其作出通报、诫勉、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相关处理。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其后备干部资格,三年内不得提拔使用。第三十六条对选派驻村工作不重视、不按规定实行驻村干部工作与派出单位脱钩、落实跟踪服务管理责任和帮扶措施不到位的派出单位,由上级党委政府分管扶贫工作领导约谈其主要领导,约谈后仍不整改的,进行严肃问责。驻村工作队问题严重,限期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实

  行“双问责”,既追究驻村干部责任,也追究派出单位及相关领导责任。驻村工作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第三十七条中央驻赣单位对驻村工作落实不力的,由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约谈其单位主要领导,问题严重的,将有关问题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十八条各级组织部、扶贫和移民办对反映的重大问题督办不力的,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对履行日常管理责任不到位的,乡镇党委对驻村帮扶工作支持不力、不及时如实上报驻村干部问题的,村“两委”干部不支持配合驻村工作队工作的,视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承担。第四十条各市、县(市、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市、县(市、区)对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之外派驻的第一书记和对非贫困村派驻的驻村工作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全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为促进__村农民增加收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十镇百村”建设的安排部署,结合__村社会经济发展的

  重点,制定本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的精神,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以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简政放权、扩权强镇为契机,以农村环境整治为切入点,大力调结构、转方式,抓改革、增活力,惠民生、促和谐,构建“美丽__”、“和谐__”、“幸福__”。

  二、工作目标围绕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创业就业、社会管理“六个一体化”的发展目标任务,积极参与新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认真落实“百村”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促进__村的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推进__村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三、主要工作(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制定学习制度,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以自学为主。一是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国家、__省、__市、__市各项惠农政策、法律法规等,充分理解参透各项惠农政策、法律法规,提高工作队员自身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二是加强与镇、村干部和群众的学习,学习农村工作的方式方法,与群众建立良好的沟通,提高工作队员的服务能力。(二)摸清底数,理清思路。针对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队成员的客观情况,工作队要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多个层次深入调查,取得第一手资料迅速熟悉、掌握__村全方位情况。一是要了解__村的基本情况;二是了

  解SD镇党委、政府对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计划和安排;三是与村委会领导就__村“百村”建设的设想和总体思路;四是与村民交谈,征求村民对“百村”建设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三)强化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户主会、上门宣讲及发放资料等形式,向__村的党员、群众宣讲党的十x届x中全会精神,中央1号文件精神,中共__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工作有关部署等;宣讲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帮助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宣讲中央“新农合”、“新农保”等各项惠农政策。将惠农政策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政策真正送到村民们手中,帮助群众正确理解政策,真心拥护、自觉执行政策。

  (四)抓好产业发展,稳步提高群众收入。一是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发展好__种植、鱼、肉鸭、蛋鸭养殖等产业,增强发展后劲,稳步提高群众收入;二是发展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大力推进劳务输出,建立一个专业合作社、一个家庭农场、一个农家乐,拓宽群众收入收入渠道。

  (五)大力推进“百村”建设,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一是协助指导好老街组集中建房点等24个“百村”建设项目,尽力帮助解决项目工程中存在的困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协助支村两委组织实施好土地整理项目。三是积极向水利等有关部门汇报,争取立项建设村民直饮水工程。

  (六)全面抓好文化教育,促进__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按照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协助村两委抓好村完小的改造工作及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七)深入开展感恩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感恩就是受恩者要铭记并通过实际行动来感谢报答他人,包括社会、自然给予的恩情恩惠。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开展感恩教育,一方面是弘扬民族感恩的传统美德,另一方面是鞭策我们从现在起要用真心真情和实际行动去感恩和施恩于人。要通过开展感恩教育,在全社会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人民群众好的主旋律。

  (八)扎实开展“三深入”、“四联户”,了解群众诉求。继续深入各村民小组,发放民情联系卡、开展民情登记,了解社情民意,尽力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困难。同时,做好建立完善好民情台账,做好各项记录。

  (九)抓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支村两委凝聚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市镇的统一部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做到“六学”,搞好学习教育;二是切实做到“六查”,解决四风问题;三是建好三大机制,做好整改落实;四是做到“六个带头”,发挥“一把手”的模范带动作用,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带着一级改,形成“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

  (十)围绕新农建设,推进驻村精神文明发展。针对农村文化生活相对

  落后,农民文化科学素质总体偏低,旧观念、旧风俗、旧习惯充斥着农村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驻村期间要通过办培训班等形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农业的相关政策普及科技、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农民素质,为农民的长富、大富夯实根基。

  (十一)积极配合村委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平安创建工作。驻村工作队队员要利用驻村的有利条件,深入村组、深入农户,积极发现社会保障、集体资产处置、土地承包、赡养老人等环节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全面了解矛盾纠纷的根源,积极面对,协助村组干部做好涉及矛盾纠纷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公平公正地处理解决矛盾纠纷,引导矛盾双方通过法律或其他有效途径解决矛盾,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进行和谐平安村建设。

  四、工作要求(一)坚持镇党委政府和支村两委的领导,服从大局,抓好“百村”建设工作项目的落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各项工作,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二)工作队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将驻点村的工作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包村单位领导、市统筹办及联系驻点村的市级领导汇报。(三)要切实做好民情登记和信息报送工作。要及时做好民情登记并将每一阶段所开展的特色性工作及时上报到市统筹办。要及时做好民情登记并将每一阶段所开展的特色性工作及时上报到市统筹办。(四)在工作中要积极向乡镇干部学习发展经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学习吃苦耐劳、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的工作精神,努力创新工作。密切联系

  群众,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成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所要求的规定动作,同时要完成二个以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选动作。

  (五)加强团结,维护团队形象。在深入群众时多听取不同群众的意见,把群众的力量凝集起来,组织起来,推进新农村建设。

  (六)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上级的管理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收受礼品礼物,不参与赌博,不参与农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活动。食宿住行不增加驻点村(乡镇)的经济负担;严格考勤制度,每月驻村不得少于22天;严格请假制度;严格资金管理。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__村驻村工作队的管理,根据省、州、县相关管理办法,结合__村驻村工作队实际,制定此制度。一、驻村工作队工作职责(一)宣传党的政策。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工作措施。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二)参与精准脱贫。根据__村村情贫情,围绕“5.7”指标,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建强基层组织。开展农村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组织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帮带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后备力量,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帮助规范基础党务工作。

  (四)推动乡村善治。督促落实“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推动村级组织和村务工作规范运转。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乡村和谐稳定。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帮助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二、请销假制度(一)驻村工作队要坚持吃住在村,严格遵守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未经请假报备不得随意离岗离村。(二)工作队员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驻村岗位的,第一书记向镇党委请假,队员请假1天以内向第一书记请假,请假3天以内的需向挂村领导请假,3天以上的需报请镇党委批准,并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建立队员在岗在位常态化。三、工作情况汇报制度(一)驻村工作队要及时向县驻村工作队领导小组、镇驻村工作队协调小组汇报工作情况。(二)驻村工作队员要根据安排及时向派出单位汇报个人驻村情况、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

  (三)驻村工作队员要通过微信工作站、“云岭先锋”APP等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并记录每日工作日志,做好每日签到。

  四、学习制度(一)驻村工作组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加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一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学习的同时,要认真学习加强对省委、市委和县委文件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掌握好党对农村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并向群众宣传贯彻落实。(二)工作队成员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三)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促进工作组成员强化学习,提升素质。五、例会制度(一)每周一组织召开驻村工作队例会,若有特殊情况可延期召开,但不能顺延至下周。(二)工作队例会由第一书记,挂村领导,村委会书记主任共同组织。(三)工作队例会主要为最新政策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周工作等。(三)工作队成员及村干部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应向第一书记、挂村领导请假,否则视为缺席。(四)每次召开例会,都要认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分析问题,做好会

  议纪录。六、驻村工作队工作原则及要求(一)驻村工作队成员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二)坚持为民办事,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三)团结同志,掌握村“两委”班子基本情况,并积极协助组织培养村

  级后备干部,增强“两委”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四)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向基层提不合理要求,不得接受违

  规宴请和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不得酗酒滋事,不参与赌博。本制度自__年__月__日生效。

篇六:吉林省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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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村工作队制度

  驻村干部指的是村级以上单位派人前往行政村或自然村开展帮助村级工作的一类人。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驻村工作队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驻村工作队制度为进一步加强XX村驻村工作队的管理,根据省、州、县相关管理办法,结合XX村驻村工作队实际,制定此制度。一、驻村工作队工作职责(一)宣传党的政策。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工作措施。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二)参与精准脱贫。根据XX村村情贫情,围绕5.7指标,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建强基层组织。开展农村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推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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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组织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帮带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后备力量,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帮助规范基础党务工作。

  (四)推动乡村善治。督促落实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推动村级组织和村务工作规范运转。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乡村和谐稳定。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帮助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二、请销假制度(一)驻村工作队要坚持吃住在村,严格遵守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未经请假报备不得随意离岗离村。(二)工作队员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驻村岗位的,第一书记向镇党委请假,队员请假1天以内向第一书记请假,请假3天以内的需向挂村领导请假,3天以上的需报请镇党委批准,并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建立队员在岗在位常态化。三、工作情况汇报制度(一)驻村工作队要及时向县驻村工作队领导小组、镇驻村工作队协调小组汇报工作情况。(二)驻村工作队员要根据安排及时向派出单位汇报个人驻村情况、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三)驻村工作队员要通过微信工作站、云岭先锋APP等及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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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工作动态,并记录每日工作日志,做好每日签到。四、学习制度(一)驻村工作组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加强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一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学习的同时,要认真学习加强对省委、市委和县委文件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掌握好党对农村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并向群众宣传贯彻落实。

  (二)工作队成员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三)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促进工作组成员强化学习,提升素质。五、例会制度(一)每周一组织召开驻村工作队例会,若有特殊情况可延期召开,但不能顺延至下周。(二)工作队例会由第一书记,挂村领导,村委会书记主任共同组织。(三)工作队例会主要为最新政策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周工作等。(三)工作队成员及村干部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应向第一书记、挂村领导请假,否则视为缺席。(四)每次召开例会,都要认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分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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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会议纪录。六、驻村工作队工作原则及要求(一)驻村工作队成员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二)坚持为民办事,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三)团结同志,掌握村两委班子基本情况,并积极协助组织培

  养村级后备干部,增强两委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四)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向基层提不合理要求,不得

  接受违规宴请和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不得酗酒滋事,不参与赌博。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生效。

  驻村工作队制度工作日志制度。工作组坚持每天据实记录学习、工作、意见建议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情况。乡镇党委每月、县活动办每2个月对驻村工作日志进行一次调阅,调阅情况作为考核驻村工作的重要依据。公示公开制度。驻村干部的相片、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要在公开栏公示,方便群众认识和沟通;工作组要定期公布驻村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考勤请假制度。驻村干部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工作组长负责本组成员的考勤;乡镇党委负责工作组长的考勤,考勤情况每月5日前报县活动办。工作组成员驻村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原单位不得抽调或中途更换,驻村干部因病因事请假要逐级报批,并报县活动办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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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调查研究制度。工作组要认真落实上级规定的职责任务,深入走

  访调研,广泛联系群众,了解掌握村情民情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并形成专题报告报县活动办。

  目标责任制度。工作组要因村制宜研究制定工作目标和帮扶计划,经乡镇党委审核后报县活动办。工作目标要进行分解细化,明确具体责任人、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务求活动实效。干部召回制度。对工作不尽职、基层不满意的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省、市、县实施召回,并重新选派驻村干部,召回情况记入本人档案;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干部本

  人和派出单位的责任。监督管理制度。县活动办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电话询查、实地查看、明查暗访等方式对驻村干部出勤、履职、目标完成、日志记录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活动办对驻村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并建专项工作档案,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奖惩制度。驻村结束后,县活动办对工作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突出,群众认可的下基层干部进行大力表彰;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群众不满意的,取消工作组成员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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