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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3篇

时间:2022-12-01 15:10:04 来源:文池范文网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3篇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2022年中秋国庆廉洁过节通知  亲爱的家长朋友:  金秋农历八月,我们即将迎来中秋节、国庆节。2022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是在同一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3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3篇

篇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2022年中秋国庆廉洁过节通知

  亲爱的家长朋友:

  金秋农历八月,我们即将迎来中秋节、国庆节。2022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是在同一天,在这普天同庆的日子里,某某小学全体教职工向您及您的家人致以节日的问候!根据上级部门的放假通知,现将学校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10月1日(星期四)至8日(星期四)放假,共8天。

  2、9月27日(星期日)上课、10月10日(星期六)上课。

  3.10月9日(星期五)全校师生返校上课。

  温馨提醒:假期安全注意事项

  无论出外旅游还是在家过节,都要时刻防范,有安全意识,家长要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及监管。

  (1)、交通安全:假期期间,车流量肯定会增多,路况会比平常更复杂,突发情况也会增多,所以要更加留心,确保安全出行。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玩耍,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

  (2)、人身安全:远离游戏厅、网吧、迪厅等易发生事端的场所;珍爱生命,远离黄、赌、毒,特别提醒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给的软包饮品;不滥交“朋友”,对陌生人的过分热情要保持冷静和警惕,防上当受骗。

  (3)、防溺水安全:家长一是要配合学校教育孩子坚决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没有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发现有人溺水时,一定要立即大声呼喊求救,不要贸然下水营

  救);二是家长要强化孩子假期的安全监管,尽可能让孩子不要离开家人的视线范围,尽可能让孩子远离江河塘堰等危险区域。

  (4)、加强防火安全教育,教育孩子不玩火,不玩火柴、蜡烛、打火机等危险物品,不在火源附近玩耍。为配合贵溪市委市政府中秋节禁止烧瓦子窑的规定,提醒广大家长朋友和孩子们,不要参与烧瓦子窑活动,以防发生意外。

  (5)、加强防触电安全教育,不玩电器,不玩插座,不用湿手或湿抹布触碰电器,不在高压线下玩游戏,不用手拉电线杆。

  最后,学校全体教职工祝您和孩子能够过一个健康、安全、快乐、充实的中秋、国庆假期。祝您和家人中秋团圆、阖家欢乐!

  小学

  中秋国庆都是我们国家的重要节日,近年来过节奢侈之风显得特别明显,所以我们提倡“中秋、国庆”廉洁过节!

  20XX年“中秋、国庆”廉洁过节倡议书一全县党员领导干部: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弘扬优良传统,摒弃陈规陋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引导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文明、风清气正的节日,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落实责任,营造廉政氛围。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树好形象、当好表率。党政主要领导、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

  的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严规范廉洁从政行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举办节庆、联谊活动,倡导以俭养德、以俭养廉,倡导新风,反对奢侈,过一个廉洁、简朴、文明的节日。

  身廉一世清,家和万事兴。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坚守道德、法律和廉洁的底线,经受住节日“廉关”的考验,用我们的真心、真情和真行,为自己、为亲人撑起一片清廉明净的蔚蓝天空,为建设美丽、幸福的新永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永泰县纪委

  永泰县监察局

  20XX年9月6日

  20XX年“中秋、国庆”廉洁过节倡议书二中秋国庆将至,东厅街道坚持早安排、早提醒、早做防范,进一步贯

  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强化四项举措,确保党员干部过上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节。

  1严纪律明要求,架起“高压线”

  街道利用集中学习时间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大会,重申准则条例相关内容,贯彻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两学一做”教育,要求广大党员

  领导干部牢记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增强廉洁意识和纪律观念,架起“高压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舆论导向

  3强化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结合“两个责任”、“两本台账”要求,各“两委”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带头接受监督。

  4严格执纪追责

  街道纪工委将成立督查组,加大明察暗访和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查处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批评,绝不手软,绝不迁就,增强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

  关于国庆、中秋廉洁过节的通知

  在中秋、国庆双节即将到来之际,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根据《XX的通知》(XX〔2022〕17号)要求,现就做好双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廉洁教育,增强廉洁过节意识

  各公司、各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做好廉洁过节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XX活动,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和《准则》,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并利用各党支部的政治学习会开展廉洁自律教育,着力加强党员干部关于改进作风、廉洁从业各项要求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廉洁意识、勤政意识。

  二、严明各项纪律,落实廉洁自律规定

  全公司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抓好分管部门的廉洁过节工作,加强廉洁自律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严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重点检查落实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开展情况,严查是否有在落实疫情防控过程中出现形式主义。

  (二)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

  (三)严查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的问题。重点查处对待职工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行为。

  (四)严查违反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问题。严肃查处自由散漫、迟到早退、不假外出,工作期间购物、炒股票、玩游戏等行为。严禁出入高档会所;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公司;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放假期间,除值班车辆和特殊公务外,各部门公务用车一律封存,统一停放;严禁在节日期间违反规定借用企业车辆。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公司纪委将在两节期间对各公司、各部门廉洁过节学习教育情况以及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或抽查,必要时会安排暗访。

  各纪检委员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宣传员”、“纠察员”作用,协助纪委抓好学习教育及监督检查工作。对节日期间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者,公司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对相关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关于2022年中秋国庆放假通知说明各同事:结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放假通知精神及我司实际情况,现对2022年国庆节及中秋期间的工作安排如下:休假时间安排2022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是同一天,故中秋国庆放假共8天,从10月1日至10月8日放假调休;10月9日正式上班;其中在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都需上班。休假说明因现阶段仍处于疫情时期,请大家在节日期间注意安全,外出时做好防护,度过一个文明,平安愉快的假期。特此通知!XXXXXX有限公司2022年9月22日

篇二: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篇一】

  学院各部门、各支部

  2020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为进一步净化节日风气,严明纪律要求,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结合学院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

  严禁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个人赠送节礼;

  严禁借节日慰问、加班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在节日期间以调研指导、学习考察为名变相督导考核,搞走秀式调研、表演式慰问或以“文山会海”落实工作、对群众需求“推脱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二、广大党员干部要筑牢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确保令行禁止。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土特产、现金、微信红包、电子充值券等礼品礼金;

  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走亲访友、游玩等活动;

  严禁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或企业安排的宴请、住宿等;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

  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三、中秋、国庆期间,学院公务车辆(值班车辆除外)一律封存,并停放在学院固定位置。

  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支部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危害性,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学院纪委和各支部纪检委员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力度,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快查严处,形成纠治“四风”的浓厚氛围,不断净化节日风气,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篇二】

  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学院、各部门: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提醒

  中秋、国庆期间是反对“四风”的重要时间节点。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各部门要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守土尽责,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强化纪律意识,不触“红线”、不踩“底线”,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廉洁过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带头反对歪风邪气,严以律己,做好表率,发挥“头雁效应”。

  二、明确纪律要求,廉洁过好双节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各部门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抓好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在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严禁公车私用;

  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严禁干部、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

  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追责问责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各部门要严格监督管理,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中出现“四风”方面的苗头性问题敢抓敢管,把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校纪委和基层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紧盯“四风”问题,对发现的节日

  期间“四风”问题快查严处,不断净化节日风气,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切实巩固作风建设的成效。

  【篇三】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弘扬廉洁从教、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现就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廉政教育,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和教职员工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对党员和教职员工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敢抓敢管,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二、严明纪律,严守纪律红线。全体党员及教职工要严守纪律和规矩,强化自我约束,切实做到一律不准借节日之名到县教育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进行走访;一律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一律不准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4.一律不准接受与公务有关的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一律不准接受由业务相关企业、单位支付的旅游等活动;一律不准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一律不准公车私用;一律不准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性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一律杜绝奢侈浪费行为,要继续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本着节约、俭朴、文明的原则安排节日期间各项活动。三、强化监督,严肃责任追究。

  各镇(街、园、区)教管办,县属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要加强节日期间的督促检查,认真排查可能出现问题的领域和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和防控,坚决制止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县教育局将积极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紧盯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可能发生的突出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

篇三: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的通

  知3篇

  【篇一】各党总支:为深入贯彻____总书记关于推进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问题,不断净化节日风气,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庆祝x成立70周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强化自我约束,严守纪律要求各党总支和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尤其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重点做到以下“八个严禁”纪律要求:1.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同城或异地接待、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等各类违规吃喝问题;2.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收受有价证券和各种提货券(含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3.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违规租用、借用下属单位或企业(个人)、服务对象车辆等问题;4.严禁假借考察、学习培训、会议、调研等名义变相公

  款旅游或“借道”旅游,并将有关花费纳入公款报销等问题;5.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等大操大办和借机敛

  财;6.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各类奖金补贴,违规自行设

  定名目、项目发放奖金补贴,违规以购物卡、现金等方式发放工会福利等问题;

  7.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及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或搞封建迷信活动等;

  8.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教育管理各党总支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纠治“四风”非进不可、不进则退的形势保持清醒认识,把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举措,始终保持锲而不舍的政治定力,坚决防止“疲劳综合症”,一锤接着一锤敲,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和遏制“四风”问题,巩固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节前廉洁教育和提醒,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记初心使命,不断增强转作风、树新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源头上破解“四风”问题。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党总支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和单位、部门,校纪委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落实责任不力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将严肃追究单位、部门负责人领导责任。请各党总支于2020年10月11日前将落实两节期间“八个严禁”情况以书面报告校纪委(详见附件),报告需由党总支书记和纪检委员签字。【篇二】各支部、院属各单位:2020年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现就学院“两节”期间的廉洁自律要求重申如下:一、加强学习,强化教育各单位要利用“三会一课”等有计划地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反面典型教育,利用反面教材,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结合上级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大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微信、短信等多种2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严明纪律规定,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二、严格规定,明确要求各单位要认真排查节日期间容易发生不廉洁问题的隐患,有针对性地加强预

  防,严禁用公款购买、收送月饼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公款旅游或者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贴和福利;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组织或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进一步严格请假制度,严明劳动纪律。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按时完成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等各项岗位目标任务,参加学校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相关工作,教职工确需请假、休假,须严格执行《江苏师范大学教职工请假管理规定》。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对广大党员、教职工的教育管理,严明各项纪律,做好自查自纠,对违纪苗头早发现、早纠正。学院领导和各支部书记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令行禁止;要注重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坚决抵制各类歪风邪气。

  【篇三】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党委各部门;各院、系、教学部,校直机关各部门,各直属、附属单位;各基层纪委: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廉洁自律,切实转变作风,

  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纠“四风”问题,现就“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强化廉洁意识中秋节、国庆节是反对“四风”的重要节点,各级党组织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我省我校实施细则等纪律要求。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继续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先期动作,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教职员工的廉洁意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牢记责任担当,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打造风清气正、崇德向善的良好育人环境和节日氛围。二、令行禁止,守住纪律底线党员领导人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我省我校实施细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上率下。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款赠送月饼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向下级单位报销、摊派、转嫁费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三、落实责任,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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