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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2013年全省农业综合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黑农委函[2013]267号 (全文完整)

时间:2022-11-29 08:15:04 来源:文池范文网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2013年全省农业综合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黑农委函[2013]267号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2013年全省农业综合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2013.07.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2013年全省农业综合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黑农委函[2013]267号 ,供大家参考。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2013年全省农业综合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黑农委函[2013]267号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2013年全省农业综合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13.07.032013.07.03黑农委函[2013]267号

  会计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2013年全省农业综合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黑农委函〔2013〕267号)

  各市(地)、县(市、区)农委(农业局):

  按照省农委《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农委函〔2013〕27号)和《关于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黑农委函〔2013〕66号)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农业综合执法,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涉农违法行为,确保春耕生产安全,我委组织相关处(局、站)组成五个联合检查组,对全省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开展了全面督促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活动以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为重点,采取联合检查、层层督查的方式,检查的范围是全省13个市(地),每个市(地)抽查1-2个县(市)。

  各检查组从3月15日开始到6月15日结束,先后深入到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绥化、鸡西、七台河、双鸭山、黑河10个市(地)及所属呼兰、五常、富裕、依安、海林、抚远、富锦、同江、佳木斯郊区、杜蒙、林甸、绥棱、密山、虎林、勃利、宝清、北安、五大连池、爱辉等21个县(市、区)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检查方法:一是听取当地农委(农业局)关于农业法制工作的汇报。二是按照检查内容的五个方面,重点检查执法及执法责任制方案、执法体系建设相关材料批件、执法案卷;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三是深入农资市场检查农资打假工作实绩,对违法违规农资案件进行督办。四是深入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及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情况。本次检查共检查农资市场

  29个,农资经营单位300余家,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10家。检查出问题农资产品67个(其中种子2个,农药8个,肥料57个),督办案件33件。检查卷宗353个,其中一般程序276件,简易程序77件。

  二、主要做法

  按照省农委的统一部署,各地都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制定了执法方案,深入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活动。特别是在春耕生产季节,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损害农民利益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各地狠抓执法检查,严查大案要案,严厉打击涉农违法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2013年6月30日,全省农业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7213人次,整顿市场3381个,检查农资经营单位29508个,立案2240起,查获违法种子152吨、肥料5.12吨、农药1.89吨,农机具770台(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5372万元。

  (一)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地以“3.15”消费者维权日和农业部组织开展

  “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单(画、手册、车)、悬挂过街横幅、农业大集、科技培训、送法下乡、电波入户等方式,深入报道典型大案要案,广泛宣传执法工作经验和成效,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农民识真辩假能力、科学使用方法和维权意识,使违法犯罪分子得到震慑,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业执法活动的良好氛围。3月16日,省农委在巴彦县举办了全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暨农资打假启动仪式,现场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向农民推介50余家诚信农资企业,参会农民达到700多人。6月17日-27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全省共制作了专题展板78块,开展活动28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5万份,举办街头宣传咨询55次,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报导40次。各地也都举办了相应的宣传活动。鸡西市于2013年3月25日至29日,开展了以“放心农资进乡村打假护农保春耕”为主题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并在密山市举行了启动仪式。出动宣传车9辆(次),印发宣传资料1.9万份,开展咨询服务1.35万人次,悬挂宣传标语35条,展销农资产品17万公斤,发放“一封信”2.1万份,发放磁带光盘820盒(张)、举办现场培训19场次。

  (二)

  突出执法检查,严查涉农案件。春节刚过,各地、各部门就行动起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统筹安排,周密部署,从实际出发,从突出问题入手,针对不同生产季节特点,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市场、重点企业分阶段进行全程监管,狠抓源头治理。对有被处罚记录、屡教不改的企业和单位重点反复检查,直至取消其生产、经营资格。重点监控乡村流动商贩,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小作坊和黑加工点。绥棱县为确保农民用上优质、安全的玉米种子,采取“倒查”的办法,直接深入村、屯,到农户家中调查了解购买的种子情况,发现问题追查来源,返回来追查种子生产、销售单位。经过核实、取证,共处罚11户经营业户,罚款20余万元。富裕县针对今春低温播期延后的特殊情况,为保证种子安全,春耕前为全县110多个种子经销商200多个品种进行了检验把关,检查出9个越区及未审定品种和1个质检不合格品种,直接退出市场销售,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双鸭山市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组织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和市绿办对进入全市最大的农产品集散地集贤县农贸批发大市场和市区内万集绿色食品批发市场、三立地下农贸批发市场、五环超市的农产品进行检查、检测。共查验车辆25台,抽检样品82个,经农产品检测中心现场进行农药残留速测全部合格。同时,还组织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专项检查。对主城区农产品销售企业“三品一标”用标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违规超市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

  (三)开展专项检测,确保农资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级农业执法部门对生产中出现问题比较多、农民投诉比较集中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以及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重点抽样检测,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逐步建立了农业投入品监测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七台河市开展农资质量专项检测。对种子质量监管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对农民自留的种子提供无偿检验。二是接受种子经营者委托检验,为种子经营者提供检测服务。三是组织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抽检。共监督抽检347个样品(市检验162个样品),检验合格率达到97.7%,对检验不合格的8个样品及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罚,并没收种子。黑河市共抽检种子经营业户32家,抽检种子71个批次,代表数量为172.9万公斤,不合格1个批次,代表数量2.5万公斤,合格率为98.6%,并及时对抽检结果予以通报,对不合格的劣质种子依法进行了处理。各地在加强对农资质量检测的同时,也加大了对农产品质量检测的力度。大庆市上半年集中开展了8次农产品质量抽检,共抽取蔬菜、水果、食用菌样品1087个批次,合格率为97.8%以上。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了处理。

  (四)加强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按照省农委关于落实《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三年工作方案(2012-2014)〉2013年具体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农委函〔2013〕109号)和省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黑农委函〔2013〕123号)要求,重新修订了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将行政执法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在全省农委系统初步建立并实行了以行政执法岗位责任为核心,以履行法定职责为主要内容,以强化层级监督为主要方式的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执法人员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齐齐哈尔市层层制定了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每年12月份组织专门人员,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各县(市)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市。通过责任制考核评比,大大提高了农业行政执法水平。二是深入开展了对行政权力的清理工作,特别是加强了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对已经发放的农资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登记证、品种审定证书、推广鉴定证书等进行跟踪核查,对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农资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双鸭山市对政府网上的9项农业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核对,重新制定了简洁、便民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同时,还对集贤县和宝清县注册资金500万的12家种子生产企业的资质进行了重新核查,对存在

  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全市共审核换发农资经营许可证586个。三是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违法和不规范行为。哈尔滨市以案卷管理为切入点,始终重视执法人员办案、做卷的能力和水平,把制作案卷作为考核执法队人员是否合格的重要前提和标准,确定专人管理,层层负责。从立案到调查取证、从提出处理意见到最后的行政处罚决定,每一关都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出现程序不对,领导不签字,适用法律不当的问题都退档审核,确保办案准确、规范。绥棱县案卷书写实现电子化。在办案时把打印机和笔记本全部带到现场,实现现场电子办公。即简洁、又便利,还不容易出现差错。

  (五)加强执法体系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按照《黑龙江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黑农委法发[2009]6号)要求,各地不断强化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并取得了实际效果。绥化、双鸭山、哈尔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以及海林、绥棱、汤原等县(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都是我省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几年来,他们不断加强配套硬件设施和执法队伍建设,目前,都已经实现了机构法定化、队伍专职化、管理制度化、手段现代化。哈尔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通过组建队伍、强化培训、整章建制、提高能力、着重管理、加强执法,切实发挥出了农业综合执法的整体效能,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出现了“七个转变”。即一是由单一多头执法向综合规范执法转变。二是由季节性、阶段性执法向常年执法转变。三是由重处罚、轻管理向罚管并重转变。四是由事后监管向全程监管、规范服务转变。五是由权力过于集中向四权分立转变。六是由部门交叉重复管理向协调侧重管理转变。七是促进了执法监管由点到面、由市综合向所辖县全部综合转变。另外,今年各地在队伍建设方面,都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大庆市和哈尔滨市在今年春季执法前,都组织本市支队及所属县(市、区)综合执法队全体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通过培训,加深了农业执法人员对农业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熟练掌握农业执法程序和现场执法操作实务,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齐齐哈尔市共举办各类执法人员和农资经营业户培训班13期,培训人数达2483人次。林口县组织乡镇农技人员、各村农民代表及农资经营业户进行法律培训,先后培训7次,受训人数605人次。

  三、检查发现的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在推进农业法制建设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总体感觉今年的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力度大、效果好。无论是农资市场还是农产品市场,问题产品明显减少。农资及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意识、守法意识明显增强,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业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显著提升,农资产品质量和农民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农资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种子假冒侵权现象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特别是一些销售比较好的玉米品种套牌现象尤其严重,严重影响植物新品种研发的积极性和种业的健康发展。另外,一些农药修改标签、肥料登记不规范现象也比较突出。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还比较薄弱。虽然各地大部分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已经承担起农产品质

  量安全执法职能,但力度还不够,我们在县(市)的超市检查时发现多数绿色食品等“农业三品”,超市都不能提供三品标志证书。检查农业生产企业的生产记录也存在不健全的现象。

  (三)个别农业部门的领导对农业法制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建立执法机构,职责不明确,农业执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执法空白。认为本地一直没有发生由假冒伪劣农资而引发的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和集体上访事件,存在侥幸心理,忽视甚至削弱农业执法工作,给当地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四)部分执法机构案卷少,甚至没有案卷或者只有简易程序没有一般程序案卷。主要原因:一是大事化小,以简易程序处罚代替一般程序处罚。二是责任心不强,办人情案。三是不办案,不作为。四是卷宗质量不高,规避检查。

  四、下步工作意见

  针对我省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农业生产的实际,下一步,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农资及农产品质量整治力度,杜绝损害农民利益坑农害农事件发生,为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证。省农委在监督各地依法处理涉农违法案件的基础上,还将深入各地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各市(地)也要层层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农业投入品,着力抓好种子、农药、肥料、农机零配件和水产苗种、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负担等专项整治,始终保持农业执法的高压态势,突出质量检测,狠抓源头监管,按照农业部“农资打假五不放过”原则,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二)强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和规范化建设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全面推进农业执法体制改革和创新,整合执法资源,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执法力量分散薄弱、执法缺位等问题。强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解决“有机构、无人员”、“有人员、无手段”以及“综合职能范围不到位”或“形式上综合、实际上未综合”等问题。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黑农委法发[2009]6号)要求,加强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机构法定化、队伍专职化、管理制度化、手段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进程。

  (三)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农委关于落实《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三年工作方案(2012-2014)〉2013年具体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农委函〔2013〕109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黑农委函〔2013〕123号)精神,全面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把执法职责落实到人。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履行法制工作机构的审核和委主管领导的审批程序。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定期考核评议,决不允许零卷宗或只有简易程序,没有一般程序卷宗情况出现。下半年还将开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违法和不规范行为,切实履行

  事后监督职责。市(地)农委要督促各地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方案》(高检会[2010]8号)的通知要求,凡是伪劣农资案件达到追诉标准、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防止“以罚代刑”现象发生。

  (四)建立和完善法制机构,加强培训,全面提高法制工作者及管理相对人的整体素质。各地要建立健全农业部门法制机构,从配齐配强人员入手,抓好法制工作机构建设。要在保障工作经费、落实人员编制、提高人员素质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做到机构设置、经费保障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适应。同时,法制机构要抓好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农业政法队伍。

  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业法制宣传培训制度,创新普法形式,在全省多渠道、多层次、广泛深入地开展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本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基层群众及被管理相对人,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全面提高农业系统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7月3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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