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信用体系升级建设方案 县农村信用体系升级建设方案(2021—2023年)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加快“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工作,优化全县农村信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农村信用体系升级建设方案 ,供大家参考。
县农村信用体系升级建设方案
(2021—2023年)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加快“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工作,优化全县农村信用和融资环境,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建立完善的农村信用体系,提高金融服务“三农”水平,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为我县实现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持续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2021年:**市省综合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金色乡村”系统)上线运行,完成农村信用信息采集、更新,我县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面比例均达到55%,农村信用信息采集、更新和评级达到信用“四级联创”年度目标,农户信息入库率达到93%;入驻金融机构的涉农金融产品在“金融超市”登记率达到100%;“金色乡村”系统用户使用率逐步提高,促进涉农主体融资,重点促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系统应用成效初步显现。至少有一个行政村建成“七有”(有系统、有标识、有人员、有制度、有场所、有内容、有一家及以上金融
机构发起备案)标准的三农金融服务室。
(二)2022年:实现相关部门、金融机构、三农金融服务室端安装、使用全覆盖;三农金融服务室金融监管备案率超过30%;“金色乡村”系统农户端注册、认证、安装率超过50%;涉农企业基本信息入库率达到100%;通过金融机构推荐、注册、认证一个以上龙头农企,培育一个以上的农业产业链金融应用场景;农村金融服务明显改善,信贷支农成效显著,构建多渠道、多部门、多门类的涉农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全县信用乡镇“七有”标准三农金融服务室行政村全覆盖,其他乡镇至少有一个行政村建成“七有”标准的三农金融服务室。
(三)2023年:“金色乡村”系统农户端注册、认证、安装率超过80%;拓展系统应用范围,有效服务普惠金融、政务管理、社会治理等领域,实现政策助农、信贷支农、信用惠农、服务便农,农村信用体系服务“三农”的成效充分显现。实现“七有”标准三农金融服务室全县行政村全覆盖。
三、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成员及工作职责如下: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县金融服务中心,办公室成员由自治县金融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有关业
务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检查监督等工作。办公室实行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指定一名分管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的联络员(联络员名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成员单位与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联络员,并报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新到接任的同志接替。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升级推广应用。
1.完成“金色乡村”系统全覆盖升级。我县按原建设合同继续履约,保证系统持续优化升级。〔责任单位:自治县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隆林支行、**银保监分局隆林监管组〕
2.加快信息采集更新工作。按照创建农村金融“信用县”工作目标要求,全面开展农户信用信息更新、农业生产资料基础数据更新等工作,完善农村信用信息档案。推动金融、农业、产权、公安、市场监管、社保、税务、电商流通等信息与“金色乡村”系统有效对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系统数据动态更新,全面提高涉农主体“建档立卡”工作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商务服务中心、供销社、税务局,各金融机构〕
(二)持续开展农村信用评定。
按照“申报主体自愿、地方政府支持、社会广泛应用”的思路,按照统一规范的评价标准和申报程序,持续开展农村信用“四级联创”,按“三年重新评定”的制度要求,全面开展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县重新评定、申报工作,确保2021年全县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面稳定在55%以上,其中创建信用县的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面稳定在60%以上。〔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隆林支行、**银保监分局隆林监管组〕
(三)持续提升农村信用体系服务水平。
1.推动“金色乡村”系统全面开放。逐步向相关部门、金融机构、涉农主体开放信用信息查询和应用权限,创建各类应用场景支持基层治理、金融业务办理和系统便利服务。推广惠农补贴“一卡通”、国创贷款贴息、政策性农业保险、金融实名认证、农业产业链金融和金融超市等信用大数据应用场景。试点建设农村“两险”征收、银联标签、金融脱敏信贷数据查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数字乡村和智慧农业等应用场景,在更大范围内实现“采用合一、采用互补”的信息采集、更新和应用新方式。〔责任单位:自治县党委组织部、自治县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税务局、供销社、人民银行隆林中心支行、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涉农金融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省有限公司隆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隆林分公司〕
2.引导信用成果有效服务信贷市场。鼓励涉农金融机构通过
系统联通、业务互通,积极应用信用信息开展金融服务,针对农业生产、农民创业和农村消费需求等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实施差异化的信贷扶持政策,激发有效金融需求。对信用良好的涉农主体简化审批手续,提高信用贷款额度,实施利率优惠,充分发挥信用引导信贷资金配置的正向激励作用。同时,积极引导市场化征信机构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村信贷场景下的信用产品创新。2022年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农村信用信息放贷笔数占涉农贷款总笔数的比例不断提升,将“金色乡村”手机APP端推广安装工作纳入日常涉农金融服务工作中,定期维护“金融超市”金融产品列表,指定专人实时响应线上农户融资需求,并负责协调内部完成各项服务流程,推荐农企加入或创建农村金融产业链应用场景,引导农户自主申报信用信息,消除农村“信用白户”,支持涉农主体融资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县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隆林中心支行、隆林银保监分局,各涉农金融机构〕
3.拓展信用成果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以农村信用体系创新基层治理,把信用体系作为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通过建设更加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公平化的农村信用体系,带动政务、监督、管理与服务模式的革新,推动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发挥信用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汇集各方资源对信用等级较高的涉农主体在政府政策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实行“一揽子”优惠政策,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弘扬“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自治县发改局,人民银行
隆林中心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4.构建融合式、数字化的三农金融服务室。建设达到“七有”标准的三农金融服务室,形成“一村一室,一室多站(点),一室统管,多站(点)经营”的统一管理,推动与供销社网点、保险、担保、证券、助农取款、便民支付点和慈善(社工)等机构的融合式发展,支持与电商、农业生产及服务等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创新和完善金融服务下沉农村的新机制。通过部署“金色乡村”系统、金融业务办理系统,打造数字化三农金融服务室,打通金融服务下行和农产品上行辅助通道。〔责任单位:各涉农金融机构、自治县供销社、商务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自治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加大对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升级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力度。建立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本辖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升级具体落实方案,按时间要求,明确具体措施、时间表、路线图以及可检验成果,逐个落实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每月5日前向自治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工作推进情况。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担起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有效合力,及时反馈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有序高效推进建设升级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合理安排、列支各项开支,重点在采集更新、系统维护、会
议培训及宣传方面进行保障,同时加强经费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对乡(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升级工作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适时通报建设升级工作进度,宣传其他县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并对因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推广进度缓慢或无实质效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升级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站、短视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升级工作,强化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宣传,激发涉农主体参与信用创建的积极性,消除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于采集信息滥用、泄漏的顾虑,引导涉农主体积极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信息采集和应用,为全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升级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县农村信用体系升级建设方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