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方案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方案3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方案第1篇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双基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和《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方案,供大家参考。
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方案3篇
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方案第1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双基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和《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规范化建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三个提高为宗旨,强化统计机构建设,充实统计力量,改善统计工作条件,提高统计信息化水平,规范统计行为,努力打造组织体系完善、队伍素质优良、统计行为规范、技术手段先进、保障条件完备的统计工作体系,推动全区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以开展区级、部门、街道、和联网直报企业四个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为抓手,改善统计工作条件,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营造依法统计社会环境。确保区局在2021年1季度通过省级达标验收;部门全部达到省局部门规范化建设标准(85分以上)、争创一批省级示范单位(95分以上);所有街道在2021年底前通过省级达标验收;90%以上的联网直报企业在2021年底前通过省级达标验收。树立一批不同层次的统计工作规范化创建示范典型,加速推进全区统计工作规范化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三、主要内容
通过开展达标在今年、我的特色我展示、零障碍服务等系列活动,促进统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力争我区统计规范化创建工作在全市领先。
(一)县级达标验收。2月底,全面布置县级规范化建设迎检工作,全局动员培训,加强调度制度,明确责任,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力求创新,确保区局在1季度通过省级达标验收,并争创省级示范单位。
(二)部门达标验收。按照《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验收办法》要求,对全区有关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进行组织指导和服务。分阶段对部门组织达标验收,年底前建立一批合格、优胜、示范单位。
(三)街道达标验收。进一步加强对街道统计科规范化建设的指导督促,组织人员全面检查办事处的规范化建设情况,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对存在问题的办事处在全区统计系统通报,定期整改,年内所有办事处统计科务必通过市级验收,并达到省级示范单位标准。
(四)联网直报企业达标验收。各办事处统计科负责本辖区联网直报企业规范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区局各专业科室协同做好相关企业规范化建设的督促指导和服务工作。3月份上旬,召开全区联网直报企业省级规范化建设创建会议,各办事处统计科按照联网直报企业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指导辖区内联网直报企业进行规范化创建,并按月向区局报送验收进度;区局每月验收,并接受市局抽查,规范化建设基础工作突出,有特色的企业将上报省级示范企业。
四、主要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进度计划。区局成立规范化创建工作办公室,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总协调,从全局选出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承担规范化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二)全面部署,明确目标责任。按照创建要求对街道办事处及各专业科室全面部署,明确责任和目标要求,建立规范化创建工作台帐,实行目标责任评价,建立动态台帐,随时记录创建进度。
(三)做好创建工作的信息报道。区局将及时宣传各办事处和专业统计规范化创建活动的措施和成效,促进相互学习和借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在区政府网页上及时更新报道规范化建设动态,不定期印发统计规范化创建信息专刊,创新宣传形式,营造创建氛围。
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方案第2篇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张婷:在经济新常态下,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加强全区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及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本实施方案。
二、新时期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张婷:统计是实行科学决策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在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服务科学决策、满足社会公众需要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统计调查对象的规模越来越庞大、结构越来越复杂、变动越来越频繁,统计工作任务难度越来越大。特别是十九大提出的完善统计体制,变革统计数据生产方式,对部分统计制度方法进行了重大调整,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我区统计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少数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统计基层基础还比较薄弱,人员不稳、管理不力、资料不全、数据质量不高、信息资源不能及时共享等问题依然存在。对此,各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解决统计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坚定不移地推进统计改革和发展,为促进我区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三、如何加强基层统计工作
张婷:(一)完善统计机构。加快推进乡镇(街道)、平台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满足日益增加的统计任务需要。各乡镇(街道)、平台要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做到五有,即有一个统计工作站、有一个正式编制人员、有一名精干的首席统计员、有办公电脑等自动化办公设备、有必不可少的办公经费。统计工作做到六化,即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信息网络化、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报表规范化、统计资料档案化、主要指标台账化。统计工作要延伸到村(社区),形成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统计网络。
(二)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区级统计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区统计局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平台按照区域经济总量和人口规模,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首席和辅助统计员。乡镇(街道)、平台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不少于3人。进一步加强统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各乡镇(街道)、平台首席统计员应视为二级机构负责人,保持相对稳定,其变动要征求区统计局意见,按照先进后出原则,接任者在原首席统计员离任前1个月到岗交接、学习。辅助统计员变动要报区统计局备案。要进一步加强统计干部和统计人员的培训、轮岗、交流,注重将优秀的干部充实到统计岗位,并重视他们的使用和培养。对已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统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待遇的规定予以落实。
(三)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分级负担和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切实做好统计经费保障,并列入区级一般公共预算,保证重大普查、专项调查经费的拨付。各乡镇(街道)、平台也要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配套一定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日常统计报表上报和各类大型普查、专项调查工作。
(四)建立激励机制。健全统计员工作激励机制,实行统计工作补贴制度。根据皖政办秘[2009]114号文件精神,统计员补贴列入财政预算,按照首席统计员补贴220元/月、辅助统计员补贴180元/月,拨至区统计局,由区统计局对乡镇(街道)、平台统计站及统计人员进行考评,按考评结果年终一次性兑现补贴。
四、如何加强部门统计工作
张婷:
(一)明确部门统计工作职责。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本部门、本系统及行业管理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统计业务接受区统计局指导,主要职责包括:一是完成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二是向上级领导机关和区统计局报送和提供相关统计资料,开展统计分析、预测、咨询和监督;三是制定统计资料管理办法,管理统计调查表和统计资料;四是监督检查本部门、本系统内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协助区统计局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等。
(二)明确部门统计工作任务。各部门要进一步树立行业统计意识,在区统计局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全行业统计工作,对本部门和单位报出的统计数据质量负第一责任,并自觉接受区统计局的监督和检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行业管理部门统计工作任务为:
区发改委:协助做好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进入一套表调查单位库(以下简称入库)资料的收集工作,协助统计部门做好在一套表调查单位库(以下简称在库)单位网上直报的催报和数据审核工作;重点做好GDP、服务业增加值核算和能源消费有关资料的收集、审核报送工作;定期向统计部门提供年投资额500万元以上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重点项目工程进度及年度重大项目统计库资料。
区工信委:协助做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资料的收集工作,协助统计部门做好在库企业网上直报的催报和数据审核工作;重点做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核算有关资料的收集、审核报送工作;建立健全全区重点成长型中小微企业信息库,加强日常运行监测工作;定期向统计部门提供工业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按照上级有关统计制度要求,做好相关行业增加值核算资料的收集、审核报送工作。
区城乡建设局:协助做好全区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入库资质信息的收集工作,协助统计部门做好在库企业网上直报的催报和数据审核工作;重点做好建筑业增加值核算有关资料的收集、审核报送工作;定期向统计部门提供全区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名单、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驻信息的登记情况。
区商务局:协助做好全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入库资料的收集工作,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在库企业网上直报的催报和数据审核工作;重点做好批发零售业增加值和住宿餐饮业增加值核算有关资料的收集、审核报送工作。
区房产局:协助做好全区房地产企业入库资料的收集工作,协助统计部门做好在库房地产企业网上直报的催报和数据审核工作;重点做好房地产业增加值核算有关资料的收集、审核报送工作;定期向统计部门提供全区商品房销售备案清单,房地产企业资质二、三级申报情况资料。
区交通局:承担交通运输业统计,定期向统计部门提供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清单;协助做好全区规上交通运输、仓储物流企业入库资料的收集工作;协助开展相关企业财务指标的统计工作。
区财政局:承担财政收支统计(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情况),定期向统计部门提供有关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相关资料。
区农业局:承担第一产业的统计工作,定期向统计部门提供全区第一产业投资项目相关资料;重点协助统计部门做好第一产业增加值核算基础资料的统计工作。
区林业局:承担区内林业的统计工作,定期向统计部门提供全区林业投资项目、林业产值产量等相关资料;重点协助统计部门做好林业增加值核算基础资料的统计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围绕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拓展统计范围,自觉开展全行业统计工作,配合区统计局做好统计名录库的更新、维护和所辖行业有关数据的审核工作。
(三)严格部门统计工作要求。各部门要按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明确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要积极参与全区统计名录库的维护更新,根据五证合一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按月向区统计部门提供单位变动情况。要加强国民经济核算有关基础数据资料的管理,及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健全行业基础数据及达到四上(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下同)标准的单位基础数据电子台帐。要进一步完善部门资料报送制度,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相关统计、财务和业务核算等方面数据和备案资料。
五、如何强化管理和监督考核
张婷:
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将乡镇(街道)、平台和部门统计基础工作纳入区目标管理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统计队伍、办公条件、经费保障和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情况,统计数据报送情况,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情况,对基层企业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情况等内容,考核结果报区督查组。
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方案第3篇
一、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科普统计是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开展科普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政府制定科普政策、实施科普工作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科普统计调查,可以及时掌握全省科普资源的发展概况,更好地监测全省科普工作的运行质量,为政府制定科普政策提供依据。全省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包括两个方面:第一,调查全省科普资源投入状况。科普资源包括科普机构和人员、科普经费投入、科普场地以及科普传媒网络建设等。第二,监测全省科普工作运行状况。通过掌握科普活动的基础数据,了解全省科普活动的总体情况。二、科普统计的范围本次统计范围包括盛市、县(市、区,以下简称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和组织。调查的主要政府部门包括:省级单位包括:省科技厅、省科协、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计生委、省环保厅、省广电局、省林业厅、省旅游局、省建设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总工会、省团委、省妇联、省公安厅等。市级单位包括: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园林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公安局等。县级单位包括:县科技局、县科协、县教育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文化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委、县环保局、县广电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园林局、县气象局、县工会、县团委、县妇联、县公安局等。三、科普统计工作的组织省科普统计工作由省科技厅牵头,负责制定统计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和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省辖市科技管理部门的统计工作。各省辖市、县科技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辖区内各部门、单位的科普统计工作。四、科普统计工作的操作步骤全省科普统计工作按省直部门、单位及市、县分级实施,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1.省科技厅负责全省科普统计工作。包括:布置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省辖市科技局科普统计工作;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把本省所有调查表录入全国科普工作数据库,建立全省科普统计数据库;向科技部上报全省科普数据调查表和本省所属调查单位目录清单。2.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的科普统计工作。包括:向直属机构布置科普统计工作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将本部门、单位的所有调查表和所属调查单位目录清单(一式一份),报省科技厅备查。3.省辖市科技局负责市级科普统计工作。包括:向同级市局单位、所属县科技局布置科普统计工作,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将本市所有调查表和本市所属调查单位目录清单(一式一份),报省科技厅备查。4.县科技局负责县级科普统计工作。包括:向同级县局单位布置科普统计工作,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将本县所有调查表和本县所属调查单位目录清单(一式二份)上报市科技局备查。五、调查表下载和数据上报科普工作调查表可以到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主页下载,也可以到科学技术部中的科普统计栏目下载。各省辖市科普统计调查表由市科技局负责录入,把全部调查表电子化后建立本市科普统计数据库。科普统计管理软件系统由科技部负责提供,下载地址同上。六、报送时间请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省辖市科技局在2021年6月3日前将本部门、单位和本市的电子化科普统计数据、所有调查表和所属调查单位目录清单报省科技厅。七、数据的修正和反馈省科技厅在汇总各有关部门、各省辖市科普工作统计数据后,将组织专家对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省辖市填报的数据进行认真审查和综合评估。对数据质量有问题的单位和地方提出问题,限期要求核实和修正。为明确责任,严控数据质量,对有关单位责任划分如下:省科技厅对省直部门、单位和各省辖市科技局的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上报省科技厅的数据负责,并应对本系统下属市级部门、单位上报数据进行抽查,协助省科技厅做好数据质量控制。省辖市科技局对市同级部门、单位的数据和所属各县的’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上报市科技局的数据负责,并应对本系统下属县级部门、单位上报数据进行抽查,协助市科技局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县科技局对县同级部门、单位的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填报数据负责。八、其他应注意的事项和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责任到人。我省科普统计工作是全国科普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科普统计工作是法定工作职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切实根据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都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负责这项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全省科普统计工作按期圆满完成。2.要做好部门间的协调工作。科普统计工作具有数据量大、协调面广等突出特点。要充分发挥各级科普联席会议及有关部
门、单位的联动作用。各有关部门、单位间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保证统计工作不重不漏,不推不拖。3.要做好统计数据的质量控制工作。调查数据的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灵魂。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和填报单位,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精神,对填报的数据层层把关。4.按科技部要求,请各扩权县(市)将调查表上报原所属省辖市科技局,由省辖市科技局统一上报。5.请各省辖市,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在2021年4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负责科普统计工作的联络员名单报省科技厅。7.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各单位的工作动态,协调和把握科普统计的进度和工作质量,请及时将有关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工作经验等信息报送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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