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调研报告: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领域成绩斐然,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调研报告: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供大家参考。
调研报告: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领域成绩斐然,但社会建设相对滞后,由此增加了社会治理的难度和复杂性。当下,这种累加效应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尤为明显,创新治理的思路还需要进一步打开。
当前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过度负重。一是身份的急剧改变。经济体制改革引发“单位人”向“社会人”大批量的转化,给基层社会治理造成了极大的压力,使各单位卸掉了原本自己要承担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重担,将包袱甩给社会,甩给基层。但社会领域改革相对滞后,使得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发育相对不足,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基层社会治理面临诸多问题。二是人口结构的快速改变。城镇化快速发展给城市人口结构带来巨大变化,最大表现就是流动性人口激增,有些城市流动人口数量远远超过本地居民。大量的流动性人口成为社会管理盲区,给经济社会管理带来新的难题。三是供需不平衡。民众对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需求不断增长与传统社会管理体制落后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单位制的逐步解体,基层社会的各类矛盾和冲突日益复杂,社区管理、物业管理、信访、拆
迁、征用、民生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和纠纷大量出现,而传统社会管理体制机制落后,使一些社会纠纷和社会矛盾不能及时予以解决。
权力有限。一方面是“万能”的职能,另一方面是“有限”的职权。人们形象地用“三少三多”来概括当前基层体制现状,即:权力特别少,事务特别多;权益特别少,职责特别多;资金特别少,服务特别多。以街道办事处为例,“上边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市级、区级政府将大量的行政管理事务“漏”到街道一级,街道办事处的科室部门设置几乎与上级政府一一对口,包括住房、养老、低保、就业、司法、综治、城管、防火安全、卫生、绿化、环保、计划生育、文教、市场管理、社区服务等方面。同时还设置了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但街道办事处却没有相应的法定地位和权力来承接这些事务,由于地域的限制街道办事处不能拥有类似于市、区政府过多的工作人员,这就更加重了街道办事处的负担。造成“管得到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管不到”的局面。
二元结构。城乡二元结构的户籍制度和保障制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表现得特别突出,从政策上给基层社会管理带来难度。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的一整套制度已经过时。中央也反复要求“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将农村社区建设与城市社区建设放在同等的位置”。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城乡均衡化的公共服务保障体制,仍存在大量的“一城两制”“一村两制”“一家
两制”、人户分离、社保难衔接等现象,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难度。角色错位。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亟待现代政府转型,政府有了新的明确的角色定位,增强能力才有明确的目标。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框架下,政府应该担任这样几种角色: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府;忧民所忧、乐民所乐的服务政府—服务是现代政府的天职,现代政府的角色转换,是由管理向服务的角色转换;公开透明、天下为公、勤政廉政、务实高效的政府—透明是现代政府的形象,也是现代政府必须选择的行为方式;依法行政、公正严明的法治政府—法治是现代政府的手段,用法律规范社会也规范自己,这是现代政府的发展趋向。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政府角色转型尚在起步阶段,仍有大量工作亟须解决。
加强制度建设。“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从制度层面给基层社会治理减压。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实践的发展不断修订,以便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比如,“判断一个社会稳定与否,不在于有没有社会矛盾或利益冲突,关键在于这个社会是否存在一个能把不稳定因素控制在‘有序’范围内的社会机制”。再如在计划经济时代衍生的户籍制度和保障制度,曾很好地服务于计划经济。但目前随着移民潮时代的到来,这一制度显然已经过时,迫切需要改革。当然户籍制度改革不可能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应该针对一些容易突破的环节,先行先试,从而建立健全科学合
理、具体实在、切实可行的制度改革路线。
转变政府理念。“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基层社会治理框架下,政府理念的转变至关重要,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综合考评体系,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群众意识。现代政府的角色转换,是由权力管制为主的政府转型为以服务为主的政府。要改变传统社会管理模式下,政府较多偏重于管制而忽视服务的情况。各级政府公务员要树立政府是为人民服务而存在的价值理念,各尽己责切实为群众做好服务。
推动公众参与。程序正义是最基本的正义,要从流程上给基层社会治理减压。而推动公众参与从根本上要激活社会的主体意识,可以说,公民参与的程度直接决定社会治理的深度和广度,即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方向,培育公民社会,推动公众参与,畅通社情民意的反映渠道,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一方面要积极发展群众自治组织,如形成以社区居委会为中心,多种主体共同参与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体系,使之在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要大力培育社会服务组织,承接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和商业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利用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等,搭建起多层次、多元化服务结构,从而在社会管理中进一步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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