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2、本规定适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供大家参考。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员工,包括实习生及劳务派遣人员。
3、新进入公司的生产性员工(含劳务派遣、实习等人员)必须经过公司、生产制造部门和生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工作。
4、工种变换和脱离岗位三个月后的生产性员工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复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5、办公室管理类员工必须进行一级安全教育,有选择地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
6、三级安全教育的具体教育内容如下:
5.1公司(一级)安全教育内容:对国家的安全生产、环保、消防、治安和交通管理方针、政策要求的认识教育;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认识教育;对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认识教育;对公司消防交通管理制度要求认识教育;工伤事故典型案例剖析;重大危险源风险和环境因素进行交底。公司安全教育由生产制造部负责实施。
5.2生产制造部(二级)安全教育内容:生产制造部概况(包
括生产特点、危险区域、要害部位、设备分布);部门内部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认识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生产现场工艺特点、设备状况、危险区域告知;防火、防爆、防触电和自我防护等基础知识;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上下班交通安全告知。
5.3生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内容:班组安全工作制度教育;班组作业特点、作业环境、设备状态、危险区域以及主要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告知;机械设备的性能特点、安全装置及其作用和维护的告知;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正确使用和保管个人防护用品的培训。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知识的教育,提高预防事故和防止职业病的能力。班组安全教育由各生产工段长、班组长负责实施。
6、安全教育结束后,培训记录由综合管理部存档,作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内容之一。
7、外来施工人员及外来维修设备、设施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在签订安全协议的前提下,由使用部门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交底,教育培训材料与安全协议
书一并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8、违章职工再教育:对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导致事故或未遂事故的员工,除立即停止其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待岗、经济处罚)外,还应及时进行安全教育,使其充分认识自身的过失而吸取教训。
9、公司特种作业范围:电工、起重机械操作工、厂内机动车司机等。
10、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安全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
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书,方可独立作业。
11、已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者,综合管理部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按期进行复证培训,复证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12、对严重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职能部门(安全委员会、综合管理部)将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根据公司规定进行惩处,情节严重者可取消特种作业上岗资格。
13、经常性安全教育与培训:
13.1各生产单位应把经常性的安全意识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
13.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种时,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换岗操作。
13.3车间班组应建立安全教育班前会制度。由班组长负责实施,在当班生产作业前(特殊情况除外),由当班组长集中当班成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和当班作业安全预防措施的布置,并通报上一工作日安全检查、违章整改、考核情况。
13.4各生产单位要根据生产特点、生产条件、生产进度、季节气候变化、节假日前后等,进行适时的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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