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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困难19篇

时间:2022-11-24 10:25:03 来源:文池范文网

高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困难19篇高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困难  精品文档(可编辑)值得下载  高校信访工作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摘要:加强对新形势下高校信访工作的研究,具有必要性和现实性,对于高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困难19篇,供大家参考。

高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困难19篇

篇一:高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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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信访工作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摘要:加强对新形势下高校信访工作的研究,具有必要性和现实性,对于高校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信访制度的完善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本文概括分析了当前高校信访工作现状、特点,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要梳理,并探索了高校信访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

  关键词:高校信访对策信访工作是学校的一项经常性的群众工作,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基础性工作;是学校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民主决策的重要手段;是学校领导体察民情,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也是广大师生员工维护权利的重要途径,其工作状况直接关系到学校乃至社会的安全稳定,关系到教育改革发展成败兴衰。随着我国高等教育逐步从外延扩张转向内涵建设,由高等教育大国迈向高等教育强国,高校改革和建设的力度逐步加大,内部利益结构发生变化,社会关注度高、期望值高,师生维权意识增强,新老矛盾交织、利益诉求多样等对高校信访工作提出了新挑战。在此形势下,信访工作已成为高校工作的重要部分,成为学校联系师生员工、协调各方关系、化解内部矛盾、构建和谐校园、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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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高校信访工作的现状及特点(一)高校信访工作的现状近年来,普通高校日益重视信访工作,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中心工作,逐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信访工作格局,信访工作的承办一般按照内容由学校纪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工会、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二)高校信访工作的特点高等学校人才密集、信息丰富,大学文化崇尚自由、民主、公开、公正,师生的维权意识和政策水平、法律知识等整体相对较高。当前高校信访工作普遍存在以下“两少一多”的特点:1.信访形式灵活多样,实名信访少一是来人少,来信多。来访接待量较小,主要的信访方式是来信,而且来信中匿名信较多,实名信访的较少;二是信访的渠道多。除来人、来信外,大量问题通过校园网、校领导接待、座谈会、书记校长信箱、教代会提案、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等方式反映,常利用电子邮箱和电话、网络等渠道[1]。2.信访内容相对集中,违法违纪案件少教职工信访涉及的内容主要集中于职称评审、干部任用、工作作风和民生问题等方面;学生信访多涉及奖惩、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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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文凭、食宿等内容。总体而言,学校师生员工信访的内容大都是学校内部办学、管理方面的问题;涉及经济或作风的问题,基本在违反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或程序规范层面;涉及违法违纪的案件极少,实名且有明确证据的更是鲜见。

  3.信访总量逐年攀升,咨询性的问题多在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过程中,高校信访工作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随着师生员工维权意识增强、信访渠道多元等,高校信访量逐年增加,呈现上升趋势。但师生员工信访的事项中,相当大比例是由于对学校相关政策、制度缺乏了解,对有关工作程序、要求或进度等不清楚造成的,多属咨询性问题。多校区办学、教师不坐班、学生基本全天排课、校园网络比较便捷等,都是造成咨询性问题大量产生的因素。此类问题一般通过及时沟通反馈或强化服务理念、健全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效能等即可协调解决。二、高校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近年来,高等学校对信访工作日益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信访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面对日趋复杂、严峻的工作形势,高校信访工作还存在不少亟须解决的问题。(一)缺乏专门机构和人员目前,普通高校大都未设置专门的信访工作机构,少数高校即使设置了信访工作办公室,但基本没有专职干部。由于缺少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实际工作中易出现搁置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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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相互推诿等现象,影响案件的落实和督办。此外,大多数信访案件由学校党委、行政办公室或工会、纪委等相关处室承办,面对一些影响较大或是需要多部门协同的信访案件时,缺乏权威性,只能依赖相关领导的批示,导致问题和矛盾向上级领导聚集,影响了信访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二)处理信访案件能力有待提高信访工作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联度高的特点,信访的接待和处理需要有专业知识和工作方法[2]。目前兼职承担这项工作的工作人员,大都没有经过相关业务培训,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掌握信访工作方法,在接待信访者或处理信访案过程中政策吃不透,水平有限、经验不足,甚至发生由于态度生硬、处置不当而导致矛盾激化,上访人越级上访或是诉诸媒体,对学校形象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三)信访工作制度不健全高校制定信访工作制度的还比较少,即使是已有相关制度的,多也是照搬信访工作条例,缺少与学校实际工作的有机结合,导致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信访工作是一项规范性较强的工作,没有制度很难形成约束力,制度的缺乏导致有些部门或人员处理信访问题时随意性较强,信访案的解决没有约束,久拖不决,也导致部分已经信访的案件因为缺乏结案标准再次发生信访。此外,大多数院校在信访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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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管理、信访监督机制建立等方面的工作还都滞后。(四)信访管理不规范高校承担着教书育人、文化传承职能,因此对上访的

  处理一般更加人性化,更注重教育功能。考虑到和谐、稳定因素,学校对于一些不合理甚至无理诉求,多予以安抚、忍让,耐心解释、说服,有关信访规定未能严格执行。特别是一些校外上访者认为学校里都是知识分子、“校园人”,无所顾忌,有“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观念,对已经解决的问题不断再访,甚至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对此,由于制度空白,学校对无理缠访者缺乏有效制裁手段。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管理不规范,多头受理、多头交办,答复不一致也会导致问题复杂化。

  三、完善高校信访工作的对策(一)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是做好高校信访工作的前提。随着形势的发展,高等学校信访工作会面临更大的压力和挑战。因此,高校应更加重视信访工作,将信访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定期研判信访形势,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应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相关组织机构,协调全校信访工作,明确职责,选派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善于应对复杂局面,善于调处矛盾纠纷,善于学习、思考和

篇二:高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困难

  随着我国了244其中来信来电和来访总量分别增长了181532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和高校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伴随着尤其是异常访情况突出2005年接待集体访的批次和人数分别建国以来第三次信访洪峰的到来高教系统也形成了诸多信是2000访热点这些问题涉及面广现实性强矛盾很容易激化对构建2003年上半年由于受非典疫情等影响上访人数曾一大学和谐校园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带来了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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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期高校信访工作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作者:李世佼来源:《教育与职业·理论版》2008年第05期

  [摘要]大学和谐校园是和谐社会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和高校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伴随着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三次“信访洪峰”的到来,高教系统也形成了诸多信访热点。文章针对新时期高校信访工作的一些新特点,剖析了信访热点形成的原因,并进行了对策研究。

  [关键词]高校信访工作现状对策

  [作者简介]李世佼(1973-),女,重庆人,重庆交通大学党政办公室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为高校教育管理。(重庆400074)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8)08-0166-02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重要部署,十七大又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改善民生、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首要任务,予以高度重视。大学和谐校园是和谐社会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和高校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伴随着建国以来第三次“信访洪峰”的到来,高教系统也形成了诸多信访热点,这些问题涉及面广、现实性强、矛盾很容易激化,对构建大学和谐校园、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带来了不利影响。因此,面对新形势,我们有必要理性思考,大胆创新,积极解决诸多困惑和问题。

  一、高校信访工作现状

  根据《中国教育年鉴》资料记载,2000年,教育部信访办公室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26650件,其中处理群众来信来电21900多件、接待群众来访4750多人,接待集体访60多批、530多人。2005年,教育部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33151件,其中处理群众来信来电25873件、接待群众来访7278人,接待集体访187批、2060人。六年时间,群众信访总量上升了24.4%,其中来信来电和来访总量分别增长了18.1%、53.2%,尤其是异常访情况突出,2005年接待集体访的批次和人数分别是2000年的3倍多和接近4倍。

  2003年上半年,由于受“非典”疫情等影响,上访人数曾一度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随着“非典”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尤其是2003年6月20日国家废止《收容遣送条例》后,赴京上访人员即呈爆炸式增长的态势,全国范围内出现了第三次“信访洪峰”。由以下图表可以看出,全国教育系统信访工作总体趋势与全国相同,特别是2004年,无论是信访的总量还是异常访的情况均大幅度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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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高校信访呈现出的新特点

  1.信访数量有增无减,人数多,上访活动频繁。据教育部统计,2005年来信超过600件的省市有13个,其中北京以1503件高居榜首;教育部接待的上访群众中,规模超过250人的集体访有9批。这种人数众多、上访活动频繁的状况是十多年来未曾有过的。

  2.信访热、难点问题相对集中,涉及面广,难解度高。分析信访人的诉求,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住房、职称、工资、医疗和离退休待遇问题;二是与校风党纪相关的班子建设、干部问题以及财务管理问题;三是与重大改革措施相关的高校后勤改革、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问题;四是与学校管理相关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招生与分配等问题;五是因高校合并、划转、兼并等带来的工作安置、工资、职称、住房、事故纠纷、职业病等历史遗留问题,此类问题虽然不多,但由于时间长、跨度大、情况复杂、人员变动频繁,处理起来十分棘手。此外,检举揭发、教育乱收费、招生考纪、职称、社会力量办学以及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纠纷等也是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

  3.信访方式多元化,异常信访情况增多。一是信访方式有所变化,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映问题的在大幅度增加;二是涉及师生权益方面的异常信访、突发事件多,信访人情绪激昂,求决心切,疏导、劝阻工作难度特别大。

  4.信访对象多层次,政府及社会关注度高。近两年来,高校信访的主体不仅集中在广大教职工,在校大学生也日益增多;不仅离退休教职工成为学校信访的主体,高层次人才也逐渐利用信访平台反映自己的诉求;不仅校内师生通过信访维权,个别师生还动用种种社会关系或社会新闻媒体争取个人权益,信访背景变得更为复杂。根据中共上海市教育党委的不完全调查显示,2000年全市高校收到上级单位和外单位的批转信件共766封,同时,经上级领导批示要求处理的信件也在成倍增长。

  三、高校信访热点问题的成因

  (一)客观上存在“三大三多”的因素

  1.改革力度大,聚集的矛盾多。从“九五”末至“十五”期间,全国各地许多高校基本都经历了由中央部委管理划转为地方管理为主、院校合并调整、快速扩招,以及实施内部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和分配制度、后勤社会化改革等重大改革和发展过程,许多历史积淀的深层次矛盾因改革的全方位纵深推进日渐显露。如高校系统教职员工住房问题。

  2.建设力度大,激发的矛盾多。近年来,随着国家高等教育的迅猛发展,各地高校都在快速扩大规模,普遍出现了教学、后勤基础设施跟不上等问题。很多高校为解决这一突出矛盾,通过引资联建、向银行大量贷款、自筹经费解决等方式大搞基本建设,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建设力度大,从而激发的矛盾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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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利益关系调整大,失利者意见多。改革必然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必然带来利益的重新调整和分配。近年来,涉及高校的改革措施接二连三,特别是后勤制度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涉及人数多、社会关注高、影响广,加之高校师生知识层次高、思想活跃,因此,许多问题就很直接地通过信访途径反映出来。如在后勤体制改革过程中反映出服务态度问题、干群关系问题、食堂卫生和价格问题等;在人事制度改革中有待岗、转岗教职员工的思想问题,收入、待遇矛盾和纠纷等,这些都成为近年来高校信访的热点和难点。

  (二)主观上存在“三个不健全”因素

  1.工作机制不健全。当今,高校面临日益激烈的国内外竞争,决策者们大多专注于不断增强学校的软实力和硬实力,对于信访工作,他们往往将其定位于教学、科研、实验基地建设等重点工作之外的附属部分,重视不够,认识不深,配套政策、管理水平都未跟上,在工作的机制上缺乏前瞻性、主动性。

  2.机构队伍不健全。高校管理层面多,管理难度大,而信访专兼职人员相对缺乏,待遇又偏低,且基层管理存在有人挂名、无人办事、有人发话、无人落实的薄弱环节,队伍有待加强,素质有待提高。

  3.责任制度不健全。由于责任不明确,追究不到位,处罚不严格,信访干部常常认识不到位,方法简单,应付了事,动辄上移矛盾,不但矛盾难以化解,反而激化升级。

  (三)社会性因素

  1.师生维权意识增强。随着2005年国家《信访条例》的修订实施和国家法制的进一步健全,特别是党中央对民生、民权问题的进一步重视,国家提出了方便信访人反映问题、有利于迅速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系列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对信访人合法权益的尊重和保护,广大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2.“人治”传统思想根深蒂固。虽然我国改革开放已经30年,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在社会大浪潮中得到空前解放,但是传统的“官本位”“人治大于法治”“官越大、问题解决就越快越好”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特别是由于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逐步建立、法制不断健全的转型时期,群众不愿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信访大于法的现象,使得大量本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问题集中到信访领域。

  四、新时期高校信访工作对策研究

  (一)树立正确的信访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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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立足全局的信访观念。信访工作是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机关及其负责人密切联系群众、进行民主协商对话、了解民间信息的重要渠道;是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是党和国家各级领导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一项群众工作和政治工作。高校信访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了解群众呼声、协调各方关系、化解内部矛盾、构建和谐校园、促进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正确认识信访工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努力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为宗旨,以实事求是为准绳,以全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为目标,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师生诉求。

  2.辩证发展的信访观念。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事物都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高校许多信访问题的产生,源于高校的快速发展和大规模建设,同时也会随着建设过程的结束而消失。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观念,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以发展的手段解决问题,正确对待信访工作。所谓“正确对待”,就是每一位工作人员要用辩证的观点看待信访,既不能害怕信访,任意采取办法进行处理;也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信访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讲究原则和方法,要学会作信访成本核算,在坚持原则的情况下更要注重灵活性。

  3.柔性化处理的信访观念。近几年来,少数高校师生因利益受损联名上书反映诉求,或集体到上级领导机关上访、重访甚至缠访的事件不断。由于高校知识分子集中、师生维权意识强、信息集散快,处理稍有不慎就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影响。因此,高校各级领导必须积极转变观念,树立柔性化管理思想,将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要善于从管理理念、工作机制、内外在因素等多层面分析事件产生的根源,从源头上找出妥善处置的办法;要转变观念,把处置信访突发事件作为优化学校工作的一个契机,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激发学校的创造活力。

  (二)创新工作举措

  1.实现“四个转变”。要把高校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转变到以下四个层面上来:(1)转变到为教职工和学生解决实际问题上来;(2)转变到为高校党委和行政当好参谋助手的作用上来;(3)转变到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上来;(4)转变到为社会政治稳定大局服务上来。

  2.发挥“三个作用”,当好“三个中心”。一是要充分发挥好信访部门超前排查渠道的优势作用,当好反映校情民意的信息中心。高校信访工作要深入调查研究,找出一个时期内具有共性、倾向性的问题,信访部门应该成为开发、收集、研究、处理校情民意的信息中心,为突发事件的介入和防范化解发挥积极作用。二是要充分发挥好信访部门综合协调、民主监督的作用,当好为民排忧解难的服务中心。高校信访部门要及时发现领导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各种问题,查处违法乱纪行为,纠正不正之风,要把师生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师生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师生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师生的满意度作为第一标准,为广大师生办实事,努力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充分发挥好信访部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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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当好化解师生内部矛盾的协调中心。要通过做信访工作,为师生排忧解难,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增强师生对学校的向心力,减少或消除不安定因素。

  3.把握“三个环节”。要把握好信访工作的“三个环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抓好超前化解环节,把大量隐患超前化解在萌芽状态;抓好接待处理环节,在校内认真推行信访公开承诺制度,力争把绝大多数的问题解决或控制在校园内;抓好督查回访环节,做好化解和巩固工作。

  4.落实“三项制度”。一是要落实“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制度,切实处理好高校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把信访问题解决在本校。二是要落实目标管理考核制度,从规范化、制度化、实用化、科学化着手,做到层层量化,逐级细化,任务指标化,考核规范化。三是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和通报制度,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政治敏锐性,促进信访工作的平稳发展。

  [参考文献]

  [1]孙展.“接访战役”能否化解信访洪峰[J].新闻周刊,2005(19).

  [2]教育部.中国教育年鉴2001——信访工作[EB/OL].http://www.moe.gov.cn/edoas/website18/info6974.htm,2001-06-01.

  [3]教育部.中国教育年鉴2002——信访工作[EB/OL].http://www.moe.gov.cn/edoas/website18/info7417.htm,2002-06-01

  [4]教育部.中国教育年鉴2003——信访工作[EB/OL].http://www.moe.gov.cn/edoas/website18/info7766.htm,2003-06-01.

  [5]教育部.中国教育年鉴2004——信访工作[EB/OL].http://www.moe.gov.cn/edoas/website18/info13396.htm,2005-06-29

  [6]教育部.中国教育年鉴2005——信访工作[EB/OL].http://www.moe.gov.cn/edoas/website18/info25145.htm,2007-02-12.

  [7]教育部.中国教育年鉴2006——信访工作[EB/OL].http://www.moe.gov.cn/edoas/website18/info31769.htm,2007-08-21.

  [8]董金平,刘祥瑞.高校信访工作的现状与分析[J].思想·理论·教育,2001(2).

  [9]姚小军.浅析“信访怪圈”的成因及对策[EB/OL].衢州信访网,200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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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高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困难

  高校信访现状特点及问题分析

  作者:毛奕鈊来源:《大经贸》2019年第7期

  毛奕鈊

  【摘要】高校信访的法治化迫在眉睫,且与一般信访而言,高校信访具备特殊性。研究高校信访现状,对其主体和问题的特殊性进究阐明,有利于促进高校信访的法治化建设。

  【关键词】高校信访现状特点

  1.研究意义

  在国家信访法治化背景下,校内信访制度的法治化已然迫在眉睫。然而在学界,关于教育信访、高校信访的研究还极为匮乏。2019年4月26日,笔者在未限制时间区间情况下,于www.cnki.ne以“高校信访”为关键词,检索到文献共计50份,其中硕士论文2篇,期刊及会议论文48篇,法学类期刊只有2篇,更无一是核心期刊。可以说,与高校信访在学校治理中发挥的作用相比,学界对高校的关注程度还远远不够。有鉴于此,本文将从分析公立高校信访的现状特点的基础上,探析现在高校信访的问题,以期对我国公立高校信访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2.高校信访现状

  要使得学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就需要发挥信访工作“润滑剂”和“窗口”的作用,下大力气畅通信访渠道。高校在各自具体工作中,不断探索,建立了多种渠道,争取全方面的了解师生的真实想法。目前,在进一步做好传统的来信和来访工作的同时,几乎所有学校都开通了以下信访渠道:

  1)在校园网首页显著位置建立书记信箱和校长信箱。师生们可以借助现代通信技术,足不出户地将对学校重大政策的建议或意见反馈给学校领导,及时、便捷的沟通方式减少了因中间环节过多而造成的信息失真和效率低下的问题。

  2)建立立体旳信访网络。根据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立体信访网络。创建学校领导总负责,信访办公室协调管理具体工作,学校各二级部门各负其责的信访网络,积极调动二级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形成学校和部门信访工作的良性互动沟通机制,牢固树立基层问题基层解决的工作思路。如天津医科大学规定各大学医院、院系及全校所有处级单位,确定一名领导负责信访工作。

  3.高校信访特点

  3.1高校信访主体和内容的多元性

  高校信访主体人员是复杂多元的。除社会类型的信访人以外,就学生而言,包括在籍、访学进修、继续教育等不同类型;就教工而言,从工作性质上看包括学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两类,从身份类别上看,包括事业编制人员和编外人员。不同的身份类型一方面意味着其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定位有所不同,相应的诉愿处理方式也有差异。

  而且现在高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越来越深,以前高校信访的客体主要是教师和学生,但现在已超出了校园内部事物的范畴,只要是与学校发生联系的各行各业的人都

  有可能成为信访人。就比如说与我校因为合同问题对簿公堂的津沽学院原建筑公司,就可以是高校信访的主体。

  多样的主体也就意味着诉愿的类型的差异,比如劳务用工人员一般不会发起有关学术问题的信访,工资、离退休待遇问题使他们要面临的主要问题。而学术群体发起的有关职称评定、学术道德等方面的投诉,往往是高校所独有的,其处理机制相应也比较特别。教务涉及的招生录取、考试成绩问题,这些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都成为高校信访工作的热点。还有的学生会反映食堂饭菜价高量少,住宿条件差,奖学金评比不公平等是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事项。

  另外,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与大学城建设的如火如荼之间存在必然的关联,而土地这个作为传统社会安身立命之本的特殊资源,在发展迅猛的社会转型期,与之相关的各种社会矛盾也自然随之而来。高校建设用地的征缴、部分校内新建房屋的分配使用等等,都成为高校信访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房屋分配的信访缘由,往往会演变成难以解决的缠仿,烂仿。这既因为房屋价格高,又因为高校相对社会而言,相对封闭和人员固定。信访人总会感觉找对领导,施加压力,学校会根据校内人情或维持稳定的原因,对他的诉求进行妥协,哪怕是无理诉求。

  3.2高校信访学生主体的特殊性

  学生主体,相对于社会信访的主体更具特殊性。这不仅因为在学校老师承担家长的角色,对学生进行授业与管理。更因为学校掌控着校内学生的生杀大权,不论是考试成绩、奖学金还是记过或者退学警告,都对学生的权益有着影响。相比社会中的行政机关主体,更具权力和影响。而且大学阶段的学生多处于青春末期和青年初期的交汇阶段,他们的思想意识逐渐成熟但还不稳定,进入大学既使他们带有迈入高等学府的成就感,同时乍一独立学习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迷茫。身心发展特点也让他们呈现出困惑、孤独、苦闷等特有的情绪情感体验。他们更自信也更迷茫更敏感。相对于社会信访群体更稚嫩,更加缺少社会经验,面对事情有时会盲从老师的意见。处理公正还好,若出现不当处理结果,很可能会做出过激结果。从现实情况中也可以看出,学生跳楼,伤害他人不在少数。探究原因,往往是处理事端过于简单甚至是不公的原因。

  3.3高校本身的社会角色具有特殊性

  高校信访工作在国家信访制度中具有特殊地位,同样也使高校信访工作更容易产生激烈的冲突,造成极端的后果。例如社会信访人在与高校展开信访工作时,往往认为高校作为文明单位可以当成软柿子随意拿捏,因此很多人会采取威胁、恐吓、自杀、集体闹事等极端手段,引起媒体曝光,从而造成恶劣的校园影响和社会影响,而高校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往往不能以法治的力量进行解决,只以无条件满足闹事人要求的结论来息事宁人,长此以往导致信访工作严重缺乏有效性。

  4.高校信访的问题分析

  4.1高校信访在学生主体中缺位

  虽然有数据表明近年高校信访的总量逐渐增多,但笔者对身边同校不同校的同学进行询问,发现没有一个了解本校高校信访这一政策的。两相对比,这无疑是一件奇怪的事,当然,这与高校有多种政治参与形式的原因有关,比如教代会、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等机构。但笔者觉得,这与校方未向学生主体对信访制度进行宣传有关。在开学典礼上,校方会对学生在校的生活学习各种方面进行介绍和要求,但很少会对学生怎么具体维护自己的种种权利,进行详细介绍。虽然在学生手册中有着具体的学生申诉规定,但不主动介绍,以校内学生的特点是很难会自己翻阅的。另外,与国外高校学生会相比,很难说国内的学生会保护学生权益是其主要工作目的。这样既不主动介绍又没有相应机构,进入大学的稚嫩群体是很难保护自

篇四:高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困难

  高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畅皓皓来源:《法制与社会》2020年第29期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纪检监察学会研究课题,基金项目编号:JJXH20200150。

  人民来信来访简称为信访。人民通过访、写信的方式来向党政机关、企业单位等表达个人或者集体的意愿和诉求[1]。而纪检监察信访是有特定的含义和范畴,教师、学生以及其他学校的关系人或群体是高校信访的主要对象,当这类人的正当权益和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时,通过相应渠道,将该情况反映给高校。学校对于教师和学生的重视程度,以及学校对于问题和矛盾的态度和能力,可以直观从高校信访工作的处理情况体现出来。

  师生表达合理利益诉求、行使民主权利和参与学校管理等有效构成了高校信访工作[2]。高等教育的改革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新问题、新情况也一一呈现出来,高校信访在我国信访制度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学校一些发展等领域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中的第一道程序是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它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和了解信息的主要方法,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

  (一)信访对象多元化

  当下多所高校由几所职校合并而成,前十几年的信访主体大多是各个学校的一些老职工对以往学校或者领导不满的人员组成,近些年,随着学生维权意识的增强,已经从教师员工扩大到学生,也有社会成员,信访对象多元化态势发展明显。

  (二)信访内容复杂化

  高校的黨员干部大多是学校本土成长起来的,大家一直在校园工作学习,师生关系、院系关系、朋友关系、同学关系、同时关系,甚至有些教师一家几代都在学校工作,这对于工作的开展带来了相当大的阻力,从而使得信访举报问题变得复杂化。

  (三)信访形式多样化

  信息化技术高速发展,信访的形式发生了重要的变化。现在信访主要通过电子邮箱、匿名信、越级上访等形式,个人来电、来访等方式随之减少。这也造成了一种现象:书记、校长的信访邮箱每天会收到匿名或实名的信访邮件。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大多数人对于信访举报的认知,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认为信访举报是软任务,说的天花乱坠,做起来不尽全力,工作一忙置之脑后。有时转办的信访件,没有明确的回复结果,往往多次催办后仍无结果[3]。另外,高校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隶属于高校,既要监督学校的相关人员事项,又要受学校制约,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工作的开展。

  (二)工作措施不到位

  当下,信访件产生的原因错综复杂,处理信访的难度越来越大。其次,由于领导层的变动,一些工作没有很好的衔接在一起,这使得一些可以很快澄清的问题被搁置了,许多重要的线索消失了。实名举报宣传指导不到位,造成了群众不愿实名举报。

  (三)制度落实不到位

  随着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部门职责分工,制度建设没有紧跟中央纪委、省纪委的新要求,导致信访举报工作本身的制度不健全,或者制度执行不力。有些部门学校没有专门的信访接待人员,往往挂靠在纪委办公室,没有专门的来访接待地点,导致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不规范。信访工作的程序没有及时公布和更新,导致部分师生无处了解,还有部分信访反馈机制不健全,师生投诉无效。

  (四)队伍建设不到位

  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学校纪检监察干部得到补充。虽然纪检监察干部人数得到保障,但大部分到岗人员属于新到岗人员,对纪检工作的专业性认识不狗,虽然省纪委已经组织新上岗的同志分批进行轮训,并进行纪检监察知识应知应会全员测试,但成效都不明显,新到岗的纪检监察干部仍需要一定时间的适应和跟岗锻炼。因此,对于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的充电需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战斗力急需提升到新的台阶。

  (一)如何接待好师生

  1.要有好态度。接待来访最忌讳是摆脸色、摆架子。一个好的态度是做好接待工作至关重要的基础。好态度的标准是什么,我认为具体要做好“五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句热情问候、一杯热茶暖心、一有满意道别。通过我们的好态度,让师生感受到学校和组织的温度,为接待工作打下一个好的基础。如果门难进、脸难看,势必会给下一步工作造成难以弥补的裂痕。

  2.要有好思维。接待师生必须要有缜密的思维能力。最核心的是要有两种。第一个要有逻辑思维,要围绕师生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抽丝剥茧地逐条进行解答,切忌答非所问,让师生听的一头雾水,听得很不耐烦。第二个要有法制思维,接待师生、答复师生时,一个重要的标

  准就是依法按政策解答,切忌信口开河不懂装懂,切不可因政策掌握不到位,作出错误的解释,给工作带来被动。

  3.要有好业务。因为师生反映的问题会非常的杂,也会涉及到不同的部门,所以接待的同志必须要对学校各项政策非常的了解,这就要求平常要加强学习,对上级和学校的各项政策烂熟于心,才能应付自如,才不会陷入对方的话语体系。

  4.要有好“嘴皮”。接待师生必须要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通俗地讲,就是嘴皮子要利索,切忌不能形成政策倒灌。讲话既要有策略又要有方法。有的时候你要把话讲“死”,让有越政策底线,碰法律红线欲望的人死心;有的时候要把话讲“圆”,对由于自身原因引发的矛眉,能圆好场、团好人、收好尾;有的时侯要把话讲“活”,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想方设法、创造条件解决问题。另外,要学会在合适的场合,说对的话。俗话说,一句话能把人说笑起来,一句话也能把人说跳起来。同样的语言不同的语境、不同的环境,都会产生不同的效果。

  5.要有好脾气。来信访的大多数是带着情绪和怨气过来,可能一进门就会把你当成宣泄对象,尽管你有好态度,但是在谈话过程中难免也会对你发火,那耐心的听,一副好脾气就显得尤为重要,而不是针锋相对。这样才不会激化矛盾,从经验来看,如果从头到尾都是一副笑脸,大部分问题也就现场解决了,即使问题没解决,为下一步的解决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二)如何解决好问题

  “星星之火一瓢水、熊熊大火一壶水”。解决信访问题必须要立足于早、立足于小、立足于快,做到宜早不宜迟、宣快不宜慢、宜散不宜集。实践中也会遇到一些想不通,思想比较轴的,就会产生缠访、越级访。要化解心结,必须具备“四心”:

篇五:高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困难

  关于如何规范开展信访举报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关于如何规范开展信访举报工作的思索与对策从《工作规则》详细规定来看,各级信访部门在落实过

  程中,应着重把握好第六条(“实行分级负责制”)、第七条(“谁主管谁负责”)相关原则,以及第十二条(“归口受理”)的相关规定。

  重视并处理好三对关系信访举报工作在纪检工作中具有特别的地位,体现了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又体现了党内监督、专责监督;既要维护群众利益,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又要捍卫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先进性纯净性。从信访举报工作实际动身,实行《工作规则》,要仔细对待和处理好三对关系。信访举报与问题线索的关系信访举报与问题线索具有本质的区分,同时又有不行割裂的联系。信访举报可以转化为问题线索,但不是全部的信访举报都是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是问题线索的主要来源,但不是全部。两者的责任主体、工作对象、政策依据、目的要求不一样,假如在详细工作中不能很好厘清两者的关系,就会出问题甚至带来严峻后果。因此,在落实《工作规则》中,一方面要分清晰,在某个方面、某个环节,面对的是哪一类

  问题线索,并依据相应的法规制度明确对应的工作措施、标准要求等;另一方面,要把信访举报工作和问题线索处置或者说执纪审查工作统筹兼顾起来,有机连接。

  群众与纪检机关之间的关系这其实就是外和内的关系。群众是党外监督的主体,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群众通过参加信访举报,就将其党外监督的范围和触角延长到党内监督上来了。也就是说,在处理群众信访举报中,纪检机关既要受到党内法规制度的约束,也要接受群众的监督制约。实践中,纪检机关特殊是基层纪检机关成为群众信访举报对象的状况时有发生。因此,实行《工作规则》,既要突出纪检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也要把群众对纪检机关的监督考虑进去。上下级纪检机关之间的关系事实上,在信访举报工作中,上级纪委的监督制约作用非常明显。比如,上级纪委可以通过检查、督促转送件的办理,发觉下级纪委在处置问题线索上存在的问题,倒逼下级纪委提升问题线索处置实力;通过审核交办件办理结果,检验下级纪委问题线索处置质量和效果,甚至通过干脆核查,对下级纪委监督执纪权力形成监督制约。落实《工作规则》,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严密的制度笼子,必需拧紧上级纪委通过信访举报工作开展监督制约这一环。精确理解《工作规则》有关信访举报详细规定

  从《工作规则》的详细规定来看,涉及信访部门的主要是把握和落实好第六条、第七条,即关于监督执纪“实行分级负责制”、“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及第十二条“归口受理”的相关规定。但在实践中不能仅仅局限于明文规定的内容,还要把没有作出规定但符合基本要求、主要精神,反映实际状况的内容考虑进去,才能真正把《工作规则》落实好,发挥预期效应。

  归口受理信访举报《工作规则》规定纪检机关信访部门“归口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下一级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此外,20xx年,中心纪委在部署建设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系统时曾明确提出,将作风举报受理工作纳入信访举报信息系统,由信访举报部门统一受理。因此,在中心纪委将党风政风监督平台纳入信访举报信息系统后,各省要刚好将作风举报的受理工作一并纳入,达到“一个口子进入”的要求。统一接收问题《工作规则》规定的是信访部门“统一接收下一级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但没有提到上级转办、交办件的接收问题。各地在落实当中,建议将上级纪委转送、交办的信访件也由信访部门统一接收。此外,同级巡察巡察

  机构接收的群众信访举报该如何处理?建议除涉及省管或市管干部的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同级纪委案管部门或党委组织部门外,其余全部转交所巡察巡察的党组织限期办理。

  信访反映问题线索的移送、转送问题《工作规则》规定信访部门“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这里有一个关键问题须要明确,即对问题线索的认定问题。同一封群众来信,信访部门和案管部门可能会在是否属于问题线索上产生分歧,导致工作的延误和偏差。为防止出现此类问题,各地在落实过程中,建议在程序上增加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审定的环节,即“分类摘要报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此外,也要明确,对不属于本级纪检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应根据归口受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信访部门统一报送上级纪检机关或转送下级纪检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比如,涉及省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及其下属企业中非省管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应归口转派驻该省国资委纪检组处理;涉及高校中非省管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应归口转派驻该省教化厅等纪检组或各市纪委处理。信访举报办理状况或结果反馈根据规定,群众信访举报必需“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尤其是群众实名举报或上级交办要求报告结果的,必需按要求反馈或报告办理结果。就省级纪委来讲,目前的做

  法是由承办部门向举报人反馈,并告知信访室备案;对上级交办件,则由信访室汇总办理状况后统一上报中心纪委信访室。根据《工作规则》规定,问题线索的处置状况及结果由案管室汇总、核对。为保证工作顺畅有序,在落实《工作规则》过程中,应进一步明确:属于信访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分办看法并移送承办部门后,同时将分办状况告知信访部门;承办部门将问题线索按程序办结后,在规定时间内反馈信访举报人,并将反馈状况通报信访部门;建立信访举报处置工作定期核对机制,建立信访举报移送台账,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有关问题线索处置状况、结果,与信访部门核对、销账。

  党风廉政看法回复工作对于该问题,根据各级纪检机关目前的做法,是由信访室汇总各纪检监察室等有关部门的看法后,形成综合看法统一回复。《工作规则》施行后,各执纪审查部门不再负责日常监督。有关问题线索的办理状况,一般应由案管室汇总后形成看法反馈信访室,信访室汇总执纪监督、案管和审理等部门看法后,形成有关人员的党风廉政看法,统一回复。线索处置的问题以省级纪检机关为例,信访室主要担当了四项工作:一是对指向省管干部但无详细姓名和单位职务的信访反映进行信访核实;二是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务或极端行为的信访

篇六:高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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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四川省双流县在信访举报工作中着重把教育与监督、保护、惩处干部有机结合起来,抓源治本重防范,扎实有效地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有效地发挥了信访举报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但目前信访举报工作仍然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待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加以探索和思考。

  一、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的问题(一)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讲,由于征地拆迁中积累的问题,导致信访增多及处理难度较大。随着该县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征地拆迁工作大量增长,由此产生的征地拆迁安置矛盾也逐步凸显,如何均衡协调经济发展促大多数群众增收和少数群众在拆迁中的利益得失的矛盾是我们面临的新问题。其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新旧拆迁补偿政策差异引发矛盾。在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中,由于“新旧政策交替”,补偿安置标准不一致引发群众上访。二是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维权方式失当。部分拆迁户对政策理解存在偏差,提出了远远超出政策范围的不合理补偿要求,一厢情愿地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盲目心理,以过激行为向政府施加压力,企图把事态扩大,引起关注,以达到不合理或不合法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二)从信访工作机制上讲,由于机制不完善,导致信访量增长处理难度较大。由于纪委信访工作职能与大信访的职能交叉重叠,信访职责界定不清,一些纪检信访业务范围外的问题被“推”到了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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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范围外信访量增大。实践中,上访人往往可随时随地就任何内容向纪检部门上访,从而形成了纪检监察部门对信访问题大包大揽的现象;同时由于职能部门责任不明确,相关工作人员怕情况复杂难以处理,往往将群众推给其他部门,几个部门相互推诿,引发群众到纪委上访。

  (三)从基层干部业务素质上讲,由于基层办信力量不足,导致越级信访增多。由于基层信访工作人员大部分是兼职,对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问题,处理起来难度较大,加之调查不够细致,对群众的正当要求不愿作合理解释说明,因而造成信访件办理质量普遍不高,群众对基层干部调查结论不认同,造成越级上访逐年增加。

  二、解决好信访难题的主要对策(一)构建全方位的群众诉求渠道,信访举报网络建设初见成效。在信访网络建设方面,该县已经形成了县、镇、村“三级联动”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网络,建立健全相关机构,落实了相关人员,明确了相关责任。在拓展群众诉求渠道方面,我县率先开通了纪检监察网上信访举报,通过互联网向群众公开受理网上检举控告、申诉和诉求,并在网上给予回复,进一步提高了信访举报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在工作模式上,该县主要采取“全程开通,定期收集,分级办理,及时反馈”的方式进行,体现了“从快从速,实事求是”的特点。(二)着力解决信访热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1、梳理排查特殊疑难遗留问题,科学实施领导包案集中化解。按照全国、省、市纪委信访工作的要求,该县结合实际,每年开展对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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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2007年至2011年共梳理排查28件疑难信访件,并实行委局领导包案化解,其中25件已得到妥善化解,3件因政策原因未能结案,仍在继续做宣传解释和稳控工作。今年3月,该县委局召集28个相关部门、8家国有公司、5个管委会和各镇(街道)召开了重大特殊疑难、遗留问题调研工作会,共排查出55项重大特殊疑难、遗留问题,现均已按照县领导分工,全部实行县领导包案逐一进行化解。

  2、积极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妥善解决业务范围外历史遗留问题。一是规范行为,接访同质化。对待群众反映的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坚持一视同仁的原则,严格执行和谐接待来信来访制度,切实做到接待群众来访“三声”(来时问候声、接时安慰声、走时送别声)、“三心”(热心、耐心、诚心)接待、“三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服之以法)疏导。二是建立制度,办访一体化。建立完善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受理台帐资料,与纪检监察信访同时受理,分类登记,一起督办。三是发挥职能,督访严格化。该县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检查职能,加大对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跟踪督办力度,督促相关人员切实承担责任,妥善解决问题。

  3、以深化“共创共享”机制为契机,推动热难点问题的化解。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深化完善共创共享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双流实际以“三深入三用心”活动为载体,认真开展了“四查四摸清”活动。一是认真开展征地拆迁、过渡安置、土地综合整治、和旧城改造等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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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检查。二是严肃查处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的涉及征地拆迁安置、土地综合整治、旧城改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和分类管理,挂牌督促集中办理,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4、鼓励署实名信访举报,切实保障被举报人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扩大和发现线索,降低办案成本,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双流县纪委监察局署实名举报工作制度(试行)》,鼓励信访人署实名举报。《工作制度》规定对实名举报实行优先办理、优先回复、加强保护、实施奖励的原则。同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对举报人的姓名、电话、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严禁将检举、控告人的有关情况以及检举、控告的内容透露给被检举、控告单位和被检举、控告人以及其他单位和人员,切实保障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工作制度》还明确规定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要实施奖励,同时,对打击报复实名举报人的行为要依法严惩。制度实施后,该县实名举报件数量逐年上升,署实名举报件所占比重从2008年27%上升到2011年的44%。

  (三)加强分析研判,创新反腐倡廉源头治理举措。该县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重点任务以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针对性强的信访专题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源头控制性、预警性的意见和措施。

  1、探索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模式,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近年来查处的涉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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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的相关信访突出问题和违纪案件,认真开展专题调研,汇同相关职能部门探索建立了一套具有双流特色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新机制。通过运用网络智能化手段,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科学、规范、阳光监管,切实从源头上化解了农村集体财务信访问题,实现了“干部清白,群众明白”。2010年4月至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中央纪委党风室一行以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分别到该县考察了这一新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模式,并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肯定。

  2、搭建绩效风险管理平台,构建源头防控行政行为风险工作机制。该县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搭建了绩效风险管理平台,将绩效管理与廉政风险教育同步推进,把行政效能投诉主动纳入到行政行为风险管理中。其管理模式主要是通过任务派发、信息反馈、效能监察、系统预警、数据采集和绩效评估等步骤,从而实现静态和动态管理、人工和智能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创新,以客观真实反映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工作效率和执行力的提升。其管理的核心是建立四级预警机制,即黄色、橙色、紫色和红色四个层次的预警机制,这四种情况是根据各个单位承担工作性质、工作完成的程度和工作完成实际效果等指标来综合设定预警级别,纪委监察局和目督办将根据这四个不同的级别启动问效和问责的程序,有效提升行政效能和执行力。

  (四)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2009年至2011年,该县纪委、监察局共查处违纪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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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案件78件,处分106人。其中查处大要案24件,万元以上经济大案17件,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9件,共收缴(追回)违纪金额万元。

  1、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案源管理。一是强化目标管理,县纪委、监察局要求各镇、街道每年必须完成提供一条可查性线索的目标任务;二是建立内部排查机制,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违纪违法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定期对信访举报进行认真分析、梳理,筛选具有可查性的线索;三是健全反腐败办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要求成员单位每月填报案件线索报表,共享信息资源,提高协调作战能力。

  2、围绕重点工作,加大查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一是制定了《双流县地震灾后重建家园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08年围绕抗震救灾工作大局,坚决查处抗震救灾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和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对抗震救灾工作不力的4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二是2009年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贯彻执行,重大工作任务的落实,查处了东升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在实施拆迁安置过程中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造成工作被动和恶劣影响的案件;查处了中和街道实施征地拆迁过程中,作群众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在一定范围造成不良影响的案件;三是2010年围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查处了公兴镇一副镇长在拆迁安置小区建设中收受贿赂的案件;查处了九江镇某社区四名社区干部在该社区场镇改造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贪污贿赂案件;查处了县粮食局两名副局长在震后粮仓维修工程中虚增工程量侵吞公款的案件。通过典型案件的查处,在全县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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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注重惩防结合,积极运用办案成果。一是注重结案研究,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和存在的问题,2008年至今共下发案件通报3份,向发案单位发监察建议书20份,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整改到位。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利用几年来查办的典型案例,编写《惩防并举取信于民》案例选编,并拍摄了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到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将查办的典型案例作为廉政考试的内容编入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案例分析题库,使党员干部从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中接受警示教育和纪律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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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高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困难

  对于2021年信访举报工作及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报告

  关于2021年信访举报工作及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报告一、基本情况__年以来,__纪委监委共接收信访举报__件(次),其中业务范围外__件(次)、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__件(次)(含重复件__件(次));按照信访来分,上级转交办__件(次)、本级受理__件(次);对业务范围外__件(次)信访举报已转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对__件(次)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进行四类处置,其中谈话函询_件、初步核实__件、暂存待查_件、予以了结__件、移交市纪委_件。综合监督执纪、政治巡察、信访举报和审计、扶贫等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共收到问题线索__件(含信访举报重复件__件),去除重复件处置__件,其中初步核实__件,谈话函询_件,暂存待查_件。予以了结__件,立案_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_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_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_人,撤销党内职务_人,留党察看一年6人,开除党籍_人,政务警告_人,政务记过_人,政务记大过_人,政务降级_人,开除公职_人,双重处分_人,免于处分_人,撤销案件_件,留置_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_人,正在办理6_件(已立案尚未下达处分决定书_件,正在办理_)。二、主要做法(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信访举报是群众参与监督的重要途径,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问题线索的主要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纳入全县大信访工作格局和各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来总体谋划和推进,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信访无小事”的观念,坚持抓早抓小,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县纪委监委把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之一,纳入县纪委监委领导干部划片包乡(镇)工作重要内容,建立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常委班子包片区、职能科室挂乡镇、业务室办具体抓”的责任

  机制,层层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确保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处置有人管、督促跟踪有人抓,切实构建了全委参与、县乡共抓大格局。

  (二)归口受理、规范处置。一是畅通渠道。在大关纪检监察网设置链接全省___网络检举举报平台,向社会公布县纪委信访室、_个乡镇纪委以及_个派驻机构举报电话并在“__号码百事通”全登记,畅通县、乡、村(社区)信、访、网、电信访举报渠道,多渠道接收信访举报,坚持有访必接,有诉必办。二是严把关口。严格执行信访室归口受理信访举报件,根据反映问题性质和管辖权限,科学界定受理范围,切实把业务范围内的吸进来,把业务范围外的引出去。依托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信访举报子系统,按照上级转交办、领导交办、本机受理等信访分类建立台账,逐一梳理信访举报基本要素和反映问题进行登记,把好信访举报“

  (四)强化督办,推动落实。案件监督管理室定期对各纪检监察室和乡镇纪委监察室在办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规范督办程序和责任,建立督办工作台帐,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本级机关信访举报梳理的问题线索、上级机关交办的问题线索和领导交办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督查督办,对问题线索查办进展缓慢的办案室办进行电话催办、督办,确保督办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__年以来,累计电话督办_余次,发函督办_次,实地督办_余次,查处了__文体局局长等问题线索。

  (五)健全机制,夯实基础。规范信访接待和办案场所建设,县纪委监委在环境有限的条件下,配齐信访室、县级谈话室和_个乡镇谈话室监控、扫描和录音设备,完善办公硬件设施升规范化水平。制定完善了《__纪检监察机关转办件跟踪督查办法》《__纪检监察机关首信初访责任制度》《__纪委监委过度时期线索管理规定》等工作制度,细化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办理等内容,明确工作首办责任、审核把关、督查督办等要求,强化责任追究,有力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和问题线索处置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

  三、存在问题(一)反映业务范围外问题较多。__年以来收到反映利益诉求、涉法涉诉、土地争议等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__件(次),占总量的_._。一方面反映出群众的维权意识、法治意识越来越强,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敢于站出来反映;另一方面,有的群众在反映问题时不区分部门职责盲目投递、多级投递现象普遍存在,同一个内容大多从省到市再到县多级投递,如孙祥春来信反映涉法涉诉问题,从__年以来已投递了_件,尽管已多次答复其通过合理合法渠道解决问题,但其依然我行我素。再一方面,群众通过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利益诉求问题,也折射出个别单位和一些党员干部对待群众诉求不主动作为,甚至推诿扯皮、态度粗暴,群众合理诉求不能得到及时解决继而上访的问题。(二)重复举报、越级举报现象仍然突出。___年以来检举控告类重复举报达__件(次),占总量的_._℅,有的信访举报已经核实过,但反映人对调查结果不满意而依然举报,如__反映__涉嫌违纪问题。有的举报尽管已受理,但反映人为了引起重视反复举报,如_及其家人来信(来访)反映_所长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在一个月内投递了_件,还有_件在投递的路上,该信访件已作为问题线索正在初核中。

篇八:高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困难

  大学纪监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纪监信访举报工作,提高信访举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根据上级纪监机关关于信访举报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信访举报工作的受理范围根据上级纪监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校X委办公室、监察处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的范围包括:1、校内各级组织、员违反章和其他内法规,违反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利益和其他败坏风政风行为的检举控告;2、各行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学校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决定、命令以及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3、员、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对所受纪政纪处分或纪监部门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要求进行复议、复查的来信来访;4、其他涉及风廉建和纪政纪方面的问题;5、对学校各级组织、各行政单位制定的政策、决议等,以及贯彻执行情况的意见、建议;6、学校委或行政领导交办的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件;

  7、上级纪监机关转办和交办的有关信访件;8、校外有关单位及政法机关转交的有关信访件。二、信访举报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校X委办公室、监察处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是纪监工作的基本原则,信访举报工作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认真负责地处理好每一起信访举报件。2、以章和法律法规为准绳。章、内法规,的法律、法规、政策、决定是纪监机关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3、坚持民主集中制或领导责任制。对重要信访问题的处理要由集体讨论决定,或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执行。4、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信访举报问题涉及到哪一个单位,就由哪一个单位负责调查处理;涉及到哪一级组织任命的干部,就由哪一级组织负责查处。5、维护信访当事人的民主权利。信访工作人员要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落实;要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在对信访件进行调查了解的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检举人。6、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要保证每一起信访件的办结,而且要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处理群众来信的一般工作程序X委办公室、监察处的信访工作人员在受理群众来信的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收信工作(1)对于所接到的群众来信要及时拆封,不得延误。(2)要保证信封的完整性,尤其是要注意保证信封上邮戳和文字的完整,一般应从信封的右侧,沿边缘线剪开。(3)要保证信件内容的完整,在拆封过程中不得损坏信件。(4)在信件正文第一页的右上角处,加盖“XX大学纪监办公室信访”专用章,并在盖章处填写收信日期和来信编号。(5)将信件的正文、信封及附件等材料一并装订。2、阅信工作(1)信访工作人员要认真阅读来信的内容,准确领会来信的原意,根据来信的内容,进行分类处理。(2)在“校X委、监察处信访举报工作登记本”上,登记来信的内容和项目。登记的有关项目包括:信访举报者单位、姓名、编号、类别和来信的简要内容等。(3)根据信件所反映的基本内容,进行初步筛选和具体问题的核实工作,然后填写《XX大学X委、监察处信访举报公文承办单》,承报办公室主任审批。3、信件的审批程序

  (1)信访工作人员要将原信和附件,及其所填写的公文承办单一并承送给校X委办公室、监察处主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审批,并提出自己对信件处理的初步意见和建议。

  (2)根据主管信访工作领导的意见,或由承办人员直接展开对信件的调查了解工作,或继续承报主管X委工作的领导审批。

  (3)根据X委主管领导的书面批示意见,或承报学校有关领导阅示,或转交校内有关单位具体办理。

  4、信件的主要办理方式(1)直接查办。一般由上级纪监机关和学校政领导责成查办的信件,以及反映重要问题不便于下转具体部门查办的信件,要由校X委办公室、监察处组织力量,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直接进行处理。(2)校内交办。涉及具体部门分工负责的问题,或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由下一级组织负责管理干部的问题,要转交给具体部门负责查处,并将查办的结果书面报告校X委、监察处。这类信件一般要在一个月内办结。(3)同级转办。对于不属于纪监机关处理范围内的信件,要转交给具体的责任部门办理。5、几种特殊信件的处理(1)联名信的处理。信访工作人员要注意及时核实联名信所反映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处理,并

  适当做好举报人的工作,防止联名信转变成为集访。(2)匿名举报信的处理。对于匿名举报信要区别对待:没

  有明确线索和具体事实的可暂时不予处理,作为存查件留待以后有明确线索再进行查处,这类存查件要有领导的书面批示意见;对于群众举报问题轻微,尚不构成违纪的信件,可以采取将举报内容摘抄给被举报单位或举报人,作为改进工作的参考,或由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所举报的问题作出书面说明的方式;对于反映重要问题、情节比较清楚的信件,X委办公室、监察处要组织专门力量,全力予以调查。

  (3)重复信件的处理。对于尚未处理完毕、内容相同的群众重复来信,可不作重复登记,作为一件处理;对于群众第一次来信未作处理或产生处理遗留问题所导致的群众重复来信,要认真对待和处理,不能改变处理结论的,要做好当事人的说服和疏导工作。

  6、信件的办结方式(1)对于直查信件,X委办公室、监察处的承办人员,要将办理的情况和结果,形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的证据材料,一并承送给X委主管领导或有关校领导阅示,根据他们的批示意见,进一步做好下一步工作。(2)对于交办的信件,有关部门或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连同信件的原件和有关证据材料,一并承送给校X委办公室、监察处。

  (3)转办的信件,一般不需要承办单位提供书面材料,但信访工作人员要随时关注所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

  (4)对于署名举报的信访件,在办结后,还要求承办人员将办理情况和办结结论,通知检举控告人本人;对于匿名举报,必要时可在适当范围内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5)信访件处理结果的报告内容应包括:调查情况、处理结论、检举人对调查结果的意见、被检举人对调查处理的意见、若检举人或被检举人有不同意见,还应有承办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书面说明等,信访件的具体承办人要在报告上签字,并加盖X委办公室、监察处的信访专用章。

  校X委、监察处信访件的办结结论主要有以下几种:(1)转为初查核实的信访件。这类信访件在查处工作中,发现所反映问题基本属实,且构成违纪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纪律责任的,要转为初查核实件,并履行必要的手续。(2)给予批评教育处理的信访件。这类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也基本属实,但尚不构成违纪,要对所构成的问题予以纠正,并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的处理。(3)予以了结处理的信访件。这类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基本失实,且不需要进行相关处理,由信访工作人员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写出书面材料,由校X委主管信访工作的领导签署书面意见后,作了结处理。

  (4)予以存查处理的信访件。对于缺乏明确线索的信访件,可暂时予以存查,待今后有进一步线索再进行查处,这类信访件要在有关领导批示认可后,作为存查件登记在册,妥善保管。

  (5)重点、热点问题的综合反映。对于群众来信举报问题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重要情况,及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校X委、监察处要注意及时综合和分析,并以简报或专报的方式,报送学校政领导作为工作参考。

  7、信件的归档在信件办理完毕后,信访工作人员要按照纪监信访举报工作的要求和学校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立卷归档,严禁将信件及相关材料泄漏或遗失,信件一般按年度归档,信访工作人员根据每年信件的数量和具体内容决定当年立卷归档的册数,反映重要问题的信件或内容附件较多的信件可单独立卷。需要归档的信访材料包括:(1)信访件的原件或摘要材料;(2)领导批示的公文承办单或其他领导批示的文件;(3)调查报告和有关处理结论;(4)在查处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证据材料;(5)被检举人的说明和检查材料;(6)与办案有关的其他材料;(7)纪监信访举报工作登记表;

  (8)信访工作的各种总结和分析汇总材料。对于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或重复的信访材料也不得随意处理,要采取妥善保管和监督销毁的方法,以保证信访材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四、接待来访的一般工作程序X委办公室、监察处在接待来访工作中,要注意做到:1、办公室一般要保证2人以上负责接待,一人主谈,一人做好记录工作。2、在接谈时,要首先问清来访者的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等自然情况。3、对于接谈的内容,要认真做好记录,并要求举报人在记录上签字认可,作为查办材料;反映重要内容的问题,还要求举报人进一步提供书面材料,以备查处。4、对于来访件的报批、处理、了结及归档等相关手续,依据上述处理来信工作的一般程序办理。五、受理电话举报的一般工作程序X委办公室、监察处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负责接待群众的电话举报,同时X委办公室、监察处的任何一部电话都可以受理群众的电话举报工作。在受理电话举报的过程中,要注意做到:1、X委办公室、监察处接听举报电话的工作人员,作为举报电话的第一受理人,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接听工作。

  2、接听人首先要耐心细致地问明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自然情况,对于匿名举报也要求举报人予以明示。

  3、接听人要对所举报的内容认真记录在案,不清楚的地方要及时向举报人核对清楚,避免出现错漏现象。

  4、在工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采取电话录音的方式受理群众电话举报。

  5、将举报电话的记录内容,转交给办公室具体负责信访举报工作的承办人员,并做好具体交接工作。

  6、对于电话举报件的报批、处理、了结及归档等相关手续,依据上述处理来信工作的一般程序办理。

  六、信访统计和分析总结工作根据上级纪监机关的有关要求,信访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信访统计、分析汇总和年度总结的工作。1、统计报表工作。信访工作人员要将半年度和年度报表按时上报省高校纪工委。2、信访件的分析工作。信访工作人员要将信访件办理的综合情况和信访工作开展的情况,按时写出分析汇总材料,重要问题的信访件要随时写出专题报告,供领导参考。3、信访件的总结工作。信访工作人员要将一年来,信访件办理的综合情况和信访工作开展的情况认真总结,以便写X委工作总结。七、纪监信访举报的工作要求

  1、努力提高信访办结率和优质结案率,保证校X委、监察处信访件的当年办结率达到90%以上。

  2、努力提高校X委办公室(监察处办公室)直查工作的力度,坚持多办少转,进一步提高信访件的查处效率和查处质量。

  3、进一步加强纪监信访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和现代化的管理水平,抓好对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保证信访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4、加强对信访件的综合分析和总结工作,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扩大案源、充分发挥信访工作案件主渠道的作用。

  本实施办法经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九:高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困难

  基层反映:当前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今天,好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当前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的基础性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获取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主渠道。从近年来,基层信访问题突出,且信访问题处置难度日益增大。针对基层信访问题,英山县纪委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创新。一、存在问题及原因一是匿名举报信访量较大。在我们受理的信访举报件中匿名举报占信访总量的70%以上,上访人因心存顾虑,怕打击报复、怕自己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被邻里笑话等原因,大多以匿名形式发邮件,即使是电话举报也大多不愿透露姓名。还有些人为了个人恩怨和利益,捕风捉影、诬告他人,多次反复向省市写匿名信,而且匿名举报大多线索不清、内容不具体、调查难度大,无形中加大了基层信访工作量。二是业务范围外信访量增多。由于基层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能职责了解不够,加之党中央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群众认为纪委的威力很大、威信很高,认为纪委能“包打天下”,只要纪委出手,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导致出现“有问题就找纪委”的局面。如邻里纠纷、征地拆迁、交通事故、环境污染、水利灌溉、土地承包等纪检监察职责范

  围外的信访问题也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三是重复信访占比较重。一些上访群众反映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对基层干部不信任,对处置结果不满意,导致层层上访,重复上访;甚至有因个人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认为信访“包治百病”,抱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心理,打信访持久战,诉求得不到满足就不断缠访闹访或越级多头上访上访。四是基层办结信访优质案件不多。有的基层单位在调查过程中,对问题调查不细、取证不实,不能把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全部调查清楚,事实结论不够严谨;有的单位对信访问题的调查重视不够,应解决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应落实的没有及时落实,应查处的没有及时查处,小问题一拖再拖,导致群众重复信访;有的单位对调查核实的违纪问题处理是失之以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避重就轻,造成群众不服,导致重复上访,甚至越级上访。如乡镇民政部门对于救灾款物支配、低保对象审查等事项不能做到及时公开,群众心存不满,认为干部从中藏有“猫腻”,进而举报干部违纪。二、解决问题的对策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的可查性相对较强,也便于进一步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反馈举报人后可减少重复举报。宣传实名举报办法,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依法有序参与反腐倡廉建设,以理性合法方式,通过正规渠道表达诉求、正确反映问题。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保密纪律,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保护实名举报人。

  二是进一步厘清职能职责。要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和一般性群众信访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分清界线,属于业务范围内的每一个信访问题,都要认真核实,严肃查处,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做好劝返和解释工作,县级纪委要耐心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引导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确保信访举报职能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提高纪检监察工作公信力。三是进一步推行“阳光信访”。针对缠访、闹访、无理访问题,我们采用“阳光信访”的方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去年以来,我们先后化解了“三访”难题67起,其中14起为群体性上访事件,有效化解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下一步要继续巩固“阳光信访”品牌,针对三访重点村、社区召开由镇联村干部、村干部、信访举报双方当事人、村民代表等成员参加的阳光信访答复会。通过阳光信访的形式减少重复信访、越级上访,也对党员干部起到实实在在的警醒教育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大督办问责。加大对信访件初核工作的督办力度,特别是对实名举报、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集体访等问题,坚持优先直批快转,查实后对信访举报人进行回复;非实名举报或集体举报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消除举报人的疑虑,从而有效减少越级访和重复访的发生。同时,加大对基层信访件的督查力度,对基层纪委不重视、处理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甚至拖着不办的问题,严肃问责,以查办信访件的成效取信于民。(陈强)

篇十:高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困难

  xxxx大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规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XXXX大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规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原则一、严格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按照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问题;二、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三、贯彻民主集中制。所有信访举报件必须经纪检监察办公会议集体研判,确定处置意见。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切实保护检举人、控告人、被检举、被控告人和申诉人的民主权利;五、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六、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七、预防与查处并重;八、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第二章受理范围第三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纪检信访工作受理的范围: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行政监察信访工作受理的范围:受理对学校各级行政机构、各级管理干部和由学校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各级管理干

  部和由学校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其他应由监察部门受理的申诉。

  第四条对已经或者应当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投诉请求,不予受理。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信访件,协调联系,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第三章受理的一般程序第五条处理来信一、收信1.所有来信要及时拆封,保证信封及信件的完整性,将信件、信封等一并装订。2.对上级及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信件,应将转办、交办函(及回执单)一并装订存查。3.对电子邮件、传真、来访记录、电话记录等,依据上述来信的要求及时办理。二、登记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的信件,承办人员将来信者姓名、联系方式、原信时间、收信时间、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对来信的分类处理意见等逐项进行登记。信件摘要一律采用第三人称,要求言简意明,准确无误,不失原意,条理清楚。对不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件,要单独建立登记本,按上述要求进行简要登记后,按归口办理原则,转请有关部门或单位处理。三、处理对于各种形式的来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及时、妥善、有效地予以处理。对于反映一般性问题的信访件,由承办人员提出拟办意见,填写“XXXX大学纪监信访处理单”,呈送纪委(监察处)部门负责人审批。凡是需要立案、初核以及反映中层干部等重要信访件,应当呈送主管校领导阅批。四、回复来信(含电子邮件)处理完毕后,对于所有署名举报应当及时回复。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第六条接待来访一、来访登记

  接待初次来访者,接待人员要先问清反映什么问题,区分问题的归属范围,属于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受理范围的,予以登记。对于反映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受理范围以外问题的,将来访者介绍到有关单位或部门。

  二、接谈办公室一般要保证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接谈工作。在接谈时,应首先了解来访者的一般情况和上访目的,带有书面材料的,先审阅材料。1.对于检举、控告问题,要了解清楚举报人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证据,包括被检举、控告人的基本情况。了解举报人是否已向其他机关或部门检举、控告的情况以及检举人对原处理结果的意见和此次来访的诉求。2.对于申诉问题,要了解清楚申诉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所受处分的时间、决定等情况。了解申诉人是否曾向其他机关提出过申诉以及此次申诉的理由和要求。3.接谈时应作必要的谈话记录。来访者如无阅读能力,接谈人可将记录复述给来访者,在确认无误后,由其本人签字,作为查办材料。对于有书写能力,未带材料的来访者,在接谈后,应请其补写书面材料,以便查办。三、处理来访问题的一般方法

  1.属于职责范围内需要处理的问题,呈送纪委(监察处)部门负责人阅示同意后办理。

  2.需转有关单位处理的,接谈后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向有关单位转办。3.对于重复来访和结案后的再次来访者,应尽量由原承办人接谈。确有新问题的,原承办部门应予复议或复查。无正当理由的,要对来访者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沟通工作。第七条受理来电纪委(监察处)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负责接待党员、群众的电话举报。对于电话举报的报批、处理等相关手续,可参照上述处理来信的工作程序办理。

  第四章处理的基本方法第八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实行“归口管理”的原则,主要办理方式有:

  一、直接查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领导批示查办的信访件、以及反映重要问题的信访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由纪委(监察处)按照规定程序直接组织查办;

  二、校内转办。对于不属于纪委(监察处)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件,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填写转办函,转交给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予以处理,转办后,纪委(监察处)要加强督促;

  三、校内协办。对于业务性较强或需要有关部门配合调查的信访件,由纪委(监察处)发函至有关部门,共同开展调查。

  第五章处理方式第九条信访案件的处理

  承办人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在30天内提出处置方式,处置方式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第十条谈话函询类。主要是针对反映党员干部问题具有一般性,查清了只能给予轻处分或批评教育,或者反映问题不实而予以澄清的的线索;反映问题笼统,多为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难以查证核实的线索,认为须由党员干部本人作出书面说明或解释的。

  如谈话函询对象为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应当报校纪委书记批准,必要时向校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第十一条初步核实类。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拟进行核查的一类线索,在初步调查中发现所反映问题可能构成违纪违规的,转为初步核实件。

  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组,履行审批程序,由纪委(监察处)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及时送学校主管领导审批。第十二条暂存待查类。主要指反映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可查性,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不具备核查的条件而暂时存放备查的一类线索。由纪委(监察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予以存档待查。第十三条予以了结类。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失实或无可能开展核查工作的一类线索,由纪委(监察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作了结处理。

  第六章相关人员权利保障第十四条保障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人合法权利。严禁对信访举报人压制、歧视、刁难。严肃查处侵犯信访举报人民主权利的行为,对打击报复行为要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保障被检举、控告人合法权利。认真对待被检举、控告人的解释或说明,重视被检举、控告人对承办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对未经调查或正在调查处理的举报内容,不得泄漏和扩散。

  第七章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纪检监察信访件处理完毕后,要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依照学校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材料的整理,做到文件齐全、随时立卷、及时归档。

  第八章工作人员守则

  第十七条加强信访工作组织领导。学校纪委书记亲自部署信访工作,阅批重要、复杂信访件,组织或参与重要、复杂信访件的办理。

  第十八条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纪委(监察处)在校内设置举报信箱,在学校网站上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第十九条严格遵守信访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对信访件内容、领导批示以及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信访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第二十条实行回避制度。承办人员与正在处理的信访事项有利害关系,是被举报人或信访举报人近亲属、主要证人、利害关系人,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信访举报人有正当理由要求有关工作人员回避的,学校纪委(监察处)应作出回避决定。第二十一条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丢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信访举报材料的,泄漏信访举报情况导致执纪审查工作受阻或信访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的,以及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要分清责任,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

  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XXXX大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XX委〔2016〕22号)同时废

篇十一:高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困难

P>  江苏大学关于处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暂行办法时间:2016-03-1808:52:17点击量:0作者:

  第一条为深入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处理工作,更好发挥信访举报在监督执纪问责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央纪委和江苏省纪委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信访举报处理包括信访举报受理和信访举报办理两个方面工作。

  信访举报受理,是指校纪委、监察处依照职责受理对学校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行为的检举控告;依法应由校纪委、监察处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信访举报办理,是指学校纪委、监察处对受理的信访举报,依照规定进行登记、流转、处置、反馈等。

  第三条信访举报处理工作坚持依纪依法、归口办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第四条工作任务(一)受理各种形式的纪检监察信访。(二)催办、督查转办的信访件。(三)按期上报信访举报反映问题线索处置情况以及重大事项。(四)做好信访的报表统计、总结和信访档案的管理工作。(五)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完善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水平。

  第五条受理程序(一)来信(包括短信、传真、邮件)1.收信。注意保持信封和邮戳的完整。2.编号。在信件正文第一页右上角加盖“江苏大学信访举报接收专用章”,填写收信日期和来信编号。3.登记。对来信者姓名、联系方式,收信时间,被举报人及其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等逐项进行登记;信件摘要一律采用第三人称,要求言简意明,不失原意。4.报批。填写信访件呈批表,报领导审批。5.办理。落实领导审批意见。(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转办的信访举报件,受理程序同来信受理程序。(三)来访1.登记。接待初次来访者,填写来访登记表;来访人不愿意泄露身份的,信访件按照匿名信登记。2.接谈。接谈要两人以上,接谈中弄清:来访者的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证据,包括被检举、控告人的基本情况;来访人的要求;是否已向其他机关或部门反映。接谈后的受理程序同来信受理程序。(四)来电校纪委、监察处设立固定、专门的举报电话,并向全校公布。接听举报电话应及时填写电话举报记录单;必要时,可采取录音的方式同

  步记录。记录举报电话以后的受理程序同来信受理程序。(五)网上举报校纪委、监察处设立网上举报信箱,并向全校公布。校纪委、监察处安排专人负责接收网上举报信箱的邮件,并保存来信电子

  邮箱地址以及邮件发送、接收的时间等原始材料。网上举报的受理程序同来信受理程序。第六条办理方式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

  结五类方式依规及时处置。对于反映涉及处级以下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的信访举报由校纪委、监察

  处直接核实处理或向校内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发函交办。对不属于校纪委、监察处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转有处理权的部门处理。

  第七条涉及处级干部的信访件,越级访、集体访、联名访等的信访件,由校纪委、监察处分管领导阅批后,报校纪委书记批示,并向校党委主要领导汇报;重复件一般按照校纪委书记第一次批示意见与前件并处,领导另有批示的,按照领导新的批示意见处理;涉及处级以下党员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员的信访件,由校纪委、监察处分管领导阅批。

  第八条工作要求(一)转办信访件作好记录,承办单位按领导批示要求办理。需上报核查处理结果的,领导审阅后,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补充办理,符合要求后,予以信访了结,归入信访档案。

  (二)对检举、控告不实的,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三)党员、监察对象对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凡属冤假错案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四)对于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并提供准确联系方式的信访举报,在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举报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并以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告知已经受理。一般情况下,实名举报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校纪委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但延长时间不超过30日。实名举报办结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校纪委、监察处向举报人回复办理结果,做好回复记录。(五)校纪委、监察处承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信访举报,应当按交办函确定的时限办结、上报;不能按时限办结的,应当在规定办结时间前向交办单位说明情况,申请延长办理期限,延长办理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六)校内各单位、基层党组织承办校纪委、监察处转办的来信来访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疑难信访件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到期不能上报的,必须说明情况,并经校纪委领导同意后,方可延长;推诿、拒办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九条加强信访举报下转件跟踪督查,对未按期报告核查、处理结果和重复信访的转办件进行督办,提升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时效和质量,保证信访举报下转件去向清楚、处理到位。第十条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办理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工作流程,严格规范和执行信访举报件的接收、登记、存储、流转和办理等各个环节的要求,确保信访举报件不积压、不遗失、不泄露,切实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

  工作实。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坚决防止泄密情况发生。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承办人与案件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必

  须回避。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泄露信访举报内容、利用信访举报办理权谋私利等

  违规违纪行为,以及信访举报办理过程中发生压件不办、核查不严、反馈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严格信访立卷及举报信息运用审批制度。校纪委、监察处应按照要求设立信访卷宗和案件卷宗,按照规定保存卷宗,确因工作原因需要查阅、借阅、摘抄、复印卷宗,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有关部门、单位对校纪委、监察处提供的信访举报信息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条做好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工作,对突破重大案件起重要作用的信访举报给予奖励。

篇十二:高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困难

P>  对解决信访举报案件问题的思考

  作者:王丹来源:《新长征》2013年第11期

  王丹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深层次矛盾逐渐显现,基层群众来信来访数量较过去有所上升,特别是乡镇群众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多头上访等情况比较突出。我们应正确认识和分析这类案件的特点,重视和解决信访举报案件不断上升的问题。

  一、信访举报案件上升的趋势和特点

  信访举报信件较过去处于上升趋势。以吉林市船营区纪检监察部门近年受理的基层群众信访举报为例,2007年至2012年,共受理信访举报341件次,其中匿名举报件215件次,占63.05%。这些匿名举报信件,多数是反映乡镇党委、政府的问题。因其匿名,在查办核实过程中,难以得到举报人的配合、支持和帮助,给案件的迅速查处带来一定的难度,直接影响纪检监察部门的立案率。

  信访举报信件呈现越级并多头投递。有些上访人员为引起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不管接收举报信件的部门是否具有受理和调查的权限,异地多投、越级信访的情况不断增多,重复举报的也较多,有的信访重复件一年就达15件次。多头异地举报信件,既不利于信访保密,也给纪检监察部门增加了工作量。重复举报信件以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期间数量最多,其目的是为了向级别高的领导和部门反映问题,举报者希望信访问题解决得越快越好。

  信访举报信件提供的线索大多质量不高。从近几年反映的农村乡镇问题看,除少部分信件举报的问题具有可查性外,大部分信访举报中提供的线索,或是听说的,或是看到的表面现象,或是举报人的猜测。虽然信件篇幅较长,但没有实质性的问题可查,没有较清晰的线索可抓,导致举报信件立案查处率很低。联名举报信件署名不实。在受理的7件次多人署名的举报信中,均系写信人为了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显示信访人多势众,擅自将不愿参与或不明情况的人的姓名写上。写联名举报信件的人,多数都是一些老上访户和缠访户。他们最早上访的问题,已经过三级信访做出终结,相关问题也已给予较好解决,但仍然继续缠访、闹访和无理访。这些上访者不仅继续写信上访,并且上访次数频繁,听不进信访工作人员的解释劝告,心有侥幸,存在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想法。

  二、信访举报案件上升的主要原因

  当前各级党委和政府都日益重视民生工作,为什么基层群众还不断进行信访举报呢?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方面,从信访举报者的举报目的看,一些举报者个人的意愿没有得到满足,感到找当地党委和政府无济于事,往上写信举报的目的,就是为了引起上级领导机关的关注和重视,使举报的问题得到尽快并妥善的解决;还有一些举报者对某些领导有意见,听到一些群众的议论,就向上级写信举报。举报者采取匿名举报的原因,有的是担心遭到被举报者打击报复,也有的是既想管管事,又怕得罪人。

  另一方面,从被信访举报者举报因素看,有的因为党委和政府办事的透明度不够,宣传教育解释工作做得不够到位,使群众不满意而上访。有的因为处理基层群众上访问题时,采取“高压”政策,有的甚至在接待群众解决问题时发生纠纷,不克制自己,群众不服气,有怨气进而上访;有的因为办事效率不高,对群众来信来访办理时间过长,甚至久拖不决,造成一些

  人的重复信访;有的因为执法执纪不公平,难以服众,造成群众信访;有的处理信访方法简单,对信访群众搪塞推诿、拒之门外,或是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简单、粗暴,脸色难看,三言两语就打发了上访群众,使信访群众情绪激动,越级上访。

  三、解决信访举报案件上升的对策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基层群众向上级信访举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基层群众对上级机关的信任。作为上级机关处理好群众举报案件,是切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努力维护基层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要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密切党和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定期召开由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的信访问题专题会议,研究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有效推动信访举报问题的合理解决。

  加强源头治理,做好信访举报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信访举报的问题,大都发生在基层,基层工作既是群众上访的源头,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如何做好信访的预防和处置工作?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规范信访行为。教育群众树立正确的政策、法制观念,以理性并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自觉遵守信访秩序。开通必要的信访工作网络举报渠道,畅通双向信息反馈,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努力营造良好的举报环境。要转变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主动下到基层,深入到问题较多、群众信访较集中的重点村屯,对重点上访对象、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等进行调查,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抓住关键环节,做好“预警”处理。要加大初次信访的处理力度,力争一次性解决。能够解决的一定要尽力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工作,绝对不能有推诿、扯皮、上交矛盾的做法。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维护基层群众利益作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避免盲目决策、武断决策诱发的群众来信、上访苗头和隐患。

  加强换位思考,切实维护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的思想,转换工作思维,善于站在不同的角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把群众来信、来访看作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种鞭策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醒、警示。以群众合法合理的意愿、期待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动力,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第一标准。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认真妥善处理好群众信访举报工作。注重情、理、法的结合,常怀爱民之心,常想爱民之事,真诚地受理群众诉求,带着深厚感情,做深入细致的工作。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公平公正,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认真处理好每一件可能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信访问题,逐步化解矛盾,避免因事态扩大引发群众信访。

篇十三:高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困难

P>  学校信访举报工作中的问题与改进策略

  探究王岗

  摘要:要想提升学校信访举报工作的整体效率,就必须要贯彻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结合自身学校的实际情况,加大对信访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自身素养建设,形成内外互动、合理公推的工作局面,为促进学校办学治校的能力与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关键词:学校;信访举报;问题;改进策略

  学校的信访举报工作是由师生表达合理诉求,参与学校管理以及更好的行使民主权利而构成的。学校信访在我国的信访制度体系中占据了不可取代的地位和作用,尤其是在学校的一些发展性领域中其作用更为明显。学校的信访举报是学校监察业务工作中的首道程序,它不仅是学校了解和掌握案件的重要方式,同时也是了解信息的首要方式,彰显出了极大的基础性。

  尽管,学校教育的教育改革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诸多新的问题和不足。

  一、认识存在偏差

  在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工作双重深入开展的背景下,学校中不论是教师还是学生利用信访举报反映问题的自主性和自觉意识也得到非常大的提升,由此也看出了其对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信任及重视程度。但是由于其缺乏对信访举报工作政策的了解,不能全面明确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所能够接受信访举报的实际范围及队形,导致了只要出现个人利益问题,就会直接去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信访举报的现象,这样只会增加教师和学生的信件“走错门”“寄错信”的现象。此外,在学校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中,对此项工作的仍不能进行清晰的认识,总觉得信访举报对学校来讲,就是在污损学校的形象,就是在搞事情,找麻烦,还有

  一些部门对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的一些信访问题的办理,存在严重的依赖思想,总觉得这是在找麻烦,担责任,带有极强的回避心理。

  二、精准度不高

  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收到的信访举报中,存在着严重问题指向不明确、内容描述过于简单、信件署名为匿名等现象,这些问题,都为全面了解事情真相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此外,在对信访举报信件进行甄别时,不能正确认识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实际业务职责和业务范围,对于所有信件中存在的非问题信件不能有效的剔除出去。尤其是对一些举报问题比较笼统、权属边界不够清晰、认识并举等举报信件不能精准的做出判断,从而致使个别信件在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与具体的职能落实部门之间循环传送。同时,针对一些匿名举报信件不清楚知否需要在第一时间内进行上报,对于已经处理的结果不清楚是否需求及时回复,通过哪种方式进行回复等问题都需要明确规范。

  三、效果发挥不充分

  在对信访举报的线索进行整理和总结时,还存在着以下问题,即只解决举报问题本身,尤其是信访举报问题中涉及到了所谓的“熟人”“自己人”的情况时,会出现撑面子、重人情的思想,在处理过程中总会出现敷衍了事的态度。缺乏对问题的深入性挖掘,缺乏对教学效果的警示,针对处理结果不能实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从而导致了相同的问题重复多次的出现,甚至一些已经得到明确处理的问题,还处接到重复举报,甚至超级举报的现象。

  针对信访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寻找策略,加以改进,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

  一、加强宣传解释

  要想将政策宣传工作的具体作用发挥至最大,就必须要先全面且充分的了解好政策内容,掌握政策含义,最重要的是,要通过全体教师和学生能够理解的语言方式表达出来,让政策宣传工作彰显出一定的生动性和立体性,真正实现入耳、入心的目的。对于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最不理想的方式就是千篇一律、照本宣

  科,同时也不是简单的发发传单、送送资料,而是需要结合收到举报信件的问题类型,选用多种宣传方式和宣传方法,增强宣传效果。

  二、增强责任心

  信访责任就是为了能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有主动担当和作为态度,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能决定、敢决定。对于学生或者家长提交行的举报信件,不能持有一种摆手、摇头或者不敢面对的方式进行处理,这是解决信访举报流程中最不允许出现的现象。信访责任不仅不可以推卸,同时更不能躲避和推诿,这样只会造成问题矛盾继续升级和计划的现象,最终增加问题解决的难度和被动性。

  三、增强业务水平

  不论是学生、家长还是教师,既然选择了举报问题,就足以说明此问题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繁琐性,所以,处理问题的人员必须要全面掌握学校中所有政策的相关规定,增强自身的知识学习,熟记学校和上级单位的各项政策,这样才会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陷入到对方的话语体系中,才会应对流畅。

  四、保持良好态度

  对于接待来访工作来讲最不应该出现的现象就是摆架子和摆脸色,要想做好接待工作就必须要保持一个良好的接到态度。那么好的接待态度标准是怎样的呢?依照笔者个人的观点来看,就是对待来访者要做到,笑脸相迎、热情招待、热茶暖心和满意道别。通过好的接待态度,能够举报的家长或者学生感受到学生领导和组织的温暖以及对他们的重视,为接待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总之,对于学校信访举报工作来讲,工作人员要不断提升其政治地位,坚持以教师和学生为重点的政治情怀,构建完善的学校内部联动机制,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局面,此外,还需要落实好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保障力度,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学校任务,为促进办学治校的现代化建设而努力。

  参考文献:

  [1]杨波.做好学校信访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建议[J].卷宗,2017(20):149149.

  [2]耿情.中小学教育信访问题及解决对策研究[D].河南:河南师范大学,2016.

篇十四:高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困难

P>  《某大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施细则_纪检监察信访举报》

  摘要:文章来源教师范文吧大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施细则,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应当向全校公布与信访有关的法律法规、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信访工作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宜,为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提供便利,对反映院级党组织、学院与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信访事项,直接向校纪委、监察处主要负责同志反映的信访事项,校党政领导批转、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转)办并需报结果的信访事项,应报纪委、监察处主要负责同志阅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更好地发挥联系沟通、信息反馈、监督保障、协调疏导的作用,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国务院《信访条例》、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xx省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纪办理。

  (二)坚持办理规定、过程、结果“三公开”。

  (三)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四)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五)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教育相结合。

  第三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受理范围:

  (一)对党员、党组织违xxx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xxx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对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学校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决定、命令以及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对其他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党风问题的来信来访,对行政作为中存在问题和不良现象的检举、控告。

  .

  (四)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对所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纪检监察部门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要求进行复议、复查的来信来访。(五)对校党委、行政的决策、决议和决定,各部门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其贯彻执行情况的意见、建议。(六)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件。(七)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办和交办的有关信访件。(八)其他应由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信访件。第二章信访事项的提出第四条办理规定公开。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应当向全校公布与信访有关的法律法规、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信访工作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宜,为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提供便利。第五条信访人主要享有下列权利:(一)检举、控告权。对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检举或控告。(二)批评、建议权。对组织和个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作为中的存在问题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三)申诉权。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或对党纪政纪处分处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要求给予复议、复查、复审、复核。(四)查询权。对自己所反映的信访事项的处理进展与结果,有权进行查询,并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五)要求回避权。对与信访事项有关或有牵连的信访承办人,有权要求予以回避。(六)要求保护权。对因信访而使其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或侵害时,有权要求给予保护。第六条信访人应当履行下列主要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党章和其他党纪政纪条规。

  .

  (二)对所检举、控告、申诉事实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三)接受、服从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最终处理结果。(四)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信访工作秩序。第七条校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提倡和鼓励信访人以真实身份提出信访事项。第八条学校对信访举报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奖励。第三章信访事项的受理第九条来信受理。收到群众来信,及时拆封,保持信封和信件内容的完整,按照信文、附件、信封顺序装订,在信文首页右上角加盖信访收件印戳,注明收信日期。收到电子邮件,及时下载打印,并按来信方式处理。第十条来访受理。对于群众来访,信访接待工作人员应验明来访人身份,填写《来访登记表》,认真听取来访人反映的问题、要求及相关情况,做好《接访记录》,在记录首页右上角加盖信访收件印戳,注明来访日期。第十一条举报电话受理。对于群众来电,接电人员应询问来电人的基本状况,认真听取来电人反映的问题与相关情况,做好《举报电话记录》,在记录首页右上角加盖信访收件印戳,注明来电日期。如系党纪政纪处理问题的申诉事项,接电人员应请对方通过来信、来访方式进行。第十二条告知。负责信访工作的专职人员,应根据不同的信访事项,当场或在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7日内确定是否受理,并向署实名来信人、来访人出具“受理”、“不予受理”或“不再受理”的书面告知单。电子邮件,可用邮件回复方式告知。举报电话,可用电话方式告知。第十三条不予受理与不再受理。对下列信访事项不予受理:(一)不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受理范围之内的。(二)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三)有关职能部门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

  .

  对下列信访事项不再受理:

  (一)学校已经复核结案的。

  (二)信访人不服处理、复查意见,又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复核请求的。

  (三)已经办理终结、或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不服复核意见的重复信访。

  第十四条双向承诺。对予以受理的实名信访事项,负责信访工作的人员应承诺依法及时处理,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信访人应承诺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第十五条呈阅。负责信访工作的专职人员,将确定受理的来信与来访、来电记录,进行编号、登记。同时,按照要求填写《信访件呈阅表》,并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信访举报工作的处领导阅批。对反映院级党组织、学院与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信访事项,直接向校纪委、监察处主要负责同志反映的信访事项,校党政领导批转、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转)办并需报结果的信访事项,应报纪委、监察处主要负责同志阅批。

  第四章信访事项的办理

  第十六条办理方式。

  (一)直办。对处级领导干部、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违xxx纪政纪行为的检举与控告事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校党政领导责成查办的信访事项,反映重要问题不便于交转具体部门查办的信访事项,一般由校纪委办、监察处直接办理。

  (二)交办。对一般党员和科级干部、具有副高以下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违xxx纪政纪行为的检举与控告事项,涉及职能部门具体分工负责的信访事项,一般交由院级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办理。

  (三)转办。对不属于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范围,且无法实现告知的信访事项,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第十七条办理时限。一般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1个月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最长应在3个月内办结(进入立案调查、未能结案的事项除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校党政领导批示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要求时限办结。交办、转办信访事项要求回复调查处理结果的,院级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在1个月内回复结果。不能如期回复结果的,必须说明原因。

  .

  第十八条办理过程公开。信访事项的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承办单位、承办人和联系方式等,可以向信访人公开;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可以接受信访人查询申请,并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对群体性的信访事项,以及影响面大的热点、难点问题信访事项,可经批准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调查。对跨部门的信访事项,可采取召开信访协调会的方法,共同会办,协商解决。对涉及重大、复杂、疑难、异常问题的信访事项,可举行信访听证会,查明事实,解决问题。

  第十九条办结方式。在规定办理期限内,承办单位及承办人应就调查结果、处理情况等事项形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佐证材料一并提交负责信访工作的专职人员,由其按照要求填写信访事项《审结表》,提出初步意见,交阅批办理的分管领导审批。根据不同信访事项的调查结果,可以采取不同的办结方式:

  (一)办结。对于反映问题基本属实、但不构成违纪并已进行批评教育等相应处理,或反映问题失实的,或个人申诉得以复议、复查的信访事项,作办结处理。

  (二)转立案调查。对于反映问题基本属实、且已构成违纪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的信访事项,转为立案调查。

  (三)存查。对于缺乏明确线索、一时难以核查的信访事项,可暂时予以存查。

  (四)发放信访监督卡。对于需要被反映对象作出书面情况说明的、有违纪苗头需要提醒注意的、已构成违纪但情节显著轻微不予纪律处分的,分别向其发放询问卡、提醒卡、警戒卡。

  (五)发放信访监察建议书。对于信访事项中贯彻执行校党委和行政的决策决议决定不力、处理问题与党纪政规要求不一、管理工作存在疏漏或“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办理信访事项

  推诿敷衍或弄虚作假、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不接受群众合理的批评建议、信访问题较多的单位,予以发放信访监察建议书。

  第二十条办理结果公开。信访事项调查结束后,纪检监察部门应在7日内将调查结论通过约谈、回访、书信、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实名信访人进行反馈,听取其意见。

  对匿名、化名的信访事项,除涉及工作机密、涉及个人隐私、需要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信访人有正当理由要求不公开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以外,其办理结果应通过张榜、会议、通报、网络等适当的渠道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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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复查和复核。信访人对信访事项的调查结论、处理意见或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在30日内向校纪委、监察处提出复查或复核请求,纪委、监察处应在收到复查或复核请求30日内提出复查或复核意见,并向信访人书面答复。

  第二十二条督查督办。校纪委、监察处对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可以通过电话、公文、派员、约谈、会议等方式及时进行督查督办。

  第二十三条信息报告。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应及时向校党政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重要的信访信息;每季度编制一份信访信息,报校党政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及时上报信访统计表。各院级党组织每学期应向校纪委报送1次信访信息。

  第二十四条归档。信访事项办结后,应按档案管理要求将所有材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第五章信访工作制度与要求

  第二十五条实行目标管理制度。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统一要求,制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xx大学纪检监察信访领导责任制》。校纪委主要领导负总责,纪委、监察处分管领导和院级党组织主要领导负实责,强化对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

  第二十七条严格执行《xx大学纪检监察信访核查工作责任制》。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具体负责信访核查工作,确保核查质量。承办人(不少于2人)应在核查材料上签字,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后加盖单位公章。

  第二十八条严格执行《xx大学纪检监察信访保密规定》。处理信访事项必须严格规范办理程序和传递范围,不得暴露信访人身份;不得将检举、控告材料转至被检举控告人、被检举控告单位或无关人员;向信访人复信不得使用标有纪检监察部门字样的信封。

  第二十九条实行回避制度。信访工作人员与被反映对象有亲属关系、本人或近亲属与信访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第三十条严格执行《xx大学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合法权益的规定》。对匿名检举、控告材料,不得擅自核对笔迹或进行文检,不得擅自追查检举、控告人,不得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严肃查处侵犯检举、控告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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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丢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信访举报材料的,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重复信访、集体访或矛盾激化的,泄漏信访举报情况导致案件查处工作受阻或检举、控告人遭到打击报复的,处理重要信访及突发性事件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以及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二条院级党组织、各职能部门直办信访事项适用本细则。第三十三条本细则由中共xx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xx大学监察处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xxxx年6月18日发布的《xx大学纪检监察信访处理办法》同时废止。文章来源教师范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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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五:高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困难

P>  作者:陈永凤

  作者机构:成都大学,四川成都610106

  出版物刊名: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页码:1-4页

  年卷期:2017年第6期

  主题词:三转信访举报转化问题线索思考

  摘要: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发现腐败问题线索的主要来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纪检监察工作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简称“三转”)的新要求,强调“加强反腐败体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因此分析高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所面临的困境,深刻领会“三转”实质,以寻求推动信访举报有效转化为问题线索的出路.

篇十六:高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困难

P>  四结语综上所述作为高校与师生员工沟通的桥梁信访部门肩负着为高校与师生员工缓和矛盾处理纠纷解决困难的重任面对上访者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实事求是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处理妥善解决畅通上访的渠道讲求实效未雨绸缪提高对问题的预见性降低信访的发生率加强信访工作机制的建设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工作制度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浅谈高校信访的几点注意问题

  【摘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高速发展和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建立和完善信访机制,是解决这些矛盾,促进校园和谐的重要措施。面对高校信访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基于对当前高校信访工作的认识,提出几点需要注意的事项,以提升高校信访工作的效能,促进高校的稳定发展。【关键词】高校信访;机制;预防;稳定发展一、引言我国经济社会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新时期,各种新事物和新观念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出现。社会主义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也在稳步发展,教育体制逐渐完善,对高校的内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也在信访工作方面面临着诸多新问题。当前,必须加大力度做好高校信访工作,增强学校领导和管理部门与师生员工的沟通,维护师生员工的权益,化解出现的矛盾与纠纷,帮助上访者排忧解难,听取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为师生员工服务,促进校园和谐,推动学校稳定发展。二、高校信访工作的现状高校信访工作在高校的稳定发展和维护和谐校园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许多高校也纷纷进行着做好信访工作的探索。信访工作不仅是高校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维系着高校与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在新时期,高校信访呈现了许多新的特点,首先信访人包括了在校生、毕业生、教职工、家长等,他们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向学校反映问题、表达意愿、投诉建议、咨询要求等,信访的内容涵盖工资待遇、教学管理、后勤服务、职称评定、招生管理、奖助学金等多方面。其次,在信访渠道呈现多元化,网络、电话、书信、视频、留言、微博等高效快捷的途径,不仅方便、成本低,还可以匿名上访,放心详尽地说明情况。再次,高校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已从社会的边缘走向了社会的中心,文化辐射和社会服务功能的增强使高校与外界的接触频繁,如学生在校外实习或者勤工俭学,导致了一些新的矛盾产生。三、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把握实情,做到有的放矢由于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个人立场的不同,上访者往往对工作人员的信任度不高,总想着找上级的领导,把本来普通的问题闹成棘手的案子,更有甚者,把个人的问题演变成群体性的问题,对学校的稳定秩序和校园的和谐造成较大的破坏。高校的学生都是年轻气盛的青年,涉及自身利益被侵犯或者尊严被伤害,或者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遇到了看不惯的不公平的事情,都会激发他去出头申请解决。

  (二)事无大小,做到主动负责信访工作必须实行责任制,让工作人员确实负责处理问题,责任不清,就存在相互推诿,拖延解决,敷衍应对,无人跟踪案件,把小事拖大,引发重复上访。有些信访工作人员对新问题不能尽心去研究,缺乏化解矛盾纠纷、预防控制事态的能力,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对上访者不真诚,工作不能做到位。上访者的问题得不到解决,情绪就会更加不稳定,无疑将事情闹得更大。信访工作关系到高校与师生员工能否流畅沟通,关系到校园的和谐稳定和学校的良好发展。我们只有让信访工作者对信访有更加深刻的认识,端正信访工作者的态度,变消极为积极,才能改变其对上访者的态度,热情诚恳地接待上访者,尽心尽力帮助上访者解决问题;才能以高度的积极性去突破现在的瓶颈,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更有效地信访工作方式方法。(三)坚持创新,才能不断提高所有的事物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随着科学技术的空前进步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信访工作也面临着层出不穷的新问题。高校师生员工的思维活跃,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加上网络的出现,信息传播速度快,通过网络和电话反映问题方便快捷。个别信访工作者对上访问题不上心,不积极,解决不彻底,处理效率低,导致上访者重复上访。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加大解决信访工作的力度,为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着想,依法解决上访者提出的问题,争取把初次信访的问题妥善解决,避免拖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要求信访工作者借鉴其他地方一些先进的方法,学习典型案例的处理方法,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四)完善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加快健全信访机制的步伐,包括信访督查机制,责任追究制,信访信息汇总分析机制,信访综合协调机制等。实行分级负责,领导督查,齐抓共管,让所有的人员明确自身的责任,杜绝在信访工作中不作为或者失职渎职的行为,确保信访问题有人跟踪,推动问题的解决和落实,提高信访问题的处理效率,促进学校领导和师生员工之间的沟通交流。健全信访的渠道,确保信息传递的流畅,着力分析研究当前的问题,尤其是师生员工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地解决,提高预见性和针对性,避免事态严重化,及时做好前期的处理。通过建立章程来促进信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五)关注热点,做到防微杜渐目前,高校信访热点相对的集中和明显,具有重复性、阶段性、周期性的特点。虽然每年的学生不同,但学生在学习生活上面临的问题大体相似。这就要求高校必须想方设法对一些可以预见的问题做好信访的预前工作,不能将注意力只停留在当前的事件上。信访工作者要具有预见预防的能力、超前的意识,未雨绸缪,总结以往信访工作的经验和其他学校发生过事件,加强调研,深入师生员工

  中了解详细地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热点问题提前进行预警和准备,下意识地去预防,有针对性地考虑解决方案,防范于未然,尽力避免问题的发生,若发生了,则要避免问题扩大激化,控制事态的发展,将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四、结语综上所述,作为高校与师生员工沟通的桥梁,信访部门肩负着为高校与师生员工缓和矛盾,处理纠纷,解决困难的重任,面对上访者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实事求是,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处理,妥善解决,畅通上访的渠道,讲求实效,未雨绸缪,提高对问题的预见性,降低信访的发生率,加强信访工作机制的建设,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工作制度,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参考文献:[1]黄炳坤.新形势下高校信访工作特点与对策[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1(3).[2]李志博.论当前高校信访存在的问题及对应策略[J].西安社会科学,2010(1).〖LM〗

篇十七:高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困难

P>  学校信访矛盾排查制度

  一、加强领导管理。校长对所有来访人员来访信件都要逐一审阅,对来访2次或来信3次的重复信访、署名信访、联名信访、倾向性问题要进行一-次认真排查筛选;对教师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事关全校稳定的敏感问题、容易诱发教师共鸣的问题、廉洁自律的重要问题等要超前预测分析、排查研究,及时向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反映预测排查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劝阻、早解决。

  二、加强问题排查。预测排查出的信访问题或线索要逐件落实责任人以及结案息访时限、落实调查进度和处理结果,校长要逐件督办指导。

  三、加强调查研究。掌握信访发展态势、规律,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教师信访举报。对教师正当的信访举报行为,要支持和保护:对初信初访务必逐件抓落实,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对预测排查出的信访、疑难信访,可能出现的集体访事件,以及突发性事件,校主要领导要亲自处理解决。

  四、加强信访协调。紧紧依靠全体教师和上级领导处理信访问题。对排查出来同时涉及几个问题的信访,要请示上级,对不属于学校受理范围的问题,要向教师做解释,引导教师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重要问题还要帮助疏通办理渠道并进行督促检查。

篇十八:高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困难

P>  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法附件:《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国务院《信访条例》以及国家监察部《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等有关

  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信访举报工作,是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通过接收群众来信(包括电子邮件和传真)、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等渠道,受理对学校纪检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按照工作职能和规定程序处理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

  第二条指导思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纪问责的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认真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服务,为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第三条基本原则:以党章、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则;重事实,讲证据;分级负责,归口处理;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二、受理第四条作为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受理学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传真、网上举报、来访接待场所等信访渠道,并向校内外公布。第五条受理范围:(一)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二)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三)党组织、党员、行政监察对象对所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四)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办和交办的有关信访件以及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反映违法违纪有关问题的信访件;

  (五)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和咨询等以及其他应当由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信访举报事项。

  对已经或者应当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投诉请求,不予受理。第六条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不署真实姓名且不留真实联系方式的,不列入实名举报信访件处理范围。冒充他人姓名举报的,不属实名举报.

  三、程序和方法第七条凡属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由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统一处理;对不属于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范围的,则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学校领导、其他部门接收的群众信访举报,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的,应及时移交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第八条登记受理。负责信访工作的人员,按要求将确定受理的来信、来访、来电、网上举报等进行登记、编号。(一)来信处理。对来信、投诉材料等应由专人及时拆封,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拆封时应保持信笺、信封和邮票的完整,随信寄来的证件、现金、票证和其他贵重物品,要逐一清点登记,并把信笺、信封一并装订(装订时,信笺在前,信封在后)。上级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还应将转办、交办函一并装订。(二)来访接待。接待来访应2人以上,应初步了解来访者的一般情况、来访目的和诉求。携带材料的可先查看材料,谈话时应鼓励来访人把问题讲清楚,并对来访者的陈述作必要的记录,重要情节要与来访人核实校正。接访记录应请来访人确认并签字,并告知处理问题的基本原则和程序。(三)来电处理。要耐心听取对方的陈述,认真记录,重要情况、情节要向举报人复述确认,并按政策规定向举报人作出解释或答复。反映重要线索的要电话录音,录音前明确告知信访反映人谈话情况将被录音.如必要,可要求举报人进一步提供书面材料和有关证据。来电若涉及党纪、政纪申诉,一般不予受理,但应告知对方按照申诉程序,递交书面材料。对应由其他部门受理的问题,告知举报人向相关部门反映。

  (四)其他受理。网上举报、电子邮件、传真等由信访工作人员负责下载打印并按来信办理;图片、视音频等视听资料,由承办人员整理成文字材料,按来信办理,原件附后。

  第九条呈批。信访工作人员要及时将收到的信访材料报部门负责人阅批,部门负责人提出信访处理意见。紧急或重要的信访件须及时报送纪委书记阅批,并按批示及时处理。

  (一)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作为紧急或重要信访件:1.反映政策性问题的;2。反映领导干部严重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问题的;3。反映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重要问题和其他典型事件的;4.上级机关领导批示、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求上报结果和情况的;5。其他需要紧急处理的问题。(二)对收到的信访件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报部门负责人批示后,由指定的承办人在自收到信访件之日起的15日内将受理情况告知信访举报人,无法联系信访人的除外。告知后仍然针对同一问题重复信访的,不再答复,与此前的信访件合并处理。第十条办理。(一)办理方式:1。直接查办。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党政领导责成查办的信访件,反映处级干部的信访件,反映重要问题的信访件和不便于转交具体部门查办的信访件,以及党组织、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等,由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直接办理,相应单位或部门须积极配合.2.协办.对重要或较为复杂的信访件,需要多个单位或部门参与配合的,由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与有关部门协同调查办理,参与协办的部门应派专人参与整个调查处理过程。3。交办。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涉及学校有关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或职能部门办理,交办时需明确要查处的问题和办结时间。承办单

  位一般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办理结果以书面报送的形式报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未能如期办结的,也应书面报告办理情况并说明原因。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在交办后要加强跟踪,及时掌握查处情况,督促承办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结果。

  4.转送.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的信访件,应及时告知信访反映人不受理的原因。对于按规定属校内其他职能部门处理的,登记后及时将信访件转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二)信访事项一般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在延长期仍不能办结的,要作出书面说明,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办理拖沓、延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调查处理.对群众的信访举报应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收到的检举、控告,除无具体线索的匿名举报外,都必须实事求是地认真调查.调查人员应2人或2人以上,由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指派;交办的由承办单位指派。调查时应认真研究信访件的内容,拟定核查方案。核查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调查时可采取谈话、采集材料、发函调查等方式进行。调查工作除向有关人员取证外,一般还应向信访举报人、被举报人调查。

  (一)初核.反映问题存在可能性和可调查性,并可能构成违规违纪的,应进行初核;承办人员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写出初核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二)拟立案。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且须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以及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违法案件且应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的,应立案调查,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暂存。线索不清,无具体事实,无法查核的;反映人就同一问题重复反映,已经查清或已有明确结论的;其它需要暂存的信访件,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作暂存处理.

  (四)函询谈话.对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可能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按照信访监督的要求,应当对责任人或单位进行函询或诫勉谈话。

  1.函询。信访工作人员根据领导批示,送达《函询通知书》,明确告知其应注意的事项和问题。被函询单位或个人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回复,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对函询问题未讲清楚的,可再次对其进行函询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进行了解。对无故不回复的,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尽快回复。

  2.诫勉谈话。诫勉谈话一般由纪委书记、副书记等领导负责谈话,也可根据情况,授权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派人参加并作好记录.谈话时向被谈话人说明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要求被谈话人就有关问题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并提出改正措施,同时要求被谈话人对谈话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否则一经查出,从严处理。对谈话中涉及的重要问题需要被谈话人作出书面说明和落实整改的,应要求被谈话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材料。谈话应记录,并由谈话对象核对,签字后归档。

  对普遍性问题或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集体谈话方式。3。涉及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信访,不得作函询谈话办理。谈话中如发现有较严重违纪问题,需要进行初核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4。诫勉谈话结束时,要提醒被谈话人正确对待群众举报,不得追查和打击报复举报人。对于谈话后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应当根据学校党委的意见,予以批评教育并督促改正,或者作出组织处理。5。有关工作人员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的诫勉谈话和函询内容要严格保密。对失密、泄密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五)了结。对反映的问题不实,或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作了结处理。

  (六)其他处理。所反映的问题不涉及违反纪律的、或明显不属实的、或无具体线索的匿名举报,作一般信访件存档处理。调查后确认反映失实的,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对匿名信访举报,必要时可在适当范围内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减少越级信访发生.

  第十二条办结与反馈。信访件经办理后,事实清楚,结论正确,处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手续完备,方可作为办结条件.查处结果经纪委书记审批后要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和重要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并经纪委书记签发后上报。

  (一)实名举报必须件件有反馈.对实名举报的调查和处理结果,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调查处理结论按规定程序作出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一般情况下,反馈应约请实名举报人见面,当场向举报人以口头或书面等方式反馈,做好记录,并要求举报人在相关材料、记录上签署本人意见;如举报人拒绝签字,应在材料上注明情况。确因特殊情况难以与实名举报人见面的,可采取寄送反馈材料,或以电话、传真等形式进行反馈,做好反馈记录。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期办理或办结的必须及时与举报人沟通,说明理由,做好解释工作,对反馈和沟通情况要作好记录备查。

  (二)举报人对调查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承办人应认真听取举报人的不同意见并作详细记录.反馈时举报人又提出新的举报事项的,承办人应在补充调查核实后,再次向举报人反馈,时限另行计算。

  第十三条立卷归档和统计分析。(一)纪检监察信访件处理完毕后,要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对于已了结的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工作人员统一编号,编排目录,装订成册。严禁将信访件及相关材料泄露、遗失或损毁.对有关人员予以谈话反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对原有的组织决定予以变动的结果,均应形成书面材料,与原调查材料一并归档。

  需要归档的信访材料包括:信访件的原件和所有附件;领导的批示;调查报告和有关处理结论;查处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证据材料;被检举人的说明和检查材料;与办案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定期统计分析信访举报数据,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有关信访举报的统计表和信息登记表等;分析信访举报数据,掌握其规律,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来信来访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信访件的处理第十四条联名信访。要及时核实联名信所反映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处理。第十五条署名信访。应优先登记、优先阅批、及时办理、认真调查、及时反馈。对反映问题没有具体事实或线索的,应告知其进一步补充信息或提供证据。对反映重要问题,且主要情节、线索比较清楚的,列入重要信访举报事项处理.第十六条紧急或重要信访。要急信急办,优先处理。应及时综合分析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以专报或其它方式,报送学校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单位或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第十七条重复信访。对要求不当或无理的重复信访,要直接告知信访人,告知后仍然就同一问题重复信访的,作暂存处理.对内容相同的信访件,不作重复登记.对于第一次信访件未作处理或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重复信访件,要认真对待和处理,不能改变处理结论的,要做好当事人的说服和疏导工作;处理有遗留问题的,要继续办理,再予以答复。举报人同时发往校内有关部门和领导内容相同的信访件,可作一件信访件编号登记,但应予以注明。上级有关部门转来的和已受理的内容相同的信访件,要分别编号登记,但可一并处理。第十八条匿名信访。没有明确线索和具体事实的,可不予置理;对于有明确线索、所举报问题轻微、尚不构成违纪的信访件,可摘抄给被举报单位或个人,作为改进工作的参考,

  或由被举报单位或个人对所举报的问题在15日内作出书面说明,或约请被举报人当面核实或诫勉谈话;对于反映重要问题且情节比较清楚的,应进行初步核实,再确定处理办法。

  五、工作机制第十九条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坚持纪委书记总负责、纪委副书记及具体承办人各负其责的责任制度.第二十条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在纪检监察信访中,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紧急问题,学校纪委可建议学校党委及时召开相关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信访工作联席会,共同研究处理.第二十一条信访监督制度。根据群众信访反映,若我校纪检监察对象出现下列问题:①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领导作风存在问题的;②信访反映较多、群众意见相对集中的;③经初核后虽有违纪行为,但不够纪律处分的;④在内部审计、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⑤廉洁自律方面要求不严以及其他相关问题的,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则通过发送信访通知书、信访谈话、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信访情况通报会等形式进行监督,以达到严格教育、纠正错误的目的。第二十二条办事公开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公开信访举报渠道、范围、办理程序及有关党纪、政纪和政策法规;对受理情况、处理结果等,必要时可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第二十三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制度.在处理信访问题过程中,应切实保障举报人以及被举报人的合法权利。第二十四条奖励制度。根据《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以及苏纪办发〔2014〕9号文的要求,对实名信访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并使违法违纪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第二十五条保密制度。实名信访举报件应由专人负责处理.实名举报信访件、工作台帐等涉及信访内容的材料应列入密级妥善存放保管,接待来访要在不泄密的条件下进行。

  信访件不得随意让他人翻阅;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或个人擅自携带外出.使用“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管理系统”软件处理信访的计算机,应采取加密措施,不得上网,无关人员不得随意使用.

  信访承办人不得泄露信访中涉及保密的内容,不得将举报材料直接转给被举报的单位、被举报人及其他与案件检查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个人,因查处案件工作确需出示有关举报材料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隐去可能暴露举报人身份的内容。了解核实案件线索必须在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在办理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工作中,对举报的有关情况不得泄露外传,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报道举报人姓名和单位。需要邮寄受理告知书或反馈处理结果的,不得使用标有纪检监察机关字样的信封。

  第二十六条回避制度.被检举控告对象是信访工作人员本人、亲属或近亲属、与被检举、控告问题有利害关系的信访工作人员,应主动报告领导,申请回避。举报人要求承办人员回避的,承办组织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同意回避的决定。

  第二十七条责任追究制度.对丢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信访举报材料的;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重复信访、集体访或矛盾激化的;泄漏信访举报情况导致案件查处工作受阻或检举、控告人遭到打击报复的;处理重要信访及突发性事件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以及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六、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校纪委、监察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十九:高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困难

P>  江苏大学关于处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暂行办法时间:2016-03-1808:52:17点击量:0作者:第一条为深入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处理工作,更好发挥信访举报在监督执纪问责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央纪委和江苏省纪委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信访举报处理包括信访举报受理和信访举报办理两个方面工作。信访举报受理,是指校纪委、监察处依照职责受理对学校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行为的检举控告;依法应由校纪委、监察处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信访举报办理,是指学校纪委、监察处对受理的信访举报,依照规定进行登记、流转、处置、反馈等。第三条信访举报处理工作坚持依纪依法、归口办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第四条工作任务(一)受理各种形式的纪检监察信访。(二)催办、督查转办的信访件。(三)按期上报信访举报反映问题线索处置情况以及重大事项。(四)做好信访的报表统计、总结和信访档案的管理工作。(五)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完善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水平。

  第五条受理程序(一)来信(包括短信、传真、邮件)1.收信。注意保持信封和邮戳的完整。2.编号。在信件正文第一页右上角加盖“江苏大学信访举报接收专用章”,填写收信日期和来信编号。3.登记。对来信者姓名、联系方式,收信时间,被举报人及其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等逐项进行登记;信件摘要一律采用第三人称,要求言简意明,不失原意。4.报批。填写信访件呈批表,报领导审批。5.办理。落实领导审批意见。(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转办的信访举报件,受理程序同来信受理程序。(三)来访1.登记。接待初次来访者,填写来访登记表;来访人不愿意泄露身份的,信访件按照匿名信登记。2.接谈。接谈要两人以上,接谈中弄清:来访者的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证据,包括被检举、控告人的基本情况;来访人的要求;是否已向其他机关或部门反映。接谈后的受理程序同来信受理程序。(四)来电校纪委、监察处设立固定、专门的举报电话,并向全校公布。接听举报电话应及时填写电话举报记录单;必要时,可采取录音的方式

  同步记录。记录举报电话以后的受理程序同来信受理程序。(五)网上举报校纪委、监察处设立网上举报信箱,并向全校公布。校纪委、监察处安排专人负责接收网上举报信箱的邮件,并保存来信电子邮箱地址以及邮件发送、接收的时间等原始材料。网上举报的受理程序同来信受理程序。第六条办理方式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方式依规及时处置。对于反映涉及处级以下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的信访举报由校纪委、监察处直接核实处理或向校内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发函交办。对不属于校纪委、监察处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转有处理权的部门处理。第七条涉及处级干部的信访件,越级访、集体访、联名访等的信访件,由校纪委、监察处分管领导阅批后,报校纪委书记批示,并向校党委主要领导汇报;重复件一般按照校纪委书记第一次批示意见与前件并处,领导另有批示的,按照领导新的批示意见处理;涉及处级以下党员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员的信访件,由校纪委、监察处分管领导阅批。第八条工作要求(一)转办信访件作好记录,承办单位按领导批示要求办理。需上报核查处理结果的,领导审阅后,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补充办理,符合要求后,予以信访了结,归入信访档案。

  (二)对检举、控告不实的,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三)党员、监察对象对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凡属冤假错案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四)对于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并提供准确联系方式的信访举报,在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举报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并以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告知已经受理。一般情况下,实名举报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校纪委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但延长时间不超过30日。实名举报办结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校纪委、监察处向举报人回复办理结果,做好回复记录。(五)校纪委、监察处承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信访举报,应当按交办函确定的时限办结、上报;不能按时限办结的,应当在规定办结时间前向交办单位说明情况,申请延长办理期限,延长办理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六)校内各单位、基层党组织承办校纪委、监察处转办的来信来访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疑难信访件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到期不能上报的,必须说明情况,并经校纪委领导同意后,方可延长;推诿、拒办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九条加强信访举报下转件跟踪督查,对未按期报告核查、处理结果和重复信访的转办件进行督办,提升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时效和质量,保证信访举报下转件去向清楚、处理到位。第十条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办理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工作流程,严格规范和执行信访举报件的接收、登记、存储、流转和办理等各个环节的要求,确保

  信访举报件不积压、不遗失、不泄露,切实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坚决防止泄密情况发生。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承办人与案件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泄露信访举报内容、利用信访举报办理权谋私利等违规违纪行为,以及信访举报办理过程中发生压件不办、核查不严、反馈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第十一条严格信访立卷及举报信息运用审批制度。校纪委、监察处应按照要求设立信访卷宗和案件卷宗,按照规定保存卷宗,确因工作原因需要查阅、借阅、摘抄、复印卷宗,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有关部门、单位对校纪委、监察处提供的信访举报信息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第十二条做好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工作,对突破重大案件起重要作用的信访举报给予奖励。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校纪委、监察处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16年3月3日起施行。《江苏大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暂行规定》(江大委„2009‟7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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