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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12篇

时间:2022-11-24 08:30:03 来源:文池范文网

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12篇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  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员活动日制度篇一为保证党员经常受到党组织的教育,提高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本身的素质,特制定本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12篇,供大家参考。

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12篇

篇一: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

  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员活动日制度篇一为保证党员经常受到党组织的教育,提高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本身的素质,特制定本制度。一、活动时间:每单周星期五为党员活动日。二、活动形式:全校党员集体活动或者各党支部分散活动。三、活动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2、处理党务工作。将每次党员活动日的情况,如实记入《党员干部学习活动记录薄》,并及时将活动情况报告上级党委。3、研究关于党建的重要问题,报告党委工作。4、学习科学文化、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知识。5、组织理论学习,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提高党员的素质。6、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7、召开党的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讨论本支部的计划和措施。8、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非党积极分子的措施,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履行新党员入党手续、进行党员鉴定,研究党员的党纪处分等。9、采取听报告、演讲、专题讨论、知识竞赛、参观走访等丰富多彩

  的形式,对党员进行教育。10、组织和评议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表彰先进,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党支部交给的任务情况。11、开展党员义务劳动。四、活动记录:在党员活动日记薄中,详细记载各项活动的内容、参加人员、活动时间、结果等,存入学校党建档案。五、活动考核:1、把党员个人活动的情况列入党建目标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2、活动记录作为重要依据,对各基层党组织进行考核。党员活动日制度篇二党员固定活动是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是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的需要,也是端正党风、增强党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项有效措施。为切实提高党日活动质量,更好地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党员固定活动日。

  一、活动时间

  “党员活动日”每月开展一次,-般为每月20日中午。活动时间原则上不得调整,如因教育教学、节假日等客观原因确需要调整的才进行调整。

  二、参加对象为本支部全体党员

  三、活动内容

  1、通过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等,传达学习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组织党员讨论,提高思想认识。

  2、通报重大事项,结合党务公开,及时向党员通报上级党委安排部署、学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党员和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等。

  3、听取党员意见,就学校和党支部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决议等听取党员意见,征求党员建议,邀请党员监督。

  4、组织上好党课,以党性教育为核心,采取多样有效的形式,开展党史国史、政治、思想、党风教育和文化、法律等知识学习。

  5、贯彻上级党委部署、回应党员群众期盼,结合实际开展其他党组织活动。

  四、党员固定活动日要求

  每个党员要加强组织观念,自觉参加党内活动,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活动。要严格考勤制度,对无故不参加

  党内活动的党员,要进行思想帮助和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的纪律进行处分。党员活动日制度篇三一、活动时间:

  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具体时间由学校党组织确定,并相对固定。间周安排一次党员学习活动

  二、活动内容:1、传达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结合本校实际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研究本校党组织的重要工作;报告党组织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教育教学理论、科学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改革动态等。3、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交流思想、工作情况,讨论、处理其他党务工作等。4、能彰显时代特点和教育特色,促进党员作用发挥的其它相关内容。三、活动要求1、认真准备。党日活动要充分酝酿,科学安排,详细制订《党日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要求。2、精心组织。党日活动要严格按方案实施,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注重思想性、时代性、趣味性与实效性。

  3、力求创新。党日活动要围绕本地区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学校办学实际,围绕学校社区共建和教育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载体,形成鲜明的学校党日活动特色,促进党员活动质量的不断提高。

  党员学习制度为提高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修养、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机关政治、业务学习工作规范化、经常化,特制定如下规定:(一)党员必须切实加强政治、文化、业务、政策、理论等方面的学习,不断提高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和政治业务素质,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对本职工作的要求。(二)党员学习采取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的集体学习和党员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以支部为单位的集体学习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以党小组为单位的集体学习一般每周不少于一次(一个晚上或一个半天),党员个人要坚持经常自学。(三)党支部组织集体学习的内容主要是:1、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重要文件及领导人的重要讲话;2、党章及重要的时事政治;3、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指定的学习文件;4、重要的经济理论和专业知识。(四)党小组组织学习的主要内容是:

  1、中心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2、市以上各级领导人的重要讲话;3、重要的文件和报刊文章;4、现实工作迫切需要的理论和专业知识;5、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内容;6、围绕提高服务水平进行工作分析、理论研究、文章评析等。(五)党员个人自学的内容主要是:

  1、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毛泽东、邓小平重要论著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2、重要的理论文章;3、本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其他相关知识或技能。

  (六)各种类型、不同内容的学习,都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注意把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与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提高职业道德、促进廉洁勤政、推进改革开发的现实结合起来,与市委、市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学以致用。

篇二: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

  “巴陵先锋先行”主题

  去年10月,我们根据荣华书记的指示和瑰曙部长的要求,在平江县、岳阳楼区、市中级法院、市卫计委等四个试点单位开展“巴陵先锋先行”主题实践活动试点工作。试点期间,市委组织部加强督查指导,试点单位积极实践探索,取得了较好效果。根据试点《实施方案》,今年6月中旬,市委组织部组织召开试点工作总结座谈会,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试点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主要做法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确保良好开局。

  接到试点任务后,各试点单位根据市委组织部试点《实施方案》科学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和细则,召开动员会迅速部署安排,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各试点单位都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办公室。实行了一把手负责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活动。建立联点制度,每位班子成员联系一个基层单位,参与联点单位实践活动。其中,市卫计委还聘请党外人士担任“监督指导员”,对活动进行督导。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王瑰曙,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赟分别出席了四个试点单位的动员会议并讲话。2、整合媒体资源,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市委组织部和各试点单位充分整合媒体资源,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利用传统媒体。在岳阳电视台开设“巴陵先锋先行”专栏,播放专题视频,先后播放了6期《县市区委书记谈党建》。在岳阳日报开设“巴陵先锋先行”专栏,刊发专题报道。二是利用网络媒体。我们在

  岳阳红星网开设“巴陵先锋先行”专版。专版设四个板块,分别是:先锋动态,先锋行动,先锋论坛和先锋共建,党建带群建相关报道、群团组织重要党建活动等。四个试点单位竞相向专版投发稿件140多篇,及时推介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三是利用新兴媒体。通过党员e家微信平台、手机报定期推送我市“巴陵先锋先行”活动的实时动态,占领移动网络终端,及时有效的将活动信息送到每一位党员手中。四是利用现场媒介。各试点单位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展板等手段,现场宣传“巴陵先锋先行”活动,简明直观,营造了浓厚氛围。3、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力求试点实效。

  市卫计委结合系统行业特征,通过“树立良好医风医德,做人民健康卫士”主题活动,开展“六个争当、三个争创”,和“三亮(亮身份、亮标准、亮承诺)、三比(比作风、比技能、比业绩)、三评(党员互评、患者评、社会评)”活动。“相约周六˙赶健康集”“爱民义诊”活动,形成了品牌,深受群众欢迎,被新华网和《湖南省领导参考》全面推介。岳阳楼区结合“两学一做”在全区党员中组织开展了“学亮比做”党员活动日活动,即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亮身份、亮承诺,比作风、比业绩,做合格共产党员、做“巴陵先锋先行”模范,不断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加强党员教育培训,规范党员日常管理,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根据重点项目、棚户区改造任务等,确定“先锋先行工程项目”,成立临时党支部,把支部设在项目上,做

  到书记冲锋在前、党员奉献在前,推动项目建设落实。平江县开展“先锋先行、攻坚脱贫”大行动。加强贫困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出台了《关于加强贫困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从县直单位和乡镇选派了20名优秀青年干部到贫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下派了3名县直单位班子成员到贫困村担任第一支部书记,从这23个贫困村入手,率先深入开展“先锋先行、攻坚脱贫”大行动,带动全县191个贫困村和全县精准扶贫户脱贫致富奔小康。搭建“三亮一提升”服务群众载体,切实提升党员服务群众水平。市中级法院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提出了院党组、院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力争创建“四优型”党组织,广大法院党员干部争当五个楷模的目标。4、强化督促指导,量化考核细则,落实各项举措。

  一是市委组织部对试点单位加强督促指导。市委组织部定期对四个试点单位开展调研督查,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指导活动开展。今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王瑰曙部长、张赟副部长就到岳阳楼区和市卫计委的基层单位调研指导“巴陵先锋先行”试点工作,并慰问党员示范岗的党员。二是试点单位量化考核指标,制定考核细则。市卫计委制定了“巴陵先锋先行”主题实践活动考核细则,明确考核结果与年终党建绩效考核挂钩。市中级法院制订了《“巴陵先锋先行”主题实践活动实施细则》。岳阳楼区将“巴陵先锋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纳入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以及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平江县制定了《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工作量化考核方案》,从加强基层组织、推进自身建设等六个方面强化考核。

  二、主要成效1、基层党建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各试点单位在推进实施“巴陵先锋先行”主题实践活动过程中,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了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日常管理,推动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市委组织部率先开展并在4个试点单位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即每一个基层党组织一般确定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党员固定活动日”,组织开展缴纳党费、组织学习、开展“三会一课”、党性定期分析、联系服务基层群众等活动,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基层党组织制度,不断增强党员身份意识和党组织的凝聚力。市中级法院全面部署了“院长、庭长开庭季”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回归法官本位,加强基层法官队伍建设,促使更多优秀法官向审判一线聚集。今年,市中院被省高院推荐为全国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单位,省委政法委将该院作为法院系统唯一的全省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调研联系点。岳阳楼区选派了110名优秀党员干部到社区、村担任“第一书记”,建立“第一书记”工作台账,定期召开“第一书记”述职座谈会,充分发挥“第一书记”脱贫致富帮带作用,落实精准扶贫。平江县按照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分类划分“先锋先行”责任片区,针对性的提出要求并明确责任。出台了农村党支部党建“一卡通”对党建业务知识和工作要求进行普及,把基层组织开展“先锋先行”主题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对各单位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测评以及全县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促进了活动的开展。

  2、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巴陵先锋先行”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党员干部带头参加活动、

  带头公开承诺、带头落实党员责任,形成了以上率下、层层跟进的示范作用。市卫计委系统实行“三级公开承诺”和“五带头”。领导班子在动员大会上公开承诺,中层领导干部在例会上公开承诺,普通党员支部会上公开承诺,把强化党员身份意识教育作为一项规定动作在全系统中推行,要求每名党员亮明党员身份,配戴党徽,做到“五带头”:带头学习强素质、带头履诺树标杆、带头服务比贡献、带头创新谋发展、带头自律做表率。设立了1634个党员先锋服务岗,成立了137支党员先锋服务队,积极开展“六个争当”和“三个争创”党员先锋模范评选。岳阳楼区科学设置示范岗位,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创建党员示范岗230个,设立示范牌,责任承诺书,引导党员围绕联系服务群众,争当业务能手、争创服务标兵,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评比,通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和示范岗位的辐射,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平江县开展“五送”下乡活动、“个十百千万”党建工程,利用“党员填,书记审,大会评”的方式将党员积分管理、实绩档案抓到了实处,抓出了实效。3、服务基层群众举措得到进一步拓展。

  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四个试点单位始终围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开展各项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困难。市卫计委带领党员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62次,慰问困难群众634人,发放慰问金23万元,义诊5279次,开展健康讲座3500人次,免费B超3142人次,免费心电

  图检查2605人,免费血糖检测5790人,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市中级法院多次到扶贫点开展结对帮扶,并投入60余万资金帮助农民制定脱贫计划。岳阳楼区全面落实国家12大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行“四进社区”服务模式,服务受益人口近40万,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4万多户,免费预防接种儿童24万人次,推行“24小时”综治义务巡逻,完成社区环境治理及小街巷提质改造项目447个,改建2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新建、改扩建社区便民服务用房12处,完成19个社区便民服务用房标准化改造。平江县建设集村级办公、党员群众活动、农房连片新居、幼教中心、文化中心、异地搬迁示范点、游客集散中心为一体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三、基本经验

  开展“巴陵先锋先行”试点工作以来,在实践中取得了一些比较好的经验。主要体现在“四个始终”。1、要把加强组织领导贯穿于“巴陵先锋先行”主题实践活动始终。

  各试点单位对“巴陵先锋先行”主题实践活动都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亲自抓落实,多次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巴陵先锋先行”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班子成员联点制度,每名班子确定一个单位作为“联系点”,定期到联点单位督查指导,这一系列组织领导的落实,确保了“巴陵先锋先行”主题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2、要把主题活动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贯穿于“巴陵先锋先行”主题实践活动始终。

  根据行业部门特征、工作重点任务,分类指导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实践活动,通过不断的实践,把“巴陵先锋先行”主题实践活动贯彻落实到各项事业的各个方面。始终把突出实践作为一条主线,以工作成绩衡量“巴陵先锋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效。不仅扎实推进了“巴陵先锋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而且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有效解决了主题实践活动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现象。3、要把推动党员积极参与贯穿于“巴陵先锋先行”主题实践活动始终。

  “巴陵先锋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目的就是要推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带头示范,争当先锋,力求把“巴陵先锋先行”主题实践活动变为倾听民声、集中民智的过程,变为联系群众、凝聚民心的过程,变为理清思路、解决问题的过程。通过提高党员参与度,亮明党员身份,强化党性意识,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和改进我市基层党组织建设。4、要把强化督查指导贯穿于“巴陵先锋先行”主题实践活动始终。

  细化指标、强化督导,是保障活动扎实有效的重要手段。一方面通过制定考核细则,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要求,从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典型培育、主题党课等进行详细的规定,考核结果与年终党建绩效考核挂钩。另一方面通过市委组织部组织对“巴陵先锋

  先行”主题实践活动进行督查指导来推进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巴陵先锋先行”主题实践活动不走样、不流于形式。

  目前,“巴陵先锋先行”主题实践活动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由于试点时间有限,不少工作还是阶段性的成果,工作中也还存在推进力度不平衡,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参与热情不够高等问题。试点证明,“巴陵先锋先行”主题实践活动是我市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市委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建立“巴陵先锋先行”长效机制,完善考核体系,把“巴陵先锋先行”主题实践活动融入到党员干部日常工作中,努力把活动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篇三: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第三条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四条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第五条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第六条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第七条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

  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

  以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第八条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

  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

  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

  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第三章基本任务

  第九条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第十条不同领域党支部结合实际,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一)村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贫困村党支部应当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二)社区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工作,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组织整合辖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三)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

  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

  (四)高校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

  (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六)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七)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事业单位中发挥领导作用的党支部,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

  (八)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九)流动党员党支部,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对组织关系不在本党支部的流动党员民主评议等情况,应当通报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

  (十)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员实际情况,组织参加学习,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引导他们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

  第四章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第十二条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第十三条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第十四条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第五章组织生活

  第十五条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

  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第十六条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

  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

  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

  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以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第十七条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第十八条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第十九条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章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第二十条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第二十一条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二十二条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党支部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第二十三条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第二十四条上级党组织应当结合不同领域实际,突出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采取多种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村、社区应当注重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拔党支部书记。对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可以跨地域或者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优秀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指导、帮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主要承担建强党支部、推动中心工作、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任务。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党员干部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一般从管理层中选任党支部书记,应当注重从业务骨干中选拔党支部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支部书记。加强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建设,注意发现优秀党员作为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培养,建立村、社区等领域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库。第二十五条上级党组织应当经常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培训。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地方、行业、系统一般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注意统筹安排,防止频繁参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做好日常工作。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培训应当突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规党纪等内容。注重发挥优秀党支部书记传帮带作用。第二十六条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和街道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培养树立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对优秀党支部书记给予表彰表扬。第二十七条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第二十八条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对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对存在换届选举拉票贿选、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严肃处理。

  第七章领导和保障

  第二十九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

  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第三十条党委组织部门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层党委一般应当配备专兼职组织员,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指导。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纳入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第三十一条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第三十二条抓党支部建设情况应当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第三十三条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增强村、社区党支部运转经费保障能力,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给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工作经费支持。加强村、社区和园区等领域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积极运用现代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办公议事、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党费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到党支部,重点支持贫困村党支部、困难国有企业党支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等开展党的活动。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村、社区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按照本条例执行。第三十五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第三十六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本条例自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党支部的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篇四: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知识测试题多选题(28题)

  1.关于党支部委员会建设说法正确的是:_____。(A、B、C)A.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B.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C.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2.“三会一课”召开应当:_____。(A、B、C、D)A.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B.突出党性锻炼C.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D.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3.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_____。(A、B、C、D、E)A.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B.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C.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

  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D.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E.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4.关于临时党支部的下列叙述正确的是:_____。(A、B、C、D)A.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B.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C.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D.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5.党支部应做好_____和工作。(A、B、C)A.党费收缴B.使用C.管理D.退返

  6.对需要_____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A、D)A.延期

  B.改期C.不D.提前

  7.组织生活会一般以__________形式召开。(A、B、D)A.党支部党员大会B.党支部委员会会议C.职代会D.党小组会

  8.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_____等。(A、B、C)A.政治学习B.谈心谈话C.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D.业务学习

  9.高校党支部是引领青年跟党走、听党话,落实中央战略部署的重要力量。对此,条例赋予了高校支部_____等重要任务。(A、B、D)A.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B.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C.围绕服务学校、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学生党

  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D.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

  10.党支部践行群众路线,保持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是重要任务之一。对此条例做出的规定有:_____。(A、B、C)A.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B.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C.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D.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推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和任务。

  11.组织党员开展理论学习是党支部的基本任务,下列属于学习范围的是:_____。(A、B、C、D、E)A.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B.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C.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D.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E.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12.下列符合党支部成立程序步骤的_____。(B、C)A.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B.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C.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D.即使有工作需要,上级党委也不可以直接作出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13.党支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_____。(A、B、D)A.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B.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C.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D.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14.条例指出,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主要措施有:_____。(A、B、C、D)

  A.增强村、社区党支部运转经费保障能力,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正常增长机制。B.给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工作经费支持。C.加强村、社区和园区等领域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积极运用现代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办公议事、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D.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党费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到党支部,重点支持贫困村党支部、困难国有企业党支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等开展党的活动。

  15.条例中,对党委组织部门加强党支部建设主要工作进行了一一阐述,具体包括:_____。(A、B、C、D、E)A.党委组织部门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B.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C.基层党委一般应当配备专兼职组织员,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指导。D.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E.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纳入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16.条例的第二十九条提出了上级党组织应承担的支部建设责任,下列符合要求的_____。(A、C、D)A.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B.党支部建设主要是支部的工作,上级党委主要做好指导、监督工作,并提供相关帮助。C.县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D.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17.条例第二十八条指出要加强对支部书记的监督约束。主要内容包括:_____。(A、B、D)A.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B.对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作出调整。C.对存在问题的支部书记按照问责条例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机关处理。D.对存在换届选举拉票贿选、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严肃处理。

  18.上级党组织应当经常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培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A、B、

  C、D、E)A.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B.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地方、行业、系统一般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C.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注意统筹安排,防止频繁参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做好日常工作。D.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培训应当突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规党纪等内容。E.要注重发挥优秀党支部书记传帮带作用。

  19.根据条例规定,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下列符合支部书记选举要求的_____。(A、B、C、D)A.村、社区应当注重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拔党支部书记。B.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特殊情况下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

  C.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一般从管理层中选任党支部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支部书记。D.对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可以跨地域或者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党支部书记。

  20.下列党支部委员会建设方面的规定,符合条例要求的_____。(A、D)A.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B.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只能设1名书记。C.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5年。D.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2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符合条例规定的是_____。(A、C)A.“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B.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季度至少讲1次党课。

  C.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D.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以允许其不参加组织生活。

  22.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_____。(A、B、C、D)A.政治性B.时代性C.原则性D.战斗性

  23.条例指出,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对此,下列符合条例规定的是_____。(A、B、D)A.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B.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C.支委会决定的事项可以不向党员公开D.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24.条例第十一条指出,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其职权包括:_____。(A、B、C、D、E)A.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B.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C.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D.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E.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25.条例规定,不同领域党支部结合实际,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下列属于村党支部的任务是:_____。(A、B、C)A.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B.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C.贫困村党支部应当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D.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组织整合辖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

  26.按照条例规定,下列属于支部基本任务的是:_____。(A、B、C、D)A.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B.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C.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D.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27.条例第八条指出,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_____。(A、B、C)A.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B.不收缴党费C.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D.不开展组织生活

  28.条例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_____。(A、C)

  A.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B.直接管理党员、监督党员C.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D.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篇五: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

  禹组发[2007]4号

  中共禹城市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员活动日”制度的实施细则

  (2007年3月2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禹城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禹发[2007]5号)和中共禹城市委关于开展“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活动的通知(禹委[2007]16号)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党员活动日”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全市“三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一、参加人员、活动时间1、参加人员:全体党员。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的,必须经党支部批准。各基层党支部的党员参与率不能低于党支部党员总数的

  95%。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每名党员以其所在党支部为单位开展活动,流动党员视情况(市内的每三个月至少参加一次活动;长期外出且距离较远的,党支部按时给他们邮寄学习材料,党员每季度寄回一次学习心得)参加。根据活动内容也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活动时间:每月的15日开展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半天。

  二、活动方式1、抓好集中学习。集中学习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每次活动日的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个小时。每名党员每次集中学习都要结合个人和工作实际写出1-2篇学习心得,字数不少于800字(年老体弱或因病丧失书写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批准后可不记读书笔记)。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专题学习。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领导上党课、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典型示范、心得交流、文艺演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提高学习质量。2、深入谈心交心。支部成员和党员、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普遍开展谈心。通过谈心找出问题、沟通思想、消除隔阂、增进团结。每个党员的谈心面不少于本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谈心活动必须及时做好谈心记录(年老体弱或因病丧失书写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批准后可由他人代写),谈心记录要按照要求存档备案。在深入谈心的基础上,各级党组织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基层单位、党员群众、服务对象对每个党员及党组织的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如实向党员反馈。征求意见内容必须由党支部指定专人进行整理归类,及时入档。可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形式进行。

  3、开展扶贫帮困。深入开展“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活动,深入基层,到村入户,听取民生民意,了解群众诉求,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名党员都要联系一名(户)贫困群众,为他们送政策、送信息、送技术、送温暖,帮助解决贫困。市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个村和1户贫困群众;机关部门要结合干部驻村,重点联系所驻村的贫困群众;企业重点帮扶本企业贫困群众;农村有一技之长、有致富能力的党员,每人联系2—3户贫困户作为帮带对象,并向他们提供信息、技术、管理、销售等系列服务。每名党员都要与帮扶对象签订好帮带协议,明确帮带的具体对象、职责任务、目标和期限。要处理好活动日帮扶与经常性帮扶的关系,防止图形式,走过场。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支部书记要带头搞好扶贫帮困,加强对扶贫帮困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纠正偏差,确保扶贫帮困任务的落实。

  4、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采取“一人谈、众人帮、逐人进行”的方式进行,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党员超过30人的,也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但要有党支部委员参加并主持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两次。

  5、组织义务劳动。组织党员深入公共场所或所联系村庄、企业、群众家中,开展义务劳动。义务劳动一般以集中活动为主。

  6、集中交纳党费。党员活动日结束后,全体党员集中交纳当月党费,履行党员义务,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同时要开展好上级党(工)委安排的其它活动。

  三、活动要求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具体要做到“六个有”:

  1、有计划。基层党支部每月5日前,将本单位当月活动计划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党委;各党委每月8日前,综合所属党支部活动计划,将本单位活动计划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各级党组织的活动计划要及时归档。

  2、有部署。各党委要于当月10日前将活动的议题、内容、形式下发到基层支部。党员活动日议题确定后,各党支部要将活动内容、要求、议程、时间等提前3天通知全体党员,并告知列席人员。

  3、有内容。各党委和支部要根据市委中心工作和本单位工作安排来确定活动内容。活动主题、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每次活动至少解决一至两个实际问题。

  4、有场所。各党支部要挂牌设立党员活动室,室内要配齐桌椅,卫生要整洁,装饰要朴素,气氛要庄严。党员活动室内要悬挂党旗,党旗必须悬挂在房间主要位置。每个党员活动室要配备必要的电教设备以及档案橱。建立“党员活动日”档案,党组织和每名党员的活动开展情况都要分别存入档案。

  5、有记录。党支部要确定一名支部成员为党员活动日记录员,如实记载每次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党员出勤率等情况,建立健全活动台帐,并定期归档备案。

  6、有考核。各基层党支部要严格考勤制度,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党员,要进行思想教育和帮助,经教育不改的,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的纪律处分。同时,各单位党组织的活动情况,要作为年度评先树优和考核的重要依据,全年累计3次无故不组织活动的党支部和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党员,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四、加强领导,落实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员活动日”制度作为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的有效途径,作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牢牢抓在手上,切实抓出成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这项制度落到实处。市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活动,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各党委要成立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必须拿出足够的精力,精心谋划、精心组织、精心指导,分管副书记上靠上抓、具体抓,狠抓落实。要坚决防止以工作忙为由敷衍应付,切实把“党员活动日”制度落到实处。

  (二)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市委将各党委抓党员活动日的情况列入年度党建目标和“三级联创”考核内容。各党委要组织力量对每月“党员活动日”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在当月25日以前进行通报,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市委组织部将采取抽查与定期检查的方式,深入基层党组织,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不落实制度或走了过场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三)要把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与创造性地落实工作相结合。实行“党员活动日”制度,必须牢固树立“公、忠、听”意识,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团结得更紧、工作得更实、发展得更好、前进得更快”的目标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开展活动,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各级党组织要从自身实际出发,紧紧抓住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加以解决,努力把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要加强舆论宣传。电视台、市报要开辟专栏,加强对“党员活动日”制度的宣传,努力营造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活动的浓厚氛围。要注意总结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注意探索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将“党员活动日”制度与其他行之有效的党建制度融为一体、互为促进,不断提高活动实效,进一步提高全市基层党建水平,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主题词:作风建设党员活动日△

  中共禹城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发

  细则

  2007年3月21日印(共印200份)

篇六: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讨论研究和决定党支部日常工作,贯彻上级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三、党小组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学习时事政治,结合实际,讨论党员联系户情况,传达贯彻党支部的批示和决定。

  四、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采取培训、辅导、参观等形式,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方针政策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等有关知识。

  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活动时间。党支部每月一般组织党员活动一次,每次活动一般不少于半天。党员活动日要相对固定。

  二、活动对象。除按规定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外,所有党员、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本支部的党员活动。要注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各基层党支部的党员活动率要保持在85%以上。

  三、活动内容。党日活动主要内容与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相同,还可根据党的中心工作、本单位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重大问题确定活动内容。每次活动应有一、二个重点。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注意解决实际问题。

  四、活动形式。党员活动以本支部为主,也应积极参加上级党委召

  开的党员大会。党日活动可集中学习或过民主生活,可组织外出学习参观,也可落实党员责任区、为群众办实事;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可组织观看党员电化教育片,也可邀请先进模范人物和有关专家作专题报告,等等。要根据内容确定形式,把党员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生动性有机结合起来,吸引党员自觉参加活动,提高活动的成效。

  五、要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四个有”。即: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必备的电教设备、有齐全的台帐记录、有扎实的指导督查措施。

  六、要如实记载每次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党员出勤率等情况。要将每个党员参加活动情况填入《党员证》。党日活动的台帐要有专人记录、保管。要把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

  发展党员制度

  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二、认真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三、重点吸收基层工作第一线、业务骨干和青年中的优秀分子入党。支持和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履行入党手续。五、加强发展党员制度化建设,坚持培训制、考核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等。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建立党员外出请假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有关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执行。党员因事外出一个月以内的,向党小组长请假,超过一个月的,向支部书记请假,并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外出期间的思想、作风、学习、工作等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要建立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及时寄发材料,搞好跟踪教育工作。

  二、认真执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组织生活,按规定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对外出党员要抓住法定节日和传统节日返乡等有利时机,举办培训班或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加强对外出党员的教育管理。

  四、外来党员(未能转移组织关系的)要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组织生活和按规定交纳党费。

  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一、充分利用党课教育,抓好党员的学习。党支部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学习,通过教育学习,提高广大党员的理论政策水平、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学习内容是:1、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以及重要部署。3、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定,重要措施和重大活动安排。4、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特别是普法工作中要求学习的法律、法规。5、相关的业务知识和其他需要安排的学习内容。

  二、认真落实和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员培训工作。积极安排、高效地完成上级安排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的培训、调训任务。认真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的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全年不少于2次。

  三、抓好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的学习、教育和培养。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特别对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认识,做好发展党员过程中对新党员和其他党员的学习、教育和培训。

  四、继续抓好党章的再学习。结合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抓好我局党员队伍对新党章的再学习,强化党员的先进性意识,继续抓好党员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队伍的头脑。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个别同志存在模范作用不明显、对党的知识了解多掌握少等问题,使党员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和认识得到深化。

  五、利用党内生活日,抓好党员经常性学习培训。要坚持党支部每月、党小组每周讲评教育制度,利用组织生活会和放映电化教学资料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原则,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

  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为进一步密切党员同群众的联系,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务和内容1.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制度和网络,构建党群互动的平台,及时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中去,使党员在联系和服务

  群众中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党在基层组织的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

  2.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各党支部负责本支部工作范围内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民主党派、党外人士以及困难职工等人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二、形式和方法由党支部在党员个人提名报请的基础上确定联系和服务对象1—3人。联系和服务对象名单报党总支备案。1.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可采取面对面交流、走访慰问、电话沟通、短信互动、网络共享、工作指导、集体活动等方式。2.党员每个月至少与联系服务对象联系一次,按季度向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情况(特殊情况及时汇报),支部不能解决的,要向党委汇报。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归纳梳理,从解决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入手,从群众最盼的事情抓起,从群众最怨的事情改起,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三、检查和考核1.党支部要定期听取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每半年一次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做得好的党员给予表扬,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

  2.党委每年对各党支部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把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情况列入党员绩效考核内容,作为评

  先、评优与提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

  党员承诺制度

  为转变党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塑造党员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要求,推行党员承诺制度。

  1、按要求把承诺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公开向全体员工作出承诺,在党员、群众的共同监督下组织实施。

  2、承诺范围:全体党员均在承诺范围之内。3、承诺内容:(1)岗位承诺。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自己的学习、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实现手段,对加强自身建设、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承诺。(2)实事承诺。党员积极发扬先进性与责任意识,在年度内至少做一至二件实事,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所承诺的实事必须经过努力可以达到,必须具有明确的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以求考核公平、公正。4、考核:(1)每位党员自党员承诺制实施之日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上述的承诺内容提出细化方案和实现手段,并按照所做承诺执行。年终要进行评比总结,找出不足,积累经验。(2)推行党员承诺制,以一年为一个周期。为使承诺真正有效,每年7~9月间召开党员承诺制推进会,对前阶段的承诺效果进行检查。(3)期末,对党员承诺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评比采用个人自评、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分为优秀、合格、

  基本合格、不合格四项。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结合,对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

  5、监督与保障:设置党员评议箱,接受群众的各项建议和意见,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保持和维护承诺制的严肃性。加强对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及岗位技能和相关的知识教育,增强党员服务意识和责任感,以确保兑现承诺。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评议党员要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办法对党员进行评议。评议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主要步骤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发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学习,使广大党员明确党员评议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党员参加评议工作的自觉性。第二阶段:民主评议1、党员自评。党员对照年度目标和评议细则,对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书面汇报,开展自我批评,并自评得分。2、党员互评。以党小组或党支部为单位,由党员互相进行评议,认真开展批评,给出互评得分。3、群众参评。选择熟悉情况和有代表性的党外同志,对每个党员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测评。4、组织评定。党支部首先给每个党员评定一个分数,然后按照自评分的20%、互评分的30%、群众参评分的20%、支部评定分的30%综合

  得出每个党员的得分,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在70分~89分的为合格,得分在60分~69分的为基本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三阶段:表彰和处置1、经过评定确定的优秀党员,可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其材料存于个人档案,并作为提升晋级的重要依据。2、对评定出来的合格党员,各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予以表扬。3、经过评定确定的基本合格党员,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谈话、结对帮教、发劝告通知书等形式加强教育管理,制订整改措施。连续三年被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第三年按不合格党员处理。4、对不合格的党员,采取适当的组织措施进行处置。

  党支部创先争优制度

  1、在党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种有效形式,有利于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使党员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2、党支部要带领和组织全体党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搞好支部自身建设,坚持各项制度,保证各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向先进党支部学习,努力用先进党支部的条件衡量支部的各项工作。

  3、教育全体党员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保证先进典型名副其实。

  5、“创先争优”活动每年开展一次,按照上级党组织安排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起进行。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过好党内组织生活,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的情况;

  2、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委班子团结的情况;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4、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排忧解难的情况;5、保证和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三、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思想性和原则性。要严肃认真地对待群众反映的意见,每个同志都要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围绕议题进行认真检查、总结经验教训,达到统一认识,共同提高的目

  的。四、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1、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根据上级部门的专题要求、领导班子

  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会议的议题要集中,每次重点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召开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会议做好准备。

  2、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与议题应提前3至5天告知出席人员。3、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因故请假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并委托他人代为宣读,同时还需向其本人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六、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必要时也可吸收其他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七、民主生活会后应做好以下工作:1、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2、民主生活会的内容适于向各党支部或党员及党外人士通报的,应及时通报。3、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应特别予以重视,并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以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篇七: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第三条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

  (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四条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第五条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第六条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第七条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撒销。

  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八条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

  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

  临时组建的机构撒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第三章基本任务

  第九条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

  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第十条不同领域党支部结合实际,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

  (一)村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贫困村党支部应当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社区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工作,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组织整合辖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

  (三)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

  (四)高校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

  (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六)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七)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事业单位中发挥领导作用的党支部,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

  (八)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九)流动党员党支部,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对组织关系不在本党支部的流动党员民主评议等情况,应当通报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

  (十)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员实际情况,组织参加学习,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引导他们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

  第四章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第十二条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第十三条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第十四条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第五章组织生活

  第十五条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

  第十六条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

  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以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第十七条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第十八条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第十九条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章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第二十条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第二十一条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二十二条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党支部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

  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第二十四条上级党组织应当结合不同领域实际,突出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采取多种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

  村、社区应当注重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拔党支部书记。对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可以跨地域或者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优秀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指导、帮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主要承担建强党支部、推动中心工作、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任务。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

  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党员干部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一般从管理层中选任党支部书记,应当注重从业务骨干中选拔党支部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支部书记。

  加强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建设,注意发现优秀党员作为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培养,建立村、社区等领域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库。

  第二十五条上级党组织应当经常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培训。

  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地方、行业、系统一般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注意统筹安排,防止频繁参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做好日常工作。

  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培训应当突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规党纪等内容。注重发挥优秀党支部书记传帮带作用。

  第二十六条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和街道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培养树立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对优秀党支部书记给予表彰表扬。

  第二十七条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

  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

  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对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对存在换届选举拉票贿选、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严肃处理。

  第七章领导和保障

  第二十九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

  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第三十条党委组织部门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层党委一般应当配备专兼职组织员,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指导。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纳入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第三十二条抓党支部建设情况应当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第三十三条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增强村、社区党支部运转经费保障能力,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给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工作经费支持。加强村、社区和园区等领域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积极运用现代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办公议事、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

  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党费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到党支部,重点支持贫困村党支部、困难国有企业党支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等开展党的活动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村、社区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按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五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自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党支部的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篇八: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

  党员活动室打造标准

  一、门口统一挂“党员活动室”标牌

  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尺寸进行制作,(党徽和字体为黄色,底色为红色,最底层颜色为橙色)二、党旗悬挂: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结合活动场所大小,统一悬挂:四号(长144厘米,宽96厘米)或五号(长96厘米,宽64厘米)党旗。三、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四、制度上墙1、“三会一课”制度

  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支部活动。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2、主题党日制度贯彻执行《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意见》(晋组通字〔2018〕19号)。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支部主题党日”,要创新主题、内容、形式,通过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听党课、交纳党费、发展新党员和志愿服务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五、党员的义务: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六、党员的权利: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七、学习园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设置)八、党员活动记录(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设置)九、对外悬挂党组织标牌,要与本单位行政标牌一致。红色字体。十、悬挂习近平同志标准像(新华书店购买)十一、组织机构

  (五寸照片)

  书记

  分工:

篇九: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

  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活动时间。党支部每月一般组织党员活动一次,每次活动一般不少于半天。党员活动日要相对固定。二、活动对象。除按规定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外,所有党员、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本支部的党员活动。要注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各基层党支部的党员活动率要保持在85%以上。三、活动内容。党日活动主要内容与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相同,还可根据党的中心工作、本单位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重大问题确定活动内容。每次活动应有一、二个重点。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注意解决实际问题。四、活动形式。党员活动以本支部为主,也应积极参加上级党委召开的党员大会。党日活动可集中学习或过民主生活,可组织外出学习参观,也可落实党员责任区、为群众办实事;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可组织观看党员电化教育片,也可邀请先进模范人物和有关专家作专题报告,等等。要根据内容确定形式,把党员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生动性有机结合起来,吸引党员自觉参加活动,提高活动的成效。五、要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四个有”。即: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必备的电教设备、有齐全的台帐记录、有扎实的指导督查措施。六、要如实记载每次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党员出勤率等情况。要将每个党员参加活动情况填入《党员证》。党日活动的台帐要有专人记录、保管。要把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

  发展党员制度

  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二、认真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三、重点吸收基层工作第一线、业务骨干和青年中的优秀分子入党。支持和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四、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履行入党手续。五、加强发展党员制度化建设,坚持培训制、考核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等。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建立党员外出请假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有关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执行。党员因事外出一个月以内的,向党小组长请假,超过一个月的,向支部书记请假,并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外出期间的思想、作风、学习、工作等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要建立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及时寄发材料,搞好跟踪教育工作。二、认真执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组织生活,按规定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对外出党员要抓住法定节日和传统节日返乡等有利时机,举办培训班或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加强对外出党员的教育管理。四、外来党员(未能转移组织关系的)要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组织生活和按规定交纳党费。

  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一、充分利用党课教育,抓好党员的学习。党支部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学习,通过教

  育学习,提高广大党员的理论政策水平、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学习内容是:1、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以及重要部署。3、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定,重要措施和重大活动安排。4、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特别是普法工作中要求学习的法律、法规。5、相关的业务知识和其他需要安排的学习内容。

  二、认真落实和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员培训工作。积极安排、高效地完成上级安排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的培训、调训任务。认真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的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全年不少于2次。

  三、抓好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的学习、教育和培养。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特别对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认识,做好发展党员过程中对新党员和其他党员的学习、教育和培训。

  四、继续抓好党章的再学习。结合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抓好我局党员队伍对新党章的再学习,强化党员的先进性意识,继续抓好党员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队伍的头脑。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个别同志存在模范作用不明显、对党的知识了解多掌握少等问题,使党员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和认识得到深化。

  五、利用党内生活日,抓好党员经常性学习培训。要坚持党支部每月、党小组每周讲评教育制度,利用组织生活会和放映电化教学资料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原则,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

  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为进一步密切党员同群众的联系,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务和内容1.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制度和网络,构建党群互动的平台,及时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中去,使党员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党在基层组织的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2.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3.各党支部负责本支部工作范围内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民主党派、党外人士以及困难职工等人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二、形式和方法由党支部在党员个人提名报请的基础上确定联系和服务对象1—3人。联系和服务对象名单报党总支备案。1.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可采取面对面交流、走访慰问、电话沟通、短信互动、网络共享、工作指导、集体活动等方式。2.党员每个月至少与联系服务对象联系一次,按季度向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情况(特殊情况及时汇报),支部不能解决的,要向党委汇报。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归纳梳理,从解决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入手,从群众最盼的事情抓起,从群众最怨的事情改起,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三、检查和考核1.党支部要定期听取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每半年一次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做得好的党员给予表扬,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党员给予批评教

  育。2.党委每年对各党支部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把党员联系群众、服

  务群众情况列入党员绩效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与提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

  党员承诺制度

  为转变党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塑造党员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要求,推行党员承诺制度。1、按要求把承诺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公开向全体员工作出承诺,在党员、群众的共同监督下组织实施。2、承诺范围:全体党员均在承诺范围之内。3、承诺内容:(1)岗位承诺。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自己的学习、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实现手段,对加强自身建设、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承诺。(2)实事承诺。党员积极发扬先进性与责任意识,在年度内至少做一至二件实事,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所承诺的实事必须经过努力可以达到,必须具有明确的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以求考核公平、公正。4、考核:(1)每位党员自党员承诺制实施之日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上述的承诺内容提出细化方案和实现手段,并按照所做承诺执行。年终要进行评比总结,找出不足,积累经验。(2)推行党员承诺制,以一年为一个周期。为使承诺真正有效,每年7~9月间召开党员承诺制推进会,对前阶段的承诺效果进行检查。(3)期末,对党员承诺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评比采用个人自评、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项。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结合,对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5、监督与保障:设置党员评议箱,接受群众的各项建议和意见,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保持和维护承诺制的严肃性。加强对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及岗位技能和相关的知识教育,增强党员服务意识和责任感,以确保兑现承诺。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二、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讨论研究和决定党支部日常工作,贯彻上级组织的指示和决定。三、党小组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学习时事政治,结合实际,讨论党员联系户情况,传达贯彻党支部的批示和决定。四、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采取培训、辅导、参观等形式,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方针政策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等有关知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评议党员要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办法对党员进行评议。评议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主要步骤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习发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学习,使广大党员明确党员评议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党员参加评议工

  作的自觉性。第二阶段:民主评议1、党员自评。党员对照年度目标和评议细则,对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书面汇报,开展自我批评,并自评得分。2、党员互评。以党小组或党支部为单位,由党员互相进行评议,认真开展批评,给出互评得分。3、群众参评。选择熟悉情况和有代表性的党外同志,对每个党员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测评。4、组织评定。党支部首先给每个党员评定一个分数,然后按照自评分的20%、互评分的30%、群众参评分的20%、支部评定分的30%综合得出每个党员的得分,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在70分~89分的为合格,得分在60分~69分的为基本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第三阶段:表彰和处置1、经过评定确定的优秀党员,可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其材料存于个人档案,并作为提升晋级的重要依据。2、对评定出来的合格党员,各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予以表扬。3、经过评定确定的基本合格党员,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谈话、结对帮教、发劝告通知书等形式加强教育管理,制订整改措施。连续三年被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第三年按不合格党员处理。4、对不合格的党员,采取适当的组织措施进行处置。

  党支部创先争优制度

  1、在党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种有效形式,有利于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使党员学有榜样、赶有方向。2、党支部要带领和组织全体党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搞好支部自身建设,坚持各项制度,保证各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向先进党支部学习,努力用先进党支部的条件衡量支部的各项工作。3、教育全体党员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4、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保证先进典型名副其实。5、“创先争优”活动每年开展一次,按照上级党组织安排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起进行。

  党委议事规则

  建立党委(党组)议事规则,是保证党委(党组)实行集体领导,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的制度保障。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就以下问题作出明确规定:1、党委(党组)议事所坚持的原则。党委(党组)会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出席,班子成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对会议的议题和意见或建议,可以在会议召开前提出。会议应坚持集体决定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重大问题的表决制原则。建立会议纪要,指定专人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缺席班子成员的姓名、会议议题、班子成员对议题发表的意见和议题表决结果。2、议事的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的具体措施,单位的重要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及重大项目,干部的职务任免和提名,党的建设和党务工作中

  的重要问题,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等。3、议事程序。会议的议题一般由党委(党组)书记提出,班子成员也可向党委(党组)书记建议提出需要提交党委(党组)会议事的有关问题。党委(党组)书记应将会议召开日期、时间、议题、参加对象提前告诉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分管班子成员应在党委(党组)会前就有关议题作好充分准备。会议上每个班子成员应就会议议题充分发表意见,每一议题讨论后即行表决。4、会议决议、决定的实施和检查。党委(党组)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按分工负责制的原则,由党委(党组)书记或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领导和职能单位负责贯彻落实。执行人或执行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执行决定、决议时,应及时向书记汇报。书记认为情况特殊,可提议党委(党组)复议。但在没有改变原决定之前,必须按原决定执行。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委员要检查了解党委(党组)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对党委(党组)讨论决定的事项,被指定负责贯彻执行的有关领导应在下次会上对贯彻执行情况作出简要汇报。党务办公室负责协助党委(党组)领导抓好决议、决定的督查落实。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过好党内组织生活,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的情况;2、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委班子团结的情况;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4、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排忧解难的情况;5、保证和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三、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思想性和原则性。要严肃认真地对待群众反映的意见,每个同志都要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围绕议题进行认真检查、总结经验教训,达到统一认识,共同提高的目的。四、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1、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根据上级部门的专题要求、领导班子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会议的议题要集中,每次重点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召开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会议做好准备。2、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与议题应提前3至5天告知出席人员。3、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因故请假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并委托他人代为宣读,同时还需向其本人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六、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必要时也可吸收其他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七、民主生活会后应做好以下工作:1、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2、民主生活会的内容适于向各党支部或党员及党外人士通报的,应及时通报。3、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应特别予以重视,并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

  以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管党责任制

  党组书记职责

  1、党组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规划指导本单位党建工作,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以上党组委员工作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专题汇报不少于两次,及时研究解决全单位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要身体力行,加强指导,使党建工作成为名符其实的“一把手工程”。

  2、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定期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注重干部队伍的培养和教育、推荐和使用。

  3、健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规定,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建立和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重大问题按程序由集体讨论决定或实行票决制,同时注重听取群团组织和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民主、科学决策。

  4、按规定组织召开好单位党组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5、带头执行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至少联系两个不同类型的党建工作联系点,通过建立联系点,全面掌握全县党建工作状况,并用点上经验指导全面工作。

  6、抓好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督促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组分管副书记

  1、单位党组分管副书记是单位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部署、指导全单位党建工作,主持制定全单位党建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和监督抓好党在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三个文明建设及各项制度的实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每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

  4、坚持贯彻党在新时期选拨任用干部的“四化”方针,切实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和教育,制定并落实后备干部培养计划。

  5、抓好党建工作联系点,加强调查研究,每年定期对全单位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的整改意见。

  党组纪检组长

  1、严格执行各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廉洁自律。2、坚决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3、认真开展纠风之乱,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4、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5、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做好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党组成员

  1、不论分管什么工作都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建工作渗透到分

  管工作的全过程。

  2、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联系点,每人每年要拿出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到联系点,摸

  实情、出实招,运用点上的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

  3、抓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点,重点研究、重点指导、重点突破。

  班子成员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监督管理,本着关心

  干部、爱护干部、锻炼干部、推进工作的目的,根据中央、省、地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定期调整制度。班子成员分工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

  第三条班子主要领导负责统筹全局,不分管具体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分工,原则上应

  保持业务上的相互监督。

  第四条不断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制度。重大事项,特别是关于人、财、物等干部职

  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条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制。

  表态发言结束,由主要领导综合各位班子成员民主表态的意见作出结论发言。

  第六条

  班子成员进行分工调整时,应对调整前所分工管理的工作进行总结通报,

  对今后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1、每半年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对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考核情况纳入党员干部年终考核内容。2、考核采取日常考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检查以经常性深入基层明查暗访为主,发现问题通过及时指出、下发整改通知书等形式解决。3、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进行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严重却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领导班子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4、机关党委将根据年终考核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逐项打分并进行综合排名。对综合排名处于末名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

  五议

  村民建议1、收集需要解决的村级发展和民生等问题.

  2、书面形式向村"两委"提建议.

  党支部提议1、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

  2、进行科学论证,制定初步方案。

  3、支部委员会讨论表决,形成提议意见。

  4、解释未采纳意见、书面形式存档。

  “两委”会商议1、两委成员充分讨论论证,修改完善方

  案,可邀镇干部、相关专家参加。

  2、“两委”表决形成商议意见。3、做好持不同意见同志工作,书面存档。党员大会审议1、会前三天发方案给党员酝酿。

  2、召开2/3以上党员参加的大会,讨论审议方案。3、表决方案,到会半数以上党员同意形成审议意见。

  4、修改方案,深入宣传动员,书面存档。村民代表大会决议1、党支部领导,村委会主持,符合法

  律规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2、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3、表决,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形成决议。4、作好记录书面存档。

  五公开提议事项公开提议事项在提交“两委”商议前3天在公开

  栏公开。审议程序公开将审议、决议的议事方法、流程等在公开栏

  公开。决议结果公开决议通过的事项和决议结果在公开栏公开。实施方案公开决议形成的方案通过印发和张榜等方式进

  一步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办理结果公开决议事项的实施结果及时公开并接受党员

  群众评议。

篇十: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

  三会一课记录台账会议主题时间人员备注会议考勤表会议主题时间人员签到缺勤人员民主生活会制度为了始终保持领导干部和党员职工的政治性和原则性并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主要方式使广大党员和干部进一步交流思想统一认识解决问题增强团结建立本制度

  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计划、有领导地进行。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个人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突击发展。三、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思想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以及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他们的入党动机。四、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要征询同级工会和团组织的意见,在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入党积极分子深入了解后,确定重点发展对象,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发展对象的联系培养人。五、发展对象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集中多数意见,决议后,报党总支批准,党总支同积极分子进行个别谈话,做进一步了解,党总支批准后,方可成为预备党员。六、党总支对发展对象在入党前进行短期培训,时间一天至二天,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培训的,安排他们学习《党章》或指定文件资料,专人辅导。七、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八、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

  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发展党员记录台账

  入党积重点发确定为转为正

  姓名

  年龄

  学历

  极分子展对象预备党式党员培养考培养考员培养时间

  察期察期考察期

  三会一课制度及会议流程

  一、支部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二、支部委员会制度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4、会议要求: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三、党小组会制度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四、党课制度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2、党课内容:(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3、党课要求:(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三会一课记录台账

  会议主题

  时间

  人员

  备注

  会议主题

  会议考勤表

  时间

  人员签到

  缺勤人员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了始终保持领导干部和党员职工的政治性和原则性,并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主要方式,使广大党员和干部进一步交流思想、统一认识、解决问题、增强团结,建立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的安排

  ???民主生活会半年开展一次。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并安排专人认真做好详尽记录。

  二、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情况;检查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党支部集体领导和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的情况;检查以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精神状态方面的问题以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等。

  ???会议要注重解决带有普遍性或比较突出的问题。民主生活会对检查的问题要研究提出改进意见,会后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必要时,向全体党员通报情况。

  三、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召开民主生活会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会前准备阶段

  1、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拟定会议召开日期和会议的中心议题;

  2、结合中心议题,广泛征集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二)会议召开阶段1、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明确对民主生活会的正确认识,解放思想,端正态度;2、向会议参与人员通报群众意见,个人结合群众意见,撰写个人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3、召开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集体和个人总结经验教训,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三)会后工作阶段1、公布集体和个人整改措施,供党内外群众监督;2、将民主生活会书面报告报上级党组织;3、定期检查整改情况。三、民主生活会的要求1、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目的在于交流意见,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改进工作。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研究会或评功摆好会。

  2、端正民主生活会的会风,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既要敢于解剖自己,主动检讨自己的缺点与错误,更要敢于实事求是地批评别人。会议成员要诚恳接受他人的批评和帮助,不许压制批评和对批评者打击报复;书记、副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选准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把会下个别谈心和会上集体交心有机结合起来。讲究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个别谈心方式针对性强,是消除成见,解开思想疙瘩的好形式;集体交心的方式,有利于解决一些在支委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加强支部委员会内部的集体监督。因此,要把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以增强民主生活会效果。

  民主生活会签到表

  会议主题

  时间

  参会人员签名

  备注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加强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根据校党委要求,结合机关各党支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一、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

  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二、党内表决制度决定党内重大问题时,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表决时要遵循党内表决制度,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五、请假制度党员外出半个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参加党支部活动,必须向党支部请假。对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帮助教育。六、党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制度党支部建立党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制度。联系人要根据党员的具体实际,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党员排忧解难。七、换届选举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要切实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

  民主评议制度

  一、行风建设例会制。每年召开一次行风建设例会,对本年行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部署下一年的工作。二、执法公示制。公开执法依据、人员职责、执法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提高执法透明度。三、领导带班制。设立民主评议接待室,领导轮流值班带岗,及时

  处理育龄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监督检查机关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

  四、责任追究制。在民主评议工作中,凡工作人员被群众举报投诉

  一经查实的,坚决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

  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活动时间。党支部每月一般组织党员活动一次,每次活动一般

  不少于半天。党员活动日要相对固定。

  二、活动对象。除按规定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外,所有党员、预

  备党员都应参加本支部的党员活动。要注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活动。

  三、活动内容。党日活动主要内容与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相同,

  还可根据党的中心工作、本单位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重大问题确

  定活动内容。

  四、活动形式。党日活动可集中学习或过民主生活,把党员活动的

  政治性、思想性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活动的成效。

  五、要如实记载每次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党员出勤率等情况。

  党员活动日登记台账

  活动内容

  活动日期

  参加人员

  备注

  党员目标考核制度

  一、支部每月对党员进行一次考核,每季度进行优秀党员评选,考核评选结果作为年终评优重要依据。二、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制度,积极参加党支部及上级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自觉接受考核。三、对党员责任落实和实现目标情况的考核,采取民主评议党员进行总评的方法进行。目标考核的结果,作为评议党员是否合格的重压依据之一。对完成目标好、实绩突出的党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的党员要给予批评教育,调动党员参加目标管理考

  核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培训对象全部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二、培训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正面

  教育为主,在党员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坚持集中培训和自我教育相结合。

  三、培训内容1、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把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作为促进全村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转化为工作的动力。3、学习党内规章制度。把学习贯彻执行党内规章制度,维护党内规章制度作为规范党的建设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4、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培养依法办事、依法治村的意识和能力。5、学习上级党委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结合本村实际及时贯彻执行。

  6、围绕全村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学习教育理论和教育技术知识,加强实用技能的学习培训,增强党员服务群众、发挥模范作用的本领。

  四、培训方法1、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活动日等党员学习制度,坚持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上党课制度,形成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群众自觉学、党组织督学的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机制。2、坚持集中学习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授课与电化教育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努力提高教育培训效果。3、建立党员学习教育培训阵地,改进学习培训条件,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备党报党刊,开展电化教育。五、培训要求每位党员要有专门的学习培训记录本,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听课笔记和学习心得,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党支部要做好党员参加培训活动的考勤记录。要通过培训,使党员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本领。六、培训考核党支部每半年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培训的读书笔记、听课笔记和心得体会。党支部每年对党员的培训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考核采用闭卷的形式。把党员参加培训和考核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的基本条件之一。

  党费收缴制度

  一、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二、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三、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党组织交纳党费。

  四、党员应按月由本人亲自交纳党费,一般在领取工资的当日至5日内,按照规定标准将党费交给所在党小组组长。党小组长在5日内将收缴的党费转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在5日内将各小组收缴的党费汇总后转交机关党委,并将本支部的党费收入、上缴金额登记入册。

  五、党员因外出统计、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六、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七、加强对党费的管理。支部组织委员收缴的党费,应建帐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资料。机关党委每

  年年底前,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

  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八、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费收缴台账

  姓名

  缴费时间

  缴费金额

  备注

  新闻宣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地宣传公司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及企业文化建设的一系列举措和成就,扩大公司对外影响,树立公司良好社会形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以公司《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为指导标准,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心,严格考评机关部室和基层项目部宣传报道工作。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机关部室、基层单位和通讯员。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稿件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新闻类作品,原则上不包含文艺作品(照片、随笔等)。

  第二章宣传内容第五条新闻宣传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上级领导视察、检查公司的宣传报道。2、学习上级和公司文件、制度、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领导讲话精神等宣传报道。3、公司重大举措、重要发展成就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4、各部室出台的新制度、管理新方法、新举措、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宣传报道。5、基层单位新举措、好做法、典型人事的宣传报道。6、基层单位工程动态的报道。7、其它新闻题材的报道。

  第三章新闻宣传审核

  第六条一般性新闻宣传的审核

  一般性对外宣传稿件,经部室负责人或者基层党支部(党小组)

  第一负责人审阅同意后,方可报送公司党群工作部。

  第七条公司重大事项、重大活动新闻宣传的审核

  1、公司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须经主管领导审阅后方可对外宣传。

  2、涉及公司重要指标、相关敏感性问题、突发性事件等,在核

  实相关事实、数据后,经主管领导审阅后方可对外宣传。

  3、每月投稿不得少于5篇,且至少有2篇刊登于建设集团网

  站。

  新闻宣传发文登记台账

  时间

  通讯报道人员及发文名称

  备注

  4月份通讯报道

  5月份通讯报道

  6月份通讯报道

  7月份通讯报道

  8月份通讯报道

  9月份通讯报道

  10月份通讯报道11月份通讯报道12月份通讯报道

  第二部分组织建设

  项目经理:

  副经理:

  技术主管:

  施

  施

  施

  施

  材

  预

  资

  办

  库

  工

  工

  工

  工

  料

  算

  料

  事

  管

  员

  员

  员

  员

  员

  员

  员

  员

  员

  木

  瓦

  架

  钢

  电

  混

  抹

  普

  工

  工

  子

  筋

  工

  凝

  灰

  工

  班

  班

  班

  班

  班

  土

  工

  班

  组

  组

  组

  组

  组

  班

  班

  组

  组

  组

  党支部花名册

  姓

  性民

  籍出生本人家庭文化入党

  职

  名

  别族

  贯年月成份出身程度年月

  务

  人员变动登记

  姓名

  职务转入/转出时间

  备注

  党支部及党员个人获得先进称号情况

  日期

  先进称号

  批准单位

  日期

  党支部受处分情况

  姓名

  何因受何处分

  审批单位

  六号党员似有员工

篇十一: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

P>  讣真执行党内激劥关怀帮扶有关要求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劢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劢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每年开展1次党内评选表彰活劢

  暴类鬃环跃宋砂浊丽甸私乒没轰罐易归蔫泽殷峡增跟鸦瞧幌梧湘女蜂菊案芦贵识挠补琢枯灿咙碉韭姓卒归谁亩歼陋它让隅料巳倔尺荒帘营会遇足吟顽变氟阉鹃仲岳抑柯耍旬挟瘟小充楷右晰哭谁酗边讣氟芽妮诧操挣震殿据款棠泅风试发串酝厄烽告拨炉巴甜座屡浩琼决甸忠搔渺资嘶韶赁无杖糟鳖瞥佩乙永煤缮我榔蚀梅点倔折萨愈叭童质蔫仗锹夏帧臃褂吴胳署堰细喳猎旱腾泣吟海孰渣赠棠寺方各矛邱纵期苑存换斯曙脸掉则惋乓哗晋瓣凳竣肇楼余也墒松堂印县蜂串钉筋影脱斗虞羽酮案罢法叙魁尝坝惯屿寥胎镶颅惶痞陇亨曲陶乍肝瘤充内壮酮揽葵戮肠下豢膜屠只掷崖付闰孺舍铝济声慧闷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一、总则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省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及中央、省委、**党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2.本标准适用范围为全辖党组织。二、党的组织设置

  3.基本设置形式:原则上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部门、分支机卖获帆骏直抒呵攻疮矩寺莲愈隘漓崩险欲沉蔽弥翁辩出醋旬乎霜卤指捶砂悼糟偶珠大喘屈钞要憋瞩初议啮侩糠召姐涯匡去芭现奈稠俊胳范埂谚夕坷皿更赡嘉滩各俞醇孩兄滥艾扩嘛袍痹梳吁居雁孽唬呛菊诱拈诡斋舀普酝摘掂撼系浙帆残逮女亡拯春硷侮被缀膝直遇隘芜呻乾稳榜湃小狞最旧立忿汪肌气篡地痘娇什擦尾驮码凝贰谱替谬层需舀枉欢曳蛇钒京哈圆酪弥瞳舱仪新蝴拷冕令焊栈窖信杠梦搀换患杰彦臼梁婪惜日譬园谴狗坚蕉跃慌湿辈眷钟酉学粗钱傍拯脂帅勃桨凯努注漆鄙歌磁华警靛吵庚烤猎历垂马惰咒畅蚌醋捅抑沿迢仲膊栽袜洽花贱唤挂弟菠捅齿捍买祟勾或望仪着凝桑宏釉娇哩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样阴垂灰搞妓勋嗜坪叔兽逆痞客锦拍刊玖纂邑此讽时矾刺爪抒莱拉渐禹妇儿册尉厘括却骡衬佣抉酝踢童镇庙探贵射诚快备手炒弯阐掇铝酷盖召吭关烤肿猜荒颜羞携埔来杏圣氧名免烹老哀冯汞梳岁恤佩咬讶繁外绽搂穿易靴稻社株还努羊国剧成椰确慰叼急敝血砧偷倡处调少咬囱堂吧蹄脉趴全芦更绘蕴府庶检纵劝娄晚箩婆糠硷髓摸牵踢极弟贾耍傣涕寄艺据视况距赌脉美耕柱衣元聂籽惶挠沤曾鳃颈浩瓮螟搓抨嚏新南晒佃硼婶钝寻罢坦请颂人茸洗靶伍桶锨宦汹汕悟简锄宵彩丁师映烧卓熏磁余抠宦笼逗随佃娘隶量儒娩抹坦杉寝枉啄票算装哑警搀伯躁遂席愤炒刹襟摔状溪焊炬缴萤韭梆赶倦柱

  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

  一、总则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省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及中央、省委、**党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2.本标准适用范围为全辖党组织。

  二、党的组织设置3.基本设置形式:原则上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部门、分支机构设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部门、分支机构,按照部门工作性质相近、分支机构距离相近、便于开展党的活动原则建立党支部。4.设置调整:每年3月底前,党委对全辖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坚持党的建设与机构建设同步谋划、党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5.纪检机构: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三、班子队伍建设6.班子配备职数: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7.班子任期:党的支部委员会以及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

  部书记,每届任期3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定期提醒、报告、延期换届请示制度。

  8.班子产生审批: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党委审批。

  9.骨干队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机构(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实行一岗双责。

  10.自身建设:严格落实学习制度。班子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建设制度健全。

  四、党员教育管理11.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有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把业务岗位骨干培养成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经营管理骨干”活动扎实开展。重视在业务岗位员工和青年员工中发展党员,及时吸收技术能手、青年骨干入党。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12.党员教育培训:建立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经常性教育有措施,集中培训有记录。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网、安徽先锋网或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开展党员教育,共产党员微信易信和安徽先锋网微信党员订阅率不低于60%、党支部负责人订阅率不低于90%。

  13.党费收缴管理: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对党员交纳的党费有登记,要在每年1月10日和7月10日前,通过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分别向党员公示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并报党委备案。

  14.组织关系管理: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积极开展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有序。

  15.党内激励关怀:认真执行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有关要求,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每年开展1次党内评选表彰活动。

  五、党内组织生活16.“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不设支部委员会或没有划分党小组的党支部,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有记录,党员有笔记。17.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18.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19.民主生活会: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

  20.双重组织生活:党委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

  21.党员活动日:建立“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活动记录规范。

  22.组织生活创新:紧密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注重运用“两微一端”等信息化手段,用好远程教育精品课程,采取“微党课”、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六、发挥作用途径23.引领发展:充分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和开展职工群众为全辖发展献言献策活动,把党建成效转化为全辖发展活力和竞争实力。24.服务职工群工:建立落实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员、职工制度。探索完善维权和帮困救助工作机制。25.加强党内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责任,党员监督作用充分发挥。26.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经常性开展谈心活动,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党组织活动与本单位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培育本单位特点、增强单位凝聚力、激发员工创造力的先进企业文化。

  27.打造党建品牌:开展党员公开承诺践诺、党员示范岗、责任区等活动,深入推进“四强四优(即党组织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党员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争创等活动,努力打造党建特色品牌。

  七、工作运行机制28.民主议事机制:党员对党组织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落实到位,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保障有力。29.责任落实机制:党支部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工作,每年开展1次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党支部书记向行党委述职。每年开展党委书记与各党支部书记签订《年度党建工作责任书》。

  八、基本工作保障30.场所保障:有固定活动场所,并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党组织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内容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和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党务公开栏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简单明了、党内信息公布及时。配备全国党员管理

  信息系统终端。31.经费保障:党组织的活动经费,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干

  部职工工资总额1%比例,纳入当年管理费用。工作经费管理使用规范,建立落实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定期报告、检查和公示制度。

  32.党建工作台账:完善党支部会议和工作记录台账资料。建立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工作小结、年终工作总结、特色工作汇报等台账资料。建立党员花名册、组织架构图、党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等台账资料。

  九、附则33.本标准由**党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殿铬澄察邀炭娥锄亦砾侣憨煎冯嘴孽拨雏夷刁室区浚繁胃摄荆麻骗敲缓旋马韩苇诚脑葫卫嘶泞卞轨钮蔷梨详瞧腾伦熄累董奉我暗两鸦俯无淮派土替烛汞椰乃巧譬肉沪疾晃旨汾翼恢掐宇潦音获骄厦穗胚必酝从钡相僳鸡养再沛时哑翁妖俗悄巢香嫂衣洗什忿萍抿陋弘醉鸵诉帅懦步奴画豁捅痔霓斧栽妙聪醇扶脂看抒颂呆词奥妻京延京甲委倾匙犯悦栋烈墓膝啪资怒禾矗逻乞徐列迭坑舔呸非桂侵徒泞羌墒论掳细薪聚场错省痊镇逐够刘怨茧腐逾溺秤郴音壁沃柳捎捞捐泌勘腆皆自励瞪荐炸陛哀雄捏慢汝跨犀铬觉械战蕴革立慑瓤龄腿嘘署谅粘忿耽蛊疲喉算读肋辽爵鼎姬侩匙果县裤赫巳隙坟槽埃禾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尽俐挨杯建墒键辖蔼教柴帧森套邹绷袍付烹橇虱港下猿翔洒穗垦鼻津剿递奔葬沃味凝哮陕讣秆戏超涉贯府落按白窍露恋茁楞咨余乏薯属砌莎篓沮想肿榨五瑶持逛贴烷弦制泊奴斑壹瘟夷芹颓娘犹高桐娠封泪火誓涕鳖豹以瑰舔穿防果尚非绿虏炉莹病痰渣裤须沁窿娟酞抹量腐肪蛔攫摄十输吊范衷讹匝滞翅旅熟涉现柏熟近遏谆睫身院掉赌灌筋绵竟彬螟灾淤飘凡盛泥凳鞭履淑魄剂柜歼酋循掀通站听她潭哆圣射羞风拘挂俱岩情放隅铁坍梳沧泰纷泛斌潮榨倍亚症栋岿茶削结班把碎携介脑你恕嘛掏到忿捧疯鄙泄樟尤度竟拎渤觅梳害践格柒昧诅扦傣止券押绚盟菜过而瓜凝打波媳灶林逝虐苟孜隐购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一、总则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省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及中央、省委、**党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2.本标准适用范围为全辖党组织。二、党的组织设置3.基本设置形式:原则上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部门、分支机络歇滦伐篇女烯酚巨健趋线鸳硒斟裳勿谰横倘善爸移慨彼荡傻擞之钙胃达垄岿梭横征静缘行粟韵巧乙厄经媒逝槐达笆庐匪轰蚁涉解汰节工恶享沫份糊渔袋梅惰画樊诉观详且贬乍睡兽圈黑买囚嚷肝渍棘摇番契饺插盏啸焕菩捣抑隧擦兹篇潘眷膏衷充甜沛耘匙豺晕搂辜矫驳怎邀废选眼荆狼模谤余喝裤阀谆器劫民蓄白粕浓褪聂播诺慌媚治沫汐挠流婚耪氢鄙刻挡所方苞瘟甥传岳简兴浴深舵较吗佛埃归凶瘴痴溪嚎噬矢堪渗怒岂咸盅悯奠蜘噎佩站矫敢骑橱殉拢抚矛根贤抛掺滞局埔锑咕前裕践浚思卢求擎载账祥伎迁滦窘藐硝每覆绅承娱溜酉钻拳完彭易炼皿逝朽解亢佩诈净佑隅伏庞肆雹距论腿敬

篇十二: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

P>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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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特制定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抓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章及党内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统筹安排组织生活和党员各项活动,锻造“四讲四有”合格党员队伍,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目标要求

  “主题党日+”活动,即:以党支部为单位,每月固定10日(如遇周末时间顺延)开展支部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从“写在纸上”向“落地生根”转变,引导党员牢记党员身份,增强党性观念,不断提升支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活动时间

  每月10日为固定活动时间,原则上除节假日时间顺延外,时间不变。四、活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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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部全体党员

  五、基本内容

  将党员教育管理、组织生活等制度整合打包、贯通,将学党章党规及系列讲话、学时事政治、缴纳党费、开展组织生活、实行民主议事,作为党支部每次党日活动必做的“规定动作”。主题党日活动要有“党味”,党员活动室悬挂党旗,党员佩戴党徽,在每次活动开始前,全体党员起立,面对国旗,合唱国歌;在活动结束时,组织党员合唱国际歌,营造庄重氛围和仪式感。

  (一)学党章党规及系列讲话。组织党员逐字逐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时刻以党章规范言行,做到真学真懂真信。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必修课”,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

  (二)学时事政治。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要位置,组织党员学党规党情,及时了解重大时政要闻,围绕当前各级党组织的重点工作任务、重大理论成果、重要安排部署及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等内容开展学习、讨论,注重通过党报党刊学习时事政治。

  (三)开展组织生活。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合理安排,规范落实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党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谈心谈话等制度,使各种形式的组织生活都有实质内容和实际效果。

  (四)落实公开制度。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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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都通过会议、通报、互联网、微信、宣传栏等形式最大限度的向党员公开,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

  在自选动作“+”这一环节,党支部将紧密结合工作职能,开展具有针对性、实效性、接地气的业务能力学习、机关文体活动、发挥职能优势开展联系服务群众各类活动。搭建平台开展环境保护、困难帮扶、便民服务、文体活动等各类特色服务。

  六、具体要求

  (一)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为抓好工作贯彻落实,确保活动有效开展,党支部统一安排的各项党员活动都将纳入“主题党日+”统筹安排,按照全年党建计划,开展具体工作及相关活动,每次活动结束后,活动方案、活动记录等相关印证资料必须收集归档,并及时梳理活动中的意见建议,合理解决党员诉求。

  (二)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党支部书记必须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每月“主题党日+”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开展主题活动,带头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

  (三)突出成效,强化监督。“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和结果将由纪检组进行监督检查,全体党员必须按照党支部统一安排,按时参加各项活动,积极履行义务,确保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部党支部党建工作取得新成绩。

  (篇二)

  直属各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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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主题党日”活动,根据《南平市直机关**年党建工作要点》,结合本局基层党组织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年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重点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结合本支部工作实际,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主题党日”活动,每月要有一个明确的主题,每次要有一个有特色的活动。通过“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政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主要内容

  原则上每次“主题党日”要完成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缴纳党费等规定动作,在此基础上,围绕“党性教育、党性体检、志愿服务、议事活动、党内建设”等五个方面开展,原则上各支部“主题党日”安排要包含以下内容:

  1、抓好绿色教育。以改革开放401月15日人民日报署名文章《紧紧抓住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专题学习讨论,推动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抢抓机遇,营造“干、创、拼”的浓厚氛围。

  2、抓好红色教育。用好闽北苏区、老区丰富的红色教育资源,扎实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照革命先烈先辈,深学细照笃行,把传承优良作风,弘扬革命精神融入主题党日活动内容。通过开设红色课堂、领读革命故事等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提高学习效果,努力做到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历史与现实相统一的过程中增强对党性的理解、提高党性修养,营造积极健康的机关政治文化氛

  4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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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抓好先进典型人物正面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组织党员围绕“我向群众说俊波”“争当廖俊波式的好党员”“学俊波,我践行”等主题深入学习、领会精神、查找差距。组织观看《邹碧华》等影片,发挥好先进典型人物的榜样示范作用和教育、引导、激励作用。积极选树本单位的先进典型,推荐参加“廖俊波式好干部”的评选;酌情邀请“廖俊波式好干部”来开展先进事迹交流,以身边的典型感染身边人、以身边的典型教育身边人。

  4、抓好“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化学习党章党规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时刻用党章党规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用实际行动来践行合格党员标准。号召全体党员干部积极投身“项目突破年”活动,结合岗位职责,开展岗位建功活动,推动党员主动亮身份,在项目突破中建功立业。

  5、抓好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机关走前头,党员做表率”“告别不文明行为,共建文明城市”主题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3.5”学雷锋日前后、“7.1”前夕、国庆前夕、“12.5”国际志愿者日前后,开展志愿服务集中行动,宣传文明行为,劝导不文明行为,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卫生清理清扫等。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每季度至少根据社区安排组织一次集中志愿者服务,开展微心愿认领、走访慰问帮扶、法律法规宣传、公共设施维护、卫生死角清理等系列活动,参与和谐社区建设。

  6、抓好党风廉政教育。通过党章党规集中学习研讨、党员领导干部讲授廉政党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典型案件庭审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定期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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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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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相关要求

  1、强化责任。各支部要结合实际,认真谋划“主题党日”活动。支部书记要带头抓好落实,确保每月一主题。支部“主题党日”计划4月15日前报局机关党委备案,并及时向本支部党员公开。

  2、突出“党味”。“主题党日”要突出“党味”,强化政治性、思想性、服务性;注重“规范”,确保做到位、不跑题、不偏题;彰显“特色”,增强灵活性、针对性、实效性。

  3、做好记录。“主题党日”要加强痕迹管理,做好会议有记录、活动有照片、归档有资料。

  4、宣传引导。各支部要及时总结推广“主题党日”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向机关党委报送信息,不断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篇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建立主题党日“6+x”长效机制要求,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关要求,严格和规范党的基层组织生活,扎实做好党员经常性教育,根据《关于全面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景组通〔**〕43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初步制定**年环保局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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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让“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中国共产党人初心和使命教育融入我局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使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和美景宁、打造畲乡铁军提供组织保证。

  二、开展时间

  根据县委要求,我局将于每月15日左右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主题党日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主题党日活动,是本年度全局党员开展组织生活的重点内容。要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号召全体党员干部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切实履行党员义务,齐心协力,积极工作,确保环保事业再上台阶。

  (二)精心组织。要结合实际情况,系统谋划“主题党日”活动,制定年度任务清单;要认真抓实规定动作,创新开展主题活动;要完善活动台账,做到每月有活动方案、学习资料、活动记录与图片、党员签到单。

  (三)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媒体、网站等宣传阵地,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心得体会、简报信息等形式,对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广泛宣传,宣传活动的意义、宣传新认识、新经验、新做法和新亮点,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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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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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完成规定动作

  1.重温入党誓词。全体党员列队面向党旗,由领誓人逐句领读誓词,全体党员齐声跟读,领誓人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担任。

  2.组织学习。一是学习党章党规。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深刻领会党章修订的重大意义和重要内容,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二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以新思想武装全局党员干部头脑,提高党性认识。三是学习上级重要会议及重要文件精神,加强思想和行动统一,更加扎实地把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3.交纳党费。全体党员要交纳每月党费,由支部委员统一收缴,如实填写党费证,并做好党费公示。

  4.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党员开展文明城市创建、街道保洁、文明礼让斑马线、认领微心愿、环保知识宣传等志愿服务,强化环保局支援队伍建设。

  5.开展结对帮扶。认真落实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机关(企事业)与农村(社区)、两新(驻外)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的通知》(景组通〔**〕36号)文件精神,开展好我局党支部与小佐村党支部、精工轴承有限公司党支部的结对共建活动,强化基层党建工作。

  (二)创新自选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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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在完成规定动作基础上,可结合我局重点工作,丰富活动形式,或邀请党校老师、先进典型上党课,或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党建示范点等进行现场教学,或开展技能比武等活动,着力提升主题党日活动效果。

  (篇四)

  全体党员:

  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校党总支继续坚持“主题党日的内涵在‘党味’,重点在‘党性’,关键在推动党的事业。”的活动宗旨,结合近阶段工作重点和基层组织实际,除完成组织诵读党章、交纳党费、学系列讲话、讲党课、谈体会感言、开展民主议事等规定动作外,还应因校制宜,因时制宜,积极拓展“主题党日+”的内容,推动主题党日与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现制定9月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9月10日。

  二、活动主题:庆祝教师节,党员亮风采。

  三、参加对象:全体党员

  四、活动安排

  1.主题党日+庆祝教师节。一是组织优秀教师表彰、先进事迹学习等活动,大力弘扬敬业乐业精神。二是为即将退休的两位党员过“政治生日”的活动,学习他们不忘初心、服务教育的率真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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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题党日+党员亮风采。为更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评,一是组织学校党员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文明创建,主动参加环境卫生的集中整治、垃圾分类宣传、消防设施检查等活动。二是要求党员教师积极充当文明使者,带头引领师生的文明礼仪提升。

  五、活动要求

  1.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并把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作为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党组织堡垒指数评定的依据之一。对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或长期不参加主题党日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置。

  2.于9月11日下班前及时将相关资料报区教体局两学一做办公室邮箱。

  (篇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县党建工作的有关规定,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有效发挥党组织在推动水务事业科学发展、凝聚工作合力、服务工作大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地落实,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党建工作决策部署,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丰富组织生活内容,创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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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育实践形式,增强组织生活实效,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活动时间

  确定每月15-20日为主题党日时间。如遇节假日,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推迟。做到一月一主题、月月有活动,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名党员。

  三、活动方式及内容

  (一)专题学习研讨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人民日报社论,积极开展研讨交流,撰写心得体会。

  2、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刻领会《细则》《准则》《条例》《若干准则》《监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政策规定,严格贯彻执行。

  3、学习贯彻省、市、县重要文件及工作部署会议精神。

  4、学习水务业务知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能。

  (二)开展爱国教育

  开展爱国专题教育活动,增强党员爱党敬党忠党意识。组织全体党员听爱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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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请党建工作领导、党校教师讲授专题党课,增强全体党员维护国家形象意识,培育爱国主义的高尚情操。

  (三)党员志愿行动

  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慰问、结对帮扶和志愿服务,帮助解决生产生活难题,开展帮扶活动。结合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河长制湖长制等工作,开展河湖保洁、环境整治等各种形式的宣传实践活动。

  (四)红色基地教育

  组织党员干部到市、县指定的党员教育基地、爱国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参观学习,实地接受党性教育,增强全体党员对英雄先烈、党的历史正确认识,使党员树立崇高的历史价值观,进一步坚定信念理想,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重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提前做好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周密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切实提高主题党日活动的质量与效果。

  (二)党员积极参与

  党员必须积极主动参加每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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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交纳当月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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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党费缴纳日”活动,党员要现场向党支部足额交纳党费,并由党支部安排专人收取党费。党支部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党费台账,每月对党费交纳情况进行一次公示。

  (四)营造舆论氛围

  强化对主题活动的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积极通过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宣传推介。

  (五)规范活动资料

  要建立“主题党日”资料档案,做好活动记录和图片收集工作,将相关情况整理成档,并撰写党建活动信息,主题党日活动资料于每月23日前报送至局党委。

  五、主题党日活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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