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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12篇

时间:2022-11-23 20:55:02 来源:文池范文网

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12篇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  监督问题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监督的基本定义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监督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内部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对流程的把握制度的建设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12篇,供大家参考。

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12篇

篇一: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

  监督问题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监督的基本定义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监督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内部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对流程的把握制度的建设人员的控制来建立一个对现阶段国家权力监督机构的管理体系用以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督和管理从而避免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违法违纪行为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监督问题研究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对反腐败斗争中的关键。本文就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监督的基本定义以及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方法。

  标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问题

  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监督的基本定义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监督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内部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对流程的把握、制度的建设、人员的控制,来建立一个对现阶段国家权力监督机构的管理体系用以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督和管理,从而避免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违法违纪行为。通过队伍整体管理和自身监督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够在处理问题上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公正清廉。

  二、目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监督的问题

  (一)独立性监督体制不完善

  在现行的纪检监察自身监督的体制中,基层监察室是通过同级党组和上级监察室的双重管理下进行监察工作,这就使得监察室对党组以及上级监察室的监督独立性得不到保障。这就产生了其监督在权力制约方面所产生的效果不够理想。比如有人举报监察室领导,但是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不能通过权力方面去对自己的领导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共同监督的力度不足

  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实际工作中,除了党委、纪委等国家纪检监察部门,还包括来自各行各业的特邀监察员,但是特邀监察员所从事的行业各不相同,通常只有在一年最多两次的工作会议中能够聚集到一起。这就使诚邀监察员之间的相互沟通有着很缺失。并且监察员在实际意义上属于兼职,并不是直属于纪检监察部门,这就会引起诚邀监察员对权力主动监督的兴趣和力度有着降低。并且因为其行业分布比较大,这也会对其监督力度和成效有着很严重的影响。

  (三)自身监督意识的缺乏

  因为纪检监察工作性质比较特殊,这就产生了纪检监察干部即是监察监督行使者,同时也是被监督的对象。但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因为自身监督意识的缺乏,认为纪检监察的主要核心就是对他人进行监督和制约,没有重视自身需要被监督的这一事实,导致其自身监督的力度不足,并且很少想要主动接受监督。

  三、紀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监督的方法

  (一)完善独立性监督体制

  要对一岗双责进行贯彻落实,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一方面要求上级要对下级进行职权管理,另一方面要求下级对上级进行监督。在纪检监察组织中,管理干部要对监察干部进行纪检监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权力行为管理,监察干部要对管理干部进行权力的监督。要通过完善的独立监督体制,使纪检监察和管理干部的工作中,对其行使的权力进行体制和制度上的约束。并且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每一个案件都要对主办人和协办人进行明确。主办人员要对办案人员进行办案纪律的监督,并且办案人员要对主办人员对案件的处理方式进行监督。防止办案过程中出现差错导致案件处理出现偏差。

  (二)加强共同监督的力度

  加强监督的力度主要先要通过对纪检监察部门内部的监督组织进行完善,并且要对党内监督实行召开会议的模式,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方针,使纪检监察部门中的干部队伍达到互相监督和共同完善的目的。在对组织内部进行监督时,还应该对诚邀监察员的监察力度进行加强,对其工作会议的召开应采取相应计划,使监察员之间有更多的沟通机会,对社会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内部监督更加的有效。并且要对诚邀监察员赋予其应有的权力,包括知情权、建议权、咨询权,评议权以及监督权。知情权主要包括其应有资格参与相关的会议并且能够对纪检监察事项进行通报。参与权主要包括其可以参与案件的执法和监察。建议权包括对监察机构内部人员和社会群众提出自身建议的权力,并在对案件线索进行掌握后可以对纪检检查部门进行反应。咨询权包括监察员在对案件的监察中可以对纪检监察机构发出提问,并能够得到准确的回答。评议权包括其可以通过定期举行的纪检监察会议中对纪检监察机构进行评论。监督权包括诚邀监察员可以通过监察部门对其赋予的相关权力进行对监察部门和监察人员进行监督。通过这种方法可以使共同监督的力度得到有效的加强。

  (三)增强自身监督的意识

  在日常的纪检监察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干部队伍进行党政建设的大局观、政治观讲解。使其对自身监督的意识能够得到建立。要从干部队伍的思想层面入手,对先对其进行思想教育,然后通过思想上监督意识的培养,从而实现自我监督意识的建立。并要开展相关的警示教育和专题教育,利用党内法规和廉政政策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指导,使纪检监察部门对自身的反腐监督意识得到增强。并且要通过工作时间以外的监督政策,使监督进入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和生活上的双重监督,通过这种监督管理,可以使纪检监察干部从环境和个人上都养成自我监督的意识。

  【参考文献】

  [1]于学强,周浩集.制度视角下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4,43(04):41-46.

  [2]徐喜林.进一步健全党的纪检监察体制的思路对策[J].中州学刊,2014(04):12-16.

篇二: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

  纪检监察干部办案中应重视的方法与技巧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必须勤思考多动脑注意把握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因时制宜因势利导灵活处置随机应变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技巧才能使查办案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纪检监察干部办案中应重视的方法与技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日益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特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与过去相比,类型、规模、性质以及涉案人数等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特别是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反调查能力越来越强,对抗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向高智能化、高科技化方向发展,案情错综复杂,窝案串案多、涉及人员多、违纪违法金额大、涉及法律法规方面的新问题、新情况突出,查处难度增大。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必须勤思考、多动脑,注意把握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因时制宜,因势利导,灵活处置,随机应变,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技巧,才能使查办案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分析案情、理清思路、明确重点、做好准备古代著名的军事家孙武曾经说过:“备前则后寡,备后则前寡,备左则右寡,备右则左寡。无所不备,则无所不寡。”毛泽东同志也曾经指出:“指挥员正确的部署来源于正确的决心,正确的决心来源于正确的判断,正确的判断来源于周到的、必要的侦察和对于各种侦察材料联系起来的思索。”打仗不打无准备之仗,办案也不办无准备之案。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涉及对象多是领导干部,政治性强,智商高,牵涉面广,人际关系复杂,社会影响大,如果不做好充分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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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全面考虑,稍不注意就会出现偏差,使案件搁浅,甚至产生不良的影响和后果。不仅打草惊蛇,使查办案件陷入困境,甚至损害纪检监察机关的声誉,产生不良的政治影响。鉴于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对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因此,办案人员在办案前要想到查什么、怎么查,要从可能产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全面考虑,认真分析案情,理清查案思路,做好充分准备,这是十分必要的。

  1、认真分析举报线索,仔细排查重点疑点。在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案件线索中,多数来源于职工群众的举报,而多数举报信访件是不署名或假名举报。或出于反腐败的正义感、责任感,或是当事人举报,这样的线索客观、具体,比较真实可靠,可查性强,成案率高。对这样的线索,办案人员要尽可能找到举报人调查核实,可尽快打开局面。有的是出于泄私愤、图报复,对一些领导干部存在个人恩怨,对一些问题只是捕风捉影,道听途说,这样的线索往往是添枝加叶,小题大做,言过其实的多,扩大事实的多。对这样的案件线索,要把握举报人的心理,矫正好心态,排除干扰,去伪存真,明辨是非,认真分析线索的可查性,仔细推敲可查线索中的重点和疑点,不要放过看来不重要的线索,也不要按有错线索去推断,做到求真务实,为查办案件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抓住主要矛盾,制定周密的调查方案。在全面、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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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地分析案情,明确重点和非重点后,一定要抓住主要矛盾,列出调查提纲,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制定出周密的调查方案。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说过,抓住了主要矛盾,次要矛盾就迎刃而解。因此,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学会抓主要矛盾,查办案件更是如此。办案人员接到案件后,无论所反映的问题有多么严重、涉案金额有多大、涉及人员有多少、情节有多么复杂、范围有多广,必须全面、认真地分析反映材料,熟悉案情线索,明确查案重点,做到心中有数。要先准确、集中地从一两个关键线索中抓住能够按照党纪政纪和法规处理的问题入手。按照先求立案、再求发展、先取小胜、再获大胜的办案思路,筛选案件线索,紧紧抓住有利于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要害问题,采取积极稳妥、谨慎、隐蔽的方法进行调查取证。

  二、掌握涉案人员心理,采取相应的心理对策掌握和运用心理学,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必备知识,掌握涉案人员的心理特点和变化,对于办案人员突破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根据被调查人员的不同年龄、职位、性格、气质、思维方式,主、次要责任等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谈话语言、谈话角度和谈话方式。涉案人员的心理特征常见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1、侥幸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自认为自己做得很诡秘、巧妙,不会被发现,感到在管理的漏洞中可以浑水摸鱼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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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留下证据,觉得自己的“铁哥们”和“铁关系”不会出卖自己并会想方设法保护自己,总认为自己违纪违法行为可以逃避党纪国法的制裁。对这种心理人员,要采取政策攻心,用典型案例进行引导,攻破心理防线和实体防线,使审查对象真正感到说实话、交代问题对自己有利,配合组织调查。

  2、恐惧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害怕违纪违法问题暴露后受到纪律和法律的惩处,会丢面子,无脸见人,而产生罪责感。对这种心理的人员,要循循善诱,矫正好心态,使其正确面对现实和存在的问题,从而达到消除恐惧心理的目的。

  3、避重就轻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故意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寻找借口,推脱责任,说小不说大,说轻不说重,说现象不说本质,说过程不说问题,企图蒙混过关。对这种心理的人员,要找准案件的切入点,利用有力的充分证据,单刀直入,击中要害,使其无退路,在证据面前就范。

  4、表功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凭借自己的地位和以前的荣誉光环表功,大讲自己的成绩和功劳,骄傲自大,企图以成绩和功劳迷惑办案人员。对这种心理的人员,首先让他“住嘴”,明确地告诉他目前自己所处的环境,是因为违纪违法问题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审查,不是工会组织等其他部门对其立功授奖,要面对现实,正确对待自己的功与过,从而打消企图以成绩和功劳来遮挡问题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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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对抗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对组织的调查存在抵触情绪,表现出强烈的不满和敌视,明争暗抗,寻找理由,回避问题,拒不认错。对这种心理的人员,要寻找其自身的弱点,狠打“痛点”,刚柔并济,综合运用政策、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教育启发作用,使其心理上受到震慑,认识到早交代、早解脱,早交代、能从宽。同时,要充分利用有力的证据围堵,使其在证据面前,感到事情已经败露,不得不认错。但一定要注意不能不分先后,和盘托出,让涉案人员掌握了底细,造成被动。当涉案人员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时,又要给其政策和机会及出路,让其信任组织,从而克服消极对抗心理。

  6、认错懊悔心理。这样的审查对象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为了争取组织的从宽处理,在政策的感召下,从心态上由不认错到配合组织交代问题后表现一种懊悔心理。对这种心理的人员,要充分体现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要关心他们,体贴他们,让他们真正感到组织的关怀、教育和挽救。

  三、正确使用“两规”措施,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两规”是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特别是突破大案要案,与腐败分子作斗争的一项重要措施。它于法有据,于情有理,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有助于排除干扰,及时突破大案要案。很多大案要案,都是通过采取“两规”措施而成功突破的。在我接触的审查对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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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有这样的说法:“这违纪、那违规,最害怕的是‘两规’”。这说明了“两规”措施对于震慑腐败分子,查办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使用“两规”措施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执行中纪委(2001)1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的通知》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使用条件,严格审批程序,严禁逼供、打骂和体罚,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严加看管,严防出现伤亡事故。办案人员要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实行文明办案,人性化办案。总之,正确使用“两规”措施,敢于使用是前提,善于使用是关键,慎重使用是保证。从而达到既要严格执行政策和纪律,又要有效地推进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认真做好谈话笔录,提高笔录质量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中,办案人员与涉案人员谈话是调查取证中最直接、最重要、最基础性的工作,涉案人员的口供陈述,是通过办案人员以笔录的形式表现出来作为证据的。因此,认真做好谈话笔录,提高笔录质量是查办案件的关键。1、记录人要具备三种能力。首先,文字表达能力和书写流畅能力。不仅书写速度快,而要字体规范,内容清楚。其次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概括能力。对涉案人员所证实、陈述的案件事实,要综合归纳和概括。再是全面掌握案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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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关键问题的能力。对案件的主要事实和关键性情节、关键性问题,记录要求详细、具体、准确。

  2、要做好记录前充分准备。在接触涉案人员之前,办案人员必须全面掌握案件材料,熟悉案情。要有明确的分工,谁问谁记,先问哪些问题,后问哪些问题,都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共同研究拟定周密的调查计划和谈话要点,制定谈话和笔录提纲,明确谈话的目的和任务,二人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使谈话和记录有条不紊地进行。准备要充分,包括思想准备、物质准备和对突如其来变化的随机应变准备。

  3、认真制作笔录,提高笔录质量。一是第一份笔录应该记录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简历、家庭状况、经济收入状况、以前是否受过处理和处罚、是否人大代表以及与其他涉案人员之间的关系等。二是在记录涉案人员口供陈述时,要重视情节,把握关键,掌握好哪些该详记、哪些该略记,特别是一些关键的字眼、字词、俗语,一个字也不能漏掉。对于大概、大约、好像、印象、如果等一类闪烁其词的字词,一般不用,但确实对某些事情记不清时可暂且先用,待以后回忆清楚后再更正,以免到定性处理时说证据不确凿。三是对一些有抵触对抗情绪、狡辩或沉默不语的涉案人员,也要记录谈话时的边线,这可以记载涉案人员的态度。四是坚持一事一清。记录时一定要把一件事问清楚后再记清楚,切忌一会说东、一会记西。对于重要证词千万不要怕费力,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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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省事,因为打破一个人的心理防线不容易,找到一个证人也不容易,要趁热打铁,一气呵成,如果丢失机会,会增加不少工作量或使证据丧失有效力。五是当记录人记完后,记录人或谈话人要对记录进行认真检查、细看,当面修改不准确的词句或有矛盾的地方,然后,让被调查人签署意见和姓名、日期、按指印。

  总之,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不仅是一项艺术性、专业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而且是一项思维复杂、操作多变、运作繁杂的系统工程。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从案件线索的分析、筛选,调查方案的制定,突破口的选择,到谈话艺术,办案技巧,谈话笔录的制作等程序和环节,都要紧紧相连,环环相扣。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学习,勤于思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研究办案策略和方法,才能掌握办案工作的主动权,提高办案本领,才能在办案中有所作为,抓得准、办得好,才能确保办案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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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

  对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来一次“大起底”

  作者:暂无来源:《廉政瞭望》2017年第2期

  文黎明

  用整整两个多小时集中观看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片中落马官员的一句话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就是“有人监督、有人看是福,没人看、没人想看、没人敢看是祸。”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对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可以肯定,从现在起,对纪检监察系统自身的监督陆续会有更新更严的制度安排,清理门户的力度将会前所未有。

  回想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初,有多少人能够想到反腐败的力度会如此之大、影响会如此之深,决心会如此彻底。通过四年的努力,已经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我们也可以判断,过两年回头再来看,纪检监察系统清理门户的决心之大、范围之广、影响之深,也将会超出大家的想象。

  己不正,焉能正人

  昔日“打虎干将”成今天“反面教材”,令人痛心,发人深省。通过查办这些曾经的“自己人”,中央纪委深刻指出,当前纪检监察干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还比较突出。对照我们,雅安纪检监察系统同样存在一些不良现象,纪律和作风建设有很长的路要走。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二是朋友圈、社交圈不干净;三是利用监督执纪权牟取私利。

  最近市委、市纪委开会都有着装要求,有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连这点会风会纪都没做到。

  还有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宽松软,我市近年来查处的34名纪检监察干部中,就有33人是县(区)管理干部,其中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就占到19人;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所监督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视而不见,个别甚至参与研究、集体违规决策,帮出“主意”、打“掩护”,自欺欺人。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自我要求不严,上班时间擅自离岗或迟到早退,不注意小节,认为吃别人一顿饭、收两条烟、两瓶酒是小事情,只要不收钱就不会犯大错误;有的错误地认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职位是用来解决待遇的,包括现在成立的巡察办、巡察组也是一个解决干部职级待遇、养老的好地方。

  今天我再次跟大家强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忠诚履责,包括市纪委委员,是职务不是荣誉。既然到了这个系统,就不是来解决待遇的,就不是来养老的。在位一天,就要严格要求一天,就要认真履职一天。有问题,就要坚决清理门户,严肃查处。

  己不正,焉能正人。逗硬查核纪检监察干部问题

  线索,决不姑息养奸

  腐败分子不是天生的,刚开始手握权力的时候也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但最后他们也没有能够坚持原则、守住底线。

  我们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反思思维惯性、打破惯性思维”大讨论,要求大家对标中纪委、省纪委和市委要求,深入查找自身在思想、行动、作风方面与上级要求不一致的地方,查找自身在纪律和规矩执行上的偏差,就是要给大家紧一紧思想作风的螺丝,着重解决怎么看、千什么、怎么千的问题,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形成“下深水、抓落实,讲规矩、敢担当,护团结、葆清廉”优良作风。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没有监督的信任就是放任。要通过管理监督,严控自由裁量权;要重点管好室主任、审查组组长,让权力受到严格的监督;要加强“一案双查”,对不敢担当、不负责任的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后果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问责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今后监督主体越来越多元,不仅要强化自我监督,还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

  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具有特殊性,你不“得罪”有问题的人,就要得罪组织和群众。“得罪了”有问题的人,人家自然会盯着你,甚至会是几十双眼睛都盯着你的一言一行。

  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在全方位监督下工作,在“聚光灯”下生活,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要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对不健康、不正常、不规矩的利益诱惑,坚决抵制“节日腐败”。要注重小节,不在饭桌上乱说,不在网络上、手机上乱发信息。要24小时打开手电筒,照亮“灯下黑”。平时多问问自己,一言一行能否经得住别人的细抠,经得起组织的审查?能否保证亲人、亲属都清白干净?

  执纪者违纪,犹如监守自盗。虽然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只是极少数,但“害群之马”的危害却不容忽视。我们这支队伍在作风和纪律上偏出一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离党中央的要求就会偏出一丈。

  要防控好廉政风险。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针对每个室(部)的职能职责,每个岗位的办事权限,完善制度,规范办事流程。重点在信访受理、线索管理、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干部选任、财务管理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落实好防控措施。

  要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审查问责力度。迅速组织开展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市纪委干部监督室和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级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要迅速行动,对以往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来一次“大起底”,发现问题坚决处理,决不姑息养奸。

  从现在起,如再接到有关纪检监察干部的举报和问题线索,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必须查深查清查透。对于敢于以身试纪、以身破法的纪检监察干部,彻底严肃查处,坚决清理门户。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是一个永恒的课题。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始终以最严格的要求锤炼自己,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淬炼成钢,才能真正担当起党章赋予的神圣使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篇四: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

  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解决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的问题,实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革命化、专业化、职业化、精干化的目标。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集团公司纪委、纪检监察办、所属各单位专职纪检委员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落实“三转"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宗旨意识和表率意识.把内部监督工作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公司规范化管理的各个环节,保障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为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第四条基本原则:(一)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二)严格监督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三)查处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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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结果运用:监督的结果作为对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及人员进行考核、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监督的主要内容第六条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遵守政治纪律,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不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服从上级的工作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不请示、不报告。(二)公开发表或散布反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的言论,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以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三)擅自参加各种游行、集会、示威、非法聚集活动以及其它群体性事件;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第七条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遵守组织纪律,不准有下列行为:(一)违反规定程序,私自干预案件处理或干部人事任免等工作。(二)在干部选拔、考察中有严重的失职行为或者有其它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行为。第八条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在执纪问责过程中,语言生硬,态度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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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拖延执行调查任务.(三)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妨碍、干预执法执纪,以案谋私。(四)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接受涉嫌违纪违规人员或其亲属、单位的宴请及安排的娱乐活动,收受钱物,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五)在执纪过程中与涉嫌违纪人员建立私人关系和进行非正常的交往,私自向被调查单位、个人及其亲友借钱、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物品,以及托其为自己办私事。(六)挪用、借用、损坏暂扣财物;以个人名义存储暂扣现金。(七)篡改、隐瞒、销毁或伪造证据,歪曲事实;丢失、损毁案件材料。(八)以诱供、逼供等手段获取证据,或侮辱、体罚、变相体罚涉嫌违纪者;侵害党员民主权利或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九)向涉案单位、个人或其亲友通风报信,泄露办案情况。(十)擅自泄露、扩散有关举报材料的内容及领导批示,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人的情况和举报材料的内容。(十一)违反工作纪律,上班迟到、早退、旷工;不按照规定请销假;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未经请假办私事;从事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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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在因公出差期间擅自变更出差路线绕道旅游、探亲访友。

  (十二)擅自携带秘密文件、材料外出,泄露工作秘密或者打听、了解职责范围内不应该知道的案件情况。

  (十三)违反其它保密规定.第九条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遵守财经纪律,不准有下列行为:(一)贪污、挪用或者截留公款、公物;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借用公款、公物逾期不还.(二)用公款报销或者同意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三)用公款组织旅游观光或者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四)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第十条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遵守社会道德和社会管理秩序,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弄虚作假,骗取集体、个人荣誉。(二)接受色情异性按摩或有其它不正当两性关系。(三)组织、参与赌博或者封建迷信活动。(四)违反社会公德,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的行为。

  第三章监督方法第十一条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系统的内部监督工作,实行上级管下级、一级管一级、分级抓落实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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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系统的内部监督工作由集团公司纪委书记主抓,纪检监察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实施内部监督还可以采取下列办法:(一)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自查自纠.(二)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三)约请有关人员个别谈话。(四)组织互查和抽查。(五)其它监督检查方法.第十四条实施内部监督除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五条纪检监察干部违反本办法第二章有关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对不够纪律处分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或者取消评选先进资格,或者给予组织处理;应该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违纪违规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责令退赔或者追缴;获得的非经济利益,应当予以取消或者纠正。第十六条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致使职责范围内发生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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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十七条对违反规定妨碍、阻挠监督或拒不配合监督

  工作的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

  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八条负有监督职责的工作人员,在受理查处监督

  对象违纪违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包庇纵容等行为的,视

  其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免职、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或

  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纪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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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

  纪检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纪检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是实施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的专门机关,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在接受别人的监督。王岐山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指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洁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具备天然“腐败免疫力”,尤其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条件下,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才能有底气更好地监督别人。一、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反腐倡廉的重任。应该说,纪检监察机构自恢复以来,在惩治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威信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发挥了其他机关无法替代的作用,老百姓对此也是充分肯定的。毋庸讳言,我们也应看到纪检监察机关在自身建设和内部监督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从主观思想认识来看,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意识淡薄。少数领导干部对内部监督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对存在的问题不敢正视,导致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个别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特权思想,不愿接受监督。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提拔上难于进步,对监督抱无所谓态度,思想上抵触,行动上应付。

  从外部监督环境来看,组织和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信任有余,监督不足。纪检监察干部同样面临着拉关系、说情、贿赂等方面的诸多考验,也存在廉政风险。目前,纪检监察干部防范风险更多靠自身的品格和操守来保证,但这种自我监督的维度毕竟是脆弱的。组织和人民把监督权力交给纪检监察机关,谁来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一定程度上讲,存在信任大于监督、监督不够的问题。

  从内在监督机制来看,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体制不够完善。一是监督的办法还不够有效管用。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出台了内部监督管理文件和规定,有的比较笼统抽象,操作性不强;有的对干部八小时以内“工作圈”管理监督的多,对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管理监督的少;对违反工作程序等一般性工作环节管理监督的多,对一些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制约不够。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和执纪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还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造成部分工作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在责任追究上往往碍于情面不能够从严处理,影响了监督效果。二是监督的渠道还不够畅通便捷。按照党章规定,纪律检查机关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但上级纪委离得远,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不能形成经常性监督;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往往又比较信任,容易忽视对其监督;下级监督缺乏有效的途径和办法,监督效果不够明显。由于信息不公开,干部与群众身份地位的不平等,沟通机制、群众知情机制不完善,导致群众参与监督的程度仍然不够。三是监督的方式还不够直接有力。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大多采用绩效考核、述职述廉等方式实施监督,往往注重工作层面的多,而忽视了思想层面的监督,监督方式还不够全面直接。

  从监督的力量保障来看,监督的组织体系不够健全。一是缺乏一个专

  门的监督机构。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组织机构不统一、不健全,有的把干部监督工作放在干部室,有的放在办公室,有的放在机关党委,没有形成统一的干部监督机构。二是缺乏规范性的内部监督法规依据。尽管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对强化内部监督进行了探索,湖北省出台了《湖北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暂行办法》,仙桃市也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的实施意见》,但从全国来看,目前还没有一个类似于《行政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等规范性的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法规文件。三是缺乏操作性强的内外监督体系。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体系不够系统,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可操作性也不是很强,有时存在前期监督调查和后期监督处置脱节,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闭合系统。

  二、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1.分权制约的原则。权力过于集中必然导致腐败。要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权力的正确行使,同样必须围绕信访承办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干部选任权、资金资产处置权,建立健全权力制衡和监督机制,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的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对纪检监察机关班子成员之间实行合理分工,各室之间科学制权,实现分工制衡。2.上下结合的原则。干部监督是一个涉及多主体、多形式、多环节的系统工程。要全面推进党内监督、舆论监督、执法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明确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班长”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机关室主任应担负的监督职责及督查办法。坚持把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有机结合,形成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监督机制。3.公示公开的原则。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只有在阳光下运行才能经得起组织和群众的检验。要把纪检监察的各项权力通过公开栏公示、

  网络媒体公示、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要对权力运行过程和各项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并对外公开执行情况。

  4.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干部监督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最好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干部监督工作要在惩处干部的同时体现对干部的教育爱护,两者相互结合,共同促进。惩处干部起到警示作用,引以为戒;教育干部起到保护干部,避免犯错误,惩处和教育干部都是对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形式,有利于促进纪检监察事业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1.着力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引导,强化自我监督。一是要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倡廉第一线,如不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拒绝监督,逃避监督,很容易陷入迷途,甚至自毁前程。要通过会议、专题讲座和党课等形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文件,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要发挥好表率带头作用。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起表率作用,凡要求基层单位和部门执行的,纪检监察机关首先执行;凡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做到;凡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做到的,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要首先做到。三是要开展好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每年组织开展内容不同的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好“四个先正于”(纪检监察机关先正于其他党政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先正于其他党员干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先正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先正于一般纪检监察

  干部)教育。当前,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把深入学习纪检监察工作纪律等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始终,增强自我免疫力。

  2.完善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流程,强化岗位监督。一是合理分权。按照委局领导班子、内设室、干部工作岗位三个层面,明确每一层面人员的岗位责任,逐一制定防范措施,实现“决策权”、“调查权”、“处分权”和“监督权”的相互分离,防止权力集中发生廉政风险。如,受理信访人员只受理信访转办,不直接查办案件,查办案件人员只调查突破案件,不从事案件定性处理。二是编制流程。针对容易发生的廉政风险点,编制业务工作流程,将风险点在业务工作流程上予以标识,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如案件办理的案件谈话和调查取证两个风险节点,在案件办理流程上予以标识,同时,制定防控措施,要求案件谈话突破和外出取证时,必须2名办案人员同时参加,防止逼供或串供,取假证等情况发生。建立跟踪回访制度,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室找相关涉案人员进行回访,了解办案人员执行办案纪律情况。两年来,仙桃市共查找纪检监察机关岗位廉政风险点36个,制订完善业务工作流程图32个,对29项权力进行流程再造。三是加强防控。主要抓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前期防控主要是在思想道德建设和制度机制层面主动做好防控。中期监控主要是根据岗位廉政风险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一级廉政风险由委局主要领导监控;二级廉政风险由委局分管领导监控;三级廉政风险由内设机构负责人直接监控。后期处置主要是针对日常监控中发现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强化处置。重点实行“三书一究”,“三书”:《廉政风险预警告知书》、《廉政风险预警督办书》、《廉政风险责令整改通知书》;“一

  究”:对有明显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的,逐级建立报告制度,并按有关程序,由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管理部门介入调查处理;造成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3.健全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办法,强化制度监督。把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放在首位,建成覆盖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从体制机制上筑牢监督防线。一是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议事,修订完善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凡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干部任免、基本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等都召开纪委常委会或班子成员会集体研究,保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二是公开公示制。逐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层次,提高公共权力的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将纪检监察机关业务工作流程在党务公开网和本地廉政网上公开,让群众知晓纪检监察机关权力,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建立案件查办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案件查处情况,接受社会对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三是干部轮岗交流制。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轮岗制度,普通岗位5年内必须轮岗,重要岗位3年内必须轮岗。如,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执法监察、纠风等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轮岗交流,加强权力监督,防止干部因从事某项工作时间过长,以权谋私、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四是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追谁责”的原则,实行分层追责。对纪检监察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有违纪或过错行为的,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室主任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有关承办人承担直接责任。对有问题的干部,不护短、不袒护、不搞内外有别,坚决予以查处,对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坚决予以调离。同

  时,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巡访制度等,对有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及时诫勉。对纪检监察干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巡访,巡访被查处对象,巡访相关涉案人员,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情况,并把巡访结果作为年度考核、提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

  4.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渠道,强化立体监督。目前,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仍然是以内部自觉遵纪守法为主、外部监督为辅的格局,要拓宽监督渠道,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一是组织监督。坚持上级监督下级,经常向省纪委监察厅汇报工作,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经常向市人大、市政协、民主党派等通报工作,接受组织的监督。明确干部室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科室,开展经常性干部监督,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保证纪检监察干部的清正廉洁。二是社会监督。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离退休老干部等为行风建设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让行风监督员为纪检监察干部“把脉问诊”,对纪检监察干部实施全方位监督。三是舆论监督。要坦然面对舆论监督,坦言工作得失,习惯在监督下工作。要乐于与新闻媒体打交道,与记者交朋友,一方面,让媒体记者宣传纪检监察工作,营造纪检监察工作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让媒体记者监督纪检监察工作,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行为。四是家庭监督。通过发放《家庭助廉倡仪书》,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家属当好家庭“哨兵”,把好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关。

  纪检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__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__名党员,__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

  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__市纪委监委处置的__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__件,仅占比__%,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

  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

  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__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落实__市委“__”部署,推动__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

  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

  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__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纪检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甘肃省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赫莉:从近年来我省查处的省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加强对省管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交往圈、休闲圈的监督是一大难点。一些党员干部下了班,就觉得自己没人管了,成了“脱缰的野马”,流连酒楼饭庄、沉溺牌桌、混迹三教九流,搞“小圈子”“拉山头”,有些人什么饭都敢吃、什么人都敢交、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庆阳市原副市长王谦在忏悔书中写道:“和自己交往多的都是老板朋友,工作八小时以外收的是老板的钱、坐的是老板的车、吃的是老板的饭,自己也变成了一个‘老板’,根本不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无数案例表明,一旦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作风

  上被打开了缺口,党员领导干部很容易逐步滑向腐败的深渊。但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却是难题,比如如何获取“不良行为”信息,如何规范化常态化监督,需要在建立网格式信息收集反馈机制、单位与家属互动信息共享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实践。

  河南省南阳市纪委监委第五执纪监督室副主任梁江:实践中,我们觉得对市管干部的监督存在一些难点。一是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不够具体,很难有针对性开展监督。县处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具有较强的隐蔽性,群众对其违纪违法问题知之不详,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往往缺乏实质性内容。如群众举报某县法院院长坑骗群众,与反映人联系后,反映人却举不出具体事例,无法开展下一步工作。二是监督方式统筹协调不够有力,没有打好“组合拳”。党委、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等均负有日常监督职责,但相互协调配合不够,没有真正形成合力。如唐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某某多年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未被发现,经谈话函询一直隐瞒,后因他案牵连,经立案调查发现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三是有的监督者轻执纪监督、重审查调查,思想观念有待扭转。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轻全程监督、重事后处置;有个别干部畏难于监督工作形势严、任务重、压力大,不敢较真碰硬,转而热衷于做“太平官”。

  江西省上犹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鸿懿:当前,县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方面,除了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有“重大案、轻小错”的政绩观偏差之外,主要有如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在落实“第一种形态”方面,有时处理不好质量与效率的关系。实施函询、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的程序不亚于执纪审查,以约谈提醒为例,目前有制定方案、谈话报告、了

  结反馈等六个步骤,程序规范,有助于保证谈话质量,但如何提高效率是个问题。二是在基层熟人社会中,纪检监察干部对强化日常监督有较大顾虑。县里的纪检监察干部与监督对象“低头不见抬头见”,有的互相之间很熟悉,在监督中经常出现自己的子女及亲人就在约谈、诫勉对象所管辖部门或单位就读、工作的情况。纪检监察干部“抹不开情面、拉不下脸”的情况较为突出。三是被监督者接受监督的意识还有待增强。有些党员干部认为被通报的影响面更大,不利于今后开展工作,存在“宁愿被警告处分,也不要被通报”心理。还有的当事人为逃避监督,通过各种层面打招呼、说情、请托等方式,干扰日常监督工作。

  几位纪检监察干部感受到的这些问题,并非日常监督所面临难题的全部。有问题不可怕,只要各级纪委监委直面问题,出实招、用实功,加强日常监督遇到的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篇六: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

  乡镇纪委要把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的一个重点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着重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休性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严肃查处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资金的案件严肃查处侵吞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行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以及作风粗暴欺压群众的案件

  [纪检监察]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成因及对策近年来,村干部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问题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农民利益,成为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村干部贪污腐败问题,对确保中央惠农政策的全面落实、推动农村工作健康发展、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成因(一)思想教育工作滞后。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利益多元化和分配不均衡日益突出,拜金主义思想泛滥,个别村干部经受不住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理想信念发生动摇。农民党员教育、农村党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制度形同虚设,村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能力缺失。绝大多数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干部待遇偏低,与日益提高的农民生活水平不相适应,每年1万多元的工资收入与当地从事个体经营和打工的农民相比,差距悬殊;同时,村干部三年一选,不能保证连续长期任职,加之离任后基本没有经济保障,导致一些干部心理失衡,产生”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二)村干部整体素质偏低。村干部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大多数为中、小学文化程度,一些有文化、有能力的农民热衷给自己干事业,不愿当村干部。虽然近年来下派了一批大学生村官,但其实践经验不足,没有进入村班子的核心。个别素质较低的村干部较长时间在村领导岗位任职,安插亲信,排除异己,搞”一言堂”,贱卖集体资产,收取”回扣”,为犯罪埋下伏笔。(三)村级财务管理存在漏洞。从查处的情况看,发案的村无一例外存在财务监管失控的问题。县农经局和镇对农村财务一般实行抽审或离任审计,无法做到全程监督。”村财镇管”未能真正发挥作用,尽管各种开支账目必须经过乡(镇)会计中心审核,但对具体支付项目、支付渠道和用途,未能做到跟踪监督。村民理财小组有名无实,对票据的真伪、支付是否合理不审核或根本不懂如何审核,只是被动盖章。有的村会计身兼数职,既管钱又管账,白条支出,票据长期积压,给违法犯罪创造了可乘之机。(四)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村务、财务公开走过场,对关键性、实质性内容不公开。村民缺乏知情权,对村务财务难以实行有效监督,虽然各项惠农利农政策是面向农民的,但什么项目、如何实施、达到什么标准和要求,大多数农民并不清楚。乡镇纪委力量配备不足,注重于违纪问题事后查处,对村干部日常监督乏力,民主生活会、述廉等监督措施不能真正发挥作用。二、村干部违法违纪的预防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教育,提高素质,筑牢思想防线。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关于精神,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为契机,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加强村干部的思想道德和党纪法规教育,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综合素质,逐步消除封建特权观念和小农意识。在教育内容上,针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适时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重点突出依法从政教育、作风教育和财经纪律教育,不断提高村干部的为民意识和法纪意识。在教育形式上,结合农村基层工作实际和农闲时间,积极探索和利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和传媒方式,设立村级预防职务犯罪课堂,改变生硬简单的说教式教育。在教育对象上,在重点抓村支书、村主任的同时,不断向村两委班子成员、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延伸。组织村干部对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进一步拓宽村干部视野,提高农村工作水平和驾驶复杂局面的能力。同时,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村民的政策教育、法规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使广大村民做到与人为善,和睦相处,理性合理地表达利益需求,积极维护农村基层的和谐稳定。

  (二)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一是不断健全和完善适应新形势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镇财务管理违纪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农经部门和村委会及时制订出台村级财务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村级资金的使用、管理、审批、公示等方面的程序和限额,不断规范村级财务收支,防止财务管理中出现漏洞和空档。二是不断规范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公开事项要针对群众关注的敏感型问题,杜绝流于形式,做表面文章。除了各项惠农资金管理,要将农户土地征用补偿费、移民款、林地补偿款等经公示,群众认可后,直接由职能部门划入农户的账户中,减少中间环节。四是把健全制度同严格管理相结合。加强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三)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行。不断加强农经站职能,将村级财务纳入年度审计范围,不断加大经济责任审计以及任前、任中和离任审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整改。二是进一步规范村账镇管模式,细化规范村级财务处理程序、资金开支审批程序、民主理财程序,通过”村账镇管”发现和规范一些问题。三是进一步细化两委班子议事规则,明确各自职责,规范议事程序和事项,不断规范用权行为。在各村全面建立村级纪检监察小组,在条件比较成熟的村党支部中设立纪检委员,加强对同级班子成员的监督。结合年度考核、党员评议、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提高村班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按照的有关要求,逐步建立”四议两公开”、”民情接待室”、”村民议事会”等制度,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的作用,不断提高村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公开化水平。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一是拓宽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的线索来源渠道,注重从执法监察、财务审计等各项专项检查中发现线索,积极发挥基层信访部门的作用,高度重视农村群众重复访、集体访和越级访问题,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切实解决信访问题背后存在的村官腐败问题。二是突出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乡镇纪委要把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的一个重点,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着重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严肃查处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资金的案件,严肃查处侵吞、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行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以及作风粗暴、欺压群众的案件。三是充分发挥各级纪委的作用。加大乡镇办案力度,掌握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法,提高办案水平,增强惩治腐败的能力。

  (五)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增强村干部队伍活力。一要创新选人用人机制。通过从本村村民中”遴选”、从外来外出人员中”引进”、从机关干部中”选派”、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等方式,把政治强、讲党性、懂经济、有威望的人选拔到村领导岗位上,逐步解决基层人才匮乏和能力贫乏的问题。二要加强村干部”储备”。要建立以农村优秀人才为主体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信息库,与有关大学和相关专业搭建人才输送平台,进行村干部的定向培养或优先招录。三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对农业的财政投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四要创新激励机制。切实提高村干部待遇,建立完善”基本补贴+效益收入+奖金”的村干部补贴制度和养老保障制度,使村干部退有所养,解决其后顾之忧,从根源上杜绝犯罪。

篇七: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

  工作心得: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四种心理误区

  纪检监察机关肩负执纪监督的职责和使命,作为执纪监督的主体,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接受监督。从近年来查处的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典型案件来看,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监督过程中,利用自身的特殊地位谋取私利,背弃了党的优良作风,背离了群众的殷切期盼,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和公信力,制约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与其他领域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相比,既有共同的心理特点,同时又有自身的职业特点。因此,有必要分析把握其易犯的心理误区,纠正错误认识,树立正确理念,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责任和能力担当。纪检监察干部有以下四种心理误区值得关注。心理误区之一——自甘堕落心理:“别人都可以捞,我为什么不能干”现实生活中,一些被监督检查对象为了逃避或减轻党纪政纪的监督和处罚,先联络感情,后大肆行贿,想方设法拉拢腐蚀纪检监察干部,导致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有的在日常执纪和监督检查中接受吃请、收受礼品,有的违反规定在督查问责过程中遮掩错误事实、说情开脱,有的在案件调查中泄露秘密、通风报信,等等。社会环境决定人们的意识和行为。从深层次来看,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原因,既有外部社会因素,也有自身原因。外部社会原因主要是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攻坚期,各方面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有着不少缺陷与漏洞,存在着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使得诱发职务犯罪的因素呈急剧增加态势。由于外部职务犯罪因素的增加,对纪检监察系统的各种不良影响也随之增加,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深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

  个人主义影响,特别是一些腐朽落后思想文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价值观念造成较大冲击。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反腐败斗争心存疑虑,信心不足,甚至在内心深处对腐败现象有一种潜在的认同,认为社会风气就是这样,不适应形势就难以立足。于是就产生了“别人都可以捞,我为什么不能干”的自甘堕落心理。在这种大环境、大气候的影响下,纪检监察系统出现一些无视法纪、违章办事的害群之马也就不足为怪。知为行之始,正行先正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突出理想信念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让纪检监察干部严以修身,防微杜渐,自觉做到“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心理误区之二——自恃高明心理:“这个事我负责,别人发现不了”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负责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调查过程中,不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却利用案件调查的工作便利,徇私舞弊、谋取私利。近期,中央纪委通报的梅州市纪检监察干部吴XX就是利用查办案件之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钱财逾千万元之巨。吴XX自认为能“处理得好”,不会被发现,从而以身试法。综合分析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的原因,从客观上来看,由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特殊性,特别是相当一部分对外部来讲还是不透明的,比如在信访和初核阶段,发现了其他领导干部可能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是记录在案汇报给上级,还是仅仅查清需要被调查的问题就到此为止?对这些需要加强监督事实上却无法公开监督的工作,外界无从得知,就在客观上增加了监督的难度,致使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淡薄。从主观上来看,有些纪检监察干部认为自己对党纪国法谙熟于心,知道如何规避纪律和法律的监督,因而自恃手段高明,可以钻空子、打“擦边球”做得天衣无缝,抱有侥幸心理。比如,在办案中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大案办成小案,小问题不了了

  之,等等。经调查分析,纪检监察干部在信访举报承办权、案件检查权、执纪监督权、案件处理裁量权、违纪款物收缴权、人事任免权等工作领域是违纪违法的易发环节。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营造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审查办案的“安全区”,必须从加强基础工作入手,完善内部监管,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做到每一个岗位和工作环节都有清晰的工作标准和制约措施,不给“浑水摸鱼”者可乘之机。心理误区之三——自我补偿心理:“干纪检没有多少油水,堤内损失堤外补”攀比心态致使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心理失衡,从而渴求通过手中权力换取金钱上的补偿,这也是导致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的原因之一。补偿心理源于心态的失衡,既不能正确地评价自己,又不能正确地看待他人。与其他部门和行业的工作相比较,纪检监察干部在审查办案、执纪监督过程中,不仅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而且工作起来加班加点,至于废寝忘食更是常有的事。这既是特殊的职业要求,也是纪检监察工作性质所决定的。有些纪检监察干部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抱怨自己做了这么多贡献,查处这么多腐败分子,收缴了这么多违纪款物,自己也受了这么多苦,结果比待遇不如他人,提拔也轮不到自己,于是认为组织亏欠了自己太多,“吃点、喝点、拿点”也算是对自己的补偿。湖南省娄底市原纪委书记罗子光曾享有清官的美誉,但随着职务的提升,他认为自己做了很多贡献,收几张卡也不值什么钱,在这种自我补偿的心理驱使下,一步一步迈向腐败深渊。有鉴于此,一方面,对纪检监察干部的选任,在严格执行资格准入、遴选等制度的同时,要研究制定纪检监察职业准则,进一步提升职业认同度。另一方面,对屡教不改、揣着明白装糊涂一意孤行的,要坚决清理出纪检监察队伍。

  心理误区之四——自我迷信心理:“从来都是我查别人,哪轮到别人查自己”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律己不严,以为进了纪检监察机关就等于进了“保险箱”,“没有人敢来监督我”。比如近年查处的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XX,就狂妄地认为自己是纪委书记,从来都是自己查别人,哪轮到别人查自己,就算查也不怕。其实,纪检监察干部只是党内的普通一员,没有人民群众授予的丹书铁券,犯了错误也不可以免于处理。人民没有、也不可能给纪检监察干部赋予这样的权力和待遇。因此,在对待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时,必须执行更刚性的纪律,严肃法纪,发现一件查处一件,并及时公开点名道姓通报,彻底打消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的心理幻想,这不仅是对以身试法者的惩治,也是树立法纪权威的体现,更能彰显我们党从严治党、严惩腐败的坚强决心。

篇八: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

  纪检监察干部树立廉洁思维本身也是对自身的一种保护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反腐败查处力度一大批不廉洁的领导干部应声而倒警示录中的5人正是放松了自身的要求降低了廉洁标准才落得个锒铛入狱的可悲下场因此树立廉洁从政思维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好的保护

  纪检监察干部《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观后感

  纪检监察干部《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观后感篇一以人为鉴可以知对错,以史为鉴可以明得失,一个视频给予我们的却是思想的净化和心灵的震

  撼。xx、xxx、xxx、xxx、xxx,他们五个本来可以谋利为民、树德于民,而今却辜负群众、遗臭XX。在他们身上,缺失的正是做人忠诚、做事干净、做官担当的信条,他们的忏悔书中都有这么一条:对不起党,对不起家庭,每每想起这些都心痛落泪,后悔莫及。身为纪检监察干部,党和人民赋予的是莫大的信任和权利,而他们却知法犯法、不知感恩,最终得到了法律和严惩。这些事例都时刻警示我们,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做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检查干部。

  纪检监察队伍要时刻从严自律,打铁还需自身硬。新时代、新标准、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通过立德、求知、修身、笃行,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重莫如国,栋莫如德,德是做人的基础和根本,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承担反腐重任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时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树立德言德行,起到一个率先垂范的作用。

  《论语》有言“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保持旺盛的求知欲是一种态度、一种境界、更是一种追求。当前,社会问题复杂多样,反腐形式瞬息万变,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加强学习,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掌握理论精髓,紧密联系实际。

  《大学》中说:“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纪检监察干部在新形式下必须要做到三个务必,一是务必加强党性修养,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务必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三是务必把作风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做到政治上清醒、工作上清正、经济上清楚、生活上清白。“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我们党是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党。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一是要不畏困难、知难而进;二是要事遇千件,贵在实干;三是要善于谋划,开拓创新。

  纪检监察要以问题查据为节点,扎实基层工作。一是正确理清工作思路,有思路,才有方向和目标。纪检监察开展基层工作应针对所联系单位特点,结合工作实际,以监督检查为重点,开展专项巡察,强化监督职能.通过巡视督察、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案件查处,促进党员干部廉洁勤政。围绕这个目的,基本工作思路应该是“熟悉联系单位,规范部门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开展专项巡察,坚持惩处腐败”,并要围绕这一思路来寻找工作的切入点。二是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要督促所联系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三是细化工作内容,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等形式检查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及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对所联系单位在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公共资源交易、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进行监督检查.通过一系列载体,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督职能的落实。开展专项巡察.对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问题,确定被巡查单位,制定巡查工作方案,明确巡查目的、巡查时间、巡查内容、巡查人员等有关事项,并按方案开展巡视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下达监察建议书,督促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定出整改时间表。对初步掌握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予以立案调查。纪检监察要以三严三实为标杆,信仰路线记心中。现如今,我们纪检监察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思想作风方面:思想不够解放,缺乏开拓进取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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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工作作风方面:有畏难情绪,不能大胆的,理直气壮的开展工作。为此,我们要时刻以三严三实为标杆,“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做人要实,干事要实,创业要实”,自我学习检查,自我学习提升,切实改进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一是纪检监察干部要端正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工作是执行党纪政纪。要始终做到思想清醒、政治坚定、作风务实,坚决摒弃因循守旧、按部就班的保守思想,立足纪检监察岗位,勇于开拓创新,善于攻坚克难,为党和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是加强学习,在提升素质上下功夫。面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学习,增强理想信念的坚定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增强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三是转变作风,在优化服务上下功夫。转变纪检监察干部作风要体现到为民谋利上,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群众观、权力观教育,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了解群众“最盼”的事,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受理处理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办好群众“最忧”的事,集中精力,继续督查推进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项目和民生工程,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查处群众“最怨”的事,围绕提高群众满意度,下力气狠抓“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查处,深入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同时,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打造最优的发展环境。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纪检监察这份神圣的使命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辛勤和汗水,需要我们做出更多的努力与坚持,作为基层政府纪检监察干部,我知道自己的责任,我也会勇于担当,在追求正义、公平、光明、廉洁的道路上勇敢前行。

  篇二x月xx日下午,我观看了中纪委宣传部制作的纪检监察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警示录.该警示录选取了xx、xxx、xxx、xxx、xxx等5个纪检监察干部的腐败案例。他们也曾有过辉煌的昨天,做出过骄人的业绩,但是由于没有从严要求自己,没有做到始终如一,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看后让人唏嘘。在心灵受到教育的同时,更坚定了自己严于律己、廉洁从政的认识。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将廉洁作为座右铭。廉洁是对一个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党风带政风民风、社会风气,如果党员干部不廉洁,就会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就会损害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最终失去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这是不可想象的。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执纪的主力军,正人者必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试想如果自身不廉洁,如何监督别人,监督别人会有人听吗?纪检监察干部树立廉洁思维,本身也是对自身的一种保护,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反腐败查处力度,一大批不廉洁的领导干部应声而倒,警示录中的5人正是放松了自身的要求,降低了廉洁标准,才落得个锒铛入狱的可悲下场,因此,树立廉洁从政思维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好的保护。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做到慎小、慎微、慎独。被查处的5人并不是一开始就是腐败分子,而是有一个逐渐蜕变的过程,从收小钱开始,慢慢发展到不可收拾,被牵着鼻子走。这是一个很好的警示:领导干部要慎小、慎微。千里洪堤溃于蚁穴,一个小错误不在意,往往会带来悲剧性的结果,在以上5人的例子中,我们看到如果第一次没有坚守住,后面就会带来连串反应,因此,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守住第一次很重要,必须扎进思想的篱笆,不廉洁的行为再小也不能做,要做不廉洁的绝缘体。同时领导干部要树立慎独意识,广交游、慎择友。领导干部的朋友圈绝对不是个人的私事,领导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在魏健的违纪警示中用了“围猎”一词,不难想象,领导干部手中掌握资源,各色人等奔着不同的目的与领导干部交往,他们冲的是领导手中的权力。古人云:以势相交者,势断意绝。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慎独意识,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上述5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说明党纪国法意识在他们心目中已经很淡薄了,可以说是目无法纪、无法无天。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纪国法的捍卫者、守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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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树立规矩意识、政治意识、红线意识,始终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以干净、担当的精神带动一个单位、一个团体风气的持续向好。

  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这5个人之所以腐败堕落,最根本的是思想滑坡、党性修养丧失所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思想决定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一切腐败行为首先是思想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因此,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至关重要。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要重温入党誓词,砥砺党性,强化对宗旨意识和主观世界的改造;要日三省乎己,经常性的自查反思,拂去思想上的尘埃。

  总之,通过观看纪检监察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警示录,使我深受教育,进一步强化了我对纪检监察神圣使命的认识,我将认真践行习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努力做一个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篇三在区纪委工作会议上,组织纪检组长观看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以下为点滴体会。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关键是把我们这支队伍建设好。纪检监察干部最重要的是忠诚、干净和能力,能力不足,只要尽心尽责,是可以在实践中得到提高的,而忠诚和干净是重中之重,不容有半点含糊和迁就。忠诚、干净、尽责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忠诚是政治品格,干净是做人底线,尽责是职业素养。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忠诚、干净是根本和前提,如果没有忠诚,就不可能尽“党的卫士”之责;如果不干净,就没有资格尽“监督执纪问责”之责。忠诚、干净和担当,是每一名共产党员都应当做到的基本要求。当下,国际国内形势日趋复杂和严峻的,党员干部更要把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融入党性修养全过程,贯穿于工作各方面,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好干部。务必要“对党忠诚”。忠诚是根本,古人云:“天下之德,莫过于忠。”忠诚老实、坚守道义,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精髓。我们党把“对党忠诚老实”规定为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入党誓词”中也明确要求党员要“对党忠诚”。对党忠诚,是共产党员的党性原则和政治品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政治基础,是推进事业发展的政治保证。对党忠诚,也是党员对党的庄严承诺与认同感和归属感的集中体现,从而生成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对党忠诚,贯穿于中国共产党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的始终。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就是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就是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就是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不懈奋斗。务必要“个人干净”。“干净”是底线,是从政者的一种“官德”体现,也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最起码要求。“干净”就是要遵守党纪国法,慎用权力,廉洁奉公。党员干部要做到“个人干净”,一方面必须牢记党的宗旨,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把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放在一切工作出发点、落脚点,保持对国家法律、对党的纪律、对人民群众心存敬畏,自觉接受监督;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提高精神境界,自觉克服侥幸、失衡、攀比等心理,强化自律意识、责任意识,慎独自重,秉公用权。务必要“敢于担当”。担当是准则,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发展任务繁重,利益关系复杂,矛盾问题凸显,尤其需要党员干部敢于担当。担当不是出风头,而是以党的事业为重,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是唯我独尊,滥用职权,而是谦虚为怀,忠诚履责,甘当公仆。担当也不是一头雾水猛打猛冲,而是把握工作的方式方法,在做人的基础上善做事、做成事,特别是在破解利益格局时,要统筹兼顾、调动各方积极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就要以“舍我其谁”的魄力,在困难、矛盾、风险面前,把责任扛在肩上,敢啃“硬骨头”,遇难不畏、见险不退,努力让自己负重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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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

  观看纪检监察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警示录有感

  9月23日下午,我观看了中纪委宣传部制作的纪检监察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警示录.该警示录选取了魏健、曹立新、杨森林、谢克敏、罗卫国等5个纪检监察干部的腐败案例。他们也曾有过辉煌的昨天,做出过骄人的业绩,但是由于没有从严要求自己,没有做到始终如一,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看后让人唏嘘。在心灵受到教育的同时,更坚定了自己严于律己、廉洁从政的认识。

  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将廉洁作为座右铭。廉洁是对一个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党风带政风民风、社会风气,如果党员干部不廉洁,就会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就会损害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最终失去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这是不可想象的。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执纪的主力军,正人者必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试想如果自身不廉洁,如何监督别人,监督别人会有人听吗?纪检监察干部树立廉洁思维,本身也是对自身的一种保护,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反腐败查处力度,一大批不廉洁的领导干部应声而倒,警示录中的5人正是放松了自身的要求,降低了廉洁标准,才落得个锒铛入狱的可悲下场,因此,树立廉洁从政思维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好的保护。

  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做到慎小、慎微、慎独。被查处的5人并不是一开始就是腐败分子,而是有一个逐渐蜕变的过程,从收小钱开始,慢慢发展到不可收拾,被牵着鼻子走。这是一个很好的警示:领导干部要慎小、慎微。千里洪堤溃于蚁穴,一个小错误不在意,往往会带来悲剧性的结果,在以上5人的例子中,我们看到如果第一次没有坚守住,后面就会带来连串反应,因此,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守住第一次很重要,必须扎进思想的篱笆,不廉洁的行为再小也不能做,要做不廉洁的绝缘体。同时领导干部要树立慎独意识,广交游、慎择友。领导干部的朋友圈绝对不是个人的私事,领导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在魏健的违纪警示中用了“围猎”一词,不难想象,领导干部手中掌握资源,各色人等奔着不同的目的与领导干部交往,他们冲的是领导手中的权力。古人云:以势相交者,势断意绝。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慎独意识,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

  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上述5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说明党纪国法意识在他们心目中已经很淡薄了,可以说是目无法纪、无法无天。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纪国法的捍卫者、守护神,首先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树立规矩意识、政治意识、红线意识,始终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带

  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以干净、担当的精神带动一个单位、一个团体风气的持续向好。

  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这5个人之所以腐败堕落,最根本的是思想滑坡、党性修养丧失所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思想决定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一切腐败行为首先是思想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因此,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至关重要。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要重温入党誓词,砥砺党性,强化对宗旨意识和主观世界的改造;要日三省乎己,经常性的自查反思,拂去思想上的尘埃。

  总之,通过观看纪检监察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警示录,使我深受教育,进一步强化了我对纪检监察神圣使命的认识,我将认真践行习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努力做一个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篇十: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

  河北省廊坊市委市纪委书记刘书强表示要注重严格依法依规安全文明办案坚持以证据为本树立法治精神自觉敬畏法纪自觉接受监督绝不能随意性执纪选择性查处和越权违规办案要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纪检监察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材料

  把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融入党性修养全过程,贯穿于工作各方面,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好干部。下面是关于纪检监察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材料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纪检监察干部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既是更好履职尽责的内在要求,也是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

  正人先正己,立身“三要素”缺一不可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学思践悟”专栏文章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只有自觉接受党纪国法的刚性约束,才能保证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威性,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赖。忠诚是政治品格。古有岳飞谨遵母训“精忠报国”,亦有秦桧“勾结党羽、专横权势”;今有杨善洲、王瑛等人民公仆忠心为党为民,亦有周永康、刘志军等“贪腐老虎”践踏法纪。忠与奸自古以来便是是与非、善与恶的分界线。党员干部应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作为干事创业的思想灵魂。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着惩恶扬善、纯洁党的队伍的重要使命,更应该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干净是做人底线。党员干部倘若思想观念里沾上了“不洁之土”、“贪腐之蛆”,那么很容易在腐败的歧途上越走越远,迟早会受到党纪国法的惩罚。“廉洁”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更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遵循的不二铁律。因为作为执行党纪党规的监督者,只有自身干净,方能理直气壮地监督他人。担当是职业素质。有权必有责、责任要担当。纪检监察干部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深化“三转”,聚焦中心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必须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反腐败斗争必然会得罪人,不敢得罪腐败分子、不敢担当,就必然有负于党和人民。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贺夏蓉说:“干净、担当的本质是对党忠诚。就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忠诚是根本,干净是前提,担当是基础。

  如果不忠诚,就不可能担当党的卫士之责;如果不干净,就没有资格担当监督执纪问责之责。”

  忠诚、干净、担当,实乃纪检监察干部的立身“三要素”,缺一不可,须常以此省身律己。

  立下铁规矩,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用铁的纪律来保障。党的以来,新一届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班子组建后,第一件事就是制定中央纪委会工作规则、中央纪委办公会议规则、监察部工作规则,明确程序和权责,坚守责任担当,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漏工作中的秘密。”这是王岐山同志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四个不准”,也是纪检监察干部不可逾越的“红线”。严明纪律,既要事先告知,更要事后查处,唯有这样,才能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今年5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10天之内发布了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和中央纪委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激起舆论千层浪。据统计,党的以来,中央纪委已先后8次对20余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也严肃查处了一批本地区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违法案例。有评论指出,敢于“自我开刀”,向社会表明了中央纪委刮骨疗毒的勇气和自我净化的决心。综观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有的把党的宗旨意识抛于脑后,理想信念发生动摇,出现了严重的“四风”问题;有的法纪观念淡漠,贪念腐蚀了灵魂,将手中的权力当做中饱私囊的工具;有的怕得罪人、丢选票、伤和气,对腐败现象视而不见,当“好好先生”,失职渎职。

  “分析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诸多原因,由表及里来看,还是在忠诚、干净、担当这三方面出了问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说。

  树法治精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王岐山同志反复强调:“我们这支队伍自身要是偏出一寸,纪检监察事业就可能偏出一丈。”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就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带头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在河南省纪委宣传部副部长侯现福的办公桌上,摆放着《党章》、《宪法》、《法理学》等书籍,书中蓝、红字迹交相标注,问题、感悟写得密密麻麻。他说:“现在和过去大不一样,领导多次交代所有工作要于法有据。”“纪检监察工作将进一步向法治纪检方向发展。”河北省廊坊市委、市纪委书记刘书强表示,“要注重严格依法依规、安全文明办案,坚持以证据为本,树立法治精神,自觉敬畏法纪,自觉接受监督,绝不能随意性执纪、选择性查处和越权违规办案,要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而言,在新的时期,应牢牢把握忠诚、干净、担当的具体内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辱使命。“具体来讲,对党绝对忠诚,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干净做人做事,心存敬畏、秉公执纪,严格自律、守住底线;坚守责任担当,聚焦主责主业,严明党的纪律,匡正风气,惩治腐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篇十一: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

P>  巾帼志愿服务以服务妇女奉献社会为宗旨通过加强对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等妇女权益的了解与学习使妇女工作通过巾帼志愿服务队深入到农村家庭的千家万户为他们提供婚姻法律咨询健康咨询计划生育指导妇女维权等活动调节邻里百家纠纷化解家庭矛盾更好地发挥妇女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范文

  构建我国特色的党内监督机制,是现阶段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为大家搜集的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按照中纪委提出的明确“两个责任”、落实“两个为主”和“三转”的新要求,陈仓区纪委解放思想、主动转变、聚力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清理议事机构,加大办案力量,重组调整内部机构设置,优化人员配备,提高了履职能力,同时也存在一些难题亟待破解。

  我局财务室、档案室、计算机是保密重点部门和部位,针对这三个重点部位,我们加强了管理,确保不出现泄密问题。在档案室管理上,我们制定了档案工作人员保密职责,查、借、阅档案手续齐备;秘密文件、内部资料的传递、回收、注销都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办理。在财务室管理上,我们对于财务资料建立财务档案,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审查存放,除了财务人员、档案管理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的查阅,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查阅,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上,我们在每台电脑系统都安装正版防火墙和杀毒软件,落实专人负责全局的电脑管理工作,对涉密计算机财务物理隔离方式,严禁上互联网。

  一、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难题

  一是发挥职能作用受到限制。由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把握不准,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失位问题。一是越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应由牵头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纪委却主动或被动的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二是缺位问题,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注重组织,忽视协调,导致有些工作该分解的没有及时分解,该督办的没有督办,在治本抓源头工作中形成责任虚化、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局面。三是错位问题,一些地方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对部门各负其责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认识不清,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四失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有待提高。日前,中纪委通报了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也折射出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程度不同存在一些问题。在目前“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会员卡腐败”等“四风”盛行的社会大背景影响下,纪检监察干部也存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自律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三是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对一些国有企业调查情况来看,大多企业的纪检监察人员兼职过多,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少,业务知识欠缺,

  对纪检监察的业务不熟,工作能力工作方式方法不能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一些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不健全,正常工作难于开展。部分经营好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办公设备陈旧老化配置低,困难企业就不用说了,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和作用的发挥。

  二、对策建议

  一是深化认识,以改革的思路破解纪检监察工作难题,打好持久战。要深化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的学习贯彻,力求学深、学透,以更好地掌握精髓、指导实践。当前,腐败现象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思想上警醒起来,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是聚力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打好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三转”要求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整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减少职能交叉、合理配置人员、加强监督和办案力量,探索新的派驻办法,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把不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使纪检监察机关回归职能本位。坚持执好纪,切实加强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打“老虎”,勤拍“苍蝇”,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坚持问好责,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持把好关,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今后五年,仍将是杨金产业园区的起步阶段,是园区快速发展、形成规模奠定基础的重要阶段。所谓栽下梧桐树,引来金凤凰。园区将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职能,吸引国内外优秀企业项目,建立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新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把园区建成郑州市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工业园区。

  三是转变方式,坚持抓早抓小盯关键,打好歼灭战。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善于抓住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教育预防等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从而带动全局工作推进,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管项目的单位和干部。

  四是提高能力,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省纪委“四个不准”“六个严禁”的要求,不断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切实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稳定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同时要配备必要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和经费保障等条件,以确保反腐倡廉各项政策落实。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二)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及监督之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树立了较好的干部形象,为各项社会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依旧任重道远

  继续深化"为民、务实、清廉"教育,利用每周一上午集中学习时间,有针对性地安排学习党风廉政、职业道德、依法行政、效能监查等方面的内容,共组织党委中心组党风廉政专题学习xxxx,集中廉政学习xxxx,讲党课xxxx,收看警示教育片xxxx。同时积极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先后与局新上任的xxxx科级干部、xxxx竞聘上岗的局中层干部进行了诫免谈话,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炎热的夏天里,防火工作是最需要重视的问题,以下为大家提供防火防汛工作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一是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在工作上,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编制相对较少,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所从事的工作往往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在查办案件时,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承受着较大的精神压力。

  (二)干部专职不专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纪检监察人员配备缺乏,在对六安市各区县进行调研时发现,很多县区的人社局都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职能科室,部分虽然选配了纪检监察干部,但有挂名的现象,一般不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各单位纪委或纪检组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外,别无他人;派出单位驻纪检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工作。

  巾帼志愿服务以“服务妇女,奉献社会”为宗旨,通过加强对《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等妇女权益的了解与学习,使妇女工作通过巾帼志愿服务队深入到农村家庭的千家万户,为他们提供婚姻法律咨询、健康咨询、计划生育指导,妇女维权等活动,调节邻里百家纠纷,化解家庭矛盾,更好地发挥妇女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同时巾帼志愿队伍在节假日积极参与各类庆祝活动,组织队伍进行舞蹈,秧歌的文艺活动,充分展现基层妇女生活激情与干事热情,丰富基层妇女文体活动。

  (三)管理体制不健全。《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

  (四)业务素质不全面。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培训和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在实际中,安排纪检监察专门的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地补充,加之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专业人才缺少,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特别是在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中,自己通过认真查找、同志们帮和广泛征求意见,对照中纪委规定的6条廉洁自律纪律,从思想上深刻剖析了原因,进一步增强了党性观念,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省市委和委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情况依然存在

  违反办案纪律或规定的现象主要有:调查人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1人参与问话或3人同时参与对2名被调查人员问话;有些案件由于条件限制,在取证不到位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也给案件定性;从事案件审理的人员参与了案件调查取证工作,从事案件调查的人员也参与到案件审理中,出现了查审不分的状况;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办案程序,如将案件调查阶段采取的手段运用到案件初查阶段,对没有立案调查的案件先行进行了调查取证,有些案件未经审理批复、未经会议讨论就给予了纪律处分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无视纪律规定,私自泄露案件秘密。如在接到信访举报时,私自将举报的问题或举报人情况泄露给被举报人或单位;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参与调查的纪检人员将掌握的情况、细节透露给被调查人或其家属;一些非办案人员在办案中私自打听、窃取案件查办信息,泄露办案秘密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纪不依,执纪不严。如对一些群众有反映,本身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并没有按照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的原则,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而是听之任之;对一些违反相同错误性质的人员在进行处理时,并不是一视同仁,而是存在偏轻偏重,要轻要重的情况。由于现实的各种原因,大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时,偏重于收缴违纪款,而把惩治腐败分子、教育干部放在了次要的位置,这样必然达不到治本的目的。

  纪检监察干部违规办案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办案意识不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平时放松了学习,世界观、价值观发生了偏移,在灯红酒绿中逐渐迷失了方向,以致于成为腐败分子的“帮凶”、“爪牙”,或与其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从而发生泄露办案秘密,为违纪人员说情开脱、通风报信等违纪行为。二是业务素质不高。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办案的纪律规定、程序要求知之甚少,又不加强对办案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办案过程中违法取证,违反办案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外部干扰极大。一些地方党委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的需要,认为反腐力度过大,查处案件过多,有损地方经济形象,对一些严

  重违纪违规而在当地经济发展中起重要作用的单位和部门采取保护措施。另外,纪检监察干部得罪的人多,有的长期得不到提拔和重用,致使很多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上顾虑重重,存在畏难情绪,严重挫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四是经费难以保障。由于地方财政不足,难以全额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开支,实行了由纪委办案收缴违纪款返补工作经费不足的机制。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将收缴违纪款列为了办案中的重点,而偏离了纪检机关办案的宗旨,导致了对一些违纪单位人员只收违纪款,对违纪人员不立案查处现象的发生。

  三、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从严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由此可知,在纪检监察干部的选任、配置、培训和管理等方面加强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开展的必然要求。

  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市政府始终将食品安全摆在重要位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特别是今年以来,市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力量,由市长担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26个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同时,落实了食安委日常办公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成立了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调整并明确了各监管部门职责任务,完善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规范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制。各县区也先后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协调和日常办公机构,充实了力量。初步形成了市县区上下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一)、纪检监察干部的选任需要体现先进性

  能否有效地消除腐败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肩负反腐败重任的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反腐败斗争成效的大小,所以纪检监察干部的选任应体现先进性。先进性主要表现在设置准入条件,严格把好入口关,科学合理选配纪检监察干部。在选录干部时,坚持凡进必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优秀人才。在继续落实民主推荐、差额考察、任前公示、试用期等改革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考核方法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在选拔任用纪检监察干部时,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培养一支“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观察分析判断能力。观察分析能力是指分析事物或现象的本质属性和彼此之间的关系的能力。判断能力是指肯定或否定某种事物的存在,或指明它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能力。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只有具备较强的观察分析判断能力,才能对大量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和收集到的证据进行科学处理,在复杂的情况中找出主要

  问题,把握主动权。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有更高的道德修养,以自己的道德人格力量来推进社会整体道德的发展。

  (2)组织协调和沟通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根据不同的情况,协调处理各种关系,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原则性与灵活性、协商性与权威性相结合地完成某项工作。沟通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必不可少。一是角色的定位与转移能力。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角色应随着时间、地点、场合、对象、工作目标、工作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从而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灵活机动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务。二是语言表达技能。对纪检监察工作来说,语言表达技能分为书面语言表达技能和非书面语言表达技能。书面语言表达要求准确,而非书面语言表达则要求得体。

  (3)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的能力即专业技能。专业技能不是专业技术知识的简单对应,而是将专业技术知识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后的更为综合的一种应用能力。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技能包括岗位技能,即在相关工作中需要操作应用的技能,如谈话、取证、调查等;认知能力,即能全面、准确地对各种事态和情况做出识别、判断与评价,并形成决策与应对措施。

  (4)快速应变能力。即在各种复杂情况下处变不惊,快速准确地审时度势、分析判断,及时地利用有利条件处理问题,从而保护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受或少受损失的应用能力。

  (5)办案能力。即公平公正办理案件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办案时要顶住压力、冲破阻力,公正公平,增强执纪执法的刚性;要坚持一身正气,刚正不阿,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既要讲胆略,又要讲策略。

  (二)、纪检监察干部的配置需要体现合理性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发挥好整体功效,切实增强合力,配置的合理性是前提条件。要注意选调政治素质高,熟悉财经、金融、法律等方面业务的专门人才,不断改善队伍结构。

  (1)加大对年轻干部的选拔力度,切实优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年龄结构。通过实行公开招聘,建立竞争上岗制度,以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2)加强对干部的综合评估,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包括基本素质和业务素质。一是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不仅对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也提倡单位内部进行交流。比如,规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任职满五年的,应给予交流;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一般情况下(业务骨干除外),工作满三年的,应给予交流。同时应明确承办部门与程序,使之落到实处。在保持纪检监察骨干力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集团与各单位之间、各单位内部的交流。对素质低下、不胜任现职、平时表现差、群众反映较大的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制定刚性政策条规,将其调整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促进纪检监察队伍的清正廉政。二是健全轮岗制度。一方面实行内部轮岗。岗位的轮换,对于干部全面了解纪检监察业务,提高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与能力,将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实行转岗交流,全面培养人才。比如,坚持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

  单位挂职锻炼和从基层单位选调优秀干部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相结合的办法。三是建立激励机制。高规格配置机构,让干部有威信。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规格,进一步明确纪委常委、监察室主任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建立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具体来说,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编制服从工作。根据办案工作的需要,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尽量少抽调和借用干部,少增加基层和涉案单位的负担。要提高政治经济待遇,让干部有位置。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自己要求调出的,应优先考虑。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缩小行业差别,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提高工作积极性。

  (3)注重纪检监察干部的心理素质和性格特点,逐步优化干部的个性气质结构。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的神圣性、机构的权威性、工作的复杂性,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比一般党员更严格的素质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这些特点,就必须特别讲政治、认真讲学习、严格讲纪律。必须具备公正不阿的气质,吃苦耐劳的精神,舍已为人的心胸。坚持原则,服务大局;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工作兢业,忠于职守;严谨细致,雷厉风行。所以在配置纪检监察干部时,应认真研讨纪检监察干部的性格气质与岗位工作特点是否相配,逐步优化个性气质结构。

  三、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需要体现针对性

  加强教育培训,达到入脑入心。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应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明确学习方向。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很广,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学习必须有所选择。从当前形势来看,要努力学习政治、经济、法律、科技等方面的新知识。二是确定学习方法。向本书学习,向群众学习,在实践中学习,这些都是基本的学习方法。当前,纪检监察干部尤其要注重在实践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说明,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过程中,腐败现象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规律。我们只有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学习和总结,才能正确地把握这些特点和规律,做到监督到位,有的放矢。三是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确保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两年培训一次以上,考试不合格者不予任用。四是坚持学以致用。创造是学习的核心,没有创造的学习只能是简单的模仿。做学习型纪检干部,不能仅仅满足于多学习一些知识,而是要通过学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工作将要面对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我们只有通过学习,找到解决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五是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当前,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绝大部分是兼职,业务工作多。要正确定位、发挥作用,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对纪检监察业务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集团公司近年来通过举办专题学习班,纪律教育学习月主题教育活动,选派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专题理论研讨班和业务培训班,鼓励晋升高一级学历等形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培训,培训内容有纪检监察公文写作、纪检监察业务、党纪政纪新条规、纪检监察信息写作、审计基本知识等。还结合新的党纪政纪条规的出台,及时举办了《中国共产党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专题学习班等,不断丰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四、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需要体现科学性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也是培养一支高素质纪检监察人才队伍的必然要求,所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一是建立资格准入制度。要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门槛,实行资格准入,力求凡进必考,逐步缩小组织任命的比例,扩大法定考试进人的比例,坚决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好基础。二是建立挂职锻炼制度。要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让干部多学习多接触经济管理、金融证券、财务会计等相关知识,取长补短,与时俱进。三是建立交流轮岗制度。除纪委书记外,其他纪检监察干部要逐步实行跨单位交流。四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实行奖优罚劣。要逐步探索领导点评、干部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每年对纪检监察干部考评一次,连续两年评为优秀者优先获得晋升机会,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淘汰出队伍。五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部门的内部监督,重点要在监督的运行机制上有所创新。如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实行群众听证质询制,对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实施监督。严肃内部监督的原则性,对不适宜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调离纪检监察岗位,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努力营造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的良好氛围。

  近两年来,随着监督法的颁布实施,人大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新的形势表明,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逐步成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重点。为扎实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我们按照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题调研工作总体方案的安排,会同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于20xx年4月9日至5月6日,对县乡人大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历时近一个月的专题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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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

P>  而老纪检监察干部对当前频繁交替更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尤其是计算机操作网上惩防体系动态监管平台应用等新技能跟不上加上监督力度不断加大执纪责任追究日趋严格规范执纪要求越来越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普遍产生了办案有责任难办案不想办案不敢办案的想法不愿留在执纪办案岗位千方百计想方设法调到其他部门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对策和建议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是保证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履行

  执纪监督问责职责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确保纪检监察干部能够正确行使党章赋予的权利,对于纯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担负着执纪监督问责等多项职能,在行使职权的每位纪检监察干部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因此,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显得尤为重要。现笔者结合县局级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实践与探索,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存在的问题近年来,纪检监察干部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中充当排头兵,在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中态度坚决,在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

  腐败工作中立下了汗马功劳,可以说基本上都得到了各级党委的肯定。但就其县局级来看,纪检监察干部或多或少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二是同一科室不同分工之间的监督和其他科室的监督不够;三是监督力度不够大、途径不够多、效果不够好;四是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还不够严格,个别干部忽视廉洁纪律,办案时行为不规范,用语不文明,形象不佳,影响极为不好。

  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被监督的意识不强。个别纪检干部认为自己是监督别人的,自己哪里还要接受别人监督,甚至还认为自己是纪检干部,高人一等,手中权力大,想监督谁就监督谁,想处理谁就处理谁,致使纪检监察干部被监督的意识不强。

  二)同级不敢监督。县局级设有监察审计科、党政办公室、

  人事劳资科、党群工作科等科室,不同的科室总认为纪检监花,少栽刺”,甚至对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不闻不问。对于纪检监察部门内部的监督,各个纪检干部认为只要干好手中业务,就不管别人的事,“各

  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1]。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察部门是监督自己的,根本不敢监督纪检监察部门,

  多栽

  三)业务学习不到位,不能适应工作需要。部分纪检干部不思进取,

  满足于现有的业务知识,对政策、法规等相关制度规定学习不到位,业

  务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虽然深知业务学习很重要,但

  总以工作忙为借口,没有真正静下心来,认认真真地系统学习,深钻细

  研,致使业务知识贫乏;部分人对新业务的学习滞后,不注重加强自身

  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对新增业务掌握不透彻,对业务流程

  理解不深不细,不能适应工作需要。近几年,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从基层

  烟站、点调了一些干部职工来补充,他们因纪检监察业务基础差,一时

  难以适应纪检监察执纪监督问

  责岗位。而老纪检监察干部对当前频繁交替、更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尤其是计算机操作、网上惩防体系动态监管平台应用等新技能跟不上,加上监督力度不断加大,执纪责任追究日趋严格,规范执纪要求越来越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普遍产生了办案有责任、难办案,不想办案、不敢办案的想法,不愿留在执纪办案岗位,千方百计、想方设法调到其他部门。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纵向监督。纵向监督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上级监督下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力度比较大、途径比较多、效果比较好。对于纪检监察机关的

  纪检干部来说,首先要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正人先正

  己,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要求别人做到的,

  自己首先做到;

  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其次要主动拓展监督途径,细化内部

  监督制度,做到乐于接受、敢于接受、善于接受内部监督,从而提升自

  己拒腐防变能力。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上,要逐步建立和完善

  工作任务交办制度、定期沟通制度、重大事项会议报告制度、定期征求

  意见和谈话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以及这些制度所搭建的平台,由下级

  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重大事项,主动接受上级

  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二)强化平行监督。平行监督主要包含同一科室不同分工

  之间的监督和其他科室的监督两个部分。在同一科室中,由于分工的不同、人手偏紧,彼此对对方分管工作的进展、成效、存在的问题等并不十分了解,这种情况在县局级的纪检监察部门尤为突出。必须建立起这一层次的内部监督,通过定期例会等形式,就具体分工的工作进行沟通交流,由纪检干部定期向所在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报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在信息收集、冋题处理、结果反馈等环节进行相互监督,以提升工作效率、质量,保证公正履职。

  同时,由于其他科室的工作方式方法相差甚远、制度规范要求各不相同,不同科室之间工作运行相对独立,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建立其他科室监督纪检监察科室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在执行各项工作监督,才能确保各项纪检监察工作的“快落实”、“好落实”,才能确保纪检监察干部更好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才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又好又快发

  展。

  (三)强化群众监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设置廉政监督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监督,把纪检监察干部的言行举止,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下;向被查部门和当事人发放办案意见建议反馈单,听取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了解纪检干部办案时是否有人情案、关系案或者吃拿卡要等违纪和不廉洁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严肃查处。

  (四)强化廉政监督。充分发挥廉政文化“潜移默化”

  、“育

  人于无形”的重要作用,多措并举,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方位行之有

  效的廉政监督。一是营造廉政监督氛围。将电脑桌面设成廉政桌面,使

  纪检监察干部一打开电脑,就想到廉政监督的重要性,警醒纪检监察干

  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警钟长鸣,廉洁自律。二是制作廉政文化长廊

  和廉政文化景观带,积极发挥廉政文化建设“服务”、“监督”功能,

  倡导廉洁理念,塑造廉洁精神,打造廉洁环境。三是开展廉政文化活

  动。以廉政文化为主题,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廉政书法、摄影、演讲

  等比赛,陶冶情操,提升素养。四是家庭助廉。每年召开纪检监察干部

  家属座谈会,向纪检监察干部家庭发放《廉政监督倡议书》,常吹廉政

  风,织密防护网,切实把反腐防线构筑到纪检监察干部家庭。

  (五)强化纪律监督。加强与社会各界及广大干部职工、烟农、消费者的联系,接受他们的纪律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纪律的维护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必须严明纪律、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加强纪律监督。

  一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从小处、细微处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执行纪检监察体系流程文件,高标准、严要求管好纪检监察干部。二是强化纪律作风学习教育。经常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开展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再学习再

  教育活动,使其入脑入心。三是开展警示教育。

  “以铜为鉴,

  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

  替。”。加强纪律作风警示教育,大力强调纪检监察工作纪律,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规范工作。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严守纪律、敬畏

  法律,严守底线、守住红线。把讲纪律、守规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警示教育不断提高自己思想认识,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进一步明确各项规章制度,始终保持廉洁自律作风,自觉抵制诱惑,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四是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深入查找纪律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产生原因,扎实进行整改。通过纪律作风整顿,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发扬勤政廉政、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努力提高政治觉悟和遵守纪律、履行职责的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五是坚决查办纪检监察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对纪检监察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突出重点,着力查处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切实解决纪检监察干部腐化堕落和执纪违纪的问题;

  要突出热点,着力查办服务态度粗暴、办理信访举报案件迟缓、执纪不公、推诿塞责、玩忽职守造成群众投诉、上访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案件,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要突出难点,严肃查处为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充当“保护伞”

  通风报信等严重问题。

  总之,通过行之有效的纵向监督、平行监督、群众监督、廉政监督、纪律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烟草企业的持续发展提

  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宣威市烟草专卖局

  王家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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