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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监督的问题6篇

时间:2022-11-21 19:20:03 来源:文池范文网

日常监督的问题6篇日常监督的问题  对于增强日常监督情况调研报告  1关于增强日常监督情况的调研报告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是党内监督最主要、最经常的手段。近日,__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日常监督的问题6篇,供大家参考。

日常监督的问题6篇

篇一:日常监督的问题

  对于增强日常监督情况调研报告

  1关于增强日常监督情况的调研报告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是党内监督最主要、最经常的手段。近日,__省__市针对基层日常监督开展了专题调研。查找日常监督不到位问题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一是有的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虚化弱化。调研发现,有的党组织监督主责意识不强,过度依赖纪委监督,忽视了自身的主体责任。个别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习惯于遮遮掩掩、内部消化,导致监督工作弱化、流于形式。二是纪委监督专责发挥不充分。有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责意识不强,“重办案、轻监督”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三是监督合力不够。有的地方党委、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基层党组织等各类监督主体各管一块、各自为战,彼此之间缺乏有效沟通,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相互衔接协调不够,监督合力没有形成。监督手段运用不充分。一是日常监督措施运用不够深入细致。有的党组织虽然建立了工作例会、“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述责述廉、述职评议、检查考核等制度,但在实际开展监督工作时仅满足于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看台账资料等常规路径,面上了解多,深入挖掘少,对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的问题缺乏深层次、差异化的监督手段。二是监督措施不强。监督信

  息的获取过多依赖于信访举报和专项监督检查,事后监督多、事前防范少。三是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基层派驻纪检监察组还停留在粗放式、简单式、浅层次的监督上,参加会议监督多、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督检查少,廉政谈话多、挖掘问题线索少。

  监督重点和难点突破不够。一是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存在业务短板。比如,财政、人社、国土、民政、住建等部门权力运行环节复杂、专业性强,监督队伍中相关专业人才不多,不同程度存在“外行监督内行”的情况。二是一把手监督破解难。有的地方一把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有的干部怕“穿小鞋”“扣帽子”,不敢挺直腰杆开展监督。三是同级监督不够严格。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同级监督中顾虑多,有畏难情绪,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一团和气。

  2监督策略把握不精准。一是“四种形态”深化运用不够科学。一些部门单位党组织自觉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够,述责述廉、廉政谈话、约谈函询等监督方式针对性、实效性不强。二是缺乏系统思维,日常监督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没有把“四种形态”放到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中统筹考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行为问题发现不及时、措施运用不重视。三是问责工作有待规范。一些地方和部门单位,问责不力和问责简单化、泛化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对问责情形和问责对象把握不精准,直接责任问

  责多,领导责任问责少;有的开展问责时不注重区分情形,甚至搞一刀切,偏离了问责的初衷。

  

  

篇二:日常监督的问题

  关于基层加强日常监督工作的思考

  中央纪委全会强调,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要坚持不懈探索强化监督职能,特别是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日前,X省X市纪委监委就如何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进行调研。

  一、当前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思想认识层面。一些单位和工作人员对监督工作的认识存在误区。一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监督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刻,未能从讲政治的高度去看待监督工作的政治属性,未能真正将监督工作作为首要职责、第一职责去履行。二是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仍存在“以案件论英雄”的思维,甚至将监督和办案两项职责对立起来、觉得是一对矛盾,不能理解监督和办案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内在联系。三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认为日常监督过于宽泛,成绩不易量化、不好评价,思想上不太重视,缺乏工作主动性。

  (二)操作方法层面。一些单位和工作人员开展监督工作方式方法较为有限。一是不知道去监督什么,难以明确监

  督重点,不理解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价值取向和监督重点。二是监督方式方法不多,监督检查机构常用的仍局限于问题线索处置、列席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民主生活会、进行函询谈话等少数几项措施,日常监督、长期监督的有效方式方法不多。三是推动源头治理不到位,对一些地区、单位暴露出的问题解剖麻雀不够,提出的治本之策不多。四是个别监督检查机构和个人监督定力不够,将制定文件、下发方案、部署工作等同于工作落实,跟踪问效不够。

  (三)工作规范层面。一是职责定位不清楚。在涉及重点工作时,仍有一些单位党组织存在惯性思维,以督促检查为名,让纪委书记负责,或在明确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后让纪委书记协调,出现了“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现象。二是一些基层执纪监督室开展监督随意性较大,日常监督缺乏规范有效的手段,对日常监督抓什么,从哪里抓,特别是对非党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还不明确。

  (四)监督力量层面。监督合力尚未完全形成,工作人员监督能力有待提升。一是监督力量的整体性、联动性、协同性还不强,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四支监督力量相互衔接协作不够,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往往是各管一块、各自为战,导致有的区域被重复监督,有的区域则成为“死角”无人监督。部分县(市、区)纪委尚未

  形成系统部署、集中统筹的工作格局。二是工作人员抽调过于频繁,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工作抽调监督检查人员过多过频,影响部分监督检查机构日常工作开展。三是县(市、区)监督检查室按要求增挂了派驻监察员办公室牌子,主要精力都在完成信访调查和案件查办任务上,专门开展监督的人员相对较少。

  二、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职能的思考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一是加强示范引导。持续释放监督工作是首要职责、第一职责的强烈信号,始终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推动各层各级监督工作机构和人员形成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与审查调查工作互为支撑、相辅相成的思想共识,促进监督检查工作与审查调查工作融为一体、形成合力。二是检查督导。党风政风监督室、各监督检查室要加强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各县(市、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调研督导,督促其正确履行监督首责。三是制度传导。一方面,做好对上级纪委相关制度的承接;另一方面,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机制,为监督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保障。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一是完善例会制度。各监督检查室要定期组织联系地区、部门召开监督工作例会,分析形势、查找问题、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党风政风监督室要

  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室召开分析总结会议,总结监督工作经验,研判监督工作形势,推动监督工作落实。对于阶段性监督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要视情以座谈会、汇报会等形式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及时汇报。二是完善联动制度。全面厘清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监督之间的共同点和侧重点,界定各自职责定位,让监督主体把握好各自监督的侧重点。监督检查室要建立与巡视巡察机构、派驻机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其他内设机构的信息报送沟通制度。三是完善交办制度。对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交办的监督事项,要由相关指定部门统筹进行先期研判,结合工作内容特点并报经分管监督工作领导同意,交由相关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具体办理。四是完善督办制度。对于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交办的监督事项,党风政风监督室应当及时跟踪掌握各监督检查室的工作进展,必要时采取电话催办、发函督办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完成。五是完善通报制度。以适当形式通报各监督检查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工作的经验做法,及时指出监督工作中的共性或个性问题,为各单位开展自我监督提供借鉴和指导。

  (三)综合施策精准监督。一是精准发现问题。探索日常监督有效途径,要综合运用参加党委(党组)会议、专项检查、专项治理、开展问责、参加问题线索排查、督促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监督,通过

  全覆盖、高质量监督检查,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二要精准执纪执法。一方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针对不同性质的问题和不同处分的对象,综合考虑违纪违法的性质和情节及本人认错悔错态度,给予不同处置;另一方面,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置问题,在取证的标准、量纪的轻重、案件处理的关联性上,切实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三要精准施策治理。对监督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既要查实澄清,还要精准治理。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不仅要快查快办、严肃追责,还要以制度治理的思维和方式,推动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对问题比较严重,连续多次发生,出现窝案、串案的领域或部门实施一案双查;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形式,让党委(党组)找到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篇三:日常监督的问题

  【实用范文】一、存在的问题1、监督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有些县乡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找茬”,群众监督是“不自量力”,思想上消极抵触;二是“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不少群众对干部监督信心不足,认为“杀鸡给猴看,猴子不看,照样前腐后继”。2、党内监督不力。当前,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乏力的主要症结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一把手”之间缺乏强有力的内部约束。班子内部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有所淡化,还没有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浓厚风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3、监督机制不畅。领导干部“下”的机制还不健全,如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等,还没有实质性动作。职能部门还没有形成高效联动的全程监督运行机制,有时监督没有到位。人大、政协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不够。群众监督条件不完备,渠道不通畅,监督保障体系还不能有效保护群众监督的合法权益。4、制度落实不够。当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措施已经不少,但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后续措施。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制度不落实关键在党政“一把手”,没人愿意往自己头上戴“紧箍咒”。5、监督氛围不浓。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时流于形式,有的监督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二、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加强基层干部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要在营造氛围、健全制度、真管严查上下功夫。一要加强教育,切实增强监督意识。一方面要通过构筑大宣教格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增强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班子内部和领导干部中间营造“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氛围。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促使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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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够从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起,以良好的政风和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在干部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直接、最有约束力的监督。党内监督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结合干部考察、日常管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特别要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严格进行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政“一把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合理分权,以权力监督权力,以权力约束权力,科学制衡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

  三要抓住根本,切实落实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届中考察、届末考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作用。要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落实各项制度,关键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保证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底,覆盖到边。要通过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要明确职责,切实理顺监督机制。基层组织、纪检部门要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调,形成党内监督的合力。要不断加强以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要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整合,互通信息,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五要发扬民主,切实搞好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具有直接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的特点。普通群众掌握了知情权,才有监督权。因此,加强群众监督必须切实扩大民主,增强党政机关公务、政务和政治生活的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一定程度的决策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创造条件,保障权益,使自下而上、由外到内的监督更加严密有力,将基层领导干部真正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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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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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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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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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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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用。一、存在的问题1、监督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有些县乡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

  督的意识不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找茬”,群众监督是“不自量力”,思想上消极抵触;二是“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不少群众对干部监督信心不足,认为“杀鸡给猴看,猴子不看,照样前腐后继”。

  2、党内监督不力。当前,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乏力的主要症结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一把手”之间缺乏强有力的内部约束。班子内部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有所淡化,还没有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浓厚风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3、监督机制不畅。领导干部“下”的机制还不健全,如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等,还没有实质性动作。职能部门还没有形成高效联动的全程监督运行机制,有时监督没有到位。人大、政协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不够。群众监督条件不完备,渠道不通畅,监督保障体系还不能有效保护群众监督的合法权益。

  4、制度落实不够。当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措施已经不少,但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后续措施。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制度不落实关键在党政“一把手”,没人愿意往自己头上戴“紧箍咒”。

  5、监督氛围不浓。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时流于形式,有的监督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

  二、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加强基层干部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要在营造氛围、健全制度、真管严查上下功夫。一要加强教育,切实增强监督意识。一方面要通过构筑大宣教格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增强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班子内部和领导干部中间营造“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氛围。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促使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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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够从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起,以良好的政风和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在干部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直接、最有约束力的监督。党内监督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结合干部考察、日常管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特别要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严格进行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政“一把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合理分权,以权力监督权力,以权力约束权力,科学制衡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

  三要抓住根本,切实落实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届中考察、届末考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作用。要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落实各项制度,关键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保证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底,覆盖到边。要通过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要明确职责,切实理顺监督机制。基层组织、纪检部门要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调,形成党内监督的合力。要不断加强以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要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整合,互通信息,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五要发扬民主,切实搞好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具有直接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的特点。普通群众掌握了知情权,才有监督权。因此,加强群众监督必须切实扩大民主,增强党政机关公务、政务和政治生活的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一定程度的决策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创造条件,保障权益,使自下而上、由外到内的监督更加严密有力,将基层领导干部真正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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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日常监督的问题

  3写一份像样笔录现场检查笔录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案件调查过程中的客观文字记录用以固定现场状况与现场照相录像以及现场提取的物证互为补充互相印证是直接证明案件现场状况的书面凭证是查明违法行为收集违法证据直接取得第一手材料的重要方法是重要的直接证据和定案的根据是一种固定保全证据的方法和手段更是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的重要原始证据之一具有很强的证明效力

  我们日常监管的薄弱点及改进建议

  张琪200940)

  (上海市宝山区食品药品监督所

  内容摘要:内容摘要“染色馒头”事件的处理,给监管部门人员传递着一个信号:问责。在食药监系统,许多人在庆幸躲过一劫,笔者认为对事件的这种感受是极其粗陋和廉价的,人不可能永远生活在侥幸中。笔者整理汇总和分析了本年度50多个专项行动,整合了本年度三次所对分所、科室考核情况,就目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中的可能存在的薄弱点进行解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责任薄弱点改进建议关键词

  2011年春节之后,先有河南双汇瘦肉精事件,后有上海“染色馒头”曝光,一时间食品安全又成为国人的首要关注。四月,全国人大通过了涉及食品安全的《刑法》修正案,启动了对食品安全的重典治理和对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的查办。风雨欲来,食品安全监管这个职业注定将不会平静,提高一线监督员的业务素质迫在眉睫。作为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我们的不作为,极有可能造成辖区餐饮服务企业某些安全隐患长期被忽视,有的甚至成为“合法的违法行

  为”。在“染色馒头”事件的处置中,我们不难看到充斥着超出其事件本身的各种元素。当从事餐饮监管的我们庆幸躲过一劫的时候,笔者认为庆幸是极其粗陋和廉价的。有媒体宣称“上海染色馒头反映现代人道德底线”,网络言论铺天盖地抨击的除了不良商贩,还有“没有履职”的监管部门,乃至直指食安办的主要领导。笔者整理汇总和分析了本年度50多个专项行动,整合了本年度三次所对分所、科室考核情况,就目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中的可能存在的薄弱点进行解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现场经常会忽视的违法事实现场经常会经常1、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堂而皇之摆在厨房料理台上形形色色的食品添加剂、混合调料,监督员一般不会去检查,若是检查也只是看看是否过期,这里被我们忽视的可能违反行为有:、1)产品标识:食品添加剂中来自香港、广东及海外的添加剂,标识不清,几乎都没有生产厂家的名字和地址,有的仅标有供应商;无“食品添加剂”字样,无产地、厂名,复合食品添加剂无配方或者主要成分,无使用范围与使用量,复合食品添加剂各单一品种未使用与GB2760相一致的名称等。(现在三角嘜或类似的添加剂依旧十分普遍在使用)2)索证索票:无索证,甚至来源可疑,不能提供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或进口食品添加剂口岸卫生证明。

  3)存放不规范,食品添加剂未存放于上锁的固定场所(或橱柜)内,没有专人负责等。4)使用不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时不称量、无记录,经常超范围、超量使用。作为监督员,我们应该十分熟悉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基本要求和使用原则,了解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基本内容,了解那些食品中添加剂使用的限制,了解那些是非食品原料,才能在现场分析处理可能正在进行的违法添加和滥用非食品物质的违法行为。2、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自专项整治至今,这项工作已经开展了四年,《食品安全法》已将其列入法定,本年度国家局出台了《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明确了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遵守本规定。但在实际检查中发现,此项工作小型及以下餐饮单位几乎都没有正常开展,中型及以上单位也留于形式。至于有台账但记录不清、不全、不正确、编造,不索证票,或有证无票,索证不符合要求等是常见现象。主观原因是相对人不认真开展这项工作,客观原因是监督员指导有误,或查实违法行为后没有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监督员在现场检查指导前,必须得先搞清索证索票的三个具体要求,台账所记录的基本内容和如何记录。1)索证索票法律法规对此有三个主张:

  a、需要索取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对象: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b、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c、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2)台账:法律法规只规定需要记录的食品大类、记录内容以及要求妥善保管有序整理等要求,没有规定一定要使用某个版本、某机构印制的台账。相反我们应该积极鼓励支持相对人结合本身企业特色,开展电子台账或采用企业自制的与其他安全工作混合的台账,使之行之有效,达到应有目的。3、企业作为责任人的各项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讲,强化这项检查,有利于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意识,有助于我们当遇到事故后能够较为自如的为自己辩护,为自己留有回旋余地。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相对人必须要建立的各项制度档案等要求的有(其中部分由对应罚则):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2)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3)并建立培训档案;应当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4)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5)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4、环境场所设施媒体在报道“染色馒头”事件时,整段引用了《食品安全法》对环境场所设施以及个人卫生要求的阐述。由于在现场状况较难描写、证据较难采集以及见怪不怪的原因,特别是《食品安全法》在处罚程序上较大改动,使得监督员对环境场所设施等检查项目日渐淡化。殊不知作为食品企业保持环境场所设施的整洁,不仅能防止污秽物对食品可能造成的污染,从食品从业者职业道德层面上讲,保持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环境的整洁、设施的完备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基础。综合一法一条例一办法,环境等违法行为在警告后仍无改正的前提下,是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当然,前提必须是先给予警告的处罚,在操作上力求简约快速,做好追踪复查。

  二、亟待规范的现场检查笔录亟待规范的现场检查笔录规范的现场随机抽取本年度3—5月的现场检查笔录,一些长期使用并已经“约定成俗”的文字占据着笔录,在办案工作中有着重要作用现场笔录,其用语的客观,记录的全面亟待规范。如:“现场查见熟食专间环境整洁,从业人员操作时均穿戴统一工作衣帽。“翻开所有的法律法规,没有一部要求“统一工作衣帽。”

  规范中熟食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宜戴口罩。”又如:“该单位食品原料进货台账记录不齐全,填写不规范。”台账说惯了,冷不丁对方问你哪个法规规定要“台账”,你是找不到的。规范上是这样写的:“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不齐全”,什么不齐全?“不规范”是下定论了,该描述就得描述。又如:“未能出示有效健康证。”没有“健康证”这个东西,也没有规定要出示健康证。法规上写的是:“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关键问题是“取得未取得”,取得的应该是个“健康证明。”又如:“现场查见该公司提供顾客的碗碟是集中式消毒餐具。”这里既然写到了店方向消费者提供集中式消毒餐具,就又该继续“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又如:“查见该单位烹调间未配备灭蝇灯能有效防止虫害的设施。”作为监督员应该清楚的知道,餐饮服务企业首选的灭蝇方法是防止有害虫害的进入,如必要时可设置灭蝇设施,检查应着重其悬挂的高度和与食品加工操作的距离。另外,“对外经营小吃”“原许可核定范围擅自变动”“更衣、、室内地面随意放置废纸板,鞋子随意放置”等判断性的用词大量使用,而忽视了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最根本的“描述”。

  三、改进建议

  1、提升我们的现场检查效果提升我们的现场检查效果对食品安全现场监督检查很多人不以为然,认为是件“没有技术含量”的活。外界有这个想法情有可原,但我们部分监督员也持同样观点,只能表明他的无知和浅薄了。现场检查,首先要面对形形色色的经营者和从业者,与他们交往本身就是一件很有技术含量的事情。监督员到现场,既要文明执法,又要维护法律尊严;既要体现以民为本理念,又要不卑不亢凸显监督员形象。此外,还得有细致的预案,妥善的分工,问题的发现,换位思考的交流,一篇格式、程序、语句都过得去的文书。这一切完成取决于在监督员驾驭现场能力,关键取决于监督员的态度;取决于监督员关键控制点掌握的程度,取决于监督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练运用,取决于监督员发现问题指出症结多种形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取决于监督员必须拥有相当的文字功底使之一切付诸书面。现场监督检查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基础,是提升食药监系统社会满意度一个窗口工作,它不仅能检验监督员的业务水平,更是塑造监督员社会地位的重要形式。现场检查的目的在于秉着与人为善的态度,发现问题,指出问题症结所在,提出解决的方案,双方达成共识,并追踪效果。2、检查工具应用检查工具应用工具现场检查应该使用配备的辅助工具,如电筒、测温仪、余氯测试仪器(纸),以及我们现有的快速检测,既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有能让相对人心服口服。但实际上我们使用得很少,有的根本不会用。

  对法律法规规章办法和文书要熟悉掌握,运用自如。不能凭自己的感觉行事,凭自己感觉判断现场情况。量化分级表彻底替代检查笔录肯定是误区,必须尽快纠正。我们对餐饮企业普遍存在的明显违法的诸如环境卫生、禁止经营、索证索票等问题视而不见,即使发现了也没有依法给予相应的监督建议书、责令改正,不给予警告等处罚,不开展追踪复查。这种执法人员漠视现场明显的违法事实,或发现违法事实而没有抓手丢失利器不依法行政,是我们监督员最大的失职,时而久之对个人对机构的负面影响将不堪设想。3、写一份像样笔录写一份像样笔录《现场检查笔录》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案件调查过程中的客观文字记录,用以固定现场状况,与现场照相、录像以及现场提取的物证互为补充、互相印证,是直接证明案件现场状况的书面凭证,是查明违法行为、收集违法证据、直接取得第一手材料的重要方法,是重要的直接证据和定案的根据,是一种固定保全证据的方法和手段,更是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的重要原始证据之一,具有很强的证明效力。每一份《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直接检验着监督员现场处置和文字表达能力,是全面体现执法人员执行力、约束力的基本素质。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必须是经过查证属实后,方可作为定案的根据;必须遵循客观真实性、相关性、合法性。书写注意语言精练通顺;条理清楚,描述方位、状态、程度准确使用术语;符合实体法要求:对违法事实记录要尽量收集记载事实要件。

  制作时要避免发生夹杂主观内容、将询问笔录内容记入其中、检查地点不具体、数量未载明等常见错误。4、只有在现场才能把事情讲得明白通报检查情况是现场监督检查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交谈是门艺术,交谈的目的是要让对方明白接受监督员的见解。法庭宣判式的谈话会造成彼此的敌对,没有中心云山雾罩式交流会让对方不知所措。不仅仅和经营者沟通,在检查进行中,和各个环节从业人员的沟通,是我们日常积累一个很丰富的资源,从中学到一些技能,一点工艺,了解到一些他们的想法和愿望。而沟通的成败则完全取决我们的态度和服务意识,避免敌对状况发生,兼顾“于情于理于法”,让相对人至少在现场心悦诚服。《食品安全法》规定食药监部门负责对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权利意味着责任。餐饮服务行业准入门槛低,中餐制作所追求的色香味形等感官境界,违法事实比比皆是。我们必须突破局局限,全面履职,采取各种合法手段,行之有效的开展监管工作,推进餐饮业规范化进程。反反复复留于形式的一次次苦于奔命的为覆盖而覆盖的检查,是今天执法部门最普遍的状态,面对数量庞大的监管对象,日新月异的监管内容,监督员纵有三头六臂也难以为继。面对现状,但请我们每个监督员,秉承职业良知,恪守神圣誓言,以个人微薄力量,去追求食品安全现场监管的最大效果。

  

  

篇五:日常监督的问题

  日常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一、相对人证照受理信息(许可、变更)与监管信息相分离相对人的许可、变更受理科室与监管、检查科室相对独立、分离,数据不交互,信息不共享,容易形成监管盲区。业务科室受理人员许可(变更)后,执法科室检查人员无法

  积累。每一次监管工作,相当于重新开始,工作没有针对性,效率偏低。

  三、相对人不良信息、违法查处等情况无法及时得到体现监管人员划分片区后,应形成

  A、B角色,以责任片区为主,交叉检查为辅,既便于交流,也可使每一个执法人员都全面掌握辖区基本情况,保证执法公平、公正,避免长时间监管某一片区,形成“自留地”。监管人员的相对独立造成相对人的不良信息、违法查处情况无法及时体现到相对人的基本信息中,受理人员对相对人的许可资质无法确定,监管人员一旦更换,监管片区情况将一片空白,工作需重新开始。

  四、应建立企业黑名单和个人黑名单对吊销相关资质的企业和个人,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黑名单数据库,依法对相对人从事相关行业进行限制。(如餐饮企业3年,负责人5年不得从事餐饮行业)解决办法:拟建立以餐饮、流通许可数据为基础的信息系统,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各类监管信息为依据,引入信用体制,综合形成相对人的信用信息数据,辖区内相对人的基本情况、监管状况将一目了然,然后根据相对人的信用情况,制定相应的检查频次,再将检查结果综合到相对人的信息数据中,形成信用情况,再制定检查计划……如此循环,形成一个良性的长效机制。

  

  

  

篇六:日常监督的问题

  纪检监察人员关于基层日常监督的几点工作体会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的向纵深发展,给街道纪检监察部门的日

  常监督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做好基层日常监督,本人有以下几点体会:

  日常监督,重在日常。街道工作琐细繁杂,事虽小,但关切基层百姓的利益,对于街道工作人员来说,日常的小事就是百姓的大事,如果小事做不好,就会影响街道的各项工作的进展。如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摸排从源头地区来淮人员,如果具体工作人员认为是小事,掉以轻心,就会酿成病毒蔓延,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健康甚至社会的稳定。因此纪检机关的监督,就要督查到每一个相关文件的要求是否在基层落实,做到小事常提醒。

  日常监督,重在恒长。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有些人经常会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比如上下班准时这样的小事,有些人不以为然,认为街道工作辛苦,有时需要放弃节假日,认为平时出现迟到早退情况不算什么。如果不对这样的同志进行约谈提醒,大家就会认为这是小事,久而久之,就会让这种小错蔓延开,成为一个集体的行为习惯,这样势必会对整个单位的工作作风问题带来不利的影响。

  日常监督,重在实效。监督工作不能流于形式,还要往实里走,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必须严肃问责。街道工作千头万绪,承接着上级各个部门下达的任务和指令,加班加点在所难免,偶尔吃个加班餐也是理所应当,但是有些同志认为自己工作很辛苦,就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忘在脑后,甚至出现加班就餐饮酒现象。这时纪检部门就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及时的拉拉袖子,提提耳朵,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并对发生在身边的违纪问题通报曝光,警示教育全体干部防微杜渐,防止小错误酿成不可挽回的大错。

  作为街道纪检部门,我们要善于在日常督查中发现问题,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的理解和支持,让他们深刻认识到严管才是厚爱,接受监督是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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