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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8篇

时间:2022-11-21 17:00:04 来源:文池范文网

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8篇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  一是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8篇,供大家参考。

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8篇

篇一: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

  一是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落实帮扶项目跟踪服务到底坚决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为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整改“精准帮扶措施落实不得力”的突出问题,制订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部分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系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部分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督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二)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二是不少帮扶联系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源有限,措施不多;有的帮扶联系人一人联系多户甚至十几户,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帮扶,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不少村级扶贫专干由村文书兼任,存在“专干不专”现象。三是驻村工作队“不成队”现象突出,没有形成“专班”,驻村工作队往往只靠队长单兵作战,影响了帮扶实效。(三)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不够。一是不少帮扶干部没有结合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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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困户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制定帮扶计划,缺乏针对性,难以做到“精准滴灌”。二是帮扶中大多采取资助类项目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办法不多。三是宣传动员不够广泛深入,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

  (四)开展监督考核力度不够。一是对实施帮扶项目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系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系人勤上门、帮得实。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激励不够。

  二、整改目标任务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不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基础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三、主要整改措施(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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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号),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二是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计划年内组织开展2次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督促市、县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帮扶全覆盖。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脱贫户中没有帮扶联系人、没有安排帮扶项目、帮扶联系人全年没有上门的,相关县(市、区)要列出任务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市、区)针对“精准帮扶措施不得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户的帮扶联系人不脱钩。

  (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落实省委关于选派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同时选派1名副队长、1名扶贫专干的要求,选齐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并推动其认真履行组织、指导、落实、监督等职责。二是落实帮扶联系人必须是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要求,每名帮扶联系人所联系的贫困家庭一般不超过3户,不断提高到户帮扶的精准性、实效性。三是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省级层面今年举办2期省直单位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业务培训,并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培训,针对帮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现场观摩和案例教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帮扶方式。一是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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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落实帮扶项目,跟踪服务到底,坚决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二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千方百计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内生动力。三是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光伏扶贫和资产收益等扶贫项目,实现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双轮驱动”。四是全方位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继续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带动更多贫困户发展产业、参与就业。结合“扶贫日”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支部共建、捐款捐物、志愿服务、体验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四)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强化督查。建立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有效督查机制,加大对各地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考核。修改完善考核体系,加大精准帮扶和帮扶成效在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和省直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帮扶成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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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

  关于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关于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的通知》精神,我局认真对照《省政协专项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中明确的6类问题,举一反三,查改问题,现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强化思想认识。为做好《关于做好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党委会和职工大会,对扶贫领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这次整改工作的时间安排、任务内容、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做好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的通知》、《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的通知》,通过学习,强化干部职工对做好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了抓好问题整改的责任性和紧迫性,也为扎实开展扶贫领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查摆问题。我局认真对照《省政协专项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中明确的帮扶单位帮扶职责落实不到位、帮扶责任人工

  关于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作不够扎实、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升等和我局有关的3类问题,逐条逐项、举一反三进行对照排查,经对照排查,我局在帮扶单位责任责任落实方面,还存在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细致,协调村、乡、县三级联动方面还有欠缺,扶贫、扶智、扶志、扶技方面还缺乏切实管用的实招等问题;在帮扶责任人职责落实方面,还存在部分扶贫干部不能真正把党的扶贫政策学懂、弄通、悟透、做实,不能用理论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户一策”的落实缺乏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等问题;在驻村帮扶工作队职责落实方面,还存在思路不宽、方法不多、能力欠缺等问题,在工作落实中,按照上级要求贯彻落实多,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工作少等问题。

  三、落实责任分工,抓好问题整改。针对帮扶责任单位、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队三个层面排查出的问题。我局进一步完善扶贫领域工作问题台账,通过采取细化整改内容、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等办法从严从细从实落实整改工作。在整改落实过程中,我们主要有四点做法:一是依托精准扶贫惠民政策、结合村镇产业发展主线,组织帮扶干部及时入户对接,全面掌握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精准分析致贫原因,结合贫困户发展意愿,落实“一户一策”帮扶计划中提出的增收帮扶措施。及时更新调整“一户一策”帮扶计划

  关于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动态管理,切实把因户因人制定的具体帮扶措施真正落地见效。二是加强对我局派出的驻村帮扶工作队长的在岗在位情况及履职尽责情况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帮扶工作队长的责任意识;全力保障驻村队长的工作、生活补助。三是针对一些帮扶干部入村次数相对较少、对帮扶户的基本底数掌握不清的实际情况,集中组织干部进村入户,进一步深入了解和掌握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较好的解决了通报中指出的类似问题,也为扎实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树立了良好的导向。四是结合省、市、县、乡要求,及时组织帮扶责任人参加各级脱贫攻坚培训,通过开展专题培训、观摩交流,全面掌握中央和省上的最新脱贫攻坚政策,厘清帮扶思路,提升帮扶责任人工作水平,为2019年全面脱贫奠定坚实的基础。

  

  

篇三: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部分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系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部分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督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二)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二是不少帮扶联系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源有限,措施不多;有的帮扶联系人一人联系多户甚至十几户,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帮扶,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不少村级扶贫专干由村文书兼任,存在“专干不专”现象。三是驻村工作队“不成队”现象突出,没有形成“专班”,驻村工作队往往只靠队长单兵作战,影响了帮扶实效。(三)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不够。一是不少帮扶干部没有结合贫困户

  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制定帮扶计划,缺乏针对性,难以做到“精准滴灌”。二是帮扶中大多采取资助类项目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办法不多。三是宣传动员不够广泛深入,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

  (四)开展监督考核力度不够。一是对实施帮扶项目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系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系人勤上门、帮得实。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激励不够。

  二、整改目标任务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不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基础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三、主要整改措施(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7〕13号),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

  二是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计划年内组织开展2次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督促市、县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帮扶全覆盖。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脱贫户中没有帮扶联系人、没有安排帮扶项目、帮扶联系人全年没有上门的,相关县(市、区)要列出任务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市、区)针对“精准帮扶措施不得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户的帮扶联系人不脱钩。

  (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落实省委关于选派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同时选派1名副队长、1名扶贫专干的要求,选齐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并推动其认真履行组织、指导、落实、监督等职责。二是落实帮扶联系人必须是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要求,每名帮扶联系人所联系的贫困家庭一般不超过3户,不断提高到户帮扶的精准性、实效性。三是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省级层面今年举办2期省直单位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业务培训,并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培训,针对帮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现场观摩和案例教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帮扶方式。一是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落实帮扶

  项目,跟踪服务到底,坚决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二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千方百计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内生动力。三是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光伏扶贫和资产收益等扶贫项目,实现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双轮驱动”。四是全方位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继续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带动更多贫困户发展产业、参与就业。结合“扶贫日”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支部共建、捐款捐物、志愿服务、体验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四)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强化督查。建立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有效督查机制,加大对各地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考核。修改完善考核体系,加大精准帮扶和帮扶成效在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和省直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帮扶成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材料在省交叉考核、审计和第三方评估反馈内容中,存在帮扶信息不准确、帮扶手册不完善、帮扶工作履职不到位、帮扶措施不精准的问题,深入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帮扶要求落实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力量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感、紧迫感和积极性有待加强。二是部分派员单位以人手不够为由,将第一书记留在

  ……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进一步细化明确联系领导、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农技员、家庭医生工作职责。落实帮扶任务提示单,解决帮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严格落实帮扶“五到位”责任制,确保帮扶下沉到村、到户、到人,提高帮扶实效。二是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对脱贫攻坚及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促指导,采取集中检查、现场抽查、随即调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回督查,将巡回督导的结果运用到对乡镇、部门的日常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中。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帮扶信息不准确、帮扶手册不完善、帮扶工作履职不到位、帮扶措施不精准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列出整改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加强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建设,严格保持贫困乡镇党政正职,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队伍稳定。二是严格帮扶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驻村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日志制度、工作例会和督查等工作制度,全面加强日常管理,督促推动贫困村“六个一”和非贫困村“三个一”帮扶力量扎根基层、真抓实干。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材料一、基本情况

  

篇四: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

  工作措施

  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措施

  就业困难人员帮扶

  根据“乌鲁木齐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帮扶工作,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现制定辖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措施如下:

  一、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到辖区居民家中宣传就业优惠政策并进行讲解,发放有关政策宣传册。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空岗信息、等就业优惠政策服务。同时对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成员进行就业情况、身体健康情况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了解。积极宣传培训补贴政策,提供培训学校,培训补贴政策的服务。

  二、讲解宣传政策并提供服务。向就业困难人员及家人讲解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可享受的就业优惠政策,并提供免费复印资料和认定手续办理服务。

  三、提供认定服务。社区劳动保障站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建立台帐并录入信息。在五个工作日报送街道劳动保障所。街道劳动保障所对社区报送来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进行审核后,在五个工作内建立一人一档,在申请认定证明上填写就业困难人员复核意见后报送区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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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措施

  四、“一对一”帮扶。对认定后的就业困难人员要量身定做具体的“一对一”帮扶计划,指定专人进行帮扶,签订帮扶协议,对“零就业家庭”人员要在24小时内安置就业,对“4050”人员要在一周内安置就业。对大中专毕业生要在一个月内安置就业。但对社区提供了三次就业岗位拒不接受者视同就业。

  五、跟踪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要跟踪服务,至到稳定就业:对“零就业家庭”人员要在刚安置的一周内每天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其后每周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大中专毕业生要在一个月内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4050”人员要在一周内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宣传社保补贴,就业援助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并对其提供办理服务。同时对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要到吸纳企业进行就业政策宣传,提供社保补贴政策宣传、指导服务,直至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

  (一)查看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就业稳定情况及家庭成员就业稳定情况和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定期对就业后人员情况摸底,掌握其工作待遇、参保情况、工作表现和工作学习情况及就业后家庭生活水平是否有所提高。

  (二)对回访服务中发现有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工作不稳定倾向的,要查找原因,提供政策援助和就业岗位援助。

  (三)对回访服务中发现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用工单位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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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措施

  违纪现象的要及时给予政策宣传,要求其整改并上报有关部门。(四)对回访服务中发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后没有用足政策的要

  提供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和服务。六、服务监督。社区领导要负责在给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服务、

  跟踪服务的整个过程中,落实服务人员的满意程度,做到跟踪服务到位,满意率达1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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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

  学习交流文档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措施根据乌鲁木齐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帮扶工作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现制定辖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措施如下

  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措施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措施

  根据“乌鲁木齐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帮扶工作,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现制定辖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措施如下:

  一、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到辖区居民家中宣传就业优惠政策并进行讲解,发放有关政策宣传册。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空岗信息、等就业优惠政策服务。同时对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成员进行就业情况、身体健康情况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了解。积极宣传培训补贴政策,提供培训学校,培训补贴政策的服务。

  二、讲解宣传政策并提供服务。向就业困难人员及家人讲解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可享受的就业优惠政策,并提供免费复印资料和认定手续办理服务。

  三、提供认定服务。社区劳动保障站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建立台帐并录入信息。在五个工作日报送街道劳动保障所。街道劳动保障所对社区报送来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进行审核后,在五个工作内建立一人一档,在申请认定证明上填写就业困难人员复核意见后报送区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定。

  四、“一对一”帮扶。对认定后的就业困难人员要量身定做具体的“一对一”帮扶计划,指定专人进行帮扶,签订帮扶协议,对“零就业家庭”人员要在24小时内安置就业,对“4050”人员要在一周内安置就业。对大中专毕业生要在一个月内安置就业。但对社区提供了三次就业岗位拒不接受者视同就业。

  五、跟踪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要跟踪服务,至到稳定就业:对“零就业家庭”人员要在刚安置的一周内每天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其后每周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大中专毕业生要在一个月内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4050”人员要在一周内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宣传社保补贴,就业援助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并对其提供办理服务。同时对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要到吸纳企业进行就业政策宣传,提供社保补贴政策宣传、指导服务,直至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

  (一)查看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就业稳定情况及家庭成员就业稳定情况和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定期对就业后人员情况摸底,掌握其工作待遇、参保情况、工作表现和工作学习情况及就业后家庭生活水平是否有所提高。

  (二)对回访服务中发现有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工作不稳定倾向的,要查找原因,提供政策援助和就业岗位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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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回访服务中发现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用工单位有违法违纪现象的要及时给予政策宣传,要求其整改并上报有关部门。

  (四)对回访服务中发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后没有用足政策的要提供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和服务。

  六、服务监督。社区领导要负责在给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服务、跟踪服务的整个过程中,落实服务人员的满意程度,做到跟踪服务到位,满意率达1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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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

  精编范文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温馨提示:本文是笔者精心整理编制而成,有很强的的实用性和参考性,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套用。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为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整改精准帮扶措施落实不得力的突出问题,制订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部分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系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部分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督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

  (二)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二是不少帮扶联系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源有限,措施不多;有的帮扶联系人一人联系多户甚至十_大多采取资助类项目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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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办法不多。三是宣传动员不够广泛深入,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

  (四)开展监督考核力度不够。一是对实施帮扶项目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系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系人勤上门、帮得实。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激励不够。

  二、整改目标任务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不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基础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

  三、主要整改措施(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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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编范文

  13号),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二是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计划年内组织开展2次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督促市、县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帮扶全覆盖。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脱贫户中没有帮扶联系人、没有安排帮扶项目、帮扶联系人全年没有上门的,相关县(市、区)要列出任务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市、区)针对精准帮扶措施不得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户的帮扶联系人不脱钩。

  (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落实省委关于选派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同时选派1名副队长、1名扶贫专干的要求,选齐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并推动其认真履行组织、指导、落实、监督等职责。二是落实帮扶联系人必须是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要求,每名帮扶联系人所联系的贫困家庭一般不超过3户,不断提高到户帮扶的精准性、实效性。三是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省级层面今年举办2期省直单位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业务培训,并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培训,针对帮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现场观摩和案例教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帮扶方式。一是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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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编范文

  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落实帮扶项目,跟踪服务到底,坚决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二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千方百计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内生动力。三是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光伏扶贫和资产收益等扶贫项目,实现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双轮驱动。四是全方位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继续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带动更多贫困户发展产业、参与就业。结合扶贫日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支部共建、捐款捐物、志愿服务、体验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四)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强化督查。建立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有效督查机制,加大对各地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考核。修改完善考核体系,加大精准帮扶和帮扶成效在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和省直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帮扶成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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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

  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措施

  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措施

  根据“乌鲁木齐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帮扶工作,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现制定辖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措施如下:

  一、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到辖区居民家中宣传就业优惠政策并进行讲解,发放有关政策宣传册。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空岗信息、等就业优惠政策服务。同时对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成员进行就业情况、身体健康情况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了解。积极宣传培训补贴政策,提供培训学校,培训补贴政策的服务。

  二、讲解宣传政策并提供服务。向就业困难人员及家人讲解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可享受的就业优惠政策,并提供免费复印资料和认定手续办理服务。

  三、提供认定服务。社区劳动保障站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建立台帐并录入信息。在五个工作日报送街道劳动保障所。街道劳动保障所对社区报送来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进行审核后,在五个工作内建立一人一档,在申请认定证明上填写就业困难人员复核意见后报送区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定。

  四、“一对一”帮扶。对认定后的就业困难人员要量身定做具体的“一对一”帮扶计划,指定专人进行帮扶,签订帮扶协议,对“零就业家庭”人员要在24小时内安置就业,对“4050”人员要在一周内安置就业。对大中专毕业生要在一个月内安置就业。但对社区提供了三次就业岗位拒不接受者视同就业。

  五、跟踪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要跟踪服务,至到稳定就业:对“零就业家庭”人员要在刚安置的一周内每天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其后每周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大中专毕业生要在一个月内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4050”人员要在一周内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宣传社保补贴,就业援助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并对其提供办理服务。同时对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要到吸纳企业进行就业政策宣传,提供社保补贴政策宣传、指导服务,直至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

  (一)查看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就业稳定情况及家庭成员就业稳定情况和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定期对就业后人员情况摸底,掌握其工作待遇、参保情况、工作表现和工作学习情况及就业后家庭生活水平是否有所提高。

  (二)对回访服务中发现有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工作不稳定倾向的,要查找原因,提供政策援助和就业岗位援助。

  (三)对回访服务中发现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用工单位有违法违纪现象的要及时给予政策宣传,要求其整改并上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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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措施

  (四)对回访服务中发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后没有用足政策的要提供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和服务。

  六、服务监督。社区领导要负责在给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服务、跟踪服务的整个过程中,落实服务人员的满意程度,做到跟踪服务到位,满意率达1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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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整改措施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材料精准帮扶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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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材料精准帮扶整改措施

  县级帮扶中心作为工会帮扶网络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既要履行对辖区内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直接服务的职责,又承担着对基层帮扶平台的指导、联系和协调服务任务。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材料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部分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系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部分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督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二)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二是不少帮扶联系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源有限,措施

  不多;有的帮扶联系人一人联系多户甚至十几户,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帮扶,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不少村级扶贫专干由村文书兼任,存在专干不专现象。三是驻村工作队不成队现象突出,没有形成专班,驻村工作队往往只靠队长单兵作战,影响了帮扶实效。

  (三)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不够。一是不少帮扶干部没有结合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制定帮扶计划,缺乏针对性,难以做到精准滴灌。二是帮扶中大多采取资助类项目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办法不多。三是宣传动员不够广泛深入,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

  (四)开展监督考核力度不够。一是对实施帮扶项目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系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系人勤上门、帮得实。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激励不够。

  二、整改目标任务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

  贫工作队。不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基础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

  三、主要整改措施(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XX〕13号),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二是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计划年内组织开展2次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督促市、县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帮扶全覆盖。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脱贫户中没有帮扶联系人、没有安排帮扶项目、帮扶联系人全年没有上门的,相关县(市、区)要列出任务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市、区)针对精准帮扶措施不得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户的帮扶联系人不脱钩。(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落实省委关于选派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同时选派1名副队长、

  1名扶贫专干的要求,选齐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并推动其认真履行组织、指导、落实、监督等职责。二是落实帮扶联系人必须是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要求,每名帮扶联系人所联系的贫困家庭一般不超过3户,不断提高到户帮扶的精准性、实效性。三是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省级层面今年举办2期省直单位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业务培训,并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培训,针对帮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现场观摩和案例教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帮扶方式。一是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落实帮扶项目,跟踪服务到底,坚决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二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千方百计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内生动力。三是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光伏扶贫和资产收益等扶贫项目,实现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双轮驱动。四是全方位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继续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带动更多贫困户发展产业、参与就业。结合扶贫日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支部共建、捐款捐物、志愿服务、体验走访等形式多样的

  帮扶活动。(四)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强化督查。建立明查与暗访相

  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有效督查机制,加大对各地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考核。修改完善考核体系,加大精准帮扶和帮扶成效在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和省直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帮扶成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材料在省交叉考核、审计和第三方评估反馈内容中,存在帮扶信息不准确、帮扶手册不完善、帮扶工作履职不到位、帮扶措施不精准的问题,深入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帮扶要求落实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力量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感、紧迫感和积极性有待加强。二是部分派员单位以人手不够为由,将第一书记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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