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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议事制度模板13篇

时间:2022-11-20 10:50:02 来源:文池范文网

党支部议事制度模板13篇党支部议事制度模板  党支部会议制度3篇  党支部会议制度1  一、总则  (五)商量通过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总结。(六)商量决定党支部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支部议事制度模板13篇,供大家参考。

党支部议事制度模板13篇

篇一:党支部议事制度模板

  党支部会议制度3篇

  党支部会议制度1

  一、总则

  (五)商量通过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总结。(六)商量决定党支部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七)审查批准支部党员进展工作事宜。(八)讨论决定各部内部机构的设置、教职工的考核奖惩以及职称评定的审核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干部的推举工作。(九)讨论部门队伍建设措施,商量引进人才计划。(十)审议决定部门表彰和推举上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十一)讨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十二)讨论处理部门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安全、消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维护各部门的安定稳定。(十三)讨论决定工会、共青团、统战等重要工作。(十四)讨论决定部门与外部的沟通、合作项目。(十五)讨论重要请示和报告,落实上级交办的重要任务。(十六)讨论上级党委规定和其他需要党支部集体商量决定的重要问题。三、议事程序

  和分析,明确所要商量和解决的问题的性质、缘由、现状,以及相应的政策规定,做到状况要清晰,事实要精确,汇报要完好。

  

  别状况下可由书记征得多数委员同意后作出适当调整,但应提交下次支委会认可。

  

  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商量决定。

  (4)会议记录。为了正确贯彻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应由专人仔细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党支部会议制度3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仔细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提高其质量和效率,纳入民主化和科学化的管理轨道,特制定本制度。一、会议期限党支部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由书记决定随时召开。也可依据工作需要召开支部扩大会议。二、参会人员(一)党支部会一般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托付组织委员召集并主持。(二)党支部委员出席,如有特别状况不能参与需提前向书记请假。(三)必要时与议题有关的科室负责人列席。(四)生活委员担任记录、会务工作的人员参与。三、会议内容(一)传达党中央、省委、市委、市文化局的指示、两级公司决定、会议精神和主要工作部署,讨论贯彻落实措施。

  

篇二:党支部议事制度模板

  个人收集了温度哦精品文档供大家学习专业收集精品文档专业收集精品文档气举采油队气举采油队党支部二00八年元月个人收集了温度哦精品文档供大家学习专业收集精品文档专业收集精品文档气举采油队党支部领导班子议事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气举采油队党支部建设健全和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气举采油队党支部的决策行为和议事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气举采油队实际制定本规则

  气举采油队党支部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气举采油队党支部

  二00八年元月

  气举采油队

  党支部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气举采油队党支部建设,健全和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气举采油队党支部的决策行为和议事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气举采油队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气举采油队党支部是该队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政治领导核心,是党在该队战斗堡垒,要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方针要求,开展党组织议事活动。第三条议事原则(一)依法依纪原则。党组织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党在基层的形象,夯实党在城市基层的执政基础。(二)实事求是原则。党组织会议议事要发挥党员评议会和议事的作用,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出符合该队实际、党员群众意愿的决定、决议。(三)民主集中原则。党组织研究决定队上重大事项,会前必须与

  党组织成员进行协商酝酿,会议必须以表决形式实行集体决策,体现党组织、党员的意志。对于会议形成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更改。(四)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党组织议事要加强组织纪律性,防止和克服个人说了算或极端民主化,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议决。第四条议事制度(一)委员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主持。(二)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讨论重大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要事先请假。根据会议需要,可邀请党代表、党员和群众代表列席社区党组织会议。(三)会议决议必须有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委员同意才有效,否则,不能以党的委员会名义做出决定或决议;如果议事出现重大分歧,要进一步调查研究,待认识统一后再提效表决,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上级党工委报告。表决可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和无记名投票表决等方式进行。(四)会议要围绕议题,简明扼要,并做好会议记录。决议形成后,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五)委员会议研究的内容具有保密性,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泄露。第五条议事内容(一)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

  决议,研究年度党建目标、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创新创特项目、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年度计划,以及党组织经费开支和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讨论决定该队建设、精神文明、卫生、文化、教育、治安、统战、计划生育、就业帮扶等年度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三)审议向党员大会的工作报告及社区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决定草案。(四)讨论党员发展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等事宜。第六条议事程序(一)确定议题。议题应在委员会成员之间做好会前协调,然后由书记和副书记进行沟通,达成初步意见后,由书记决定是否上会,无特殊情况,不得搞临时动议。(二)准备材料。凡列入会议的议题,事先要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准备好会议材料。各成员要对会议议题进行充分酝酿和必要的调研,做好发言准备。(三)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和会议涉及的有关资料,原则上在召开会议1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应到会人员。无法书面送达的,应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四)会议讨论。会议由党组织书记主持,也可委托副书记主持,先由负责相关工作的委员介绍会议材料及有关情况,然后各成员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因故未到会委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五)会议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

  序。(六)形成决议。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方可通过并形成决议。第七条议事纪律(一)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必须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讲党性,顾大局,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二)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三)党组织委员会所列议题、讨论表决情况、个人发言及其他保密事项要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任何与会人员不得擅自向外泄漏。(四)严禁违反议事程序决定重大事项,否则决议视为无效。党组织委员会成员不认真执行委员会的决议,造成工作失误的,要对本人进行纪律处分。第八条附则(一)本规则所涉及的内容,凡是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本规则气举采油队党支部负责解释。(三)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党支部议事制度模板

  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写写帮文库

  第一篇: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支委会议议事制度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

  合的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局党委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支委会议议事范围1、党中央和省、市委及局党委重要会议、重要决策和重要指示的贯彻;2、根据局党委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讨论决定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工作规划及工作安排;3、讨论决定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4、讨论通过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下发的重要文件和以党支部名义所作的重要讲话及重要文章;5、对中心中层干部的任免、调配、奖惩向局党委提出建议;6、其他必须经支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二、支委会议议事程序支委会议原则上两个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也可随时召开。支委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或由书记委托中心主任召集并主持。支委会议一般有以下程序:

  1、确定会议议题。由支委领导提出主要内容和原则要求,指定有关部门调查研究,提出可行意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议题,通过党务岗安排支委会议研究讨论;也可由党小组或有关部门提出预案,交党务岗汇总提出建议,报会议主持人确定议题。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具体议题,由分管人事的领导提出方案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经主要领导交换看法后,提请支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支委会议的议题一经确定,一般不在会上怀里动议;会议进程中临时提议的问题,除紧急情况外,一般放在下次会议讨论。

  2、准备会议材料。会议要讨论的问题,按职责分工,由各党小组或有关部门准备,必要时可指定领导同志组织人员准备。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问题,由主管部门与协办部门协商,准备会议材料。

  3、发出会议通知。每次会议由党务岗负责发出通知。除因特殊情况临时召集外,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天把会议时间、地点、议题通知到与会人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有关干部人事调配方案等重要内容的材料,根据其秘密程度,在会前或开会时送达与会人员。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会议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4、召开会议讨论。会议进程中,会议主持人应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组织表决,形成决议,防止议而不决或决议不明确,以便使决定正确执行。会议需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决定干部的任免、调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一般可采用口头方式,必要时也可根据不同内容,分别采用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

  5、做好会议记录。支委会议应由党务秘书专门负责会议记录,并按规定保存记录本。会议讨论问题时应尽可能记录原话,对表决情况和会议决议要完整准确地记录。会议记录不能随意涂改,会后如需编发会议纪要的,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三、支委会议议事原则1、集体领导的原则。凡属议事范围的问题,必须由支部委员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无权决定;凡经支委会集体讨论做出的决定,除复议作出调整和改变外,任何个人无权更改;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支委会议的,书记或支部委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并接受支部检查。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书记应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支部委员应支持书记工作,维护民主集中制。在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表明自己态度。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照表决的结果形成会议决议。3、党内平等的原则。支委会议讨论的问题,书记和各支部委员都具有相等一票,都要本着对工作负责的精神,平等地讨论决定问题。个别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会后应由会议主持人或委托到会的支部委员及时向他们通报形成决议的情况。会议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支部委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记入票数。4、慎重表决的原则。会议决定重大问题应充分酝酿讨论,然后

  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决定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分歧意见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5、避亲、保密的原则。会议讨论的问题,如涉及支部委员和与会人员本人及规定范围的亲属,有关人员应当回避。与会人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机密,不得泄露。

  四、支委会议决定的执行1、会议作出决定后,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切实履行职责,并将实施的情况适时向支委会议汇报。2、支部委员对会议决定如有不同意见的,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报告,但个人无权改变集体的决定。如果执行中发现新的问题,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向党委领导提出,但在未经复议作出新的调整和改变前,必须按原决议执行,不得有任何与原决议相违背的行为。支部委员在检查工作或参加公务活动时,可以发表意见,但个人意见必须符合党委决定的精神,凡代表支部委员会发表重要讲话和文章的,就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3、党支部必须检查会议房室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解决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对党支部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综合部就组织监督检查和催办,并及时向支委会报告情况。五、本制度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篇:党支部支委会会议制度党支部支委会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支部支委会会

  议,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一、议事范围1、传达公司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重要指示、决议、决定,

  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措施。2、讨论研究党支部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纪

  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3、讨论审议以支部名义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等。4、对必须由党支部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作出决定。二、议事规则1、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2、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3、支委会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确定,或由其他支委提出,由支

  

篇四:党支部议事制度模板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支部委员会的能力建设,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好学校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一、议事决策原则

  1、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统一的原则。党支部委员在上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防止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和个人分工不负责现象,不断提高支委班子的整体合力。2、坚持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相统一的原则。贯彻“集

  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要紧紧围绕关系学校发展的方向、方针,大事、大局的工作和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议充分讨论、会后共同贯彻,防止议而不

  决、决而不行、行无督查的现象,不断提高党支部集体领导的效率。

  二、议事决策制度

  1、支部委员会议是党支部行使议事决策职责、体现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

  2、支部委员会议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全体委员参加。

  3、支部委员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才能召开,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讨论涉及全局的重大议题时可根据需要邀请非支部委员的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列席;列席会议人员视需要会议召集人确^定。1

  4、支部委员会议的议题书记确定;议题一般分为研究决定、征求意见、情况通报三类。会议日期、地点、议题及分类等一般应提前3天通知与会人员;不搞临时动议。5、支部委员会议党支部承办并做好记录;各种意见和主要理应当详实记录,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过程。关于重大议题、重要干部任免等的讨论、审议情况,须在会后形成纪要。三、议事决策范围

  支部委员会议对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对涉及全局发展的重大工作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预决算,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的问题等进行讨论审议。具体范围如下:1、讨论和审定在学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的意见。2、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

  设和纪检监察、宣传思想、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3、党支部、学校年度工作要点。4、重大改革举措。

  5、向上级部门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等。

  6、教育经费预决算、教育资源布局调整、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审议。

  7、干部考核、举荐与奖惩。

  8、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对党员的奖惩等工作。

  2

  9、工会、共青团、关工委等群众组织工作。10、学校教职工奖惩等方案。

  11、以学校党支部名义发表的讲话、报告。

  12、其它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四、议事决策

  程序确定议题

  1、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和委员提议确定支部委员会议的议题。确定议题之前需进行酝酿,判断是否需要或具备条件就议题进行审议。2、凡列入支委会会议审议的议题,支部通知相关人员做好会议审议的必要准备。有关重要议题的讨论文件须会前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个别酝酿

  支部书记要重视对“个别酝酿”的组织与协调,充分地

  听取意见。重要议题须在会前与班子相关成员沟通酝酿。

  会议决策

  1、支委会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表决制。

  2、决策过程中,允许个人保留意见;对于少数同志的意见,也应当认真考虑。

  3、会议审议中存在较大分歧的议题,应暂时搁置,待成熟时再提交会议讨论。

  执行决策

  1、支委会会议后,涉及干部工作的内容组织委员负责会议纪要,其他重大事项纪要和会议决定,宣传委员负责并签告知单。3

  2、支部委员会议后,党支部根据会议决定交相关人员实施。监督反馈

  1、对支部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支部委员按照分工负责督促检查。

  2、决策执行过程中若需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和变更,应支部委员会议复议后决定。

  20XX本《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经云台小学支部委员会

  20XX

  年3月24日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1、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委会和党员大会。支委会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支部委员应按职责分工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支委会、党员大会召开前,先先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告之参会人员。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主持。

  3、支委会由支委委员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需要,入党积极分子、行政管理人员可列席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有关领导参加。

  4、参加会议人员都有权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所议事项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重要议题进行表决时,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于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重要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取得基本一致后,再择日讨论表决。

  5、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一律不得公开。

  6、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监督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7、支部书记要组织领导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加以解决。

  8、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都无权取消,个别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坚决执行。

  

  

篇五:党支部议事制度模板

  2021年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模板

  经营与班子会议事规则第一条制定目的提高议事效率,保证每个人发言权,明确的议事规则。第二条基本原则(一)组织的权力超越单个成员的权力组织有权制定规则,其成员必须遵守。如果某个成员的权力与组织进行工作的权力相抵触,组织的权力总是优先。(二)所有成员平等,所有成员的权力平等这些权力是:•参加会议权•提案权•在讨论提案时的发言权•提名权•投票权•任职权(三)法定人数到场才能议事法定人数是必须到场的最少成员人数,会议才能合法行事。议事决议必须有超过成员总数60%的人员参加,否则,会议延期。(四)多数人决策少数人有权发表意见,但一旦参加会议并参加表决的人中大多数作出一个决定,少数人必须尊重和遵守这个决定。(五)沉默表示同意多数人的决定

  没有参加投票的与会者用他们的沉默表示尊从多数人的决定。(六)需要三分之二通过的情况每当限制或剥夺成员的权力或改变已经决定的事,必须三分之二表决通过。(七)任何时候一个议题,一人发言任何与正在审议的议题没有直接关系的议案不符合程序。另外,一旦一个成员得到主持人给予的“发言人地位”,其他成员不得打断他。1/6(八)可辩的提案必须得到充分讨论主持人不得将一个可辩的提案诉诸表决,如果还有成员要求讨论。停止讨论必须得到到场的三分之二成员同意。(九)讨论中只针对提案发表意见,对事不对人主持人必须裁决任何针对个人的评论不符合程序。讨论必须直接针对议案而不是动机,针对原则而不是个性。(十)尊重规则为提升会议效率,要尊重规则。发现规则不适合公司发展阶段,及时修改规则。第三条会议时间会议原则上一周一次,定于周一下午召开。由主持人可根据与会者工作时间来调整,以尽量让更多的成员能到会。第四条议事规则(一)提交议题1.会议前有议题随时发给所有与会者,留给与会人员思考时间;

  2.三天提交议题,提交形式为书面电子版。由出席会的人提出各种问题供讨论或直接提出个人意见,请求会议予以讨论或采纳。会议前一天主持人向与会者转发会议确定动议。

  3.所有议题必经提交这一环节。提交后未获批准的议题,如有三人以上附议,则自动成为会议动议。

  4.会议原则上不讨论确定会议动议之外的内容。(二)动议收回时机1.经附议前的动议,可由动议人收回;2.附议后的动议,须经附议人同意,方可收回;3.经主持人接述的动议,原动议如欲收回,须经主持人征询无异议后方可收回,如有异议须付表决。(三)会议主持1.会议主持人为总经理,总经理不能出席会议,可以由总经理指定主持人;2.与会者发言先向主持人要求发言地位,获得发言地位后发言。会议由主持人掌控会议进程,主导会议发言者顺序和提醒发言时间;(四)讨论讨论时对于问题一切评论,即出席人对于一个议案,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要求有观点有支持理由。(五)讨论的原则1.议事原则:同一时间内只讨论一个问题,在一个议案未经讨论完毕,提付表决之前,不得另将其他议案提出讨论。开会时如有违反,主持人应立刻予以制止,或不予接述。其他出席人亦得提出秩序问题,请求主持

  人予以制止。如为权宜问题,获秩序问题,因时机迫不及待,或因议事秩序上发生错误,必须及时纠正,则可不受此项限制。

  2.充分与自由讨论原则出席人的讨论权,不受任何不当限制。主持人对于出席人所提发言讨论的要求,只要合乎秩序,不得任意拒绝,出席人在参与讨论时,除因违反议事规则,得由主持人自动,或经其他出席人,请求主持人予以纠正制止外,任何人不得加以阻扰。除规定不经讨论迳付表决的提案,或由主持人裁定之事外,任何提案,非经过适当的讨论,不应提付表决。所谓自由讨论,即参与讨论的人,无论其为正面或反面,或其他主张,只要不离本题,不违反礼貌,不触犯议事规则,任何人均不得加以干涉。主持人对于要求发言的人,必须依照规定或习惯于以允许,而不能予以拒绝,在讨论进行中,如有人动议停止讨论,必须得到三分之二的人数同意方可。3.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多数决定一切。会议的目的就是为了集中会议人员对于某一议案的大多数人的意见,运用合法与和平的表决方式,通过实行。所有人员,一经表决,必须接受会议决定。4.尊重少数意见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的同时,多数也应尊重少数的意见。会议讨论环节,就是为了听取少数的意见,对少数的意见必须给予充分发言权。(六)表决1.表决时对议案最后处理方式。

  2.表决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经主持人陈述后,询问与会者没有异议,即行通过;一种是与会人员出现明显不同意见时,可以通过举手表决、匿名投票表决等方式进行表决。除有特别规定通过人数外,如赞同者为多数,即可决;反对者为多数,即否决。可否同数时,如主持人不参与表决,亦为否决。

  (七)权宜问题凡会场遇意外事件,足以影响会议全体或个人权利时,均构成权宜问题。如骚扰会场、灯光熄灭或与会者需要提前退场要求优先发言等,与会者可提请主持人制止。第五条会议程序(一)由主持人报告出席人数,并宣布开会。(二)由主持人介绍议程。以无异议认可,如有异议提付讨论及表决。(三)报告:1.确认上次会议记录;2.各决议事项责任人报告上次决议执行情况,可以书面或口头报告,如决议要求书面,则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通常情况下,下次例会要向会议汇报进展情况。(四)讨论1.前次会议遗留事项;2.提案讨论;3.临时动议。(五)选举

  第六条会议纪要内容(一)会议名称及会次(二)时间、地点(三)出席人姓名及人数(四)列席人姓名(五)主持人姓名及记录姓名(六)决议事项(七)选举方法,票数及结果(八)决议,表决方法及结果(九)其他重要事宜。第七条主持人任务(一)确定议题(二)管制议程及秩序(三)赋予与会者发言人地位(四)主持表决(五)裁决权宜问题、秩序问题,答复会议询问。第八条常用会议决议方法(一)搁置动议对讨论中的议题自本次会议程中抽出不再处理。不可讨论,不可径付表决。(二)停止讨论动议认为对主题讨论已够充分,再讨论只是重复论点时提出,议案应立即表决。(三)延期讨论动议:

  

篇六:党支部议事制度模板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支部议事规则村党支部议事规则罗伯特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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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一、议事决策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4、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5、研究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6、研究决定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7、其它需要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二、议事决策的程序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精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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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党支部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党支部会议由受委托的成员主持,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参加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支部成员沟通。

  6、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支部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9、对应由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时,党支部书记可与有关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10、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管党支部成员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党支部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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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党支部议事制度模板

  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党支部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支部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党代会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②对机关党的建设、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③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④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调动。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四、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党支部会议。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

  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的,书记或副书记、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八、党支部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党支部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篇八:党支部议事制度模板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

  一、议事决策范围

  1.讨论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工作任务的措施;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指示的措施。

  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的分工和调整。

  4、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

  5.研究关系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6、研究决定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七)其他需要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议事决策的程序

  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和党员提出。没有议题,会议将在紧急情况下随时举行。

  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支部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召开临时会议。党支部书记长期离开机关。党支部会议由受委托的成员主持。会后向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参加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会议讨论重大问题,应当事先充分讨论。会议前,书记应当与有关干部的主管党支部成员沟通,讨论决定干部问题。

  6、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应当出席会议的成员过半数通过。

  8、党支部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9.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因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召开党支部会议时,党支部书记可与有关成员临时处理,并在事后及时向党支部会议报告。

  10、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管党支部成员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党支部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1.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不能单独决定重大问题。

  2.按照议事规则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列入会议议程。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是:讨论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讨论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及其落实措施;讨论检查党支部自身建设工作;讨论研究本单位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讨论研究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讨论研究提交支部委员大会决定的事宜;讨论研究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者党支部书记委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研究,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时,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可随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

  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党支部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会议只有在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时才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议前请假,并可以书面表达意见。会议结束后,会议召集人应当直接或者委托出席会议的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将会议决定通知他们。根据研究事项和工作需要,会议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表意见,但无权表决。

  4.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应当提前通知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与会人员应当按照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或者由支部书记委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

  5.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要充分发扬民主。应该认真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表决时,应当出席会议的党支部委员过半数投赞成票。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可以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决定多项事项的,应当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决定干部的任免和奖惩,应当逐项讨论表决。党支部委员会在决定重大问题时,要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过半数通过;如果在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大事项上存在分歧,我们不应该匆忙做出决定。我们可以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和统一认识后作出决定。我们还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有争议的问题;在紧急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下处理的重大问题,应当事后向下一个支部委员会报告。

  6.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一般应经过下列程序: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方案提出后,一般应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有的应征求有关单位、有关方面的意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充分讨论,进行表决。决定事项如果需要调整和变更,应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重新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问题,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失误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7.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应当记录,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如实记录。会议形成的党支部委员会决议和文件,由党支部委员会秘书或者党支部委员会秘书委托的其他成员签发。会后,做好会议决议的组织、执行和跟踪检查工作,落实党支部成员的职责分工,做到事事有管、人人有责。

  8.对于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1.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书记和党组织成员提出。没有议题,会议将在紧急情况下随时举行。

  2、会议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篇九:党支部议事制度模板

  党

  支

  部

  议

  事

  规

  则

  1、村党支部议事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主持。

  3、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部委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吸收不是党员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其它村级组织的负责人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会议。

  4、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5、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议定重要问题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6、讨论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首先应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并按《村民委会员组织法》的规定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7、支部大会和支委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会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原始记录,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公开。

  8、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决定作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定执行。

  9、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10、支部书记要精心组织指导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的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村支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镇党委派员进行指导帮助。

  2、每次民主生活会之前,要及时和镇党委沟通,确定好主题。

  3、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集中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4、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为党员村干部(非党村干部可根据情况吸收参加)。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将时间、议题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做好准备。5、支委成员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剖析原因、分清是非、研究解决,要通过民主生活会弄清思想、解决问题,团结同志,促进工作。6、做好记录,会后要将记录报送镇党委。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村党支部对党员每年组织一次民主评议,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加强指导和监督。

  2、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党章》和《准则》为标准,实行党员自评、互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相结合。

  3、要及时通知党员做好参评准备,督促外出党员按时返回参加民评,确保党员参评率达95%以上。

  4、在民主评议中,党支部或党小组要注意启发党员联系思想实际,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个党员都要写出自评材料,用党员的标准检查总结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在自评的基础上,通过党员互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定出党员的格次,然后报镇党委审定。

  5、对优秀党员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对不符合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教育帮助、限期改正、对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置。

  6、民主评议结束时,党支部要搞好工作小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报镇党委汇总归档。

  党员服务承诺制度

  一、承诺主体:村党支部和有承诺能力的党员;二、承诺内容:1、村党支部以创建“红旗单位”和“五好”党支部为目标开展承诺。2、有“双带”致富能力的农民党员。在传授技术、领办和创办经济实体、扶贫帮困、服务等方面承诺;无职党员,在思想教育、文化宣传、卫生保洁、社会治安、民事调解等方面承诺;流动党员,在提供致富信息,组织劳务输出,支援家乡建设等方面承诺。三、承诺制定:按照“一定、二审、三公开”的规程确定承诺内容。“一定”即拟定承诺内容。“二审”即公开审查、组织(大会)审查,承诺拟定后,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审查。村党支部的承诺由镇党委审查,党员个人承诺交付党支部审查,经党员大会参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确定承诺。“三公开”即大会公开、书面公开、公示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四、考核评议:实行定期督查、指导和考评,原则上一季一公示,半年一点评,年终一考核,年度考评按照自评、互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程序进行,考核评议分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档次,考评结果应予公开,对考评

  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给予必要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一、“三会一课”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讨论、研究,决定本村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和自身建设等问题。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工作报告,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村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接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委会、增补、撤销委员;讨论和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落实各项任务;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配合支部做好具体党务工作;分析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上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内容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创先争优制度

  一、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发扬党内积极因素和进取精神,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要求:一般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七一”活动开展评比表彰;根据党章规定,结合我村支部实际情况。制定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条件或根据上级党组织制订标准,推荐、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把评比表彰同加强教育管理结合起来,以精神鼓励为主,制订创先争优的规划和措施,做到季度检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

  三、评选表彰的程序:1进行动员教育,讲清目的、意义、条件;2召开大会评选;3支委讨论,报上级审批;4采取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表彰,以精神鼓励为主,通过适当方式宣传先进事迹,号召全体党员向他们学习。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情况,搞好规划,原则上每年发展1-2名新党员,培养3-5名入党积极分子,注意吸收优秀青年、妇女入党,重点在农村致富能手和创业青年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观、党的基本路线和基础知识的教育,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对其进行培养帮助,负责组织必要的政审。

  4、对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才能列入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积极分子和即将转正的预备党员要进行公示,以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5、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按党章规定程序进行,经过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和镇党委审批,做到手续齐全,材料完备。

  党支部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接受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观念,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

  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引导,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优秀分子入党。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员制度,不得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抗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村党组织建设“五个好”的目标

  一、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够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廉政勤政,奋发有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村党组织书记应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

  二、党员干部队伍好。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干部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三、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关系协调,工作运行规范服务高效。

  四、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增加,集体经济实力增强;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显著。

  五、农民群众反映好。基层干部尊重农民,爱护农民,诚心诚意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满意,党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

  

  

篇十:党支部议事制度模板

  党支部会议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提高其质量和效率,纳入民主化和科学化的管理轨道,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期限

  党支部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由书记决定随时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支部扩大会议。

  二、参会人员

  (一)党支部会一般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委托组织委员召集并主持。

  (二)党支部委员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提前向书记请假。

  (三)必要时与议题有关的科室负责人列席。

  1/6

  (四)生活委员担任记录、会务工作的人员参加。二、会议内容(一)传达党中央、省委、市委、市文化局的指示、两级公司决定、会议精神和主要工作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二)研究制定党支部的具体工作方针、政策、计划和总结,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三)决策全局性党务工作的重大问题。(四)研究向上级党委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和有关重要请示。(五)研究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讨论拟定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处理等问题。(六)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2/6

  (七)发展党员工作。

  (八)研究党员、干部奖惩等工作。

  (九)开好民主生活会。

  (十)研究其它重要工作。

  四、议事原则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支部会议讨论重大问题前,要相互通气,让支部委员带着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书记与委员之间是平等关系,实行一人一票。对重大问题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如对重要问题产生不同意见,一般可缓议,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后再做出决定。

  (二)坚持保密原则。对需要保密的内容,与会人员必须严守机密,不准泄密。对需要传达的问题,应按照一定程序进行。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查阅会议记录。

  3/6

  (三)坚持回避原则。会议议题涉及到参会人员时,本人应回避,以利于充分讨论。

  (四)坚持效率原则。会议发言简明扼要,不照本宣科,避免重复意见和阐述无关的问题。

  五、会前准备

  (一)上会讨论的文件材料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情况清楚,根据充分,办法具体。由涉及内容的有关科室准备,组织委员督促。

  (二)生活委员及时通知参会人员,并将议题和有关文件材料提前一天印送支部委员,安排好会议室,做好准备工作。

  (三)凡是支部委员分工职权范围内应解决的问题,一般不提交党支部会议议定。确需上会议定的,分管委员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明确意见。

  三、会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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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参会人员按时到会,准时开会。无关人员不准随意进入会场。

  (二)做好记录,要求真实、准确、完整。

  (三)实行候会制度,与议题有关人员在会议室外等候,做到随叫随到,保证会议精简高效。

  (四)会议主持人应尽可能准确地按照会前所计划的时间安排会议的节奏,不要随意提前或推后。

  四、会后工作

  (一)会后生活委员要及时向未到会的支部委员通报会议的有关情况。

  (二)会议情况视需要由生活委员负责整理成会议纪要,经书记签署后印报(发)上级党委、领导和支部委员及有关部门、单位。

  (三)党支部会议议定事项,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由各科室领导负责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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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党支部会议定事项的落实,由组织委员负责督促、催办、检查,一般在一周内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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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党支部议事制度模板

 机关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机关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机关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指示的贯彻实施。②对机关党的建立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状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取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与。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与会议时,可托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托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争辩争辩,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①贯彻执行中心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解决实施

  ③争辩分析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立状况和机关党的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争辩打算干部奖惩。⑤需要会议打算的其它事宜。四、支部委员会必需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进展,争辩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进展。委员因故不能参与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五、会议进展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打算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举升干部和打算干部的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

  

  可依据争辩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实行口头、举手、持少数听从多数,避开个人或少数人打算重大问题。

  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要共同维护党支部班子的团结,形成党支部班子坚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强的领导核心。

  据。经会议争辩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

  二、成员分工原那么

  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托付副书记签发。

  党支部成员要依据集体的打算和分工,结合在

  七、支部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需实行民党员在党支委会中的本职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

  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争辩的根底上提出方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执行集体的打算,承受

  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组织的检查监视。

  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支部委员

  三、党支部会议事范围

  会要充分争辩,进展表决。机关党支部民主议

  (一)对上级党委和支部重要会议精神和有关法

  事决策制度

  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一、集体领导原那么

  (二)对林场进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凡属党支部的重大问题、重要决策事项,都须

  (三)审定党支部的党建方案,确定党建工作重

  由集体争辩打算,如遇紧急状况,必需由个人作出点和具体措施。

  打算时,事后要向党支部报告。在委员会里,要坚

  (四)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有关事宜。

  

  (五)确定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听取其

  一、议事原那么

  对分管工作的报告和总结,并对其提请审议的重大

  村级重大问题和涉及村民利益的有关事项,必

  事项作出相应的决议,以及检查、指导和监视其实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实行民主决策。重大问

  施。

  题由村支两委提出,提交党员、群众代表会议争辩

  (六)审定本党支部的重要制度,帮助林场建立通过,一般问题由理事会争辩打算。

  各项治理制度。

  二、成立民主议事理事会:由村支两委班子、

  四、保密原那么

  党员、组长及群众代表(7-10人)组成。

  支部委员必需严格遵守保密原那么,凡党内争

  三、村级民主议事范围、内容

  辩的问题,并明确必需保密的或者没有传达任务的

  (一)村党员、群众代表会议争辩范围、内容:

  问题,必需保守党的机密,不得任凭外传,否那么

  (1)村经济和社会进展规划及年度方案,新农村

  视为违反党的纪律。机关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建立规划;

  制度

  (2)村级财务预算支配和决算状况;

  为进一步促进村级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努力

  (3)村集体经济大额资金的使用和投资方案;

  提高村级组织民主决策、民主治理、民主监视的水

  (4)村级建立工程的立项、资金支配及承包方案;

  平,现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村级民主议事制度。

  (5)村集体土地、房屋等集体资产的租赁、承包、

  

  出卖等处置方案;

  会会议由村支两委负责同志提出议事主题后,各参

  (6)土地征用方案和征用、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会者对议事内容提出评价、批判、建议、质询。

  的安排和使用方案;

  (3)民主议事表决以投票的方式进展,作出的打

  (7)本村兴办公益事业所进展的“一事一议”筹算以少数听从多数的原那么通过。

  资筹劳的具体事项;

  五、议事决策程序:

  (二)理事会争辩范围、事项:

  (一)、提出方案:村党支部、村委会,或者其

  (1)村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的落实以及民政它组织及村民联名提出方案,通过村党支部和村委

  救灾救济事项;

  会联席会议争辩。

  (2)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财务治理制度等

  (二)、依法民主决策:村委会依据严格的会议

  规章的制订、修改;

  程序提交村党员、群众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承受公

  (3)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决表决的,表决前,利用村务公开栏等形式事前向

  四、会议召集

  村民公布要公决的事项或方案,然后进展公决。形

  (1)村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和村级民主议事理事成决议后,准时上报乡党委、政府审核备案。

  会会议由村支两委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召集。

  (三)、公布决策结果:利用村务公开栏等形式

  (2)村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和村级民主议事理事向全体村民公布。

  

  (四)、依法组织实施:实施方案通过后,由村委会依法组织实施。涉及工程工程,如新农村建立、根底设施建立、荒坡地开发以及林地等村集体资产的承包工程,实行公开招标。

  六、资料治理(一)、以上各类会议都必需有会议记录,记录人和会议主持人在记录簿上签名,记录簿应当妥当保管。(二)、议事过程中提出方案、民主决策、决策结果公示和组织实施过程中等各类纸质及照片资料均应归档立卷,交由乡政府统一治理。

  

  

  

篇十二:党支部议事制度模板

 基层党支部议事规则(样本)

  基层党支部议事规则(样本)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我单位工作的领导,压实支部书记责任,强化党支部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实现党建与业务融合更加紧密,推动“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一切工作靠支部”的鲜明导向,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总支)和我单位党支部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结合我支部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一、党总支议事遵循的原则。党支部议事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对我单位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内法规规定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规范党的建设活动,推进依法执政和依规管党治党;坚持群众路线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将党建和业务等重要事项纳入党支部议事日程;坚持民主集中制,增进支部班子与党员干警的责任感与互动性,提升集体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二、议事范围围绕“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一切工作靠支部”的目标,将党支部议事范围细化为具体内容,除研究党建事项外还将部门绩效

  考核、评先评优、队伍建设以及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的开展等重要业务事项纳入议事范围,实施支委会、支部会研究推进重点难点工作模式,使党建工作内嵌融入行政业务和审执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从而更好地统筹支部和部门工作,整合资源力量,实现党建与业务融合更加紧密,同向发力、同步提升。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等需要经党支部讨论做出决定的事项。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2.__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3.年度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4.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资产出售、出借、出租、顶账等)、机械设备及车辆购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缴纳国家税费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5.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五险一金”缴纳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6.员工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上报各级、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及部门内部评选表彰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等事项。7.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8.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

  定、修改。10.党的建设、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问题。11.审查、讨论、批准党员发展工作,并报上级党委备案。11.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12.对违法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13.根据民主评议对不合格党员的提出处理意见。14工会、共青团工作部署和重大问题。15.党支部向上级党委(党总支)作出的重要请示、报告。16.其他有关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17.其他需要由党总支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

  项。(二)重要干部任免1.重要人事任免:是指中层干部的调整、免

  除、提拔、解聘、的推荐。2.干部的推荐、管理、培训、教育。3.公司向上级推荐的后备干部人选。4.基层领导干部的任免、聘用(解聘)、奖惩等。5.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的考核、推荐、晋级、聘用(解聘)、奖

  惩等。6.有业务处置权岗位或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调整。7.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三)重要项目安排1.大宗物资采购。2.重大工程项目。

  3.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项目。4.重大项目调整:内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超概变更金额达《合同》5%及以上的、经营业务的调整、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变卖、生产性设备设施的更新和添置、生产型办公用房的建设、《员工薪酬方案》调整、员工社会统筹部分的增减等。(四)大额度资金使用1.年(月)度计划的大额度资金使用。2.未列入预算(计划)的资金使用。3.专项资金使用。4.集中发放的奖金、津贴等。5.非生产性资金使用。6.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三、议事形式(一)主要形式是总支会或总支专题会议,原则上每周定期召开一次,研究“三重一大”等有关事项,由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会可委托其它总支委员主持。(二)总支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或书记委托其它委员确定,议题确定后原则不予变动和临时动议,会议召开时间提前一天通知委员。(三)须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涉及讨论重大问题和干部任免事项时,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要提前向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书面转达。必要时,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委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对讨论的问题介绍情况,发表意见和建设,但无表决权。(四)对重大问题,要充分酝酿和讨论,然后表决,赞成票超过委员人数的半数方能通过。未到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会议决定多个事

  项,须逐项表决。(五)决定重大问题时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须认真对待,如果意见

  不统一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须多数意见执行外,原则上暂缓决定,要进一步调查研究、再行沟通、再次表决。特殊情况也可将不同意见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六)作出决定后,按分工负责的原则,由书记或会议主持人明确有关委员负责落实,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督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落实向支部说明原因,并经查实原则属实才予认可。

  (七)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出会议纪要。记录人按发言顺序如实记录委员的讨论和最终议结果情况。经总支会议通过的,以总支的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会议纪要,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其它委员签发。

  (八)逢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总会会的,书记、委员可以相机处置,事后24小时之内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向党总支报告。

  (九)决定的事项,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其它委员及时向缺席委员通报。缺席的委员对党总支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直接向书记反映,但须执行集体决定和决议。执行人或执行单位在执行中遇新情况、发现新问题,不能执行决定决议时,须及时向总支汇报,书记认为特殊情况可提议委员复议。复议一般只有一次,复议结果严格执行。

  四、议事程序(一)议事前的准备1.调查研究。应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开展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形成议题。

  2.充分酝酿。会前,党支部书记和经理(副书记)应就议题内容充分交流,必要时应与党总支委员之间交流沟通,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后再上会讨论。

  3.会议通知。议题确定后,由党群工作部负责通知召开时间、地点和议题。

  (二)议事要求:1.会议讨论。党总支委员应对会议议题事项逐个表示意见,并说明理由,讨论中意见分岐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2.会议表决。在集中多数人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会议议题逐项进行表决。表决可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记名或无记名投票表决等方式,并将表决意见记录在案。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党总支委员的半数方可通过,列席人员无权表决。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予以重视并认真考虑。3.会议决议。根据党总支会议题和表决情况,形成会议的决议或意见、建议,会议决定的事项以党总支会纪要为准。4.会议记录。由专人进行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议题、每位党总支委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及决定等。(三)议事后的工作:1.通报情况。对支部会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关范围之内传达。对因故缺席的党总支委员,事后由党总支书记或委托有关同志通报情况。缺席的党总支委员对会议所作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向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反映。2.贯彻执行。支部会会决定的事项,必须坚决执行,按照职责分工积

  极抓好贯彻落实工作。3.跟踪督查。在贯彻执行党总支会决议过程中,应听取各方面的反

  映,及时了解和掌握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四、议事决策纪律(一)委员个人或少数无权改变总支的集体决策;

  (二)坚持每位委员要知者必言、言者必尽、发表个人最终意见,书记或受托主持人须坚持末位发言制,个人意见和集体决定不一致时,必须坚决服从集体决定,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也可向上级组织汇报。

  (三)坚持关联关系回避原则。讨论的问题涉及与会委员及其亲属需要回避的,该委员主动回避或主持人会前通知当事人回避,讨论问题与书记或其直系亲属厉害关系,书记须回避并集体推荐其它党总支委员或副书记主持。

  (四)对须保密的内容和讨论的情况,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密。

  

  

篇十三:党支部议事制度模板

 第一篇: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卫生厅、地区卫生局党组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及《自治区卫生厅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和田地区卫生局党组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医院领导班子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替代。第三条凡涉及卫生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一)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县委、政府及上级卫生部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二)有关卫生系统党的组织和思想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三)年度计划、改革举措。(四)卫生队伍建设,包括领导班子建设,部门设置及人员的奖惩,人才引进等。(五)上报县委、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六)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废除。(七)涉及职工住房、晋升等切身利益的事项。(八)重大人身伤亡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九)党支部认为应当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第四条重要干部任免是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的推荐、调整和任免,主要内容包括:(一)科室领导干部的任用。(二)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三)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及中青年专家的推荐。(四)职工的年终考核。

  (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

  第五条重要项目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未列入预算的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

  (二)未列入预算的办公场所和家属区的装修、改造、维修等修缮工程项目。

  (三)党支部认为应当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第六条预算外资金单项支出及对外捐款、赞助等大额资金的使用,经总支委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凡“三重一大”事项上会议题由支部委员提出,书记与副书记协商确定。办公室负责收集议题,并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党政主要领导事先交换意见,统一思想。重要干部任免决策之前,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中确定的程序执行。

  第八条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参加、研究干部任免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召开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相关业务人员可列席会议。

  第九条会议在讨论议题时,首先由主要领导报告情况。会议主持人充分发挥民主,认真听取每位委员的意见,对少数人的意见,也认真予以考虑。决定事项可采取口头、举手的方式进行表决。研究推荐、提名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时,应当逐个表决。会议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事项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对意见分歧较大、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时间允许,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召开会议决议。

  第十条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不能临时动议会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十一条凡前次党支部会议做好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支部委员1人动议,会前须经书记和副书记协商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第十二条党支部会议集中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由专人做好记录,详细记录表决的结果。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应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和决定情况。对所决策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决定等,经党支部会议主持人审阅签发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第十三条党支部会议讨论与委员本人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有关委员应主动回避;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需要上级审批或备案的事项,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党支部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做出决议后,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要求,分管委员要及时安排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决策的实施并督促检查,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确保决策的落实。

  第十五条党支部会议集体形成的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和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集体没有重新改变决策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如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原来的集体决定,

  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复议,做出新的决定,并按新的决定执行。第十六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严重政治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要根据事实、性质、情节

  承担责任,依法依纪进行追究。(-)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本办法,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或由于紧急情况,未经集体讨论决定,事后不及时通报的。(二)虽经集体研究,但其决策有悖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三)对于重大事项未做调查研究,盲目决策导致决策失误的。(四)未向领导及时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五)不遵守、不执行集体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

  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六)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不及时报告和采取措施纠正的。(七)其他因违反“三重一大”制度而造成失误的。第十七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小学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陈场三小重大事项议事制度一、为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水平,保证学校教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二、学校重大事项的范围:1、学校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法规,以及上级党委和行政部门的决议、指示的意见、措施和办法。2、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原则和教育教学中的重大问题。3、学校的长远发展规划、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4、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素质教育重大事项以及教研科研重大事项。5、学校机构设置,调整。6、学校重大人事问题的决定(含中层领导干部的推荐和聘用)。

  7、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8、学校财务预、决算(含重大财务收支项目以及重大经济活动)。9、学校重要设备、器材的购置和变动。10、教职工的奖惩及绩效工作分配(含各种奖励方案、制定绩效工作分配方案及评优、评模、晋职、晋级考核办法等)。11、其他应由领导集体议事决定的事项。三、学校重大议事应遵循的原则:1、会议议题应在会前确定。会议议题所涉及的有关事实应在会前调查清楚。2、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会上充分发扬民主,决定事项,少数服从多数。个别人意见被否定可保留意见,可向上级报告,但不得拒绝执行。3、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4、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任何个人,特别是校长,不得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在处理紧急问题时,至少应有三分之二的领导共同决定。5、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和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稳定。6、坚持联系和依靠群众原则。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标准。四、重大事项决议方式:(一)学校党委会议应议决的重大事项:1、研究决定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综合改革方案,机构设置。重要规章制度。重大人事变动。财务预、决算。教职工奖惩方案及其他重大问题。2、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研究决定学校中层领导的选拔、培养、管理、考核、聘任的事项以及后备干部的推荐、培养。3、研究决定政治思想宣传教育、师德教育及德育工作的重大事项。4、按照对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管理的要求,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对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一般违纪问题的处理事项。

  第三篇: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为了加强和改进地方志编委会党组的集体领导,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提高议事决策水平,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和中共四平市委关于《中共四平市委常委会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试行)》及中共四平市委组织部《关于切实做好党委(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制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规则。

  一、决策重大事项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2、认真学习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坚持在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保证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在地方志编委会的贯彻实施。

  3、研究和组织学习上级的各种指示、决定,结合工作实际,不打折扣地认真贯彻执行。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4、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坚持党组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

  5、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坚持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实施科学决策。

  二、决策重大事项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7个方面15项: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1、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本委实际,认真作出贯彻落实的决定和安排意见。

  2、研究落实市委要求委党组讨论决定的问题。

  3、研究落实省地方志党组要求市地方志党组讨论决定的问题。

  (二)讨论研究全委工作的重要问题

  (三)关于干部任免奖惩及调动等事项。

  4、讨论决定委里科级以下干部的选拔任用。

  5、研究确定向上级推荐干部人选。

  6、研究拟定呈报职称评聘、各种表彰、奖励人员。

  7、研究拟定人员调动事宜。

  8、研究决定重大违纪案件的处理意见。

  (四)重大投资项目。

  9、研究决定10000元以上的非常规性财务支出。

  10、研究决定购臵5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五)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

  11、讨论研究群众反映的违法违纪案件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六)制定出台重大制度、规定。

  (七)按有关规定应由党组集体决定的其它重大问题。

  12、研究确定招商引资项目和政策。

  13、研究制定或调整党组成员工作分工。

  14、党组集体廉政建设制度、工作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15、其它应由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决策重大事项的基本程序

  1、提出预案。预案通常由相关职能科(室)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出拟决策的重大事项,拟定初步方案后交分管的党组成员提出,特别重大或比较复杂的、敏感的事项,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决策预案,待党组书记审核同意,提请委党组会讨论决定。

  2、科学论证。凡涉及地方志全委财务支出、干部选用、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时,党组成员要带头搞好调研,充分听取和采纳专家、学者、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从实际出发,用事实说话。

  3、沟通酝酿。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一般提前3至5天发给党组成员,以便预先熟悉情况准备意见。除干部任免事项外,尽量避免临时动议。

  4、召集会议。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安排。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召集主持。会议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遇有特殊问题急需决议而党组成员不过半数时,可拟议初步意见,办公室征求未到会党组成员的意见,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同意后,也可作出决议。列席会议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

  5、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会议先由分管成员或有关职能科(室)介绍预案及提出理由、论证结果等情况,然后安排充足时间让党组成员对议题进行讨论。讨论决策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与会人员对议题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和理由。表决应采用投票表决方式,也可采取口头表决或举手表决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如少数党组成员因故未参加会议,应将

  讨论决定及时通报,并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对需要决议的问题产生分歧时,一般应缓定,进一步调查论证、商讨和沟通,必要时向上级请示后,再作决定。决策后,经实践证明不妥的,适时开会讨论修订。

  讨论决定的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的,党组成员可以临时处臵,事后应及时向党组会报告。

  党组会议作出的决策,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组会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进行。

  6、形成会议纪要。每次会议均作详细记录。对有关重要事项,根据需要由办公室或承办科(室)印发会议纪要。以党组名义上报下发的文电,由党组书记签发;书记不在,由临时主持会议的党组成员审核签发。

  四、决策重大事项的监督约束制度

  1、责任制度。

  党组成员都负有了解、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贯彻落实党组会议决议并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责任与义务。党组成员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中,必须自觉执行议事规则,认真思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积极参与决策,对违反规则进行决策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对决策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的意见和建议。

  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个人无权决定由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无权改变党组的集体决定。党组一经作出决议,党组成员必须带头认真贯彻执行,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即使对党组会决议有不同意见或在执行中发现新的情况或问题,除在会上提出讨论重新作出决定外,不得有任何与决议相违背的言行。保留的不同意见可向上级组织报告。

  2、自查制度。党组半年要对重大议事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主要采取“四查两看”:查重大事项是否列入决策范围、查是否履行了决策程序、查决议执行中党组成员贯彻落实情况、查所作出的决策是否科学;看会议记录是否翔实,看文件是否按规定签发。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党组书记在党组会上通报自查结果,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3、群众监督制度。

  对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进行预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决策后要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建立和拓宽民意信息反馈渠道,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责成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确实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整改,情况不属实的要向群众作出解释和说明。

  4、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决策程序的;

  (2)未通过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领导个人擅自决策的;(3)决策时不尊重班子多数委员意见的;

  (4)不如实向党组会介绍情况的;(5)未按上级党组织要求重新议事的;(6)集体决策出现偏差和失误的;(7)违反保密纪律的。

  上述违反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当在党组会上进行检查,接受批评;情节较重并造成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免谈话;情节严重给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按规定上报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第四篇: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议事

  程序

  为了提高党支部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事务公开的要求,制定本支部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及程序。

  一、议事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所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由领导班子成员和职代会成员参加的集体讨论决定,存在不同意见时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

  2、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为重原则。某一事项决策时如出现单位利益与国家利益相冲突时,应以国家利益为重;当出现职工利益与单位利益冲突时以财政所利益为重;当个人利益与大

  多数群众利益相冲突时,以大多数群众利益为重。

  3、调查研究原则。重大事项决策前,有关责任部门要经过调研,搜集相关资料,在议事办公会议上详细陈述。

  4、密切联系群众原则。事关所发展的重大规划、关乎职工切身利益的规定等事项在提交职代会之前,先将方位意见稿发给相关科室,广泛征求意见,在取得大多数职工认可后再行职代会表决。

  5、个人服从组织原则。对已通过议事办公会议审议的决策,如个人有不同意见的可作保留,也可通过正当渠道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但不得有行动上或言论上的过激行为。应当服从集体决定,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决策规定的任务。

  6、事务公开原则。重大决策在执行前通过所事务公开渠道向全体职工及社会公开,决策的执行结果也要公开。

  二、议事程序

  1、会前确定议题,做好会务准备。

  2、议事办公会的参加人员包括所领导班子成员、年老同志、职代会成员等。

  3、会上由负责人通报议题内容,然后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与会人员都要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列席人员也可以发表意见;因故未到会的成员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或其他形式表达。

  4、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意见分歧较大时,应暂缓表决,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充分协商后讨论决定。表决一般可采取口头、举手、记名投票和不记名投票方式。

  5、议事办公会议可根据所讨论的事项的性质、涉及范围、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是否将表决结果提交职代会审议。如果是一般事项可在支部会上通

  报后直接进入决策公示环节。

  6、做好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内容,明确落实相关责任及实施办法。

  7、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做好向上级领导的汇报工作,并适时向职工通报。

  8、建立详尽的文档,一事一档。文件草拟、资料收集、过程记载、结果记录等文档管理工作主要由所办公室负责。

  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

  ——健全基本组织。依托所党建工作平台,建立健全财政所基层党组织,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党支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按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建强基本队伍。建立健全选拨任用、教育培训、激励保障、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强后备人才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素质合优良、结构合理、管理有序、作用明显的党的基本队伍。

  ——开展基本活动。着眼于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继续开展季度创先争优树标兵活动,深入推进“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党支部每半年开展一次组织或民主生活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每年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活动;制定党

  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开展一次围绕单位发展、行业作风、单位形象、服务水平的讨论活动,做好党员示范岗、党员优质服务承诺活动;围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开展送技术、送温暖活动,制定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积极参与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纪念活动等。

  ——完善基本制度。完善所党建工作制度、活动制度、选举制度、党员教育服务管理制度、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体系,建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健全智能更新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决策;规范单位“三公开”政策,定期公开党务、政务、财务等重大事项,对发展党员、评选表彰、组织处理及党内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公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落实基本保障。按照改善条件、优化环境的要求,建立稳定规范的基层党建工作组织保障、阵地保障、经费保障、政策保障等保障机制,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党建活动有效开展。所支部要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全年管理经费预算,确保工作落实。

  五好党支部

  一、领导班子好

  支部班子政治坚定、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熟悉支部工作的基本内容,掌握支部工作的基本方法,能够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关系,做到同布臵、同落实、同检查。

  二、队伍素质好

  1、要大力加强党员队伍的建设,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熟练的党员队伍。

  2、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

  三、党建制度好

  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建立健全党支部的支部委员会议制度、党员大会制度、组织生活制度、思想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报告工作制度、谈话提醒制度、党员轮训制度、党课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形成依靠制度加强党支部建设的良好运行机制。

  四、思想作风好

  全体党员应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实行政务公开、承诺服务,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继承和发扬艰苦朴素、厉行节约的优良作风,保持清正廉洁。

  五、工作业绩好

  党支部要坚持党建工作推动和确保卫生事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带领全体党员和干部积极投身于本职工作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工作,献计献策,为卫生事业多作贡献。

  优秀共产党员“五个先锋”

  一是自觉学习的先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升党性、提高素质。

  二是执行政策的先锋。积极响应党组织号召,坚决把党组织要求和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推进财政工作、服务大局上起示范带头作用。

  三是服务群众的先锋。作为行政管理人员,要公平公正办事、踏踏实实做人,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和群众正当权益;。

  四是爱岗敬业的先锋。在本职岗位上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带头争创佳绩。

  五是遵纪守法的先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弘扬正气、维护稳定,争当文明守法好公民。

  党员先进性具体标准

  第一,政治过硬,做坚定理想的表率。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立身之本。党员要坚定解除人民疾苦、确保人民安康的信念,要竭尽全力除人民之病痛,助群众之安康,维护行业之形象,我们要在实践中,自觉经受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坚持远大目标和完成现实任务结合起来,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件工作,努力争创一流的业绩,做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表率。

  第二,牢记宗旨,做无私奉献的表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财政行业共产党员的宗旨。作为共产党员,必须带头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临危不惧,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全心全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表率。

  第三,开拓创新,做促进发展的表率。共产

  党员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开拓,积极进取,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探索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新途径、新方法、新措施,带领广大群众不断战胜困难,做促进财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表率。

  第四,勤奋学习,做攀登高峰的表率。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共产党员要带头刻苦学习,不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做先进文化的倡导者、传播者、实践者的表率。

  第五,爱岗敬业,做争创一流的表率。财政工作是一项特殊的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共产党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精益求精,优质服务,扎实工作,做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表率。

  发扬党员先锋模范的榜样

  作用

  一、做政治坚定、道德高尚的榜样;

  二、做爱岗敬业、创新发展的榜样;

  三、做知识广博、业务精通的榜样;

  四、做深入基层、体察民情的榜样;

  五、做敢于直言、善于纳谏的榜样;

  六、做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榜样;

  七、做秉公办事、维护稳定的榜样;

  八、做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榜样;

  九、做文明礼貌、品行端正的榜样;

  十、做求真务实、勤政为民的榜样。

  党建工作制度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心,把党的建设和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

  2、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3、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按照本级党建工作区域,给每个班子成员划分出“责任区”,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4、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小组党建工作。

  5、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

  个议题,采取观摩现场,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6、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责任区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业务发展这个中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

  7、党支部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个党建工作。

  8、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9、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合电教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

  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

  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九、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党支部工作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的财政工作方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坚

  持“两手抓”,积极推进财政事业的发展。二、支部成员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及时解决和处理有关问

  题。三、认真贯彻执行《支部工作条例》,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和改善群团组织的领导。四、定期召开支部会议。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支部的团结协作功能及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六、抓好党的建设,做好发展新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注重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七、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知识,自觉地应用理论指导实践。党支部议事制度一、每月定期召开一至二次支部会,全体支部成员必须到会参加,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参加。二、支部会讨论某项议题时,要做到事前有准备,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积极发言,不得持保留观望

  态度,要做到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务整体,不武断专行,一人说了算。三、定期召开研讨会,集体研究工作的难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民主集中制度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四、每次会议都要认真进行,要有高度责任感。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并将原始记录整理存档备查。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党支部书记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具体工作职责是:1、负责召开支部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会、全体党员

  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针对性对党员进行形势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照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员学习制度

  一、每次组织党员学习时,所有党员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人员应做到事先请假,但以后要及时补课。

  二、学习要认真,人人要有学习笔记,学习要有专人记录,并将原始记录整理存档备查。

  三、每个党员每月至少写一篇学习体会

  四、要定期检查学习笔记,了解、掌握党员的学习情况,对学习认真的要给予促进,以转变其学习态度。

  五、除集体学习之外,每个党员要坚持自觉,学习政策理论及业务知识。

  六、每周五下午为固定的党员学习日。全体党员都应按照时参加,不得借故缺席,不得中途退场,不得早退,保证学习效果。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违反上述条款者将视其情况予以经济处罚。

  党员管理制度

  一、要求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支部活动,积极发言,做好记录。

  二、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努力完成党组织交赋的各项任务。

  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主动按时交纳党费。

  四、党员每月要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反映群众正当要求,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五、每半年要召开一次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党支部要认真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考察。

  七、加强对外出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党员外出期间应按期交纳党费。党员示范岗制度一、要求每位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到“一个党员,一面旗臶”成为工作上的标兵。二、开展形式多样的为党旗添光彩活动,使“创先争优”活动真正从形式和内容上落实到位。三、开展党员“一帮一”活动,做到有帮教计划、有帮教内容、有帮教措施、有帮教措施、有帮教目标,达到工作上促进,生活上帮助的目的。四、每年进行重温入党誓词,使每个党员更加牢记党的宗旨、强化党员意识。五、定期组织党员活动,每月确定一天为党员活动日,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学习、讨论、做好事等活动。六、建立党员示范岗活动室,进行组织学习,谈心等党员学习交流园地。七、开辟党员服务区。推出党员为您服务项目,发放党员服务承诺卡。发展新党员制度一、党支部坚持把组织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发展工作一次。二、全面保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常数,经常吸收他们参加党课等形式的活动,增加他们对党的基本知识并分配一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接受考察锻炼。三、严格按照“坚持条件、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十六字方针,将成熟的积极分子及时列入发展对象,按党章的规定,做好接受新党员工作。发展党员工作程序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2、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3、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训教育考察;4、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5、确定两正式党员做该同志介绍人;

  6、填写入党志愿书;

  7、党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8、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9、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10、上级党组织集体审批;

  11、被批准入党的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12、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三会一课制度

  1、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讨论党组织工作计划,听取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党组织的重大问题。

  2、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讨论决定党组织的日常工作,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3、党支部会每两月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学习时事政治,结合实际,讨论党员联系户情况,传达贯彻党组织的批示和决定。

  4、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采取培训、辅导、参观等形式,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方针政策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知识。

  组织生活会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总支)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3、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其党籍。

  5、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要适当,保持每月一次支部会。

  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支部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党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

  7、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助外,本人必须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镇党委审批。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

  2、民主生活会召开的地点、时间和议题要提前三到五天通知全体党员和上级党组织。

  3、生活会要根据中心议题,避免把生活会开成工作汇报会。

  4、针对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5、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整理会议记录,在五到七天内将会议情况上报上级党组织。

  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1、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党支部领导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策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检查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3、民主生活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

  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4、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邀请行政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

  5、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即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总支的组织生活会。

  民主集中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间,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

  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个人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活动,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纯洁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

  2、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3、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本支部所在单位党员数多于群众数时,可以按党小组联系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

  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一次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重大事项议事表决制度

  1、重大事项决策、本单位规划、计划及目标任务等,本单位内部重大改革方案措施、涉及本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涉及本单位敏感事项的规章制度和考核奖惩的制度和修改等。

  2、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凡单位购买办公设备和各类基建工作的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由所支部集体讨论。凡5万元以上的现金支付必须经支部讨论、全体党员大会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个人重大事项向组织报告

  制度

  一、支部成员认真抓好分管的工作,若遇到重大问题时,必须向支部书记汇报。

  二、相关人员若要调整工作岗位,必须经支部研究决定,得到同意后方可调整。

  三、对新调入人员的工作安排问题,必须经支部会研究决定,根据各方面的情况择优安排工作。

  四、在每月召开的议事会上要相互交换工作意见,使一些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尽量把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中心组学习制度

  中心组学习是坚持干部在职学习制度的有效形式之一,是不断提高干部思想理论素质,帮助干部及时、准确把握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是加强干部能力建设的主要载体和抓手。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努力提高素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学习组织

  1、理论中心组所党支部支部成员组成,其他有关人员根据需要经理论中心组组长同意后,可列席中心组学习。

  2、理论中心组组长由支部书记琚德锋同志担任,李传龙同志任副组长,由党支部委员闫勇同志任理论中心组秘书。

  3、理论中心组接受上级党组织及其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制定学习计划

  中心组的集中学习安排由中心组组长确定学习时间和内容。学习内容主要包括: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等。提倡读原著,在全面、准确领会把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下功夫。

  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纪、党规、中央、市委和市财政局党组的重要会议精神及领导讲话和指示精神。

  3、围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习教育理论、法规、政策。特别是有关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要及时学习。

  4、根据工作需要,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学习有关财政、经济、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

  三、完善学习形式

  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讨论与导读相结合,文件学习与辅导报告、观看影像资料相结合,组内学习与党员会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采取研讨、录像、专家报告、实地考察调研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校园网络,提供相关的学习资料。

  四、落实学习要求

  1、计划和内容落实:中心组学习要有计划和主题,主题和材料事先下发,每次学习都要事先确定重点发言人,重点发言人要提前认真准备,力戒空泛议论,保证学习质量。学习讨论要有记录,学习情况列入干部的年终考核中。

  2、时间和要求落实: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在规定的学习时间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学习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认真准备、积极发言、做好学习笔记。

  五、严格学习制度

  1、考勤制度。建立考勤签到制,中心组成员在集中学习时原则上不能请假,每个中心组成员要

  做中心发言,全年平均参学率不低于90%。要做好学习记录。

  2、考核制度。中心组成员要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结合专题学习,每年撰写1篇以上理论学习文章或调研报告,作为检验学习成果的依据。干部参加中心组学习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干部述职时要汇报一年学习的主要体会和收获。

  3、检查制度。中心组组长每年负责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考勤、学习笔记、学习成果和其他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要及时推广总结典型经验,不定期组织一些理论学习研讨和交流活动,积极推荐优秀的理论文章参加各级各类评选。

  4、立档制度。中心组学习情况的原始材料,包括学习制度、学习计划、签到簿、学习记录、学习材料、成员学习笔记和学习成果等都要整理归档,妥善保管备查。

  琚湾财政所党务公开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障广大干部、职工和党员的民主权利。特制定学校党总支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基本思想

  1、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2、集思广益,广开言路。

  3、对重大决策做到程序公开、内容公开。二、党务公开的内容凡需要支部会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向群众公开。主要包括全局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五个方面的具体事项以及多数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非保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支部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重大决策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重大决策做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群众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四、党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一是会议公开,即通过会议形式向群众宣布公开内容;二是公告公示,即通过文字告示形式向群众公开。

  五、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党务公开要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党组织的执政能力。

  (二)党务公开要坚持真实性。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全面、具体。(三)党务公开要具有针对性。仅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总支有关会议和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中公开。

  (四)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五)公开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处理和或是情况予以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琚湾财政所政务公开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工作目标

  (一)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维护干部职工权益。(二)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关口前移,防微杜渐。

  (三)全面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注重针对性。凡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都要实行公开。

  (二)坚持真实性。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三)讲究时效性。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四)强调操作性。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和任务分解(一)决策公开。主要包括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办理、重要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等。(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经费收支情况。主要列明各项费用的预算数、已使用数和当时结余数,每月定期公开。(此项工作由财务室负责)

  (三)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重大财产处理情况。(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四)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六)经过会议研究决定应该公开的其他事项。(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一)政务公开的形式要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做到规范有序,注重实效,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

  (二)政务公开一般采取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专题通报、设立政务公开栏、公示等形式进行,也可采取其他灵活多样的形式。

  五、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支部书记、主任琚德锋同志任组长,支部副书记、副主任李传龙同志任副组长,其他支部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牵头组织研究和解决政务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五篇:重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

  重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集团领导班子民主决策、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为集团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结合雄峰集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重大事项决策的机制和人员组成

  (一)重大事项决策机制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参与集体决策,对重大问题,通过综合部公会行使决策权。特殊情况可适当扩大参与决策人员范围。(二)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人员组成出席综合部公会的正式成员为领导班子成员,包括总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和分公司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由总经理确定,可以邀请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在担保没有解除之前,**担保公司可以派有关人员列席综合部公会或将重大决策有关事项书面告知**担保公司。二、重大事项决策内容凡涉及集团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1、集团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的制定和调整;2、集团总体生产经营计划、季度情况通报,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3、集团机构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集团各项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除;4、集团薪酬分配、工资待遇、医疗、劳动保障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5、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6、基础设施、设备引进等资源的配置和重大调整;7、集团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选聘、任免、奖惩;集团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8、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的有关事项;9、集团需向上级单位请示的重要工作;10、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三、重大事项决策机构议事规则(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二)会议出席人数超过应出席人数的半数,会议表决有效。(三)集体决策议决事项,分为通报和表决两个方面,通报情况一般由集团总经理负责。表决一般采用口头方式进行,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结果记录在案。(四)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明确落实部门和负责人。

  (五)与会人员在会上应充分发表意见,如有不同意见,不得在背后议论。在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擅自向外传播和泄漏,否则将严厉追究其责任。

  (六)重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纪录、纪要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参会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记录人员要做好详细记录,特别是要详细记录不同意见。

  四、重大事项决策的实施

  (一)分工组织实施

  会议决定的事项,由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二)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决策后评价和纠错机制

  综合部公会决定的事项,由分管责任人负责催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总经理进行汇报,集团办公室、财务、审计等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建议。

  (三)通过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对决策结果的综合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决策中的失误并及时调整、完善决策方案。

  五、责任追究

  (一)凡属下列情况给集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5、其他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给集团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纪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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