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总结10篇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总结 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5篇 【篇一】《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制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在于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总结10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总结
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5篇【篇一】《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制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在于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求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一要提升履职能力。作为一名年轻干部,往往存在一些“通病”,人生阅历不深,比较单纯,存在处理矛盾和问题经验不足,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心里不够成熟、不够稳重等问题。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主动请示汇报,才能不偏离正确的方向。在请示汇报时注重将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材料准备妥当,把握住重点和关键,学会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做到有理有据,逻辑性强,信息充分。二要强化责任意识。干部要强化高度的责任心,在职权范围内的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杜绝等靠要的想法。通过请示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摒弃“不叫不到”的被动做法,打破“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保守态度,通过与上级领导进行融洽的沟通,使其了解我们的工作进展,掌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工作、生活上给与更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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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提高处理问题能力。要提升处理问题、开展工作的能力,通过向领导学、向前辈学、向同事学、向群众学不断积累经验,在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下,拓宽工作的思路和方式方法,尤其对年轻干部来说,要多与领导沟通,学会站在领导的立场上辨证地看待、分析和把握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篇二】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我们每个党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将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作为党的优良传统,请示报告制度很早就写入党章,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条例》的印发更是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落实民主集中制,实现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举措和体现。落实好请示报告条例,可以有效避免自由主义、官僚主义、小圈子等问题,使决策和管理更科学,更民主,使党的领导更坚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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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党组织来说,请示报告制度是一项政治责任,是大局意识的彰显和下级服从上级领导的体现。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员,首先要认真学习《条例》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拧紧思想螺栓,上紧纪律发条。其次,在日常工作中,无论身处任何岗位,任何职务,都要积极主动向领导请示汇报,让自己少走弯路,少犯错误。多请示,多沟通,才能拓宽思路,学会站在领导的立场上辩证地看待、分析和把握遇到的各类问题,思维就不会混乱,信念就不会摇摆,方向就不会迷失。将《条例》落到实处,主动适应和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的环境下学习、工作和生活,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脚踏实地,做好每件事,完成好每项工作。【篇三】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其中,《条例》指出,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多请示报告是对领导认真负责的表现。领导负责的工作多、肩负的责任大,不一定对各项工作的每个细节都一清二楚,这就需要经办人员主动多请示、多汇报,摒弃“不叫不到”的被动做法,打破“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保守态度。通过请示汇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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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领导的意图,有助于更好更快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多请示报告是用心对待本职工作的体现。工作人员如果不加强请示汇报,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有可能不能一直保持清醒的头脑、稳定的心态和客观的态度,容易走极端、事倍功半。因此,不要怕麻烦,一定要加强请示汇报,端正作风,少走弯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多请示报告是解决实际工作难题的方法。在现在这样一个瞬息万变的时代,很多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有时具体经办人可能看问题不够全面、没有及时根据变化的情况改进工作方法,导致问题的发生。领导基本都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对政策的把握性也更强,善于从全局的角度考虑问题,因此经办人员多向领导请示汇报,也可以拓宽思路、及时纠正“偏离正轨”的工作路线。【篇四】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和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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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在政治上是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服从”的体现。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要求贯彻到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同人民的血肉联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履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必要保障。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中,把握好授权有限和守土有责的关系,分清楚必须由上级决定、让上级知晓的事项和必须由自己负责、靠自己担当的事项。才能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主动加强协调配合,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坚持客观真实、务必实事求是。强调务必实事求是,做到既报喜又报忧、既报功又报过、既报结果又报过程。习近平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讲话中就防范化
篇二: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总结
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体会2篇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体会2篇本文简介: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体会1中共中央政治局1
月25日召开会议,会议指出,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严守政治纪律,不折不扣做好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体会2篇本文内容: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体会1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5日召开会议,会议指出,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严守政治纪律,不折不扣做好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
请示报告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单位要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请示报告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坚持多请示、多报告,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在与上级沟通上下功夫。工作中任何人都难免会犯错误,犯错误本身并不要紧,要紧的是做到主动尽早与领导沟通,以期得到领导的批评、指正和帮助,尽快改正错误。“要当好管理者,首先当好被管理者”,我们作为下属就要时刻保持主动与领导沟通的意识,具体方式就是我们常说的多请示,多汇报,勇于表现,善于表现。摒弃“不叫不到”的被动做法,打破“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保守态度,在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地点通过恰当的话题和方式与上级领导进行融洽的沟通,使上级领导了解我们的工作进展,掌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工作、生活上给与更多的支持。
在高质量履行自己的职责上下功夫。把对工作的注意力放在第一位,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尤其需要减少由于不领会上级意图而犯的工作失误,减少走弯路,遇事多请示、多汇报。但并不等于事无巨细都请示,遇事没有主见,大小事不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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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基层的年轻干部以高度的责任心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大胆负责、创造性工作,是值得倡导的,也是为领导所欢迎的。该请示汇报的必须请示汇报,但决不要依赖和等待,在向领导请示汇报时要能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提出自己的主见,这种主见就是一种参谋,是为领导提供决策的依据。同时经常换位思考,时常想到如果我是领导我该如何处理此事而寻求对上级领导处理方法的理解!
在请示报告报技巧上下功夫。上级领导由于负责的工作比较全面,时间是非常宝贵的,我们在与上级领导当面请示汇报前,把领导可能需要的与此次工作汇报密切相关的材料准备妥当,要事先打好腹稿,把重点和关键的东西找出来,先说什么,后说什么,一、二、三、四,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并预设出领导可能提出的问题和置疑,准备好解决措施。在汇报时,先简单介绍一下思路与想法,视领导的意见就重点问题再做详尽汇报,不要不分轻重地全部详细地分析汇报。同时在对上级领导请示汇报时学会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做到有理有据,逻辑性强,信息充分。
我们年轻干部在工作中能够取得的成绩,单位能够获得的发展,当然是全体职工努力奋斗的结果。但是,我们不要忘记,如果没有单位领导为我们提供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我们是无法在这个单位做出成绩的。所以我们要时常怀有一颗感恩的心,在工作中全身心的投入,无论大事、小事都认真对待,认真做好,这样才是报答单位报答领导的最好方式。
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体会2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5日召开会议,会议指出,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严守政治纪律,不折不扣做好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加强请示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请示报告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不管在哪个工作岗位上,都要主动向领导请示汇报,这是能让我们少走弯路、少犯错误的重要方法。这就需要我们经常主动向上级请示汇报,主动请示汇报,是正确领会上级意图、不偏离正确的方向、及时为上级决策提供充足依据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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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经常主动请示汇报对促进我们的工作及自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请示报告是工作职责的需要。干部职工如不加强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就不能
很好地保持清醒头脑和稳定心态,就容易走上两个极端:一是工作冒进,急于求成,工作方法情绪化,刚愎自用;二是不能以稳定的心态对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挫折,易产生”保”、“怨”、“混”的心态,即明哲保身,得过且过,消极应付,满腹牢骚。因此,年轻干部一定加强与领导的沟通,提高修养,树立正气,端正作风,以成熟稳定的心态履行上级领导赋予的职责。对上,要和领导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处领导权威。
请示报告是解决实际工作难题的需要。特别是在当前的形势下,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作为一名年轻干部,往往存在一些“通病”:人生阅历不深,比较单纯,存在处理矛盾和问题经验不足,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心里不够成熟、不够稳重等问题,如何尽快缩短适应期,尽快成熟起来,在工作中能够独当一面,让领导真正的省心、放心,这就需要我们加强与上级领导的沟通,由于上级领导处的位置比我们高,有着较高的理论素质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对政策的把握能力更强,更善于从全局的角度来指导工作。只有多与领导的沟通,才能拓宽思路,学会站在领导的立场上辨证地看待、分析和把握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头脑就不会糊涂,思维就不会混乱,信念就不会摇摆,方向就不会迷失,就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少走弯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请示报告是对上级领导负责的需要。“对上负责”,要求在工作中自觉维护上级的威信,坚决贯彻、落实、执行上级的决议,真实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作为上级领导,肩负着单位整体发展进行谋划的重任,这就需要我们本着对单位负责的态度主动地将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自己的思想动态,与上级领导及时地沟通。通过沟通,了解领导对搞好这项工作的行为动机和基本设想,也就是领会领导意图,才有助于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和谐向上、开拓进取的工作局面。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体会2篇本文关键词:中国共产党,请示,心得体会,重大事项,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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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总结
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出现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班子内部严重不团结以及其他非正常情况班子成员发生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精神以及被纪检监察机关双规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公安部门拘留等情况所在单位要在第一时间书面向省文化厅报告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合集
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合集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上级党委的权威,正确处理好上级与下级的关系、局部和全局的关系,确保政令畅通,避免和防止各自为政、越权决策以及自行其是等问题的发生,根据自治州《部门党组工作意见(试行)》和上级党委有关要求规定,坚持重大问题能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的原则,特制定本项制度。一、需请示内容:(一)对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在理解上有疑问,需请示上级党委进一步明确的;(二)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无明文规定遵循,提出处理办法时,请示上级党委的审定。(三)因情况特殊难以执行统一规定,需做变通处理,请示上级党委认可的。(四)其它未经请示不允许办理的问题。二、需报告的内容:(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总体部署和重要措施情况。(二)党政年度整体工作思路和全面工作总结。(三)县域内经济贸易工作出现的有关全局或重大影响的问题。(四)具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经验和专题性的调查。(五)干部职工队伍思想动态和其他工作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突出反映。(六)党风廉正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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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方面重大事故、案件、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八)上级党委要求上报的其他情况三、请示报告的形式凡需上级党委指示的重大问题必须以正式文件书面请示,属情况报告,可用口头和书面方式。根据需要可一事一报或定期综合报告,按情况缓急可分别以电话、电传、文件报告,时间紧迫的应先行电告,再书面报告。属于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重大紧急情况,应向上级党委主要领导报告。三、时间要求凡需上级党委批复的重大问题应提前请示;紧急重大问题和动态情况必须在当日请示报告;另有时间规定的,从其规定。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二)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重要体现。中央和省委对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十分重视,发出专门通知,对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省级文化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一、厅管处级干部重要情况报告制度。1.处级干部(含厅属企业董、监事会成员、经理层高管人员,下同)应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x办发〔20xx〕16号)精神,于每年1月底前如实填写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向省文化厅报告。同时根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组通字〔20xx〕1号)规定,接受组织部门核查。2.处级干部出现严重伤病、离岗动向不明等重要情况,所在单位(处室)应及时口头向省文化厅报告。3.处级干部出现因私出国(境)、配偶(或子女)被追究刑事责任,所在单位(处室)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并第一时间书面向省文化厅报告。二、厅属单位领导班子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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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出现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班子内部严重不团结以及其他非正常情况,班子成员发生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精神,以及被纪检监察机关“双规”、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公安部门拘留等情况,所在单位要在第一时间书面向省文化厅报告。5.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杭州,应提前1-2天将出差时间、地点、事由、外出期间由谁主持单位工作等情况口头向省文化厅报告。
三、厅属单位重要规章制度审核备案制度。6.厅属各单位制定出台规章制度要符合国家和省的政策法规和现行规定。制定出台本单位基本规章制度应报省文化厅备案。制定出台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如综合性财务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等),应事先征求省文化厅意见并报备案。四、厅属单位重大业务活动、决策报告制度。7.厅属单位举办重大业务活动、作出重要决策,应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业务活动应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决策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符合单位事业发展方向,符合保障国家和职工利益方向。举办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敏感性强、涉及面较广,或有重大安全要求的业务活动,应事先书面向省文化厅报告。领导班子作出影响单位生存、事业发展、重大国有资产投资、重大资金支出及其他影响国家和职工利益的重要决策,应事先书面向省文化厅请示。8.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参照《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试行)》的规定,涉及应报批和报备的事项,均应书面报省文化厅同意。五、厅属单位(处室)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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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凡出现党员集体要求退党或公开声明退党,境外势力、敌对势力干扰单位活动,遭遇自然灾害发生人员伤亡、国有财产遭到较大损失,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重大网络舆情事件(如网络媒体上出现涉密文件资料、涉及各单位以及领导干部的重要言论),要在快速应对、妥善处理的同时,第一时间书面向省文化厅报告。
10.本单位(处室)工作人员出现因公(私)出国(境)滞留不归或者脱团失踪、非正常死亡,配偶及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重要情况,所在单位(处室)应第一时间书面向省文化厅报告。
11.厅属单位出现重大泄密事件,应按保密工作有关要求及时处置。六、其他有关情况报告制度。12.每年年底,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应书面向厅党组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13.厅属单位离休干部、老领导、老高知、老专家去世,在职高层次人才出现严重伤病等重要情况,所在单位应第一时间口头向省文化厅报告。14.厅属单位中层干部大规模调整、破格提任,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本单位内提任重要岗位,或出现在职高层次人才要求调离、非正常死亡、犯错误受调查(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等重要情况,应及时书面向省文化厅报告。七、重大事项报告程序。15.厅属单位发生重大事项,涉及干部问题的,向厅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报告;涉及业务问题的,向厅(局)相关业务处室报告;对重大突发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在向厅相关业务处室报告的同时报厅办公室;特别重要的事项可直接向分管厅领导或厅长请示报告。16.厅(局)机关处室发生重大事项,应向分管厅领导请示报告,特别重要的事项可直接向厅长请示报告。17.请示报告重要事项,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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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不宜公开的事项,应当以密传方式报告。18.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重大网络舆情事件,经研判将会对单位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快速反应、分类处置,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并在第一时间将事件发展情况上报厅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八、其他事项19.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单位(处室)要重视做好这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各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好请示报告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单位(处室)应加强自查和监督检查,如发现应当请示报告而不请示报告,将视情作出严肃处理。
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三)一、为了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和法律法规,保证和加强区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人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二、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向区委请示,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一)区人代会的召开;(二)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年度工作计划;(三)区人大常委会拟作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决议或决定;(四)党组民主生活会;(五)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六)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及人大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的重大问题;(七)其他应向区委请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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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向区委作专题报告:(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委重要决策部署的情况;(二)人事任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四)重大的执法检查、代表视察活动;(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六)其他应向区委报告的重大事项。四、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原则上采用书面形式。五、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应先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由党组书记或副书记签发。六、区委同意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后,由党组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局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一、报告内容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2、局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1、全局干警都要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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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半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1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局务会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3、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本科室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政工科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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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通常具有动态性,其发生和变化与一定的时间和条件有着密切联系,特别是受时间因素的影响较大。因此,对“一府两院”报告重大事项,地方人大常委会应有明确的时间要求,根据不同情况要求“一府两院”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报告重大事项的方式可分为即时报告、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和定期报告等几种。(一)即时报告。对一些与社会生活有密切关系、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并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事情,或涉及政策和政府行为的变化调整等,人大常委会必须要求“一府两院”主动、迅速、及时地向人大报告。这样有利于人大常委会及时调查了解政府执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必要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避免群众产生不必要的误解,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如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公共事业服务价格标准调整,各种社会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的调整等,就应在方案出台前依照规定迅速报告人大常委会。需即时报告的重大事项,一般时间性强,社会影响较大,所以,在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时,必须明确界定需要即时报告的重大事项的类别,严格规定报告的时间。(二)会议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至少要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的议程主要是依法集体行使各项职权,听取“一府两院”的工作汇报,审议和决定有关事项。“一府两院”可以根据常委会的要求,直接向最近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新近发生的重大事项。在常委会会议上,报告机关应当提供必要的附件和参阅材料,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到会作说明,回答询问。(三)定期报告。根据<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预算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等重大事项,应当每半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次。因此,必须严格要求政府分别在每年第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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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第四季度,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另外,人大常委会还可要求政府就每年财政预算变更或调整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定期报告,以利于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或必要时作出决定、决议,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篇四: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需要报告的事项:1、上级有关部门来街道检查指导工作;2、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情况;3、有关部门部署或涉及全街道工作;4、涉及到公共财产变更、转移、外借和帐号借用的;5、部门单位接受有关部门赞助或长期借用外单位通讯工具、车辆及其他财物的;6、部门单位使用的公共设施遭受较大损失或出现交通事故的;7、非正常渠道索取有关案件资料或统计数字的;8、新闻部门来人来函采访案件或全街道工作的;9、涉及机关形象或全街道工作的突出事件;10、发生泄露机秘文件或综治保卫出现问题的;11、其他应报告的重大事项。二、报告方式:重大事项发生后,实行逐级呈报制度。直接责任人应当立即将情况向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主要领导报告(外出时应先报告主持工作的)。在逐级报告的同时,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对涉及到的有关单位要及时告知。三、奖励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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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及时报告并妥善采取措施,避免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态扩大的,由党委研究决定,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有义务及时呈报主要领导,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区别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党纪政纪处分。
1、隐瞒不报的;2、扩大或缩小事态进行谎报的;3、有意拖延报告期限的;4、设置障碍、阻止知情人上报或对期限打击报复的。以上问题由主要领导责令有关部门查处,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处罚。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制定本制度。一、报告的内容1、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房屋和参加集资建房、购买车辆的情况;2、配偶、子女工作安排、调动情况;3、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4、工资及其它经济收入情况以及收受礼金、礼品等事宜;5、本人及配偶、子女用公费接受学历教育的情况;6、配偶、子女在本地经商、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情况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业的情况;7、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出国(境)留学、定居情况,本人及配偶、子女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情况;8、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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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需要向组织报告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重大事项。二、报告的形式重大事项报告以书面形式进行,应填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审批表>,填写内容要全面真实。重大事项事前报告。一般应提前一个月报告,对于不可预见的事项,事中应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先由报告人向所在单位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其中单位主要负责人由上级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一式三份,报局党委、局纪委各一份,本单位党组织留存一份。在未接到组织答复前,报告人原则上不得办理重大事项。三、保障措施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要努力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增强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自觉性,要把本人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结合民-主生活会,每年对本人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进行自查。对于规定的重大事项应报不报的,经组织查实,初次予以诫勉谈话;再次作书面检讨并在一定范围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于违规办理的重大事项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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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总结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体会说明: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5日召开会议,会议指出,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严守政治纪律,不折不扣做好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请示报告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单位要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请示报告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坚持多请示、多报告,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在与上级沟通上下功夫。工作中任何人都难免会犯错误,犯错误本身并不要紧,要紧的是做到主动尽早与领导沟通,以期得到领导的批评、指正和帮助,尽快改正错误。“要当好管理者,首先当好被管理者”,我们作为下属就要时刻保持主动与领导沟通的意识,具体方式就是我们常说的多请示,多汇报,勇于表现,善于表现。摒弃“不叫不到”的被动做法,打破“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保守态度,在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地点通过恰当的话题和方式与上级领导进行融洽的沟通,使上级领导了解我们的工作进展,掌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工作、生活上给与更多的支持。在高质量履行自己的职责上下功夫。把对工作的注意力放在第一位,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尤其需要减少由于不领会上级意图而犯的工作失误,减少走弯路,遇事多请示、多汇报。但并不等于事无巨细都
请示,遇事没有主见,大小事不作主。作为基层的年轻干部以高度的责任心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大胆负责、创造性工作,是值得倡导的,也是为领导所欢迎的。该请示汇报的必须请示汇报,但决不要依赖和等待,在向领导请示汇报时要能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提出自己的主见,这种主见就是一种参谋,是为领导提供决策的依据。同时经常换位思考,时常想到如果我是领导我该如何处理此事而寻求对上级领导处理方法的理解!
在请示报告报技巧上下功夫。上级领导由于负责的工作比较全面,时间是非常宝贵的,我们在与上级领导当面请示汇报前,把领导可能需要的与此次工作汇报密切相关的材料准备妥当,要事先打好腹稿,把重点和关键的东西找出来,先说什么,后说什么,一、二、三、四,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并预设出领导可能提出的问题和置疑,准备好解决措施。在汇报时,先简单介绍一下思路与想法,视领导的意见就重点问题再做详尽汇报,不要不分轻重地全部详细地分析汇报。同时在对上级领导请示汇报时学会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做到有理有据,逻辑性强,信息充分。
我们年轻干部在工作中能够取得的成绩,单位能够获得的发展,当然是全体职工努力奋斗的结果。但是,我们不要忘记,如果没有单位领导为我们提供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我们是无法在这个单位做出成绩的。所以我们要时常怀有一颗感恩的心,在工作中全身心的投入,
无论大事、小事都认真对待,认真做好,这样才是报答单位报答领导的最好方式。
篇五: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总结
重大事项请示汇报重大事项请示汇报重大事项请示汇报篇一重大事项请示汇报
【篇一: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文秘资源网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一、报告内容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三、纪律与监督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3、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主要事项1、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重要活动;2、社区矫正对象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及重新违法犯罪等重大问题;3、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发现有可能引起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纠纷;4、在综治维稳工作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涉毒、邪教等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的事宜;5、司法所干部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6、涉及敏感保密工作内容的新闻宣传及外界参观等事项;7、其他重大紧急情况。二、请示、报告的方法1、电话报告:对矫正对象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及违法犯罪问题;工作人员发生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工作中发生的其它重大紧急情况,可先电话上报。2、书面请示、报告:除上条情况,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请示。重要活动、新闻宣传、外界参观等事项,必须在拟办活动的五个工作日前报批。三、责任追究凡不经请示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具体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者的责任。对矫正对象中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违法犯罪等问题隐瞒不报的,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篇三: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讨论稿)为规范学校管理,促进上下沟通,及时稳妥地处置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促进学校发展,特制订本制度。一、须请示的事项1.教职工评先选优、聘称评审、人事安排、党员纳新、优质课公开课人选确定、教辅材料征订等2.中考招生、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大学生自主招生推荐、学生借读、插班、休学、转学、退学、毕业证发放、学生党员纳新、违纪学生处理等3.各类收费、支出、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资产处置、校舍租赁以及公章使用等二、须汇报的事项1.偶发突发事件,尤其是涉及师生人身安全,如食物中毒、学生离校出走、学生群架群殴、校内意外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等情况;2.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学生严重违纪事件;全体教职工在校内外发生的涉及刑事或治安调查处罚及违纪的事件;3.其它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及校园稳定、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重大情况;4.教职工及学生的各种原因死亡事件。三、请示汇报程序1.请示汇报的事项要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报办公室统一转呈校长。2.偶发突发的涉及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必须在得知事件发生后立即电话上报,1个小时内写出材料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和处置情况,随时书面续报,直到事情处理完毕。3.其它报告事件,需在事件发生后3天内上报。四、有关要求1.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领导要对请示汇报信息负责,以实事求是为原则,确保报告及时准确。对迟报、漏报、瞒报信息使学校不能及时准确掌握情况,影响对重大情况和事件及时妥善地进行处置,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莱州一中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领导责任。2.各部门要经常了解和分析存在影响稳定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排查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把工作做在前头,把问题解决在萌
牙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确保学校稳定和校园安全。1
篇六: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总结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心得体会
请示报告制度心得体会党内组织请示报告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提高党组织工作水平和质量,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一、党员向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汇报请示的主要内容为:党员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其他党员和党外群众中的先进事迹或不良倾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汇报请示的方法有: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在会上进行汇报请示,一般每两个月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也可以个别向党支部书记、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党员外出,应当以适当方式主动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应随时向党组织汇报请示。要提高党员坚持汇报请示制度的自觉性,启发引导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党支部要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要带头汇
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为普通党员树立榜样。党支部或党小组要以认真的态度听取党员汇报,要科学分析、正确对待党员汇报的情况,对党员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要及时给予热情的
指点和帮助。二、党小组向党支部汇报请示制度汇报请示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的落实、完成情况。汇报请示的方法:党小组长代表党小组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请示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党支部汇报请示。三、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的主要内容除了按规定报告工作情况外。在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前须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每年年初要以书面形式汇报当年的工作计划、发展党员计划、组织生活安排意见;年末也要以书面形式汇报当年的工作总结、发展党员小结、民主评议党员小结;学院党组织要向院党委汇报党政共同负责制的执行情况;上级党组织要求汇报请示的有关情况。基层党组织对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本级组织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向上级党组织请
示,基层党组织遇有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基层党组织应定期(每学期一至两次)和不定期地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
请示报告制度为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意识,加强对上、对下和对内、对外的沟通联系,制定本制度。一、公司各项工作坚持请示汇报制度。请示汇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全面反映情况,不准瞒报,要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二、本着层级管理和逐级负责的精神,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汇报。三、凡属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和决定的事项,由本部门解决和决定。超出职权范围或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必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三、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要经常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工作。请示汇报问题要抓住重点,简明准确,不准随意歪曲。四、各个部门间的工作交叉和协调不易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领导请示报告。五、员工受上级委托参加的各种会议或公务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整理汇报材料,如实向上级领导汇报,不得延误。六、下列情况,可越级请示汇报或处理完后再请示汇报:
(一)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生产事故、火灾等急需有关领导处理的情况时;
(二)时间紧急又无法与直接主管领导联系或直接主管领导授权同意时;
(三)上一级领导在某些事项或某一方面要求向其请示或汇报时;
(四)直接主管领导处理问题或安排工作有偏颇时;七、各级领导在下级请示汇报工作后,应视情况给予答复。对要求解决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应当给予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说明情况,力求在最短时间内予以解决;对超过职权范围无法答复解决的应尽快向上级请示。八、实行领导出差、休假请示汇报制度领导出差、休假回来后,下属部门或工作人员要把上级领导出差、休假期间的工作以书面形式汇报,对于需要请示的的工作以书面形式上报。九、若遇紧急事情需用电话向上级领导请示时,要做好详细的电话记录。十、我公司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请示汇报相结合的制度:定期汇报请示:每周六汇报本周工作,每月月底汇报本月工作,遇急需处理工作等可不定期进行请示汇报。十、部门负责人扣压下属的报告或请示,给下属工作造成不
良影响,或者影响下属工作的开展,将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十一、因不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或借口请示报告而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和将矛盾上交等,造成工作失误或出现其他重大问题的,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直至辞退等处分。
篇七: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总结
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5篇【篇一】《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制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在于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求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一要提升履职能力。作为一名年轻干部,往往存在一些“通病”,人生阅历不深,比较单纯,存在处理矛盾和问题经验不足,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心里不够成熟、不够稳重等问题。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主动请示汇报,才能不偏离正确的方向。在请示汇报时注重将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材料准备妥当,把握住重点和关键,学会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做到有理有据,逻辑性强,信息充分。二要强化责任意识。干部要强化高度的责任心,在职权范围内的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杜绝等靠要的想法。通过请示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摒弃“不叫不到”的被动做法,打破“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保守态度,通过与上级领导进行融洽的沟通,使其了解我们的工作进展,掌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工作、生活上给与更多的支持。三要提高处理问题能力。要提升处理问题、开展工作的能力,通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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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学、向前辈学、向同事学、向群众学不断积累经验,在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下,拓宽工作的思路和方式方法,尤其对年轻干部来说,要多与领导沟通,学会站在领导的立场上辨证地看待、分析和把握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篇二】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我们每个党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将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作为党的优良传统,请示报告制度很早就写入党章,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条例》的印发更是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落实民主集中制,实现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举措和体现。落实好请示报告条例,可以有效避免自由主义、官僚主义、小圈子等问题,使决策和管理更科学,更民主,使党的领导更坚强有力。对基层党组织来说,请示报告制度是一项政治责任,是大局意识的彰显和下级服从上级领导的体现。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员,首先要认真学习《条例》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拧紧思想螺栓,上紧纪律发条。其次,在日常工作中,无论身处任何岗位,任何职务,都要积极主动向领导请示汇报,让自己少走弯路,少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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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多请示,多沟通,才能拓宽思路,学会站在领导的立场上辩证地看待、分析和把握遇到的各类问题,思维就不会混乱,信念就不会摇摆,方向就不会迷失。将《条例》落到实处,主动适应和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的环境下学习、工作和生活,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脚踏实地,做好每件事,完成好每项工作。【篇三】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其中,《条例》指出,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多请示报告是对领导认真负责的表现。领导负责的工作多、肩负的责任大,不一定对各项工作的每个细节都一清二楚,这就需要经办人员主动多请示、多汇报,摒弃“不叫不到”的被动做法,打破“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保守态度。通过请示汇报,了解清楚领导的意图,有助于更好更快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多请示报告是用心对待本职工作的体现。工作人员如果不加强请示汇报,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有可能不能一直保持清醒的头脑、稳定的心态和客观的态度,容易走极端、事倍功半。因此,不要怕麻烦,一定要加强请示汇报,端正作风,少走弯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多请示报告是解决实际工作难题的方法。在现在这样一个瞬息万变的时代,很多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有时具体经办人可能看问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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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全面、没有及时根据变化的情况改进工作方法,导致问题的发生。领导基本都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对政策的把握性也更强,善于从全局的角度考虑问题,因此经办人员多向领导请示汇报,也可以拓宽思路、及时纠正“偏离正轨”的工作路线。【篇四】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和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在政治上是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服从”的体现。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要求贯彻到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同人民的血肉联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履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必要保障。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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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做细做好中,把握好授权有限和守土有责的关系,分清楚必须由上级决定、让上级知晓的事项和必须由自己负责、靠自己担当的事项。才能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主动加强协调配合,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坚持客观真实、务必实事求是。强调务必实事求是,做到既报喜又报忧、既报功又报过、既报结果又报过程。习近平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讲话中就防范化解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科技、社会、外部环境、党的建设等领域重大风险作出深刻分析、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面对波谲云诡的国际形势、复杂敏感的周边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必然要求是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没有丝毫含糊。【篇五】《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一定要严守政治纪律,不折不扣做好向党组织请示报告的工作。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请示报告要求贯彻
篇八: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总结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范文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总结范文一XXXXXXX纪检组:20**年,我处坚持以“__”重要思想为
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廉洁从政为重点,将领导
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内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
保了制度落实,监督到位。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
20**年,我处X名在XXX级以上领导干部,坚持认真贯彻,严格执
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领导成员中没有个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变化的情况。没有领导成员参与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
没有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guo(境)定居;
没有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guo(境)和在国(境)外活动;
没有出现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没有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等情况。领导干部个人坚持自觉按照《规定》要求,按时报告个人的重
大事项情况,没有漏报、瞒报现象。二、主要做法一是抓学习,确保
思想认识到位。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活动中,领导班子注意通过
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系统的学习了有关规定、制度和办法,通过学习,统一了全体领导成员的思想,提高了认识。深刻认识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规定》,是从制度上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对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思想作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教育学习,全体领导成员遵守规定的自觉性得到明显加强。二是抓落实,确保《规定》执行到位。为了维护《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处领导班子把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同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相结合,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相结合,同各项考核相结合,特别在人事考试、职称评定、人员招聘、招公等热点、敏
感工作中,班子成员之间能够相互提醒,互相诫勉,无论是__还是分
管领导,都能自觉向党组织汇报,自觉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每年两次如实向上级组织填报个人重大事项变化情况。今年,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开展“廉洁从政,执政为民”主题活动和“转变作风,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活动过程中,领导成员都能自觉把个人执行《规定》列为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
三是抓职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纪检、人事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了对领导成员家庭状况、八小时外生活情况的了解,强化了的教育职能、监督职能,采取民主生活个人报,民主测评群众讲的办法,杜绝了漏报、不报等现象的发生。三、下步打算今后,我处将按党组和驻局纪检组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规定》的执行力度,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执行《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始终不一地把执行《规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廉政建设的高标准,促进人事工作的高质量。范文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加强我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特制订本制度。一、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适用范围公司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1、本人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
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和持股情况;
2、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房屋和参加集
资建房情况;
3、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礼金、礼物情
况;
4、本人及其配偶因私出guo(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情况;
5、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出guo(境)留学、定居情况;
6、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受到执纪执法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
况;
7、本人、配偶及其子女根据规定需要报告有关从业及其变更情
况;
8、按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向纪委报告的本人及
其家庭成员的其他重大事项;
9、本人认为应当向纪委报告的其他事项。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形式1、报告可采取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口头报告和书面报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事前报告为主。2、报告的形式,一般应书面
报送,按规定应该事前报告的必须事前报告,事后报告一般不能超过
一个月。3、领导干部本人应自觉、及时报告重大事项,若不按规定
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公司纪委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
理。四、几点注意事项1、领导干部应按时、如实地报告个人重大事项。2、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经查明情况后,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3、党员、
群众对报告人报告事项有反映,或报告事项与事实不符的,公司纪委责成其说明情况;
仍__清问题的,一经查出,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4、公司纪委把领导干部执行“报告”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
容之一。范文三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司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
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guo(境)定
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guo(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
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以事前请示。五、公司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六、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七、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保密。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八、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由公司党委、行政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九、公司党委、行政及纪委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组织部门每年须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一次。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九: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总结
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4篇【篇一】《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制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在于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求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一要提升履职能力。作为一名年轻干部,往往存在一些“通病”,人生阅历不深,比较单纯,存在处理矛盾和问题经验不足,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心里不够成熟、不够稳重等问题。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主动请示汇报,才能不偏离正确的方向。在请示汇报时注重将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材料准备妥当,把握住重点和关键,学会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做到有理有据,逻辑性强,信息充分。二要强化责任意识。干部要强化高度的责任心,在职权范围内的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杜绝等靠要的想法。通过请示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摒弃“不叫不到”的被动做法,打破“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保守态度,通过与上级领导进行融洽的沟通,使其了解我们的工作进展,掌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工作、生活上给与更多的支持。三要提高处理问题能力。要提升处理问题、开展工作的能力,通过向领导学、向前辈学、向同事学、向群众学不断积累经验,在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下,拓宽工作的思路和方式方法,尤其对年轻干部来说,要多与领导沟通,学会站
在领导的立场上辨证地看待、分析和把握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篇二】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我们每个党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将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作为党的优良传统,请示报告制度很早就写入党章,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条例》的印发更是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落实民主集中制,实现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举措和体现。落实好请示报告条例,可以有效避免自由主义、官僚主义、小圈子等问题,使决策和管理更科学,更民主,使党的领导更坚强有力。对基层党组织来说,请示报告制度是一项政治责任,是大局意识的彰显和下级服从上级领导的体现。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员,首先要认真学习《条例》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拧紧思想螺栓,上紧纪律发条。其次,在日常工作中,无论身处任何岗位,任何职务,都要积极主动向领导请示汇报,让自己少走弯路,少犯错误。多请示,多沟通,才能拓宽思路,学会站在领导的立场上辩证地看待、分析和把握遇到的各类问题,思维就不会混乱,信念就不会摇摆,方向就不会迷失。
将《条例》落到实处,主动适应和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的环境下学习、工作和生活,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脚踏实地,做好每件事,完成好每项工作。
【篇三】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其中,《条例》指出,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多请示报告是对领导认真负责的表现。领导负责的工作多、肩负的责任大,不一定对各项工作的每个细节都一清二楚,这就需要经办人员主动多请示、多汇报,摒弃“不叫不到”的被动做法,打破“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保守态度。通过请示汇报,了解清楚领导的意图,有助于更好更快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多请示报告是用心对待本职工作的体现。工作人员如果不加强请示汇报,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有可能不能一直保持清醒的头脑、稳定的心态和客观的态度,容易走极端、事倍功半。因此,不要怕麻烦,一定要加强请示汇报,端正作风,少走弯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多请示报告是解决实际工作难题的方法。在现在这样一个瞬息万变的时代,很多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有时具体经办人可能看问题不够全面、没有及时根据变化的情况改进工作方法,导致问题的发生。领导基本都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对政策的把握性也更强,善于从全局的角度考虑问题,因此经办人员多向领导请示汇报,也可以拓宽思路、及时纠正“偏离正轨”的工作路线。【篇四】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和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在政治上是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服从”的体现。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要求贯彻到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同人民的血肉联系。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履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必要保障。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中,把握好授权有限和守土有责的关系,分清楚必须由上级决定、让上级知晓的事项和必须由自己负责、靠自己担当的事项。才能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主动加强协调配合,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坚持客观真实、务必实事求是。强调务必实事求是,做到既报喜又报忧、既报功又报过、既报结果又报过程。习近平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讲话中就防范化解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科技、社会、外部环境、党的建设等领域重大风险作出深刻分析、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面对波谲云诡的国际形势、复杂敏感的周边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必
篇十: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总结
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体会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加以健全和落实。今年再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制定出台,对什么是请示报告、谁向谁请示报告、请示报告什么、怎么请示报告等基本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开展请示报告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条例》对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作出了新规定、提出了新要求。《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体制为着力点,对请示报告工作作出具体全面的规定,既厘清了主体,明确了范围和内容,又规范了程序和方式,同时还强化了监督与追责。《条例》的出台,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深远意义。上级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使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因此,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多
层次,全方位,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一是通过“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同时借助专题培训、网络培训、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对《条例》进行宣传解读,保证全体党员干部能够准确全面地把握好《条例》的核心思想和内涵要义。二是通过讨论、交流、学习等多种途径,并结合支部实际,细化条例要求,制定落实措施,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三是要紧紧围绕《条例》要求,压实责任,强化担当,抓实问效问责,确保将《条例》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自觉向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请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大工作,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请示报告是对党忠诚、对党负责、对党老实的具体体现,是关乎党的建设的大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把《条例》落细落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真正发挥这一管党治党的利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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