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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调研报告8篇

时间:2022-11-19 19:00:03 来源:文池范文网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调研报告8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其他占20被调查者存在同时使用多个平台的情况为了进一步探究新就业形态促进玉溪市就业的效能本次调研以玉溪市新业态从业者人数最多的玉溪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调研报告8篇,供大家参考。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调研报告8篇

篇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其他占20被调查者存在同时使用多个平台的情况为了进一步探究新就业形态促进玉溪市就业的效能本次调研以玉溪市新业态从业者人数最多的玉溪美团外卖平台为切入口以200名骑手40家商家为样本详细了解了玉溪市新就业模式在创造就业机会提升就业能力提高就业质量和促进劳动力市场良性循环四个方面的情况

  玉溪市新就业形态调查研究

  作者:林茜郭昆来源:《全国流通经济》2020年第25期

  摘要:就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在新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新就业形态成为就业增长新引擎。本文通过开展调查梳理玉溪市新就业形态发展现状,探究新就业形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同时提出玉溪市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新就业形态;玉溪市;美团

  中图分类号:F249.2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2096-3157(2020)25-0105-03

  新就业形态是指伴随着互联网技术进步与大众消费升级出现的去雇主化、平台化的就业模式。其中,网约车、外卖、闪购、民宿、直播主播等平台经济的灵活就业,已成为吸纳就业、解决失业问题的新渠道。据《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0)》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共享经济领域就业保持较快增长,以新业态形式出现的平台员工数达到623万人,比上年增长4.2%;平台带动的就业人数约7800万人,同比增长4%。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一大批新就业形态脱颖而出,不仅为人们提供了更多便利,同时,也提供了更多就业岗位。例如:2020年1月20日至3月30日疫情期间,仅美团新注册外卖骑手就高達45.78万人。

  当新就业形态成为就业增长新引擎的同时,新就业形态特别是互联网新就业形态,与传统就业方式相比,在劳动关系、技术手段、组织方式、就业观念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对政府的就业及社会保障政策提出了新的挑战。2020年7月15日,国家发改委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要求各地拿出硬招、实招支持新就业形态的健康发展。为了尽快掌握玉溪市新就业形态发展状况,玉溪市就业局联合玉溪市新就业形态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玉溪市新就业形态从业者代表以及玉溪师范学院相关专家,于2020年6月至7月通过访谈、实地调研、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玉溪市新就业形态的类型、特点、就业规模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玉溪市新就业形态发展概况

  调查显示(详见表1),现阶段玉溪市新就业形态从业者主要是创业式和提供服务两大类,创业式从业者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将线下的店铺或是传统零售模式搬到线上实现就业,提供服务从业者依托互联网平台提供诸如快递配送、外卖送餐、移动出行、知识技能、代驾、网络直播、家政等服务实现就业。从业者主要来自第三产业,创业式从业者创立的企业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从业者主要是已婚的25岁~35岁的年轻人,其中男性人数较多。从业者大多基于工作时间自由、收入高、能学到新技术等原因选择新业态就业。从业者的学历和收入较高,大专和本科学历占比达到了60%,60%的月收入超过了6000元。从业者通过自主创业、“线上+线下”不固定工作地点的方式灵活工作;为了提高自我竞争力,73.3%的从业者会接受各类技能培训。80%的从业者每周工作的时间超过41小时,40%的每周工作时间在51小时以上。玉溪新业态从业者主要依托淘宝、抖音、美团、腾讯四大国内知名的互联网平台。

  为了进一步探究新就业形态促进玉溪市就业的效能,本次调研以玉溪市新业态从业者人数最多的玉溪美团外卖平台为切入口,以200名骑手、40家商家为样本,详细了解了玉溪市新就业模式在创造就业机会、提升就业能力、提高就业质量和促进劳动力市场良性循环四个方面的情况。

  1.创造就业机会

  玉溪市美团外卖平台2020年1月~6月总量达67万单;截至2020年7月,商家总数1967家,在参与问卷的40家商户中有一半商家每天外卖订单占总销售单数的50%~60%。玉溪市

  美团外卖平台有单骑手597名,在参与问卷的200名骑手中94%来自玉溪市,6%来自云南省内其他地区,92%来自农村,8%来自城市。调研结果显示,新就业在城镇和农村都吸纳了很多劳动者,对缓解就业压力,保持就业稳定有很大作用。随着平台订单数量的增加,一方面,促进了骑手这一新就业的发展壮大;另一方面,商家对人员的需求也日益增加,从而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我们没上平台时是5个员工,后来上了外卖以后忙不过来了,就又招了1个前厅,像打包、接单都由专人负责。”——玉溪某餐饮店。线上推广运营为商户扩大了营业额,从而扩大了员工队伍的总体规模。在调研过程中,有商家表示到店餐饮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美团搜索后作出的选择,一些优质商家在美团平台引流作用的带动下迎来了客流量的快速增长。

  2.提高就业质量

  玉溪市新就业形态对提高就业质量有显著作用,不仅可以提高从业者和商家的收入,对优化商家内部管理流程的作用也较为显著。在参与问卷的40家商户中,平均每天外卖单数123单,平均每单价格20元,外卖收入占每月营业额平均为35%,入驻美团平台后营业额平均增长4300元。在参与问卷的200名骑手中,有43.5%的骑手工作收入在5000元左右。人均生产率提高的同时,获得了企业利润和员工收入的双重提升。美团平台提供的增值服务有助于商户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同时有利于员工工作质量的提升。据调查显示,商户认为美团平台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起到了多方面的影响,其中影响范围最广的项目分别是更加精准地找到目标用户和帮助企业标准化服务内容和流程。

  3.提升就业能力

  新就业形态从业者不仅需要掌握标准化的职业技能,还需要通过持续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调查显示,美团平台为商户提供平台排名、用户评价以及后台数据分析等多项增值服务,促进企业规范员工流程以及提供相应的培训项目,助力员工技能的标准化和技能水平的整体提升,从而实现员工总体就业能力的提升。美团平台为了助推行业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培训服务,助力商户提升经营能力,助推劳动者提升就业能力。

  4.促进劳动力市场良性循环

  从雇佣关系到合作关系、从固定劳动到随时随地工作,玉溪市新就业形态不断焕发生机,在灵活性、包容性、自由度等方面展现出明显优势;同时,在就业渠道的拓宽、就业弹性的增强、劳动者收入的提高等方面,也发挥出重要作用。新就业形态增加了就业机会,扩大了就业规模,提升了就业质量,带动技能升级联动产业升级,进一步优化劳动力市场供给侧要素,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良性循环。

  二、新就业形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新就业形态出现时间不长,仍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为了更好地引导新就业形态的快速发展,需要结合区域实际对玉溪市新就业形态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

  1.玉溪经济发展面临较大困难

  新就业形态是新经济形态在就业领域的反映,玉溪区域经济的样态决定了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水平。在2016年之前,玉溪市GDP总量在云南省16个州市的排位一直稳居第三位,昆明市和曲靖市分别位于第一和第二位。但自2017年起,红河州开始赶超玉溪市,且最近三年玉溪市与红河州的差距逐步拉大。与发达地区相比,玉溪现有产业明显存在招商引资难、产业体系不完善、品牌优势不突出等问题,同时,缺少有影响力、吸引力的产业集群使玉溪市经济发展受到较大制约。

  2.营商环境亟待优化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好的营商环境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资金、项目。为提升营商环境,近年来玉溪市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但一些部門担当意识不强,沟通协调不力,审批效率不高,职能转变不到位等,相关工作没有得到真正落实。调研显示,玉溪距离昆明仅有70多公里,这对玉溪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昆明市作为云南的省会城市,吸引了大批投资商的注意,这对于玉溪投资的规模程度造成了一定的限制,进而使得玉溪的人才大批流向昆明,造成人才短缺的现象。同时,由于营商环境存在“痛点”,玉溪地区的人才对于本地普通企业没有兴趣,这样就造成了严重的人才流失。

  3.新业态从业者年纪轻,缺乏职业培训

  调研显示,新业态从业者普遍是90后。比如外卖员,玉溪市美团外卖骑手88%是90后,职业成长性单一,会造成长期的整个就业市场出现短板和代际更替;比如直播主播这类从业者,比较年轻,缺乏职业规划,而劳务型服务技能的沉淀也很难。红塔区电子商务示范产业园负责人王歆棋总结园区2019年成绩,虽然入园企业有50家,带动了2800多个就业岗位,2019年园区经济数字总量达到1.1亿元,实现税收7325万元,在本土入驻和培养企业方面有一定成果,但在培训方面缺少资源,企业人才流失严重依然是老大难问题。

  4.大学生毕业就业形式严峻

  当前大学生毕业就业形势严峻,结构性矛盾突出。大学生毕业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不仅表现在就业总量压力较大,而且体现在行业、职业、地区等结构性矛盾明显突出等方面。调研显示,玉溪整体安逸的生活环境造成人才流出严重,就业竞争意识不强,大学生毕业就业率不高,很多毕业学生对人生变化和职业角色变化转变意识都不强。疫情冲击对于高校毕业生的期望行业、期望工作地方、期望岗位影响较大。在择业过程中,毕业生更希望去一线城市或省会

  城市。究其原因,主要是就业观念有待提高。当今毕业的大学生大多是90后,他们向往大城市,认为在大城市才能使自己的价值得到体现。但是,大城市并不能为所有毕业生提供机会,大学毕业生应该从自身实际出发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不断调适自己的就业方向,使自己的定位与择业目标不断相适应。

  5.就业统计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目前,新就业形态的概念以及统计口径仍无法明确界定。在传统就业形态下,就业率、失业率、劳动力市场参与率等指标被用来衡量就业的波动情况。但是,在新就业形态下劳动力具有更高的流动性和灵活性,因此就业情况越来越难以衡量。传统的就业指标体系很难反映新就业形态的变化,因此,新就业形态下,就业统计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三、玉溪市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的建议

  1.抓住“新基建”的机遇发展新兴产业

  对于一个发展中的城市来说,新兴产业领域大项目的建设就像一个引擎。当下云南省已把“新基建”作为提升产业能级、集聚优质资源、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路径。为抢抓“新基建”带来的新机遇,积极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运作,玉溪市应积极制定“新基建”领域重点企业招商行动计划,摸清家底、定好方向,突出精准招商,抓住“新基建”的机遇,加强新兴产业领域招商引资。产业是发展的基础,有好的产业支撑,发展才能有长足的动力。在新兴产业领域方面,玉溪经济发展关键是抓住重点产业,聚焦卷烟及配套产业、矿冶及装备制造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文化旅游产业、信息产业及现代物流业等重点产业。新就业形态如数字经济、直播平台经济、线上教育培训、网络零售、互联网医疗、移动出行等的发展,可以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创造更多的条件;同时,新就业形态可以创造更灵活的就业岗位,吸纳更多的劳动者就业。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化市场化招商引资,鼓励建立社会化专业招商中介机构。

  2.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让新平台成为就业“生力军”

  对玉溪市发展而言,只有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和项目,才能实现城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是一个持续发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仅要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顶层设计,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不断补齐短板。首先,切实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加强审批管理效率,实行多部门联合办公、一站式审批。其次,取消部分收费,如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商户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等,切实减轻部分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的税收负担。再次,进一步降低场地费用。鼓励各类业主减免或缓收房租,帮助新就业形态人员减轻房租负担;同时,也可以盘活闲置资产,如将社区服务的闲置空间改造成免费经营场地,优先向新就业形态人员提供。密切跟踪经济社会发展、互联网技术应用和职业活动新变化,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对新职业的意见建议,动态发布社会需要的新职

  业、更新职业分类,引导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社群健康等更多新就业形态发展。及时制定新职业标准,推出新职业培训课程。完善统计监测制度,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统计监测指标。

  3.为新就业形态提供务实的就业保障支持

  由市政府牵头,会同发改委、统计局、工商、税务、工信委等部门共同制定玉溪市互联网经济与新就业形态协同发展规划,加强“互联网+”新就业政策与产业、财税、金融等政策的衔接,加快形成推动新就业形态发展的统计体系、政策体系。将新就业形态的就业人员纳入培训范围,组织开展开办店铺、市场分析、经营策略等方面具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促进提升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支持各类院校、培训机构、创业产业园、互联网平台企业等,更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进线上线下结合,政府与企业结合,灵活安排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不断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

  研究制定新就业形态的相关劳动保障政策,明确各平台企业在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的职责,引导平台及相关企业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报酬、职业安全保障医疗保障、休假等事项,引导产业(行业、地方)工会与行业协会或行业企业代表协商制定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工时标准、奖惩办法等行业规范。

  4.构建人才大数据,切实落实“就业优先”的政策

  在新业态的时代背景下,应利用平台优势构建人才大数据,进行智能化人才精准匹配与精细管理,滿足个性化求职需求,实现企业降本增效,缓解用工结构矛盾,全面满足大学毕业生个性化、定制化的求职需求。定期组织举办“网上签约周”活动,启动人才“招聘e站”云平台,组织开展网上招聘系列活动,发布玉溪人才各类岗位需求信息。开展“云招聘”“人才政策进校园”等专题线上推介。在加大宏观经济需求扩张的同时,应切实落实“就业优先”的政策。高校应进一步明确办学目标,关注新经济、新业态和新就业,建立更具实践性的实习基地,切实提高大学生的硬技能和软技能,将提升各项素质和能力作为高校人才培养制度和体系改革的中心任务。同时,大学毕业生也应进行长远的职业发展规划,放弃传统的“一次到位”的就业观念,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一份工作,在实践工作中使自己不断成长,不断将自己的求职愿望与社会的需求相匹配。

  四、结语

  目前,我国正处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新就业形态、新的就业方式必然会层出不穷。地方就业行政主管部门未来应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让新就业形态茁壮成长,为玉溪市经济发展行稳致远创造更多可能。

  参考文献:

  [1]姜耀东.让新业态成为稳就业的“接纳器”[J].中国政协,2019,(07):26~27.

  [2]王娟.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的新就业形态:内涵、影响及发展对策[J].学术交流,2019,(03):131~141.

  [3]王松.新科技革命下我国新就业形态研究——基于马克思劳动过程理论的分析[D].南京:南京财经大学,2018.

  [注]基金项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课题“基于新发展理念的云南省经济发展监测与评价研究”(JD2018YB23);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滇中高原湖泊流域协同构建生态康养圈研究”(YB2018018)

  作者简介:

  1.林茜,玉溪师范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经济统计。

  2.郭昆,玉溪师范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区域经济一体化。

  

  

篇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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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问题探析

  作者:陶志勇来源:《中国工人》2018年第06期

  新就业形态发展创造了大量工作岗位,提高了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匹配效率,增加了弱势群体的就业机会。

  新就业形态呈现出关系灵活化、工作碎片化、工作安排去组织化的特征。

  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了“新就业形态”的概念,与传统的“灵活就业”概念相分离,明确指出要“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反映出我国政策层面对新就业形态的重视。新就业形态主要是指伴随着互联网技术进步与大众消费升级出现的去雇主化、平台化的就业模式。这一概念,概括了新一轮技术革命所导致的就业模式、工作模式的巨大变化,也概括了目前中国乃至全球劳动力市场中出现的新趋势。

  新就业形态井喷式发展带来了就业机会的增加

  新就业形态对中国这样一个劳动力大国而言,其意义不言而喻。一是新就业形态发展创造了大量工作岗位。根据中国国家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17年底,我国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约7000万人,比上年增加1000万人,城镇每100个新增就业人员中,就有约10人是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二是新就业形态提高了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匹配效率。在岗位创造方面,工作场所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不充分,而网络平台等新就业形态的劳动力市场信息是充分的,供求及时对接、有效配置,大大降低了劳动用工双方的搜寻成本、联系成本、签约成本,有效减少了摩擦性失业。三是新就业形态发展增加了弱势群体的就业机会。网络就业方式灵活,就业弹性大、门槛低,创业成本小、范围广、不受城乡地域限制,年龄较大者、技能较低者、妇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皆可创业就业。四是网络平台等新就业形态以极高的开放性、包容性和充分的市场竞争,为不同社会阶层、不同群体提供公平和无差异的就业收入,缩小了收入不平等。五是当前我国正在进入新的“零工经济”时代,各种自由职业层出不穷,就业方式、时间、地点的选择,更加灵活多样。新就业形态为“二孩”政策背景下,广大从业人员特别是妇女更好地平衡家庭与工作关系提供了可能。

  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无法用现行的法律关系加以界定

  新就业形态这种就业模式呈现出关系灵活化、工作碎片化、工作安排去组织化的特征,这与传统就业形态中,由企业组织生产、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相对固定的就业形态有较大差异,也不同于一般的劳务合同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与他们之间的关系若即若离,“像雾像雨又像风”。一是不同于传统标准劳动关系。传统劳动者的工作对象、地点、时间、方式、内容等存在固定化、程序化、书面化的特点,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控制程度极高,组织从属性、人格从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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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经济从属性的特征十分显著。但这些在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身上都明显弱化:劳动者有更加灵活的就业选择、更加独立的服务过程和经营性报酬获取、更加自由的退出机制等。二是不同于一般的劳务合同关系。理论上对劳务合同关系的界定有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双方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信息是支撑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支柱,劳动者在平台等新就业形态构筑的信息网络空间工作,产生了不自主劳动,使得新就业形态用工双方无法像劳务合同用工双方当事人那样保持身份与人格的绝对独立。三是不同于非全日制灵活就业。他们与灵活就业人员外在特征很像,但由于其自带生产资料,通过分成改变了劳动者单纯获取工资的受雇地位,加入到剩余价值分配中了。同时这部分人员的工作准入退出更灵活、工作自由裁量权更大。四是不同于一般的社会交往(结社)方式。互联网时代最显著的特征是人与人之间连接的便利性和“零成本”。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线下是陌生人、高度分散,但在线上却由于工作同质性高、利益诉求高度一致,极易集聚形成“非正式组织”,对我国工会组织体制乃至整个社会治理提出挑战。

  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对传统的就业主体两分法提出挑战

  在劳动关系双方中,劳动者处于从属性地位,存在天然的弱势。劳动法律是针对劳动关系双方不平等关系而采取不平等保护措施的法律规范,其正当性在于给予相对较弱一方的劳动者以倾斜保护,以公权力强制干预的方式矫正劳动关系的强弱差异。但在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中,双方地位产生了微妙变化,劳动者独立性增强。对这一群体如果直接纳入传统标准劳动关系对待,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新经济的发展,从长远看也会加剧劳动者的就业压力和失业风险,扭曲劳动法律的制度功能。如果归结为劳务合同关系,完全排除在劳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外,又会使其完全暴露在劳动力市场风险之下,面临收入不稳定、社会保障缺失、职业安全缺乏等问题。劳动关系和劳务合同关系非此即彼的传统劳动法律保护和责权分配模式,在应对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方面显得过于简单和粗糙。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的制度创新

  按照传统劳动法律的思维路径,不能真正有效解决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问题,必须创新劳动法律的理念和制度。从总体思路上讲,要坚持保障适度的原则,这一群体劳动保障权益的享有和保护程度,要强于劳务合同工而弱于传统标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只受到劳动法律的部分保护而非全面保护,以便给用工双方留有更大弹性。一方面不能妨碍新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又可以使这部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真正实现工会组织的“两个维护”的目的。英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实践也是如此,他们往往侧重对这部分劳动者最低工资、带薪休假、法定病假工资、不受就业歧视、休息时间、加入工会、集体协商等权益进行保障,均把解雇保护排除在外(因为这部分就业人员工作自由裁量权非常大、就业方式十分灵活)。

  《劳动合同法》在第五章,分3节分别对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作了特别规定。鉴于新就业形态用工是从非全日制用工等灵活就业人员中分离出来的,可以考虑在保持《劳动合同法》总体立法框架不变的前提下作一微调,在其特别规定中再增加一项内容,即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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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一些地方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仍未能启动影响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第三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任务越来越重主要表现在破产停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个别地方企业改革不彻底部分国有企业经济补偿金和拖欠职工债务问题难以解决劳动关系尚未理顺存在不稳定的因素阻碍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步伐三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发展步伐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思想观念面对新的形势和问题我门要用科学发展观来统筹指导劳动保障工作进一步创新我们的思想观念1树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与经济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的观念经济发展虽然是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可以为劳动力就业创造宽裕的条件但经济的发展并不能自动地必然地解决劳动保障问题反而会加剧各方面社会因素相互竞争的剧烈程度要解决劳动关系问题必须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把劳动关系工作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2树立构建劳动关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的观念人是生产力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也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条件劳动关系是围绕着劳动者这个生产力因素中最活跃的因素进行的是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的一个重要前提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趋势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优胜劣汰将成为必然劳动力的岗位变换和就业结构调整也会更加频繁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才能做到企业能进能退人员能进能出职工在岗位转换和失业时有基本生活保障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才能顺利推进3树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观念就业是民生之本而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保持就业稳定的重要因素政府要在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促进就业的同时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广大劳动者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补弱有所助的基本要求所有这些问题充分体现了一个社会的公平平等互助自立等方面的文化特征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因素二加快城乡统筹就业步伐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我们要加大扩大与促进就业工程的工作力度以完善和落实政策为主线以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为手段深化企业改革统筹城乡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1要以落实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为主线推动各级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之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各级政府一把手工程级级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尤其是要把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落到实处积极采取措施突破小额担保贷款公益性岗位开发一帮一帮扶机制落实难的问题全面

  劳动保障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中央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不断深化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体制。就业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得到贯彻和实施,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发挥了根底作用,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取得初步成效。全市城乡从业人员到达269。3万人,年均递增1。8%,三大产业从业人员构造由42:31:27变为41:30:29;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根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各类培训机构培训能力到达5万人;有4万人通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城镇就业局势根本稳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障体系根本建立,市级统筹逐步推开,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人员分别到达16万人、7万人、19万人和6万人;各项保险基金结余6。5亿元;企业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城镇职工工资平衡增长,每人年均工资达9320元,年均递增18%;劳动关系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到达近10万人,城镇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到达85%;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到达96%,保持了劳动关系的稳定;依法行政工作成绩突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一步健全,执法手段逐步完善,力度不断加大。劳动保障效劳平台建立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市建立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近100个,使劳动保障工作延伸到基层一级;配套完善了10个劳动力市场;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立进展快,已完成与省、与县(市、区)联网。

  当前,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开展面临诸多新的机遇和有利条件,主要是:中央和省委对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明确的

  要求,把促进就业作为国家实行的长期战略和政策,把扩大就业作为全面建立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把做好再就业工作作为解决困难群众生活生产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为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开展指明了方向;各级政府开展经济的指导思想逐步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使劳动保障事业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受到社会各方的重视;随着全市经济构造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逐步深化,经济持续开展,为劳动保障事业的开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依法治市工作的不断推进,有利于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标准管理;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改革中逐步积累了丰富,劳动保障事业根底设施的配套和完善,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效劳水平,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根底。

  我市劳动保障事业面临着诸多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第一、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繁重。随着经济构造调整和企业改革步伐加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增加,再就业压力依然很大;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仍存在急需解决的难点问题,尤其是公益岗位开发措施落实难;农村充裕劳动力普遍缺乏创业能力,劳动技能低,就业观念也较为,培训任务十分繁重;劳动输出的集约化和组织化程度仍较低,就业效劳体系建立离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第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面临较大压力。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大,各地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不平衡、统筹层次低;一些地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主动性不高,尤其是缺乏建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协调机制,全责征收责任机制难以落实,不敢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依法征缴社会保险费;一些地方

  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仍未能启动,影响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开展。第三、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任务越来越重。主要表现在,破产、停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个别地方企业改革不彻底,部分国有企业经济补偿金和拖欠职工债务问题难以解决,劳动关系尚未理顺,存在不稳定的因素,阻碍全市经济社会的开展步伐。

  面对新的形势和问题,我门要用科学开展观来统筹指导劳动保障工作,进一步创新我们的思想观念。

  1、树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与经济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的观念。经济开展虽然是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可以为劳动力就业创造宽裕的条件,但经济的开展并不能自动地、必然地解决劳动保障问题,反而会加剧各方面社会因素相互竞争的剧烈程度。要解决劳动关系问题,必须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把劳动关系工作列入社会经济开展规划,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

  2、树立构建劳动关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的观念。人是生产力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也是解放和开展生产力的重要条件。劳动关系是围绕着劳动者这个生产力因素中最活泼的因素进展的,是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展经济构造的战略性调整的一个重要前提,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开展趋势,企业将面临更加剧烈的竞争,优胜劣汰将成为必然,劳动力的岗位变换和就业构造调整也会更加频繁。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才能做到企业能进能退,人员能进能出,职工在岗位转换和失业时有根本生活保障,经济构造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才能顺利推进。

  3、树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维护广阔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观念。就业是民生之本,而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保持就业稳定的重要因素。政府要在协调社会经济开展,促进就业的同时,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广阔劳动者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补、弱有所助、****的根本要求。所有这些问题,充分表达了一个社会的公平、平等、互助、自立等方面的文化特征,是我们建立和谐社会的关键因素。

  我们要加大“扩大与促进就业工程”的工作力度,以完善和落实政策为主线,以强化公共就业效劳为手段,深化企业改革,统筹城乡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1、要以落实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为主线,推动各级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之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各级政府一把手工程,级级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尤其是要把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落到实处,积极采取措施,突破小额担保贷款、公益性岗位开发、“一帮一”帮扶机制落实难的问题。全面实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程。在每个镇(街道)建立一个派遣组织或就业效劳实体,确保至xx年每年新增就业岗位20000个,促进10000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3000人工作任务的完成。各地在制订经济开展战略时,要把致力于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上,逐步建立起经济开展与就业增长相互促进、协调开展的政策体系,结合所有制经济构造和经济构造的调整,努力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大力开展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效劳业;要因地制宜开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注意区域协调,引导转移就业,扩大就业门路;要积极扶持下岗职工和失业人

  员自主创业,鼓励劳动者寻找灵活就业门路;要进一步调整就业政策,建立城乡统一就业制度,落实有利于劳动者进城打工、外出务工的灵活就业政策,积极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

  2、要按照就业效劳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新三化”要求,完善就业效劳体系。要抓好“新三化”的建立规划,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重点是建立10个“一站式”效劳平台,要依托市、县二级的劳动力市场、就业效劳机构或劳动保障部门综合效劳大厅,开设“一站式”的就业效劳大厅,设置咨询效劳、流动就业管理与失业登记、职业指导与职业介绍、专项效劳(指为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学生等特殊群体提供专门效劳)、再就业效劳、劳动保障事务所代理、社会保险经办等根本效劳窗口,实现办理各项就业效劳业务只进一个门、只亮一个证、一条龙效劳。要在重点完善全市10个劳动力市场根底设施建立的根底上,认真贯彻《**省职业介绍条例》,完善市场就业效劳体系,大力开展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充分发挥其市场导向、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转业转岗培训以及劳务代理等效劳功能。制订和完善劳动力市场管理规那么,标准非公益性的职业中介组织,维护劳动力市场正常运行秩序。

  3、完善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建立。要按照“六到位”的要求,抓好全市100个劳动保障事务所的软硬件建立,重点推进劳动保障事务所走上标准化运行轨道,全面开展劳动保障业务工作。要完善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标准和效劳标准,加强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素质较高的工作队伍,全面开展下岗失业人员管理效劳、社区岗位开发、组织实施劳务派遣、扶

  持就业困难群体、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效劳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

  4、整合培训资源,开展特色品牌专业培训。要按照“调整布局,形成规模,提高层次,突出特色,效劳就业”的方针,重点抓好国家重点技工学校的规划建立,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建立任务,每年培养输送3000—5000名具有专业化技能。要系统推进技校、职业培训机构综合改革,逐步形成以职业资格培训为特色的就业培训体系。从xx年起,力争各类培训机构培训各职业(工种)到达6。2万人,逐步提高中高级技术人才的培训比例。一是加大办学体制改革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积极开展技工教育产业,继续推进办学权与所有权别离的改革,引进国内外知名的职业培训机构来我市合作办学;二是积极推进课程、教材改革,建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在内的、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新的课程体系,逐步形成一批内容新、水平高、实用性强的精品教材;三是开展特色品牌专业培训。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培训资源,健全“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机制,开办富有地方特色的精品牌专业,开展“订单式”培训,突出专业化训练,使劳动者掌握较高的专业技能,确保能够充分就业。四是提升职业技能鉴定水平。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坚持以科学管理为根底,以质量控制为前提,以技术支持为手段,全面提升职业技能鉴定水平。

  5、加快农村充裕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步伐。要按照加快城市化进程的要求,组织农村充裕劳动力转移就业,制订劳务扶持政策,加大对农村充裕劳动力职业培训转移投入。依托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创办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基地,重点培训年均家庭收入1500以

  下的困难群体,每年完成培训转移输出4。2万劳动力的任务,其中中短期培训1。2万人,普通培训3万人,要结合实际,努力开展“四清三培三促进”工作。“四清”即:一是清楚每个村劳动力的现有状况,包括文化状况、技能状况、年龄状况、男女比例状况等情况。二是清楚每位劳动力的去向,包括外出务工、本地就业等情况。三是清楚农村充裕劳动力的技能特点和就业意向,包括家庭经济收入、技术专长等情况。四是清楚当地企业用工情况和外地企业用工信息,包括企业的用工需求,用工特点,效劳要求等情况。通过调查,做到逐村过关,造册登记,逐人建档,形成农村劳动力数据库,为实施转移就业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三培”即:一是开展骨干培训,主要针对师资专业人员、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农村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培训工作,逐步形成一支专业化管理队伍,以此带动面上的培训工作的开展。二是开展中短期技能培训,重点抓好劳动预备制培训、智力扶贫、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对二、三产业就业的适应能力。三是开展普通培训,主要针对农村充裕劳动力中,文化程度偏低、年龄较高、有一定农业种养技术的人员,开展以农业产业化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创业培训,使其掌握一定的“三高”农业种养技术。“三促进”即:一是促进就地就业。通过抓好“三高”农业创业培训,转变农村充裕劳动力的就业观念,引导他们就地开展地方特色产业,开展农产品包装、加工等特色产业,最大限度的促进农村充裕劳动力留在当地参加农业生产,并获得合理的较高的收入。二是促进就近就业。做到因势利导,政策扶持,积极培育乡镇企业开展,以开展起来的乡镇企业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三是促进进城就业。从制度上创新就业机制,制订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

  的政策,打破区域界限和城乡差异,打破户口、地域等就业限制,使农民工能够和城里人平等竞争、平等就业、平等生活、平等居住、平等享受社会福利,使其放心融入到城市建立之中,成为城市不可或缺的就业力量。

  1、运用法律手段推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实现各项社会保险全面覆盖法规规定的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重点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参保工作,对拒不参保的单位依法强制执行,并予以曝光。以全方位、多层次、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参保意识。

  2、协调配合地税部门完善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方法,核准缴费基数,努力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推动政府调整财政支出构造,提高财政的社会保险支出比例;积极探索基金保值增值的多种途径,形成国家、企业、社会、个人等方面共同负担的基金筹集机制,增强社会保险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社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

  3、逐步提高统筹层次,深化社会保险制度综合改革。根据不同险种的开展水平,分步提高统筹层次。按照“先纳入,后标准,再提高”的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方案,统一各险种的费基、费率和计发基数。加快完善根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步伐,抓紧建立县(市、区)一级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建帐、支付、审核和职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等一套健全的制度,完善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方法,保障职工的医疗需求。做好失业保险制度与下岗职工根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并轨,以及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衔接,保障失业人员根本生活;通过制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提取

  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费和职业介绍补贴方法,管理使用基金,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就业;积极探索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坚持保障与预防相结合的原那么,稳固开展工伤保险,积极开展工伤(职业病)康复事业;尽快建立生育保险制度,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完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方法,加快离退休人员与原企业别离;积极探索离退休人员以社区为依托的社会化管理效劳模式。加快劳动保障卡发放步伐,争取在二年内完成发卡工作,使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一卡,持卡查询,持卡办理业务。

  4、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视管理,逐步构建统一的由行政监视、内部审计和社会监视的各级社会保障基金监视体系。认真贯彻《**省社会保险基金监视管理条例》,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内部审计制度、调剂金管理方法、基金预警机制等一整套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的收支情况,承受社会监视,形成依法监管和公开监视机制。抓好被挤占挪用基金的清理工作,认真查处管理、运营中违纪违规案件,防范基金运营风险。采取有效措施追收企业欠费,防止和解决社会保险费逃废的问题,维护基金的完整与平安。

  要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平安”的原那么,抓好金保工程建立。同时,要注重实效,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部门的行政效能。重点抓好一个数据中心,劳动力市场、社会保险二个子系统,一个办公自动化网络建立。开通12333劳动保障咨询效劳和电信部门1860公共信息查询;全面实现县与镇(街道)联网,完成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办公自动化建立。围绕这一工作目标,重点要加强五方面工作。

  1、加强工程管理。各地金保工程要实行工程管理制度,建立信息管理效劳中心,抽调熟悉劳动保障业务和信息系统建立的人员组

  成工程管理机构,建立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工程进度、质量、资金的管理和控制,使金保工程工程各个阶段建立按步骤、有方案、高效率、高质量进展,确保在方案时间内和本钱预算内按方案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建立任务。

  2、加强信息应用。一是扩大联网数据应用,逐步扩大应用范围,提高应用层次,要尽快将应用范围扩大到就业、失业、医疗、基金监管、异地业务协同管理等方面:二是要把面向社会为公众效劳放在信息建立重要位置,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面向公众提供更多更方便的效劳;三是要加强学习培训,对业务部门工作人员进展全面培训,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加强交流协作,掌握信息化技术,为信息化建立打下扎实根底。

  3、加强资源整合。资源整合是信息系统建立的重要课题,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切不能搞重复建立,浪费资源,浪费资金。一是整合系统。要下决心逐步把分散建立的劳动力市场、社会保险、局域网、各个系统和设备整合成统一的信息系统和信息平台;二是整合信息资源。把劳动力数据、社会保险数据进展有机合理的整合,对一些重复、矛盾、过时的数据进展清理,最终实现同人同地同库。三是统筹整合资金。要引入市场投资机制,利用银信部门参与投资建立,资源共享。各地要把各项信息化建立资金集中用于金保工程建立,所有资金都要集中在行政财务部门,并要结合部门预算和投资方案,抓好资金管理。四是整合技术、人才。目前,我市信息化技术、人才十分薄弱,要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同时把现有的技术人员组织起来,集中力量建立好金保工程。

  4、加强数据质量。数据质量是信息化的生命,也是涉及到公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提高数据质量是金保工程建立的长期任务。数据

  录入必须做到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各地要建立数据抽查制度,定期通报数据,从基层抓起,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数据准确率到达99%以上。

  5、加强示范点建立。要建立县(市、区)、镇(街道)金保工程建立示范,统一配套、统一建立标准,以此为依托,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金保工程建立。

  1、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分地区、分行业、分工种的构造性最低工资制度;协调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与当地经济的开展,逐步增加低收入居民的工资收入水平。

  2、加强对企业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全面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引导、调节企业工资水平的合理增长;大力推行劳动力市场价位制度,逐步建立以中心城市为依托,覆盖全市各地、各个行业、各职业(工种)的多层次的劳动力市场价位制度,促进劳动力市场的标准开展;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管理,保障职工获取报酬的合法权益。

  3、以税收手段调节劳动者收入,调节地区、行业工资收入差距,限制非竞争性行业、企业工资的过高、过快增长,使行业间的工资收入关系趋于合理,表达公**那么。

  l、稳固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催促所有企业招用职工均签订劳动合同,重点抓好非国有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依法监视企业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标准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的行为,特别要妥善处理国有企业因改组、改制、关闭、破产等而导致劳动合同解除、变更及其他问题。建立劳动合同签订与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互动机制,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企业和职工参保缴

  费时发现企业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催促企业及时与职工补签劳动合同。

  2、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在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中,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对其他国有企业,重点促进其建立内部协商机制,明确相应的形式和程序,加大职工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力度。

  3、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按照“重在源头预防、重在基层调解”的方针,逐步建立起企业调解、行政调解等多种类型的调解制度,建立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组织组成的三方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健全工作制度,协调解决本地区的重大劳动关系问题。健全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改进办案方式,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结案率。积极预防和及时处理因劳动争议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4、积极研究就业形式多样化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对实行阶段性就业制度和弹性工作制后,大量出现的非全日制工、季节工、短期工、临时工等多种就业形式中的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权益保障、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提出对策。

  1、抓好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协助市人大、市政府制定出台与《劳动法》相配套的地方性劳动保障规章,着重抓好促进就业、劳动合同管理、企业工资支付和欠薪处理、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等方面规章的制订出台,形成根本配套的地方性劳动保障规章群体。

  2、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行政复议、行政处分听证、行政赔偿、标准性文件备案、执法监察等方式,加强劳动保障部门系统内部执法

  监视;积极转变行政职能,实现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协同运作;制订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业务根本标准,确保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依法标准行政、公正执法。改革审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实行办事工程、程序、依据公开,逐步实现政务全面公开。

  3、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监察。以日常巡视监察为主要方式,实行“定期、定人、定区域、定指标”制度,重点对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发放、执行工时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比较突出的问题进展监视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完善投诉举报制度,认真受理举报案件。大力推行劳动年审及社会保险登记年审制度,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实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制度。

  4、标准劳动监察办案程序,加强劳动监察档案管理。上级劳动监察机构要对下级机构办案程序进展监视,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考评制度,改善劳动保障监察办公条件和物质装备,提高执法监察效率。

  1、改进和加强方案工作,编制、实施各项规划。方案必须根据国家和我市经济社会开展的主要目标与政策,符合本地区劳动保障事业开展的实际和开展规律,突出方案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健全方案协商制度,劳动保障事业开展的重大目标、重要政策出**要在内部充分进展协商,实施后要加强监视检查,实现劳动保障事业的协调开展,形成合力。推动各级政府把劳动保障事业开展纳入经济社会开展总体规划,出台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时多考虑对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影响。加强和改善劳动保障统计信息工作,改进统计方法,围绕劳动保障事业开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加强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完善劳

  动保障信息公布制度,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视和决策支持的整体功能

  2、建立健全劳动保障领域宏观调控指标体系。逐步形成以城镇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险参保率和基金征缴率、企业人工本钱、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技能人才构造、劳动合同签订率、劳动争议立案率等指标为主的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工作预测预警体系,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开展的环境分析,根据劳动保障宏观调控指标开展预测预警工作,进一步做好对劳动保障工作运行的监测,及时发现警情,并提出相应的调控措施,保证劳动力市场的平安、有序运行。

  3、积极筹措事业开展经费。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人大和社会各方面对劳动保障事业的重视、支持,争取财政调整支出构造,加大对劳动保障事业投入,同时想方设法拓宽经费渠道,多方面、多形式筹集事业开展资金。加强财务管理,建立统一、标准的财务管理制度,围绕劳动保障事业开展的主要目标和中心工作,集中财力,确保重点工程的资金需求。对重点、长期的根底设施建立,要提出资金需求方案,分步安排建立资金。切实加强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视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4、加强劳动保障调查研究。围绕本地区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和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进展调研,集思广益,为制订劳动保障政策、指导和推动实际工作效劳。

  

  

篇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12.16•【字号】黔人社发〔2021〕19号•【施行日期】2021.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保障监察

  正文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

  黔人社发〔2021〕19号

  各市(自治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总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精神,切实做好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信息动态监管机制(一)加强劳动力就业管理监测。依托省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信息数据库,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预警监测机制。对处于就业状态的,由用人单位同步申请办理就业登记、社保登记和用工备案登记。对登记失业

  人员,应作为就业帮扶重点对象,落实联系责任、帮扶责任,对登记信息进行动态管理。

  (二)加大岗位信息归集和发布力度。强化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和信息发布者的审查责任,规范新就业形态就业岗位发布管理,依托省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省公共招聘网等渠道全方位采集新就业形态岗位信息,定期进行发布。加大服务大厅、社区(村)宣传栏等信息投放力度,降低劳动者岗位搜寻成本。

  二、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三)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指导企业按照国家关于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规定,确认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是否确立劳动关系。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宣传,增强企业合规用工意识,履行用工责任。对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企业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通过协商明确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并承担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相应责任。(四)规范平台企业用工形式。对平台企业采取劳务派遣等合作用工方式组织劳动者完成平台工作的,应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并对其保障劳动者权益情况进行监督。平台企业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依法履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责任;对采取外包等其他合作用工方式,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平台企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对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等,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三、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五)落实公平就业制度。企业招用劳动者不得违法设置性别、民族、年龄等歧视性条件,不得以缴纳保证金、押金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违法

  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管理,为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积极促进公平就业。

  (六)健全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约定时间、方式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对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依托平台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关联单位,应当依法承担本单位员工劳动报酬支付主体责任,关联单位与员工确认劳动报酬后,可委托平台企业支付。引导企业建立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劳动报酬水平。

  (七)完善休息休假制度。推动行业明确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积极与行业协会、重点平台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科学确定劳动者工作量和劳动强度。督促企业按规定合理确定休息办法,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假期、带薪休假等规定。在法定节假日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合理报酬。

  (八)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标准,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得制定损害劳动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标。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对劳动工具的安全和合规状态进行检查,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重视劳动者身心健康,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形下,采取加强劳动保护、停工停业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危害。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九)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企业应当依法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未建立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放开新业态从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细化取消户籍限制的具体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未参加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新业态从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实行90日(含90日)动态参保政策,按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参保费用,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鼓励平台企业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提升从业人员保障水平。

  (十)落实劳动者民主协商制度。督促企业制定修订平台进入退出、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充分听取工会或劳动者代表的意见建议,将结果公示并告知劳动者。工会或劳动者代表提出协商要求的,企业应当积极响应,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者申诉机制,保障劳动者的申诉得到及时回应和客观公正处理。

  四、优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十一)优化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公开发布就业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清单。根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就业需求、技能水平,提供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及时发布职业薪酬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等,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便捷化的劳动保障、税收、市场监管等政策咨询服务。(十二)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按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确定的权利义务办理参保缴费,积极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网上服务渠道,推动实现社保政务服务“全省通办”“跨省通办”“网上办”“就近办”,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更好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十三)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建立适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

  模式,保障其平等享有培训的权利。根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需求,选择有条件的市州和企业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试点。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就业地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职业培训补贴。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完善职称评审政策,畅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称申报评价渠道。

  (十四)优化公共服务。加快城市综合服务网点建设,推动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居住区、商业区设置临时休息场所,解决停车、充电、饮水、如厕等难题,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工作生活便利。保障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子女在常住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动公共文体设施向劳动者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五、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十五)完善协调治理工作机制。把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作为稳定就业、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医保、人民法院、工会以及教育、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税务等部门注重协同配合和政策衔接,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努力营造良好环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十六)强化平台企业责任。各级主管部门要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督促落实国家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措施。探索建立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业态从业人员诉求问题收集、分办、回复机制,推进适合新就业形态群体的利益诉求表达新渠道。各地要加强平台网络交易监测力度,及时发现网络交易违法线索并进行处置,规范网络交易行为,维护网络经营秩序。(十七)加强平台企业工会建设。各级工会组织要推动重点行业企业依法建立

  工会组织,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积极探索适应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不同职业特点的建会入会方式,最大限度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与行业协会、重点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开展协商,签订行业集体合同或协议,推动制定行业劳动标准。

  (十八)加强劳动保障权益案件处理。各级法院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要加强劳动争议办案指导,畅通裁审衔接,根据用工事实认定企业和劳动者的关系,依法依规处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案件。各类调解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及其他社会化组织要依法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十九)加大部门联合监管力度。各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加强治理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等突出问题,完善失信惩戒、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制度,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各级交通运输、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大监管力度,及时约谈、警示、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企业。

  

  

篇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劳动保护调研报告

  劳动保护调研报告1班组劳动保护是企业劳动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做好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班组劳动保护是指在企业最基层生产单位中,按照国家、企业制定的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制度,采取一系列技术、教育、管理、防护措施,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其基本内容包括:明确班组劳动保护职责,开展班组安全教育,组织班组安全检查,进行工伤事故现场分析及处理,用好管好劳保用品,做好女职工“特殊保护”和班组“职业病”防治工作,运行现代安全管理技术等。作为一名班建专责,通过多年的检查和调查,电力企业在班组劳动保护方面总的来说是好的,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进一步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一、班组劳动保护存在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搞好班组劳动保护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班组劳动保护主要存在的问题表现在:1、劳动保护职责不明确。班组劳动保护职责具体可分班组长、工会小组长和班组职工的劳动保护职责,在调查中发现班组长和工会小组长的劳动保护职责知道一些,但是也不全面,职工对班组劳动保护方面的职责的知识知道的就很可怜了。2、开展班组安全教育不够。班组安全教育的形式很多,一般有: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各种寓教于乐的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等。班组岗位安全教育是企业“三级安全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班组安全教育不够主要是班组岗位安全教育不能很好的执行,主要表现为:新工人或换岗工在厂里和分场的两级安全教育执行的不错,可是到班组这一级的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就不能很好的执行,尤其是班组之间换岗人员表现的尤为突出,如去年锅炉分场9.15人身事故就是一个突出的事例。各种寓教于乐的安全教育活动不够丰富多彩,在班组缺少班组安全知识竞赛、班组安全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搞的一些安全方面的活动也是分场及厂部搞的一些安全活动,缺少适合自己班组实际的安全活动。

  

  3、用好、管好劳保用品做的不好。劳保用品是预防职工生产中发生事故和职业病的一种措施,班组是个人防护用品直接使用的场所,用好、管好劳保用品,是班组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检查和调查中发现,职工发的劳保用品几乎都拿回家,留在班组的劳保用品几乎很少。如口罩是用来防尘的,可是在工作中,我们有几个职工把它戴上,一问:为什么不戴口罩?几乎是一致回答:怕麻烦,有个别职工开始也带口罩,经过大家的讥讽,也就不戴了。

  4、职工特殊保护工作上还欠缺。女职工在孕期、生育期、哺乳期这三个期间还能很好的执行,但是女职工在经期的特殊保护上执行就有些不足,一是女职工爱面子,不好意思说,班长让其工作也就将就的干了;二是班长在班组人手缺少、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让其从事重体力工作和接触凉水的工作,明知班组长是违反妇女保护法的,不好意思与班长角质,也就算了,将错就错。

  5、在做好班组职业病防治工作中表现不力。主要表现在平时宣传职业病防治上不够,不能很好的督促班组职工定期参加健康检查,对班组劳动过程中防治职业病的措施执行不力。

  二、进一步搞好班组劳动保护的对策和途径班组是企业生产一线的战斗集体,班组的一切工作要靠全班职工团结协作、齐心协力去完成。班组劳动保护工作同样如此,只有把班组内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调动起来,动员和组织全班职工共同关心、参与,才能搞好班组的劳动保护工作。1、进一步明确班长、工会小组长和班组职工的劳动保护职责,进一步教育班员对班组劳动保护重要意义的认识。使他们了解自己的职责,职责明确。使他们知道劳动保护是他们权益的表现。班长要注意发挥工会小组长检查监督员和其他五大员的作用,协助做好班组劳动保护工作。2、加强班组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加强班组的岗位安全教育。对于新工、换岗工也要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其中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由班长组织实施。内容包括:本班组岗位安全状况,规章制度、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机械、电器等设备的安全防护性能,使用方法的操作规程;本班组本岗位曾发生的事故教训,劳动条件,危险机件、危险物及控制方法,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

  

  使用和保管。在教育方法上,一般采取以老带新或以师带徒,并经过一段时间的熟悉、训练、考核合格准予独立上岗,考试成绩记入安全卡。待“三级安全教育”完毕后,建立档案,并做为今后继续教育的考核依据。寓教于乐活动的安全教育形式灵活多样,很受职工欢迎,为了丰富安全教育活动,可以根据班组的实际情况,开展班组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竞赛,班组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班组“反三违”活动,班组安全合理化建议活动,班组安全影视教育,班组事故暴光图片展览会等活动,丰富大家的安全教育活动。

  3、劳保用品的发放要按时发放并教育职工正确穿戴符合规定的劳保用品,认真作好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制止、纠正违章现象,用好劳保用品和管好劳保用品,分场和班组要经常对劳保用品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劳动用品,要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对在现场发现不合格的劳动用品,劝其离开生产现场,保证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4、把女工特殊保护工作做细,对女工实行“四期保护”中要充分对“经期”的保护,女职工要及时告之所在的班组长,以婉转的说法告之。如:“今天老姨妈来拉”,“今天红小弟回家了”之类的话语,班长一听之后就明白,在工作中照顾你,尽量不分配过于笨重的体力劳动及接触冷水的工作,如非要下冷水,必须戴橡皮手套,从生理上真正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5、加大对班组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工作。利用工作学习日,宣传职业病防治的意义,学习本班组有关的工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治办法,做好通风除尘等防护设备的保养工作,努力使班组劳动过程中达到卫生标准要求。改变他们在工作中的陋习,用班员好的实际行动维护自己的身体健康。落实防护、急救、治疗措施,落实对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的治理措施等。

  三、搞好班组劳动保护工作的途径综合目前电力行业班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搞好班组劳动保护工作的途径主要有:1、坚持“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这是每一班组长和职工必须树立的基本指导思想。具体地说,班组长对生产与安全实行全面负责制,坚决执行“五同时”制度,对班组的生产和安全工作,必须做到同时计划、部署、检查、总

  

篇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新型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的问

  题及解决措施

  摘要:在互联网时代下,就业形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灵活就业成为社会上盛行的就业方式,互联网的发展推动社会劳动保障体系的升级。新型灵活就业方式包括自雇型灵活就业和他雇型灵活就业,这部分灵活就业者与雇佣者同属于一个公司主体,在用人合作的过程中很少会产生劳动保障的问题。但不属于同一劳动主体的灵活就业者面临的劳动合作关系就较为复杂了,需要在劳动法律保障体系中做重点的加强。从法律角度加强研究,分析如何保障灵活就业体系下人员劳动与社会保障之间的关系,提升解决社会保障权益问题的效率。

  关键词:灵活就业;人员劳动;社会保障

  引言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背景下,就业形式愈发多样化,与此同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互联网+行业迅速发展起来,催生了区别于传统雇佣关系的新形式就业。面对越来越高的劳动力成本,企业维持竞争力需要减少成本增加收益,灵活就业形式有利于企业转移用工风险,减少人力资源成本,进一步地促进了我国企业对灵活就业人员的需求量,灵活就业人员的规模和数量快速增加。根据《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20)》中公布的统计数据,2019年共享经济参与者约为8亿人,其中提供服务的人数为7800万,比上年增加4%,平台雇员为623万人,比上年增加4.2%。随着平台经济下灵活就业人员的不断增多,社会保障问题也逐渐引起重视。

  1灵活就业人员的概念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几种形式就业的人员。这一群体工作时间灵活、工作岗位和收入不固定以及劳动关系不确定等,具有三

  大特征:一是劳动关系归属模糊,二是劳动风险问题突显,三是缺乏社会保障支持。

  2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之间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1劳动关系存在认知困难,无法顺利进行社会保障工作

  当前我国的劳动关系认定是从签订劳动合同开始的,传统的劳动关系保障以及管理以劳动合同的签订为基础,但是在新型的灵活就业关系中,劳动合同的签订形式较少,在组织内劳动从属关系弱于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灵活就业的形式多是建立在经济依赖性上的,我国现有的事实劳动关系无法切实地定义新型灵活就业。在处理新型灵活就业保障工作的时候,无法在法律层面上认定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合作关系,因此无法作为新型灵活就业的判断依据,最终会影响新型灵活就业事务的处理效率。

  2.2灵活就业人员缺少有效的权益保护渠道

  首先,灵活就业人员工作非固定化,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导致劳动者、雇佣方、网络平台等多方之间的关系松散,发生纠纷后各方主体互相推卸责任,灵活就业人员游离于劳动者权益保护政策的监管之外,其权益保护往往难以落实。其次,灵活就业人员常常面临超时工作、全年无休、工资过低等情况,缺乏法定工作时间和最低工资等相关政策保障,工人遇到此类侵害无法可依,劳动争议和劳动诉求得不到合理解决。最后,工会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当前灵活就业人员工会参与率低,通过工会集体维权的渠道缺失。灵活就业人员流动性强、管理不便,即便是处于同一个平台上的劳动者,相互之间仍然缺乏沟通和凝聚力,他们对劳动争议、集体谈判和工会组织等较为陌生,利用工会进行维权更是无从谈起。

  3优化新型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措施

  3.1完善社会劳动关系立法体系

  在互联网经济时代,新型灵活就业人数的增加以及灵活就业形式的多样化,推动社会保障机构加快研究对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障体系,完备劳动法律保障。为

  此,社会保障机构要深度研究《民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针对性地构建劳动法体系。在劳动法体系内保护新型灵活就业人员的所涉及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障权益,加深对于灵活就业关系复杂性、模糊性的研究,明确如何定义和服务灵活劳动关系人员,制订正确的保护标准,有效维护社会保险与劳动者的关联性,明确保护各种形式的劳动者,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尊重以及肯定。

  3.2完善体制和立法,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面

  从法律和政策上来看,灵活就业人员是我国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除灵活就业人员外的其他劳动者都已经纳入工伤保险的保障范畴,故探索适合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及保障方式迫在眉睫,通过立法的方式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将是我国社会保险改革的重要创举。

  3.3广泛倾听以及采纳灵活就业群体的声音和意见

  为做好灵活就业群体的社会保障工作,社会保障机构与灵活就业人员之间的交流是必不可少的。社会保障机构可以联合政府、工会、企业共同构建劳动关系讨论会,对劳动者保障权益中出现的侵权事件进行研究以及追溯,保护灵活就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集体协商体系,使得社会保障体系内的人员有机会、有渠道了解新型灵活就业人员的想法,针对性地出台相应的政策来保障灵活就业劳动人员的合法劳动权益。

  3.4改革社会保险制度,扩大保险覆盖范围

  首先,社会保险与劳动关系解绑。部分欧洲国家实行的“个人工作账户”制度,将工作者的社会保障与企业相脱离,而与个人的缴费记录挂钩,这种方式适应于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流动性大的特征,便于将灵活就业、平台就业等新型就业形式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同时也方便社会保障的转移接续。虽然“个人工作账户”不能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个人账户积累权益过低和缴费不足等问题,但破除现有“个人-单位-社会保障”的模式,转变为“个人-社会保障”的社会保障模式仍然值得我国借鉴。其次,应当继续完善社会保障缴费基数的相关规定,进一步

  降低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对于低收入群体可以给予特定的缴费优惠政策或补贴。此外,扩大保险覆盖范围,提高政策瞄准度,逐步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范围。在失业保险方面,需要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在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两方面的作用,将资金支出的重点放在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等方面,同时实行保险金待遇递减措施,防止产生福利依赖现象,激励失业人员积极就业。

  3.5加强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切实保障遭遇工伤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在新业态下,灵活就业人员与就业平台的劳动关系模糊,许多就业平台以此为借口,推卸工伤保险的责任。政府可以从司法层面,监督就业平台和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统一参加工伤保险的标准,明确界定工伤的范围,有助于劳动者和用工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除此之外,政府还可以推动在没有确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也可以缴纳工伤保险的制度体系。

  结束语

  现阶段,我国的社会建设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新的就业形式不断涌现,多种灵活就业形式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这期间也体现了传统劳动关系管理中的不足。本文分析了当前灵活就业劳动者的问题以及关系处理中出现的问题,基于问题出现的原因总结分析了保障社会新型灵活就业劳动者权益的措施,注重保护灵活就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解决复杂的劳动问题,确保灵活就业劳动人员得到社会的尊重以及保护,进一步提高我国的就业水平,推动我国的和谐社会的发展,为社会的建设以及发展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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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特别是随着土地的逐渐减少和市区中心的不断扩大随着经济全球化各类新兴企业的拓展和民营经济的迅速掘起随着观念的转变城市居民政策的放宽和农民特别是年轻女性外出做工比例的增高一些不良老板在大城市已无立身之地他们就会把目光转向郾城这样的小城区而这些小城区也正在极力招商引资以各种优惠政策来吸引各地老板前来经商因此农民工维权问题就显得日益重要特别是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问题已成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之一如果一旦出现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因为不远的将来广州深圳的企业掘起浪潮就会波及像郾城这样土地资源丰富农村剩余劳动力多交通便利极富吸引力的小城市

  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状况的调查报告

  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状况的调查报告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状况的调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状况的调查报告篇1为了解限额以上工业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情况,xx县对县电业局、微磁科技有限公司、永乐粮机有限责任公司、东风矿机(集团)有限公司、六和饲料有限公司、栗子园乳业有限公司、云台山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云台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大用有限公司、大华粮食机械厂等10家企业开展了抽查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现状随着企业改革、改制进程的不断加快,xx县工业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情况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调查情况看:20xx年这10家企业的就业人数有3902人,在岗职工年均劳动报酬达10346元。签订合同的1735人,占就业人数的44.5。其中:3年以上的合同工765人;1-3年的合同工630人(农民工210人);一年以内的合同工340人(农民工242人)。技工总人数860人,占就业人数的22.0。其中:高级技工62人(农民工3人);中级技工413人(农民工62人);初级技工385人(农民工340人);取得职业技术资格的49人。技师总人数43人,占就业人数的1.1。其中:高级技师6人;中级技师25人(农民工13人);初级技师12人(农民工1人)。参加养老保险1236人(农民工10人),占就业人数的31.7;参加医疗保险1426人(农民工200人),占就业人数的36.5;参加工伤保险1367人(农民工105人),占就业人数的35.0;均未参加生育保险。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22.9万元,人均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

  58.7元。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农民合同工就业机率极低。从对这10家企业的调查看:签订

  3年以上合同的农民工没有一个,高级技师中也没有一个农民工;一年以内的农民合同工242人,占就业人数的6.2;1-3年的农民合同工210人,占就业人数的5.4。此外,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22.9万元,人均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58.7元,教育经费偏低。可见,因为农民工整体素质偏低,存在“二偏”现象(文化知识偏少,业务技能偏低),难以适应社会就业岗位的需要。

  2、企业用工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据调查,我县中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较高,小型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相当有限,存在很大的死角。中型企业签订合同的1557人,占中型企业职工数的45.2。其中:3年以上的合同工765人;1-3年的合同工620人;一年以内的合同工172人。小型企业签订合同的178人,占小型企业职工数的39.1。其中:一年以内的合同工168人,1-3年的合同工10人,没有3年以上的合同工。

  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劳动双方权利义务的相互约束,为双方利益的取得提供相互保证。对职工而言,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保障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力屏障。有的私营企业,临时招用下岗职工和农民工,不办理任何合同手续,对职工稍不如意便随时“解聘”。分析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不尽人意有以下四个原因:

  一是从业人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认为劳动合同签不签对个人关系不大。

  二是经营者为了减少因签订合同后所应承担的各项支出,故意逃避可能出现的事故责任,不愿使合同成为被雇佣者手中的合法武器。

  三是由于劳动力过剩,就业竞争加剧,一些经营者在招工中普遍把不签劳动合同作为录用的一个先决条件,有些从业者为了得到这份工作,只好主动放弃自己的权利。

  四是主管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对不实行劳动合同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相对薄弱,无形中助长了这一现象的滋生蔓延。

  3、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欠佳。从调查情况看:中型企业参加养老保险1185人,占中型就业人数的34.3;参加医疗保险1385人,占中型就业人数的40.1;参加工伤保险1285人,占中型就业人数的37.2。小型企业参加养老保险51人,占小型就业人数的11.2;参加医疗保险41人,占小型就业人数的9.0;参加工伤保险82人,占型就业人数的18.0。为职工投保并交纳保费,是企业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的一种责任,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小型企业只有少数人参加医保、养老、工伤保险,有的企业虽然参加了部分保险但也还存在有拖欠保险金现象。

  三、对策和建议1、强化对农民工就业培训,变外部输血为自身造血。政府主管部门要拿出专项资金,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农民工“二偏”弱势群体就业培训工作,使他们尽快熟悉和掌握实用有效的就业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自救自助能力。“与人钱物,何如送人一技。”要通过典型引路的方式,引导农民工转变就业观念,增强自信心和主观能动性,走自我脱贫之路。2、规范企业用工制度。人事、劳动部门应该组织劳动保障培训班,引导职工学习和了解《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的就业权力。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劳动合同的监察力度,规范劳动力市场,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和建立法制经济的高度出发,对xx县的劳动力资源和劳动力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整合。要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做好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工作,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使劳动合同管理机制步入良性运行轨道。3、加大企业职工保险金收缴力度,确保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企业职工的保险金收缴,是维护职工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努力增加社会保障的统筹层次,提高社会保障的共济性,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促进保障基金的储备、保值和增值。必要时可采取行政和法律手段,督促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进一步改善xx县保险金的收支现状,为构建社

  会保障体系提供必要财力支持。要加大社会保障执法力度,推行政府和企业建立职工保险保障机制和防止拖欠的制约机制。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状况的调查报告篇2

  为了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全面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做好新时期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县总工会调研组分别对灵溪、龙港两镇女职工人数相对较多的9家企事业单位工会,就工会女职工组织的作用发挥以及当前工会女职工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了调查研究。通过调研,对基层工会女职工情况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对当前女职工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提出了对策和建议,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工会女职工工作的目标,对县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一、基本情况截止到底,全县已建企业工会中,5人以上企业建女职工委员会659家,设女工委员58家,组建率9.8%。签订集体合同538家,覆盖职工4960人。规模以上建会企业签订工资协商223家,签订率86%。50家企业签订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协议,95个单位600名女工参加妇科病普查。近年来,全县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为依据,加强源头参与,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和完善。加强调查研究,反映女职工的呼声。加强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制度建设和女职工特殊权益的维护,使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被调查的9家企业都能够正常运转,效益较好,能正常发放工资,严格遵守女职工“四期”保护有关规定,无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企业工会组织也比较健全,9家企业全部成立了女职工委员会或设有女工委员,女职工组织制度也比较健全,大都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同时将女职工专项合同作为条款写入集体合同。能基本落实养老、医疗、生育等保险,其中星炬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天信仪表公司等企业实现了全员参保。能够基本保证女职工享有三个月产假待遇,无怀孕期间开除女职工现象,天信仪表公司在女工产假期间工资

  全部发放,另外给予哺乳期女职工每天2小时哺乳假。工会女职工活动正常。“三八”节期间,各单位工会女职委都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庆祝。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非公企业在保障女职工特殊权益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1、合同内容不规范。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率比较高,但均未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仅作为集体合同的条款列入其中。部分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但合同内容不规范,缺少涉及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保护内容。2、女职工“四期”保护得不到有效落实,生育保险覆盖面低。企业劳动设施简陋,部分非公企业经营者受经济利益驱使,重生产、轻保护,劳动条件恶劣,缺乏职业病安全保护措施。3、逢生产旺季加班加点现象严重,报酬低且劳动强度大,并以计件工资作为规避加班加点工资的手段。招工和用工中存在性别和年龄歧视,男女同工不同酬现象时有发生。三、形成问题的原因1、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不重视工会女职工工作,特别是对工会法、工会知识及女职工特殊保护的法规不了解、不执行,认为只要照章交税、文明经商、不违背国家法律和政府政策就行了,为追求高额利润,肆意降低女职工劳动保护成本投入,使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成为一纸空文。2、女职工文化素质较低,缺乏法律维权意识。非公企业外来务工女性大多来自农村,她们只想趁年轻多挣些钱,就业中即使遇到不公正对待甚至身心受到伤害时,多数也是忍气吞声。许多女职工对国家有关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之甚少,不知道自己拥有哪些权利?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状况的调查报告篇3为了进一步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按照省总精神,我们重点对漯河市郾城区雷鸣鞋业有限公司,(制造业)利思达商贸有限公司,(商业服务业)郾

  城大酒店、(饭店餐饮业)三家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了调查,这三家非公有企业都属于女职工密集型企业,共有职工306名,其中女职工175名,女农民工155名,我们共走访工会干部、管理人员、一线职工、未婚和已婚各层面女职工36名,调查以座谈、问卷的形式进行,现将情况归纳如下:

  一、非公有企业的现状1、组织比较健全。这三家企业都有工会组织,有女职工工作者。有的还制作有工会规章制度的版面,比如雷鸣鞋业有限公司,不但有组织,而且做到制度上墙,并且签有集体合同。2、没有侵权现象。从调查情况看。这三个企业都能正常运转,效益较好,工资都能正常发放,没有发现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也没有劳动争议案件和上访案件发生,企业都能照章纳税,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管理。3、注重劳动保护。这三家非公有制企业都属无毒无害作业,比较重视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天气炎热的夏天,女职工在劳动时都能享受降温待遇,工厂有风扇,超市、酒店有空调,女职工劳动时发有工作服、工作帽等。对待劳动保护和安全问题都能够执行劳动保障局和安全局的有关规定,无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二、存在的问题1、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不重视工会女职工工作,特别是对工会法、工会知识及女职工特殊保护的法规不了解、不执行、认为只要照章交税、文明经商、不违背国家法律和政府政策就行了,表面上看没有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现象,但实际上,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交纳五种保险,不组织妇科病检查、不签订集体合同,(个别签订集体合同的也流于形式)企业只是签订用工合同,职工了解的只是厂规厂纪和有关生产方面的问题。2、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较低,在走访中,绝大多数女职工不了解国家关于女职工保护的有关法规,不知道女职工特殊权益有哪些,怎样维护自身权益就更无从谈起,她们只知道,干一天活挣一天钱,给工资少或不发工资就不干,或另找门路或回家,她们认为如果结婚怀

  孕就会辞去工作,在家休息,等孩子大了想出来干活时再出来找工作干,她们认为私营企业不是正规单位,干一天算一天,没有长远打算,对签不签集体合同,对合同中有关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等内容并不在意,认为无所谓。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1、企业老板不懂工会法。他们认为:企业是自己辛辛苦苦创办的家业,又不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才有职工退休制度,才应该交养老金,私营企业就是给我干活我就给工钱,不给我干活,我当然不给工钱,你上一天班发一天的工资,干一件活算一件活的钱,不存在生孩发工资的问题,再说农民工都有地,老了干不动活没人养时还有村委会照顾,村里“无保”政策、敬老院都有,我们不需要给他们交纳养老金、失业金等等。2、女职工自身素质低,一是法律意识淡薄,不了解国家有关女职工保护的规定;二是认为结婚生孩子回家是应该的,自己为保护好孩子,就不会再出来上班;三是认为自己在家生孩又不给人家干活,当然也不该领工资;四是认为自己有地,出来干活就是挣个活便钱;五是认为自己今天去包饼干,明天去包瓜子,想在哪干就在哪干,也不指望企业养老。3、客观原因,一是因为郾城以前是农业大县,刚刚转为市区,农民工大都有土地,企业一般实行的是计件工,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女职工到了怀孕期,就主动辞职回家生孩子,一般等到孩子断奶后再出来工作,这就不存在怀孕调换工种、延长工作时间,大月份孕妇从事夜班劳动,产假报销发工资,哺乳时间等问题,也造成了无侵权案例的表面现象。二是农民工大都住在附近,如果对企业不满意,随时她们就换地方找活干,真正找不来合适的.工作,就回家务农,不象大城市的农民工干千里迢迢去打工,得不到工钱,一天吃住就无着落,举目无亲,手中无钱就回不了家。这里的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只好自认倒霉,他们一般不上访,选择的办法是离开,另找干活门路。正因为以上原因,县区的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及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发生率相对较低,表面

  上看是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执行的好,但实际并非如此,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随着土地的逐渐减少和市区中心的不断扩大,随着经济全球化各类新兴企业的拓展和民营经济的迅速掘起,随着观念的转变、城市居民政策的放宽和农民特别是年轻女性外出做工比例的增高,一些不良老板在大城市已无立身之地他们就会把目光转向郾城这样的小城区,而这些小城区也正在极力招商引资,以各种优惠政策来吸引各地老板前来经商,因此,农民工维权问题就显得日益重要,特别是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问题已成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之一,如果一旦出现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因为不远的将来,广州、深圳的企业掘起浪潮就会波及像郾城这样土地资源丰富,农村剩余劳动力多,交通便利,极富吸引力的小城市。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女职工工作,高度重视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工作。

  建议如下:1、民营企业工会组织要规范,不能流于形式,要切实履行职责,正常开展活动。现在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企业虽然建有工会,但是不规范,特别是女工干部经过培训的寥寥无几,工会干部不清楚自己的职责,认为工会可有可无,女职工问题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没有列入议事日程。2、要提高女职工素质,让她们知法懂法,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自我维护的能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知道国家政策是什么、怎样以法讨回公道、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提高自我维护的能力。3、要加强对企业老板的教育,尽管企业老板法律意识在逐步增加,但是对工会法特别是女职工特殊权益的维护规定还知之不多,有些即便清楚也不愿意遵守执行,这就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并辅之以检查监督,使执法检查的过程变为私企老板提高认识,自觉遵守落实法规的具体行动。只有老板重视,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和维权工作才能真正落实到位。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状况的调查报告篇4xx公司工会认真贯彻开发区保税区工会联合会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心全意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全面发展,以爱心为员工铺

  就了一条幸福路,受到公司和员工的欢迎。积极为外地劳务工在原籍投保为了降低劳动力成本,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自20xx年xx公

  司开始使用外地劳务工。劳务工主要来自于河北盐山和山东德州。在降低劳动力成本的同时,公司尤其注意保护外地劳务工的合法权益,积极为他们在原籍缴纳保险金。

  按照政策规定,公司为外地劳务工缴纳了四种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但由于外地劳务工的人事档案等各种关系不在本地,如果员工离职或到开发区以外的单位工作时则无法续接、带走,劳务工的养老等保险只能在劳务工的家乡缴纳才能享受。为此,工会及公司行政积极与劳务工派出单位谈判,争取在劳务工原籍为其缴纳保险。这样做保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但是增加了工会和公司行政的工作难度。因为当地社保机构从未受理过类似的投保情况,当地社保机构在工伤认定及医疗机构、员工病情认定等诸多环节存在困难,于是,工会与公司人事部门与盐山劳动服务公司共同找到当地社保机构的主管部门------河北省盐山劳动局寻求解决方法。由于盐山劳动服务公司与盐山社保机构同为盐山劳动局的下属单位,所以xx公司找到盐山劳动局,由劳动局、劳动服务公司与xx公司、工会四方一起与盐山社保机构进行协调。对于盐山社保与盐山劳动服务公司提出的问题作为特例予以解决。

  由于德州是相对发达地区,对于xx公司提出的各项要求协调的难度较大,但是经过艰苦的谈判,最终使问题得到解决。

  xx公司工会要求两个劳务公司在收到划拨到当地社保公司的保费以后传真给xx公司予以确认。工会与公司人事部还不定期地到盐山、德州去核查其传真件的真实性。到目前为止,xx公司共有盐山和德州的劳务工104人,从20xx年1月份始,xx公司每月为其缴纳保费约1.7万元。从20xx年11月开始,工会与公司人事部联合到当地检查了四次,没有发现问题。

  注重员工的培训工作xx公司有女工400多人,占总人数的70以上,其中外来务工人

  员也比较多,自身素质较弱,为此,工会通过各种途径,全面提高女工及其外来劳务工的素质。

  工会女工组织从培训活动入手,一方面组织各部门对女工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一方面组织女工学习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为每一个女工发放普法小册子,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实践证明女工的学习兴致很高,她们经常在业余时间进行讨论,加强对培训内容的认识和理解,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在企业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广大员工都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公司的各项工作中,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大家还开动脑筋,针对身边存在的问题,提合理化建议。去年全年全体员工共提出合理化建议近200项,为企业创造价值数万元。由于员工的优异表现,在去年公司的晋升评定中,从工人岗位晋升到管理岗位的员工达69人,从管理岗位晋升到高级岗位的达4人。

  积极组织符合员工意愿的工会活动开展文体活动是xx工会工作的拿手做法。每年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所改善和提高。“三八”妇女节,工会一般都组织“三八健康杯”体育竞赛活动,并为女工发放纪念品,为女工放假半天。组织一线女工参加工会联合会举办的“妇女生理卫生健康知识讲座”,增强女工的生理保健和保护意识。“六一”节之际,工会为员工家的小朋友准备了节日礼物,组织员工全国十位“让你感动的中国母亲”前来公司为员工做报告。六月,组织员工到海滨城市旅游,让大家在紧张的工作之余放松身心,开拓视野。在高温酷暑期间,工会为员工发放防暑降温补助。在国庆节,工会为大家购买电影票,让大家在节日里享受国际化五星级影院的温馨。金秋时节,工会为大家购买文体用品,如羽毛球拍、毽球等,让大家在休息的时候锻炼身体。十月,工会组织女工进行妇科检查。所有这些文体活动,都是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广大员工的意愿,充分显示出工会对广大员工深厚的感情。

  

  

篇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前阵子,我们享受了美好的五一劳动节假日时光。同时,还有许多劳动者在假期里一直坚守岗位,挥洒汗水。正是有了他们的辛勤付出,才有我们无论是在假期还是工作时间,都可以及时吃到外卖,可以随时收到包裹,可以提前约车出行。

  是的,我们如今的生活,已经变得越来越快捷方便。这一切的改变,源于互联网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的快速发展所导致的新就业形态的形成。而“灵活的就业模式、丰富的就业渠道、较低的从业门槛”则成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的典型特征。

  “新的就业形态”概念,是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中首次提出。2019年12月24,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指出“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明确表示支持社会新就业形态和劳动者灵活就业。

  以往,劳动者就业往往受制于时间、空间的限制,但高速发展的互联网技术,已将就业平台一键打通,并催生出一大批新的产业和职业。外卖骑手、快递小哥、带货网红、网约车司机等职业群体,都是新就业形态下出现的新型劳动者。可以说,新就业形态的形成,是经济发展、市场竞争及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必然结果,也必然深刻改变着经济社会传统的就业方式。

  与传统就业形态相比,新就业形态有其自身的特点。从固定岗位到灵活职务,从定时定点劳动到随时随地工作,从单一岗位到身兼数职,从劳动关系到合作关系等等,无不彰显新就业形态的勃勃生机。在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的就业选择更多样,就业方式更灵活,劳动收入也更高。

  但是,与传统就业形态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相比,新就业形态毕竟只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高速发展而发展起来的新事物。在这种新就业形态下形成的劳动关系,面临着劳动者权益缺乏现有法律有力保障的现实尴尬。

  在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往往是以“无组织”“无雇主”“无单位”的形式自主就业,相关就业中介平台往往只是发挥信息媒介作用。在此情形下,平台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一般不会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之间仅有合作协议来约定业务提成、报酬发放等内容。因此,劳动者与平台企业之间,并不构成传统法律意义上的劳动法律关系。双方之间形成的,往往只是一种合作伙伴或利益共同体关系。在此形态下,劳动者少了固定用人单位的固定岗位约束,可以根据自身的专业领域、业务技能、时空条件,自主选择一家或是多家平台企业进行合作,并通过提供劳动来获得更高金额的劳动报酬,从而实现事半功倍的就业效果。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此种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就业模式,显然不具备我国现行法律所规定的劳动关系的全部要素特征。而如果相关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则就业者的相关劳动权益,就

  难以得到劳动法的应有保障。对此,司法实务现状也支持笔者的这一观点。根据笔者在裁判文书网上的检索,在新就业形态下,人民法院对于该类劳动者与企业之间,认定形成劳动关系的司法判决,仅占相关争议案件不到一半的比例。

  对此,笔者认为,就目前情况看来,对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国家在劳动权益保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就业者与平台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模糊,且信息不对称和地位不对等容易导致就业者陷入被动局面。

  对于就业者来说,因其与平台企业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其与平台企业之间的交易风险分担机制又未建立,所以就业者在该模式下会承担更多的社会风险。并且,由于平台企业掌握了大量的信息资源,其对于就业者的绩效评价、工作分配、工作场所调度、报酬等级评定等均握有极大的话语权,这种信息不对称和地位不平等的情形,导致相关企业能较为容易侵害相关就业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就业者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不高,在遭遇工伤或者失业情形时,就业者的劳动风险承受能力必然先天不足。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社保关系,是《劳动法》规定的传统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但新就业形态下的平台企业与就业者之间的关系,由于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相关企业不会为劳动者缴费办理社保手续,社保缴费压力全部落在了就业者个人身上。对于个人参保,不但需要个人支付全部费用,还需要个人按时办理参保手续。这对于就业者个

  人而言,都将产生极大的就业成本。倘若就业者不参加社保,则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相关风险后果便全部由其个人承担,就业者将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

  三是如果新就业形态下就业各方一旦发生纠纷,就业者缺乏有效的权利救济渠道,其劳动权益难以得到应有保障。

  由于目前社会各界对于新就业形态下的就业模式是否属于劳动关系缺乏清晰界定,司法实务界对此也未达成共识,导致就业各方一旦发生争议,就业者的合法权益便难以得到应有法律保障。

  但是,展望未来经济的发展趋势,新产业形态和新就业形式将是大势所趋。因此,在新的时代背景和经济环境下,为促进新经济、新业态又快又好地发展,我们应当弥补缺陷、发挥优势,并考虑对现行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适当调整、完善。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适时调整现行法律规定的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体系,以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发展。

  如前所述,我国传统劳动法对于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方面的规定并不适用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小时”、“节假日工作作为加班来计算”等传统工时规定无法在新就业形态下得到执行。

  要解决这一类问题,就要从立法理念上对传统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根本性变革,并重新构建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扩大劳动法律关系调整范围。立法者应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内容,

  纳入到国家劳动法律框架的调整范围之中。此外,政府还应建立更为健全的就业扶持政策和社会保障体系,为自由工作者和新就业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障支持。在社保制度改革方面,要打破用人单位为参保主体的传统社会保障参与渠道,增加劳动者直接参保的社保参保模式,为新就业者提供更为便捷有力的社会保障支持。

  第二,政府劳动管理部门作为行政职能部门,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保障新就业形态下各方主体,尤其是就业者的合法权益。

  好的机制、体制需要政府执法部门的有效作为,新就业形态就业者的劳动权益保障,更需要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正确履职,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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