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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20篇

时间:2022-11-19 12:35:03 来源:文池范文网

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20篇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0.07.16•【文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20篇,供大家参考。

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20篇

篇一: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0.07.16•【文号】国办发明电[2010]21号•【施行日期】2010.07.1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

  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今年以来,我国气候极端异常,南方持续强降雨,部分地区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群死群伤事件时有发生。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和预警预报,及时转移受威胁群众,认真做好排险防治工作,强化应急抢险处置,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形势的严峻性。当前正值主汛期,也是地质灾害多发易发期,特别是南方岩土体含水偏饱和、部分地区前旱后雨,西北地区黄土稳定性脆弱,三峡库区水位明显涨落,汶川、玉树地震灾区岩石破碎,再遇强降雨极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形势的严峻性,深刻了解地质灾害的隐蔽性、复杂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进一步细化、实化、深化各项防灾措施,切

  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各级政府要把防治地质灾害作为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进一步部署和落实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二、迅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各地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5号)的要求,重点针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城镇、乡村等人员聚集区,公路、铁路等交通要道沿线地区和重大工程项目施工区等,在专业技术队伍的指导和帮助下,依靠基层政府和组织,发动群众迅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登记造册,落实防范和治理措施,纳入群测群防工作体系。

  三、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对所有威胁群众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监测手段和方法,切实落实巡查人员和责任,并将防灾负责人和监测责任人公开、公示。要加大汛期巡查监测频率,对重大隐患点实行24小时监测,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发出预警。各地要重视和加强群测群防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装备,组织广大群测群防员上岗到位。同时,要关心他们的安全和生活。

  四、强化临灾避险和应急处置。凡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基层政府和单位要迅速组织群众转移并做好安置工作,对危险区域要设置警戒线,防止群众在转移后擅自再次进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地质灾害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和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强化技术指导,进一步组织开展灾害点周围的隐患排查,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人民政府要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物资、资金、设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五、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特别是要加强县乡两级责任制的

  落实,把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和人员。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并会同气象部门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水利、交通、铁道、建设、安全监管、旅游、教育、电力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指导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和排危除险工作。

  六、加大防灾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开展贴近实际、简便易学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全面普及预防、辨别、避险、自救等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临灾自救和互救能力。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警示牌和宣传栏,及时向受威胁群众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明确险情发生后撤离转移的路线和避让地点。

  国务院办公厅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篇二: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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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报预警体系建设5·12汶川特大地震之后,使震区山体普遍松动,岩

  层变形、断裂,加之汛期降雨过程较多,随时可能发生新的崩塌、泥石流、滑坡、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全省在防范地质灾害方面的形势显的更加严竣。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央领导曾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了一系列的重要指示和部署。作为国土资源部门在防范地质灾害工作上已形成刻不容缓之势,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对辖区内灾害隐患点分布、发育等状况,应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预见性的分析能力,贯穿整个防范地质灾害工作过程,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建设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应当高度关注和重视,并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恢复和重新建设工作,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能较好地为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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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技术支撑,达到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目的。全面开展地质灾害普查工作,为群测群防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奠定基础地质灾害调查范围和监测选点应坚持“四必须”。一是危险性大、稳定性差,成灾概率高的必须设点;二是对村庄、集镇、厂矿和居民点构成威胁的必须设点;三是威胁公路、铁路等重要交通设施的必须设点;四是威胁重大基础建设的必须设点。注重地质灾害调查注重科学评估。对普查出的隐患点要展开综合分析,并进行科学的评估,对潜在的危险要作出科学判断,对隐患点的危险程度提出搬迁避让、撤离避险、监测预警等具体建议,及时提供给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以便制定出科学的防治措施。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和条例规定,搞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要突出“群测群防、群专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坚持好“四项原则”,一是坚持应急治理与常治理相结合,突出应急治理原则;二是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坚持统筹规划,重点突出,量力而行,分阶段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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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原则;四是坚持当地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实行辖区负责的原则。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点所在乡(镇)、村、组及有关单位为监测责任单位,单位一把手为直接责任人,成立监测组,成员由乡(镇)、村、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和受威胁群众共同组成,并设置电话、传真等通讯设备。监测组设立后要迅速与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实现对接,形成县、乡(镇)、村、组、监测点“五位一体”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系统。县、乡(镇)、村、组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岗位责任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组织对监测人员进行监测知识培训,使他们达到能正确监测、判断灾害发生前的各类迹象和全面掌握灾情速报以及应急防灾、救灾和预警发布等方面的常识。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对滑坡、地裂缝一般采用滑坡预警伸缩仪和裂缝报警器等,还应结合人工巡视地貌、地表植被和标志物的各种微细变化,汛期要24小时强化监测。对监测信息反馈和处理,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监测数据、信息收集汇总,上报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综合整理与分析并提出指导性意见,以便进行科学安排部署。有重大险情发生时,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防灾减灾措施,并上报上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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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派出专业人员赴现场协助监测和指导防灾、救灾工作。继续建立健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制度、地质灾害查询制度、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等制度。建设群专结合预报预警系统国土资源部门要实行归口管理和指导乡(镇)、村、组、监测点四级群测群防监测网络,主要负责监测资料和信息反馈的收集汇总;要积极与气象、水利部门紧密配合,综合气象、水文数据和监测资料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综合分析,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科学预测,及时向相关乡(镇)、村组和有关单位发出预警通知。要负责组织各乡(镇)、有关单位编写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要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活动和定期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包括村组监测员)进行业务培训。应注重的四个环节注重主动服务意识。当地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国土资源部门要树立主动服务的意识,针对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需求,从当地的实际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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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服务对象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主动提供信息服务,实现信息共享,参与排危除险工作,努力提高防范地质灾害工作的整体效用。注重经费投入。一是政府要加大对体系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配备交通工具,测量、监测仪器、电脑等设备和必须的工作经费;二是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地质灾害监测、防治项目及经费,保证监测、防治工作顺利

  进行。注重知识结构搭配和业务知识培训。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体系组建事关重大,隐患监测点监测员应尽量选任有较强工作责任感、事业心和具备一定工作经验,有较高文化程度的年青人。有针对性地对监测员在识灾、防灾知识和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等方面进行业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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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识强化培训,工作人员各方面素质强硬了,才能有利于整个系统正规、高速化运作。注重监测数据统计信息化、网络传递快速化。监测数据包括地质灾害点资料,动态变化数据等,要以数字化形式保存在信息系统中,以确保网络传递快速化,监测数据最好以曲线、图表等形式体现,为隐患点发展趋势分析提供依据。

  

  

篇三: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制度

  **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责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度各镇、办事处应于每年5月20日以前完成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应急抢险的指挥机构、分工情况;抢险救灾人员的组织、应急、救援装备、资金、物质的准备;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行动方案;地质灾害发生后的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二、严格落实地质灾害“三查”制度制度规定:每年5月1日至5月30日、6月1日至10月30日、11月1日至12月10日,分别进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市局根据各镇、办事处上报的核查结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核实,对地灾点按危害程度、稳定状态划分等级,重新排序,指导调整群测群防措施。三、健全完善“两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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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明白卡”要做到一点一卡;每个灾害点的“避险明白卡”要做到每户一卡。

  四、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每年6月1日至10月31日的突发天气实行24小时值班。通过执行汛期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及时通报地质灾害发生情况,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五、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

  通过强化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点变化情况,为各级政府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有效依据。

  六、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

  在地质灾害发生后,或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险情时,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有关技术单位对该地质灾害发生地点或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应急调查,查清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规模、影响的范围、发展趋势,有无继续发生灾害的可能,以及需要采取的防治措施等调查活动。并根据调查情况,给各级党委、政府及时提供科学的防治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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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认真落实灾情报告制度1、速报制度: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灾情上报管理工作,使各级领导准确、及时地了解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并及时有效地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发生一般地质灾害、较大级地质灾害和重、特大地质灾害后,镇(街道办事处)国土所、市局要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的程序分别向上级及时报送灾害信息。2、月报制度:各国土资源所要将本辖区内每月发生的地质灾害灾情,发现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及成功预报的地质灾害实例进行统计汇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并于月底前将报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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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5.22•【文号】国土资电发[2007]20号•【施行日期】2007.05.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

  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7〕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近来,我国大部分地区,尤其是东南、华南地区降雨增加,引发了大量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国务院领导连续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工作,完善应急管理,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必要时进行合理避让,做好抢险救灾和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测预警,落实应急预案。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和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会同相关部门迅速部署对江河流域、新建水库、山区公路和农舍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加强监测和群测群防措施。要突出做好

  山区丘陵区的高陡边坡附近、山道沟口和库区就近后靠的居民点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一定要进一步落实监测责任人,制定落实隐患点应急预案,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

  二、各地要加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密切注视气象部门预报的强降雨的区域,各地要立即组成工作组,检查各项防灾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基层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针对可能出现的险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启动实施应急预案。对强降雨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采取动员疏散人员或强制措施避让,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各地要按照《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的规定,健全和完善重点防范区的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和责任制度,保证通讯畅通、信息传递准确及时,确保各项防灾措施落实到位。

  四、突出重点,加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了确保三峡工程安全渡汛,湖北、重庆两省、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对三峡库区二、三期搬迁避让点以及监测点逐一检查,保证每处监测点都有人监测,有人值守,有人负责。对正在施工的三期应急治理项目,要切实做好防汛工作,保工期、保安全、保质量。针对去年三峡库区156米蓄水以来对地质滑坡变动的影响,立即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在库区重点干、支流河段开展蓄水对滑坡变动影响调查,整体了解蓄水对老滑坡复活和新滑坡产生的影响状况,发展趋势,制订和完善防治方案,于6月上旬向部提出专报。

  五、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已临近主汛期,不少地质环境条件十分脆弱,如遇降雨,极易发生地质灾害,因此,各地要务必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加强监测预报,认真落实防灾措施,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部已派出工作组赴各地区检查指导工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要从防灾需要出发,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基层做好防灾工作。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篇五: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陇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17•【字号】陇政办发[2008]94号•【施行日期】2008.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

  正文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8〕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陇南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

  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陇南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陇南市国土资源局2008年7月6日)为了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切实提高全市地质灾害防范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灾害损失,现就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体系构建指导思想、原则及目的任务(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

  预防为主、重点整治,群测群防、保障安全”的防治方针,建立完善群测群防工作制度和责任体系,最大限度避免和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服务于全市灾后重建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原则。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全民参与防灾减灾工作;2、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法;3、坚持“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原则。以县(区)、乡(镇)两级政府为主导,村(社)各级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重要隐患区域建立专业监测点和示范区;4、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县(区)、乡(镇)、村(社)各级组织及企事业单位的责任,制定防灾措施;5、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的原则。明确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三)目的任务1、实施目的根据全市汶川地震前后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及威胁、危害现状,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作用,建立起覆盖全市的“灾点情况、防灾措施明了,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明确,监测、预警措施到位,值班网络、应急系统健全”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培养和提高乡(镇)、村(社区)基层组织、相关单位与当地群众对地质灾害的自我防控、监测、避让的意识和能力,迅速发现险情,及时预警自救,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2、主要任务

  (1)建立完善各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机构和工作制度,健全群测群防监测体系。

  (2)针对地质灾害的不同特点,建立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3)通过监测和巡查,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形情况,在出现临灾征兆时进行预警预报,并及时报告险情。(4)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档案、数据库及信息系统,并及时更新完善,实现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基本信息的存储、查询、统计、分析和管理。(5)广泛开展群测群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对县(区)级、乡(镇)级和村(社)级群测群防知识培训。二、群测群防体系网络构成及防治职责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是指辖区内各级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防体系。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由县(区)、乡(镇)、村(社区)三级监测网络及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监测单位和监测人)构成。(一)监测网络构成1、县(区)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一级网)负责全县(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预报,建立县(区)级群测群防监测站,进行多种手段的综合监测;进行灾害应急调查、应急监测、抢险救灾;负责全县(区)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与管理、群测群防的技术指导和管理、群测群防的信息管理,成为群专结合组成的监测预警系统的纽带。2、乡(镇)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二级网)负责该乡(镇)地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预报,监测手段实行定人、定点、定时进行巡查和简易监测,并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协助上级监测机构做好本区域内重点地质灾害体监测预警;领导所属村的群测群防工作,做好地质灾害

  发生的前兆宣传和自救工作。3、村组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三级网)负责该村组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村级监测主要监测内容是滑

  坡、崩塌等的变形情况、裂缝位移,泥石流松散物质变化情况。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的实际情况,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三级监测网络可以延伸到自

  然村、社(组)四级监测网。(二)地质灾害防治分级职责1、县(区)政府(1)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实施和督促检查,建立本县

  区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体系,落实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2)负责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预报信息及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3)负责编制县级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重点地质灾害专项防灾预案和突

  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4)负责组织开展所辖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核查工作,并对

  存在的问题及时有效处理。(5)负责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所需部分经费。(6)负责所辖区域内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处置,出现灾情险情迅速应急响

  应,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市政府和主管部门。2、乡(镇)政府(1)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实施和督促检查,建立本乡

  镇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2)负责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预报信息及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3)编制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4)负责所辖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核查工作,定期上报所辖

  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数据,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有效处理;(5)负责落实和协调群测群防工作所需部分经费。(6)负责所辖区域内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应急调查和处置,出现灾情险情

  迅速应急响应,并按规定上报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3、村(社、组)(1)协助乡镇政府落实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工作;(2)贯彻落实县(区)和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3)负责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预报信息及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4)负责组织开展群测群防监测工作,协助乡镇政府确定群测群防监测责任

  人和监测人,定人、定点、定时对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和检查;(5)负责督促检查监测设施保护和监测点记录上报工作;(6)出现灾情险情迅速撤离群众,及时上报上级部门,落实突发性地质灾害

  的抢险救灾工作;三、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一)选取辖区内群测群防点(1)危险性大、稳定性差、成灾概率高,险情严重的;(2)对集镇、村庄、工矿及重要居民点人民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3)曾经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4)威胁公路、铁路、江河等重要生命线工程的;(5)威胁重大基础建设工程的。根据以上原则,按照我市在“5.12”地震前后地质灾害排查结果和专家《应急

  调查评估总结报告》中群测群防建议,目前,全市初步确定2745处威胁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群测群防点,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自群测群防点。

  (二)明确监测责任单位和监测责任人1、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群防群测责任落实到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以及灾害隐患点受威的(居民)村民为主体,选择责任心强、有文化知识的村民作为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2、危及铁路、公路、水利水电、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3、威胁学校、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的地质灾害隐患,由处于威胁区域内的学校、企事业单位负责监测;4、矿产资源开采、水电开发、工程建设等其他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由诱发责任单位负责监测;5、专业监测点和示范区由专业监测单位负责监测。(三)搞好群测群防宣传培训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指导群众认识地质灾害前兆,学会预防、避让地质灾害,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附表5、6);对选定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使其掌握灾害前兆特征、简易监测方法和监测仪器使用、预警预报方式、紧急疏散等知识,不断提高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的防灾知识和技术水平。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各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每年举办至少一期群测群防学习培训,各县(区)要对辖区内监测人员每年不少于一次的业务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努力达到“四应有”、“四应知”、“四应会”的基本要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抗灾的意识和能力。1、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做到“四应有”应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群众应急避险预案;应有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监测制度、巡查制度、速报制度;应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有

  地质灾害防治简易监测工具、通讯工具。2、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做到“四应知”应知辖区内隐患点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

  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点监测时间和次数。3、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做到“四应会”应会识别地灾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易监测仪器和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

  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灾害前兆特征、简易监测方法和监测仪器使用、预警预报方式、紧急疏散的组织等知识的培训。

  (四)落实群测群防各项措施1、监测措施简易监测方法有变形位移监测法、裂缝相对位移监测法、目视检查监测法等,通过打桩、贴片、固定标尺、裂距观测、降雨强度和雨量观测、地面土体开裂与坡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其他异常等判断灾害前兆和引发因素;仪器监测主要对监测点上设置的简易观测装置(滑坡伸缩监测报警仪、木桩、雨量器、流速器等)定期进行观测,并做好记录。监测和巡查周期一般为10天或半月监测一次,汛期每周一次;雨后要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至少监测1次;在暴雨期、暴雨后,应加密观测次数,必要时每天监测3-5次,若发现监测点有异常变化、进入临灾状态、应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2、汛期气象预警预报措施市县(区)国土资源、广播电视和气象部门要相互配合协作,共同开展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通过电视、新闻媒体、网络、传真、短信等方式发布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气象信息,使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地质灾害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并努力提高预报的准确性,更好地指导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3、灾前报警措施

  灾害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监测责任人和单位要及时报告;群测群防点要配备报警工具(如哨子、警报器、号角、铜锣等,每点要固定一种报警器材);已经安装国土资源部配发滑坡监测报警仪的,要加强仪器管护,保证仪器能正常使用;适时组织进行防灾演练,让村(居)民熟悉报警声音,一旦听到警报声,要自觉、迅速地作出反应。

  4、应急处置和紧急避让措施紧急避让措施包括:将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及时撤离至安全地带;及时上报所在乡镇政府,同时上报县(区)政府、县(区)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设定警戒线,圈定和封闭危险区,设置警示牌;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巡逻,严防群众进入危险区域。选择临时避让场地要在村(居)附近的安全地带;要指定一条或几条撤离的安全线路;要让有关群众熟悉场地和线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备足帐篷、被褥、饮用水、食品等防雨、防饥物资以及急救药品,村(居)委会要做好紧急避险和应急处理等有关工作。(五)严格执行群防群测工作制度1、汛期值班制度汛期是地质灾害频发期,也是我市地质灾害防范关键期,特别是“5.12”汶川地震后,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更加严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保障通讯畅通。汛期期间,各级政府的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24小时开通手机;有群测群防任务的村(居)要有电话、无线通讯设备,保持与乡(镇)人民政府联络畅通;村(居)委会干部和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按照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的部署,做好汛期值班工作,及时报告情况。2、灾害点监测制度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的监测是群策群防的基础性工作,要根据灾害点实际情

  况,制定具体的监测责任制度;要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信息、地质环境条件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监测时间,做到适时监测;同时要认真做好监测记录、分析和监测数据上报工作。

  3、险情巡查制度村(居)干部和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应根据地质灾害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区域内灾情险情巡查。如发现灾害发生前兆或异常情况,要立即报警和采取群众转移避让等应急措施。各县(区)国土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好“三查”制度,开展好汛期、汛中、汛后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和险情。4、灾情速报制度包括灾前的险情报告和灾后的灾情速报两方面。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在巡查、监测和日常生活过程中,如发现灾害前兆或异常情况,要立即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并组织避让;灾情一旦发生,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委会应立即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和施救,同时向县(区)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险情灾情报告要严格按照速报制度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报告应讲清灾害点的具体位置、发生时间、灾害规模、危险程度、受灾人员基本情况等,做到“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续报完整”。(六)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各县(区)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国土资源局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地震、防洪、民政、建设、交通、水利、水保、气象、滑坡泥石流预警站等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陇南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对地质灾害防治的职责做了明确规定,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要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切实落实领导责任,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实抓好。

  部门配合是群测群防的基本要求。各县(区)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在县(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互通情报,确保群测群防体系正常运转,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畅通,应急响应迅速、高效。特别是国土、气象部门和滑坡泥石流预警站要开展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使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地质灾害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工作。

  (七)编制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预案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应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因根据应包括下列内容:地质灾害预防重点,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威胁对象与范围,重点防范期,防治措施,监测、预防责任人等。2、重点地质灾害专项防灾预案各县(区)在编制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时,要编制对本区域内重要地质灾害点、专项防灾预案和制定一般地质灾害应急措施。重点地质灾害专项防灾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与范围,监测责任人,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报警方式、人员与财产转移路线、应急通信保障、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应急救助物资的准备等。3、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为建立健全各种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应编制和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抢险救灾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援装备、资金、物质的准备;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地质灾害调查、报告与处理程序;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讯保障;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方面的内容。(八)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点档案和信息系统

  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点基本情况建立档案,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建立相应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录入全市信息系统,以实现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基本信息的存储、查询、统计、分析和管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建档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名称、位置、类型、规模、特征、威胁范围和对象、监测手段方式、监测周期、监测人与责任人(电话、住址等信息)、应急处理措施(重要隐患要有专项防灾预案)、撤离路线图、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等。群测群防监测原始记录也要汇交到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存档,上报市国土资源局收集汇总后录入信息系统,所有监测数据应以数字化形式储存在信息系统中,同时必须以纸介质形式备份保存,并按照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要求及时更新。

  (九)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1、地震、暴雨等自然因素诱发地质灾害治理对一些可以通过简单工程进行治理的危岩体、不稳定斜坡、地裂缝、泥石流沟等,按照专家组应急排查提出的治理意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当地群众采取去除危岩、削坡卸载、填埋裂缝、清通谷沟堆积物等简易工程措施进行治理,及时排危除险;对自然因素诱发的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进行治理;对不易治理、治理费用大的地质灾害,按照专家组应急排查提出的避让建议,实施选址搬迁。2、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对因修建公路、水利设施、挖沙取土、削壁建房、矿山开采等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加大执法力度,明确治理责任,依法督促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要重点加强人口密集

  村镇、公路和江河沿线、重要基础设施、矿区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工程活动的监控,特别是矿区,要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做好保证金收缴工作,依法督促矿山企业尽快开展矿区地质灾害恢复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隐患威胁。

  四、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我市是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之一,这次地震后地质灾害防治的形势空前严峻。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作为次生灾害防范和灾后恢复重建中一项重要工作,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经常过问,亲自抓好落实;要全面落实防灾责任制,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要将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的预防、监测工作落实到乡镇、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和相关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划定责任区,指定负责人,制定具体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对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群测群防工作不落实,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二)加强指导,确保成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基础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各级国土资源、气象、水保、环保、滑坡泥石流预警站等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的指导,尽快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并对群测群防工作经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乡镇政府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订方案,明确本区域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确保各项防灾措施及时、有效落实;要认真思考、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力争尽快在全市全面实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三)加强协调,保障经费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落实群测群防补助经费。市上将安排市级群测群防补助经费,用于推动各项群测群防工作的开展。各县(区)、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从本级财政中列支部分经费予以补助。各村(社区)也要组织受威胁的群众进行投工投劳,主动开展监测工作,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简易工程、生态措施治理或避让措施,逐步消除隐患。(四)加强培训,提高水平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重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切实加大培训力度,使基层干部群众进一步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力争做到人人知道灾害前兆、监测方法、报警方式、躲避路线等,为群测群防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提高群测群防工作水平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要及时总结在培训教案编排、培训方式创新、提高培训质量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并组织推广,促进培训行动顺利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不断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附件(略)。

  

  

篇六: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1.06.13•【文号】国发[2011]20号•【施行日期】2011.06.1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

  正文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我国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严重、受威胁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地质条件复杂,构造活动频繁,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灾害隐患多、分布广,且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强,防范难度大。特别是近年来受极端天气、地震、工程建设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作如下决定。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为核心,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提高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地方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灾害风险;坚持专群结合、群测群防,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谁引发、谁治理,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明确防灾责任单位,切实落实防范治理责任;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同时,协调推进山洪等其他灾害防治及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三)工作目标。“十二五”期间,完成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灾害调查任务,全面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的基本情况;基本完成三峡库区、汶川和玉树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对其他隐患点,积极开展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灾情、险情得到及时监控和有效处置。到2020年,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基本消除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威胁,使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显减少。

  二、全面开展隐患调查和动态巡查(四)加强调查评价。以县为单元在全国范围全面开展山洪、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重点提高汶川、玉树地震灾区以及三峡库区、西南山区、西北黄土区、东南沿海等地区的调查工作程度,加大对人口密集区、重要军民设施周边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价力度。调查评价结果要及时提交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五)强化重点勘查。对可能威胁城镇、学校、医院、集市和村庄、部队营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及饮用水源地,隐蔽性强、地质条件复杂的重大隐患点,要组织力量进行详细勘查,查明灾害成因、危害程度,掌握其发展变化规律,并逐点制定落实监测防治措施。(六)开展动态巡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

  度,组织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对重点防治区域每年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省、市两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县级人民政府隐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基层难以确定的隐患,要及时组织专业部门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三、加强监测预报预警(七)完善监测预报网络。各地区要加快构建国土、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对城镇、乡村、学校、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密集区上游易发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高山峡谷地带,要加密部署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专业监测设备,加强监测预报,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八)加强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进一步完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立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和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等偏远地区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并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方式,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九)提高群测群防水平。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基层社区、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对群测群防员给予适当经费补贴,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群测群防员等的防灾知识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四、有效规避灾害风险(十)严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要严格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强化资源开发中的

  生态保护与监管,开展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要加强对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切实避开危险区域。

  (十一)快速有序组织临灾避险。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向社会公告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要组织制定防灾避险方案,明确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等。遇台风、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及地震灾害发生时,要组织力量严密监测隐患发展变化,紧急情况下,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测群防组织要迅速启动防灾避险方案,及时有序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并在原址设立警示标志,避免人员进入造成伤亡。在安排临时转移群众返回原址居住前,要对灾害隐患进行安全评估,落实监测预警等防范措施。

  (十二)加快实施搬迁避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土地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搬迁避让,优先搬迁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要加强对搬迁安置点的选址评估,确保新址不受地质灾害威胁,并为搬迁群众提供长远生产、生活条件。

  五、综合采取防治措施(十三)科学开展工程治理。对一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地区要加快开展工程治理,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队伍作用,科学设计,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级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治理项目的支持和指导监督。(十四)加快地震灾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针对汶川、玉树等地震对灾区地质环境造成的严重破坏,在全面开展地震影响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的基础上,抓紧编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对重大隐患点进行严密监测,及时采取

  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防治措施,防止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组织实施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妥善解决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遗留问题,重点加强对水位涨落引发的滑坡、崩塌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十五)加强重要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对交通干线、水利枢纽、输供电输油(气)设施等重要设施及军事设施周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确保安全。经评估论证需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实施地质灾害防护工程。各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工地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制定防灾预案,切实保证在建工程和施工人员安全。

  (十六)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各地区要组织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环境保护、水利、农业、安全监管、林业、气象等相关部门,统筹各方资源抓好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水土保持、山洪灾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尾矿库隐患治理、易灾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水平。要编制实施相关规划,合理安排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适当提高山区城镇、乡村的地质灾害设防标准。

  (十七)建立健全地面沉降、塌陷及地裂缝防控机制。建立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地面沉降防控共同责任制,完善重点地区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实行地面沉降与地下水开采联防联控,重点加强对长江三角洲、华北地区和汾渭地区地下水开采管理,合理实施地下水禁采、限采措施和人工回灌等工程,建立地面沉降防治示范区,遏制地面沉降、地裂缝进一步加剧。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划定地面塌陷易发区、危险区,强化防护措施。制定地下工程活动和地下空间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程序,防止矿产开采、地下水抽采和其他地下工程建设以及地下空间使用不当等引发地面沉降、塌陷及地裂缝等灾害。

  六、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十八)提高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快组建专群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严密、科学的应急工作流程。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医疗用品储备,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有关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九)强化基层地质灾害防范。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大力支持和推进乡、村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预警、转移避险等应急能力建设。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的巡回检查,对威胁学校、医院、村庄、集市、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要安排专人盯守巡查,并于每年汛期前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避险演练。

  (二十)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要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七、健全保障机制(二十一)完善和落实法规标准。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易发区要抓紧制定完善地方性配套法规规章,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法制体系。抓紧修订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危险性评估与风险区划、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的规范标准,完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危险性评估等技术要求和规程。(二十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地质灾害易发区省、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与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相适应的专业监测、应急管理和技术保障队伍,加大资源整合和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支持高等院校、科

  研院所加大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对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等防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务、职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二十三)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国家设立的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全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实施重大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勘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应急处置,支持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科普宣教和培训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费用和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根据本地实际,增加安排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同时,要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各地区要探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十四)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国家和地方相关科技计划(基金、专项)等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复杂山体成灾机理、灾害风险分析、灾害监测与治理技术、地震对地质灾害影响评价等方面的研究。积极采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卫星通信、遥感遥测等先进技术手段,探索运用物联网等前沿技术,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的精度和效率。鼓励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指挥、救援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制,推广应用生命探测、大型挖掘起重破障、物探钻探及大功率水泵等先进适用装备,提高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理论和技术方法。

  (二十五)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和培训教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基层组织负责人和骨干群众参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加强对中小学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和技能演练;市、县、乡级政府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情况,切实增强灾害防治及抢险救援指挥能力。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二十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地质灾害易发区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市、县、乡级政府分管领导及主管部门负责人任职等谈话的重要内容,督促检查防灾责任落实情况。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十七)加强沟通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与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的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卫生、安全监管、电力监管、旅游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十八)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紧紧依靠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公安消防队伍等抢险救援骨干力量,切实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关心、支持地质灾害防治事业。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要给予表扬奖励。

  国务院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篇七: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XX乡2021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我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管理体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工作,推进科学、有序、规范地进行防治管理,保障社会安定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监测机构的设置与职责全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体系由乡地质灾害监测组、村地质灾害监测小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三个层次组成。乡成立地质灾害监测组,各村成立地质灾害监测小组,各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专门监人员。乡地质灾害监测组、村地质灾害监测小组及地质灾害监测员的工作职责如下:(一)乡地质灾害监测组。负责乡域范围内各灾害隐患点(包括新发生的点)必备的基础资料建档与保管工作;加强指导、督查监测小组的巡查监测工作;按规定格式及时、准确地向县监测站和分管领导报送本乡各地质灾害点的最新灾情信息;抓好各项防灾预案的修订与贯彻落实;按时完成县监测站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村地质灾害监测小组。负责本村地质灾害的全面巡查工作;在乡监测组指导下,及时对各灾害点必备的基础资料进行建档;做好本村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范,按规定格式及时向乡监测组报送监测结果;自觉接受业务培训,认真贯彻执行各项防灾预案,配合村两委会抓好本村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负责

  填制本村各灾点(包括新发生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防灾避险卡,及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并详细告知其中内容。自觉完成乡监测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负责所监测隐患点的全面巡查工作;在乡监测组及村监测小组的指导下对隐患点必备的基础资料进行建档;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和防范,按规定要求认真填写好隐患点监测记录,并及时按规定格式向村监测小组报送监测结果;自觉接受业务培训,认真贯彻执行各项防灾预案;积极协助村两委抓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御工作,协助做好“两卡”发放工作;自觉完成村监测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条件的配置(一)地质灾害监测组。成立专门的地质灾害监测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联村负责人为成员,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日常监测工作;有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织、地质灾害监测、防范各项制度等上墙。(二)村地质灾害监测小组。村监测小组组长由村两委主要成员担任,全面负责本村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并应指定2-3名责任心强、文化素质较高的常在村干部担任监测员,做好日常巡查与监测工作;在村部设立办公室。各项制度、值班安排情况及相关联络上墙;备有简易监测工具。(三)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在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附近挑选具有一定经验,责任心强的人员为监测员,全面负责隐患点的日常监测和巡查工作,为其配备简易监测必要的工具。

  三、群测群防管理(一)监测人员培训镇监测组对所辖区内监测组人员每年不少于一次群测群防培

  训。通过培训,监测人员应到达以下应知应会标准。1.监测人员应知:应知辖区隐患点(区)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

  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应急处置方法;应知灾点监测时间和次数。

  2.监测人员应会:应会识别地灾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易监测仪器和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二)监测方法监测方法采用简易方式监测。简易监测方法:划线法、钉桩法、目视检查监测法等。(1)划线法。在变形开裂的建筑物上,通过裂缝用油漆、墨汁或碳素墨水划一道水平线,并在裂缝两侧水平线上各钉一枚小钢钉,记录下最初划线时的时间和钢钉之间的距离,每隔一段时间观测裂缝两侧划线有无错开、错开的距离、两钢钉之间的距离变化。(2)钉桩法。滑坡、崩塌后缘明显时,可采用钉桩法,即在裂缝两侧的稳定地段和滑坡(崩塌)体中各钉一个桩,每隔一段时间测量一次两桩之间的距离。

  (3)目视检查法:通过定期目视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有无异常变化,了解地质灾害演变特征,及时发现斜坡地面开裂,剥脱落,地面鼓胀,泉水突然浑浊,流量增减变化,树木歪斜,墙体开裂等微观变化,及时捕捉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三)监测频率和时间平常时期(每年11月-来年的3月)每15天监测1次;汛期时间(每年4-10月)每5天监测1次;台风暴雨期间每天不少于2次;当气象一地质灾害预警等级为三级时每天监测一次,达四级时每天监测二次,达五级时务必加密巡查和监测的频次。(四)记录报送与保存每次监测须认真做好野外记录,监测记录要详实记录当天的气候与降雨情况、实施监测的时间、地点、灾点编号、监测内容、监测人等,为预测预报崩塌或滑坡开展趋势提供基础资料。村监测小组对监测数据应认真整理,每周五应及时、准确地用规定格式向乡监测组书面报告一次(特殊情况随时报)。乡监测站应将本辖区内各监测组报送的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和审核,每15天以报表形式向县监测站报送一次。监测记录本应保持清洁、完整,不乱涂写与监测无关的事项。监测记录本由乡监测组统一保管,村监测小组及隐患点监测员用完后应及时到所在的乡监测组换新,换发时应办理交接手续。(五)发生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

  1.首先应将危险区域内的人员进行及时撤离至平安地带;2.及时上报乡监测组及乡人民政府,报告内容应讲清灾害点的具体位置、发生时间、灾害规模、危险程度、受灾人员基本情况等;3.设定警戒线,圈定和封闭危险区,设置警示牌,严防一切闲杂人员进入;4.制定本灾害点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后勤保障组、技术咨询组、抢修组、生活安置组、医疗防疫组、物资供应组、灾后重建组、受灾群众平安转移安置预案等);5.建立值班制度、监测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加强巡逻、巡查、监测和防范工作。四、预警报信息等级的处置当接到预警报信息为三级时:指该区域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乡监测组应将信息及时提醒监测人员,让监测人员进入准备状态。当接到预警报信息为四级时(预警级):指该区域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大,乡监测组应将信息及时传送到各监测人员,监测人员应加密监测次数,密切注视灾害点变化情况,对居住后山坡较陡的住户要靠房屋前半部居住,夜间应轮流看望。当接到预警报信息为五级时(警报级):指该区域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很大乡监测组应及时将信息呈报书记、乡长,及时启动本乡的防灾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受灾群众平安转移工作,不得

  

篇八: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浅析群测群防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重要性

  有效制定群测群防任务及目标,可以全面防治当地地质灾害的发生。本文从群测群防的指导思想和内容上分析了其主要开展事项的各种细节,在有效的控制与防御效果提升层面上达到更加完美的状态;又从群测群防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重要性上,具体研究它的实践效果,将其任务的制定、监测工作的开展、相关的指导工作落实等内容的实际意义呈现出来,希望能够给读者带来更多的阅读启示。

  标签:群测群防地质灾害监测

  0前言

  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群测群防体系,可以帮助当地政府获得更为有力的对抗地质灾害的”防治系统”,更是保证当地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法宝。但是制定群测群防的工作较为复杂,国家、当地政府、群众三者之间的配合是关键,尤其是在地质灾害危害严重的地方更为重要。所以明确其实施的关键与实践意义,是帮助我们获得群测群防正确思路的唯一手段。

  1群测群防的指导思想及内容

  1.1群测群防的指导思想

  群测群防就是发动政府、群众一起进行监测与预防工作,尤其是在对地质灾害、洪水等自然灾害发生前后的防治事项,是群测群防开展的重要对象。我省地质灾害以地质环境条件脆弱、灾害隐患点多、分散、治理难度大的特点,由于各级党委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省财政计划每年筹集不少于10亿元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顺路。所以群测群防的工作实施尤为重要,其主要指导思想有以下几点:(1)群众参与力度的提升。政府通过财力、物力以及宣传教育,将当地的群众发动起来,形成州、县、乡、村之间形成联动的体系,可以更高效的开展各种活动;(2)全面监测效果的提升。对于地质灾害隐患点,由政府出资选择长期生活在当地的群众作为监测员,能准确、及时的掌握地质灾害变化规律;(3)抢救能力的提升。“人多力量大”,政府人员与广大民众之间进行有效配合,群众能够掌握应急自救技能,对治理现场地质灾害及抢险救灾工作的开展可以起到更大的作用。

  1.2群测群防的相关内容

  (1)明确责任。针对具体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将其作为重要的监测预警对象,由政府出资选择长期生活在当地的群众作为监测员进行监测,明确每个部门及个人的责任内容,保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宣传工作的开展。为了发动当地的广大群众共同加入防治队伍中来,

  当地政府应大力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检测、防治、灾前疏散、灾后抢险等工作宣传到位,确保每个村民都能领会群测群防的意义。

  (3)明确制度内容。科学制定轮班制度、进行周期性观测记录可以使工作开展更为全面有效。

  (4)防治措施开展。简易观测措施、灾前报警措施、紧急避让措施是确保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防治措施。

  (5)制定预案。国土部门编制群测群防的工作内容与应急预案,通过演练提升群众的防治地质灾害的能力,帮助群测群防工作顺利开展。

  (6)建立抢救队伍。建立州、县、乡、村群测群防应急抢救队伍,保障群众性集体参与的应急工作开展;7.监测监督工作开展。国土部门选择当地生活的监测员进行周期性的监测、调查、巡查,保证地方群测群防监测工作的顺利完成。

  2群测群防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重要性研究

  2.1确保具体任务目标的有效达成

  首先,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与主管部门目前都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制定相关的任务目标,按照“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思想构架,政府与群众联合在一起开展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用群策群力的工作劲头带动监测、记录、调查、预警、撤离的联动性事项发展,确保了当地实际的防治任务目标的达成。

  其次,地方政府根据其所在地的地质灾害发生情况与规律,详细制定出的防治方案与任务目标,也迎合了当地群众的心理,充分考虑了群众的感受,群众就会自愿加入防治队伍中来。加上群测群防联动体系的建立、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政府人员、国土部门、群众之间的联合防治工作能够协调一致,工作更加顺利,全面、有效、快速的任务目标达成也将成为现实。

  2.2保证监测预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州、县、乡(镇)组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村(组)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的监测员,对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一步明确监测员和行政责任人,做到有完整的监测记录,并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通过这样的“联动模式”制定,发展更为稳定的监测预防水平,可以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监测的信息呈现得更加全面、稳定。每个监测人员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记录在案,给今后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开展提供了更为系统的数据依据,使监测防治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群测群防工作作为防震减灾工作的组成部分,蕴藏着巨大的减灾效益。在地震预报尚不过关的情况下,认真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对我们的防震减灾事业至关重要。

  2.3保障抢险救灾工作的完善落实

  为了在地质灾害发生之后能够更好地抢险救灾,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群测群防已经成为其重要的法宝。建立以群测群防为基础、专业监测预警预报的网络体系。当地群众需配合专业监测队伍,要将广大民众的力量调动起来,实现“群专结合、干部群众一体化”的完美体系。尤其是在崩塌、泥石流、滑坡严重的地区,更需要民众的力量来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另外,通过集体性的抢险救灾工作的开展,群策群力得出的工作数据提供了大量的现实信息,不论是滑坡、泥石流还是地震等地质灾害现场的损失影响,都通过群众的力量记录在案,定能给今后的抢救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3总结

  群测群防的目标就是提升对抗地质灾害的能力,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政府制定相关的任务目标,让群众积极参与到实际的防治工作中来,可以快速完成相关的人物目标,保证监测预防工作的顺利开展,又能增强抢险救灾的工作效率,这就是群测群防的重要意义,也是现阶段对抗地质灾害的重要手段,应予以大力扶持。

  参考文献

  [1]阮开陆;曹赢;尹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2012年8月.

  [2]阮开陆;尹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2012年5月.

  

篇九: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0•【字号】川府发[2011]43号•【施行日期】2011.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

  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4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以

  下简称《决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一)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四川是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多发、高危省份之一。我省地层岩性齐全,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环境多样,加之“5·12”汶川特大地震对地震灾区地质环境的不利影响,全省地质灾害呈现点多面广、规模大、成灾快、暴发频率高、延续时间长等特点,汶川地震灾区尤为突出。据最新统计,目前全省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3.4万余处,威胁30余万户190余万人的生命和640亿元资产的安全。(二)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影响到社会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责任重大,任务

  艰巨。从总体上看,我省地质环境条件本来就脆弱,受“5·12”汶川特大地震、人类工程活动扰动加剧、极端气候频发等因素影响,我省地质灾害呈隐蔽性、突发性、长期性特点,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准备。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三)总体要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按照“积极治理、合理避让、安全第一”的总体要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应急等体系为工作重点,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专群结合、群测群防,谁引发、谁治理,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等原则,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努力提高全省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四)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完成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灾害调查任务,系统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的基本情况;基本完成汶川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对其他隐患点,提升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水平,使灾情、险情得到及时监控和有效处置;全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基本建成。到2020年,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威胁和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显减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和防灾减灾工作体系功能有显著提升,能适应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五)全面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地质灾害隐患的调查评价是基础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要承担起领导责任,充分依靠基层群众和专业队伍,加强部门协

  作,按照我省“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求,深入、全面地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在防灾减灾工作中,充分运用好历年来开展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地震灾区地质灾害排查、汛前检查、汛期督导等已有的工作成果。以县为单元在全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全面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重点加强对汶川地震灾区以及川西、盆周山区、川东北、川南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调查。加大对城镇、学校、景区等人口密集区和重要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危险性的评价力度。调查评价结果及时提交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调查评价要成为一项常态工作,其成果能满足当地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需要。

  (六)强化重点勘查。对可能威胁城镇、学校、医院、集市和村庄、部队营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及饮用水源地、重要核设施等重点、敏感区域,隐蔽性强、危害大、地质条件复杂的重大隐患点,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尽快组织力量勘查,查明灾害成因、危害程度,掌握发展变化规律,逐点制定落实监测防治措施,按轻重缓急纳入省级重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库或当地地质灾害防治年度计划,及时采取监测预警、应急除险或转移避让、工程治理等措施。

  (七)加强动态巡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组织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对重点防治区域每年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发现灾害隐患,及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单位、责任人向社会公布。省级相关部门和市(州)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县级人民政府隐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基层发现上报的隐患点要按分级负责要求,及时组织专业部门进行现场核查确认。根据调查评价结果和灾情险情发展,及时将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预案。实行防灾预案动态管理,对预案内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发生变动的,适时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培训,并及时将变动情况在有关媒体公示。调查评价、勘查及动态巡查等基础工作的成果要在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中充分运用和深化。

  (八)大力实施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加快构建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多部门联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雨情汛情等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精度,提高面上预报预警信息的时效性和局地预报预警信息的准确性,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群测群防和监测预警体系。

  (九)完善监测预报网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现有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充分发挥监测预报网络体系的主动预防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对城镇、乡村、学校、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密集区存在较大影响,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的高山峡谷地带,有针对性地加密部署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专业监测设备,加强监测预报,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鼓励使用滑坡报警器、裂缝伸缩仪、自动雨量计等简易监测设备。对重点区域内影响大、规模大、危害大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安排采集数据、视频传输、远程会商等各方面自动化程度较高的专业监测。

  (十)加强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进一步完善省级地质灾害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立应急广播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和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将预报或预警信息准确、迅速传达到基层第一线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和受威胁的群众。重点加强农村山区、部分建设工地等偏远地区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因地制宜采取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方式,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十一)提高群测群防水平。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在建项目管理及施工人员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基层社区、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由政府提供公共岗位,推广汛期地质灾害专职监测人员制度。对群测群防员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省、市(州)、县

  (市、区)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广大群众的地质灾害防灾知识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主动预防避让的应急能力。

  (十二)大力推进主动避让。结合地质灾害主动预防避让工作需要,从各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支持开展多方位布局、多功能建设、多途径利用的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的建设要严格开展场地选址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房屋建筑设计标准要能满足应急避险的要求。全省要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主动预防避让,在重要转折天气过程前,主动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提前转移至安全地带。大力推行生活补助制度,对提前主动避让至安全地带的群众给予补助。

  (十三)严格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强化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大力推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公示、告知、督查、承诺制度,切实将评估结论与防灾措施建议落到实处,努力减少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各市(州)、县(市、区)有关部门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要加强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

  (十四)加快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各地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作,多渠道争取和统筹使用资金,适当提高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补助标准,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选址的安全性和适宜性评估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共同努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十五)深入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加快实施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专项规划。抓紧启动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市(州)、县(市、区)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尽快构建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防

  治规划体系。对长期在地质灾害防治一线工作的人员,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职务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保障长效机制;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大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给予表扬奖励。

  (十六)科学开展工程治理。加大向国家争取地质灾害治理资金力度,做好勘查、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等基础工作。对实施搬迁避让难度大、威胁人数众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市(州)、县(市、区)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职责划分,加快开展工程治理,充分发挥我省地勘专业队伍的技术支撑作用和专家的技术指导作用,科学设计,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级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治理项目的支持、指导和监督。

  (十七)加强汶川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全面开展地震影响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及相关市(州)、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加大汶川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对重大隐患点进行严密监测,及时采取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应急除险、工程治理等防治措施,防止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十八)加强重要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防治。按照职能职责划分,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对交通干线、水利枢纽、输供电输油(气)设施、核设施等重要设施及军事设施周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确保安全。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论证,明确需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实施地质灾害防护工程,做到防护工程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各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工地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制定防灾预案,落实工程治理和主动预防避让等措施,切实保证在建工程和施工人员安全。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对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

  导。相关属地政府应对应急抢险工程涉及的征地、赔偿等工作进行积极协调并提供优惠政策支持。

  (十九)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各地要组织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环境保护、水利、农业、安全监管、林业、气象等部门,统筹各方资源抓好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水土保持、山洪灾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尾矿库隐患治理、地灾易发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水平。要编制实施相关规划,合理安排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适度提高我省地震灾区和人口密集地区等山区城镇、乡村的地质灾害设防标准。

  (二十)有效实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充分发挥科技在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中的支撑作用,科学应对突发性重大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建立完善政府领导并充分听取专家论证意见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决策机制。对隐患明显、一时难以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开展应急排危除险。要加强对群发性泥石流、复杂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成灾机理、灾害风险分析、应急处置的科学研究。要通过应急处置尽量减轻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降低和规避地质灾害风险。

  (二十一)努力提高基层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各地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严密、科学的应急工作流程并及时更新。支持各地统筹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必要的救灾必备物资和医疗救护用品储备,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有关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监测队伍,加强以专业地勘单位为主体的工程技术队伍、技术支撑专家队伍、科研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强化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机制。加大资源整合和经费保障力度,加强应急技术和管理机构硬件能力建设,支持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配备应急抢险车辆、应急通信和其他专业设备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二十二)强化基层地质灾害防范。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

  情况的优势,大力支持和推进乡镇政府和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预警、转移避让等防灾能力建设,强化基层在操作层面防范的主体作用。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的巡回检查,对威胁场镇、学校、医院、村庄、集市、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要安排汛期专职监测人员专人盯守巡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果断采取应急防灾减灾措施。

  (二十三)强化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和演练。各地要组织重点地区党政负责同志、基层组织负责人、施工工地负责人、中小学校负责人、骨干群众等参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组织开展针对普通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加强受威胁群众重点参与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处于地质灾害高发区内的县(市、区)及各工程建设项目每年均要开展形式多样、注重实效、操作性强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每年汛期前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避险演练。要根据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数确定应急演练规模,务求实效。

  (二十四)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应急处置、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加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驻川武装警察、公安民警、消防官兵、民兵预备役及其他力量要积极参与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四、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并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市、县、乡级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地质灾害易发区

  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市、县、乡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主管部门负责人任职等谈话的重要内容,督促检查防灾责任落实情况。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十六)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做好威胁城镇居民和乡村农户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公路(乡道、村道由乡镇、村负责)、航道沿线危及交通设施和通行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水利(务)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河道、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电监部门要做好电力建设项目生产生活场所和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市政公用设施及其周边地质安全隐患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扶贫移民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移民迁建区、移民迁建设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经济和信息化、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工业企业、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做好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发展改革、科技、教育、民政、铁道、卫生、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

  (二十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法规标准。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决定》等相关精神,抓紧修改和完善《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地方性配套法规,建立和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法制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二十八)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向国家争取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资金。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费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并根据本地实际增加安排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各地要探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

  (二十九)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积极向国家争取科研经费和项目,加大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组织管理、灾害监测与治理等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积极采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卫星通信、无人飞机、遥感遥测等先进技术手段,探索运用物联网等前沿技术,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的精度和效率。加强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理论和技术方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篇十: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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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质灾害预防方案/措施方案

  一、年全市地质灾害概况水库汛前水位经历了从172米缓慢降至145米的过程,年是库区175米试验性蓄水成功及高水位正常运行的一年。按照国家防洪调度要求。汛后试验性蓄水正式启动,逐步达到175米,并持续正常运行2个月时间。面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关心指导下,经过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确保了县级以上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点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将地质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险情287处,年。威胁2529户1017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840万元,因灾搬迁259户843人,发放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2049张,避险明白卡12643张。各县市区自筹及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资金2887.8万元对13处地质灾害进行了治理,保障了当地群众631户及单位共2983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二、年地质灾害的预防分析市年总降雨量有可能略偏多。汛期总雨量840920毫米,降雨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因之一。根据气候趋势预报。比历年偏多1成左右,主汛期总雨量560620毫米,比历年偏多1成左右。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有可能发生局部暴雨等灾害气象,日降雨量达暴雨级或连续大雨三天以上时,容易诱发以山体斜坡、公路边坡、矿山宕面和弃渣及废弃矿山为主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局部还可能出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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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坡面型泥石流和山区小流域沟谷型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上(特别是汛期)各地要紧密结合气象预报资料进行分析和决策,充分利用气象预报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注意短时特大暴雨引发的各类地质灾害。

  专家预测今年我市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可能高于去年。今年我市还有许多大型工程在建或新建,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日趋严重。根据库区水位变化和气象变化趋势。可能诱发工程沿线部分边坡失稳,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监管。矿山长期开采形成了大面积地下采空区(主要是磷矿和煤矿采空区)所诱发的地质灾害日益增多,因此而引起的地质灾害纠纷频繁发生。这些问题应予高度重视并积极探索解决办法。

  三、年全市可能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的地区(一)库区沿岸地段。包括大坝至市与县分界处的长江及其支流库区沿岸。市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地区,共有主要地质灾害点500余处。如县的崖危岩体、新滩滑坡、千将坪滑坡、树坪滑坡、卡子湾滑坡和八字门滑坡,经过库区二、三期工程治理,大大减轻了该区地质灾害防治压力,但自今年开始水库将发挥其正常的防洪调峰功能,上旬长江主汛期来临前,库区水位将从175米缓慢降至145米防洪限制水位,汛后将开始蓄水回升至175米。水位的变化将会改变库岸地下水动力条件,根据专家预测和库区蓄水经验,库区沿岸地质灾害活动将增强,近10年内有可能诱发较多的库区地质灾害。因此,该地段仍为我市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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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清江沿岸地段。地质灾害体多集中在长阳自治县境内。总方量4亿余立方米,其中不稳定滑坡59处,市级重点监测点崩塌位于该段。经过该区段,沿线大型工程建设可能诱发一系列地质灾害;由清江开发公司负责监测的隔河岩水库茅坪滑坡体、白岩危岩体、杨家槽滑坡,近年来有明显活动迹象。上述情况应引起高度重视。

  (三)磷矿矿区。曾发生过远安县盐池河大型崩塌。省级及市级重点监测点县镇危岩体位于该区。随着磷矿采空区的不断增大,由于地应力的不断调整和重新分布,地质灾害有逐年加重的趋势。

  (四)煤矿矿区。涉及我市除市外的其他县市区。县的佛神岩崩塌、赵家岩—煤洞坡崩塌等位于该区。因地应力重新调整,该区地质灾害日趋严重。

  四、年地质灾害防治原则、目标及任务(一)防治原则。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属地为主,依法管理、快速反应,监测避让与勘查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和社会责任感,确保地质灾害险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防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对重点监测点落实监测责任人,力争20个重点监测点不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推进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工程后续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相关工作。(三)主要防治任务。1精心组织实施各类治理工程项目。要抓紧做好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三期工程收尾工作。确保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防灾减灾功能。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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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要提前做好库区后续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准备工作。承担有国家和省级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的县市区要抓紧组织实施,加强工程管理,确保按质按期完成。对已完成尚未验收的项目要抓紧整理好各类工程资料,尽快组织验收。各类矿山企业要切实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制度,并根据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组织实施恢复治理工程。

  2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各地要根据近年来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专项地质灾害调查成果。通过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发放防灾明白卡等形式,将群测群防工作具体落实到乡(镇)村和责任人。推行规范化、制度化与科学化管理,统一监测要求,建立健全监测记录档案。加强对责任人和监测人员的指导与培训,改进监测技术手段,完善群专结合监测网络。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由经过监测培训的人员采用多种方法和手段进行监测,逐步提高地质灾害短期和临灾预报水平。乡镇国土资源所要进一步推行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根据年地质灾害发生和变形情况分析,确定20处地质灾害点为今年市级重点监测对象(见附表)其中含省级重点监测点6处。

  3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期,但其他时段的暴雨、特大暴雨、长时间连续降雨或久旱遇雨等气候异常情况下,防灾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各地要组织力量,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汛前巡查、汛中监测、汛后复查,全面掌握隐患点动态,落实监测责任,做到心中有数,掌握防灾主动权。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撤离受威胁的人、财、物。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抓紧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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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册,细化预案内容,积极组织开展以乡(镇)或村为单位的防灾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各地乡村各自为战、人自为战的防灾抗灾能力。

  4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各地要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工作。及时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等形式提示提醒各相关单位和人员。根据省、市级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地域、等级等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要逐步规范预警预报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加强重大地质灾害的现场调查,进一步提高预警预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与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会商机制,逐步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水平,为防御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5继续开展地质灾害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工作。各地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应急排险。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制定具体方案,多方筹措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对经过调查或勘查比选后,认定防治必要性迫切,但治理技术难度大、经济上不合理、自然条件不适宜人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搬迁避让。

  6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地要结合各类地质环境调查。制订防灾预案,提出防治措施,为新农村建设地质环境保障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普及,组织对山村、学校、工矿企业等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抗灾能力。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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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的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处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山区农村零星分散建房时,目前还难以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逐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可根据当地条件,由国土所人员在申请宅基地时到现场进行查看,指导村民正确地选择宅基地,留出房屋前后的安全距离空地,采取简易边坡支护和截水、排水等措施。

  7加强其他地质灾害防治。交通线路、水利设施、矿山、山区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多数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繁重,防治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把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内的交通线路、水利设施、重点矿山、山区中小学、旅游景区(点)按有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列入本部门、本单位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防灾措施和防灾责任人。各防灾责任单位要及时编制防灾预案,明确防灾责任人,组织力量开展汛期巡查、监测;发生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树立警示牌,发出预警信息,迅速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及时应对和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相关部门要尽早落实资金,开展专项勘查,实施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

  8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各地要加强地质环境调查项目与成果资料的管理。省国土资源厅的主导下着手建立统一要求、规范标准、相互兼容、内容全面、集成共享的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要求,及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资料信息汇总后报国土资源部门,并强化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与开发建设。要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配备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加强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推进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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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治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逐步在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实现互联互通,以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和预防与处置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具体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切实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4号)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国土资源、气象、水利、交通、建设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充分整合政府各部门资源,对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优先保证资金投入。要因地制宜,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元化、多渠道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机制。(二)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力量对本行政区域和部门单位内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工民建筑、交通线路、水利设施等进行全面的实地巡查与检查,提出防范措施,落实防灾责任。年终,各地、各部门要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评价,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要严格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制、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大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勘查和工程治理的监管力度,实现防治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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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强队伍建设。管理、监督、检查等各环节工作力量还较薄弱。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技术人员,配置技术装备,已设立地质环境监测站的要尽快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以重大项目为依托,加强与科研部门、大专院校的合作,监测预警、勘查治理等方面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与应用。加大科技投入,改进技术装备,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提高地质灾害信息采集、处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管理信息化和决策科学化。采取业务轮训、项目参与、推广示范和技术交流等形式,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的能力,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和科普宣传。利用地球日、土地日、气象日、环境日、世界水日、国际减灾日等特殊节日,组织有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公益活动。面向全社会尤其在农村中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与培训,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

  (五)继续贯彻执行《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管理办法》各地要按照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的征缴工作。抓好我市项目管理和检查验收工作。地质灾害预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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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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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质灾害及防预根本知识

  一、地质灾害类型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平安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采空塌陷、岩溶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海〔咸〕水入侵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自然因素为主导致的地质灾害称自然地质灾害;主要由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则称人为地质灾害。就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变化的速度而言,可分突发性地质灾害与缓变性地质灾害两大类。崩塌、滑坡、泥石流为突发地质灾害,地裂缝、地面沉降是缓变性地质灾害,又称缓变地质灾害。崩塌:较陡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或震动作用下,突然发生崩落的地质现象。滑坡: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软弱面向下滑动的现象叫滑坡,俗称"走山〞、"垮山〞、"地滑〞、"土溜〞、"山扒皮〞等。泥石流:山区沟谷中,由暴雨、冰雪融水等水源激发的泥沙石块的特殊流体。二、地质灾害主要预防措施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地段,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设置警示标志。重大险情地段采取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等。〔一〕防灾避险方法地质灾害不用怕,防灾减灾有方法。群测群防功绩大,发现前兆要明查。防灾避险明白卡,预警措施告诉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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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号路线先记下,及时避让保全家。〔二〕泥石流预防泥石流,鬼见愁,发生地点在沟头。下暴雨,水断流,临灾特征显下游。地在震,房在抖,撤离路线尽快走。相互间,帮把手,平安地带方停留。〔三〕泥石流预防泥石流,来势汹,水土砂石沟口拥。龙门山,沟谷中,暴雨来时往下冲。毁房屋,阻交通,一路生物皆失踪。震灾区,很集中,加紧提防不放松。〔四〕滑坡预防坡前垮,土体胀,井水田水齐下降。现裂缝,在坡上,滑坡一定有情况。不牵牛,不赶羊,吆喝大家跑出房。抱孩子,搀爹娘,尽快离开莫商量。〔五〕崩塌预防哪种灾,威力大,山区必然数崩塌。来势猛,像爆炸,灾难常在陡崖下。掉小块,噼里啪,危岩裂缝有变化。前兆现,莫惊吓,及时避开就不怕。〔六〕灾后应急自救有灾情,速上报,救援工作最紧要。听播送,看电视,关注雨情最明智。建预案,勤查看,防止新灾再发难。灾区人,是一家,防灾减灾靠大家。

  一、山区建房如何预防地质灾害1、新建房屋选址首先应选择在常年洪水位以上一定高位的平缓

  平地。尽可能避开江、河湖〔水库〕、沟切割的陡坡。但是,在山区,当新址不得不选择在靠山或沿河〔江〕地带时,应该观察后山的地形,尽可能留出平安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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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当后山是陡崖、陡坡地形,应注意可能的山体崩塌;3、当新址位于沟边时,应该设置在一定高度的斜坡上。位于岸边时,应注意水位高度,防止洪水掏空斜坡形成滑塌等灾害。同时,应防止直接坐落在沟谷口,以防泥石流灾害;4、沟谷或排导槽是泥石流下泄的通道,应该保持其畅通无阻,但由于山区土地资源紧,一些爆发频率低的泥石流沟两岸及其堆积扇上修建固定建筑,甚至将泥石流排导槽加盖作为建立用地,还有在日常生活中将垃圾和杂物堆在泥石流沟谷中,这些行为都会严重影响到沟谷或排导槽的通畅性,一旦发生泥石流后果不堪设想。5、当新址后部紧邻陡坡时,应细心查看斜坡的松散堆积物分布以及产生坡面泥石流和滑坡的可能性;6、生活在山区的居民、农户,应经常到自家房前屋后山坡查看,看山坡有无开裂变形,自家屋基、墙、晒坝有没有开裂变形,如果有,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7、在修建房屋时,为防止诱发地质灾害,应注意以下几点:〔1〕不在房前屋后开挖坡脚,假设开挖坡脚,要及时砌筑留足排水孔维持边坡稳定的挡墙;〔2〕不在房屋上方山坡堆弃土石;〔3〕处理房屋前后渗漏引水沟渠,雨季时节应及时疏通房屋周边排水沟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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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尽可能避开江、河湖〔水库〕、沟切割的陡坡

  房屋与后山尽可能留出平安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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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后山是陡崖、陡坡地形,应注意可能的山体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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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应防止直接坐落在沟谷口,以防泥石流灾害

  不在房前屋后开挖坡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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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房屋受地质灾害威胁时的预防1、当房屋受到地质灾害威胁较严重时,应在当地政府、国土部门调查后,及时进展搬迁避让;在未搬离之前,不要在受威胁房屋中停留、居住等;2、房屋虽受地质灾害威胁,但险情较小,可以继续居住的房屋,应在当地政府、国土部门调查后,设专人对房屋周围地质灾害进展定时监测。同时,居住在危险区的农户应知晓防灾避险的报警讯号、人员撤离路线、平安集中地点等,一旦监测到险情加剧时,监测人员应立即向受威胁群众发出避险报警讯号,组织人员按避险方案转移撤离。3、由于根据临灾特征采取紧急避让时,时间紧,容易造成混乱,甚至造成伤害。目前,最有效避让方式的还是预警转移,即在政府有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时,提前进展转移,安置在平安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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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房屋受到地质灾害威胁较严重时,应及时搬迁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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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于危险区的农户应知晓临灾预警信号和逃跑路线

  三、旅游、出行时如何预防地质灾害前往山区旅游,一定事先要了解当地的近期天气实况和未来数日的天气预报及地质灾害预报,应尽量防止大雨天或连续阴雨天山地景区旅游。出行、旅游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沿山谷徒步时,一旦遭遇大雨,不要在谷底过多停留,要迅速转移到附近平安的高地;2、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特别留意是否听到远处山谷传来打雷般声响,如听到要高度警觉,这很可能是泥石流将至的征兆;3、要选择平整的高地作为营地,不要在山谷和河沟底部扎营,同时尽可能避开有滚石和大量堆积物的山坡,夜间密切注意雨情,如有异常情况发生,尽快转移到平安地带。4、当根据各种现象判断泥石流发生之后应立即逃离,选择最短最平安的路径向沟谷两侧山坡或高地跑;不要停留在坡度大,土层厚的凹处;不要上树躲避,因泥石流可扫除沿途一切障碍;5、长时间降雨或暴雨渐小之后或雨刚停不能马上返回危险区,泥石流常滞后降雨爆发;白天降雨较多后,晚上或夜间密切注意雨情,最好提前转移、撤离;6、雨季时切忌在陡崖〔探头石〕附近停留,不能在凹形陡坡危石突出的地方避雨、休息和穿行,不要攀登危岩。

  

篇十二: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28•【字号】青政[2010]87号•【施行日期】2010.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青政〔2010〕87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

  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我省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我省地处青藏高原,现代地质构造活动强烈,山丘多,平原少,适宜人居地范围狭窄。省会西宁市和部分州、县政府所在的重要城镇和东部农村人口聚集区,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具有分布广、多发群发和致灾后果特别严重的特点。据2000年-2008年完成的全省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统计,43个县(市、行委)共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3016处。近年来,各级政府在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发布、汛期地质灾害隐患跟踪排(巡)查、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各地区对防治

  地质灾害工作重要性、危害性认识不足,加之防灾工作机构人员不足、技术支撑十分薄弱、防治经费匮乏等原因,防灾减灾工作还远远达不到要求。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级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全面掌握本辖区地质灾害分布及危害情况,将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统一部署,层层落实”、“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避治结合”的防治工作总要求,通过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对确实难以落实责任主体的,要落实到当地县(区)、乡镇(街道)政府。要以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紧紧依靠群众和基层组织,克服麻痹懈怠思想和畏难情绪,发现险情隐患必须严防死守,一有险情必须迅速组织撤离。做到“宁可十防九空,不可一次落空”。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要加强防灾责任、制度、措施的督促检查,指导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对辖区隐患点的防灾工作责任进行层层分解,细化到人,确保每个环节上、每个岗位上有人抓有人管。建设部门要全面掌握城镇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群众居住分布情况,加强城乡居民点的规划审批和建设管理;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水利(电)、公路、铁路、教育、旅游等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负责主管地点(带)及重大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和治理等防治工作;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矿山的安全监管,指导、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极端天气引发尾矿垮坝和废渣泥石流等生产安全事故。

  三、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一要认真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

  案。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同级建设、水利、气象、交通等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现状,于每年5月前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二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排(巡)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每年要组织人员,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汛前巡查、汛中检查、汛后复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制定防范措施。三要切实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做到有险即报,有灾速报和及时开展应急调查。

  四、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积极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和乡镇国土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建设,重点地区县(市)进一步建设组织严密、责任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监测有效、预警及时、群众广泛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努力增强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加强对基层国土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的基本技能培训,尽快提高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州(地、市)、县(市、区、行委)要组织国土、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统一部署,整合山洪监测员、地质灾害监测员、基层气象信息员,共建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要挑选素质较高的人员,作为山洪、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负责人和监测员。加强群测群防网络人员动态管理工作,凡有人员变动的要及时更新,并予以公布,确保更新后的人员到岗、到位、到点。对群测群防员在值班期间要给予适当补助,提高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对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取得切实成效,避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群测群防员应给予奖励。

  五、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气象局要在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州(地、市)、县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业务工作。通过当地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的发布力度。积极拓宽发布渠道,改进发布方式。要尽快完善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网络,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建立起快速流畅的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将灾害预警信息告知群众。增加手机短信、传真、电话等多种形式的发布,将信息直接发送到州

  (地、市)、县、乡(镇)、村各级主管领导,充分发挥基层群测群防员的作用。六、全面施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预

  防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重要手段。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评估报告提出的防治建议,做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步进行。地质灾害治理配套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对处于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的区域内的违章建筑,国土部门不得批准建设用地,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及时拆除,禁止私搭乱建。

  七、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性工作。一是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据地质灾害调查成果,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纳入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通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提高防灾工作在社会的影响,解决地质灾害治理和应急等经费问题,避免和减轻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二是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详查工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大全省重点县(市)的地质灾害详查工作力度,查明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并对其危害程度进行评价,为减灾防灾和制定区域防灾规划提供基础地质依据,提高我省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三是开展全省活断层分布图和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编制工作。地震部门要整合国内外在青海的各项地震地质科研成果,充分考虑局部场地条件对地震破坏作用的影响,给出活断层危害范围空间分布图和防灾对策。在城市规划区开展地震小区划工程,分区分段给出场地设计地震动参数和地震地质灾害评价结果,提出有针对性的地震灾害防御对策。四是建立青海省地质灾

  害监测及防治信息系统。测绘部门要以省国土资源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以及州(市、地)、县级相关部门数据资料和已有的应急系统为基础,利用现有网络、多媒体技术、3S技术以及数据库等技术,实现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分析评价、防治预案生成,从而做出科学的决策,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八、大力开展防灾知识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每年“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和“6·25”土地日等宣传日,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展览地质灾害图片,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入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干部和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警觉性、主动性。让群众明白切坡建房崖头垮塌毁房、沟口建房山洪泥石流毁房的危害,自查房前屋后地质灾害隐患,提前避险防灾。各地要积极将地灾防治知识纳入农村党员教育和中小学生课外读物,举办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中小学校长等地灾防治知识专题培训班,加大宣传培训和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防灾宣传教育工作新水平。

  九、着力加强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继续加大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搬迁避让和治理的力度。要把受特大型地质灾害威胁的西宁北山地区、黄南州隆务镇、玉树州结古镇、杂多县萨呼腾镇、祁连县八宝镇、循化县积石镇和海西州德令哈市等七个城镇作为工程治理的重点。各级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与新农村建设、扶贫调庄、生态移民、工程移民、安居工程、学校建设、土地整理等结合起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努力加大对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的资金投入力度,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危险区内群众施行搬迁避让。对于在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必须提高防护标准,同时实施地质灾害防护工程,资金纳入工程建设成本。

  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和人员保障。省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持续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全省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实施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和避让、搬迁应急处置

  工程,支持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运行、科技创新及科普宣教培训工作。各级政府也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防治经费纳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并将地方分成所得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的部分资金,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专项费用,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省级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中心,有条件的州(地、市)、县(市)要健全机构,充实人员,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青海省人民政府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篇十三: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渝北区地质灾害群才群防员管理暂行办法二审搞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体系建设提高群测群防人员地灾防治工作水平有效避免和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渝北区地质灾害群才群防员管理暂行办法(二审搞)

  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体系建设,提高群

  测群防人员地灾防治工作水平,有效避免和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是指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在国土分局的指导和各镇(街)、园区的管理下,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工作的巡查员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工作的监测员。二、准入条件及工作职责第三条群测群防员基本准入条件:

  (一)要生活或工作在当地,对当地地质环境概况较为熟悉;(二)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够从事地质灾害监测等工作;第四条群测群防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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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掌握地质灾害监测、报警等基本知识,熟知所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位置、威胁对象、撤离路线、避灾场所等基本情况;(二)按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及时掌握隐患点的变化发展情况,如实完整填写监测记录,定期向上级网格报告监测情况;(三)当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险情时,及时发出规定的报警信号,并协助当地政府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四)妥善保管好配发的器具物品,协助保护好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牌、标识牌和监测设施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报告;(五)协助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常识,及时劝阻和上报易引发地质灾害的行为;(六)实行汛期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七)遇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要按照相关要求及上级网格安排的任务开展监测预警等工作(八)做好其他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三、群测群防员选定程序第五条群测群防员由村(居)委会或有关单位在经本人同

  意后推荐,经所属镇(街)、园区确认后,书面报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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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区国土分局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组织培训,经培训发

  放上岗证后,成为正式的群测群防员。群测群防上岗证由区国土分局统一印制,各镇(街)、园区分别负责发放。四、群测群防员监测第七条过3处。第七条群测群防员对地灾隐患点的监测频率为汛期每周每个群测群防员监测地灾隐患点个数原则上不超

  一次,非汛期每月一次,极端天气情况下按照上级网格要求加密监测。第八条群测群防员及时将监测数据通过监测手机录入信

  息系统并上传;同时做好监测记录,每月定期向二级网格汇报。第九条群测群防员因事离开所属镇(街)辖区范围前,要

  向二级网格报告,经同意后,由二级网格指定专人代为履职。五、监测手机管理第十条群测群防员需配备必要的监测工具和设备,如钢

  尺、记录本、雨具、手电、报警工具、监测手机等工作装备。第十一条群测群防员配发的监测手机安装了专业监测软

  件,为渝北区地灾隐患点群测群防专用手机,不得转借他人,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第十二条群测群防员须对配发的专业监测手机妥善保管,

  如因保管不善导致手机损坏或丢失,由当事人申请补办,费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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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承担。群测群防员不再担任监测工作的,须及时将监测手机交还一级网格长,再逐级上交四级网格登记备案。六、群测群防员待遇及补贴第十三条群测群防为兼职工作,每月工资为

  第十二条

  一级网格长、群测群防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区国土分局通报批评,扣减工作补助费,情节严重的取消网格长、群测群防员资格,并视情追究责任。(一)监测工作中有疏忽,未能及时发现地质灾害变形变化迹象,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二)群测群防员在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后,未及时发出预警信息,采取有效措施疏散受威胁人员,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三)网格长未能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巡查工作,未定期上报监测情况的。第四章工作保障第二十一条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为减少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人员的人身风险,为各级网格管理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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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一级网格长、群测群防员因地灾防治工作产生

  的费用实行补贴制,每个地灾点按每月100元补助,网格长按每月100元补助;补贴经费每半年发放一次。第二十三条每年对一级网格工作开展情况建立绩效考核

  机制。区国土分局每年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各镇街、园区具体实施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于每年12月底前报区国土分局审定备案。第二十四条地灾网格管理所需资金由区国土分局商区财

  政局列入财政预算。每年由区国土局具体申请办理,并划拨到各镇(街)、园区,再由各镇(街)、园区具体发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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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四: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群测群防严防地灾——陕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侧记

  魏姗;祝芳芳

  【期刊名称】《资源导刊》

  【年(卷),期】2015(000)009

  【总页数】1页(P37)

  【作者】魏姗;祝芳芳

  【作者单位】陕县国土资源局;陕县国土资源局

  【正文语种】中文

  今年7月10日,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地质灾害培训会在三门峡举行,培训期间在陕县张湾乡张赵村进行了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演练。这次演练从预判、预警、转移群众到安置,组织严密,行动迅速,配合默契,所有程序都按照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受到了上级领导和兄弟地市的一致好评。其实,地灾演练只是陕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小部分。近年来,为确保群众安全度汛,陕县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提高监测预报水平为重点,以群测群防为基础,以推动地质灾害综合整治为突破口,进一步健全防灾体系,创新保障机制,推进防灾机构、人口、责任、措施“四到位”,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努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陕县地处豫西山区,山谷深度大,沟壁陡立,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环境脆弱,属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多发区。为加强地灾防治工作的领导,陕县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政府主导、

  国土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县政府每年与13个乡镇、21个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对每个部门的责任进行细化,确保该项工作组织领导到位。在此基础上,在全县39个行政村设立了监测点,聘请了44个村级监测员,在汛期24小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不间断监测。每年汛期前,县政府都组织县、乡、村、组对地质构造复杂,临近山体、陡坡、河谷、河岸的镇区、村庄及矿区内建筑物的地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隐患点的位置、地灾类型、危害程度等情况都建立了详细的台账,对能及时排除的隐患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逐一设立地灾隐患点标志,与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乡镇政府签订责任书,明确具体负责人、具体监测人,制定防范和整改措施,做到定期巡查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县国土资源局充分利用各种时机,以现场咨询、专题讲座、广播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并分乡镇组织培训,让监测员熟知地质灾害基本知识和应急预案,熟悉隐患点重点监测部位、危险区范围等知识。今年以来,累计组织地质灾害宣传培训班8期,参训人数2000余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0余册。同时,每年县政府都精心组织应急避险演练活动,增强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积累实战经验,使群众遇到突发性地质灾害时能够及时安全撤离危险区域。汛中密切监测是保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环节。每年汛期,陕县都积极组织各部门加强协作,联动防灾。县国土资源局与气象局合作,为全县44名监测人员开通了重大地质灾害信息和每日气象信息预报,及时把汛期的天气和地质灾害等级预报情况传递给各级领导、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员,做好防范工作。今年以来,该县先后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12次,电话传达信息14次,互联网手机“随心呼”发布地质灾害相关信息20次10000多条。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和各乡镇、相关部门均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上传下达各类预警预报、险情灾情信息,

  信息互通。各级、各部门均成立了应急抢险队,接到灾情报告后,可立即投入救灾工作。从每年5月中旬开始,县地灾领导小组就组织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防灾责任制和“四包七落实”的落实情况,检查重要隐患点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并深入到地质灾害易发区、重要隐患点进行现场调研。2011年以来,陕县共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1起,由于防灾措施得当,实现成功避险,未造成人员伤亡。为彻底根除一些地灾隐患点对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陕县坚持防治结合,在积极申报地质灾害环境治理项目的同时,发动群众,依靠自己的力量,尽最大可能消除地灾隐患。2011年以来,全县先后实施了观音堂镇小庙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观音堂镇陇海铁路山体滑坡应急调查和搬迁避让防治工程两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消除了滑坡对群众造成的威胁,有力地保护了当地村民生命财产安全。

  

  

篇十五: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要发挥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骨干和枢纽作用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建立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办公室和村社区及驻区企事业单位为一体的按领导负责制指定专门负责人联络人确定联络报告方式以及由危险区范围的单位居民村民作为监测信息报告员而形成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精选7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精选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1

  一、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等法规和规范性文本,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所引起的,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或者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突发性特大型、大型和中型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四、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管委会主任是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均应当服从管委会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五、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1、成立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2、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地进行紧急援救;检查、指导辖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它与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有关的重要事项。

  (二)运行机制

  针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分布特点、易发程度,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预测预警系统。要发挥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骨干和枢纽作用,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建立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办公室和村(社区)及驻区企事业单位为一体的,按领导负责制指定专门负责人、联络人,确定联络报告方式,以及由危险区范围的单位、居民(村民)作为监测信息报告员而形成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2、信息收集与分析。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性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之间的共享。

  3、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办公室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重点地区进行巡查,指导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并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国土分局和相关领导报告。相关部门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选定的避险点和撤离路线要进行安全性评估,确保紧急避险万无一失。

  4、预报预警发布。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经开区,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后,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5、发放“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办公室对单位和住户及时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告知有关灾害的基本情况、监测预报方法、应急避险的撤离路线和安置地,以及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群测群防人员的汇报联系方式,按要求做好防灾各项准备工作。

  六、监督检查

  区指挥部办公室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七、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管委会制定,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由国土分局牵头及时修改完善,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

  八、责任与奖励

  (一)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扬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二)责任追究

  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严格问责和处理;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地质灾害重要情况或者应急防治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2

  我镇地处皖南山区,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属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灾害点位于镇村小河里组,灾害类型为滑坡,规模主轴长100米,最大宽为300米,估计厚5—10米,体积1.68万立方米,诱发原因为

  强降雨,威胁小河里组25户130人,约125万元财产。

  一、防治方案

  滑坡是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地下水活动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软弱带整体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而造成的,我镇拟对该地质灾害点进行重点防治。首先在滑坡位置竖立醒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牌,同时发放群防群测“明白卡”,加强农户特别是受威胁对象的防治意识;其次,做好对该灾害点的监测工作,设定监测人,做好日常监测数据的纪录,雨季尤其是强降雨期间加强监测,防患于未然;再次,要治理灾害点的地表条件,要植树种草,禁止乱砍滥伐,保证植被覆盖率,同时适当削方减载,采取支档、避让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二、应急预案

  (一)灾前预警

  一方面根据县气象局的异常暴雨天气预报发现监测点出现异常变化时,由办公室提前通知灾害易发点的责任人,发出预警;另一方面根据监测人对灾害点的监测情况进行统计,判断出险情时发出预警。预警方式为鸣锣,同时向受害点群众发出警告,要求尽快疏散,尽可能搬离灾害点,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组,由镇长任组长,明确责任,统一部署救灾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明确分工责任,服从组织领导,保障救灾效率。

  (三)防灾措施

  根据小河里滑坡的地理位置及交通条件,确定险情发生后的撤离路线为向滑坡体的两侧疏散,最后在龙山村路集中,要有组织有纪律地在监测人汪四清的带领下,尽快逃离灾害点,严禁向灾害体运动前方撤离,尽可能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防灾机构组成

  1、灾害调查组:由国土所牵头,负责灾情调查上报和监测点的建立,危险区、段、点的确立。

  2、宣传教育组:由中学及中心小学牵头,负责防治知识宣传、灾

  情收集报道。

  3、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具体负责救护工作,首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秩序维护组:由司法所、派出所组成,负责秩序维护,组织疏散、保护财产等。

  5、后勤保障组:由民政所及财政分局组成,负责对灾后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援助,尽量减少人民的财产损失。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3

  防地质灾害工作是学校工作重要部分,它涉及到学校财产以及师生生命安全,以及学校的稳定、发展等。因此,我校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应急预案。

  一、高度重视,明确防地质灾害工作的意义

  防地质灾害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它关系到一方的稳定,社会的进步,特别是学校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重大问题。为此。每一位教职员工,特别是学校行政,应时时刻刻装着防地质灾害工作,具有强烈的防地质灾害意识,将防地质灾害工作纳入学校的议事日程,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长抓不懈,一抓到底。树立起防地质灾害责任重于泰山的防地质灾害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领导,成立各应急小组

  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通力合作,将防地质灾害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1、防地质灾害指挥小组:

  由xx组长,xxx为成员。负责整个防地质灾害灾害的抢险工作,并迅速向当地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抢险疏散小组:

  由xxx任组长,xxx为成员。具体负责发生暴风雨等防地质灾害时的人员疏散,在保证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财产抢救等工作,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疏散地为火车站前的空旷地带。

  3、后勤保障小组:

  由xx组长,xxx为成员。具体负责整个抢险工作的物资经费的准备工作,从物资和经济上保证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增强意思、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学校发生防地质灾害将会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到学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因此,全体教职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必须树立防地质灾害工作责任重大的意识。

  1、定期检查:

  学校应在每年的五至十月期间的每个月特别是暴风雨季节对学校内的房屋、校舍、围墙、用点设备设施、排洪通道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消除防地质灾害可能带来得隐患。

  2、积极抢险:

  一旦发生防地质灾害时,各小组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迅速赶到学校,隐的时间上的主动在抢险中,首先抢险小组应及时迅速有效的疏散有危险的人员,特别是学生。同时,在保证抢险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财产抢救,禁令减少财产损失。

  3、及时上报:

  一旦发生防地质灾害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

  总之,在防地质灾害,在防地质灾害工作中,全体教职工不能有丝毫的麻痹,要具有高度的主人翁精神,牢固树立责任重与泰山的意识,增强防地质灾害意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4

  我镇地处姚南山区,山高坡陡,地表易受台风暴雨的侵害,因而防御地质灾害工作是事关我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进一步防治地质灾害的发生,根据相关地质情况,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大岚镇防御地质灾害预案。

  一、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御地质灾害的首要任务,抗灾保安全,防患于

  末然,充分发动群众,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技术措施上做好防御地质灾害准备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把灾情损失减到最低限度。

  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各村和企事业单位都要服从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上级防御地质灾害部门的指挥调度。

  防御地质灾害工作要讲究团结协作,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对在抗灾抢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二、全镇防御地质灾害形势和准备工作

  (一)防御地质灾害形势

  由于是山区,山高坡陡,遇暴雨侵袭,地表水流向集中,主流短汇流快。个别山体地质较差,土壤揉和力较差,可能发生泥石流或山体滑坡等灾害。

  (二)防御地质灾害准备工作

  根据我镇的实际,防御地质灾害主要以防山体滑坡为主,按区域的不同,把全镇分为3个组,14个小组,以联村干部会同各村干部具体落实各村的防御地质灾害工作,落实抢险和安全转移等工作,接受镇防御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镇要求各村落实防御地质灾害管理员,做到到岗到位,对有隐患的地质点,分别进行全面检查,落实防御地质灾害工作预案。

  1、查明强台风、暴雨袭击下可能出现的危险地段。

  2、查明各村村庄在台风暴雨袭击下可能倒塌的房子,预先落实好转移到安全地点的计划。

  3、对老弱病残的农户,根据他们的居住状况,预先作出安排。

  4、对易出现滑坡的地段,预先安排人员转移。

  (三)防御地质灾害重点

  本镇已发现重点地质灾害点是新岚村甘竹。

  三、组织、领导、职责

  1、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各村安全责任人及职责

  (1)、安全责任人:各村村主任为本村第一责任人。

  (2)、安全责任人职责:落实本村的防御地质灾害专职管理人员,督促管理人员加强对危险地段的巡查,准确、及时掌握本村基本情况,及时上报本村的地质变动情况,做好本村防御地质灾害物资的落实,人员的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并组织以民兵、党团员为骨干的防御地质灾害队伍,出现险情及时组织抢险。

  (3)、报警员职责: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点情况,准确、迅速汇报险情。

  (4)、应急队伍指挥员职责:服从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的统一指令,及时组织应急队伍到岗到位,准确及时组织队伍抢险,协助各村组织群众转移。

  (5)、应急队伍职责:根据指令,应急队伍迅速赶到现场,在现场指挥长的指挥下,全力投入抗御地质灾害抢险斗争:

  ①尽快组织群众转移;

  ②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力量,抢险工程,尽可能避免灾情扩大;

  ③随时向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

  ④协助处理善后工作。

  四、镇应急指挥系统

  1、镇防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在上级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镇的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各村、各部门做好抗御地质灾害的各项工作,及时向上级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汇报本镇的情况。

  2、镇应急小分队

  五、报警联络方法

  报警联络由各行政村及时向镇防御地质指挥部汇报,做到即现即报,报警员由各村主任担任,联络方法采用电话联系。

  六、质情

  1、发布台风、暴雨消息阶段: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在台风

  到来之前,突出一个“防”字,积极防范,有备无患。

  (1)、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动向,做好台风信息的收听、记录工作。

  (2)、加强检查,要求各村对辖区内的地质危险地段作全面巡查

  (3)、时刻与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保持密切的联系,掌握台风的动向。

  2、发布台风警报阶段,市气象台己发布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市逼近。

  镇政府领导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立即到岗到位值班,根据实际,部署抗御地质危害的各项工作。同时,下村检查各村的防御地质灾害的准备工作。

  3、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市气象台己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在台风到来时,突出一个“避”字,避其锋芒,及时撤离人员转移物资。

  (1)、邮电所、变电所落实抢险人员,一旦发生供应中断,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讯畅通。

  (2)、当出现电力、电信、交通中断严重状态时,以村为单位,采取果断措施,动员各村干部、党员担当本单位的防台、防质工作,尽量减少事故发生,做好安全转移等工作。

  七、撤离路线、及责任人

  由于是山区乡镇,多数村庄在山坡上,只有沿溪的几个村庄遇大洪水时需撤离,一旦发生地质险情,立即组织人员往安全地带撤离,由各村组织人员实施,负责人为村主任和村民小组长。

  八、撤离顺序

  接到撤离的命令后,由村应急小分队维护撤离秩序,先安排妇女、老人、幼儿先行,青壮年后撤,做到快而稳,年纪较大行动不便的,由青壮年协助往撤离。

  九、撤离要求

  若接到撤离命令,以避免人员伤亡为原则,按统一指挥,首先照

  顾老人、小孩先行,由应急小分队和部分壮年村民共同维护撤离队伍秩序,不得抢道。做到快速、安全、有序。

  十、灾后恢复工作

  1、灾害过后,由镇政府组织人员,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全力抢救,对遇难的人员妥善处理,迅速安置灾民生活。

  2、在上级帮助支持下,突击抢修本镇范围内损坏的交通、电力、通信、供水等设施,为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创造条件。同时,组织广大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作。

  十一、工作要求

  本方案制定后,进行广泛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特别是预案中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告之他们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分派的各项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5

  为了保障我乡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坚持地质灾害防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相互配合和衔接,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二)适应范围:本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适用于xxx乡(镇)境内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塌陷、泥石流等灾害发生后的应急。

  二、地质灾害等级的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一)地质灾害等级的划分:按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级: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较大者。

  2、重大级:因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者。

  3、较大级:因灾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者。

  4、一般级: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不大者。

  (二)预案启动条件和方式:地质灾害发生后或地质灾害险情出现时,由乡宣布启动本级预案。并进行调查,将调查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按程序进行处理。

  (三)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机构

  为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成立“xxx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全乡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的领导指挥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xx县20xx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所有突发地质灾害,尤其是场镇、各中小学校、重要工程设施、主要交通干线、居民集中地等重点区域和部位,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XX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二)县XX调整充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县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示精神,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县范围内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各部门紧急救援;协调武警、消防中队参与地方抢险救灾;处理其它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县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县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县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县指挥部的日常事务以及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整理归档;指导各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各乡镇XX参照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三、预防预警

  (一)已有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治理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公路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不稳定斜坡以及易发生石块崩塌的路段,责成

  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及时治理,确保安全。

  风景区管理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区(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风景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工程治理。

  相关乡镇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治理。

  (二)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

  县国土资源局和相关乡镇XX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测,发现险情要及时向县XX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性组织避灾疏散。

  (三)发放防灾明白卡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XX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四)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县国土资源局和气象局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县XX,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XX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1.速报时限要求。县国土资源局接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速报县XX和市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到出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县XX和市国土资源局。

  2、速报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险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五、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一)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

  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乡镇xx县XX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乡镇XX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县XX的领导下,由本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县公安、武警、国土、建设、交通、水务、民政、气象、救灾等有关部门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二)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

  出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乡镇XX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县XX的领导下,由辖区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本地国土、建设、水务、民政、救灾等有关部门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三)应急响应结束

  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经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批准,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六、部门职责

  (一)紧急抢险救灾。县公安局负责调动公安、武警、消防部队帮助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及时消除隐患。县规划和建设局、水务局、安监局、县供电有限公司、天然气公司、消防等部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气、供电等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气、供电、水利等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县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做好旅游景点游客的疏散工作。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和帮助灾区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上学问题。

  (二)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县水务局、防洪办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如发生的地质灾害可能造成次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水、气、渣),县环保局负责配合进行水、气、辐射环境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环境污染危害。

  (三)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县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并根据需要对灾区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县畜牧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县药监局负责组织应急疫苗、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

  防护用品。经济和商务局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四)治安、交通和通讯。县公安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恶意扩大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县交通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县电信分公司、县移动分公司、县电力公司负责尽快恢复受破坏的通信和电力设施,保证应急指挥信息通信电力畅通。

  (五)基本生活保障。县民政局、救灾办负责协助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强对救灾款和救灾物质的分配、发放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六)信息报送和处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组织应急监测,实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并报告县指挥部;县广电局根据县指挥部的要求,发布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七)应急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七、其它职责

  县武警中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等工作。

  八、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社)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各乡镇XXxx县级相关部门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

  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二)通信与信息传递。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建立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三)应急技术保障。由县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国土所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7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去年由于降雨量局部较为集中,受灾情况较往年有所增加,但无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二、地质灾害的趋势预报及危险区

  (一)汛期天气情况及地质灾害预报

  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年气候预测,我区今年降雨量为700—860MM,年降雨量正常,雨季开始期正常至偏早,大部分地区将在5月左右开始,于11月中下旬结束。气候预测年冰雹、局部地区强降雨等强对流天气偏多,在汛期中区域性暴雨引发的山地灾害比偏重,所以今年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不容懈怠,形势十分严峻,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提前计划、提前安排落实责任。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

  1、镇村方山岩脚一带滑坡危及150户600人安全;

  2、下湾坎头滑坡危及2户10人和成昆铁路安全;

  3、上湾房背后滑坡危及70户290人安全;

  4、高速公路段及弃土场。该段公路坡度较陡,由于风化残积、坡积层结构疏松,颗粒间结合力差,易被冲刷。如果出现暴雨等天气就容易产生不同程度的滑坡、崩塌,甚至发生泥石流灾害;

  5、各采石矿企业排土场及高速公路排土堆放场,多为露天开采作业的企业,大量剥落的废石及废土的堆积形成了排土场。这些堆积体结构松散,结合力差,在雨水的渗透下很容易产生滑动引发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危险区

  1、村迤布滑坡危及54户223人房屋人生安全;

  2、村迤布泥石流灾害点危及5户23人房屋人生安全;

  3、村半箐洽么田滑坡危及农户19户86人房屋人生安全、农田30余亩;

  4、村双龙潭白瓦房滑坡危及3户18人房屋人生安全安全;

  5、冷水沟滑坡危及2户10人房屋人生安全安全;

  6、村田房芹菜塘滑坡危及2户10人房屋人生安全安全;

  7、大村滑坡危及34户135人房屋人生安全;

  8、村长箐组户、村小村组户两个分散户滑坡体危及2户9人房屋人生安全安全。

  三、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各矿山企业要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落实24小时值班情况、灾害点监测人员责任工作情况等落实措施是否到位。

  (二)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村委会及有关企业职责:

  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全镇水利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工业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区内企业排放废渣废料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并指导监督矿山企业,特别是非煤矿山按照安全规范进行开采,避免因违反安全规定开采引发地质灾害。

  社会事务办: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和非常时期交通管制工作;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灾区的民政救济工作。

  卫生院: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及时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监督和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及时向乡政府和上一级管理部门报告医疗救助和疫情情况。

  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和救灾工作。

  矿山企业:负责企业生产厂区及周边可能受其生产影响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是排土场、矸石、废土、废渣、尾矿堆放场滑坡、泥石流及采空区塌陷的隐患消除工作和防治工作。

  (三)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报警制度。5月20日至11月30日是汛期值班时间,按照公布的报警电话,各责任人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地质灾害汛期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号码:

  (四)坚持报灾制度。各村委会及各矿山企业要坚持值班和报灾制度,汛期每周一、周四向乡政府上报上周辖区内地质灾害情况,并做好相关登记,坚持每天10:00必报,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防止漏报。

  (五)加强监测预报工作。一是:各村委会、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辖区内的防灾工作,要落实责任人以及监测人员,对所属区域自行开展监测,并成立防灾领导机构,建立汛期值班制度,安排专人进行监测工作,责任明确到人;二是:加强群测群防,通过各种方式普及防灾知识宣传,增强群众防灾意识。

  (六)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防灾减灾措施。镇属相关部门,各村社、各矿山企业要紧密联系,加强协作、互通信息,进一步完善镇、村、社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认真落实巡查、避险疏散、抢险救灾、避让搬迁等防范措施,危险区域内的危险点建立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户,使其提前明白,预警信号、及时撤离路线、避灾地点,尽量将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

  

篇十六: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市**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责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度

  各镇、办事处应于每年5月20日以前完成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应急抢险的指挥机构、分工情况;抢险救灾人员的组织、应急、救援装备、资金、物质的准备;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行动方案;地质灾害发生后的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二、严格落实地质灾害“三查”制度

  制度规定:每年5月1日至5月30日、6月1日至10月30日、11月1日至12月10日,分别进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市局根据各镇、办事处上报的核查结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核实,对地灾点按危害程度、稳定状态划分等级,重新排序,指导调整群测群防措施。

  三、健全完善“两卡”制度:

  “工作明白卡”要做到一点一卡;每个灾害点的“避险明白卡”要做到每户一卡。

  四、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每年6月1日至10月31日的突发天气实行24小时值班。通过执行汛期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及时通报地质灾害发生情况,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五、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

  通过强化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点变化情况,为各级政府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有效依据。

  六、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

  在地质灾害发生后,或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险情时,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有关技术单位对该地质灾害发生地点或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应急调查,查清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规模、影响的范围、发展趋势,有无继续发生灾害的可能,以及需要采取的防治措施等调查活动。并根据调查情况,给各级党委、政府及时提供科学的防治措施和建议,

  七、认真落实灾情报告制度

  1、速报制度: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灾情上报管理工作,使各级领导准确、及时地了解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并及时有效地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发生一般地质灾害、较大级地质灾害和重、特大地质灾害后,镇(街道办事处)国土所、市局要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的程序分别向上级及时报送灾害信息。

  2、月报制度:

  各国土资源所要将本辖区内每月发生的地质灾害灾情,发现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及成功预报的地质灾害实例进行统计汇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并于月底前将报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

  

  

篇十七: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05.10•【文号】•【施行日期】2001.05.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

  正文

  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逐渐进入汛期,部分地区进入地质灾害易发期,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为切实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二、加强监测,建立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预警工作,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

  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要严密监测并及时预报,建立预警系统,落实防范措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和群测群防的网络,切实执行地质灾害年度预案编制、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要及时组织专业队伍对重点地区进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对所有灾害危险点逐点制定并落实包括监测、报警、人员疏散路线、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防灾预案,防患于未然。已开展过地质灾害调查的县(市),要认真落实群测群防的措施。

  三、排查隐患,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近期内对地质构造复杂的城镇建筑物的地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排除隐患。对发现的危险点和群众提供的险情线索,要迅速作出危险性、危害性判断,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危险地区居民的转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危险大的高陡边坡,由责任主体排查和采取防治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通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掌握地质灾害的发育、分布规律、圈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并结合地质灾害易发区社会经济及人口分布状况,制定、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各地区应根据本地区引发地质灾害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长江流域尤其是中上游地区要针对年降雨量大、山高谷深坡陡、地形复杂的特点,加强对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要高度重视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三峡办、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排除隐患,所需资金从三峡工程建设投资中安排;北方地区特别是西北黄土地区要警惕黄土湿陷造成的房屋开裂,做好黄土塬边缘滑坡、沟口泥石流灾害的防治;沿海地区特别是浙江、福建等山地、丘陵区,要警惕台风造成的暴雨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矿山企业要特别注意尾矿和废渣堆放点的安全,防止暴雨引

  发矿渣泥石流造成的危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编制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过程中,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工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必备的组成部分;目前尚不够完备的,要限期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补充。对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城市,要结合地质灾害调查和评价工作,对城市规划的有关内容进行一次检查。对城市规划区内地质情况尚不清晰的,必须加强和补充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时,必须充分考虑建设用地条件;凡没有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者未考虑建设用地条件而批准使用土地和建设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监督,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适时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地区进行跟踪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在有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危险的斜坡上进行修路、建房、开矿、取土等工程活动,必须事先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工程勘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在平原地区从事上述活动的,也应事先了解是否存在岩溶塌陷、土洞等隐患,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已经修建的工程,要坚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发生地质灾害。因违反规定,发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的责任。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进一步研究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和规章,从根本上解决或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五、安排资金,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确保潜在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和治理。要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积极性,鼓励社会捐助,积极争取国际资助,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

  六、加强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扎实细致地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当前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在山城和农村,使地质灾害严重的县(市)的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都掌握这方面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增强防灾意识,提高抗灾能力。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二00一年五月十日

  

  

篇十八: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加强群测群防工作,防范地震灾害工作措施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是指县、乡地方政府组织城镇或农村社区居民为防治地质灾害而自觉建立与实施的一种工作体制和减灾行动,是有效减轻地质灾害的一种“自我识别、自我监测、自我预报、自我防范、自我应急和自我救治〞的工作体系。实施群测群防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坚实根底和有效途径,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具体表达。现在我国正值地震多发起,鉴于汶川、玉树等大地震灾难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我们应该采用编制科普教材、挂图、音像制品,办防灾减灾知识培训班、辅导站和开展播送电视宣传教育等,引导公民自觉认识自己的生存环境,不断提高识别地质灾害隐患的能力,以便通过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险情。组织村长和村民讨论滑坡、泥石流的灾害形态、发生的自然与人为情景、危险雨量判断与正确撤离路线,进而引申到保护林草水土、土地限制利用和经常性的斜坡维护等。

  一、自我监测落实县、乡、村基层群众组织的防灾责任人、确定监测方法与要求,如配发简易雨量筒、木桩、砂浆贴片和固定标尺等,人工巡视滑坡体内的微地貌、地表植物和建筑物标志的各种细微变化。以定期巡查测量和汛期强化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纸介质记录监测数据并注意灾害开展趋势,必要时按程序逐级报告。在重大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建立警示牌,并简要说明灾害类型、发生条件、威胁范围和避让方法。二、自我预报群测群防预警体系要使用尽可能简单的、易于理解、易于接受的语言或方式发布预警,包括书面报告或通知、无线电通信、电视、手机短信、播送系统、信号旗、扬声器、警报器等。如泥石流可采用注意、警戒和警报三级。例如,以累积降雨量或日降雨量为预警判据,如我国东南丘陵区日降雨量50~60毫米为注意级,60~130毫米为警戒级,到达130毫米为警报级,当日累积降雨量小于25毫米时那么解除警报。注意同一流域或同—区域的照应联动,及时了解或吸收相邻监测预警点的动态。三、自我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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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农村社区,还是城镇社区,自我防范首要的是注意训练社区居民防灾的警觉性、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提醒出入于山坡地警戒区的居民及游客,留心处所周遭环境的异常现象及天气变化,注意保障自身平安。

  确定有危险、危害性的地质灾害点进行监测和重点预防,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确定危险点的监测预防责任人、预警信号与等级、人员和财产转移路线。危险区的划定主要考虑地质灾害体的规模、特点和危害对象及历史灾情等。一般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具体确定危岩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地裂缝〕灾害的危险区,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整。

  四、自我应急当发现重大险情时,除立即上报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外,县、乡、村有关责任人应立即进行防灾应急的组织准备和物质准备。组织准备包括成立工作机构,包括领导小组及监测预警组、抢险救灾组、治安组、安置组、医疗救护组等,组织发动居民保持高度警觉,按照确定的避灾路线进行疏散等。物质准备包括集体大宗物质和家庭防灾应变包,应变包一般内装通信设备、医疗用品、随身衣物、贵重物品、照明设备、逃生用品〔绳索、刀具〕和方便食品等。五、自我救治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县、乡、村三级机构应临危不乱、沉着应对,一方面应立即报告上一级政府,申请人力、物力和财力的紧急救助和支持;另一方面要积极自觉地立足自己抗灾救灾,充分认识这是减少财产损失尤其是人员伤亡的关键因素和珍贵时机。自我救治要把握以下几点:自觉组织对失踪人员的搜救工作,妥善安置遇难人员及其亲属的安抚工作;对受伤人员组织救治,使其尽快康复;及时组织转移疏散有可能受威胁的人员;加强监测预警,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的平安;安排好灾民的衣、食、住、行,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制定方案,积极筹划家园重建工作,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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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九: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地质灾害猛如虎预防知识要牢记

  地质灾害防治是“生命工程”。但由于当前雨水天气增多,降雨集中,因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风险较大。特别是一些地方切坡建房修路、蓄水造库、城市开发等工程活动更容易诱发地质灾害。

  为此,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将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防灾责任,扎实组织行动、完成地灾防治任务等,夯实防灾基础、有效提升防治能力,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利用融媒体广泛宣传防灾减灾救灾科普知识,着力提高全民识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

  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提高群众临灾避险能力,现整理编发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小知识,以期有助提升长沙县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什么是地质灾害?汛期主要会发生哪些地质灾害?通常指由于地质作用引起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灾害。地质灾害可划分为30多种类型。由于降雨、融雪、地震等因素诱发的称为自然地质灾害;由于工程开挖、堆载、爆破、弃土等引发的称为人为地质灾害。根据2003年国务院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汛期发生的地质灾害主要是与降雨有关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如何识别汛期的一些常见地质灾害?

  1滑坡

  1)什么是滑坡及形成过程?

  滑坡是指在山坡岩体或者土体倾斜坡向下滑动的现象。一般由降雨、河流冲刷、地震、融雪等自然因素引起。近年来,由于斜坡前缘切坡、后缘弃土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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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稼灌溉等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滑坡比例明显增加。在农村,滑坡俗称“地滑”“走山”“垮山”“山剥皮”等。一般从孕育到形

  成要经历开裂、蠕动、滑动、稳定四个阶段。

  2)发生滑动的前兆有哪些?

  滑坡临发生前具有许多前兆,发现这样的征兆应特别注意。①山坡出现裂缝往往是滑坡征兆。大量裂缝的出现,说明山坡已处于危险状态。②滑坡前缘出现有规则的纵张裂缝,显示滑坡非常危险。③建在斜坡上多出房屋地板、墙壁、出现明显拉裂,墙体歪斜,是滑坡的前兆。④滑坡体上出现大量的马刀树是滑坡的前兆。⑤成片分布的马刀树显示斜坡表层土体长期在向下缓慢滑动。⑥滑坡体上的树木歪斜、像醉汉一样,东倒西歪,显示滑坡已滑动解体。⑦滑坡前缘坡脚有堵塞多年的泉水突然涌出,坡体上水井中突然变化等异常现象,说明滑坡体变形滑动强烈,可能发生整体滑动。⑧猪、鸡等动物惊恐不宁,不入睡,老鼠乱窜不进洞,是滑坡前兆。

  2崩塌

  1)什么是崩塌?什么是危岩?

  高陡山坡上的山石(土)裂开后,向临空面的方向滚落下来,叫做崩塌。根据岩土体成分,可划分为岩崩和土崩两大类。崩塌的运动速度极快,常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

  危岩是正在开裂变形,并可能发生崩塌或滑坡的危险岩体和山体。

  2)崩塌有哪些前兆?

  在崖下突然出现岩石压裂、挤出、脱落或射出,通常伴随有岩石开裂或被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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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挤压的声响,这种迹象表明可能发生崩塌;当发现陡山有掉块、小崩小塌不断发生时要注意,可能发生崩塌;出现地下

  水水量异常等都要提高警惕,可能是崩塌的前兆。

  3泥石流

  1)什么是泥石流?是如何形成的?有哪些危害?

  泥石流是指山区沟谷中,由暴雨、冰雪融水或地震引起的溃坝等水源激发,形成的一种携带大量泥沙、石块等固体物质并具有强大破坏力的特殊洪流。

  泥石流形成一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较陡峻的便于集水、集物的地形地貌;丰富的松散物质;短时间内有大量水源。

  在暴雨或持续降雨条件下,泥石流往往突然爆发,浑浊的流体沿着陡峻的山沟奔腾咆哮而下,山谷犹如雷鸣,在很短时间内将大量泥沙石块冲出沟外,在宽阔的堆积区横冲直撞、漫流堆积,常常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很大危害。

  2)泥石流如何分类?有哪些发生前兆?

  按流域的沟谷地貌形态可分为沟谷型泥石流和坡面型泥石流。前兆:泥石流沟谷下游洪水突然断流。要注意行洪区次级滑坡堵沟引发溃决型泥石流的危险。上游行洪区次级滑坡在洪水冲刷淘蚀下发生滑动并堵沟断流,这是溃决型泥石流即将发生的前兆。泥石流谷上游突然传来异常轰鸣声。声音明显不同于机车、风雨、雷电、爆破等声音,可能是由泥石流携带的巨石撞击产生。

  4地面塌陷

  1)什么是地面塌陷?

  地面塌陷是在一定条件下,自然动力或人为动力造成地表浅层岩土向下陷落,在地面形成陷坑的动力地质作用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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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引发地面塌陷的原因及危害。

  引起地面塌陷的动力因素主要有地震、降雨以及地下开挖采空、大量抽水等。地面塌陷的主要危害是破坏房屋、铁路、公路、矿山、水库、堤防等工程设施。此外,地面塌陷还破坏土地资源,使大量耕地被毁,一些城市和矿区环境恶化。

  3)我国有哪些监测地面塌陷的方法?

  地面塌陷的监测应包括对地面、建筑物、水点(井孔、泉点、矿井突水点、水库渗漏点等)、地下洞穴分布及其发展状况和岩、土体特征的长期观测,以及对塌陷前兆现象的监测。

  ①长期、连续地监测地面、建筑物的变形和水点中水量、水态的变化,地下洞穴分布及其发展状况等,对于掌握地面塌陷的形成、发展规律,提前预防、治理是非常必要的。

  对地面和建筑物变形的监测,通常设置一定的点位,用水准仪、百分表及地震仪等进行量测。地下岩、土体特征的变化可采用伸缩性钻孔桩(分层桩)、钻孔深部应变仪等进行监测,水点变化的观测常用测量水量、水位的仪器进行。地下洞穴分布及其发展状况可借助物探或钻探方法查明。

  ②塌陷前兆现象是塌陷的序幕,离塌陷时间近而且短促。因此,及时发现这些现象,作出预警报,对减轻灾害损失具有重要意义。这些现象一般比较直观,只要仔细、认真,通过肉眼即可发现。塌陷前兆现象的监测内容包括抽、排地下水引起泉水的干枯,地面积水、人工蓄水(渗漏)引起的地面冒气泡或水泡,植物变形,建筑物作响或倾斜,地面环形开裂,地下土层垮落声,水点的水量、水位和含沙量的突变以及动物的惊恐异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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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砂土液化

  1)什么是砂土液化?

  砂土液化是饱水的疏松粉、细砂土在振动作用下突然破坏而呈现液态的现象。“5·12”汶川地震后,陕西南郑县城关镇、斜税镇漫滩上砂土液化普遍;汶川境内的岷江下游河漫滩出现多出砂土液化;雅安雨城区中里镇龙泉村现场龙田内出现沙土液化。

  2)砂土液化有哪些危害?

  砂土液化是地下砂层中的孔隙水及砂颗粒被搬到地表,形成“喷砂冒水”现象。砂土液化常使地基失效,地面出现不同程度的沉陷,结果造成地上建筑物倾斜、开裂、倾倒或下沉。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如何划分?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氛围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害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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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顺势100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

  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包括哪些内容?降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原因。因此,在每年汛期来临之前应该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制定专门的防灾预案;在汛期,特别是暴雨期间应该进行应急调查,分别为:滑坡前缘宏观调查、滑坡中部宏观调查、滑坡候补宏观调查、崩塌宏观调查、泥石流宏观调查、地质灾害高发区房屋的调查等。目前有哪些群测群防监测预警装置?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除了采用埋桩法、贴片法等简易观测方法外,还可以借助简易、快捷、实用的位移、地声、雨量等监测报警装置,提高预警的准确性和临灾的快速反应能力。主要的简易监测报警装置有滑坡位移计(量程大、阈值报警,适用于各种滑坡裂缝监测)、简易伸缩计(精度高、阈值报警,适用于岩质滑坡和房屋裂缝监测)和简易雨量计等。

  避地质灾害应做何准备?

  1.预先选定临时避灾场地。在危险区之外选择处或几处安全场地,作为避灾的临时用地。要把地质安全放在第一位,避免从危险区又迁到另一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

  2.预先选定撤离路线、规定预警信号。通过实地踏勘选择好转移路线。转移路线要尽量少穿越危险区,沿山脊展布的道路比沿山谷展布的道路更安全。事先约定好撤离信号(如广播、敲锣、击鼓、吹号等),同时还要规定信号管制办法,以免误发信号造成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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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落实公布责任人。要事先落实并公布地质灾害防灾避灾总负责人,以及疏散撤离、救护抢险、生活保障等各项具体工作的负责人。通过村民大会、有线广播等办法,对拟订的避灾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必要时还应组织模拟演习,以检验避灾措施的实用性,针对发现的问题,对方案进行完善。

  4.预先做好必要的物资准备。有条件时,应在避灾场所预先搭建临时住所,使群众在避灾过程中拥有基本的生活条件。群众的财产和生活用品可以提前转移到避灾场所,这样既能方便群众生活又可减少财产损失。交通工具、通讯器材、雨具和常用药品等,也应根据具体情况提前做好准备。地质灾害大多发生在雨季,特别是夜深入睡时造成的损失更大。因此,暴雨期间,夜晚不要在高危险区内留宿。

  地质灾害来临时有哪些防范措施?

  1.发现前兆时,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通知其他受威胁的群众。2.当地政府部门应该在灾区设立警示标志。监测技术人员应立即分析资料,整理分析,掌握规律,为发布灾害警告提供可靠依据。找出原因及时制止致灾动力破坏作用,如因采矿而诱发的崩塌,应立即停止采矿活动;如因开挖坡脚而诱发的滑坡,应立即停止开挖活动。3.政府部门视险情紧急情况搭建临时避灾场所。根据不同灾情选择安全避灾场地,避灾场地距原居住地越近越好,地势越开阔越好,交通和用电、用水越方便越好。

  地质灾害发生后应做哪些工作?

  1.密切注意由灾害可能引发某些生命线工程(如公路、铁路、发电场、供电、供水管线、通讯设备、电台、渠道等)的此生灾害甚至第三次灾害,如火灾、洪灾、房屋塌陷等的可能性。

  2.加强对灾区的勘察,对危害情况实施修复、加固工程,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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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酌情限制车辆和行人通行、组织危险区群众迅速撤离。4.因灾害造成车流堵塞时,应听从交通指挥,及时接受疏导。

  滑坡崩塌可以用采用哪些简易处置措施?

  1.开挖排水沟将地表水引出危险区。当滑坡、崩塌体尚未稳定,或者后山斜坡仍存在滑动、崩落危险时,可以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开挖排水沟或截水沟,将流入危险区内的地表水堵截在外或将滑坡、崩塌区内的地表水引出区外。

  2.及时封堵裂隙防止地表水的直接渗入。滑坡后缘出现裂缝时,应及时封堵处理,防止雨水沿裂隙渗入到滑坡中。可以利用塑料布直接铺盖,或用泥土回填封闭,也可利用混凝土预制盖板遮盖。

  3.利用重物反压坡脚减缓滑坡的滑动。当山坡前缘出现出现地面鼓起和推挤时,表明滑坡即将滑动。这时应该尽快在前缘堆积砂石压脚,抑制滑坡的继续发展,为财产转移和滑坡的综合治理赢得时间。

  4.在后缘实施简易的减载工程。当滑坡仍在变形滑动时,可以在滑坡后缘拆除危房,清除部分土石,以减轻滑坡的下滑力,提高整体稳定性。清除的土石可堆放于滑坡前缘,达到压脚的效果。

  山区建房避险口诀

  建房选址要注意,斜坡沟口不要去。情况不明先申请,切记不可乱挖地。凹地陡坡莫选址,崖旁壁下别靠近。风水迷信不要信,科学思想放第一。坡脚千万别乱挖,削坡支护不易塌。坡上不宜修池塘,沟口坡面不堆渣。河沟切忌轻易改,引流排水要规划。安全关系你我他,地灾防治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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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十: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23•【字号】闽政办[2006]64号•【施行日期】2006.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6]6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要“整治、规划、警示”的工作要求,进

  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规划,切实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科学规划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键,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统一、规范、科学、有序的根本保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抓紧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于今年4月底前公布实施。同时,要加快推进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及时登记造册,并迅速作出危险性、危害性判断,采取必要的防范和治理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编制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和项目建设工作中,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和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城市,要结合地质灾害调查和评价工作,对城市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补

  充完善。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实施项目建设,以及对城市规划区内地质状况尚不清晰的,必须严格按规定加强和补充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凡没有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而批准使用土地和实施项目建设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预防为主,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及时通报地质灾害调查区划与规划成果,做好防灾知识等的宣传普及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增强全民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要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的要求,加强重点地区的监控与防范,对危险点和隐患点要及时登记造册,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牌,特别是对居民点、中小学校和国道、省道、铁路等交通沿线的危险点和隐患点要严加防范,专人监测,切实做好临灾前的转移避让,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要密切合作,不断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水平和质量,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和技术指导。各级政府要认真抓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水利、交通、建设、铁路、教育、旅游等部门也应抓紧编制本部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加强监督检查,保证预案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在每年汛期之前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组织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面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等各项制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一方平安。三、加强整治,认真实施“一百千万”工程各级政府要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认真核实,编制防治计划和防治项目库,按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开展整治。“十一五”期间要加快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一百千万”工程,把我省地质灾害防御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即建立和完善全省地质灾害信息和预警系统。建立集成果数据共享、指挥视频会商、预报预警分析、防灾信息互联于一体的全省地质灾害信息和预警系统。省国土资源厅要抓紧实施地质灾害信息和预警系统建设工作,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数字办、防汛办、气象局等有关部门要在技术和资金上予以积极支持,争取在2006年底前建成设区市地质灾害信息和预警系统,2007年底前建成全省地质灾害信息和预警系统。各市、县(区)政府要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和完善全省地质灾害信息和预警系统的工作要求,及时将本地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成果数字化,积极做好地质灾害信息和预警系统建设的各项衔接、配合工作。

  “百”即治理100个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基础上,对区域内的地质灾害点进行排查,对危险性大、威胁人口多、造成经济损失大、且不宜搬迁的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制定防治计划,落实防治责任单位,抓紧组织开展工程治理。其中,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点,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直接危及铁路、公路、航道、水利水电工程、市政设施、农(林)区等,以及主要危及厂矿、企事业单位等受灾主体较单一的地质灾害点,原则上由受威胁的单位负责治理;其他确需治理的重大地质灾害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治理。

  省国土资源厅要建立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整治项目库,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和督办单位,实行挂牌督办,定期督查,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省国土资源部厅会同省财政厅对重大地质灾害点整治工作给予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交通、水利、建设、铁路、旅游等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重大地质危害点治理工作情况,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的质量和效果。

  “千”即完成1000处受地质灾害危险点威胁的居民点整体搬迁任务。对难以

  治理或治理费用大于搬迁费用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通过实施居民点整体搬迁,切实消除地质灾害的威胁,是变临灾转移为灾前综合防治,确保长治久安的有效措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在地质灾害危险点排查的基础上,制定搬迁规划和计划,认真组织好本地区地质灾害危险点居民搬迁工作。地质灾害危险点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居民搬迁项目及旧宅基地复垦工作,要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搬迁及旧宅基地复垦任务按时完成。县(市、区)国土资源、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居民搬迁安置用地的管理,禁止在未经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安置房建设。

  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要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和各地灾情,结合旧宅基地复垦、土地整理工作,对地质灾害危险点居民搬迁项目给予适当补助。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要抓紧制定地质灾害点居民搬迁项目资金补助和管理办法,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各市、县(区)政府和财政、民政、建设、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采取积极措施,支持地质灾害危险点居民搬迁工作,要结合造福工程及新农村建设,引导搬迁居民点向中心村、小城镇集中。

  “万”就是力争全省10000个村庄实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省国土资源厅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要求和办法,指导各地加快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灾点情况、防灾措施明了;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明确;防灾明白卡、避灾明白卡发放到位;值班网络、预警体系健全;防治方案、应急预案落实”的要求,制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工作计划,安排工作经费,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区域内地质灾害危险点,要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人员疏散路线、应急抢险等方面的防灾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乡(镇)国土资源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技术指导,开展群众性地质灾害防

  治知识宣传培训,特别要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国土建设环保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建立以基层干部和国土建设环保协管员为骨干的基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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