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转让店面没有合同有效吗(全文),供大家参考。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转让店面没有合同有效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店铺转让只签收据没签合同可以吗?
最好签订合同。
店铺转让不可忽视的三个问题
问题一、不会包装店铺
转店绝大部分的原因就是,店铺生意不好,不挣钱。事实上,很多店不好转,不是因为店铺本身存在什么硬伤,而是因为店主不会对它进行适当的包装。店铺没有亮点,不能吸引找店老板的眼球,又如何能找到接手人呢?不过,包装和推广对于第一次要转店的街铺店主来讲,是有一定难度的。
解决方法:建议需要转店的老板先了解清楚相关知识。
问题二、没有时间精力处理店铺转让问题
铺皇还发现,许多老板在处理转店的问题中,时间和精力非常有限,有时候是从外地赶着回来跟找店客户谈条件,谈成了还好,谈不成就是白忙活了。
大部分老板要么是手上还有别的生意在做,要么是在准备下一个生意的过程中。对于转店这样一件无法明确控制周期的事情来讲,他的时间和精力总是不够用的。因为不能专心做这件事情,这反过来又会影响转店的效率。
解决方法:如果店铺有合伙人,可以商量由谁负责比较方便处理。如果没有,不建议交托给朋友处理,一是朋友不比你了解店铺情况,二是找店的客户在转让费上跟你砍价时你们没办法及时处理。如果是自己转店又没时间,可以考虑将店铺交给专业转店的平台。
问题三、选择的商铺中介不给力
目前在深圳市场上,有很多不规范的商铺中介鱼目混珠,整个行业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很多商铺中介为了拿到一手铺源,赚取佣金,会盲目地承诺过多,真正能做到的却很少。转店的老板自己稍不小心,就会掉入他们的陷阱,交了钱,联系不到对方或者对方不办事,对转店的毫无帮助。
解决方法:寻找大型、成立时间久、口碑好的商铺转让平台。
店面转让注意事项
1、转让店面或商用房屋时,一定要签订正规转让协议,由房东、转让方、受让方三方签署。
2、注意营业执照是否随店转让、是否拖欠税费、房租、水电费等。
3、店面近期是否有拆迁的可能,以及遇到火灾、水灾等不可抗风险该怎么处理,可以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了解。
4、转让费应该由店面有形价值和无形价值组成。有形资产指装修、货物、桌椅货柜等,无形资产指地段、人流等。
5、签订协议的过程中最好有中间人在场,如果转让金额很大就需要特别小心,谨慎一点还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转让店面没有合同有效吗
门面转让合同不含房东的情况下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不想再承租门面的,经过房东同意,或者事先有约定,可以转租给他人。转租他人需要签订转租协议。门面转让合同必须房东到场签字才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注意事项:
其一,须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出租人将租赁房屋进行转租的行为必须先行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即构成无权处分行为,其转租行为的有效还是无效就处于待定状态,只有取得出租人的事后同意或者租赁房屋的所有权,该转租行为才能被认定为有效。
其二,转租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原租赁期限。转租行为既以原出租行为为基础,故而受其约束,主要表现为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不得超过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原有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此为一般性原则。
其例外只能是出租人与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对延长租赁期限达成协议。
其三,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既享有承担原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权利义务,也享有承担新转租合同中的出租人权利义务。当然,这一注意事项也可以因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进行协商后予以变更。
法律说明:
一:在租售方未允许的情况下,租方不能私自将房屋使用性质改变,或改变房屋结构。
二:在签订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租方必须按要求把租金付清。
三:续租租赁期满,租售方如有意续租,则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 书面申请。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租售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未定 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租售方书面通知,在限 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五: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租赁方、租方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租赁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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